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隆礼重法”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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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的核心思想是什么?

荀子的核心思想是什么?
荀子斩断了人与天的关联,只看到人的生物性之存在,从而力主性恶论,这并非完全没有意 义。但他由此而完全反对孟子的性善论,却是学有未达。实际上,孟子并非不承认荀子所言, 且其陈义更高。孟子看到了荀子所看到的东西,但荀子没有看到孟子所看到的东西。是以在对 人性的阐发上, 荀子较孟子毕竟差一筹。
荀子主张性恶,看到了人性消极的一面,从而欲矫正这个消极的一面, 于是,重视外在的礼义 法度,从而把人提升到“涂之人可以为禹”之境界。但荀子达到这个境界靠的是外力而不是自觉, 蕴含着走向暴力与专制的危险,后来其弟子韩非与李斯完全走向法家,正是这个原因。
荀子之所谓心具何特质?它似乎就是一个虚空的大容器,里面空无一物。虚一而静就是把心打 扫干净,呈现其本有之虚空,不让异物与杂质占据, 这就是荀子所说的“大清明”。这样一个大清 明之心方能知“道”。不然,若以“已臧害所将受”,必不能知“道”。荀子之心论类似于西方哲学家洛 克的白板说,认为人心只是空无寥廓之容器。这样,荀子析心与道为二,不似孟子,心非白板 而具四端之能。
第二,性恶论。“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是《性恶》篇的中心思想,在文中反复出现。这里表达 了两个意思:其一,人性根本为恶;其二,通过后天的教化,人可以为善,这就是所谓的“化性 起伪”。
荀子为什么说人性是恶的呢?他是从人的生物本能看。“生而有好利焉”,“生而有疾恶焉”,“生而 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这些都是人作为生物的本能,谁也不能否认。如果人类任凭这个本 能发展下去而不加以抑制, 则诚如荀子所言,“争夺生而辞让亡焉”,“残贼生而忠信亡焉”,“淫乱 生而礼义文理亡焉”。这根本是禽兽而不是人类社会。因此,荀子认为,人类社会要善治就必须 正视这个恶的本性而加以“师法之化,礼义之道”,从而使本性为恶的人做到善。
第三,心论。在孟子那里,性是虚说而心是实说。孟子主张性善,但性善到底是什么呢?要落

浅谈荀子的礼法思想

浅谈荀子的礼法思想

浅谈荀子的礼法思想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了我国历史上第一次思想上的大解放,诸子百家的各种思想文化相互交织、碰撞,形成百家争鸣的局面。

荀子的哲学应运而生,成为哲学思想领域重要的代表之一。

他通过继承、发展和修正儒家的“礼治”和法家的“法治”,使儒法统一,提出了“礼法并重”的政治思想。

荀子之“礼”区别于儒家的“礼”。

儒家的“礼”是为了维护世袭制、宗法制的;而荀子提出的“礼”是用来维护封建官僚等级制的。

其“法”也不同于法家的“法”,法家的“法”主张严刑峻法、暴力镇压,而荀子认为法是治理国家的首要条件,提出“法者,治之端也”的政治观点。

荀子的礼法思想开创了哲学思想的新篇章,对于当时的政治统治和社会发展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通过分析荀子礼法思想产生的根源及内容,进一步探寻荀子“礼法并重”的政治思想对于当今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

标签:儒家荀子礼法思想礼法并重一、荀子的礼法思想产生根源1.荀子礼法思想产生的社会背景1.1生产力发展的经济需要春秋战国时期虽然社会动荡但是生产力水平却得到了迅速发展。

冶铁技术的进步,促使了铁制农具及牛耕方式的推广,极大的提高生产效率,改变了传统的集体劳作方式,井田制逐渐瓦解,至战国末期,土地私有化已普遍存在。

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农业的进步,小手工业和商业逐渐繁荣,古文记载:“农夫不荆削不陶冶而足械用,工贾不耕田而足孜栗。

”出现了独立经营的手工业者和商人,同时,经济的繁荣发展为新兴的地主阶级登上历史舞台奠定了基础。

1.2社会结构变化的政治需要周王室衰微,西周所确立的宗法制逐渐崩溃,各路诸侯纷纷自立门户,天下之争更加剧烈。

《史记》记载:“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

”此时,奴隶的奋起反抗加速了奴隶主贵族阶级的灭亡,而土地私有化及大商人通过买卖交易形成新的大地主阶级。

新兴的地主阶级拥有大量的土地,而原先的奴隶冲破束缚与他们形成新的依附关系,使得他们不再满足经济上的富有,开始向政治地位迈进,逐渐成为政治的主导者。

荀子“隆礼重法”思想及其现实意义探析

荀子“隆礼重法”思想及其现实意义探析

荀子“隆礼重法”思想及其现实意义探析荀子是中国古代儒家学派的重要代表之一,他对于礼与法的关系提出了“隆礼重法”的思想。

隆礼,指的是尊崇礼仪之重要性;重法,指的是依法治理的重要性。

荀子认为,礼与法是治理社会的两种重要手段,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对于社会的稳定和秩序至关重要。

荀子的“隆礼重法”思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以下将对此进行探析。

荀子的“隆礼重法”思想对于建立和谐社会具有现实意义。

荀子认为,礼仪是社会秩序的重要基础,通过尊崇礼仪可以增强人们的道德约束力,使人们遵守社会规范,建立起和谐的人际关系。

而法律则是维护社会公正和正义的重要工具,它通过规定权利和义务,保障人们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

在现代社会中,人们对于礼仪和法律的尊重和遵守,能够提高社会的和谐度,营造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

荀子的“隆礼重法”思想对于培养公民道德意识具有现实意义。

荀子认为,礼乃人之本,是人们在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它不仅能够使人们自律自爱,还能够使人与人之间相互尊重和包容。

而法律则规范了人们的行为,给予人们明确的权利和义务,要求人们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事。

通过隆礼和重法的教育,能够使人们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观念,增强公民的自律性和责任感,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和和谐发展。

荀子的“隆礼重法”思想在中国古代即具备重要的现实意义,而在现代社会中更显得重要和必要。

通过尊崇礼仪和依法治理,能够建立和谐社会,培养公民的道德意识,以及维护社会的稳定。

我们要从荀子的思想中汲取智慧,将礼与法贯彻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实现社会的持续和谐发展。

荀子“隆礼重法”思想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启示

荀子“隆礼重法”思想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启示

荀子“隆礼重法”思想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启示荀子是先秦时期儒家哲学的集大成者,继承了先秦思想家们重“礼”的传统,在此基础上,荀子提出了“重法”的思想。

“隆礼重法”是荀子政治哲学的主要内容和国家政治治理的具体策略,为当时统治者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国家治理之道,也为当下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了有益借鉴。

一、“隆礼重法”的理论前提荀子哲学思想建立在他对人性的考量上。

“目好之五色,耳好之五声,口好之五味,心利之有天下。

”荀子认为,人天生充满了各种欲望,对社会物质和自然资源的不断索取是人与生俱来的本性,然而,在任何历史时期,物质都不能够完全满足个人的私欲,人们的欲望总是无限扩大,同时,社会物质财富相应地减少。

因而,荀子讲“人性本恶”,一方面,是因为人无法避免无限满足自然欲求的本性,另一方面,有限的资源和无限的欲求产生矛盾,会导致社会发生争夺。

荀子生活的战国年代,正面临“争夺生而辞让亡”的现象,为改变人的本性,扭转战争杀伐的局面,实现社会和谐,荀子提出了以“隆礼重法”为核心内容的政治哲学。

人既然“性本恶”,又如何实现“群分合一”的理想社会呢?荀子认为,人可以通过后天学习教育自我提高、环境渲染自我完善,改变人的本性,通过社会礼义规范、法律法规约束人的本性,实现个人和谐,人与社会和谐。

“群分合一”是荀子社会治理的最高境界,希望社会达到“合”的目标,即,和谐。

但荀子所指的和谐,是差异和谐。

和谐建立在“分”的基础上,“人何以能群?曰:分。

分何以能行?曰:义。

……得之分义也”,人天生有不同的社会等级和社会身份,理应遵从所在等级的等级制度,言行符合社会身份的要求,社会分配符合等级规范,这样社会才不至于陷入无序竞争中,从而达到差异和谐的理想境界。

荀子之“分”不是对人人平等思想的否定,他认为“涂之人可以为禹”,不同职业、不同等级的人通过后天努力都可以成为圣人,达到个人修养的至高境界。

但荀子着眼于现实世界,个人资质不可能完全相同、个人等级也受到等级社会的严格划分,因此,人人完全地位平等、社会分配完全公平难以实现,社会公平、和谐只能通过“维齐非齐”来实现。

荀子的隆礼重法思想(法律史论文)

荀子的隆礼重法思想(法律史论文)

荀子的“隆礼”与“重法”思想战国末期,群雄并起、战乱不断,诸侯异政、百家异说。

荀子就生活在这样一个动荡的时代——新兴地主阶级开始取得政权,封建制度逐步确立。

荀子对诸子思想进行批判吸收,提出了自己的人性假设,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隆礼”、“重法”的主张。

一、荀子的人性论——“恶”与“群”(一)人的自然属性:恶荀子之前,孟子提出了“性善论”。

荀子反其道而行之,提出了“性恶论”。

“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学,不可事。

礼义者,圣人之所生也,人之所学而能,所事而成者也。

不可学、不可事、而在人者,谓之性”1。

“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2。

“性”的含义,从本源上讲荀子的性“承天而来,是自然界所赋予的,是人生来就是如此的,是自然而然的存在。

……在这一点上,抛开‘天’之具体含义,荀子与其他的思想家在价值判断上处于同一个层次,如孔子的‘性与天道’及孟子‘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的性”3。

可也看出,在“性”本身的含义上荀子与其他思想家是没有明显区别的。

那真正地构成了荀子“性恶论”主体部分的“性”的含义是什么呢?“它是指经验层面的、能够直接被人们所把握的‘性’。

具体可分为三大类:一是指生存欲,这是人性中首要的核心的欲念。

他说:‘人莫贵乎生’4。

又说:‘人之所欲甚矣,人之所恶死甚矣’5。

人的生命是宝贵的,能够活着、能够生存乃是人们最大的欲求。

二是指占有欲和享受欲,这实际上是生存欲的处延在延伸实现的途径。

‘凡人有所一同:饥而欲食,寒而欲暖,劳而欲息,好利而恶害,是人之所生而有也,是无待而然者也,是禹、桀之所同也’6。

占有欲的实现就意味着享受欲的满足;另一方面享受欲正是导致占有欲的最重要的动机之一。

……三中操练趋利避害。

生存欲、占有欲和享受欲三者共同决定了人性中趋利避害欲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它们也可谓趋利避害欲的具体体现”7。

趋利避害是人生而具1《荀子·性恶》。

2《荀子·正名》。

3王颖:《荀子伦理思想研究》,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47页。

荀子隆礼重法的治国思想

荀子隆礼重法的治国思想
二 、礼的 内涵

礼 的起 源
礼 是如何起 源 的呢 ?礼最早 是指 祭 祀之 类 的活
动,礼字最早指以器皿盛两串玉献祭神灵 , “ 后来也 兼指 以酒献 祭神 灵 , 后来 则 以礼 指 一 切 祭 祀 神灵 又 之 事 。 … ’ 来 经 过 发 展 , ” 后 内涵 逐 渐 变 得 丰 厚 。 苟子认 为 :人生而 有欲 , “ 则不 能无求 , 而无度 量 分 求 界, 则不能不争。争则乱 , 乱则 穷。先王恶其乱也, 故 制礼 义 以分 之 , 养人 之欲 , 以 给人 之求 。 [( 可 ”2猫 】 见, 在苟子看来 , 人生来便有对于物 的欲望 , 人生来 就是 自 自利 的, 私 故只能靠制定礼 义来加 以规划。 因为物质 资料 的分 配直 接 关 系 到人 们 的利 益 关 系 。 人们 要生 存 , 离不 开 物 质基 础 。故 要使 社 会 和 国家 稳定 , 便须有效地进行物质资料 的分配 。但社会物 质资料 是有 限 的 , 么 要 怎样 才 能 做 到 合理 的 分配 那 呢?苟子认为物质资料的分配必须依照不同的等级 差别来进行分配。苟子在《 王制》 里说 : 君 子既得 “ 其养 , 又好其别。曷谓别 ?日: 贵贱有 等, ‘ 长幼有 差, 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 】 ’ ” ( 这里所说的“ ” 别 便是 说高 贵和 卑贱 是 属 于 不 同 的等 级 , 长 和 年 幼 年 是具 有差 别 的 , 有人贫 穷而 有人 富裕 , 有人 权 轻 势力 微弱, 但是有人权重势力强大 , 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 等 级差别 和 身份 特 征 。 因此 , 同地 位 的人 所 得 到 不 的“ 是不同的。地位高 的, 养” 权势大的人所得到的 “ 便多 ; 养” 地位低 的, 势力小 的人所得到的 “ 便 养” 少 。而且这种差别是不可避免的 , 苟子认为只有有

《荀子》的内容及思想

《荀子》的内容及思想

《荀子》的内容及思想《荀子》一书是中国古代儒、法、道、墨等诸子学术思想的集大成之作。

它对政治、经济、文化、思想的方方面面都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对中国社会影响深远。

“人定胜天”、“性恶论”、“隆礼敬士”、“尚贤使能”、“重法爱民”、“节用裕民”、“开源节流”是其主要思想。

《荀子》立论严谨,语言生动。

《劝学》是其烩炙人口的散文名篇。

《荀子》是我国战国末期的进步思想家、教育家和杰出的唯物主义哲学家荀况的著作。

是荀况晚年为总结百家争鸣和自己学术思想而写的。

《史记·孟荀列传》中曾写到:“荀卿嫉浊世之政,亡国乱君相属,不遂大道,而营于巫祝,信机祥,鄙儒小拘如庄周等,又滑稽乱俗,于是推儒墨道德之行事兴坏,序列数万言而卒:”此书在汉代抄录流传有322篇,名《孙卿书》。

初经刘向整理校定,去其重复290篇,定著32篇,名《孙卿新书》,《汉书·艺文志》著录名《孙卿子》即《荀子》。

此书大部分为荀子自著。

其中《儒效》《议兵》《强国》等篇,似出弟子记录;附于书末的《大略》《宥坐》《子道》《法行》《哀公》《尧问》等六篇疑为弟子所记荀子语及杂录传记。

《荀子》一书,仿《论语》体例,始于《劝学》,终于《尧问》.系统性、思想性较强。

其中集中阐述自然观的主要有《天论》;阐述认识论、逻辑思想和思想方法的有《解蔽》《正名》;阐述人生论的有《性恶》;阐述教育理论的有《劝学》《修身》;阐述军事理论的有《议兵》;阐述社会政治思想的有《礼论》《王制》《王霸》《富国》等篇。

《非十二子》以是否符合封建统一原则为标准,对先秦诸子进行了政治性批判。

《成相》以民间文学的形式表达了为君、治国之道。

《赋篇》系荀子的文学作品,是一种散文的赋体,在文学史上有一定的地位。

《荀子》的主要内容1.“重人轻天”思想。

《荀子》中的《天论》篇针对唯心主义的“天人合一”论,提出了“明于天人之分”的理论,论述了人和自然的关系。

它把人的主观精神世界同自然的客观物质世界区分开来,又联系起来,把天看成一种具有客观法则的自然物质系统,排除天有意志说,承认自然的客观物质世界是第一性的,人的主观精神世界是第二性的;强调天不能干预人事、主宰人事,但人事活动又必须遵循“天道”,人不能把自己的主观意志强加于自然,但人能“制天命”、“裁万物”,提出“制天命而用之”的卓越见解。

荀子“礼法并重”思想的现实价值

荀子“礼法并重”思想的现实价值

荀子“礼法并重”思想的现实价值作者:李兰英来源:《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2017年第03期摘要:荀子提出的“隆礼重法,礼法并重”思想是诸子百家重要思想之一,虽然随着时代的发展有其局限性,但是该思想所具备的政治智慧对我们今天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关键词:荀子;礼法并重;现实思考中图分类号:B22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9-6922.2017.03.26文章编号:1009-6922(2017)03-96-02战国末期著名思想家、文学家、政治家荀子集先秦诸子之大成,对百家思想进行批判性总结和整合,提出自己的思想,主要体现在以性恶论为基础的规范主义,“明分使群”的社会观,礼法并重的“礼”论,“尊君爱民”的治国之“道”。

其中,礼法并重思想是荀子整个思想体系的核心,在当时影响甚广,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礼法并重思想虽然也逐渐显露出一些局限性,但是我们更应该辩证地分析,探究其对当今社会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积极的启示意义。

一、荀子关于“礼法”的阐释荀子主张性恶论,那么,怎样使本性“恶”的人趋善呢?荀子认为必须依靠外部规范才能做到,这种外部规范就是“礼”、“法”。

(一)“礼”——道德之极荀子把“礼”看成做人、为政的最高准则,是“道德之极”,是“政之挽也。

为政不以礼,政不行矣”。

于个人,于社会,于国家而言,“礼”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家无礼则不宁”。

可以看出,荀子强调“礼”为德之根本,更加强调礼为治世之道的思想。

(二)“礼者,表也”——行为准则荀子认为“礼者,节之准也”,礼就是人们的行为规范与准则。

在治国理政中,荀子高度重视“礼”的准则作用,以礼治国,就如同“衡之于轻重也,犹绳墨之于曲直也,犹规矩至于方圆也”。

(三)“礼者,养也”——调节“物欲”,确认财产权的“度量分界”那么,“礼”究竟是从何而来呢?“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

(完整word版)论荀子“隆礼重法”的法律思想及其影响

(完整word版)论荀子“隆礼重法”的法律思想及其影响

论荀子“隆礼重法”的法律思想及其影响论文摘要论文摘要:春秋战国时代,奴隶制分崩离析,封建制逐渐兴起。

它是中国古代历史上社会政治经济急剧变动的时代,也是中国古代政治哲学兴盛和发展的重要时期。

由此,一方面,传统的“礼”以自然与道德为存在的前提,始终受到执政者的重视;另一方面,新兴的“法”不断发展,融入具有法的意义的“礼”。

于是,先秦诸子纷纷对“礼”和“法”的起源、表现方式和功能作用,对“礼”与“法”、“礼”与“刑”的关系著书立说,在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争辩中形成了各种不同的思想流派。

荀子堪称先秦后期儒家泰斗,其学术集儒家之大成,又采百家之长,是第一个将儒法合流的思想家。

他一方面批判地继承了传统儒家的“礼治”,另一方面继承、修正和发展了法家的“法治”,并在新的封建基础上,提出了政治上、经济上实现统一集权的要求。

他“隆礼重法,以礼为主,礼法合流”的法律思想,不仅对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形成奠定了基础,是中华法制文明的璀璨成果,并深刻影响着中华法系的发展方向。

笔者通过对“隆礼重法”思想的理论和社会基础的分析,礼法的关系和作用等方面的解读,通过比较,着重辨析了荀子“隆礼重法”思想与孔孟的“礼治”“仁政”思想及前期法家礼法观念的继承和发展,力求对荀子“隆礼重法”法律思想的内涵及影响进行初步的探究。

关键词:荀子隆礼重法礼法融合影响和借鉴论荀子“隆礼重法”的法律思想及其影响导言礼,是中国古代社会的一种社会制度。

礼作为宗教祭奠仪式俗始于上古,制成于殷周,理兴于春秋。

夏、殷、周三代之礼,因革相沿,到周公时代的周礼,已经具备调整政治、经济、军事、法律、教育、婚姻家庭和伦理道德的功能,许多礼的规定已经具备国家强制的法律功能。

“亲亲、尊尊”“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礼治思想实际上是西周立法、司法的指导原则。

孔子作为周文化的继承者和宣扬者,以“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的德治思想,打破了“礼不下庶人”的限制,推广了以“仁”为核心的礼学思想。

荀子思想之“隆礼重法”

荀子思想之“隆礼重法”

荀子思想之“隆礼重法”作者:徐晓来源:《前线》2018年第02期《荀子》是战国末期唯物主义思想家荀子的著作。

荀子,名况,字卿,战国末期赵国人。

《史记》曾详细记载了荀子的生平。

荀子五十岁的时候开始到齐国游历讲学。

在齐国,荀子先后三次以宗师的身份担任稷下的祭酒,德高望重。

后来齐国有人毁谤荀子,他就去了楚国,被春申君任命为兰陵令。

春申君死后荀子便被免职,在兰陵定居,后又到秦国游学。

李斯、韩非子都是他的学生。

晚年,荀子又回到齐国,直至去世。

他一生游历过赵、楚、秦等国,其思想综合当时道家、墨家、名家、法家等诸家的精华,并对儒学做了创造性的发展,是先秦时期百科全书式的思想家。

现流传下来的《荀子》一书共32篇,是西汉时期刘向整理的版本。

全书可分为三类,分别是荀子亲自所著22篇;荀子的弟子记录荀子言行的5篇;荀子及弟子引用他人材料的5篇。

荀子思想主要在人性论、天人论、社会道德、政治观、教育观等方面有所体现,其“隆礼重法”的思想在儒家哲学思想体系中独树一帜。

荀子综合儒家与法家思想,将儒家的“礼治”与法家的“法治”融会贯通,在国家治理上形成了以“礼”为主,以“法”为辅,两者相辅相成的“隆礼重法”思想。

在荀子思想中,“礼”占主导地位,“礼”的内核是理性的“义”。

他要求人们遵守秩序,谨守本分,做事合乎“礼”和“义”——“遇君则修臣下之义,遇乡则修长幼之义,遇长则修子弟之义,遇友则修礼节辞让之义,遇贱而少者,则修告导宽容之义”。

荀子认为,依照这五种人伦关系来做人做事就是合乎“礼”的行为。

荀子还认为人性本恶、好利,如果顺从人性发展,人与人之间就会互相争夺。

“争则必乱,乱则穷矣。

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

也就是说,争夺就会不安定,进而导致贫穷,而先王厌恶乱,所以制定“礼”“义”进行教化。

在确立了“礼”的主导地位之后,荀子引“法”入“礼”,形成了既重礼又重法的思想体系。

他说:“《礼》者,法之大分,类之纲纪也。

”也就是说,“礼”是“法”的总纲领,法是根据礼制定的,没有“礼”就没有“法”。

荀子的“隆礼重法”思想

荀子的“隆礼重法”思想

荀子的“隆礼重法”思想荀子是战国时期著名的儒家思想家,他从性恶论出发,创立了“隆礼重法”的德法并举的治国思想。

他说:“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

”(《荀子·性恶》)(以下所引《荀子》只注篇名)所有人的本性都是恶的,只不过圣人和君子能够化性起伪,而小人却“从其性,顺其情,安恣睢,以出乎贪利争夺”(《性恶》)。

只有通过外在的“礼义”约束和法律制裁,才能使人为善。

古代的圣王“明礼义以化之,起法正以治之,重刑罚以禁之”(《性恶》),采取德法并举的手段,就是为了把国家治理好。

荀子总结说:“治之经,礼与刑,君子以修百姓宁。

明德慎罚,国家既治四海平。

”(《成相》)一、国之命在礼基于性恶论,荀子在强调以德治国时,并不像孔子和孟子那样注重道德的自律、强调“仁义”,而是注重道德的他律,竭力提倡“礼”。

“礼”主要包括外在的道德规范和礼节仪式。

在《荀子》一书中,“礼”是道德规范和礼节仪式的总称。

“礼”既贯穿在社会的分工关系中,又贯穿在封建社会的君臣、父子、兄弟、夫妻这种“与天地同理,与万世同久”(《君子》)的伦常秩序中,起着调节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作用。

“礼也者,贵者敬焉,老者存焉,长者弟焉,幼者慈焉,贱者惠焉。

”(《大略》)荀子把“礼”抬到极高的地位,“礼者,人道之极也”(《礼论》)。

只有遵守外在的道德规范和礼节仪式,国家才能长治久安,最终结束割据状态,实现天下的统一。

1、“礼”是治理国家的根本。

荀子提出:“人之命在天,国之命在礼”(《强国》)。

以“礼”治国是取得天下的重要途径,不以“礼”治国就会丧失天下。

他明确提出:“君人者,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好利多诈而危,权谋倾覆幽险而尽亡矣。

”(《天论》)成汤和武王取得天下,就是因为“以国齐义”的缘故,先王正是因为以德治国才治理好国家。

荀子明确得出结论说:“隆礼贵义者其国治,简礼贱义者其国乱”(《议兵》),“隆礼尊贤而王,尊法爱民而霸”(《大略》)。

荀子礼法思想内容及其当代意义

荀子礼法思想内容及其当代意义

荀子礼法思想的内容及其当代意义摘要荀子乃诸子百家中不可或缺的一家,礼法思想是荀子整个思想体系的核心,荀子是第一个对礼法关系作了详细、系统说明的哲学家。

荀子站在时代的前端,融合各家学说,最终使礼法体系化。

本文阐述了荀子隆礼重法的内容和特点以及荀子礼法思想的当代意义和价值。

关键词:荀子礼法思想内容价值意义一、荀子隆礼重法思想的内容和特点中国一直是一个礼治国家,荀子的礼法思想对中国的影响是极其深远的,到了现代我们仍然在受它影响。

因此,对荀子礼法思想进行深入研究,不仅对知识的拓展,还对解决当代社会和谐问题都有重要意义。

(一)、礼的内容和法的涵义荀子作为一位礼学大师,礼法思想贯穿于他思想的始终。

在荀子《劝学篇》中道:“礼者,法之大分,群类之纲纪也,故学至乎礼而止矣。

夫是之谓道德之极。

”所以,荀子的思想中最突出的是“礼”。

[1]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来,荀子认为礼是治国之本,同时也强调法,主张礼法并用。

关于荀子的法有两种含义:一是先王之道,如“王者之法”。

二是政策、法令。

但他认为,法与礼并不是同等重要的。

“礼者,法之大分,群类之纲纪也。

”也就是说,礼是治国的根本。

荀子的礼治思想其实就是主张礼法并用。

荀子以儒家为宗,同时吸收了法家的营养,以礼为纲,以法为纪,主张礼法皆用。

(二)、以”义”为核心的隆礼重法观的内容及特点荀子生活的时代正是儒法对立交锋激烈期间,但无论礼治还是法治都不能完全适合当时社会需要,荀子融合儒法两派观点,他的思想在当时的社会更加实用。

此外荀子还以“义”作为礼法的核心,以义节制人心,加强礼法对人心的束缚,从而为在更根本上达到大治打下基础。

在荀子的隆礼重法观中,他关于“义”的思想值得一提。

义与利在荀子之前的思想中是对立的,义属于道德范畴,利属于经济范畴;要利就要舍弃义,要义就要舍弃利,二者不可兼得。

然而荀子却把他们统一了起来,“义与利者,人之所两有也”,他承认二者的合理性;而当义与利发生矛盾时,对道德的追求高于了对经济的追求,公利应战胜私利,“义”应该适当节制“利”,先于利,“义胜利者为治世,利克义者为乱世”。

荀子礼法思想内容及其当代意义

荀子礼法思想内容及其当代意义

荀子礼法思想的内容及其当代意义摘要荀子乃诸子百家中不可或缺的一家,礼法思想是荀子整个思想体系的核心,荀子是第一个对礼法关系作了详细、系统说明的哲学家。

荀子站在时代的前端,融合各家学说,最终使礼法体系化。

本文阐述了荀子隆礼重法的内容和特点以及荀子礼法思想的当代意义和价值。

关键词:荀子礼法思想内容价值意义一、荀子隆礼重法思想的内容和特点中国一直是一个礼治国家,荀子的礼法思想对中国的影响是极其深远的,到了现代我们仍然在受它影响。

因此,对荀子礼法思想进行深入研究,不仅对知识的拓展,还对解决当代社会和谐问题都有重要意义。

(一)、礼的内容和法的涵义荀子作为一位礼学大师,礼法思想贯穿于他思想的始终。

在荀子《劝学篇》中道:“礼者,法之大分,群类之纲纪也,故学至乎礼而止矣。

夫是之谓道德之极。

”所以,荀子的思想中最突出的是“礼”。

[1]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来,荀子认为礼是治国之本,同时也强调法,主张礼法并用。

关于荀子的法有两种含义:一是先王之道,如“王者之法”。

二是政策、法令。

但他认为,法与礼并不是同等重要的。

“礼者,法之大分,群类之纲纪也。

”也就是说,礼是治国的根本。

荀子的礼治思想其实就是主张礼法并用。

荀子以儒家为宗,同时吸收了法家的营养,以礼为纲,以法为纪,主张礼法皆用。

(二)、以”义”为核心的隆礼重法观的内容及特点荀子生活的时代正是儒法对立交锋激烈期间,但无论礼治还是法治都不能完全适合当时社会需要,荀子融合儒法两派观点,他的思想在当时的社会更加实用。

此外荀子还以“义”作为礼法的核心,以义节制人心,加强礼法对人心的束缚,从而为在更根本上达到大治打下基础。

在荀子的隆礼重法观中,他关于“义”的思想值得一提。

义与利在荀子之前的思想中是对立的,义属于道德范畴,利属于经济范畴;要利就要舍弃义,要义就要舍弃利,二者不可兼得。

然而荀子却把他们统一了起来,“义与利者,人之所两有也”,他承认二者的合理性;而当义与利发生矛盾时,对道德的追求高于了对经济的追求,公利应战胜私利,“义”应该适当节制“利”,先于利,“义胜利者为治世,利克义者为乱世”。

荀子的“隆礼重法”思想

荀子的“隆礼重法”思想

荀子的“隆礼重法”思想荀子的“隆礼重法”思想的地位,“礼者,人道之极也”(《礼论》)。

只有遵守外在的道德规范和礼节仪式,国家才能长治久安,最终结束割据状态,实现天下的统一。

1、“礼”是治理国家的根本。

荀子提出:“人之命在天,国之命在礼”(《强国》)。

以“礼”治国是取得天下的重要途径,不以“礼”治国就会丧失天下。

他明确提出:“君人者,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好利多诈而危,权谋倾覆幽险而尽亡矣。

”(《天论》)成汤和武王取得天下,就是因为“以国齐义”的缘故,先王正是因为以德治国才治理好国家。

荀子明确得出结论说:“隆礼贵义者其国治,简礼贱义者其国乱”(《议兵》),“隆礼尊贤而王,尊法爱民而霸”(《大略》)。

只有隆礼贵义、爱民勤政,才可以治理好国家。

2、“礼”是养民富民的根本。

荀子并不象孔子和孟子那样重义轻利,但是,放纵人欲又会造成国乱民贫的局面。

因此,荀子提出用“礼义”道德节制人欲,从而达到养民富民的最终目的。

“故人莫贵乎生,莫乐乎安。

所以养生安乐者,莫大乎礼义”(《强国》)。

君主的以身作则是决定以德治国成败的关键,他说:“故为人上者,必将慎礼义,务忠信然后可”(《强国》),古代的“圣王”通过自己的表率作用,以德治国,“则士大夫无流淫之行,百吏官人无怠慢之事,众俗百姓无奸怪之俗,无盗贼之罪,莫敢犯上之禁”(《君子》)。

他希望当代的君主向“圣王”学习,这样,百姓就会“贵之如帝,高之如天,亲之如父母,畏之如神明。

故赏不用而民劝,罚不用而威行,夫是之谓道德之威”(《强国》)。

荀子清醒地认识到,大臣的道德水准直接关系到国家的治乱,君主一定要谨慎地选择大臣,防止“不恤公道通义,朋党比周,以环主图私为务”的“篡臣”。

大臣应该遵循礼义和法律,以德来辅佐君主。

“谏、争、赋、拂之人,社稷之臣也,国君之宝也”(《臣道》)。

荀子把臣子对君主的“忠”分为大忠、次忠、下忠三种,“以德覆君而化之,大忠也;以德调君而辅之,次忠也;以是非柬而怒之,下忠也”(《臣道》)。

隆礼重法

隆礼重法
荀子对儒家思想有所发展,在人性问题上,提倡 性恶论,主张人性有恶,否认天赋的道德观念,强调 后天环境和教育对人的影响。其学说常被后人拿来跟 孟子的‘性善论’比较,荀子对重新整理儒家典籍也 有相当显著的贡献。
二、字词注解
至道大形②,隆礼至法③则国有常,尚贤使能则 民知方,纂论公察则民不疑④,赏克罚偷则民不怠⑤, 兼听齐明则天下归之;
⑧[先时者杀无赦,不逮时者杀无赦] 这句话的意思 是: 历法所定早于天时,应当杀头不能赦免; 历法所 定晚于天时,必定杀头不能赦免。 ⑨ [固] 不变,难以易移。即指人的习性,一旦成为 常态就很难改变。 ⑩ [人之百事,如耳目鼻口之不可以相借官也] 人的 各种各样事情,各有各的性质、作用,就像人的五官 各有其功能,不可以互相替代。官,器官的功能。
故职分而民不慢⑪,次定而序不乱,兼听齐明而百 事不留。如果,则臣下百吏至于庶人莫不修己而后敢安 止⑫,诚能而后敢受职; 百姓易俗,小人变心,奸怪之 属莫不反悫⑬,夫是之谓政教之极。
⑪ [慢] 怠慢,懈怠。 ⑫[安止] 这里指各色人等才可以安于其位,安于其本 分。 ⑬[奸怪之属莫不反悫(què)] 奸诈邪恶之徒没有不变 得诚材技,官能,莫不治理⑦, 则公道达而私门塞矣,公义明而私事息矣。
⑥[分职] 本分和职责。 ⑦[材技,官能,莫不治理]选拔人才要察验其才技, 为官的尽职尽能,治理国家没有不顺顺当当的。
如是,则德厚者进而佞说者止,贪利者退而廉节者 起。《书》曰:“先时者杀无赦,不逮时者杀无赦 ⑧。”人习其事而固⑨,人之百事,如耳目鼻口之不 可以相借官也⑩;
② [至道大形] 至道,最高、最重要的治国之道。形, 即指礼仪。 ③ [隆礼至法] 隆,突出,重视。至,最重要的,作 动词用,即重视,以法为重。 ④[纂论公察则民不疑] 这句话的意思是: 集中众人 的议论,公正无私,那么人民就无疑心,就信任。纂, 集。公察,无私。 ⑤ [赏克罚偷则民不息] 这句话的意思是: 能够奖赏 能者而责罚偷懒者,那么人民就不会懈怠。克,能。 偷,懒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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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隆礼重法”思想初探[摘要] 荀子是战国时期著名的思想家,他从性恶论出发,创立了“隆礼重法”的德法并举的治国思想。

本文试图通过对荀子的“礼”、“法”思想的阐释,揭示出其中所蕴含的时代价值。

[关键词] 荀子隆礼重法中国是一个拥有五千年文明史的泱泱大国,以其的完整性和持续性而傲然于世界其他三大文明古国。

而在这悠久的历史文明中,儒家思想就绵延三千余年,成为了中华文化的精神命脉,其所占有的重要地位是不可撼动和无可替代的。

鉴于此,国内学界在对当代行政道德和行政制度建设的问题进行探究时,往往都以对中国传统文化思想,尤其是儒家思想的研究作为始点。

由于儒学是个复杂而完整的思想体系,涌现出来的古代优秀思想家璨若繁星,不可尽数。

因此,本文将仅仅取荀况思想加以简论,以其达到管中窥豹之效。

荀子(约公元前313年—前238年),名况,号卿,赵国人,是战国末期管理学家、哲学家、教育家。

荀子的学术成就和游学生涯大部分都是在齐国的稷下学宫完成的,而当时齐国与其他诸侯国相比,具有比较开明的政治环境和礼贤下士的传统,“继士则昌,失士则亡”的观念成为当时社会的共识,因此稷下学宫成为当时著名的学术中心,是战国中后期华夏学术的中心和创造性思想产生的温床,古代的学术思想得到了极大的发展。

荀子久居齐国曾在稷下三为祭酒,熟悉稷下百家之学,所以有纳百家之长的机会。

荀子在师承孔子的基础上,对整个战国管理意识形态进行了综合剖析,引为己用,将中国儒学管理思想推向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无怪乎,明代学者李贽在其《荀卿传赞》中高度评价荀子,把荀子列为“德业巨儒”之首。

他说:“荀与孟同时,其才俱美,其文更雄杰,其用之更通达而不迂”。

确乎荀子的儒家思想将“迂运而阔于事情”的孔孟儒学变得切实可行,为儒学由“体”向“用”的政治实用性转化起了关键作用。

在荀子那里,“体”向“用”的地位是同等重要的,是“贵本亲用”的。

而荀子“隆礼”、“重法”的思想,正体现了荀子这种“体用不二”的精神内核。

以下将论述荀子的礼法思想。

一礼学思想是中国古代文化的特色,代表了中华文化的主体传统,奠定中华文化的主体结构,构成的中华民族特有的文化模式。

而荀子对儒学及我们的政治,学术最大的贡献是构建和完成了关于礼的理论。

荀子继孔子之后,对周礼再作“损益”,赋予“礼”以新的内涵,充分体现了当时的时代精神。

荀子的理论,是对中华民族远古和中古时期理论的理性升华,是对孔子“克己复礼”思想的辩证否定。

为秦末汉初《礼记》篇的产生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来源。

荀子“礼”的涵义很复杂。

丛它出现的篇目和语境来判断,其涵义大致可分为三个层面。

首先从人本学角度,荀子认为,礼是人与自然对立的产物,它产生于人类的生存需要,人生不能无欲,而欲望的满足要受物质条件的制约,物欲之间的矛盾是人类生存所面临和必须解决的问题,为了不是满足欲望的追求损害人类的根本利益,先王制定礼仪,即适当满足人的欲望,同时又把人们的欲望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荀子说:“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

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 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

是礼之所起也。

”荀子认为礼相对于人欲的目的是“礼者,养也”。

荀子这段话阐明了礼的起源,然而荀子在这里所谓的起源,是从其作用和目的方面说明的。

以上荀子对礼的定义,语意上看是通俗而平实,事实上却并非如此。

正如海德格尔所说:“话语是人类的困境”,许多更有价值的东西被话语屏蔽掉了,被隐蔽掉了。

因此,要求我们在研究古代文学时,应进行古式的发现,将话语残片尽量复原,放在整个话语系统中加以考察。

因此,依据此种方法,荀子的“礼”产生的后天因素,进一步的问题是,先王是根据什么制礼的呢?也就是礼的先天因素在那里?礼的本源何在呢?荀子在他的《性恶》篇中说:“今人之性,生而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礼义之道,然后出于辞让,合于文理,而归于治。

用此观之,人之性恶明矣,其善者伪也。

”可见,荀子的“礼”建于人性恶的基本人性假设之上。

荀子的“化性起伪”思想的提出,说明了他的“礼”与孔孟的“礼”的逻辑起点截然不同,也导致了荀子的“礼”必然被引入到日用生活之中,这照应了一句俗话“先天不足,后天努力”。

人性先天的道德缺失,注定了只有通过“礼”来整合和约束残失的人性,才会使社会得到良性的运转。

荀子从人本学角度对礼的起源进行了形而上的证明,使其成为整个礼学思想的始基,并贯穿于他的整个管理思想之中。

其次,荀子从社会伦理道德层面来阐发“礼”的思想。

“礼”主要通过人们生活中的礼节,礼仪等形式具体表现出来并在此基础上确立了君子和小人的道德评价标准。

荀子指出:“凡用血气、志意、知虑,由礼则治通,不由礼则勃乱提僈;食饮,衣服、居处、动静,由礼则和节,不由礼则触陷生疾;容貌、态度、进退、趋行,由礼则雅,不由礼则夷固、僻违、庸众而野。

故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家无礼则不宁。

”因此,无论个人修养,生活,交往,都必须遵循礼。

对人际交往,婚丧嫁娶等方面的礼作了详细具体的论述。

作为习俗,现在的“礼”并部具有强制意义,但是通过理论模型为人民的日常生活设定样本,使其成为社会无意识的,发挥过滤器的作用,则必将使人们的行为方式趋同,使人们的言行看似不自觉的符合社会的等级秩序,所以,习俗礼的社会控制能力是显而易见的。

荀子在习俗礼的基础上进一步精确和加强了礼在社会伦理道德上的运用,划分了君子和小人。

在荀子这里,君子代表了善,是,正义,正当,小人代表的恶,非,非正义,不正当。

荀子认为:“化师法,积文学,道礼义者为君子;纵性情,安恣睢,而违礼义者为小人”。

“君子以德,小人以力,力者,德之役也。

”根据者两种不同的人,荀子分别做了相应的规范,并通过肯定君子来颂扬复合礼仪的行为,通过否定小人来批判违背礼仪的行为。

与作用习俗层面的礼相比,道德规范的礼具有的更强的约束力和控制力,使人们在道德选择和社会舆论面前承受更大的压力,促使其内心自觉维护道德法则。

尽管荀子的社会伦理道德层面上的礼学思想仍是一种民间行为,但却具有很强实践性和可操作性,使“礼”已不在像以前那样仅仅位于高高庙堂之上或处于“礼不下庶人”的悬置状态,将礼的思想渗入到社会多个层面,使每个人都能成为合格的社会成员,从而构建一流的社会秩序,时刻警觉着人性恶的复苏,在最大程度上使社会得以稳定和平衡。

最后,从国家意志和国家行为层面揭示“礼”的内涵。

荀子首先以对社会等级的划分来界定礼的含义。

他说:“礼者,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

”“礼者,法之大分,群类之纲纪也。

故学至乎礼而止矣。

”荀子认为,人能超越自然并主宰自然之物,是“以其有辩”,有“辩”就是人与人之间有上下、贵贱、长幼、亲疏之别,而等级社会的建立和变更的最根本条件就是对社会阶级及阶层的分化和重新划分。

社会成员形成的不同等级差是在“礼”的制约下进行的,之使荀子的礼的思想具有了阶级意义。

荀子要求社会成员在“礼法之大分”的制约下,“农分田而耕,贾分货而贩,工分事而劝,士大夫分职而听。

”每一个成员都按阶级及阶层的结构各安其位,各自扮演起自己的角色。

礼最为国家的政治制度和政治原则,是国家命脉所系。

荀子说:“国无礼则不正。

礼之所以正国也,譬之犹权衡之于轻重也,犹绳墨之于曲直也,犹规矩之于方圆也,既错之而人莫之能诬也”。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荀子的“礼”所指的国家制度与孔子所提倡的“克己复礼”的“礼”所指的国家制度有着明显的不同。

荀子改造了周礼的宗法等级制度,以道德本位补充修正了周礼的血缘本为,“德”成为政治上贵贱尊卑的基础。

他讲:“虽王公士大夫之子孙也,不能属于礼义,则归之庶人。

虽庶人之子孙也,积文学,正身行,能属于礼义,则归之卿相士大夫。

”这一思想代表新兴地主阶级要求活的政治地位,建立封建社会制度的要求,具有历史进步性。

荀子这三位一体的礼的概念,既有形而上的证明,又有具体的规范;既继承了传统内容又注入了新的时代精神。

其“三位”都统一于“德”这一“体”之中。

这就使儒家的礼学达到了空前的高度。

二荀子强调礼的政治、社会作用,提倡王道之治,无疑是儒家的传统。

但在孔孟那里,德礼之治的道德作用。

往往是夸大了的。

孔子反对“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提倡“道之以德,齐之以礼”。

孟子认为以仁心为政就可万事大吉。

然而,孔孟儒学在面对战国七雄各自为战,世乱愈演愈烈,诸侯国因战争造成的土地、人口流失,面临严峻的生死存亡的现实问题时就显得束手无策了、软弱无能了。

如何富国强兵是诸侯国的紧迫之务,德礼之治九更无从解决。

相比之下,荀子基于“明于天人之分”的朴素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使他敢于面对现实,认识到不能单纯把仁义道德作为治国安邦的法宝,单单靠君主的仁爱不可能使纷争不安的社会走向和谐和安宁,更不可能期望通过人们的理论自觉而短期内提升道德境界,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

残酷的事实使荀子逐渐偏离孔孟持的乌托邦性质的治世思想道路,开始接近法家。

“法”这个字也就不断的跃显在荀子的著作中。

荀子对“法”的起源说最早是出现在他的《议兵》篇中,他指出“故厚德音以先之,明礼义以道之,致忠信以爱之,尚贤使能以次之,爵服庆赏以申之,时其事、轻其任以调齐之,长养之,如保赤子。

政令以定,风俗以一,有离俗不顺其上,则百姓莫不敦恶,莫不毒孽,若祓不祥,然后刑于是起矣。

”这段话的意思很明白,就是说单单勇道德、礼仪、忠信、贤能去爱民护民,扶民,保民来维持社会稳定是远远不够的,因为总会有那些违背习俗,不顺从者去破坏这样的社会秩序和稳定,因而必须以刑罚去制止这些人的暴行。

荀子荀子“法”的思想依旧是发于他的“性恶”学说,他不相信道德的先验内在性和仅靠礼仪道德这些柔性的社会规范对人性恶俗控制乃至制止的有效性,因此他主张以“恶治恶”,以国家暴力行为维护社会安定和统治者平暴锄悍的利益。

荀子认为:“伪起于性而生礼义,礼义生而制法度。

”法起源于礼所不能制止时。

荀子的这一看法无疑是符合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

荀子还在其法的思想中提出了一些很有价值的思想,首先,荀子不同意法家的“垂法而治”的主张,他将先教后刑这一儒家法律思想的基本原则继承发展下来。

他认为为政的第一步应该是教化引导百姓,而“进退诛赏”则是为政的最后一步。

所谓教化,一方面是向百姓宣明礼义刑法,给百姓的行为制定标准,划定禁区,使客观的律法条文主观化,到的化,提高百姓的道德自制力。

另一方面,从客观效果上,这些律法同样对约束帝王臣公的恣意妄为起到一定的作用,使统治者不得不率先垂范,“必先修正其在我者,然后徐责其在人者。

”时至今日,在建设“法治”国家的道路上,如何做到法律意识的普及化?荀子对这一问题有了最好的回答。

其次,荀子提出了刑罪相称的律法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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