地物取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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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形图测绘的相关原则等

地形图测绘的相关原则等

地物的测绘一、一般要求1、已知点的要求。

主要是密度的要求,用常规的方法测图,图根点的密度要达到1:500图每幅8点,1:1000每幅12点,1:2000每幅15点。

2、对碎部点的要求。

主要是测距长度和地物点的点位中误差来限定。

测距长度由于目前多用测距仪,精度在测程之内均有保证。

对于点位中误差,主要地物应小于图上的0.6mm,次要地物或困难地区要小于图上0.8mm。

3、对高程注记的要求。

图上高程点的注记要均匀,依据地形类别,每100平方厘米,要有8—20个高程注记。

平坦地可少些,地貌变化大的丘陵、山地要适当加密,山顶、鞍部等关键地形点处要加注。

城市的路口、道路中线建筑物墙基脚和相应的地面、检修井、桥面、广场、较大的庭院或空地处。

城市区域的高程注记对于1:500图来说要注至二位。

4、仪器的精度要求。

6秒级仪器即可。

5、仪器的安置要求。

对中精度为相当于比例尺精度的一半,整平误差可允许偏差一格。

定向要用长边进行。

二、测绘地物1、凡能在图上表示的均要表示;2、测绘规范和图式是测绘的依据;3、测绘地物要遵循“看不清不绘”的原则;4、能依比例尺的地物要测定其轮廓点,使其与实地地物相似。

轮廓内要注记相应的文字和符号;5、不依比例尺的要准确测定其中心位置;6、半依比例尺的要准确测定其中心线。

三、居民地的测绘1、居民地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主要附属设施应准确测定其实地外围附廓,如实反映建筑物结构特征;2、房屋的轮廓以脚基外角为准,并注记结构与层次,1:500,1:1000图的房屋要逐个表示,临时性的建筑可舍去。

3、建筑物和围墙轮廓凸凹图上小于0.5mm,简单房屋小于0.6mm2时,可用直线连接。

四、道路的测绘1、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测绘,图上应准确反映出道路的种类和等级,附属设施的结构和关系;正确处理道路的相交关系及其他要素的关系。

2、铁路轨顶,公路路中,道路交叉处、桥面、隧洞、涵洞均应注高程;3、公路等双线道路均应依比例尺绘制。

地物取舍原则

地物取舍原则

房屋外廓应以墙为准,临时性的可不测。

2 当建筑物的轮廓凹凸在1:500比例尺图上小于LMM、其它比例尺图上小于0.5MM时,可用直线连接。

3 防空巷道等地下设施,宜测量出口、竖井平面位置和高程。

4 测绘1:500和1:1000比例尺的房屋建筑区地形图时,房屋宜单座测绘;测绘小于1:2000比例尺的建筑区地形图时,可进行综合测绘;狭窄的巷道可不单绘。

5 独立地物,能按比例尺表示的,应实测外廓;不能按比例尺表示的,应准确标出其位置。

6 管线转角处应实测。

线路密集时,居民区的低压电线、通讯线和各种管线的检修井可择要测绘。

7 比例尺小于1:2000的道路测绘可适当舍去车站范围内的次要附属设施;较宽公路的中心线及公路平交时的交叉中心应标注高程;乡间道路可择要测绘;公路经过村镇时,图上不应中断,应按真实位置测绘。

8 铁路曲线段应标注内轨面高程。

9 水系测绘应符合规定:(1)河流、湖泊、水库、池塘、沟渠、泉眼、水井等按实际情况测绘。

比例尺小于1:2000的地形图上,泉眼和水井用符号表示;(2)干涸自然河流、冲沟按地形特征测绘;(3)湖泊、水库、池塘、河流、渠道等的水域部分均测量水底高程;(4)图上河流宽度小于0.5MM,渠道实际宽度小于0.8M时,用单线表示;(5)海岸线按平均大潮高潮所形成的实际痕迹进行测绘;(6)沿海灯塔、灯桩均测量灯光中心高程,并从平均大潮高潮面起算。

10 堤坝应标注顶部与坡角高程;函洞应标注洞底高程;水井应标注井台高程;泉眼应标注泉口高程;陡坡应标注坡顶、坡底高程或标注比高;下水道井盖应标注井盖高程,比例尺大于1:1000的测图还应标注井底高程。

地形图应标示居民地、独立地物、管线及境界、公路、水系、植被等各项地物、地貌要素以及各类控制点、地理名称等,并突出公路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等有关各项要素。

地物、地貌各项要素的标示方法和取舍原则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测绘局制定的图式外,还应遵守下列各项规定:1.各种比例尺地形图上均应展绘或测出各等级三角点(包括各等级平面控制点)、图根点、水准控制点等测量控制点,并按规定符号表示。

地形图测绘内容及取舍讲解学习

地形图测绘内容及取舍讲解学习
(4)1:500比例尺测图,房屋内部天井宜区分表示;1: 1000比例尺测图时,图上6平方毫米一下的天井可不表示。
(5)测绘垣栅应类别清楚,取舍得当。城墙按城基轮廓比例 尺表示,城楼、城门、豁口均应施测,围墙、栅栏、栏杆可 根据其永久性、规划性、重要性等综合考虑取舍。
3、道路测绘
①铁路:标尺应立于中心线上,直线立尺稀, 曲线立尺密;附属物按实际位置测定。
3)若有多人跑尺,可以以测站为中心,划成几 个区,采区分区专人包干的方法跑尺。也可以 按照地物类别分工跑尺。
三、地貌特征点的选择
地貌特征点:地貌棱线交点。 地性线:方向变化线和坡度变化线。山脊山谷线等;陡 坡和缓坡交界线、山坡和平地交界的坡麓线等。 地貌测绘,主要就是测绘地貌特征点和地性线。
山脊 山谷
测绘边界,用地类界符号表示范围,加植被符 号和说明。
地类界与道路、河流、栏栅等重合时不绘地类界, 与境界线、高压线等重合应移位绘地类界。
行树两端实测,中间配置。
7、地物测绘中的跑尺方法
1)地物较多时,分类跑尺。
2)当地物较少时,可从测站附近开始,由近到 远,采用半螺旋形跑尺路线跑尺。待迁站后, 立尺员再由远至近,以半螺旋形路线回到测站。
(4)勾绘光滑曲线
2、典型地貌的测绘
1)山顶:尖山顶、圆山顶、平山顶; 2)山脊:尖山脊、圆山脊、平山脊; 3)山谷:尖底谷、圆底谷、平底谷; 4)鞍部:窄短鞍部、窄长鞍部、平宽鞍部; 5)盆地:特点与山顶相似,高低相反; 6)山坡:在坡度变化处立尺; 7)梯田坎和陡坎:坎顶方向变化处立尺,量坎高(比高); 8)斜坡:坡顶和坡底方向变化处立尺; 9)特殊地貌: 冲沟、崩崖、石地块
路堤测绘
路堑测绘
② 公路 : 一律按实际位置测绘。 立尺位置:中心、两 侧、一侧实量宽度。 转弯、交叉处尺点密, 附属物 实测。 路堤、 路堑 测绘方法同铁路。 大车路立尺于道中心,按图式绘制。 小路视其重要程度综合取舍,弯曲程度 综合取舍,与田埂重合不绘田埂。

建设项目1:500地形图测绘测量要求

建设项目1:500地形图测绘测量要求

测绘项目名称1:500地形图测绘服务标准和要求一、基本要求1. 地形图碎部点高程注记至0.01m。

2.地形要素测绘与表示,要按规范与图式执行。

3. 地形图测绘完成后,作业员应详细地进行自我检查与整理,测区要统一对所测图幅进行检查。

4. 地形图内容表示要合理、齐全、综合取舍要恰当,主次分明。

5.地貌测绘要正确,表示要合理,微貌显示要逼真。

二、数据采集方法1.在空旷地区且能满足RTK测量条件的地方,直接采用RTK技术采集碎部点三维坐标数据,并将采集的碎部点按编码存入电子手簙。

2. 在居民区或RTK信号较差的地方采用全站仪采集数据。

使用全站仪在各级控制点上设站、定向、检查,采用极坐标法采集地形、地物点三维坐标,利用全站仪内部存储器记录地形、地物点观测顺序号、三维坐标和编码,在野外现场绘制草图,并标注观测顺序号。

测站上要记录观测错误的数据的顺序号,以便内业进行数据删除。

数据采集时,地物点、地形点测距的最大长度应不超过200米,应遵守“看不清不测”的原则。

三、仪器设置及测站检查地形测图时仪器的设置及测站上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1.仪器对中误差不应大于5mm;2.照准一图根点标定方向,观测另一图根点作为检核,算得检核点的平面位置误差不应大于0.05m,高程误差不应大于0.05m;3.仪器高、棱镜高应量记至毫米。

四、数据处理将RTK手簙或全站仪记录数据传输至计算机,对采集的数据进行检查,删除错误数据后,将数据格式转换为CASS2008软件数据格式,利用软件展绘野外采集数据点号(即观测顺序号)(或编码)。

1.图形编辑对照野外绘制的草图,利用展绘到计算机软件上的点号(或编码)进行地形图的编辑,根据相应图式、规范和设计书要求对地物进行分层、编码。

2. 地形图测绘内容及取舍本测区地形图测绘内容应表示:测量控制点、居民地和垣栅、工矿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交通及附属设施、管线及附属设施、地貌和土质、植被等各项地物、地貌要素,以及地理名称注记等。

地物取舍原则

地物取舍原则

房屋外廓应以墙为准,临时性的可不测。

2 当建筑物的轮廓凹凸在1:500比例尺图上小于LMM、其它比例尺图上小于0.5MM时,可用直线连接。

3 防空巷道等地下设施,宜测量出口、竖井平面位置和高程。

4 测绘1:500和1:1000比例尺的房屋建筑区地形图时,房屋宜单座测绘;测绘小于1:2000比例尺的建筑区地形图时,可进行综合测绘;狭窄的巷道可不单绘。

5 独立地物,能按比例尺表示的,应实测外廓;不能按比例尺表示的,应准确标出其位置。

6 管线转角处应实测。

线路密集时,居民区的低压电线、通讯线和各种管线的检修井可择要测绘。

7 比例尺小于1:2000的道路测绘可适当舍去车站范围内的次要附属设施;较宽公路的中心线及公路平交时的交叉中心应标注高程;乡间道路可择要测绘;公路经过村镇时,图上不应中断,应按真实位置测绘。

8 铁路曲线段应标注内轨面高程。

9 水系测绘应符合规定:(1)河流、湖泊、水库、池塘、沟渠、泉眼、水井等按实际情况测绘。

比例尺小于1:2000的地形图上,泉眼和水井用符号表示;(2)干涸自然河流、冲沟按地形特征测绘;(3)湖泊、水库、池塘、河流、渠道等的水域部分均测量水底高程;(4)图上河流宽度小于0.5MM,渠道实际宽度小于0.8M时,用单线表示;(5)海岸线按平均大潮高潮所形成的实际痕迹进行测绘;(6)沿海灯塔、灯桩均测量灯光中心高程,并从平均大潮高潮面起算。

10 堤坝应标注顶部与坡角高程;函洞应标注洞底高程;水井应标注井台高程;泉眼应标注泉口高程;陡坡应标注坡顶、坡底高程或标注比高;下水道井盖应标注井盖高程,比例尺大于1:1000的测图还应标注井底高程。

地形图应标示居民地、独立地物、管线及境界、公路、水系、植被等各项地物、地貌要素以及各类控制点、地理名称等,并突出公路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等有关各项要素。

地物、地貌各项要素的标示方法和取舍原则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测绘局制定的图式外,还应遵守下列各项规定:1.各种比例尺地形图上均应展绘或测出各等级三角点(包括各等级平面控制点)、图根点、水准控制点等测量控制点,并按规定符号表示。

大比例尺地形图测绘的基本方法

大比例尺地形图测绘的基本方法
二、勾绘等高线(白纸测图) 1、首先描绘出地性线(山脊线、山谷线); 2、再在相邻碎部点之间内插出等高线的点; 3、对照实地勾绘等高线。
基本等高距的规定
表9-11
比例尺
丘陵基本等高距 (m)
山地基本等高距 (m)
1 500 0.5 0.5
六、资料的整理
8.6 数字测图概述
视 频 全站仪草图法 PDA数字测图法
§8.6 数字测图概述
测站A
◆A、B坐标和高程以及测站数据 预置于全站仪内。
◆测站A安置全站仪,后视B;
● 将全站仪内数据文件输 入计算机,经测图软件 处理、编辑成数字化地 形图。
1
对于不能依比例尺表示的地物,在地形图上是以相应的地物符号表示在地物的中心位置上。
2
建筑物轮廓凹凸小于图上0.4mm,可以舍去凹凸部分,用直线表示其整体轮廓。一般房屋甚至0.6mm的凹凸部分都可以舍去。
3
综合取舍的度很多时候需测绘人员酌情处理。
4
一、测绘地物的综合取舍原则
8.3 地物的测绘方法
8.3 地物的测绘方法
安置仪器:在控制点A安置经纬仪,量取仪器高。
3、立尺:立尺员把塔尺立到地形、地貌特征点上。 东 大 道 坚5 5.40 5.35 (1)地物特征点取“轮廓转折点”。 (2)地貌特征点取“地性线上坡度或方向变化点”。
地貌特征取点方法
记录、计算:记录上述观测值,按视距测量公式计算出点1的水平距离D和高程H。
● 测点P放置棱镜,对P点 进行坐标测量,全站仪 自动记录P点的三维坐 标 (测点代码须输入), 逐点观测。
全站仪野外数字化测图流程图
全站仪 控制点成果 预置于机内
电子平板 (便携机)

地形测量测绘内容及取舍原则

地形测量测绘内容及取舍原则

地形测量测绘内容及取舍原则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地形测量测绘内容及取舍原则地形图应表示测量控制点、居民地和垣栅、工矿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交通及附属设施、管线及附属设施、水系及附属设施、境界、地貌和土质、植被等各项地物、地貌要素,以及地理名称注记等。

并着重显示与测图用途有关的各项要素。

地物、地貌的各项要素的表示方法和取舍原则,除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地形图图式执行外,还应符合如下有关规定。

1. 测量控制点测绘测量控制点是测绘地形图和工程测量施工放样的主要依据,在图上应精确表示。

各等级平面控制点、导线点、图根点、水准点,应以展点或测点位置为符号的几何中心位置,按图式规定符号表示。

2. 居民地和垣栅的测绘(1)居民地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主要附属设施应准确测绘实地外围轮廓和如实反映建筑结构特征。

(2)房屋的轮廓应以墙基外角为准,并按建筑材料和性质分类,注记层数。

1:5 00,临时性房屋可舍去;(3)建筑物和围墙轮廓凸凹在图上小于0.4mm,简单房屋小于0.6mm时,可用直线连接。

(4) 1:500比例尺测图,房屋内部天井宜区分表示。

(5)测绘垣栅应类别清楚,取舍得当。

城墙按城基轮廓依比例尺表示;围墙、栅栏、栏杆等可根据其永久性、规整性、重要性等综合考虑取舍。

(6)台阶和室外楼梯长度大于图上3mm,宽度大于图上1mm的应在图中表示。

(7)永久性门墩、支柱大于图上1mm的依比例实测,小于图上1mm的测量其中心位置,用符号表示。

重要的墩柱无法测量中心位置时,要量取并记录偏心距和偏离方向。

(8)建筑物上突出的悬空部分应测量最外范围的投影位置,主要的支柱也要实测。

3. 交通及附属设施测绘(1)交通及附属设施的测绘,图上应准确反映陆地道路的类别和等级,附属设施的结构和关系;正确处理道路的相交关系及与其它要素的关系;正确表示水运和海运的航行标志,河流和通航情况及各级道路的通过关系。

地形测量过程及方法

地形测量过程及方法

地形测量过程及方法地形测量方法及要求一、说明本指导书只适用于工程施工中局部范围内的大比例尺地形图测量。

地形测量控制网点是在施工控制网基础上加密得到的,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应与施工坐标系、高程系统相一致。

远离工区时,也可以采用北京坐标系或独立坐标系统。

比例尺为1:200、1:500、1:1000和1:2000,按正方形或矩形法分幅。

图式符号执行国家最新版本的《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

地形测量由于外业数据采集和内业成图所使用的仪器和软件不同而采用不同的方法,不论采用何种方法,成图都必须满足规范要求和用户要求。

本指导书中用字母M表示地形图比例尺分母。

二、图根控制点(包括测站点)的测量1.一般规定1.1图根点是直接供测图使用的平面和高程控制点,可在各等级控制点上采用经纬仪交会法、测距导线法、全站仪坐标法、三角高程、水准测量、GPS等方法测量。

1.2图根点或测站点的精度以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中误差来衡量,其点位中误差不应超过图上±0.1㎜;其高程中误差不应超过测图基本等高距的1/10。

1.3为了节约,图根点可以采用临时地面标志。

1.4图根点的密度因测图使用的仪器不同要求也不同,只要能够保证碎部点的平面高程精度即可。

1.5测站点可以在测图过程中根据需要随时测放。

2.图根点测量(略)三、地形测量测绘内容及取舍地形图应表示测量控制点、居民地和垣栅、工矿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交通及附属设施、管线及附属设施、水系及附属设施、境界、地貌和土质、植被等各项地物、地貌要素,以及地理名称注记等。

并着重显示与测图用途有关的各项要素。

地物、地貌的各项要素的表示方法和取舍原则,除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地形图图式执行外,还应符合如下有关规定。

1.测量控制点测绘1.1测量控制点是测绘地形图和工程测量施工放样的主要依据,在图上应精确表示。

1.2各等级平面控制点、导线点、图根点、水准点,应以展点或测点位置为符号的几何中心位置,按图式规定符号表示。

地形测量测绘内容及取舍原则

地形测量测绘内容及取舍原则

3.3 地形测量测绘内容及取舍原则地形图应表示测量控制点、居民地和垣栅、工矿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交通及附属设施、管线及附属设施、水系及附属设施、境界、地貌和土质、植被等各项地物、地貌要素,以及地理名称注记等。

并着重显示与测图用途有关的各项要素。

地物、地貌的各项要素的表示方法和取舍原则,除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地形图图式执行外,还应符合如下有关规定。

1. 测量控制点测绘测量控制点是测绘地形图和工程测量施工放样的主要依据,在图上应精确表示。

各等级平面控制点、导线点、图根点、水准点,应以展点或测点位置为符号的几何中心位置,按图式规定符号表示。

2. 居民地和垣栅的测绘(1)居民地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主要附属设施应准确测绘实地外围轮廓和如实反映建筑结构特征。

(2)房屋的轮廓应以墙基外角为准,并按建筑材料和性质分类,注记层数。

1:500,临时性房屋可舍去;(3)建筑物和围墙轮廓凸凹在图上小于0.4mm,简单房屋小于0.6mm时,可用直线连接。

(4) 1:500比例尺测图,房屋内部天井宜区分表示。

(5)测绘垣栅应类别清楚,取舍得当。

城墙按城基轮廓依比例尺表示;围墙、栅栏、栏杆等可根据其永久性、规整性、重要性等综合考虑取舍。

(6)台阶和室外楼梯长度大于图上3mm,宽度大于图上1mm的应在图中表示。

(7)永久性门墩、支柱大于图上1mm的依比例实测,小于图上1mm的测量其中心位置,用符号表示。

重要的墩柱无法测量中心位置时,要量取并记录偏心距和偏离方向。

(8)建筑物上突出的悬空部分应测量最外范围的投影位置,主要的支柱也要实测。

3. 交通及附属设施测绘(1)交通及附属设施的测绘,图上应准确反映陆地道路的类别和等级,附属设施的结构和关系;正确处理道路的相交关系及与其它要素的关系;正确表示水运和海运的航行标志,河流和通航情况及各级道路的通过关系。

(2)公路与其它双线道路在图上均应按实宽依比例尺表示。

公路应在图上每隔15~20mm注出公路技术等级代码,国道应注出国道路线编号。

地形测量测绘内容及取舍原则

地形测量测绘内容及取舍原则

地形测量测绘内容及取舍原则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地形测量测绘内容及取舍原则地形图应表示测量控制点、居民地和垣栅、工矿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交通及附属设施、管线及附属设施、水系及附属设施、境界、地貌和土质、植被等各项地物、地貌要素,以及地理名称注记等。

并着重显示与测图用途有关的各项要素。

地物、地貌的各项要素的表示方法和取舍原则,除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地形图图式执行外,还应符合如下有关规定。

1. 测量控制点测绘测量控制点是测绘地形图和工程测量施工放样的主要依据,在图上应精确表示。

各等级平面控制点、导线点、图根点、水准点,应以展点或测点位置为符号的几何中心位置,按图式规定符号表示。

2. 居民地和垣栅的测绘(1)居民地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主要附属设施应准确测绘实地外围轮廓和如实反映建筑结构特征。

(2)房屋的轮廓应以墙基外角为准,并按建筑材料和性质分类,注记层数。

1:5 00,临时性房屋可舍去;(3)建筑物和围墙轮廓凸凹在图上小于0.4mm,简单房屋小于0.6mm时,可用直线连接。

(4) 1:500比例尺测图,房屋内部天井宜区分表示。

(5)测绘垣栅应类别清楚,取舍得当。

城墙按城基轮廓依比例尺表示;围墙、栅栏、栏杆等可根据其永久性、规整性、重要性等综合考虑取舍。

(6)台阶和室外楼梯长度大于图上3mm,宽度大于图上1mm的应在图中表示。

(7)永久性门墩、支柱大于图上1mm的依比例实测,小于图上1mm的测量其中心位置,用符号表示。

重要的墩柱无法测量中心位置时,要量取并记录偏心距和偏离方向。

(8)建筑物上突出的悬空部分应测量最外范围的投影位置,主要的支柱也要实测。

3. 交通及附属设施测绘(1)交通及附属设施的测绘,图上应准确反映陆地道路的类别和等级,附属设施的结构和关系;正确处理道路的相交关系及与其它要素的关系;正确表示水运和海运的航行标志,河流和通航情况及各级道路的通过关系。

如何利用测绘技术进行地物提取和分类

如何利用测绘技术进行地物提取和分类

如何利用测绘技术进行地物提取和分类地物提取和分类是测绘技术在地理信息系统(GIS)应用中的重要内容,它对于地理信息的获取、分析和应用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测绘技术的发展,地物提取和分类的方法和技术也不断创新和进步。

本文将探讨如何利用测绘技术进行地物提取和分类,并说明其在各个领域中的应用。

一、地物提取的基础技术地物提取是指在遥感图像上将特定的地物目标从背景中提取出来。

常用的地物提取方法有:阈值分割法、边缘检测法、纹理分析法、形态学方法等。

其中,阈值分割法是最常用的一种方法,它通过设定适当的阈值将目标与背景进行分割。

而边缘检测法则是通过检测目标与背景之间的边缘来实现地物提取。

纹理分析法则通过分析目标与背景之间的纹理差异来进行地物提取。

形态学方法则是基于形状和大小等特征对目标进行提取。

二、地物分类的方法地物分类是将提取出来的地物目标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进行分类。

常用的地物分类方法有:像元分类法、规则分类法、神经网络分类法等。

像元分类是最基本的分类方法,它根据遥感图像中的像元的特征将地物进行分类。

规则分类法则是通过定义一系列的分类规则将地物进行分类。

神经网络分类法则是利用神经网络模型对地物进行分类。

三、地物提取与分类的应用地物提取和分类在许多领域中都有广泛的应用。

在城市规划中,地物提取和分类可以帮助规划人员获取城市的基本地貌信息,为城市规划提供基础数据。

在环境保护方面,地物提取和分类可以用于监测和评估环境变化,以及对自然灾害的预测和应对。

在农业领域中,地物提取和分类可以帮助农民了解农田的土壤质量、作物生长状况等,从而指导农业生产。

四、地物提取与分类的挑战和展望尽管地物提取和分类的方法和技术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挑战。

首先,遥感图像的质量和分辨率对地物提取和分类的准确性有较大的影响,因此需要进一步提高图像质量和分辨率。

其次,地物提取和分类的准确性还受到地物目标的复杂性和遥感图像的复杂性的影响,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改进相应的算法和方法。

地物的测绘

地物的测绘
一、主要功能键 1. FUNCTION 按该功能键,选择选项5,可以设置角
度方式(Deg、Rad及Gra),测量设置为
Deg;
按该功能键,先择选项6,可以设置数
据小数位显示,如要求显示小数点后两位
有效数字,则选1
2即可。
2. MODE键 按“ MODE——5——1”可进行新 程序的输入;
按提示输入程序名;
能依比例尺表示的地物 (几何形状)
能依比例尺表示的地物 (边界位置)
2.2 不能依比例尺表示的地物
以相应的地物符号表示其中心位
置,如水塔、纪念碑等。
不能依比例尺表示的地物
2.3 半依比例尺表示的
指长度能按比例尺表示,而宽 度不能按比例尺表示的地物,则其
长度按比例尺表示,宽度以相应符 号表示。
Y=G+S ×Sin J——EXE // 计算Y坐标 Y“Y=” ◢ // 显示计算出的Y坐标值 H=D+S ×tanC+E-B——EXE// 计算H值 H“H=” ◢ // 显示计算出的高程值 FUNCTION——3——4——1——EXE
// 显示Goto 1 表示进行下一点的计算。
按“——1”后即可进行程序指令的
输入。
二、程序指令输入与计算示例
以碎部测量为例,设已知点坐标为 (X0,Y0,H0),“YG”表示 仪器高,
SJU表示视距,ZS表示中丝读数即觇标高,
SJI表示竖直角,FW表示方位角,则计算所 测碎部点坐标指令的输入如下(程序名为 SBCL,计算结果显示小数位后两位):
3. 当两种地物符号在图上密集不能容纳时,要将 主要地物精确表示,次要地物适当移位表示。 4. 当许多同类地物聚于一处,不能一一表示时, 可综合为一个整体符号表示。如相邻很近的几 幢房屋可表示为街区。

第三讲:地物测绘(1)

第三讲:地物测绘(1)

(三)交通设施的测绘
(5)桥梁
公路桥、铁路桥的桥头、桥身应按实测绘,并注记建筑结构; 水中的桥墩可不测绘。漫水桥、浮桥应加注“漫”、“浮”等字。 桥面上的人行道、图上宽度大于lmm的应表示;
双层桥的主桥、引桥和桥墩应按实测绘;人行桥、级面桥, 在图上宽度大于lmm的应依比例尺表示,否则可按不依比例尺表 示;
11、纪念碑、塑像、旗杆、彩门、牌坊、牌楼、亭等应按实 地位置表示,连续成排难以逐个表示的旗杆,应实测两端的旗杆, 中间的可取舍表示。
12、钟楼、鼓楼、城楼、旧碉堡、宝塔、经塔、庙宇、土地 庙、教堂、清真寺、经堆等应按实地位置表示。
13、过街天桥、过街地道、地下建筑物的地表出入口、地磅、 露天货栈、窑、坟地、厕所等应按实地位置表示。
(二)居民地及设施的测绘
6、探槽,专用与地质勘探的由人工挖掘的沟槽,图上应加 注“探”字。汽车检修槽亦用此符号表示,并注记“车”字;
7、起重机、烟囱、水塔、露天设备、吊车、漏斗、传送带、 滑槽等按图式要求表示。过于复杂而密集成群的设施,可仅测绘 其范围,并注记其名称或用设备符号表示。
8、粮仓、水车、水轮泵、抽水机站、打谷场、温室、菜窖、 花房、贮水池、加固肥气池等按图式要求表示。
(三)交通设施的测绘
3、公路
(1)高速公路、等级公路、等外公路等应按其宽度测绘,并注记公路技 术等级代码,国道应注出路线编号。城市道路和马路环岛的边线应以实线绘 出,道路的边沿有房脚线的,房脚线可代替路边线;
(2)高架路的路面宽度及其走向应按实际投影测绘,实线绘示。露天的 支柱应用实线绘示;路面下的支柱按比例测绘的应用虚线表示,不按比例测 绘的可符号表示。直线部分支柱密集的可按5cm左右的间距取舍;
9、气象站、雷达站、卫星地面接收站、环保监测站、水文 站、露天体育场、游泳池等按实地位置表示。

地形图测绘内容及取舍

地形图测绘内容及取舍
3)若有多人跑尺,可以以测站为中心,划成几 个区,采区分区专人包干的方法跑尺。也可以 按照地物类别分工跑尺。
三、地貌特征点的选择
地貌特征点:地貌棱线交点。 地性线:方向变化线和坡度变化线。山脊山谷线等;陡 坡和缓坡交界线、山坡和平地交界的坡麓线等。 地貌测绘,主要就是测绘地貌特征点和地性线。
山脊
山谷
二、各类地物的测绘方法
特征点:指决定地物形状的地物轮廓线上的转折 点、交叉点、弯曲点及独立地物的中心 点等。如房角点、道路转折点、交叉点、 河岸线转弯点等 一般规定:主要地物凸凹部分在图上大于 0.4mm均要表示出来,小于0.4mm,可以 用直线连接。
1、地物测绘要求:
依比例表示的地物,将其正射投影位置的几何形 状相似地描绘在图上,或将其边界位置表示在图
8)斜坡:坡顶和坡底方向变化处立尺;
9)特殊地貌: 冲沟、崩崖、石地块
3、地貌测绘中立尺点的选择与密度
1)正确选择地貌特征点 错选或者漏测,将使绘出的等高线与实地不符。 2)注意地貌的综合取舍 没必要将地貌所有微小变化都测绘出来。 3)合理测绘地貌特征点的多少,原则上是少而精。特征 点的多少取决于地貌复杂程度、测图比例尺和等高距等。
上,边界内绘上相应符号;
不能依比例表示的地物,在图上以相应的地物符号
表示在地物中心位置;
根据规定的比例尺,按规范和图式的要求综合取舍; 测定地物形状的特征点(拐点)。
2、居民地测绘
测图比例尺不同,综合取舍不一样;
外围轮廓准确测绘,内部主要街道及
较大的空地应区分出来;
散列式居民地、独立房屋应分别测绘; 一般只测绘房屋的三个角或相邻的两 角顶并量取房屋宽度。
5、水系的测绘
无特殊要求时均以岸边为界,如要求测水涯线、 洪水位、平水位,按要求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测绘。 河岸在保证精度的前提下,小的弯曲、岸边不甚 明显地段适当取舍。

关于地形图测绘时地物地貌取舍

关于地形图测绘时地物地貌取舍

地物、地貌的各项要素的表示方法和取舍原则,除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地形图图式执行外,还应符合如下有关规定。

1. 测量控制点测绘测量控制点是测绘地形图和工程测量施工放样的主要依据,在图上应精确表示。

各等级平面控制点、导线点、图根点、水准点,应以展点或测点位置为符号的几何中心位置,按图式规定符号表示。

2. 居民地和垣栅的测绘(1)居民地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主要附属设施应准确测绘实地外围轮廓和如实反映建筑结构特征。

(2)房屋的轮廓应以墙基外角为准,并按建筑材料和性质分类,注记层数。

1:500,临时性房屋可舍去;(3)建筑物和围墙轮廓凸凹在图上小于0.4mm,简单房屋小于0.6mm时,可用直线连接。

(4) 1:500比例尺测图,房屋内部天井宜区分表示。

(5)测绘垣栅应类别清楚,取舍得当。

城墙按城基轮廓依比例尺表示;围墙、栅栏、栏杆等可根据其永久性、规整性、重要性等综合考虑取舍。

(6)台阶和室外楼梯长度大于图上3mm,宽度大于图上1mm 的应在图中表示。

(7)永久性门墩、支柱大于图上1mm的依比例实测,小于图上1mm的测量其中心位置,用符号表示。

重要的墩柱无法测量中心位置时,要量取并记录偏心距和偏离方向。

(8)建筑物上突出的悬空部分应测量最外范围的投影位置,主要的支柱也要实测。

3. 交通及附属设施测绘(1)交通及附属设施的测绘,图上应准确反映陆地道路的类别和等级,附属设施的结构和关系;正确处理道路的相交关系及与其它要素的关系;正确表示水运和海运的航行标志,河流和通航情况及各级道路的通过关系。

(2)公路与其它双线道路在图上均应按实宽依比例尺表示。

公路应在图上每隔15~20mm注出公路技术等级代码,国道应注出国道路线编号。

公路、街道按其铺面材料分为水泥、沥青、砾石、条石或石板、硬砖、碎石和土路等,应分别以砼、沥、砾、石、砖、碴、土等注记于图中路面上,铺面材料改变处应用点线分开。

(3)路堤、路堑应按实地宽度绘出边界,并应在其坡顶、坡脚适当测注高程。

全站仪测地形地物注意事项

全站仪测地形地物注意事项

全站仪测绘测图时的注意事项根据地形图图面表示要求并结合图面负载情况,针对工作区一些具体情况地形图测绘的内容和取舍按以下要求进行。

(1)居民地的房屋是城镇、乡村的重要地物,一般不取舍。

房屋按建材类别与结构分砼、混、砖、木、简、土、棚七类加注,一层房屋只注结构,不注层次。

一般居民地房屋结构按《省数字地籍调查技术规范》(浙江省国土资源厅,2009)的要求进行说明注记:1)砼……指框架结构的大楼、商厦或其它坚固构筑物,一般层数≥7;2)混……指以钢筋混凝土为梁柱的砖混房屋,一般2-6层;3)砖……指没有钢筋混凝土柱梁的砖房屋,一般单层的房屋居多;4)木……指建筑物以木柱为承重结构的房屋;当此建筑物外墙用砖或混凝土构建时也应注“木”;5)简……指用简易砖墙、石棉瓦或玻璃钢瓦为屋顶的正规房屋,图上注“简”;6)土……指用粘土夯实后垒墙建造的老式土房;7)棚……指有棚顶,四周无墙或仅有简陋墙壁的建筑物。

厂矿、单位、别墅区、钢结构房屋和棚房的表示仍按《l:500 l:1000 l:2000地形图图式》(GB/T 20257.1-2007)要求执行,镇区内主楼下的裙楼房屋结构按主楼房屋结构注记。

为便于使用,注记位置应与地籍图注记位置一致,注记在“左上角”。

(2)居民小区内底层车库、房屋底层、顶层、中间的夹层高在2.2m以下的不计层数; 居民小区内底层车库层高在2.2m 以下的不计入层数;房屋带坡顶层层高(按房屋正立面计算)在2.0m 以下的不计入层数;房屋地下室、房顶楼梯间与水箱等均不表示。

假层、夹层、插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层面的楼梯间、水箱间等不计层数。

(3)对于已有一层以上的平顶房上加盖的简易房,其简易房不计层次。

屋顶为简易屋顶的房屋以及依主要房屋搭建的且单面流水的房屋按简易房表示。

(4)城镇旧街区,房屋毗连,要根据房屋不同形状,并尽量按产权归属综合考虑予测设界址点。

(5)廊房与悬空挑出建筑的表示。

测绘技术中的地物提取与分类技术解析

测绘技术中的地物提取与分类技术解析

测绘技术中的地物提取与分类技术解析近年来,随着测绘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创新,地物提取与分类技术已经成为测绘领域的一个重要研究方向。

地物提取和分类是指根据遥感影像数据,将地物对象从影像中提取出来,并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分类和识别的过程。

这项技术在农业、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等领域都有着重要的应用价值。

地物提取与分类技术的研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地物对象的提取,即从遥感影像中将有意义的地物对象提取出来;二是地物对象的分类,即对提取出的地物对象进行分类和识别。

在地物提取方面,常用的方法包括阈值法、边缘检测法、模板匹配法、分割方法等。

其中,阈值法是最简单和最常用的方法之一,其原理是通过设置一个阈值,将遥感影像中灰度值高于或低于该阈值的像素提取出来。

边缘检测法则是通过检测遥感影像中对象的边界来提取地物对象。

模板匹配法则是根据预先设置好的模板,将遥感影像中与模板相匹配的部分提取出来。

分割方法则是将遥感影像划分为若干个区域,然后对每个区域进行处理,提取出其中的地物对象。

在地物分类方面,常用的方法有像元分类法、特征分类法、基于规则的分类法等。

像元分类法是将遥感影像中的每个像元单独作为一个单元进行分类。

特征分类法则是通过提取遥感影像中地物的特征信息来进行分类。

基于规则的分类法则是根据已知地物的特征和规则,运用专家系统等方法进行分类。

同时,为了提高地物提取与分类的准确性和效率,还可以结合其他技术手段,例如深度学习、人工智能等。

深度学习是一种模拟人脑神经网络的技术,通过构建深层次的神经网络模型,可以自动地从遥感影像中提取地物特征,并进行分类和识别。

人工智能技术则可以通过机器学习和数据挖掘等方法,提高地物提取与分类的自动化程度和准确性。

在实际应用中,地物提取与分类技术可以广泛应用于农业、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等领域。

例如在农业领域,地物提取与分类技术可以用于监测农作物的生长状况、评估土壤质量、分析农田的利用情况等。

在城市规划方面,地物提取与分类技术可以用于制定城市规划方案、进行土地利用规划等。

地形图测绘内容及取舍

地形图测绘内容及取舍
1)测绘地貌特征点 山的最高的、洼地最低点、谷口点、鞍部的最低点、
地面坡度和方向的变换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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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连接地性线
实线连成山脊,虚线连成山谷,随碎 部点的测定随时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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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确定等高线通过的点(内插的方法) 前提:相邻点等坡度 原理:比例内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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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勾绘光滑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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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典型地貌的测绘
5、水系的测绘
无特殊要求时均以岸边为界,如要求测水涯线、 洪水位、平水位,按要求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测绘。
河岸在保证精度的前提下,小的弯曲、岸边不甚 明显地段适当取舍。
单线表示的小沟只测中心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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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道两岸有堤可参照公路的测法,田间临时小渠 不必测绘。
湖泊边界如不明显,可视具体情况确定湖岸或水 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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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居民地测绘 测图比例尺不同,综合取舍不一样; 外围轮廓准确测绘,内部主要街道及 较大的空地应区分出来; 散列式居民地、独立房屋应分别测绘; 一般只测绘房屋的三个角或相邻的两 角顶并量取房屋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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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居民地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主要附属设施应准确测 绘实地外围轮廓和如实反映建筑结构特征。
(4)1:500比例尺测图,房屋内部天井宜区分表示;1: 1000比例尺测图时,图上6平方毫米一下的天井可不表示。
(5)测绘垣栅应类别清楚,取舍得当。城墙按城基轮廓比例 尺表示,城楼、城门、豁口均应施测,围墙、栅栏、栏杆可 根据其永久性、规划性、重要性等综合考虑取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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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道路测绘
①铁路:标尺应立于中心线上,直线立尺稀, 曲线立尺密;附属物按实际位置测定。
路堤测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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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外廓应以墙为准,临时性的可不测。

2 当建筑物的轮廓凹凸在1:500比例尺图上小于LMM、其它比例尺图上小于时,可用直线连接。

3 防空巷道等地下设施,宜测量出口、竖井平面位置和高程。

4 测绘1:500和1:1000比例尺的房屋建筑区地形图时,房屋宜单座测绘;测绘小于1:2000比例尺的建筑区地形图时,可进行综合测绘;狭窄的巷道可不单绘。

5 独立地物,能按比例尺表示的,应实测外廓;不能按比例尺表示的,应准确标出其位置。

6 管线转角处应实测。

线路密集时,居民区的低压电线、通讯线和各种管线的检修井可择要测绘。

7 比例尺小于1:2000的道路测绘可适当舍去车站范围内的次要附属设施;较宽公路的中心线及公路平交时的交叉中心应标注高程;乡间道路可择要测绘;公路经过村镇时,图上不应中断,应按真实位置测绘。

8 铁路曲线段应标注内轨面高程。

9 水系测绘应符合规定:
(1)河流、湖泊、水库、池塘、沟渠、泉眼、水井等按实际情况测绘。

比例尺小于1:2000的地形图上,泉眼和水井用符号表示;
(2)干涸自然河流、冲沟按地形特征测绘;
(3)湖泊、水库、池塘、河流、渠道等的水域部分均测量水底高程;
(4)图上河流宽度小于,渠道实际宽度小于时,用单线表示;
(5)海岸线按平均大潮高潮所形成的实际痕迹进行测绘;
(6)沿海灯塔、灯桩均测量灯光中心高程,并从平均大潮高潮面起算。

10 堤坝应标注顶部与坡角高程;函洞应标注洞底高程;
水井应标注井台高程;泉眼应标注泉口高程;陡坡应标注坡顶、坡底高程或标注比高;下水道井盖应标注井盖高程,比例尺大于1:1000的测图还应标注井底高程。

地形图应标示居民地、独立地物、管线及境界、公路、水系、植被等各项地物、地貌要素以及各类控制点、地理名称等,并突出公路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等有关各项要素。

地物、地貌各项要素的标示方法和取舍原则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测绘局制定的图式外,还应遵
守下列各项规定:
1.各种比例尺地形图上均应展绘或测出各等级三角点(包括各等级平面控制点)、图根点、水准控制点等测量控制点,并按规定符号表示。

2.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主要附属设施均应进行测绘,房屋外廓可以墙角为准。

1∶500、1∶1000、1∶2000的测图,居民区房屋应详细测绘,房屋应加注层数及建筑材料。

建筑物、构筑物轮廓凸凹在图上小于时,可用直线连接。

独立地物能按比例尺表示的应实测外廓,填绘符号;不能按比例尺表示的,应准确表示其定位点或定位线。

3.各种比例尺地形图的线状地物,如管线、高低压线等应实测其支架或电杆的位置。

高压线路应注明千伏安;同高压线交叉时,应实测其悬垂线与地面的最小垂直距离。

线路密集或居民区的低压电线、通讯线可根据用途需要测绘,管线转角均应实测。

测区范围内有重要的通讯电缆等地下管线时,必须详细测定其位置。

4.公路及其附属物应按实际形状测绘。

测绘已建公路应施测路肩边缘,并标注路面类型;公路里程碑应实测其点位,并注明里程数;公路交叉口处应注明每条公路的走向;人行小道可视需要测绘。

铁路应标注轨面高程,曲线段标注外轨面高程。

铁路与公路图应在图上分别每约(山区公路)及地形起伏变换处、桥隧建筑物等处测注高程点。

5.水系及其附属物应按实际形状测绘。

海洋应测绘海岸位置,海岸线按当地多年大潮、高潮所形成的实际痕迹施则,并测标测时水面高程。

水渠应测注水渠底及渠顶边的高程;堤坝测注顶部及坡脚高程;水井测注井台高程;水塘应测注塘顶边及塘底高程。

河沟、水渠在地形图上的宽度小于1mm时,可用单线表示。

6.地貌以等高线表示为主,明显的特征地貌(如陡崖、冲沟等)以符号表示。

从零米起算每隔四根首曲线应绘一根计曲线,并在计曲线上注记高程。

山顶、鞍部凹地及斜坡方向不易判读的等高线上,应加绘示坡线。

居民区内除大片自然地表外,可不绘等高线。

当等高线密集,两根计曲线间距在图上小于2mm时,首曲线可略去不绘。

露岩、独立石、土堆、冲沟坑穴、陡坎等应分别测注高程或比高。

冲沟、雨裂沟底宽在图上小于3mm时用单点线表示沟中心,大于3mm时应分别测出坡脚,其间距大于10mm时应勾绘沟底等高线。

7.植被的测绘应按其经济价值和面积大小适当取舍。

农业用地施测时按实地作物类别绘示在地形图上。

地界类与线状地物重合时应绘线状地物符号。

梯田坎等地物、地貌,其水平投影在图上大于2mm时,应实测坎脚,小于2mm可注比高。

当两坎间距在图上小于5mm(1∶500图上小于10mm)或坎高小于1/2等高距时可适当取舍。

当两坎间距地图上大于20mm时应绘等高线。

水田应测代表性高程,田梗宽在图上小于1mm时可用单线表示。

居民地、厂矿、机关、学校、医院、山岭、水库、河流和道路干线等应按现有的名称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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