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资本预算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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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预算管理制度

资金预算管理制度

资金预算管理制度资金预算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合理有效地筹措、分配、使用资金,加强对公司内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提高资金利润率,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资金预算编制和监督执行由公司总部财务部负责,各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财务部工作,按要求保质保量报送有关资料。

资金预算原则包括合法性、可行性、客观性、科学性、经济性。

本规定适用于整个集团公司。

二、预算的编制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预算编制范围包括企业所有收、支项目。

企业各部门主管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年度预算、季度预算和月度预算。

各部门应在每月25日之前向企业财务部上报次月的月度预算;每个季度末20日之前上报次季度的季度预算;每年12月10日之前根据公司的年度计划上报次年的年度预算。

企业财务部对各部门上报的季度、月度预算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是否对年度预算进行了合理的分解,并将预算总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审核预算表内所有项目是否有据可依。

财务部应每月28日前汇总、编制次月公司总的资金预算表,按月配合修订,并于次月10日前,编制上月份资金比较表。

所属各部门的常规费用预算及专项费用预算由各个部门按以往月平均数编制;企业人工费用及相关费用、劳务费用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编制;企业车辆使用费及修理费、财产保险费、租赁费、折旧费、印刷费、企业会议费、董事会费、通信费和办公费由公司行政部负责编制。

预算表内所有项目必须有据可依,根据费用类别分别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填写。

各项预算填写标准如下:1.部门常规费用类:各部门按照月平均预测后填写。

2.非常规项目类:凡属于部门非常规项目的费用预算,均需提供详细的预算明细及费用计划及总经理批准的相关文件和费用申请。

3.已签合同类:必须填写合同付款条件、合同总金额、已付金额、合同完成情况简述。

4.合同正在谈判类:总经理批准同意过的未签订合同类,必须填写预估合同总金额、预计支付金额。

5.尚未进行商务谈判类:不计入当期预算。

6.其他无合同类:经总经理批核后的此类费用必须填写备注说明。

集团公司资金预算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资金预算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资金预算管理办法一、引言资金预算管理是集团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帮助企业有效管理财务资源,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和运营活动的良好开展。

本文档旨在详细介绍集团公司资金预算管理的办法,包括预算编制、执行、监控和调整等方面的内容,以便于各部门和所属企业按照规定进行资金预算管理工作。

二、预算编制1. 预算编制原则•合理性原则:预算编制应基于企业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合理分配各项资金预算,确保资源的最优化配置。

•可行性原则:预算编制应考虑市场环境、行业竞争、成本结构等实际因素,确保预算的可行性和可实施性。

•灵活性原则:预算编制应具备一定的灵活性,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2. 预算编制程序•制定年度预算指导方针:集团公司总部按照企业发展战略和目标,制定年度预算指导方针,明确各项预算的编制要求和管理要求。

•预算编制分工:集团公司总部按照各部门和所属企业的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相关预算的编制工作。

•数据采集和分析:各部门和所属企业按要求采集相关的数据,并进行分析和归纳,为预算编制提供依据。

•预算编制讨论和审核:各部门和所属企业编制完成后,进行内部讨论和审核,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集团公司总部审批:各部门和所属企业编制的预算提交集团公司总部进行审批,确保预算的整体协调性和一致性。

•最终发布和通知:集团公司总部根据审批结果进行最终预算的发布和通知,使各部门和所属企业能够按照预算进行经营活动。

三、预算执行1. 预算执行责任•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作为预算执行的主体,应按照预算进行经营决策和资源配置,并承担预算执行的责任。

•决策层:集团公司总部的决策层应对预算执行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预算的有效执行。

2. 预算执行过程•预算执行计划制定:各部门负责人根据预算,制定相应的年度、季度、月度执行计划,并明确责任人和执行时间。

•预算执行日常监督:各部门负责人应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过程中的问题,确保预算的落实。

公司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公司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公司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管理工作,根据《XXXX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国发、XXXX《关于做好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财政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试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计划范围内的子公司、控股投资企业和XXXXXXXX明确规定由公司托管的企业(以下统称“相关企业”)。

第三条公司财务会计部是公司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计划的编报、资金申领、资金使用管理、执行情况报告和决算报表申报等工作;相关企业负责本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计划的具体编报和执行工作;公司监察审计部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第四条公司按照财政部、XXXX下达的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工作要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使用的方向与重点,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支出项目需要,下达公司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计划编报通知。

第五条相关企业应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计划编报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业务发展需要,编制本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计划申请,申请包括资本性预算支出申请与费用性预算支出申请,具体内容如下:(一)本单位基本情况;(二)项目名称与主要内容;(三)项目实施的主要目的和目标;(四)资本性支出包括项目立项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方案和资金筹措方案,项目实施进度与年度计划安排,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分析等;(五)费用性支出项目包括立项的必要性,项目具体的支出范围,项目资金测算依据和标准等;(六)项目绩效考核及其有关责任的落实;(七)XXXX、财政部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六条公司在相关企业上报材料的基础上,审核、汇总编制公司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计划,并按规定要求上报XXXX、抄报财政部。

资本性支出预算管理制度

资本性支出预算管理制度

资本性支出预算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XX集团及下属各事业部各公司资本性支出预算管理水平,旨在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规范公司资本性支出预算的归集、签批、下达和执行流程,根据公司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一)本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下属各事业部、子公司。

(二)资本性支出预算适用范围资本性支出预算范围包括各类仪器设备、系统软件、IT网络建设、办公家具,以及各类工程项目等原值在人民币 2000元以上,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各类资产。

其中,工程项目总金额达到人民币 200万元及以上的,参照《工程项目基本管理制度》执行不在本制度规范范围内。

三、预算管理组织和部门职责(一)预算管理委员会1、审议并签批预算方案、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重大问题。

(二)财务部1、根据整体财务预算计划下达资本性支出归集指令至供应链管理部;2、与供应链管理部共同商定资本性支出预算归集模板;3、协助事业部负责人或分子公司负责人预审资本性支出预算;4、将资本性支出预算纳入整体财务预算并提交经营管理团队领导和董事长审议;5、根据经营管理团队领导和董事长审议结果,协同相关部门修改资本性支出预算;6、将审议通过的资本性支出预算报送经营管理团队领导和董事长签批;7、将已完成签批的资本性支出预算递送至供应链管理部;8、负责集团资本性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起草、修订及签批;9、监控资本性支出预算的执行情况,根据实际需要,汇报管理层和相关部门,并调整、优化预算管理规则。

(三)供应链管理部1、组织和指导各级预算单位开展资本性支出预算编制工作,并上报财务部;2、与财务部共同商定资本性支出预算模板;3、结合公司现有价格库信息、外部市场价格情况合理编制资本支出预算;4、定期回顾、总结资本性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根据运营管理团队和董事长的管理要求对现有预算执行方式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同公司财务部不定期修订、完善管理规则;5、按照资本性支出预算管理办法执行预算控制工作。

公司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管理办法

公司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管理办法

XX有限公司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使用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下简称国有资本预算)资金是由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根据国家产业发展规划、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国家战略安全需要,用于支持中央企业发展的财政支出。

第三条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所属企业国有资本预算的项目申报和资金使用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国有资本预算的支出范围可分为资本性支出、费用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一)资本性支出:向新设企业注入国有资本金,向现有企业增加资本性投入,向公司制企业认购股权等支出;(二)费用性支出:弥补企业改革成本等支出;(三)其他支出:中央企业的其他支出。

第五条公司负责组织所属全资、控股企业申报国有资本预算。

申报工作应按照财政部文件的统一部署,遵循公司财务处的统一安排。

第六条公司所属全资、控股企业均可申报国有资本预算。

控股企业申报国有资本预算,应根据公司章程,由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安排好资本输入后的股权结构。

公司参股企业原则上不可申报国有资本预算。

第七条申报资本性支出项目,应立足于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发展目标,遵循切实可行的原则,力争通过资金投入研发先进的产品,探索适当的赢利模式,形成稳定的现金流。

第八条申报费用性支出项目,应针对申报指南中重点扶持的方向,切实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推动企业改革发展。

第九条申报国有资本预算,应根据财政部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计划》,做到方案可行、数据准确、测算科学,经项目承担企业充分论证后上报公司。

第十条公司以国有资本增值保值和企业发展为原则,审核、遴选国有资本预算项目,做好项目库建设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确定年度国有资本预算的申报项目和项目排序,经董事会批准后上报。

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 模版

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 模版

技术有限公司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中国xx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规划和重大项目的实施,争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下简称资本预算)资金支持,做好资本预算资金管理工作,依据《xx科技集团公司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xx财[2012]1250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全资、控股公司的资本预算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中资本预算是指国资委主管的中央企业布局结构调整、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国际化经营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财政部主管的重大技术创新及产业化、节能减排、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以及境外投资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第四条资本预算管理遵循“逐级负责、归口管理、权责清晰、分工协作”的工作原则。

第五条资本预算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资本预算工作职责及组织管理、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资本预算支出项目申报管理、资本预算支出项目执行管理、资本预算项目验收及后续评价管理等。

第六条公司及所属各单位资本收益上缴及资本预算支出计划纳入—E14-1—本单位全面预算管理,资本预算资金管理遵循国家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项目投资和大额资金收支等事项遵照公司“三重一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七条资本预算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二章资本预算工作职责及组织管理第八条资本预算工作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是资本预算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对公司资本预算项目支出计划申报、大额资金拨付及项目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公司资本预算项目管理采取归口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方式开展。

财务部是资本预算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资本预算管理相关规章制度;按要求组织对资本预算项目进行方案论证,并按照规定履行有关报批程序;按照批复的项目支出计划推动项目实施,做好资本预算资金的收支管理,落实国有资本权益和项目配套资金,确保项目按计划进度实施,合理、合规使用预算资金并配合完成项目支出执行情况报告;完成资本预算预决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完成项目的审计、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

集团公司预算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预算管理办法

某集团公司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控制集团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企业资产运营效率及经济效益,根据财政部《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企业实行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预算管理是指由业务预算、资本预算和财务预算构成的预算管理体系,是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的保障和支持系统。

通过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在集团公司内部建立以预算为导向的工作机制,既是优化资源配置,确保资金有序、高效运转,实现成本最低化和效益最大化,完成预算期内既定目标的客观需要,也是集团公司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动母子公司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

第三条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按照内部经济活动的责任权限进行,并遵循以下原则:⒈以集团公司发展战略为导向,围绕经营目标实施;⒉以财务控制为基本手段,力求积极稳健,加强风险控制;⒊全面预算,全员参与,全方位实施,全过程控制;⒋统筹安排,科学合理,效益优先,综合平衡;⒌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精打细算,挖潜增效;⒍细化考核,有效监督,权责对等,激励约束并重。

第四条集团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预算控制体系。

“统一管理”就是集团公司对股东会批准的预算方案负责,在全公司范围内统一预算政策,统筹核定、统一调整预算指标,统一管理分公司投资资金,统一进行预算考核。

“分级负责”就是子、分公司(指所有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其他各附属单位,下同)按照集团公司的安排部署,负责本公司预算工作的组织,指标分解落实,执行过程监控以及执行结果考评,子、分公司负责人对本单位预算指标完成和预算管理工作负责。

集团公司和子、分公司为基本预算控制责任中心,所有发生经济活动的各公司、分厂、区队(车间)、班组等均作为基层预算责任中心。

第二章预算管理组织机构第五条按集团公司章程规定,年度预算方案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股东会审议批准。

在具体工作中,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具体实施预算方案的编制,预算方案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

激励约束原则
绩效管理应关注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通过评价结果的应用,推动国有企业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持续改进原则
财务指标
包括收入、利润、成本、现金流等反映国有企业经营成果的财务指标。
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包括财务分析、比较分析、趋势分析、因素分析等方法。
一般包括以下步骤:制定评价计划、确定评价标准和方法、收集评价数据、实施评价、撰写评价报告、审核评价结果等。
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管理工作。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本办法规定,协助财政部门做好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工作。
预算管理职责
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和本办法规定,做好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监督工作。
监督职责
02
CHAPTER
收入预算
根据企业战略目标和业务需求,编制各项成本费用支出、资本性支出等预算。
支出预算
根据收入和支出的安排,编制现金流入和流出预算,确保企业资金流动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现金流预算
根据企业资产和负债状况,编制资产负债表预算,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
资产负债预算
每年年初进行预算编制工作,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编制时间。
预算编制完成后,需提交企业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
审批要求
编制时间
03
CHAPTER
预算执行与调整
执行主体
各级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和国有企业。
要求
严格按预算执行,落实预算确定的各项任务和措施,确保预算的顺利实施。
调整条件
在预算执行中,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预算无法继续执行或继续执行将造成不必要损失的,可以申请预算调整。

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制度一、总则1.1 本制度旨在规范集团公司的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确保资金安全,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1.2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的资金管理工作。

1.3 资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2)统筹安排、合理分配;(3)风险可控、效益优先;(4)规范操作、强化监督。

二、组织架构2.1 董事会负责公司资金管理工作的决策和监督。

2.2 总经理负责公司资金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2.3 财务部门是公司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资金筹集、使用、监控等工作。

2.4 各子公司、分支机构应设立相应的资金管理岗位,负责本单位的资金管理工作。

三、资金筹集3.1 资金筹集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合规、稳健高效;(2)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3)确保资金需求、控制融资风险。

3.2 融资渠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1)银行贷款;(2)债券发行;(3)股权融资;(4)政府补助;(5)其他融资方式。

3.3 融资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融资用途;(2)融资额度;(3)融资期限;(4)融资成本;(5)还款来源;(6)风险评估及应对措施。

四、资金使用4.1 资金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理分配、确保重点;(2)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闲置资金;(3)防范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4.2 资金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生产经营活动;(3)筹资活动;(4)其他资金支出。

4.3 资金使用审批流程如下:(1)提交资金使用申请;(2)财务部门审核;(3)总经理审批;(4)董事会决策。

五、资金监控5.1 资金监控应遵循以下原则:(1)全面覆盖、不留死角;(2)实时监控、动态预警;(3)分级负责、责任到人。

5.2 资金监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设立资金管理台账;(2)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3)建立风险预警机制;(4)实施内部审计。

六、责任追究6.1 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集团预算管理制度

集团预算管理制度

集团预算管理制度
集团预算管理制度是指一个组织或企业集团为了有效地管理其预算制定、执行和控制
而制定的管理规定和流程。

以下是一个常见的集团预算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1. 目标设定:集团在制定预算前,必须明确其目标和战略方向,确定预算的总体目标
和指标。

2. 预算制定:集团按照一定的流程和方法,将总体目标分解为各个分支机构或部门的
目标,并制定相应的预算计划。

预算计划包括财务预算、资本预算、人力资源预算等。

3. 预算执行:各个分支机构或部门按照预算计划执行日常经营活动,并及时提供必要
的资料和报告,以便集团层面进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控和控制。

4. 预算控制:集团通过制定预算控制制度和方法,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评估。

包括制定预算执行报告、进行比较分析、进行差异分析,以及制定相应的调整措施。

5. 预算审批:集团内部设立预算审批程序,对预算计划进行审批和确认。

预算审批程
序一般包括预算编制、预算评审、预算调整等环节。

6. 预算沟通:集团设立预算沟通机制,使各级管理者和员工都理解并参与到预算制定
和执行过程中。

包括传达预算目标和要求、提供培训和指导、进行沟通和反馈等。

7. 预算评估:集团按照一定的周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

评估的结果可以
用来改进预算制定和执行的方法和流程,提高集团的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

集团预算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使集团能够有效地管理和控制预算,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促进集团的持续发展和增强竞争力。

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 营预算管理办法
2023-11-04
contents
目录
• 总则 • 预算编制与审批 • 预算执行与调整 • 考核与奖惩 • 附则
CHAPTER 01
总则
制定目的和依据
目的
为了加强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的管理,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和执行, 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特点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具有相对独立性、收益性、专项性和年度性等特点。
CHAPTER 02
预算编制与审批
预算编制原则和依据
依法合规原则
预算编制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违反规
定程序和要求。
以收定支原则
根据国有资本收益情况,合理安 排支出规模和结构,确保预算的 可持续性。
统筹兼顾原则
预算编制应综合考虑企业内外环境 因素,统筹兼顾企业各项业务需求 ,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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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步骤等。
定期报告制度
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及时反映 预算执行情况,以便发现问题
并及时采取措施。
预算调整的条件和程序
01
02
03
调整条件
当出现不可抗力因素、政 策变化、市场环境重大变 化等情况时,可以对预算 进行调整。
申请程序
预算调整申请应由相关部 门提出,经过审核和评估 后,报经批准方可进行调 整。
奖惩措施和实施
奖励措施
对于表现优秀的国有企业 ,可以采取财政补贴、税 收优惠等奖励措施。
惩戒措施
对于表现不佳的国有企业 ,可以采取限制融资、暂 停业务等惩戒措施。

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xx年xx月xx日•总则•预算组织与职责•预算编制与审批目录•预算执行与监控•决算与绩效评价•附则与附件01总则为了加强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规范企业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提高国有资本经营使用效率,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依据目的和依据适用对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等国有企业。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实施资本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类预算管理工作。

适用范围预算管理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的领导,统一管理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等工作。

统一管理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工作。

分级实施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预算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和权限,实现权责对等。

权责对等国有企业应当在保证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前提下,积极采取措施提高国有资本使用效益。

讲求效益02预算组织与职责国务院负责制定和修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法律法规,并批准和发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财政部作为国务院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和监督执行。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和审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并监督执行。

财政部作为国有企业的监管单位,负责编制和报送本单位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并执行财政部批准的预算。

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管理机构国有企业作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单位,根据财政部和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要求,编制和报送本单位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并执行批准的预算。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作为国有资本的出资人代表,根据财政部和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要求,编制和报送本公司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并执行批准的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管理办法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管理办法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总公司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管理,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财国资(2009)2332号)、《市国资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报告制度》(京国资发〔2010)31号)等有关规章制度,结合总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是指总公司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相关要求从市国资委申请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支持而获得的资金。

第三条公司成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由公司财务部、战略投资部、科技质量部、行政保卫部和纪检审计部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对申请预算资金支持项目的审核、申报、资金的拨付和使用监督等相关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财务部。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含项目部)及所属全资、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支持项目申报第五条各单位可以向市国资委申报国有资本预算资金支持的项目,主要包括: (一)资本性支出项目。

用于支持符合北京市和总公司国有经济发展规划,促进国有资本合理配置,推动总公司科技创新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点项目及科技创新项目。

(二)费用性支出项目。

用于支持劣势企业调整退出、农租房腾退、企业清偿金融机构债务及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等。

第六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支持项目的申报程序:(一)每年度,各单位根据总公司《申请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支持项目编报通知》的要求组织申报项目,在7月15日之前上报公司审核,同时附送以下材料:1、申请报告应包括项目承担企业的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及主要内容、项目实施的目标等内容;2、资本性支出项目包括项目立项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投资方案与资金筹措方案、项目实施进度与年度计划安排、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等;3、费用性支出项目的立项必要性、支出范围、标准和依据等;4、资本性支出项目申报企业如为总公司控股企业,需上报注资方案;5、项目申报承诺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和资金专款专用等;6、其他应上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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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资本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资本预算管理行为,促进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预算与综合计划管理规定》等有关规章制度,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本预算管理是指依据集团公司战略和发展目标,对预算年度内各种经济资源和资本性支出行为所做的安排。

资本性支出范围包括境内外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前期、股权投资、生产技改、环保改造、小型基建、矿权价款、小机组收购、信息化建设、科技研发投入等,资本性支出的计量依据有关会计准则和对资产负债表影响的价值量确定.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直属单位和分支机构)、区域公司、产业公司和其他全资、控股境内外企业(以下简称预算责任单位)。

第二章资本预算管理组织第四条集团公司董事会是资本预算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集团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预委会”)是资本预算管理的日常协调机构,预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预算办公室”)是资本预算管理的日常管理机构。

具体职责按照《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预算与综合计划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条集团公司职能部门依据部门职责承担相应资本预算管理工作,部门设置及部门职责发生变化,相应自动调整其承担的资本预算管理工作.(一)办公厅负责审核一般公务用车购置(含企业负责人用车及公务用车)预算,提出专业审核建议.(二)规划部负责归口审核基本建设项目前期费用(含事业部管理的前期费用)、前期工作目标、煤矿矿权价款、小机组收购、产能关停等预算,提出专业审核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年度基建新开工项目、施工准备项目清单。

负责按项目建立前期费统计台账,配合预算部开展投资控制考核清算工作。

(三)预算部是资本预算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1.组织编制创一流指标三年滚动提升计划。

2。

编制年度预算编制大纲.3.提出年度资本预算总额度和分类额度。

4。

编制年度基本建设投资,审核小型基建、非电、非煤产业更改零购预算;配合资本运营部编制股权投资、股权融资预算。

5.汇总专业部门预算审核建议,统筹平衡资本预算总额度和有关专业审核建议之间的差异,按程序提交预委会审议和总办会批准。

6.统一下达年度资本预算,根据需要实施动态管理。

7.确定资本预算考核方式、考核指标和清算口径。

8.组织开展基建投产项目经济效益后评价。

9。

按要求向国家有关方面报告集团公司投资计划及投资统计年报和月报。

(四)企法部负责审核信息化投资预算,提出专业审核建议。

负责按项目建立集团公司审批项目执行情况统计台账,配合预算部开展投资控制考核清算工作.(五)财务部负责审核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集团公司财政类权益性资金预算、集团公司低效无效实物资产处置预算,负责将总部直接出资的项目纳入集团公司总部预算、负责根据批准的资本预算编制融资计划和资金预算.(六)资本运营部负责审核编制集团公司并购、重组改制、转让、划转、增资扩股及股票认购、增持等股权投资预算,以及低效、无效股权投资项目处置预算,根据集团公经营发展要求提出股权融资计划。

(七)安生部负责审核和归口编制集团公司电力生产更新改造、供热改造、码头改造、生产零购预算。

负责按项目建立集团公司审批项目执行情况统计台账,配合预算部开展投资控制考核清算工作。

(八)科环部负责审核编制集团公司电力环保改造项目、集团公司科技项目、碳盘查及减排项目等预算。

负责按项目建立集团公司审批项目执行情况统计台账,配合预算部开展投资控制考核清算工作.(九)基建部负责提出基本建设项目(不含煤炭、核电核岛项目)投资、年度投产计划的专业审核建议。

负责初审核电项目常规岛部分的投资,初审结果提交核电事业部,配合规划部提出年度开工及施工准备项目清单。

(十)物资部负责年度预算安排内有关项目的采购计划和采购管理工作。

(十一)煤炭事业部负责审核煤矿项目基本建设投资(含煤炭基地项目投资)、年度投产预算,负责维简、安全费使用预算以及更新改造投资预算,提出专业审核建议.配合规划部审核煤炭矿权价款投资预算和年度开工及施工准备项目清单。

(十二)核电事业部负责审核核电项目基本建设投资预算,提出专业审核建议。

(十三)煤化办负责审核煤化工项目基本建设投资预算,提出专业审核建议.负责对煤化工项目前期费和更新改造预算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分别提交规划部和安生部进行平衡。

配合规划部提出年度开工及施工准备项目清单.(十四)页岩办负责审核页岩气、煤层气项目基本建设投资预算,提出专业审核建议。

负责对页岩气、煤层气项目前期费(含勘探)和生产、更新改造预算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分别提交规划部和安生部进行平衡.(十五)教培中心负责审核集团公司级技术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培训设施和培训设备投入预算,提出专业审核建议。

(十六)研究院负责编制宏观经济形势预测和电力、煤炭、资本等市场分析报告,为年度预算编制提供预判基础。

第三章资本预算编报第六条集团公司每年8—10月组织编制创一流指标三年滚动提升计划,作为年度预算编制大纲和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主要内容为:(一)滚动预测当年预算主要指标执行情况,定量分析和预判创一流年度阶段目标实现情况。

(二)结合市场形势和创一流指标要求,前瞻性预判未来三年经营发展环境,编制未来三年经营计划、资本性支出计划、资本运营和资产处置计划等专业计划。

(三)根据未来三年专业计划,对创一流指标和国资委年度、任期考核指标进行预判,提出实现相关目标的措施和建议。

(四)对未来三年经营发展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或影响创一流目标、国资委考核目标的重要事项进行预警。

第七条集团公司创一流指标三年滚动提升计划由集团公司总部直接编制,或根据需要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编制。

(一)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应根据需要编制专业滚动计划,专业滚动计划有关结果作为创一流指标三年滚动提升计划的编制基础.(二)创一流指标三年滚动提升计划提交预委会讨论后提交董事长办公会审议。

(三)经批准的创一流指标三年滚动提升计划应分解至有关单位,指导年度预算编制,促进改善经营发展工作.(四)集团公司按季发布各预算责任单位创一流指标完成情况及主要指标排名情况.各预算责任单位根据需要发布所属单位创一流指标完成情况。

第八条集团公司每年10月制订年度预算编制大纲,指导年度预算编制工作。

预算编制大纲要落实创一流指标三年滚动提升计划提出的措施和建议,明确提出年度预算编制的约束性条件和量化要求。

年度预算编制大纲由预委会主任审批后下发.第九条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在年度预算上报前,根据创一流指标三年滚动提升计划和年度预算编制大纲要求,提前与预算责任单位进行有关专业预算的事前沟通和必要审核,指导有关预算责任单位开展专业预算申报.第十条预算责任单位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要求,根据预算年度经营情况、资本运营情况、资产处置情况,进行本企业资本性收支平衡测算,确定投资规模。

拥有项目资源但经营积累和财务状况不支持投资需求的,原则上应采取以下必要措施,确保资金落实和资产负债率不上升:(一)按照股权多元化有关规定引入社会投资主体。

(二)挖掘内部潜力,通过存量资产处置、低效无效资产处置、存量项目股权合作等方式等量置换投资空间。

(三)在集团公司内部寻找潜在投资主体。

(四)探索合同能源、资产证券化等创新投融资方式。

第十一条资本预算编制内容包括项目安排计划、投资需求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

预算责任单位对当年资本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并详细预测全年执行情况的基础上编制.(一)基本建设项目投资。

包括各类基本建设项目尾工、续建、投产、开工、施工准备等项目安排和投资预算、资金预算、资本金预算。

1。

市场条件落实、投产条件具备方可列入预算年度投产计划;取得核准或完成备案手续以及已纳入国家或地方年度开发建设方案且具备核准(备案)条件、获得环评批复、接入系统审查通过、预期经济效益好的方可列入预算年度新开工项目计划;取得路条(或同等效力审批文件)和环评批复的方可列入预算年度施工准备项目计划.新开工和施工准备项目超过1个时,应按照市场、项目内部收益率、送出消纳等因素进行排序比选。

各类项目安排均应编制详细的时间节点和进度计划。

2。

投资预算根据工程进度和预计结算情况,按照计入预算年度资产负债表的财务价值量编制,项目投资预算不得超过批复的概算投资总额,超过概算水平的投资计划必须履行调概手续后方能纳入投资计划。

电力项目投资预算中包含的小机组收购费用、煤矿项目投资预算中包含的矿权价款应单独说明并提供支持性文件。

3。

资金预算根据工程进度和合同、协议规定,按照预算年度预计付款额编制。

资金预算包括资本金需求、融资安排和落实情况。

资本金预算根据年度资金预算和国家规定或股东协议约定的资本金比例编制。

4。

境外投资项目还应取得所在国政府容量许可、批复电价方案、签订PPA协议(或类似协议)、落实融资方案,以及所在国税收、外汇等方面的支持性文件,方能列为开工项目或施工准备项目.(二)生产更新改造、环保改造项目投资.原则上纳入集团公司电力节能规划和环保改造滚动规划的项目方能列入预算年度的节能环保改造项目计划。

煤炭更改零购原则上在当年提取的安全、维简、环境恢复治理等专项资金总额内(提取数扣除当年费用性支出)安排。

其他产业更新改造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一定比例申报。

改造项目按照投资计划和资金计划分别编制,投资计划依据计入预算年度资产负债表的财务价值量编制,资金计划依据合同、结算,按照预算年度预计付款额编制.(三)前期工作目标和前期费投资.前期工作应有效、有序、有度,前期目标符合集团公司总体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需要,前期费计划应按照有关取费标准和保持资源储备相对稳定的原则编制,前期费计划不包括已进入施工准备阶段的项目前期支出。

(四)股权项目及金融产业总投资。

股权投资计划包括对子企业投资(不含基本建设项目资本金注资)、对合营、联营企业投资和其他参股投资。

1.涉及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共同持股、或交叉持股的子企业增资,应由管理单位或控股股东协调,有关股东按照增资额和股比同步编制股权投资计划。

2。

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二级单位之间的资本金注资事项,由被注资单位向其股东单位申请,协商一致后,由股东单位编制股权投资计划。

3。

各级预算责任单位新增股权投资或股权并购均由集团公司审批,原则上经过集团公司批准的股权投资项目方可纳入股权投资预算,按照章程、投资协议、股东会决议等有效法律文件约定的金额编制.进入低效、无效资产处置计划的对外参股项目不得继续追加股权投资。

4.境外股权投资项目应详细说明标的企业经营发展状况和所在国家政策、法律、市场、税收等外部环境,明确年度投资需求的依据和必要性。

5.金融产业总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权益类、固定收益类、融资融券以及客户保证金等),实施总量控制和分类管理,总量按照预算年度资产、负债增加额实施备案管理,其中需履行集团公司总办会决策程序的股权类投资按项目或额度纳入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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