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昆明市排污权交易问题
排污权交易的法律问题分析与措施探讨
排污权交易的法律问题分析与措施探讨排污权交易是指政府在一定的环境容许排放总量控制下,通过市场机制,允许企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二氧化碳排放交易。
它是一种以经济手段来引导企业降低排放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的环保政策。
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排污权交易已成为国际上广泛采用的环境保护政策。
排污权交易在实际操作中也面临着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本文将对排污权交易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措施探讨。
一、排污权交易的法律问题分析1.权属问题排污权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产权,它的产生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法律规定。
但是目前国内对于排污权的产生和转让程序并不明确,存在一定的法律空白。
排污权的转让是否需要经过政府的批准,转让的方式和程序是否需要进行公示等问题都缺乏统一的法律规定,这就容易导致排污权交易中的权属问题。
2.监管问题排污权交易需要政府进行监管,但是目前各地在排污权交易监管上的法律规定不够统一,监管机构也不够健全,导致一些企业在排污权交易中存在违规行为。
一些企业可能通过虚报排放量等手段,从而获得更多的排污权,导致整个排污权交易市场的混乱。
3.法律责任问题在排污权交易中,如果企业存在违规行为,例如通过欺诈手段获取排污权,或是超出排放限额进行排放等行为,涉及法律责任的问题并不明确。
目前我国对于排污权交易中的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处罚不够明确,缺乏有效的法律制约。
4.公众参与问题环境保护是全民参与的事业,但是在排污权交易中,公众参与的渠道和方式并不明确,也缺乏相关的法律规定。
这容易导致排污权交易市场的不透明性,公众对于企业的排放情况和政府对于排污权交易的监管情况缺乏监督。
二、措施探讨1.建立清晰的法律规定为了解决排污权交易中的权属问题和监管问题,需要建立清晰的法律规定。
政府要加强立法工作,制定出明确的排污权产生和转让程序,对排污权交易进行统一的监管规定,并明确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
2.健全监管机构政府应该加强对排污权交易的监管力度,建立完善的监管机构。
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浅析
2008.11(中)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浅析冯瑞摘要随着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对江苏省在太湖流域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做出批复,中国的排污权交易进入一个历史性阶段,真正意义上的排污权交易制度将逐步确立。
该制度是通过市场的手段来有效控制企业的排污行为,并将企业排污成本内部化。
但该项制度在我国尚处于试点阶段,实际操作中必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
本文主要探讨了在我国当前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国情下,推行排污权交易制度可能存在的一些问题及解决办法。
关键词排污权交易排污权初始分配存在问题中图分类号:D922.6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0592(2008)11-260-02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环境问题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排污权交易制度在我国部分城市开始推行,2007年11月10日,国内首个排污权交易平台——浙江省嘉兴市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揭牌成立。
随后,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对江苏省在太湖流域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做出批复。
从2008年1月1日起,太湖流域的266家重点排污企业将通过有偿交易的方式获得污水的排放权。
这两起事件表明我国的排污权交易开始从理论阶段走入实践。
由于我国正处于工业化进程中,人口、资源环境问题比较突出,和发达国家相对成熟的排污权交易制度相比,排污权交易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在实践中必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
笔者认为,当前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我国的排污权交易制度的运行无法律规定以最早实行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美国为例,1979年,在《清洁生产法》修正案就首次确立了“排污交易”制度,1990年,在修改《清洁空气法》时进一步将排污权交易在法律上制度化,从而建立起一种利用经济手段解决环境问题的有效方法。
而在我国,整个排污制度经历了一个漫长而复杂的演变过程。
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法》中规定,直接或间接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需要向环保主管部门申报登记;1989年,国务院又进一步批准了污染排放许可证制度。
排污权交易的法律问题分析与措施探讨
排污权交易的法律问题分析与措施探讨
排污权交易是指政府通过法律手段将企业的污染排放权进行分配和交易的过程。
这种机制的出现旨在通过经济手段引导企业减少排放,促进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
在实际运作过程中,排污权交易涉及一系列法律问题,需要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探讨,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排污权交易涉及的法律问题之一是权属归属。
在排污权交易中,涉及到污染排放权的归属问题,即企业该如何获取和使用排污权。
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规定,明确排污权的归属和交易方式,避免争议和纠纷的产生。
排污权交易涉及的法律问题还包括交易标的和量化问题。
在排污权交易中,需要对污染物排放进行量化,明确污染物排放的计量单位和计算方法。
还需要界定交易的标的物,即排污权是否可以作为商品进行交易。
这些问题需要通过相关的法律规范进行明确,以确保交易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排污权交易还涉及到合同法律问题。
在排污权交易过程中,各方之间需要签订相应的交易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需要制定相关法律规范,明确排污权交易合同的基本要素、签订和履行程序,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针对这些法律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解决。
可以建立专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明确排污权的归属、交易方式、计量方法等,为排污权交易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可以加强对排污权交易市场的监管,制定相应的监管措施和处罚机制,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可以加强对排污权交易合同的审视和监督,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可以加强对排污权交易相关争议的解决机制的建设,为相关争议的解决提供便捷且公正的途径。
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昆明市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昆明市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公布日期】2010.08.24•【字号】昆环保通[2010]218号•【施行日期】2010.08.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昆明市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昆环保通〔2010〕218号)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环保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环保局,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环保分局,各有关企业,昆明泛亚联合产权交易所:《昆明市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一0年八月二十四日昆明市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依据《昆明市二氧化硫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的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市进行排污权交易的范围为二氧化硫排污权。
第三条交易主体。
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的主体是指转让方、受让方和经昆明市人民政府委托从事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的昆明泛亚联合产权交易所下属的昆明环境能源交易所(以下简称昆明环境能源交易所)。
转让方是指昆明市环保局或经昆明市环保局确认拥有可交易二氧化硫排污配额的排污单位。
受让方是指经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需要获取向环境排放二氧化硫排污配额的排污单位。
第四条交易方式。
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采取电子竞价交易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交易方式进行:(一)电子竞价交易。
由合格意向受让方通过登录昆明环境能源交易所电子竞价交易系统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相互竞价,由电子竞价交易系统按事先设置的价格优先成交条件确定成交的交易方式。
(二)其他方式。
是指采用拍卖、招投标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交易方式。
第五条交易资格审查(一)转让方资格审查。
由昆明市环保局审查确认后,方可在本市指定的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机构对依法取得的二氧化硫许可排放量进行公开交易。
云南省物价局关于昆明市环境能源交易所排污权交易服务费的批复
云南省物价局关于昆明市环境能源交易所排污权交易服务费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10.05.18•【字号】云价价格[2010]40号•【施行日期】2010.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复议正文云南省物价局关于昆明市环境能源交易所排污权交易服务费的批复(云价价格〔2010〕40号)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昆明环境能源交易所排污权交易服务费等收费标准的请示》(昆发改价格[2010]63号)收悉,为支持昆明市组建中国昆明泛亚产权交易中心,打造立足云南、面向西部、服务全国、辐射泛亚的综合性产权交易大市场,结合昆明市设立昆明环境能源交易所、依托产权交易中心综合性市场平台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等情况,在现行产权交易中心服务费标准的基础上,对排污权交易服务费补充核定如下:一、排污权交易机构为排污权交易提供相关的信息发XXX信息查询、场所及其他服务,对交易标的物进行相应的调查核实,促成排污权交易的完成,并办理鉴证等手续及相关服务时,可收取排污权交易服务费。
二、排污权交易服务费标准(一)排污权交易信息查询费:按每条信息不超过20元的标准向交易信息查询人收取,交易机构应提供相应的文字资料。
(二)排污权项目推介服务费:排污权交易机构根据项目特点向相关媒体进行广告推荐,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与排污权交易机构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协商议定。
(三)排污权交易服务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
排污权交易服务费按排污权每宗成交额的1%向购买方进行收取。
三、排污权交易机构要认真执行价格公示制度,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执行规定。
对违反规定的,价格监督检查部门依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查处。
四、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
试行期满前一个月,请昆明环境能源交易所提供排污权交易服务费的相关情况,在进行相关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由省物价局核定正式收费标准。
浅谈排污权交易
浅谈排污权交易姓名:乔妮专业:环境科学学号:2010282050210摘要:污权交易是一种以市场为基础保护环境和控制污染的重要手段,越来越多地受到了国际及国内社会的重视。
本文不但论述了排污权交易的含义、性质、目的及排污权交易法律关系的构成,而且还对我国的排污权交易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关的建议。
1.引言排污权交易是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手段。
排污权交易制度最早由美国经济学家戴尔斯(Dales)于1968年提出后,先后被不同的国家所采纳。
近年来,中国在该领域也有不少实践案例,在理论界也不乏探索。
在法学界,对排污权交易的认识还不统一,有的学者甚至认为排污权交易是违反法律精神的。
但是,总的来说,大多数学者对排污权交易还是持肯定态度的,并且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实践。
因此,我们有必要对排污权交易进行系统的分析和认识,以从中获得启示。
2.排污权交易含义所谓排污权交易是指在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总量控制制度的前提下,鼓励企业通过技术进步和污染治理节约污染排放指标,这种指标可以作为“有价资源”储存起来,以备企业扩大自身发展之需,也可以在企业之间进行商业交换。
事实上,对排污权交易的含义理论界存在着不同观点,如有的学者认为排污权交易就是把排污权作为一种商品进行买卖的一种交易方式。
它用经济手段,用市场这只无形的手来控制环境污染的一种较为有效的手段。
还有学者认为排污权交易制度是在排污权交易是在满足环保要求的前提下,建立合法的污染排放权利,即排污权。
利用市场机制,通过污染者之间交易排污权来控制污染排放,实现低成本污染治理。
3.排污权性质与目的排污权交易同排污收费是基于市场的经济手段,但排污收费是先确定价格然后让市场确定总排放水平,排污权交易则是先确定排污总量后再让市场确定价格。
市场确定价格的过程也就是优化资源配置的过程。
排污权交易实质是环境容量使用权交易,是环境保护经济手段的运用,是一种行政监督和指导下的私法手段。
它以追求最大的成本效益为原则,在价值取向上较好地把握了公平与效益这一对矛盾的平衡,可以刺激环境保护工作的发展。
滇池污染治理与排污权问题分析
第2 5卷
26 月 0 年8 0
第8 期
工 业 技 术 经 济
V第,o 总2 N8 o5 . 1 .
14期 5
滇 池 污染 治 理 与排 污权 问题 分 析
吴剑 辉’ 董 大敏
’( 东工业 大 学 ,广 州 500) 广 150
[ 摘
罪魁祸首。工业废水 ,是 由工业企 业在生 产和经 营过 程
溉,0 7 年代鱼虾绝代 ,8 年代水质变坏 , o 0 9 年代仍在受
害。 ”滇池水质污染 从 7 代后 期开 始 ,进 入 8 代 , 0年 0年 特别是 9 年代 ,富营养化 日趋严重。滇池 水污染源 主要 o 为 :生 活污水和工业废水 。滇池主要 环境 问题 是快速发 展的全湖富营养化及有机物污染和生态 系统的破坏 。
第二个层面的 问题 :排 放城市 生活污水 和工业 废水
的源头在哪里 。这个层 面包 括了两层 意思 :由谁 排放 和 是否有权 排放 。至 于由谁排放问题 ,这里也非常的明确 , 生活污水 主要是城市居 民的生活起居所造成的生活垃圾 , 通过城市纵横交错 管道汇入 滇池 ,成 为滇池问题 的第 一
[ 关键词】 排 污权
政府 职能 公共产权
[ 中图分类号】F0 [ 25 文献标识码】A
l 引 言
长江上游最大的淡 水湖滇 池 ,是一个 断层陷落 而形 成的构造湖 ,位于 云南省 昆明市西南 ,距 离市 区只有几 公里 ,被誉为 “ 高原 明珠” 。清乾隆年 间寒士孙髯翁登西 山览湖 ,称 “ 五百里 滇池 ,奔 来眼底 ,令人心 旷神怡” 。 这样一颗高原 明珠 如今却 病态万 千 ,是 我国所有受 污湖 泊中 “ 病情 ”最严 重的一 个 ,一首 民谣 概括 了滇池 半个 世纪的窘境 :“ 滇池 水 5 0年代淘米洗菜 ,6 年 代洗衣灌 o
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相关问题探析
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相关问题探析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是指国家依法建立的以交易市场为基础,通过市场化手段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进行排污权的交易和管理的制度。
其目的是引导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在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探析。
一些企业对排污权的理解存在误区,认为只要支付了排污费就可以排放污染物,而忽视了减少污染物排放的重要性。
这导致了排污权交易市场上排放指标过剩的情况,使得企业没有积极主动地减少污染物排放。
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监管和执法工作仍然存在不足。
一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采取违法手段谋取利益,如隐瞒真实排放数据、虚报排污指标等。
这需要加强监管力度,提高执法效果,确保排污权交易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排污权交易制度在政策和法规制定方面也存在问题。
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环境保护政策和法规,但是在实施过程中还是存在一些不完善之处。
如一些地方政府在制定排污权交易政策时,考虑自身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容易对企业降低排放要求,导致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实施效果降低。
排污权交易制度在推广和推行过程中也面临一些困难。
一方面,由于企业对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理解和认知不足,缺乏相关经验和技术,使得他们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很多问题。
一些企业可能担心减少排放会影响其经济效益,不愿意积极参与排污权交易活动。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一系列的对策来解决。
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让企业充分认识到减少排放的重要性。
加强对排污权交易市场的监管,提高执法效果,使得企业无法通过违法手段获取不当利益。
还应加强政策和法规的制定和完善,确保排污权交易制度的顺利实施。
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在推行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但是通过采取一系列对策,可以逐步解决这些问题,提高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效果,促进我国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浅析我国在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在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排污权交易是一种以市场为基础保护环境和控制污染的重要手段,它始于美国成熟于美国,而我国在此方面还处于试点阶段。
面对当前严峻的环境污染问题,本文通过分析排污权交易的性质、概念和作用,并在借鉴总结国外关于排污权交易的成熟经验的基础上,探讨我国构建排污权交易法律制度的着重点。
关键词:排污权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总量控制引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人们的生活质量受到了很大影响。
环境污染问题日益成为当今世界发展的一大重要研究课题,世界各国纷纷采取政策和手段,对保护和治理环境进行了多方面的试验和探索,其中排污权交易当前受到各国关注。
我国政府投入了大量资金,选用先进合理的污染控制技术用于污染治理,取得了显著效益。
但要想控制污染,巩固达标排放成果和实现排污总量控制目标,除了继续加大资金投入,还必须建立健全法律法规。
实践证明,排污权交易制度能够有效地减少治理环境污染的社会费用,降低环境负荷,提高了环境质量,因而得到世界上许多国家的认可和采用。
一、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内涵及意义(一)排污权交易的内涵所谓排污权交易是指在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总量控制制度的前提下,鼓励企业通过技术进步和污染治理节约污染排放指标,这种指标可以作为“有价资源”储存起来,以备企业扩大自身发展之需,也可以在企业之间进行商业交换。
事实上,对排污权交易的含义理论界存在着不同观点,如有的学者认为排污权交易就是把排污权作为一种商品进行买卖的一种交易方式。
它用经济手段,用市场这只无形的手来控制环境污染的一种较为有效的手段。
还有学者认为“排污权交易制度是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排污权交易双方利用市场机制及环境资源的特有性质,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通过交易降低成本污染治理制度”。
总之,该制度建立了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容许这种权利像商品那样自由买卖,在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量,从而保护和改善了环境质量。
我国在排污权交易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世界资源环境问题逐步成为热点问题。
20世纪60年代以来,各国学者纷纷从不同学科领域对资源、环境问题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讨,并形成了一系列新型经济学理论,如排污权交易理论。
排污权交易,就是把排污权作为一种商品进行买卖。
这种方法主要通过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排污权的有效配置。
一、排污权交易制度在我国的实施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在多个城市进行过排污权交易的试验,涉及的污染物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以及生产配额等。
1988年6月,国家环保局确定上海、北京、天津、沈阳、徐州、常州等18个城市为水污染排放许可证试行单位。
1990年着手进行排放大气污染物许可证制度的试点城市选择,选择了16个城市作为试点单位。
1991年4月试点工作正式开始,截止到1995年底,已向13856个企业发放了16313个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证;为将市场机制引入大气环境管理,国家环保局选择了6个城市进行了大气排污交易政策的试点工作。
在所有这些试点当中,上海市的水污染物交易应该算是比较典型的。
自从试点以来,共达成了30次排污交易,价格由5万~200万人民币不等。
二、我国实施排污权交易制度存在的问题(一)环境可承载污染总量测定排污权交易是以总量控制为出发点和归宿的。
但实际上,环境容量的确定过程是极其复杂而艰巨的,耗资巨大,而且它还需要大量确定地域的环境质量追踪监测数据,这些数据的得来是一个历史的累积过程,要经过几年甚至几十年。
另外,还必须对特定污染物在该地域的迁移转化规律进行深入分析,这样才能保证最终确定的环境容量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所以理论上的分析过程要付之实践,还需要我们的环保主管部门和环保科研院所克服重重困难,做大量具体、细致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法律基础排污权交易政策的基础是对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而关于总量控制的立法是实施总量控制的关键。
如果要在全国推广实行排污权交易政策,就必须有关于总量控制和排污权交易的国家级法规出台。
《排污权交易现状研究》范文
《排污权交易现状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长,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成为全球共同面临的挑战。
排污权交易作为一种新型的环境管理制度,旨在通过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并逐渐被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所采用。
本文旨在分析排污权交易的现状,为推动其健康发展和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指导。
二、排污权交易概述排污权交易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政府将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分配,允许企业之间进行排污权买卖的交易行为。
通过排污权交易,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排放成本,在市场上购买或出售排污权,从而实现污染物的减排和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排污权交易现状分析1. 国内外发展现状目前,排污权交易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应用。
在欧美等发达国家,排污权交易已成为一种成熟的环境管理制度,通过市场机制有效降低了污染物排放。
在我国,排污权交易也得到了快速发展,多个省市开展了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2. 交易模式与特点排污权交易主要采用公开竞价、协议转让、拍卖等模式。
其中,公开竞价模式能够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关系,降低污染物排放成本;协议转让模式则更加灵活,便于企业之间进行合作;拍卖模式则能够为政府筹集资金,用于环保事业的发展。
此外,排污权交易还具有政策引导性强、可操作性强、效益显著等特点。
3. 存在问题及挑战尽管排污权交易在国内外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与挑战。
首先,排污权初始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其次,市场监管和执法力度需加强,防止非法排污和交易行为的发生;此外,市场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较高等问题也制约了排污权交易的进一步发展。
四、推动排污权交易发展的对策建议1. 完善政策法规政府应制定更加完善的政策法规,明确排污权交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为排污权交易提供法律保障。
同时,还应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2. 优化初始分配机制政府应采用更加科学、合理的初始分配机制,确保排污权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浅析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
浅析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作者:徐园红潘磊来源:《科技视界》2016年第19期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本文浅析排污权有偿使用及排污权交易相关知识。
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是我国环境资源领域一项重大的、基础性的机制创新和制度改革。
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将对更好地发挥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作用,在全社会树立环境资源有价的理念,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1排污权有偿使用及排污权交易的定义排污权是指在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条件下,排污单位依法取得的按照国家或本省排放标准,向环境直接或间接排放主要污染物的权利。
排污权有偿使用,是指在满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排污单位通过向县级及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取得排污权的行为。
排污权交易是指在满足环境质量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排污单位通过排污权交易平台依法出让或受让排污权的行为。
2排污权交易的历史及内涵1968年,美国经济学家戴尔斯首先提出排污权概念,其内涵是政府作为社会的代表及环境资源的拥有者,把排放一定污染物的权利像股票一样出卖给出价最高的竞买者。
污染者可以从政府手中购买这种权利,也可以向拥有污染权的污染者购买,污染者相互之间可以出售或者转让污染权。
排污权交易是在一个有额外排污削减份额的公司和需要从其他公司获得排污削减份额以降低其污染控制成本的公司之间的自愿交易。
它以一定地区在一定期限内污染物总量的控制为前提和目标,充分有效使用当地的环境容量资源,以经济政策和市场调节手段鼓励企业通过技术进步减少污染,进而进行企业间的排污权买卖行为,最大限度减少治理污染的成本,提高治理污染效率的一种控制污染的环境保护手段。
排污权交易同传统的管理政策相比,能够更多、更快地实现污染物排放的削减。
排污权交易计划的灵活性使得商人们能够评价他们的最佳控制方案,如选择内部控制或通过市场与其他人合作取得排污削减,同时,也向公众保证了他们履行排污削减的责任。
排污权交易的条件、功能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张玮 吴文华
( 内蒙 古自 治区 排污 权交易管理中 心 内 蒙古呼和浩特 0 而 达到 降低治理费用 的目的。这势必有助于 提升技术的更新速度 。 2 . 3有利于污染水 平低 、 经济效益好的新兴产 业的发展 由于排污权的总量是一定的 , 有关部 门以一定形式将排污权 分 配给各排污厂商后 , 一些新加入 的排污厂商一般需要在市场上 购买排污权 。若这些新加入的排污厂商 的污染情况相对较 弱 , 经 济效益 又相 对 比较好 , 在购进排 污权 后 , 在 竞争市场上还 是能够 排污权交易是指有 关部 门根据一定 的污染物排放总量 , 为不 占据一定优势 , 有 利可 图的。从这一角度 , 有利于污染小 、 经济效 超过 国家规定 的环境 标准 , 向排污厂 商分 配一定 的排 污权 , 控 制 益好 的新兴产业 的发展 。 排污总量在一定范围 内, 并准许拥有排污权 的产商进行交易的权 3排污权 交易存 在 的 问题 利[ 1 ] 。排污权交易具有成本效率与环境质量保 障的特点 , 是一项 极具特色的环境改革政策。 3 . 1 储 存 政 策 排 污权交易 中的存储 政策是管理 部门将排污厂 商的减排使 1排 污权 交易 的条件 分析 用信用证 的形式 , 存储在银行 或其他金融机构中的政策[ 3 】 。同时 , 排污权交易的条件一般可分文宏观条件和微观条件两种 。 制 定明确 的排污权存储规则 , 并告知排污 厂商存入银行等机构 中 1 . 1宏 观 条 件 排 污权 的所有者 、 所有权 、 发放条件 等。 采取此种方式有利于环保 作为排污权交易的重要根据 , 污染物排放总量是向厂商分配 机构和金融机构发挥监督作用 ,促进补偿和净得等计划的进行 , 排污权 的主要标准。唯有规范某 一区域的污染物排放水平 , 保 证 并 提升排污权交易 的科学合理性 。但排污权存储 中不存在利息 , 环境标准后 , 厂商才 能被 准许进行排污权交易 。排污权交易是市 很 多排污厂商也 因此放 慢了治理减排 的速度 ,以便 节约资 金成 场经济发展 的必然产 物 , 因此 , 必须建立在市 场经济体制基础 之 本 , 从而不利 于社会效益的提 高。 上。 纵观发达国家 的排污权交易 , 一般都有健全 的监测管理系统 、 3 . 2交易成本 法律依据和有效 的控制措施 等。 我 国也应在宏 观上借鉴发达国家 理论上排污权交易市场的形成 , 必须具备一个较为正规 的排 的排污权交 易机 制 , 以完善法律体系 和信 用机制 , 保证厂 商经 济 污减少信用 市场 , 且应该有频繁的交 易 、 较为稳定 的价格 , 以及要 利益最大化与环境保护协调 发展 。 求 市场 成员 能够获取足够 的信息 。但从实际 的交易情况看 , 交易 1 . 2微 观 条 件 权 市场并没有达到 以上要求 , 交 易行为不频 繁 , 信息获取也不 充 为减少排污 权的交易成本 以及更好地监督 排污厂商 执行 政 分 , 还存在逐 案谈 判情况 。除此 之外 , 理论上是 不存在交易 费用 策的情况 , 应将排污厂商作为排污交易政策 的作用对象。因为排 的 , 但实际上却普遍存 在交易费用 , 若交易费用 的程序过于复杂 、 污厂商数量众 多, 因而形成排污权交易市场 。 在这个市场中 , 排污 费用过大 、 时间过长等 , 会对交易市 场的交易效 率以及活跃 性产 厂商越多 , 可以出卖或买进 的排污权 的机会就越多。为保 证市场 生不 利 影 响 。 交易的秩序 以及避免出现垄断现象 , 管理者应加强监管力度。除 3 . 3交易中的投机行为 此之外 , 若 短时间 内没有 技术创新 的现实 可能性 , 即使排 污权 交 排 污交 易市 场相 对开 放 和活跃 , 为从 中牟取 暴 利 , 难 免会 易政策的质量再高 、 监管部 门执行力度再 大, 也难 以控制污染[ 2 ] 。 吸引一些 投机 商参 与交易 。这些投 机商 既不是 减少 排污 厂商 , 也 不 是增加 排污 的厂 商 。其购 买 的排 污权 主要 是 为 了在未 来 2排 污权 交易 的功能分 析 某一 时间将其 出售 , 并从 中谋 取利益 。此 种现象 虽然 在一定 程 2 . 1实 现 资 源 配 置和 降低 成 本 度上有 利 于实现供 求平 衡 , 但 若投 机商 大量 购买 排 污权 , 并 伺 根据政策规定 , 排 污厂商获得相应 的排污权 , 为保证 自身的 机抬 高价 格 , 而 在一 定 时期 , 排 污权 总 量是 有 限 的 , 势 必 使 一 经济利益 , 排污 厂商会根据 自身 的特点选择购买排污权或治理污 些排 泻 厂商 难 以通 过 正常 途径 买 进 排污 权 或增 加 购 买 成本 。 染 。若治理成本低于排污权市场 价格 , 排污厂商一般会将富余 的 从 而扰 乱 了交易 市场 的正 常秩 序 ,从 长远 看不 利 于排 污权 交 排污权出售 , 反之则需要购进排污权。因此 , 排污权交易市场对排 易市场 的 发展 。 污厂商灵活使用交易 权 , 实现资源优化 配置 , 减轻排污成本 负担 4结 语 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假设没有排污权交易市场 , 厂商只能选择 治理污染达到规定的控制污染总量的相关要求 , 从而增加厂商的 综 上所述 , 排 污权交易有利 于控制环境 污染 , 实现 资源 的优 治理成本 。 一些厂商则可能通过非法途径达到满足控制污染总量 化配置 、 降低排污成本 、 提 高排 污技术水平等 , 但在交易 中也存在 的要 求 , 不利于我国的环境治理 。 不少问题 。因此 , 了解和分析排污权交 易的条件 、 功能 以及存在的 2 . 2提 升 技 术更 新 速 度 问题 , 才 能真正细化和落实 环境管理 目标 , 使环 境保护与经 济发 在采取排污权交 易前 , 采取指令控制 系统下 , 排污厂商有 两 展 协调 发展 。 种选择 : 治理污染 、 反抗标准。 由于技 术水 平相对较低 , 在治理时 参考文献 意味着需要付 出更高 昂的治理费用 。 一些排污厂商往往通过超标 [ 1 】 肖政 , 陈奕 钢. 我 国排污权交易现状 及后续市 场建设理念 l J f _ 林 达到节省治理费用的 目的。排污技术 水平 不但得 不到提 高 , 也给 业 经 济 , 2 0 1 2 ( 0 3 ) : 8 1 - 8 4 . 2 ] 王泽东 , 张红. 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 J ] . 科技风 , 2 0 1 3 ( 0 7 ) : 2 6 9 . 有关部 门治理排污增加 了工作难度。建立排污权交 易系统后 , 排 【 3 】 李明明 , 卢振 兰 , 刘建新. 我 国排污权交易 的思考[ J 】 . 水 土保持应 污厂商拥有 自主选择技术的权利 , 难 以再用技术受限作为借 口而 [ 2 0 1 2 ( O 1 ) : 4 5 — 4 6 . 逃避法律 责任 , 促使 厂商为节省 治理费用 , 愿意将更 多的资金用 用 技 术 ,
昆明市排水系统面临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昆明市排水系统面临的问题及解决方法内容摘要:一个城市各方面排水系统的完善与否,标志着一个城市基础设施发展水平的高低,以下文章通过对昆明市城区排水系统的各方面排水现状情况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完善城市排水系统应做的排水规划、清污分流入一系列措施,为今后排水设施的建设提供参考关键字:排水系统、排水设施、排水方式、清污分流、污水处理、一、昆明市排水系统分类昆明市排水系统大致分为建筑内排水系统、路基排水系统、企业工厂排水系统、雨水排水系统、地下排水系统等。
城市排水系统是处理和排除城市污水和雨水的工程设施系统,是城市公用设施的组成部分。
而排水系统分为生活废水系统、生活污水系统、雨水系统、工业废水系统。
昆明的排水系统也大致包含这几个内容,排水系统的完善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这个城市的发展。
(一)、建设内排水系统:排水系统力求简短,安装正确牢固,不渗不漏,使管道运行正常,它通常由下列部分组成。
排水系统由卫生器具、排水管道、清通设备、抽升设备、通气管道系统以及局部污水处理系统组成。
昆明排水系统的系统组成主要有以下几种1)卫生器具:卫生器具是建筑内部排水系统的起点,用来满足日常生活和生产过程中各种卫生要求,收集和排除污废水的设备。
包括洗脸盆、洗手盆、洗衣盆、洗菜盆、浴盆、地漏等。
2)排水管道:由连接卫生器具的排水管、横支管、立管、排水管以及总干管组成。
3)清通设备:排水管道上的清通设备有检查井、清扫口和地面扫除口。
室外管的清通设备是检查井。
清通设备主要作为疏通排水管道之用。
4)抽升设备:当排水不能以重力流排至室外排水管时,必须设置局部污水抽升设备来排除内部污水。
常用的抽升设备有污水泵、潜水泵、喷射泵、手摇泵及气压输水器等。
5)通气管道系统:通气管道是与排水管系相连通的一个系统,只是该管系内不通水,有补给空气加强排水管系内气流循环流动从而控制压力变化的功能,防止卫生器具水封破坏,使管道系统中散发的臭气和有害气体排到大气中去。
排污权交易的法律问题分析与措施探讨
排污权交易的法律问题分析与措施探讨排污权交易是一种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污染物减排的方式,是环境保护领域的重要政策工具。
在实际操作中,排污权交易涉及到众多的法律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关乎环境保护政策的有效实施和持续推进。
本文将就排污权交易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并探讨相关的解决措施。
1. 法律制度不完善目前我国的排污权交易法律制度尚不完善,缺乏统一的法律规范和指导性文件,导致各地区和单位在进行排污权交易时面临法律适用的不确定性。
对于排污权交易的法律责任、违法惩罚等方面也存在较大的空白,需要进一步完善。
2. 交易合同制定困难在排污权交易中,交易双方需要签订排污权交易合同,但是由于排污权本身具有公益属性,其交易合同的制定较为困难。
尤其是在污染物排放权的界定、衡量和评估方面存在诸多争议,这给合同的签订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3. 数据真实性难以核实排污权交易涉及大量的环境数据,包括污染物排放量、环境影响评价、治理效果等,而这些数据的真实性难以核实,给排污权交易的有效实施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4. 监管机制不健全排污权交易涉及到多个部门的监管和协同配合,然而当前对于排污权交易的监管机制并不健全,导致一些违法行为难以查处,影响了排污权交易的效果。
为了解决排污权交易中法律制度不完善的问题,应当完善相关的法律规范,包括立法、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明确排污权交易的法律地位和规定,为其有效实施提供法律基础。
2. 设立独立的排污权交易法律体系应当设立独立的排污权交易法律体系,明确排污权交易的法律适用标准、程序和责任规定等,避免因为地区和单位的差异导致法律适用的不确定性。
3. 加强法律责任和违法惩罚应当加强对于排污权交易中的违法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通过建立健全的法律责任和违法惩罚机制,有效遏制违法行为,保障环境保护政策的实施。
4. 制定统一标准的排污权交易合同模板为了解决排污权交易合同制定困难的问题,可以由相关部门统一制定标准的排污权交易合同模板,明确合同的主要内容和规定,降低合同签订的难度,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浅析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
政部 、环保部和 国家发改委先后批复了江苏 、浙江 、天津等 11个省 (自 理水平 意味着付 出高额 的费用 .最经济的解 决办法 就是违反制定的标
治区 、市 )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目前 ,11个试点省市 准进行“超标排放”.这样做 虽然也要支付一 定的超标排污 费 .但与改
这只“无形之手 ”来控制环境污染的一种较为有效的方式
刺激污染者尽早采用现有的污染治理技术 .还促进其 不断开发新的更
3 中 国排 污 权 有 偿 使 用 和 排 污 权 交 易现 状
有效 的技术 在命 令控制 系统下 ,污染源有 两种选择 :一是 .接受治 理技 术方
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实施取得积极进展 2007年 以来 .财 案:二是 ,反对制定 的排污标准。对于治理成本较 高的污染源 .提高治
业通过 技 术进步减 少污染 .进 而进行企业间 的排污权买卖行 为 .最大 易政策后每年 只需 40亿美元 :但结果是 ,实施排污权交易后实 际上 只
限度减少治理污染的成本 .提高治理污染效率 的一种控 制污染的环境 需要 20亿美元 实践证 明 .排污权交易政策不仅有效地保证了环境控
保护手段 。排污权交易 同传统 的管理政策相 比.能够更多 、更快地实现 制 目标 的实现 .而且节 省了社会 总体减排费用
公司获得排污 削减份 额以降低其污染控 制成本 的公 司之间 的 自愿交
美国环保局 自实行 排污权交易后 己经取得 了较好 的减少排污量
易 它以一定地区在一定期 限内污染 物总量 的控制 为前提 和 目标 .充 的效果 。例 如在实施排污权交易之前预测 ,要达到规定 的排放 目标 ,不
分有效使用当地的环境 容量资源 .以经 济政策和 市场调 节手段鼓励 企 实施交易政策时每年用 于达到控制 目标约需要投资 5O亿美元 .实施交
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相关问题探析
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相关问题探析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是为了有效缓解环境污染、促进环境保护和气候变化应对而引入的一种新策略和工具。
近年来,随着排污权交易市场的不断扩大和完善,一些相关问题也逐渐浮现出来,下面将就部分问题作简要探析。
第一个问题是关于配额如何配置的。
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核心是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并将污染量的配额分配给企业,企业可以在配额内进行排放,如果企业的排污量超过配额,则需要购买其他企业的排污权。
由此可见,配额的合理分配至关重要。
目前,我国的配额分配主要采取的是基准排放和历史排放两种方式。
这两种方式各有优缺点,基准排放方式公平性较好,适用范围较广,但对新企业不够公平。
而历史排放方式能够考虑到企业过去的环境保护投入和排污治理成果,但如果过于考虑历史排放,可能会出现污染企业得益而环保企业受损的情况。
第二个问题是关于监管和处罚机制的完善。
排污权交易市场中,如果企业违反了配额限制,如何进行监管和处罚是非常重要的。
当前,监管和处罚机制还存在不足,多数地区只能依靠简单的行政手段进行违规企业的处罚,在效率和威慑力上存在不足。
因此,在完善监管和处罚机制方面,需要进一步探索有效的方式,如通过搭建信息公示平台、建立联合惩戒机制等。
第三个问题是关于市场机制的健全。
排污权交易市场是一个充分的市场,需要保证市场机制的稳定和合理。
目前,市场机制还存在不少问题,比如市场信息不对称、交易门槛高、市场缺乏流动性和市场透明度低等。
为了确保市场正常运行,并更好地服务企业和政府部门,还需要加强市场监管、扩大市场交易规模、完善交易机制和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信息平台等。
第四个问题是关于排污费和排污权交易的关系。
排污权交易与排污费是环境治理领域中两种不同的政策工具。
排污费主要是作为企业排放污染物所需支付的费用进行征收的,目的是根据排放污染物的数量或浓度进行费用划分,并促使企业控制自身污染,而排污权交易是一类污染权利,它的发行和交易是环保部门授权的,企业可以在限额内自由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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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昆明市排污权交易问题摘要:“十二五”时期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是经济与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协调发展。
而排污权交易的建设是实现这个发展的重要助力之一。
在水资源先天短缺、连续大旱4年的昆明市尝试通过经济手段控制污染排放,意义显著,同时也面临若干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从昆明市排污权交易制度建设的实际出发,利用一些资料分析了目前昆明市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现状,并对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完善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意见。
关键词:排污权交易;法律制度;公民参与滇池位于昆明市西南,对于昆明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均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近20年来,滇池流域内经济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数量急剧增长,流域污染物产生量呈上升趋势。
昆明市面临着水环境污染与水资源短缺的双重困境。
滇池污染问题得到了国家及云南省,昆明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九五”期间滇池被列为中国湖泊环境治理的重点。
而加强排放水污染物的源头环节的管理,是实现滇池生态环境与经济效益和谐发展重要途径。
一、排污权交易的概念及其应用的客观必然性(一)排污权交易(pollutionrightstrading)是指政府对一定区域内排污主体的排放量进行限定,并派发排污许可,各排污主体可在特定市场上相互交易调剂排污许可,从而做到缩减排污量、生态与经济和谐发展的目的。
例如,企业污染物的实际排放量为q1,政府对企业污染物的预期排放量为q2,那么该企业拥有的可卖出的排污权数量为qs=q2-q1,当然,如果为负数是,该企业就必须向政府或者其他企业购买排污权。
(二)昆明市排污权交易制度应用的客观必然性1.在昆明市实施排污权交易制度适应了当今国际国内的新趋势。
早在1968年,排污权的概念就被美国经济学家dales提出了。
之后的1977年,美国通过《清洁空气法》,将公司参与市场买卖污染权写入其中。
上世纪末,通过排污权交易的实施,美国的减排成本仅为预测成本的1/3。
我国于1988年开始排污许可证制度试点,标志着我国排污权交易的启动。
之后的2008年和2009年之间,我国江苏太湖流域,先后进行了展化学需氧量(cod)排污权交易试点。
2.在昆明市实施排污权交易制度是还原滇池水域水质的迫切需求。
千百年来,有着“高原明珠”美誉的滇池一直是云南昆明百姓赖以生存的重要水源,对整个地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但是,近20多年来,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排入滇池的污水量也逐渐增多。
其中包括生活污染源排放和工业污染源排放,超过滇池水环境容量。
内湖水受有机污染严重,氮、磷、重金属及砷大量沉积于湖底,滇池近百年来已处于“老年型”湖泊状况。
同时,鱼类产卵、孵化场地的生态环境亦被破坏。
作为昆明市“母亲河”的滇池,其治理成果关系着一方生灵。
滇池水质的现状无疑给昆明市水污染治理带来了严峻的考验。
而如何使滇池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与自然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才是问题的关键。
自觉主动地实施昆明市排污权交易,就是一个积极主动的有效对策。
3.排污权交易作为一种典型的基于市场的经济激励型环境政策手段。
其鼓励排污的各微观主体交易排污指标,排污主体为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会积极的参与到排污指标与污染治理活动中。
排污指标的卖方卖出剩余排污权的行为而取得的经济报酬是市场针对有利于环境的外部经济性的补偿;无法按照政府规定减排或者因为设备老化技术落后超量排放而面临环保部门高额的罚款减等原因,而不愿减排的企业购买其需要的排污权,其支出的费用实质上是市场对不利于环境的外部不经济性所付出的代价。
排污权交易具有费用有效性高、管理成本低等特点。
目前,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实践大多应用在大气污染与水污染领域。
二、昆明在排污权交易方面的实践昆明有关部门于2009年开始进行排污权交易的试点,力图探索出遏制污染物排放的道路。
2009年8月16日,昆明环境能源交易所正式挂牌成立,昆明成为中国西南地区首个拥有新型能源技术交易平台和按国际惯例处理排污权排放权交易的城市。
2009年12月1日,昆明市二氧化硫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的办法开始施行。
2010年8月24日,昆明市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实施细则(试行)正式施行。
2012年9月27日,昆明二氧化硫排污权以电子竞价的方式首次公开交易,经过竞价,总共让出二氧化硫排污指标220吨,起拍底价为15000/吨。
这标志着昆明市在将排污权引入市场机制的试点工作进入实质性的操作阶段。
三、排污权交易的总体框架建设昆明市目前还没形成排污权交易的总体框架,只是推行了昆明市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实施细则(试行)。
要想更好的推进排污权交易的进度,其总体框架建设是十分重要的一步。
应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一)构建排污权交易的制度框架。
目前,从国家层面的立法,到地方立法,对开展排污权交易都没有进行具体、完善的规定,主要是依靠国内一些省份地方上实施排污权交易的实践经验。
而在排污权交易探索路径上,昆明市和江苏太湖流域一样,都是需要从地方试点开始,自下而上地推广。
当遇到具体的,如排污权的定性问题,由于缺乏相关法律,规定的界定,企业可能会对排污权购买的一系列问题还存在着疑惑,企业主动参与排污权交易的积极性不能被充分调动起来,使得排污权交易还停留在政府推动的初级阶段。
这就需要各环境管理机构向所隶属的政府提出建议或者议案,经政府或人大审批,形成排污权交易的最终方案,并付诸实践形成排污权交易的制度框架。
(二)排污权的初始核定。
排污权的初始核定即审查、确定参与排污权交易的排污主体,并对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进行核定。
对这些微观主体的排污权进行核定,才能提高减排与环境治理的效果,才能保证排污权交易的正常进行。
(三)交易中心或平台的建设。
当排污权交易的规章制度、排污权初始核定这两项基础工作完成后,则可根据业务开展规则进行平台设计开发。
排污权交易的交易平台是指为了实施排污权交易所需的基础信息化设施,包括基础硬件、系统软件、交易大厅、电子竞拍系统、机房改造、办公设施以及系统集成。
因为排污权交易是种无形的权利的交易,因而可借助于现代信息科技,利用网络系统建立交易平台。
借助交易平台,我们可以获取有关排污权交易的分布状况、价格以及变动情况等等动态的信息。
建设公开、公平、透明、高效的排污权交易中心或平台,是重中之重。
(四)建立有效、即时的控制与监测系统。
该监测与控制系统的基本功能或目的主要包括:1.监测排污权交易市场的运行情况,确保其正常运行;2.监测区域内污染以及治理情况,重点监测排污指标所属权的变化对环境的影响;3.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排污微观主体的规模。
随着地区经济发展与污染规模的扩大,需把更多的排污企业纳入交易市场,使排污权交易的功效发挥到最大;4.调整并完善该市场的相关基础制度的建设,以更好地保证该市场的运行及其功效。
四、排污权交易制度实施过程中公民参与权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虽然我国的排污权交易已经在多地展开试点,但行动起来的多是政府和排污企业,很少有来自公民的声音,这是阻碍我国排污权交易实施的重要因素。
最鲜活的例子发生在2012年7月,在中国南通市投资的日本王子造纸公司,为解决集团有限公司的废水排放问题,将工业废水通过污水管道,经过启东县直接排放入海,日排放废水量15万吨。
启东是渔业大市,全市渔业户数52668户,渔业人口14.2万,与海洋捕捞、滩涂养殖相关的渔业劳动力达4.56万人。
当地居民担心污染海洋,因此举行了一系列的抗议活动。
从7月27日晚上起,至28日早晨,大规模的人群聚集到市政府门前表达对于日本王子企业大量排放污水的强烈抗议。
人群情绪激动,启东市政府门前聚集有数千人。
之后,失控的人群冲入了市政府大院和办公楼,院内数辆汽车被掀翻。
启东市主要领导出面和群众对话,也遭到推搡。
最终,南通市人民政府决定,永远取消有关王子制纸排海工程项目。
启东日本王子企业排污事件充分表明,在排污交易实施过程中,公民参与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在对排污事件进行科学认定的同时,政府也应该考虑到一些来自公民身上的因素,例如:现阶段的环境水平是否能达到社会公民所要求的标准,该标准的控制是否会给相关微观主体的利益带来影响等等。
只有充分考虑到地方居民方面的因素,才能处理好相关政策性问题。
在水资源先天短缺、连续大旱4年的昆明市尝试通过经济手段控制污染排放,意义显著,加快排污权交易建设进程已成为一项重要举措。
开展排放权交易,鼓励各排污企业进行排污指标的交易,不但能让新建企业有更多获取排污指标的机会,还能调动企业减排与污水治理的积极性,缓解日益突出的滇池水污染问题。
在昆明的滇池流域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是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积极探索。
但是,同时也面临若干亟待解决的问题。
因此要尽量解决好昆明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的各种问题,推进排污权工作的开展,最终改善昆明地区居民用水以及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从而促进昆明整体水环境的改善。
(作者单位:云南民族大学管理学院)参考文献:[1]王书国,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权交易构建[j].云南环境科学.2006(5)[2]施敏,建立水污染物排污权交易框架的探讨[j].上海环境科学.2003(9)[3]周歆昕,程新华.完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服务环境管理[j].环境科学与技术.2006,(1)[4]泰坦伯格,排污权交易——污染控制政策的改革.北京.1992.[5]虞锡君,对《嘉兴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办法》的思考.环境污染与防治.20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