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建设工程从业资格制度【模板】
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
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简介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是指对从事工程建设的人员进行资格认定和管理的制度。
其目的在于保障工程建设领域的专业技术水平,保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促进工程建设行业的健康发展。
中国的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分为四级,分别是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
这四个级别均需要参加相应的考试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才能从事相关的工作。
同时,每一个级别还有相应的职业道德要求和行业规范,要求从业人员在工作中遵守相应的规范和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对建筑工程建设、建筑装饰安装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等专业领域的技术人员进行资格认定的制度。
这个级别是最基础的从业资格,要求从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学历和培训,取得相应的证书才能从事相关工作。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证的主要内容包括基础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等方面。
考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知识、职业道德及规范等方面的内容,要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坚实的基础知识和技能,能够适应工作中的各种情况。
注册建筑师注册建筑师是指在建筑工程设计、建筑工程咨询、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工程质量检验、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等方面具有高级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
这个级别是在专业技术人员的基础上,需要更深入的学习和训练,才能取得相应的资格。
注册建筑师需要具备较高的设计水平和综合素质,对建筑设计、施工和管理方面有深入的理解和实践。
其资格认证主要包括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工程经济、建筑设计原理、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要求考生不仅具备深厚的理论知识,还要有实践经验和工作能力,能够有效地解决多种复杂的问题。
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是指在结构设计、工程建设、工程咨询、工程管理、工程检测等方面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
注册结构工程师是针对建筑工程中的结构设计方面的资格认证,其资格认证内容包括结构力学、钢结构、混凝土结构、桥梁工程和地基基础等方面的知识。
注册结构工程师通常需要具备较强的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实践经验,能够独立完成复杂的工作任务和人口难题。
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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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
审查合格的建筑业企业,由资质审批部 门颁发相应资质等级的《建筑业企业资质 等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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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设立的建筑业企业,其资质等级按照最 低等级核定,并设一年的暂定期。
年检不合格或者连续两年基本合格的,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重新核定其资质等级。新核 定的资质等级应当低于原资质等级,达不到最 低资质等级标准的,取消资质。
建筑业企业连续三年年检合格,方可申请 晋升上一个资质等级。企业在资质年检结束后 两个月内提出申请,分批集中办理;资质其他 变更事项,应当随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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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三 专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
一、 注册建筑师 二、 注册结构工程师 三、 注册监理工程师 四、 注册造价工程师 五、 注册建造师
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
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 证的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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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二 从业单位资质管理
一、 从业单位的条件 二、 从业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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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业单位的条件
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从
业
。单
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位
的
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a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b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 请注册之日不满五年的; c因在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中犯有错误受行 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 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两年的; d受吊销注册建筑师证书的行政处罚,自处罚 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至不满五年的; e有国务院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的。
6 注册结构工程师的责任
1Z302020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
1Z302020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建筑法》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2)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3)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4)法律行政规定的其他条件。
该法还规定,本法关于施工许可、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审查和建筑工程发包、承包、禁止转包,以及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工程安全和质量管理的规定,适用于其他专业建筑工程的建筑活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1Z302021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和等级工程建设活动不同于一般的经济活动,其从业单位所具备条件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因此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单位必须符合相应的资质条件一、施工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二、根据《建筑法》、《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2007年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规定,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一)的有符合规定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反映的是企业法人的财产权,也是判断企业经济实力的依据之一。
所有从事工程建设施工活动的企业组织,都必须具备基本的责任承担能力,能够担负与其承包商施工工程相适应的财产义务。
这既是法律上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利益与风险相一致原则是体现,也是维护债权人利益的需要。
因此,施工企业的注册资本必须能够适应从事施工活动的需要,不得低于最低限额。
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为例,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规定:特级企业的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一级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二级企业注册资本2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三级企业注册资本金6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700万元以上。
工程建设从业人员资格许可制度
工程建设从业人员资格许可制度一、前言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和建筑工程的需求也在增加。
工程建设从业人员作为建设活动中最基本的参与者,对于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工程建设从业人员的资质要求,维护建筑工程市场秩序,我国实行了工程建设从业人员资格许可制度。
二、工程建设从业人员资格许可制度的概述工程建设从业人员资格许可制度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从事建筑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的人员实行统一的资格许可管理,使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确保其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达到必要的标准,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工程建设从业人员资格许可制度的实施,对于促进建筑工程行业规范化发展和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水平具有积极的意义。
通过设立一系列的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和资质等级,对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分类管理,引导从业人员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和技术水平,推动建筑工程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工程建设从业人员资格许可制度的内容和要求1. 从业人员分类管理根据建设行业的不同领域和专业要求,将工程建设从业人员划分为不同的类别和等级进行管理。
主要包括建筑施工、市政工程、园林绿化、机电安装等各个专业领域。
对于每一类别的工程建设从业人员,根据其专业技能、工作经验和学历背景等要求,制定相应的资格许可标准和程序。
2. 资格许可审查和认定工程建设从业人员在申请资格许可时,需要提交相关的资格证明和相关材料,并接受专业机构或相关行政部门的资格审查和认定。
通过考试、评审或实践操作等方式对从业人员进行技能和资质的测评,确保其具备进行相应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3. 资格证书的颁发和管理通过资格认定的工程建设从业人员,将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明。
该证书具有法律效力,是从事建筑工程相关工作的准入凭证。
资格证书的管理机构应定期进行维护、更新和监督,保证其真实有效。
同时建立从业人员的档案和数据库,便于实时查询和维护。
建设工程施工从业资格制度
建设工程施工从业资格制度建设工程施工从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可以分为从业人员资格要求、资格评定机构、资格培训和考核、资格管理和监督等几个方面来进行阐述。
首先,建设工程施工从业资格制度需要制定明确的从业人员资格要求。
对于施工行业而言,技术能力和职业素养是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
基于此,建设工程施工从业资格制度应该规定从业人员需要具备的技术能力、职业素养等方面的要求,并根据不同岗位和不同级别划分不同的资格等级。
例如,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需要具备施工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组织协调工程施工,保障施工质量和安全;施工作业人员需要掌握基本的施工技能和操作常识,能够有效地完成施工任务。
其次,建设工程施工从业资格制度需要建立相应的资格评定机构。
资格评定机构是负责组织从业人员资格评定工作的机构,主要负责制订资格评定标准、组织资格评定考试、发放资格证书等工作。
资格评定机构应当具备一定的权威性和专业性,确保评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和科学。
此外,资格评定机构还需要建立完善的考试内容和考核标准,确保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职业素养得到有效评定和认证。
第三,建设工程施工从业资格制度需要开展相应的资格培训和考核。
建设工程施工行业是一个技术密集型行业,要求从业人员具备一定的技术和专业素养。
因此,建设工程施工从业资格制度应当规定从业人员需要参加相应的资格培训和考核,确保其技术能力和职业素养达到要求。
资格培训可以通过不同形式进行,如集中培训、现场研习等,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建筑工程施工相关知识、施工管理技能、安全生产知识等。
资格考核则是评定从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素养,通常包括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等内容。
最后,建设工程施工从业资格制度需要建立健全的资格管理和监督机制。
资格管理主要包括资格证书管理、资格认定和资格维护等方面。
资格证书是从业人员的“工作证”,具有一定的标识和监督作用,可以帮助建设单位和监管部门了解从业人员的资质情况。
建筑从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从业人员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建筑行业整体素质,保障工程质量与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地区从事建筑活动的各类从业人员,包括施工人员、监理人员、设计人员、材料供应人员等。
第三条建筑从业人员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规范有序;(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三)以人为本,注重实效;(四)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第二章资质管理第四条建筑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五条从业资格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具体标准由相关部门制定。
第六条从业人员取得资格证书后,应按照规定进行注册,注册有效期为五年。
第七条从业人员在注册有效期内,如发生以下情况,应重新进行注册:(一)资格证书过期;(二)因工作变动,更换单位;(三)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第八条从业人员应定期参加继续教育,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三章作业管理第九条建筑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企业规章制度。
第十条施工人员应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监理人员应按照监理合同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第十二条设计人员应按照设计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确保设计质量。
第十三条材料供应人员应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确保工程进度。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四条建筑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安全意识。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十六条施工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第十七条监理人员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设计人员应在设计阶段充分考虑安全因素,确保设计安全。
第五章培训与考核第十九条建筑从业人员应参加企业组织的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二十条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企业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等。
建设工程执业资格制度
建设工程执业资格制度一、总则为了提高建设工程的质量与效率,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执业资格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及其他相关专业工作的技术人员。
二、执业资格分类建设工程执业资格主要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类别。
各类执业资格根据工作性质和技术要求,设定不同的专业能力和知识水平标准。
三、资格考试申请执业资格的人员必须通过国家或省级主管部门组织的资格考试。
考试内容通常包括专业知识、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等方面。
通过考试者将获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申请注册。
四、注册管理持有资格证书的人员需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注册,取得《注册证书》。
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5年,期满后需进行复审。
注册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接受行业监管。
五、持续教育为保持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与时俱进,注册人员须参加持续教育。
持续教育内容包括最新技术发展、法规变动、行业动态等,旨在提升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适应行业发展的能力。
六、权利与义务注册人员享有依法独立执业的权利,同时也承担相应的职业责任。
在工作中应保证工程质量,防止和控制工程风险,不得有损于公共利益和业主权益的行为。
七、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执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轻则警告、罚款,重则吊销执业证书,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严格的违规处理机制有助于维护行业的良性发展。
八、附则本制度的修改权和最终解释权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有。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建设工程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建设工程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建设工程执业人员的执业资格制度是指对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进行资格认定和管理的制度。
建设工程执业人员是建设工程活动中进行设计、施工、监理、造价、质量检测、安全评估、施工图审查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是保障他们从事工作的基本条件。
建设工程执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的目标是确保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道德操守,促进建设工程行业的健康发展。
建设工程是国家重点支持的领域,涉及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从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和行业素养。
建设工程执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应具备以下特点:首先,明确的资格要求。
建设工程执业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相应的教育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才能获得相应的执业资格。
对不同的岗位应设立相应的技术职称或资格认定,确保从业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
其次,多层次的评价标准。
建设工程行业涉及多个专业领域,评价执业人员的能力应分为不同的层次和类别。
评价标准应综合考虑从业经历、教育背景、职业道德等多个方面的因素,确保从业人员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
再次,规范的考试认证制度。
建设工程执业人员的执业资格应通过考试和认证来确定。
考试科目包括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工程管理和规范等方面的内容。
考试应由专业机构或政府部门负责,确保评价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此外,建设工程执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还应设立有效的监管机制。
这包括对从业人员的定期复审和考核,对执业行为的监督和检查,以及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采取相应的处罚和惩戒措施。
同时,应建立相应的继续教育和培训机制,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建设工程执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将对建设工程行业产生积极的影响。
它将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素质,提升行业整体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同时,它还可以培养更多的专业人才,促进行业的技术创新和发展。
最终,这将为建设工程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执业人员的执业资格制度是建设工程行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项目一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
• 任务二 从业单位资质管理
• 任务导航 • 本任务主要学习从业单位的条件和资质等内容。
• 一、从业单位的条件
•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 注册资本是判断企业经济实力的依据之一,反映企业法人的财产权,从事经
营活动的企业组织,都必须具备基本的责任能力,能够承担与其经营活动相 适应的财产义务。 • 这既是法律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利益与风险相一致的反映,也是保证债权人 利益的需要。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 注册资本必须适应从事建筑活动的需要,不得低于一定限额。注册资本由国 家规定,既可以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制定法律来规定,也可以由国务 院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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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按照有利于经济发展、社会公认、国际可比、事关公共利益的原则,在 涉及国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专业技术工作领域,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 资格制度。它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注册监理师、注册造价师、注 册估价师和注册建造师等。
• 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 “科教兴国”战略方针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人力资源开发的一项战略措施。 这对于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建设以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 进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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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 由于建筑活动是一种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活动,所以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
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必须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 如设计单位不仅要有建筑师,还需要有结构、水、暖、电等方面的工程师。 建筑活动是一种涉及公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一种特殊活动,因而从事建筑活 动的专业技术人员还必须有法定执业资格。这种法定执业资格必须依法通过 考试和注册才能取得。建筑工程的规模和复杂程度各不相同,因此,建筑活 动所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级别和数量也不同,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必须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 (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 建筑活动具有专业性强、技术性强的特点,没有相应的技术装备无法进行。 如从事建筑活动,必须有相应的施工机械设备与质量检验测试手段;从事勘 察设计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必须有 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没有相应技术装备的单位,不得从事 建筑活动。
建筑企业从业资格制度范本
建筑企业从业资格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企业的从业资格管理,保障建筑行业的安全、质量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企业,包括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施工劳务企业。
第三条建筑企业从业资格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企业从业资格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从业资格条件第五条建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建筑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
第七条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划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等12个资质类别;专业承包资质序列划分为地基与基础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等36个资质类别;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类别和等级。
第三章从业资格申请与审批第八条建筑企业申请从业资格,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从业资格申请表;(二)企业章程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四)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明、劳动合同和身份证明;(五)技术装备证明;(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建筑企业颁发从业资格证书,并予以公告。
第十条建筑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从业资格变更手续。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一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取得从业资格的建筑企业进行定期检查,对不符合从业资格条件的,应当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理。
第十二条建筑企业应当在取得从业资格证书后3个月内,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第十三条建筑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工程建筑从业资格制度
工程建筑从业资格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工程建筑行业的从业行为,保障工程质量与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而制定。
2. 所有从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及相关管理工作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3. 相关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符合从业资格要求,并持续进行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
二、资格分类与认定1. 工程建筑从业资格分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三个大类,每类资格根据工作性质和技能水平设有不同等级。
2. 技术人员包括工程师、设计师、建筑师等,需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通过国家或地方专业考试,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3. 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质量监督员、安全管理员等,应掌握相关管理知识,具备一定的现场管理经验,并通过专业培训和考核。
4. 操作工人如砌筑工、钢筋工、电工等,需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并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资格申请与审核1. 申请人应根据所从事的工作类别向有关部门提交资格申请,并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历等相关材料。
2. 审核机构负责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需要组织笔试或实操考核。
3. 通过审核的人员将获得相应资格证书,证书有效期一般为3-5年,到期后需重新申请复审。
四、持续教育与技能提升1. 持证人员应定期参加持续教育和技能提升培训,以适应行业发展和技术更新的需要。
2. 企业应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机会,鼓励和支持员工参与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
3. 对于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或有重大贡献的人员,可给予职称晋升或资格升级的机会。
五、监督管理1. 行业协会和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从业人员资格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资格审查和市场整顿工作。
2. 对于违反规定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个人或企业,将依法给予处罚,严重者将被吊销资格证书并禁止从业。
3. 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可通过投诉举报等方式向相关部门反映。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行业协会负责解释。
建筑从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从业人员的管理,提高建筑行业整体素质,确保建筑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建筑行业所有从业人员,包括施工人员、设计人员、监理人员、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建筑从业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职业道德,坚守岗位,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职业资格与资质第四条建筑从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第五条施工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持有相关专业的初级、中级、高级技术职称证书;(二)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和实际操作能力;(三)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
第六条设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持有相关专业的初级、中级、高级技术职称证书;(二)具备良好的设计理念和创新意识;(三)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
第七条监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持有相关专业的初级、中级、高级技术职称证书;(二)具备丰富的监理经验和专业知识;(三)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
第八条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持有相关专业的初级、中级、高级技术职称证书;(二)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三)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
第三章工作职责与权限第九条建筑从业人员应按照岗位职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条施工人员职责:(一)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二)确保施工质量,严格执行施工规范;(三)遵守安全生产规定,预防安全事故。
第十一条设计人员职责:(一)根据项目需求,进行方案设计;(二)参与项目前期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三)确保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十二条监理人员职责:(一)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二)发现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三)参与工程验收,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
第十三条管理人员职责:(一)负责项目整体协调和管理工作;(二)制定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顺利进行;(三)组织项目团队,提高工作效率。
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
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是指为了最大限度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和可持续发展,针对从业人员实施的一项有力措施。
该制度旨在规范工程建设从业人员的行为和水平,提高他们的素质和能力,保证他们符合相应的从业标准和要求,确保工程建设的美观度、可持续性和效益。
一、制度内容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包括从业资格证书、考试、等级评定和技能鉴定等内容。
其中,考试是实现工程建设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发放的重要环节,其主要包括理论考试、实务考试和技能考核。
等级评定是根据从业人员专业技能的水平、经验和成就进行评定,主要用于判断从业人员的能力和职业发展,以及给予相应的职业称号和荣誉。
技能鉴定则以分目标、分项目标和分项技术指标为主要内容,通过对从业人员实际工程现场操作的评定,来评估其专业技能和操作水平。
二、制度目的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的制定是为了实现以下目的:1、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制度实行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制度,要求从业者取得相应证书后方可进入工程建设领域,这样可以过滤掉没有从业资格的人员,对于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规范从业行为与提高从业水平。
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发放,是建立在从业资格认证考试的基础之上的。
通过规范认证考试,并要求从业人员践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要求,可以提高从业人员的自身素质与职业水平。
3、保障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利益。
从业资格证书换取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知识技能、经验和品牌形象。
企业因有拥有证书的从业人员才能得到客户和监管部门的认可,从而赢得市场竞争。
从业人员也可以据此为自己提供更好的职业发展机会,并为自己的职业生涯打下更坚实的基础。
三、推进制度实施为推进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的实施,需要做好以下工作:1、加强理论研究。
要在制定和完善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的过程中,加强理论研究,借鉴国内外先进的从业资格认证制度,不断改进和完善自身制度体系,提高制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什么是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我国从业资格制度包括几方面
什么是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我国从业资格制度包括几方面篇一:中国执业资格制度简介中国执业资格制度简介一.建设行业执业资格制度执业资格制度是国家对某些承担较大责任,关系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重要专业岗位实行的一项管理制度。
这项制度在发达国家已实行了近百年,对保证执业人员素质、促进市场经济有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建筑活动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是指对具备一定专业学历、资历的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考试和注册确定其执业的技术资格,获得相应建筑工程文件签字权的一种制度。
二.发展历程建设行业执业资格制度自20世纪年代末开始建立。
当时,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为规范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同时也为了推动我国建设行业走向国际市场和引进外资项目,建设部决定按照国际惯例在建筑设计、工程监理等领域建立注册建筑师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并多次进行了出国考察及调研论证,1992年底以前,以部令的形式颁发了《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注册建筑师的筹备工作已基本完成,房地产估价师筹备工作也已起步。
1993年国家正式提出建立职业资格制度以后,建设行业执业资格制度建立工作进入了较快的发展时期。
到目前为止,已经建立了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监理工程师、房地产经纪人、建造师等8个执业资格制度。
其中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共划分为17个专业,2002年底前已实施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两个专业。
室内设计师、风景园林师执业资格制度目前正在论证筹备中。
建设行业执业资格制度框架体系已基本建立。
三.建立执业资格制度的意义1. 执业资格制度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的重要手段。
截止到2002年底,全国已有17万余人取得注册执业资格。
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14484人,二级建筑师15000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25433人,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5000人,房地产估价师18151人,监理工程师49207人,造价工程师36308人,注册城市规划师6615人。
建筑行业职业规章制度范本
建筑行业职业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行业的管理,规范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提高建筑行业整体素质,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从事建筑行业的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的从业人员。
第三条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保守国家秘密,遵守职业道德,诚信执业,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从业人员资格第四条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持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书,并按照证书规定的范围从事相关工作。
第五条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三章职业行为规范第六条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在从事工作中,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标准和规范,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七条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尊重同事,团结协作,公平竞争,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损害他人利益。
第八条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国家和单位的秘密,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九条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在业务活动中,应当坚持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得虚假宣传,不得误导他人。
第四章职业道德第十条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交易,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一条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在业务活动中,应当关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应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提高自身的社会责任感。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建筑行业从业人员违反本规章制度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可以并处警告、罚款、停职等处分。
第十四条建筑行业从业人员违反本规章制度的,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并可以吊销其职业资格证书。
第十五条建筑行业从业人员违反本规章制度的,涉及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建设从业法规
三、施工企业
✓ 企业注册资本金600万元以上,企业净 资产700万元以上。
✓ 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400万 元以上。
✓ 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 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三、施工企业
➢ 业务范围: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 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 的施工:
二、建设从业资格法规的立法 概况
现行有关建设从业资格法律法规 1997—《建筑法》 2002—2003—《外商投资设计企业、建筑
企业、规划服务企业等管理规定》 2005—2006—《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建
造师、造价工程师等管理规定》 2006—2007—《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建筑
企业、勘察设计企业、监理企业等资质管理 规定》
✓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 3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0人;工程技 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 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0人。
✓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三、施工企业
✓ 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 产6000万元以上。
✓ 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亿元以上。 ✓ 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
(4)单跨跨度3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 体;
(6)单项建安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三、施工企业
✓ 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 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建筑 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 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总经济师具有高级 职称。
✓ 28层及以下、单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 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师规章制度
建筑工程师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师的行为,维护行业秩序,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建筑工程师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遵守法律法规,严守职业道德,保持职业操守,不得违法违规、徇私舞弊、损害客户利益。
第三条建筑工程师应增强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不得以任何方式牟取私利,造成不良后果。
第四条建筑工程师应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推动绿色建筑发展,促进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建筑工程师职责第五条建筑工程师应根据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编制合理的工程设计方案,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充分考虑建筑功能、美观、经济、节能等因素。
第六条建筑工程师应按照合同约定,认真履行职责,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违约拖延工期。
第七条建筑工程师应协调各方合作,保持与客户、监理、施工单位等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工程进展。
第八条建筑工程师应定期检查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建筑工程师应参加相关培训和职业资格考试,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和技能,积累丰富的实践经验。
第三章建筑工程师权利和义务第十条建筑工程师有权根据专业知识和技能提出建议,对工程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和修改。
第十一条建筑工程师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配合,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支持,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建筑工程师有权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拒绝违法违规的要求,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不良行为。
第十三条建筑工程师应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客户和企业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相关信息或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十四条建筑工程师应热爱本职工作,不得无故缺勤、拖延工期,应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
第四章建筑工程师奖惩制度第十五条对于表现突出的建筑工程师,公司将进行表彰,并给予奖金或晋升,以激励其继续努力。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建筑工程师,公司将进行批评教育,有必要的情况下,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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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建设工程从业资格制度学习任务◆ 了解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的意义。
◆ 掌握工程建设从业单位的从业条件。
◆ 掌握工程建设从业单位资质管理制度。
◆ 掌握工程建设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制度。
◆ 熟悉八大员从业资格管理制度。
◆ 能够胜任从业单位资质的申请和合法承接业务。
◆ 能够胜任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和从业资格证书的考取和管理工作。
学习目标知识要点能力目标从业企业的资质管理能够区分从业单位资质等级的区分和申请资质从业单位执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从事建筑活动单位的条件资质申请与许可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和等级划分注册建造师制度注册建筑师制度能够独立考取二级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制度注册结构工程师制度八大员类别能够尽快胜任将来的职业岗位八大员岗位职责核心概念从业资格制度、从业条件、从业单位资质、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八大员引导案例2016年5月,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简称住建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督查组对部分省(区、市)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通报质量安全违法违规典型案例9例,建筑市场违法违规典型案例6例。
通报中,质量安全违法违规典型案例9例,违法违规原因大部分为不按工程规范施工,以及个别单位施工设计图未经审查合格即进行施工。
建筑市场违法违规典型案例6例,违法违规原因有转包行为、违法分包、施工单位超越资质承揽工程、项目经理超越个人执业资格范围执业、挂靠行为(出借资质证书)等,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17年7月12日,住建部再发通报,处罚了8家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的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简称《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 200 号)等规定,对资质申报弄虚作假的建筑业企业予以通报批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并将其不良行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予以公布。
自通报印发之日起1年内不受理企业申请该项行政许可。
建筑企业在进行承包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资质许可制度,在核准的资质等级范围内承揽业务,严禁超资质承建工程。
本章主要介绍工程建设从业资格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1.1 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概述1.1.1 建立从业资格制度的意义《建筑法》第十三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的等级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证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建筑法》第十四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建筑活动的专业性、技术性要求都很强,且建设工程投资大、周期长,一旦发生问题,将给社会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损失。
因此,为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对从事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实行从业资格管理。
1.1.2 从业单位资质管理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或单位,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颁发资质证书,在资质等级许可证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建筑工程的种类很多,对于不同的建筑工程,其建设规模和技术要求的复杂程度也会有很大的区别。
而从事建筑活动的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工程咨询机构的情况也各有不同,有的资本雄厚,专业技术人员也较多,技术装备齐全,有较强的经济和技术实力;有的经济和技术实力则相对较弱。
为此,我国在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中,将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按其具有的不同经济、技术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对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所从事的建筑活动范围作出明确的规定。
1.1.3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
职业资格分别由国务院劳动、人事行政部门通过学历认定、资格考试、专家评定、职业技能鉴定等方式进行评价。
经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由国家授予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资格证书是证书持有人专业水平能力的证明,可作为求职、就业的凭证和从事特定专业的法定注册凭证。
1.2 从业单位执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1.2.1 从事建筑活动单位的条件我国《建筑法》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2) 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3) 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2 从业单位执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内容在建筑市场中,围绕工程建设活动的主体主要有三方,即业主、承包商、工程咨询服务机构。
我国《建筑法》第十二条规定,对从事建筑活动的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咨询机构(含监理单位)实行资质管理。
1.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应当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资产、主要人员、已完成的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等条件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2.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从事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的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资产、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勘察设计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
3. 工程建设监理企业资质管理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并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监理活动。
4.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管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是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的委托,从事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招标的代理业务。
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机构,应当依法取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并在其资格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5.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是指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的企业。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1.3 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等级许可制度《建筑法》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1.3.1 注册建造师制度注册建造师是指以专业技术为依托、以工程项目管理为主业的执业注册人员,是懂管理、懂技术、懂经济、懂法规、综合素质较高的复合型人员,既要有理论水平,也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
建造师受聘注册后,可以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注册建造师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二级注册建造师。
1. 注册建造师的资格考试1) 报考专业一级建造师专业分为: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10个专业。
二级建造师专业分为: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6个专业。
2) 考试科目注册建造师要通过考试获取执业资格。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且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现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现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
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有《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实务》。
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的考试制度。
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有《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2. 注册建造师的报考条件(1)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①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②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③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④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⑤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2)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①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②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③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3. 注册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后,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
建设部或其授权机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内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办法,报建设部或其授权机构备案。
准予注册的申请人员,分别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3年,期满前3个月办理延续注册手续。
4. 执业范围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范围包括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不同级别的建造师,其执业范围是不同的:在行使项目经理职责时,一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规定的必须由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二级注册建造师只可以担任二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能否担任项目经理,应由建筑业企业自主决定,按照国家规定要参加市一级组织的“安全人员生产考核”考试,考试合格获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B证),获得证书才能够在项目经理岗位从事相关管理工作。
1.3.2 注册建筑师制度注册建筑师,是指经考试、特许、考核认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者经资格互认方式取得建筑师互认资格证书,并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执业印章,从事建筑设计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