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619水利风景区规划编制规范(王新军)
20050619水利风景区规划编制规范(王新军)
水利风景区规划编制规范(提纲)前言为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水利风景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 1―2002)等标准规定,制定《水利风景区规划编制规范》。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本标准主持单位:水利部综合事业局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综合事业局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利风景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本标准主要起草人:1总则1. 1 为科学合理地利用水利风景资源,规范水利风景区的开发、建设和保护工作,提高水利风景区的规划设计水平和规范化程度,特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水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各类水利风景区的规划。
1.3 水利风景区根据相关评价标准,分为国家级水利风景名胜区、省级水利风景名胜区。
1.4 水利风景区规划应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大型的水利风景区可以增编分区规划和景点规划。
部分在建水利工程项目,也可以编制概念性规划。
1.5水利风景区规划应与流域规划、水保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相互协调。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SL 300--2004 水利风景区评价标准SL 1―2002 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GB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9665 公共浴室卫生标准GB9667 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12941-1991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GB16153 饭馆(餐厅)卫生标准3、术语和定义3.1 水利风景区3.2水利风景区总体规划3.3水利风景区详细规划3.4功能区3.5水利工程3.6旅游环境容量4、规划编制依据与工作程序4.1规划依据4.2工作程序4.2.1确立规划总目标4.2.2实地调查、收集相应资料和图件4.2.3现状分析与开发评价(资源及其开发条件分析、旅游市场分析、接待设施和交通条件分析、工程安全与水环境评价等)4.2.4规划内容策划和拟定规划大纲4.2.5各专题研究报告和重点项目研究报告4.2.6规划文本、图件4.2.7专家咨询、补充资料、调整方案4.2.8评审与修改调整4.2.9规划交付、实施、监控5、水利风景区总体规划编制5.1编制内容5. 1.1 现状分析5. 1.2 水利工程简介5. 1.3 自然背景分析(1)地理位置(2)地形地貌(3)气候条件(4)土壤(5)生物(6)水环境5. 1.4 社会经济文化背景分析(1)交通区位(2)社会经济条件(3)文化背景5. 1.5开发条件评价(1)交通条件(2)旅游接待设施现状(3)水电通讯条件(4)综合发展条件评价5. 1.6资源分析与评价(1)风景资源类型(2)资源空间结构与特征分析(3)风景资源开发的层次定位5. 1.7客源市场分析(1)区域客源市场分析(2)市场互补与竞争关系分析(3)客源市场定位(4)发展战略目标5. 1.8旅游系统构建与总体布局5. 1.8.1旅游系统构建(1)吸引物子系统(2)接待服务设施子系统(3)旅游环境子系统(4)客源市场子系统(5)支持子系统5. 1.8.2功能分区与空间布局(1)功能分区(2)集散地布局(3)景点布局与游览线路设计5. 1.8.3 旅游产品创意策划5. 1.9环境保护和工程安全规划(1)环境现状分析(2)工程安全评价与保障措施(3)旅游环境容量分析(4)环境保护规划目标5. 1.10景区基础设施规划(1)道路交通规划(2)电力电讯规划(3)给排水规划(4)景区绿化与园林规划5. 1.11建设分期与投融资规划5. 1.12景区发展对策与措施5.2规划成果5.2.1规划文本规划文本应以法规条文方式,直接叙述规划主要内容的规定性要求。
水利风景区总规和详规成果及要求
水利风景区总规和详规成果及要求一、水利风景区总规和详规的目标1.保护水利风景资源。
通过总规和详规的制定,明确水利风景区的功能定位和保护范围,保护水源地、湖泊、水库、河流等水利设施,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
2.促进旅游经济发展。
总规和详规要充分发挥水利风景资源的旅游价值,优化景区布局,开发旅游资源,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推动旅游产业的发展。
3.提升人民生活品质。
总规和详规要充分考虑民众的生活需求,提供优质的休闲娱乐场所,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的幸福感与满意度。
二、水利风景区总规和详规的内容1.环境保护规划。
总规和详规要制定环境保护措施,包括水域污染治理、生态修复和保护措施等,保障水利风景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旅游设施规划。
总规和详规要规划旅游设施,包括旅游接待中心、观光车道、步行道、停车场、公共厕所等,提供便利的旅游服务。
3.交通和交通设施规划。
总规和详规要规划道路、桥梁、停车设施等交通设施,提供便利的交通条件,方便游客的出行。
4.旅游开发规划。
总规和详规要制定旅游开发计划,包括景点开发、游船服务、水上体育活动等,将水利风景区打造成具有吸引力的旅游目的地。
三、水利风景区总规和详规的要求1.社会参与。
总规和详规的制定应充分听取各利益相关方的意见,特别是当地居民和旅游从业者的意见,形成共建共享的决策机制。
2.生态文明建设。
总规和详规应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推动绿色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3.安全管理。
总规和详规要对水利风景区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应急预案和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游客和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4.旅游服务质量管理。
总规和详规要规范旅游服务行业,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加强对旅游企业的监管,提高旅游服务质量。
总之,水利风景区总规和详规是水利风景区规划和设计的重要成果,对于保护水利风景资源、促进旅游经济发展和提升人民生活品质都具有重要意义。
在制定总规和详规时,应充分考虑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安全管理和旅游服务质量管理等方面的要求,确保水利风景区的可持续发展。
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01.12.24•【文号】水综合[2001]609号•【施行日期】2001.12.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水综合〔2001〕609号)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我国旅游业发展迅猛。
近几年,水利行业依托水利工程形成的大量人文景观、自然景观,发挥水土资源优势,积极开展水利旅游工作,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但从总体来说,各地水利旅游发展很不平衡,现有水利风景资源的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工作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矛盾。
为加强水利风景区的建设和经营管理工作,促进水利旅游健康发展,现就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水利部党组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新时期治水方针,总结建国五十年来水利建设的经验教训,提出了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的治水思路,把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作为水利建设的总目标。
加强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是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总目标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加强水资源和水工程管理,进一步开发水利资源,促进水利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是满足广大人民迅速提高的物质、精神和文化生活的需要,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水利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水利风景区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把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作为水资源统一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以水利风景区建设推动水利旅游发展,将其培植成为水利行业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加强领导。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领导。
积极发挥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水利风景区建设中的组织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对水利旅游工作的管理,应设专门机构或明确现有机构,具体管理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和水利旅游工作。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十七批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十七批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17•【文号】办综合函〔2017〕31号•【施行日期】20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十七批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工作的通知办综合函〔2017〕31号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根据《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水综合〔2004〕143号)要求,现将申报第十七批国家水利风景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以涵养水源、保护生态为主旨,具有一定资源规模、环境质量和服务条件,自然生态和文化价值较高,基本达到国家水利风景区标准,可以开展休闲、观光、旅游、度假或科普、教育、文化等活动的省级水利风景区(2016年1月1日前批准)或相当质量的涉水风景区。
二、基本条件(一)水利风景区管理机构职责明确,景区范围清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二)水利风景区安全管理规范并有应急预案,工程、设备运行安全,游憩服务设施无安全隐患。
(三)水利风景区内水质达标,符合《水功能区划分标准》(GB/T 50594-2010)及《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要求。
(四)水利风景区内导览、文化、科普等标识齐备。
(五)水利风景区规划或规划纲要成果符合《水利风景区规划编制导则》(SL471-2010)要求。
三、工作流程(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按申报要求提供材料。
(二)各流域机构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完成材料初审和现场审核,并将符合条件要求的景区,择优向水利部推荐(不超过3个)。
(三)水利部景区办对符合条件、程序等要求的景区,委派专家组开展实地核查评价。
(四)水利部审议、公示后,批准第十七批国家水利风景区。
四、具体要求(一)各流域机构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启动本地申报相关工作,并于2017年4月16日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向水利部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
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
AA省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利风景资源管理和水生态保护,科学、合理利用水利风景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水利风景区的规划、建设、认定、保护、利用和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水利风景区,是指以水域(水体)或者水利工程为依托,具有一定规模和质量的水利风景资源和生态环境条件,可供人们从事游览观光、休闲健身、科学技术普及和文化教育等活动的区域。
水利风景区分为国家级、省级、县级水利风景区。
国家级水利风景区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水利风景区建设是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属社会公益性事业,其主要功能是保护水资源、修复水生态、弘扬水文化,维护水利工程、普及水利科技、开展水生态文明教育、发展水生态旅游。
第四条水利风景区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协调发展的原则,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利风景区管理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水利风景区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将水利风景区规划建设和保护利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目标体系。
第六条水利风景区建设和保护管理资金实行多渠道筹集,鼓励单位、个人或者其他组织投资、捐资建设水利风景区。
对政府投资建设并经营管理的公益性水利风景区,其资源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日常管理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对社会主体投资建设并经认定的水利风景区,可以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补助或者奖励。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水利风景区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水利风景区有关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水利风景区相关管理工作。
第八条对在水利风景区建设、保护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水利风景区规划(纲要)编制要求
在编制中,(1)要首先调查区域内水生态环境现状, 对风景区建设可能导致的水生态环境变化进行分析预 测,对已成建项目对水生态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 并 提出具体的保护与修复规划方案; (2)应根据风景区内受损河流、湖(库)水生态环境 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水生态环境修复措施; (3)应对规划范围内生物资源、珍稀物种及群落提出 明确的保护措施,保护生物多样性。
具体可参见《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规程》(SL613-2013)。
(2)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规划 基本内容有两项 ,即保护水生态环境和修复水生态系统。 保护和修复同步进行 ,保护推动修复 ,修复促进保护。 其一 ,保护水生态环境就是对水体及涉水部分进行保护 , 包括保护水量水质 , 防治水污染 , 使其功能不再下降。同 时保护水系和河流 的自然形态 , 保护水中生物及其多样 性 , 保护水生物群落结构 , 保护本地历史物种、特有物 种、 珍稀濒危物种 , 保护生物栖息地。此外 , 还要注意保护水 文化。 其二 , 对已经退化或受 到损害的水生态环境采取工程技 术措施进行修复 , 遏制退化趋势 , 使其转向良性循环。
水利风景区规划(纲要)编制要求 和注意事项
水利风景区规划框架结构
第一章 基本情况
1.1 项目背景 1.2 项目概况
第四章 规划水平年与目标
4.1 规划水平年 4.2 规划目标
1.3 可行性分析
1.4 规划任务
第五章 主题定位
5.1功能定位 5.2形象定位 5.3市场定位
第二章 资源调查与分析评价
2.1 资源现状 2.2 现状分析与评价 2.3 综合分析
《xx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 《水利旅游项目管理办法》
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解读
全省省级水利风景区审批时间表
全省水利风景区分布图
全省水利风景区类型明细表
地区 关中 市 西安 景区名称 灞柳生态园水利风景区 汉城湖水利风景区 翠华山水利风景区 灞桥湿地水利风景区 金龙峡水利风景区 西安世博园水利风景区 沣东沣河水利风景区 渭河生态水利风景区 浐河水利风景区 嘉陵江源头水利风景区 千湖水利风景区 渭水之央水利风景区 黄柏塬水利风景区 青峰峡水利风景区 岐渭水利风景区 太白山水利风景区 五曲湾水利风景区 雍城湖水利风景区 红河谷水利风景区 钓鱼台水利风景区 六川河水利风景区 千王海水利风景区 霸渭关中文化水利风景区 郑国渠水利风景区 甘泉湖水利风景区 羊毛湾水利风景区 汃河水利风景区 现代农业园水利风景区 友谊湖水利风景区 黄河魂生态游览区 洽川水利风景区 卤阳湖水利风景区 涧峪水利风景区 沋河水利风景区 大峪河水利风景区 西河水利风景区 洛河生态园水利风景区 林皋湖水利风景区 锦阳湖生态园 级别 国家级 国家级 国家级 国家级 国家级 国家级 国家级 省级 省级 国家级 国家级 国家级 国家级 国家级 国家级 国家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国家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国家级 国家级 国家级 国家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国家级 类型 城市河湖型 水库型 水库型 湿地型 自然河湖型 城市河湖型 城市河湖型 城市河湖型 城市河湖型 自然河湖型 水库型 城市河湖型 自然河湖型 自然河湖型 自然河湖型 自然河湖型 水库型 水库型 自然河湖型 水库型 自然河湖型 水库型 自然河湖型 水库型 城市河湖型 水库型 城市河湖型 灌区型 水库型 自然河湖型 湿地型 湿地型 水库型 水库型 水库型 自然河湖型 水土保持型 水库型 水库型
(五)、宣传推广
2013年召开了“景区工作宣传策划会”、在省电视台一套节目 推出了“七女秀陕西——走进水利风景区”系列专题节目、举办了湿 地水环境保护知识竞赛,2014年举办了“治渭杯”水利风景区摄影大 赛,2015年举办了“水美三秦”镜头定格陕西水利风景微信摄影大赛, 积极组织各景区单位参加省内外有关重大经贸活动开展宣传促销。 各单位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3篇。
最新水利风景区规划(纲要)编制要求教学文案
(2)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规划
基本内容有两项 ,即保护水生态环境和修复水生态系统。 保护和修复同步进行 ,保护推动修复 ,修复促进保护。
其一 ,保护水生态环境就是对水体及涉水部分进行保护 , 包括保护水量水质 , 防治水污染 , 使其功能不再下降。同 时保护水系和河流 的自然形态 , 保护水中生物及其多样 性 , 保护水生物群落结构 , 保护本地历史物种、特有物 种 、珍稀濒危物种 , 保护生物栖息地。此外 , 还要注意保护 水文化。
(3)应对规划范围内生物资源、珍稀物种及群落提出 明确的保护措施,保护生物多样性。
3、景观规划
能最直接的突显水利风景区特色,也是应用水利、景 观、旅游、园林、环境等各学科知识结合点。最能体 现环境规划团队对水利风景区内涵的理解。
应与工程的景观规划相协调,若工程建设发展规划不 包含景观规划,在编制中要考虑已建或在建工程的实 际情况和水利工程的功能性;对尚未开始建设的项目, 要在规划设计前融入工程景观理念。
《水利旅游项目管理办法》
资源调查评价
规划区域现状情况调查 水利风景资源调查评价
规划主题及发展定位
定位主题形象,是水风景区的“灵魂”和文化主线。 根据水利风景资源的特质确定景区主题,应符合水利 风景区的内涵和发展定位。
规划布局与功能分区
应依据景区资源分布,充分考虑各节点之间的空间关 系和交通联系,划定功能区,安排相应的项目和设施。
景观规划的至高境界:景观与自然环境高度融合,兼 具一定的功能性,不影响生态系统。“虽由人作,宛 自天开。”
4、水利科技与水文化传播规划
文化体现景区精髓,是形成特色的基础。
深入调查、挖掘整理景区文化内涵,与地域特性文化 相结合,形成独具特色的水文化。
水利风景区建设实施方案
水利风景区建设实施方案各镇街、局机关各股室: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和会议精神,为全面推进水利风景区建设,努力打造具有“壶山兰水,荔林水乡,宜居”特色的水利风景区。
为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水利风景区建设,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一)完善工程体系,加强主城区内河整治:综合整治城区河道,提升行洪能力,增强河流自净能力。
加强河面黄肌瘦垃圾和水浮莲保洁工作,有效改善城区水体质量。
牵头单位:水务局工管股;配合单位:项目办、水政站、各镇街水利站。
(二)把握发展机遇,扎实推进中小河流治理:综合整治南北洋水系主河道,提升主河道行洪能力,扎实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同时加强两岸水利景观建设。
牵头单位:水务局项目办;配合单位:工管股、水政站、各镇街水利站。
(三)还原水乡本色,完成河道清水行动:按照乡镇属地负责,区财政补助原则,广泛开展农村河道综合整治,逐步建立农村河道综合治理长效管理机制。
牵头单位:水务局工管股;配合单位:项目办、水政站、各镇街水利站。
(四)加快推进城乡水土流失治理:落实水土流失“三同时”制度。
今年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7500亩。
牵头单位:水务局水土办;配合单位:各镇街水利站。
二、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水务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区水利风景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水利风景区建设的统一领导与组织协调,制定本单位水利风景区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落实风景区建设的各项任务,形成分级管理、相互协调、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责任落实水务局把水利风景区建设列入年度目标管理,层层分解任务,把责任落实到具体股室、具体人身上。
并按区政府要求,定期督查通报,年终考评考核。
(三)加大资金投入区水务局将采取多种融资方式,筹集资金,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成一批国家级和省、市级水利风景区。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湄洲日报、新闻、水利信息网等新闻媒介,加大对水利风景区建设的宣传力度,宣传报道水利风景区建设的进展情况,充分展示风景区创建成效,在全区范围内掀起创建风景区热潮。
水利风景区总体规划、建设规划编制提纲、图纸要求
附录A(资料性)水利风景区总体规划编制提纲一、基本情况(一)规划背景(二)基本情况二、水利风景区现状评价(一)水利风景区发展现状评价(二)水利风景区发展需求分析三、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二)规划范围(三)规划目标与水平年(四)规划依据四、规划布局(一)总体布局(二)水利风景区集群(三)水利风景区风光带五、主要任务(一)生态环境保护与提升(二)水文化建设(三)能力建设六、实施计划与保障措施七、实施效益分析附录B(资料性)水利风景区建设规划编制提纲一、基本情况(一)发展背景(二)景区现状情况(三)景区周边资源开发利用情况二、水利风景资源与生态环境调查(一)水利风景资源调查(二)生态环境调查三、现状评价与需求分析(一)现状评价(二)需求分析四、总体要求(一)规划范围(二)规划定位(三)规划目标与水平年(四)规划依据五、功能分区(一)功能分区原则(二)功能分区结果六、生态环境保护与提升(一)水域水体保护(二)陆生生态环境保护与提升七、水文化建设(一)水文化挖掘(二)水文化场馆设施建设(三)水利遗产资源保护与利用(四)水文化活动策划与组织八、水利旅游开发(一)景园景点和文旅设施建设(二)特色水利旅游项目开发(三)活动策划与组织九、安全与服务设施建设(一)游人容量测定(二)游人容量管控与安全设施(三)交通设施与游线组织(四)公共服务设施(五)标志标识与解说系统十、管理服务能力建设(-)管理体制与管理制度(二)防灾避险方案及应急预案(三)智慧管理与服务(四)品牌塑造和宣传十一、投斐估算与效益评价(一)投资估算(二)效益评价十二、环境影响评价(一)有利影响(-)不利影响与应对措施十三、保障措施(一)组织保障(二)政策保障(H)资金保障附录C(资料性)水利风景区规划图纸要求表C.1规定了水利风景区总体规划主要图纸目录和制图基本要求。
表C.3规定了不同面积水利风景区的规划制图比例尺要求。
表C.3水利风景区规划制图比例尺。
(完整版)20050216水利风景区规划规范
水利风景区规划设计规范(在其它规范基础上修改,仅为初步设想)第1章总则第1.0.1条为了适应水利风景区以下简称风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发展的需要,优化风景区用地布局,全面发挥风景区的功能和作用,提高风景区的规划设计水平和规范化程度,特制定本规范。
第1。
0。
2为加强对水资源生态环境的保护,合理开发利用水利风景资源,提高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水平,科学评价水利风景区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规范,制定本规范.第1。
0.3本标准适用于管理和保护范围明确、权属清楚、管理机构健全的水利风景区的评价。
第1。
0.4条本规范适用于水利风景区的规划.第1。
0。
5条风景区规划应分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二个阶段进行.一些重点建设地段,也可以增编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1。
0。
6条风景区规划必须符合我国国情,因地制宜地突出本风景区特性。
并应遵循下列原则:1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就是要全面周到地统筹考虑水利风景区资源的利用与保护、现在与未来,兼顾协调好上、下游,左、右岸,地方政府和群众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赢得方方面面的理解和支持,求得水利风景区的良性循环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2科学、安全、突出保护的原则就是要充分依靠科学理念和科技进步,确保资源、工程和游人的安全,修复和保护好生态环境,弘扬水文化。
这是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的最基本要求,唯有满足这一要求,才有开展其它工作的可能.3自然、和谐、因地制宜的原则水利风景区最为显著的特点就是自然、和谐。
规划、建设水利风景区必须要严格按照资源条件和自然规律,因地制宜,综合整治.4创新、求实、追求高效的原则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是个新事物。
必须立足市场,用新观念、新思路、新方法去创立新机制,实行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产业化推进,以切实有效的机制和发展模式,求得越来越高的生态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1。
0。
7条风景区规划应与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相互协调。
关于水利风景风景区规划规范方向的建议
关于水利风景风景区规划规范方向的建议关于水利风景区规划规范方向的建议第1章总则第1.0.1条为科学、合理利用水利风景资源,保护水资源和生态环境,加强对水利风景区的建设、管理和保护,提高水利风景区的规划设计水平和规范化程度,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国务院和水利部审定公布的国家和省级水利风景区的规划。
第1.0.3条水利风景区按用地规模可分为小型风景区(20km2以下)、中型风景区(21-100km2)、大型风景区(101-500km2)、特大型风景区(500km2以上)。
第1.0.4条规划应分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二个阶段进行。
第1.0.5条水利风景区规划必须符合我国国情,因地制宜地突出本风景区特性。
并应遵循下列原则:1.保护原则2.生态原则生物多样性和生态良性循环,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3.经济原则第1.0.6条水利风景区规划应与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相互协调。
第1.0.7条风景区规划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与规范的规定。
第2章术语第2.0.1条水利风景区水利风景区是指以水域(水体)或水利工程为依托,具有一定规模和质量的风景资源与环境条件,可以开展观光、娱乐、休闲、度假或科学、文化、教育活动的区域。
水利风景资源是指水域(水体)及相关联的岸地、岛屿、林草、建筑等能对人产生吸引力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
水利风景区以培育生态,优化环境,保护资源,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为目标,强调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第2.0.2条水利风景区规划保护与利用水资源为宗旨,发挥其多种功能作用的统筹部署和具体安排。
经相应的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的水利风景区规划,具有法律权威,必须严格执行。
第2.0.3条游人容量在保持景观稳定性,保障游人游赏质量和舒适安全,以及合理利用资源的限度内,单位时间、一定规划单元内所能容纳的游人数量。
是限制某时、某地游人过量集聚的警戒值。
P水利风景区规划编制导则
7.1 规划水平年
7.1.1宜选择最近的有完整统计数据的年份作为规划水平年。
7.1.2规划水平年分为近期、中期和远期,应按以下要求执行:
——近期为5年以内;
——中期为6~10年;
——远期为11~15年。
7.1.3规划期限应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适应。
7.2规划目标
7.2.1规划目标应从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工程建设等方面提出未来发展宗旨,包括近期目标、中期目标和远期目标。
3.1.6
4
4.0.1风景区单位应根据风景区类型特点以及自身发展需要,提出风景区规划任务书,向有意向的编制单位公开发布。
4.0.2意向编制单位应根据规划任务书提出工作计划,内容应包括项目负责人,人员组成,技术路线,规划初步内容,时间安排,经费计划。
4.0.3风景区单位应根据意向编制单位的技术能力及其所提交的工作计划遴选规划编制单位。
4规划应根据风景区具体情况,对火灾风险进行评估,提出防范措施,配置相应的人员和设施。
9.9.2风景区应根据情况建立安全保障体系及监控信息系统,制定安全保障应急预案。
9.9.3水利风景区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立抢险救援机构,并配备具备资格的救援工作人员。
9.10标识系统与解说规划
9.10.1规划应通过文字、图像和符号,向游人标示景点及服务设施等信息,并应要本着规范化、生态化、本地化原则,合理安排标识牌和景点介绍牌位置、数量、风格、式样等。
9.4.1风景区的交通应包括外部交通和内部交通,规划应遵循以下原则:
1外部交通规划应充分利用社会交通条件,保障风景区与外部联系的顺畅。
2内部交通规划应统筹安排水路与陆路的有效连接,合理布置码头、停车场等,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道路分级,以保障游客安全、便捷地到达风景区内各景点。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主编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0年1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的通知建标[1999]267号根据国家计委《一九八九年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制定修订计划》(计综合[1989]30号文附件十)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委GB50298-1999,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9年11月10日第1章总则第2章术语第3章一般规定3.1 基础资料与现状分析3.2 风景资源评价3.3 范围、性质与发展目标3.4 分区、结构与布局3.5 容量、人口及生态原则第4章专项规划4.1 保护培育规划4.2 风景游赏规划4.3 典型景观规划4.4 游览设施规划4.5 基础工程规划4.6 居民社会调控规划4.7 经济发展引导规划4.8 土地利用协调规划4.9 分期发展规划第5章规划成果与深度规定附录A 本规范用词说明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第1章总则第1.0.1条为了适应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风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发展的需要,优化风景区用地布局,全面发挥风景区的功能和作用,提高风景区的规划设计水平和规范化程度,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审定公布的各类风景区的规划。
第1.0.3条风景区按用地规模可分为小型风景区(20km2以下)、中型风景区(21-100km2)、大型风景区(101-500km2)、特大型风景区(500km2以上)。
第1.0.4条风景区规划应分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二个阶段进行。
大型而又复杂的风景区,可以增编分区规划和景点规划。
一些重点建设地段,也可以增编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修建性详细规划。
水利部关于批准发布《水利风景区评价标准》SL300-2004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批准发布《水利风景区评价标准》SL300-2004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04.04.20•【文号】水国科[2004]129号•【施行日期】2004.08.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水利部关于批准发布《水利风景区评价标准》SL300-2004的通知(水国科[2004]129号)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经审查,批准《水利风景区评价标准》为水利行业标准,并予发布,标准号为SL300-2004。
本标准自2004年8月1日起实施。
标准文本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发行。
水利部2004年4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SL 300--2004水利风景区评价标准The evaluation standard of water park2004-04-20发布2004-08-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前言为科学评价水利风景区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1~2002)等标准规定,制定《水利风景区评价标准》。
本《标准》共4章17条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术语——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计分细则本标准为全文推荐。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综合事业局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综合事业局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利风景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晓华、吴秀荣、詹卫华、白静媛、董青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何文垣、乔世珊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窦以松目次1 总则2 术语3 评价内容3.1 资源评价3.2 环境保护质量评价3.3 开发利用条件评价3.4 管理评价4 评价方法附录A 水利风景区评价计分细则标准用词说明条文说明1总则1.0.1 为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科学、合理利用水利风景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规范水利风景区的建设、利用、保护和管理,科学评价水利风景区质量,制定本标准。
水利风景区建设方案
以我给的标题写文档,最低1503字,要求以Markdown文本格式输出,不要带图片,标题为:水利风景区建设方案# 水利风景区建设方案## 引言水利风景区是指以水利设施、水利工程为核心,以自然景观、文化特色为辅助,通过合理规划和开发利用,打造形成的集水文化、旅游服务、休闲娱乐、科普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旅游景区。
本文档将提出一个水利风景区建设方案,详细介绍其规划、设计以及运营管理等内容。
## 1. 风景区规划### 1.1 目标定位水利风景区的目标定位是成为一座集水文化、旅游服务、休闲娱乐、科普教育于一体的综合性旅游景区,吸引国内外游客,提升地方经济发展。
### 1.2 规划原则- 充分利用水利设施,保护环境,最大限度地保留自然风貌。
- 突出水利文化特色,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景点。
- 合理规划景区内的设施布局,提供便捷的旅游服务。
### 1.3 功能分区根据水利风景区的目标定位,可以划分为以下功能区域:1. 水利文化展示区:介绍水利工程的历史、文化背景和科技意义。
2. 自然风光区:保持自然风光的原貌,提供观赏和拍照的场所。
3. 休闲娱乐区:为游客提供休闲娱乐设施,如游乐园、餐饮等。
4. 科普教育区:开设水利知识普及的教育活动和展览。
## 2. 风景区设计### 2.1 景点设计在水利风景区内设置以下景点:1. 水利博物馆:展示水利工程的历史和文化,吸引游客了解水利的发展。
2. 水闸观光区:设置观光平台和游船,供游客观赏水闸开闭的过程。
3. 水上活动区:提供划船、钓鱼等水上活动项目,增加游客参与度。
4. 自然保护区:保护风景区内特有的动植物,供游客观赏和学习。
5. 休闲广场:设置休息区域和舒适的座椅,供游客休息和欣赏风景。
### 2.2 设施建设根据景点设计的要求,建设以下设施:- 路网建设:规划合理的步行路线和道路,确保游客能够方便地参观各个景点。
- 停车场建设:建设大型停车场,方便游客停放车辆。
水利风景区发展纲要 - 科学网—博客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风景区发展纲要的通知水综合[2005]125号为指导水利风景区的建设与发展,有计划、有步骤、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和保护水利风景资源,保护水生态环境,特制定《水利风景区发展纲要》。
请各地区、各单位根据《水利风景区发展纲要》,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水利风景区发展规划,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为建设秀美山川,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支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做出新贡献。
水利部二00五年三月二十八日水利风景区发展纲要水利风景区,是指以水域(水体)或水利工程为依托,具有一定规模和质量的风景资源与环境条件,可以开展观光、娱乐、休闲、度假或科学、文化、教育活动的区域。
水利风景区在维护工程安全、涵养水源、保护生态、改善人居环境、拉动区域经济发展诸方面都有着极其重要的功能作用。
加强水利风景区的建设与管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为进一步明确水利风景区的建设与发展思路,有计划、有步骤、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和保护水利风景资源,以人水和谐发展支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实现生态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特制定本纲要。
一、水利风景区建设与发展现状1.我国水利风景资源概况我国江河纵横,河流众多,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辽、太湖七大流域汇集千流万河。
据统计,流域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5万多条;水面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有13个,500~1000平方公里的湖泊有18个,10~500平方公里的湖泊有600余个;还有大量的冰川、瀑布、泉点及遍布大江南北的湿地等等。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带领人民修建了8.5万多座水库、3.9万多座水闸、27万多公里堤防,8亿多亩灌区,以及众多的水土流失治理区,这些水利工程在发挥其基本功能的同时,也形成了大量的水利风景资源,为水利风景区的发展和建设,奠定了一定的基础条件。
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做好第十四批水利风景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做好第十四批水利风景区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19.03.25•【字号】吉水河湖〔2019〕79号•【施行日期】2019.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正文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做好第十四批水利风景区申报工作的通知吉水河湖〔2019〕79号各市(州)水利(水务)局,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长春新区农业委员会,各县(市)水利(水产)局:按照《吉林省水利风景区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5年)》,2019年继续开展省级水利风景区创建工作,现将申报吉林省第十四批水利风景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以水域(水体)或水利工程为依托,具有一定资源规模、环境质量和服务条件,可以开展休闲、观光、旅游、度假或科普、教育、文化等活动的区域。
如水库、自然河湖、城市河湖、灌区、水土保持示范区等,符合省级水利风景区标准要求的,均可申报吉林省水利风景区。
二、基本条件(一)景区管理机构职责明确,管理权属清楚。
(二)水利工程运行安全,水利工作设备及游憩设施无安全隐患,安全应急预案完备。
(三)区域内水质符合《水功能区划标准》(GB/T50594-2010)及《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要求。
(四)水利风景区规划或规划纲要成果符合《水利风景区规划编制导则》(SL-2010)要求。
(五)区域内应具备较完善的导览和安全标识设施。
三、工作流程(一)申报单位经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对符合条件的景区,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向省水利厅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景区办”)推荐。
(二)景区办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景区,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考核评价。
(三)景区办根据专家组实地考察评价结果,确定提出第十四批吉林省水利风景区建议名单。
(四)经省水利厅水利风景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确定第十四批吉林省水利风景区单位,在省水利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后公布。
水利部关于公布第十六批国家水利风景区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公布第十六批国家水利风景区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水利部
•【公布日期】2016
•【文号】
•【施行日期】201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
正文
水利部关于公布第十六批国家水利风景区的通知
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经水利部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审议,并在水利部网站公示,决定批准江苏省南京玄武湖水利风景区等59家景区为“国家水利风景区”(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各级水利部门和单位要认真遵照中央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要求,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按照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升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质量水平,在确保江河安澜的同时,努力打造生态河湖、文化河湖、美丽河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第十六批国家水利风景区名单。
水利风景区规划与建设规定_2
水利风景区规划与建设规定_2水利风景区规划与建设规定【学员问题】水利风景区规划与建设规定?【解答】1、水利风景区设立后,应当在两年内依据有关法规编制完成规划。
水利风景区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总体规划的规划期一般为20年。
2、水利风景区总体规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水利风景资源评价;(二)水利风景区的发展目标和范围;(三)水利风景区的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四)水利风景区的环境承载能力分析;(五)水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六)水利风景区投资及效益分析。
水利风景区总体规划应当与有关水利规划、当地社会发展规划相协调。
3、水利风景区详细规划应当根据核心景区、景区和保护地带的不同要求编制,确定基础设施、旅游设施和文化设施等项目的选址、布局与规模,并明确用地范围和规划设计条件。
水利风景区的详细规划,应当符合水利风景区总体规划。
4、水利风景区规划编制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5、国家级水利风景区规划由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审核,报水利部审定;省级水利风景区规划由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水利风景区规划,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
6、水利风景区的建设与管理必须严格按照规划,结合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进行。
(一)新建水利工程应将水土流失防治、生态建设和保护以及工程所在区域自然、人文景观的保护纳入工程建设规划,并统筹道路、通信、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二)已建水利工程可结合工程的扩建、改造、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工作统筹水利风景区建设;(三)水利风景区的维护要与水利工程的维护有机结合。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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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风景区规划编制规范
(提纲)
前言
为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水利风景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 1―2002)等标准规定,制定《水利风景区规划编制规范》。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持单位:水利部综合事业局
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综合事业局
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利风景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1总则
1. 1 为科学合理地利用水利风景资源,规范水利风景区的开发、建设和保护工作,提
高水利风景区的规划设计水平和规范化程度,特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水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各类水利风景区的规划。
1.3 水利风景区根据相关评价标准,分为国家级水利风景名胜区、省级水利风景名胜
区。
1.4 水利风景区规划应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大型的水利风景区可以增编分区规
划和景点规划。
部分在建水利工程项目,也可以编制概念性规划。
1.5水利风景区规划应与流域规划、水保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他
相关规划相互协调。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SL 300--2004 水利风景区评价标准
SL 1―2002 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
GB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9665 公共浴室卫生标准
GB9667 游泳场所卫生标准
GB12941-1991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
GB16153 饭馆(餐厅)卫生标准
3、术语和定义
3.1 水利风景区
3.2水利风景区总体规划
3.3水利风景区详细规划
3.4功能区
3.5水利工程
3.6旅游环境容量
4、规划编制依据与工作程序
4.1规划依据
4.2工作程序
4.2.1确立规划总目标
4.2.2实地调查、收集相应资料和图件
4.2.3现状分析与开发评价(资源及其开发条件分析、旅游市场分析、接待设施和交通条件分析、工程安全与水环境评价等)
4.2.4规划内容策划和拟定规划大纲
4.2.5各专题研究报告和重点项目研究报告
4.2.6规划文本、图件
4.2.7专家咨询、补充资料、调整方案
4.2.8评审与修改调整
4.2.9规划交付、实施、监控
5、水利风景区总体规划编制
5.1编制内容
5. 1.1 现状分析
5. 1.2 水利工程简介
5. 1.3 自然背景分析
(1)地理位置
(2)地形地貌
(3)气候条件
(4)土壤
(5)生物
(6)水环境
5. 1.4 社会经济文化背景分析
(1)交通区位
(2)社会经济条件
(3)文化背景
5. 1.5开发条件评价
(1)交通条件
(2)旅游接待设施现状
(3)水电通讯条件
(4)综合发展条件评价
5. 1.6资源分析与评价
(1)风景资源类型
(2)资源空间结构与特征分析
(3)风景资源开发的层次定位5. 1.7客源市场分析
(1)区域客源市场分析
(2)市场互补与竞争关系分析
(3)客源市场定位
(4)发展战略目标
5. 1.8旅游系统构建与总体布局
5. 1.8.1旅游系统构建
(1)吸引物子系统
(2)接待服务设施子系统
(3)旅游环境子系统
(4)客源市场子系统
(5)支持子系统
5. 1.8.2功能分区与空间布局
(1)功能分区
(2)集散地布局
(3)景点布局与游览线路设计5. 1.8.3 旅游产品创意策划
5. 1.9环境保护和工程安全规划
(1)环境现状分析
(2)工程安全评价与保障措施
(3)旅游环境容量分析
(4)环境保护规划目标
5. 1.10景区基础设施规划
(1)道路交通规划
(2)电力电讯规划
(3)给排水规划
(4)景区绿化与园林规划
5. 1.11建设分期与投融资规划
5. 1.12景区发展对策与措施
5.2规划成果
5.2.1规划文本
规划文本应以法规条文方式,直接叙述规划主要内容的规定性要求。
5.2.2规划图件
5.2.2.1规划图件应该包括景区区位图、综合现状图、风景资源评价图、总体规划图、道路交通规划图、功能分区图等其他专业规划图、近期建设规划图。
5.2. 2.2 规划图件应清晰准确,图文相符,图例一致,并应在图纸的明显处标明图名、图例、风玫瑰、规划期限、规划日期、规划单位及其资质图签编号等内容。
5.2. 2.3 图纸比例,总体规划比例尺一般为1:10000或1:50000.
5.2.3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和基础资料。
6、水利风景区详细规划编制
6.1编制内容
6. 1.1 规划背景分析
6. 1.2 项目综合分析
(1)区位分析
(2)地形条件与用地分析
(3)景观分析
(4)气候条件
(5)植物资源
(6)旅游市场分析与预测
(7)项目特性分析
6.1.3 规划区性质与规划原则
(1)规划宗旨与定位
(2)规划区功能性质
(3)规划原则
(4)规划目标
6. 1.4 功能结构与布局
(1)设计构思
(2)规划结构与布局
(3)项目规划
(4)旅游环境容量估算
6. 1.5道路与游览
(1)主干环线
(2)景区入口
(3)道路网络
(4)交通方式
(5)停车场
(6)游览组织
6. 1.6绿化规划
(1)绿化规划原则
(2)绿化设计手段
(3)分区绿化
6. 1.7服务体系规划
(1)服务设施
(2)环卫设施
(3)休息设施
(4)安全保障系统
(5)识别系统
(6)无障碍设计
6. 1.8.工程与基础设施规划
(1)竖向规划
(2)电力规划
(3)电讯规划
(4)供水规划
(5)排水规划
6. 1.9.规划区技术经济指标
6.1.10 技术经济分析
(1)基础设施及环境整治投资估算
(2)旅游项目建设投资估算
(3)经济效益分析
6.2规划成果
6.2.1规划文本
规划文本应以法规条文方式,直接叙述规划主要内容的规定性要求。
6.2.2规划图件
6.2.2.1规划图件应该包括景区位置示意图、现状综合分析图、景观分析图、规划总平面图、功能分区规划图、游览组织规划图、竖向规划图、绿化规划图、给水排水规划图、电力电信规划图、服务设施规划图、近期建设规划图、主要项目总平面图、鸟瞰效果图等。
6.2. 2.2 规划图件应清晰准确,图文相符,图例一致,并应在图纸的明显处标明图名、图例、风玫瑰、规划期限、规划日期、规划单位及其资质图签编号等内容。
6.2. 2.3 图纸比例,详细规划比例尺一般为1:1000或1:2000.
7.规划评审、报批与修编
7.1 规划评审
7.1.1 景区规划文本、图件及附件的草案完成后,由规划委托方提出申请,上一级水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评审。
7.1.2 景区规划的评审采取会议评审方式。
规划成果应该在会议召开五日前送达评审人员审阅。
7.1.3 景区规划的评审,需经全体评审人员讨论、表决,并有四分之三以上评审人员同意,方为通过。
评审意见应形成文字性结论,并经评审小组全体成员签字,评定意见方为有效。
7.2 规划的报批
景区规划文本、图件及附件,经规划评审会议通过并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后,由委托方按有关规定程序报批实施。
7.3 规划的编修
在规划执行过程中,要根据市场环境等各方面的变化对规划进行修订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