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之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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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正确理解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正确理解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正确理解1. 引言说到“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这句话可谓是耳熟能详,听着简单,实际上却隐藏了不少智慧和社会现象。

你要是仔细想想,古代的社会结构就像是一层层的蛋糕,上面那层光鲜亮丽的,下面那层嘛,虽然也有滋味,但总是和最上面的一层差得远。

这话的意思就是说,法律是不能随便拿来治大夫的,而对于普通百姓,礼仪也就不用太过讲究了。

这听着有点不公,但其实道理深着呢,咱们来细细聊聊。

2. 社会等级与法律2.1 大夫的特权首先,我们得说说这些大夫。

古代的“大夫”就相当于现在的高官显贵,身份高贵,家里有矿,话语权大得很。

你想啊,谁都想当大夫,毕竟一口吃肉,二口喝汤。

这些人手握权力,地位超然,身后跟着一堆小弟,仿佛天上掉下来的仙人。

可是,问题来了,这么高的地位,万一干了坏事,难道就不应该受罚吗?这时候就得提到“刑不上大夫”了,听上去像是给他们开了个特权证,其实背后是整个社会的稳定。

2.2 平民的困境再说说咱们普通百姓。

老百姓生活不易,辛辛苦苦一天到晚忙工作,最后捡到的是几分微薄的收入。

你说,哪个人愿意被罚呢?可在一些情况下,礼也不能完全降到他们头上。

因为如果连最基本的礼仪都不讲究,那这个社会就乱套了。

你想想,街头打架的,都是那些没什么身份的人,结果一闹起来,法律就可能先找他们。

大夫们往往是高高在上,干起坏事来,反而能逃避法律,这不是说不公平吗?3. 价值观的碰撞3.1 古今的差异古代的“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反映了那个时代的价值观,而今天的社会呢?法律在进步,人人平等成了大家口中的口号。

可真要落实到生活中,还是有很多人“法外开恩”,谁能不对自己有利的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呢?就像小孩子做错事,爸爸妈妈肯定会心软,不会像老师那样严厉。

这里面就有个心理因素:对于强者,大家都想低头,而对于弱者,大家又不想太过于严苛。

3.2 文化的传承文化传承也是个大话题,许多古老的观念至今还在影响我们的思维。

你看,家长对于孩子的教育,往往也是有偏向的。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简单介绍“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法律思想及其现代意义渊源:“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出自《礼记》,原文为“国君抚式,大夫下之;大夫抚式,士人下之;礼不下庶人。

刑不上大夫,刑人不在君侧。

”解析:大家要注意的是,在原文中(尽管古代并没有标点符号)这二句之间并不是逗号,而是句号。

说明二者之间并不是一个连续的语句,而现代的书中大多将二者连为一句话,不免会断章取义。

那么“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到底是什么意思呢?经过查阅资料,我发现学界对它又很多不同的认识,在这里我取出比较中肯的来告诉大家。

关于“礼不下庶人”。

古代贵族出行都坐车(颇有现代化风范)。

车前面有一条横木,这条横木的名字就叫“式”。

“抚轼”即乘车时,身子前俯,两手倚凭车前横木,以表示敬意。

诸侯在路上,遇到对面一个大夫坐着车过来了,诸侯就行“抚轼”礼,以表示打招呼。

大夫呢?他要恭敬地下车行礼。

这就叫“国君抚式,大夫下之“。

以此类推,大夫遇到士也是一样的。

但是如果是士遇到庶人的话,就不用了。

因为古代不可能每一等级的贵族出门都要戒严,搞的大街上空无一人(或是官员扮演的百姓),当贵族出行时,如果见到一个老百姓就行一次“抚轼”礼的话,那么他回到家的时候腰椎肯定是要出问题的。

站在庶民的立场上,既然贵族没有义务给自己行礼,自己当然也没有义务去行礼(若行礼,则行礼的程度,形式是否会相同?这个暂且不论)。

当然,也有学说称,之所以“礼不下庶人”是因为庶人没有车,没有办法下车行礼。

但这是十分有问题的,因为“庶人”都没有车,这个现象只会出现在理想化的社会模型里,而现实是,不论是什么社会都会有富人(甚至富二代),也会有穷人。

《卫风氓》中写道“以尔车来,以我贿迁”“淇水汤汤,渐车帷裳”都说明老百姓不可能如此有默契的全体都没有车,社会财富还是有所分化的。

也有观点认为,国君行“抚轼”礼的对象并不是低等级的贵族,而是自己的宗庙。

为什么不是士一级的贵族呢?因为这种观点将行礼的情形设定在“国君与大夫同乘与一车之上”,而此时国君向宗庙行礼时大夫要下车回避。

古人说,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为什么这么说?有什么典故吗?

古人说,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为什么这么说?有什么典故吗?

古人说,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句话的背后蕴含着深刻的道德思想和社会。

在古代社会,礼仪和刑法是维护社会秩序和道德规范的两个重要手段。

而这句话则表明了在这两个方面的执行上,应该有所区别和差别对待。

我们来看看“礼不下庶人”这句话的含义。

在古代社会,礼仪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文化现象,它不仅是社交场合中的一种表现方式,更是一种道德规范和社会规范。

由于社会阶层的存在,不同的人在社交场合中所需要遵守的礼仪也不尽相同。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礼仪应该根据不同的人的身份地位来进行区别对待。

对于庶民来说,他们的社会地位较低,因此在礼仪方面不应该要求过高,而对于贵族或者高官显贵来说,则需要更加注重礼仪的规范和执行。

接下来,我们再来看看“刑不上大夫”这句话的含义。

在古代社会,刑法是一种非常严厉的惩罚手段,通常用来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律规范。

在执行刑法时,也应该有所区别对待。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对于地位高的人,不能随便施以刑法的惩罚,而应该更加注重审慎和公正。

因为地位高的人通常有更多的资源和权力,如果刑法执行不当,就可能会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这两句话的背后,有着深刻的道德思想和社会。

它告诉我们,不同的人在社会生活中所需要遵守的规范和要求是不同的,这是由于社会阶层和地位的存在所决定的。

在执行礼仪和刑法时,也应该有所区别和差别对待,以保证社会秩序和道德规范的维护。

在现代社会,这种思想仍然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我们应该尊重不同人群的文化习惯和社会地位,不应该一刀切地要求所有人都遵守同样的规范。

在执行法律和惩罚犯罪时,也应该注重公正和审慎,不应该因为地位高而放任不管,或者因为地位低而施以过重的惩罚。

古人说,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句话虽然是古代社会的产物,但是仍然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我们应该尊重不同人群的文化和社会地位,同时也应该注重公正和审慎,以保证社会秩序和道德规范的维护。

您理解对了吗:“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是什么意思?

您理解对了吗:“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是什么意思?

您理解对了吗:“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是什么意思?很长一段时间,我们中国人将“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理解为“对平民百姓不要讲礼,对达官贵人不用刑罚”,以此批判封建社会的不公平。

著名学者钱文忠先生在《百家讲坛》节目中也解释过“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上”是“优待”的意思,“下”是“排斥”的意思。

礼不下庶人:礼仪不应该排斥普通老百姓。

刑不上大夫:刑法不避皇族贵胄。

按照钱文忠先生的解释,这两句话强调的是礼法的平等。

这与长期以来中国人的理解完全相反。

孰是孰非,抑或皆非?近读西汉贾谊《治安策》,贾谊对“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含义有颇为详尽的解释:——故古者圣王制为等列,内有公卿大夫士,外有公侯伯子男,然后有官师小吏,延及庶人,等级分明,而天子加焉,故其尊不可及也。

里谚曰:“欲投鼠而忌器。

”此善谕也。

鼠近于器,尚惮不投,恐伤其器,况于贵臣之近主乎!廉耻节礼以治君子,故有赐死而亡戮辱。

是以黥劓之罪不及大夫,以其离主上不远也。

(翻译:所以古代英明的君主设立等级序列,朝内有公、卿、大夫、士四个等级,朝外有公、侯、伯、子、男五等封爵,下面还有官师、小吏,一直到普通百姓,等级分明,而天子凌驾于顶端,所以,天子的尊贵是高不可攀的。

俗话说:“欲投鼠而忌器。

”这是个很好的比喻。

老鼠靠近器物,人们尚且担心砸坏器物都不敢扔东西打它,更何况那些接近皇帝的尊贵大臣呢!君主用廉耻礼义来约束正人君子,所以对大臣只能命令他自杀而不对他用戮刑。

因此,刺额、割鼻子等伤残肢体的肉刑都不施加到大夫以上的官员身上,因为他们离君主不远。

)——君之宠臣虽或有过,刑戮之罪不加其身者,尊君之故也。

此所以为主上豫远不敬也,所以体貌大臣而厉其节也。

今自王侯三公之贵,皆天子之所改容而礼之也,古天子之所谓伯父、伯舅也,而令与众庶同黥劓刖笞弃市之法,然则堂不亡陛乎?被戮辱者不泰迫乎?廉耻不行,大臣无乃握重权,大官而有徒隶亡耻之心乎?(翻译:君主的宠臣即使犯了罪,也不对他施加杀戮之刑,这是尊敬君主的缘故。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之论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之论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之论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从古至今,人们对于“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释义一直持有争议。

他们根据自身的理解发表了各自的看法。

如,((“礼,是指周宗族的家礼,如祭祀、议政、加冠,酬酢等。

此外,庶人,是指与周族无血缘关系的异族成员。

礼不下庶人,意在排斥异族人享用周人之礼。

凝聚本族人的力量。

而刑,特指宫刑。

”))——马小红著《礼与法:法的历史连接》P115所以,马小红博士认为,“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意为周宗族之礼庶民不配享有,宫刑不施加于士大夫以上身份的人.而((“《礼记》对‘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解释注释为‘大夫以身作则,以礼自防’,而对‘小人’‘贱民’则认为他们没有‘廉耻’,光凭礼教不起作用。

只有刑罚才能使他们产生畏惧之心。

荀悦《申鉴政体》‘君子不犯辱,况于刑乎?小人不忘刑,况于辱乎?’所以‘礼为有知制,刑为无知设’,这种理论认为刑罚对尊贵者本就是不必要的,理由是贵族官吏“有廉耻”,有了罪会自行惩罚,犯罪会慷慨自裁。

”))——摘自钱大群著《中国法律史论考》p205有部分语言自己组织还有许多看法,我就不一一列举了。

我认为对于“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理解需要从周朝的深厚的文化渊源和礼,刑在这个时代的发展状况及其所代表的含义来着手,另外社会发展程度和特征也不可忽视。

宗法等级制对周朝的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自黄帝时代至夏朝一直施行血缘平等制,统治温情。

《礼记》中记载夏有“亲而不尊”“先赏而后罚”,商朝血缘关系比夏朝松散,等级制度森严,虽保留了血缘制度,但是将血缘平等制度改造成血缘等级制,这便是宗法制的雏形。

《礼记·表记》言:“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先罚而后赏,尊而不亲”。

周原来是商朝下面的一个部族,其经济实力不足,所以周人统治用传统来补经济发展的不足,用亲情扩充并加强政权的基础和力量,但在恢复“亲亲”的同时,对商人的“尊尊”并未完全放弃,而是在商人宗法等级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以血缘为划分等级标准的宗法制。

令人哭笑不得的“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理解

令人哭笑不得的“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理解

令人哭笑不得的“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理解“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是《曲礼》中的一句话,这句话被很多人认为是封建社会等级森严,照顾贵族,严苛百姓的证据。

比如某度百科的视频就给如下定义:这句话全文是这样的:国君抚式,大夫下之。

大夫抚式,士下之。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刑人不在君侧。

兵车不式。

实则讲的是交通礼仪。

国君和大夫遇到,国君通过触碰马车横木就算行礼,大夫则必须要下马行礼。

当大夫坐马车遇到士,大夫只需要触碰马车横木行礼,士则必须要下马行礼。

当士遇到庶人,就没有这样的交通礼仪了。

这叫礼不下庶人。

礼不下庶人突显“礼”的灵活性,大夫、国君、是少量的,这两个相遇的礼节即可以突显身份,也可以是一种礼的导向和教化。

士遇到大夫也类似。

士数量比较多,庶人更多,如果士和庶人也执行这样的礼,整条道谁也别想走了,全在行礼了。

同时庶人遇到大夫、士、国君无需如此,也是礼不下庶人的另一层含义。

礼是让生活更有序而不是给生活带来阻碍,这个和后世的繁文礼节有本质区别。

大夫、士出门坐马车之类是一种排场和礼仪,或者说是一种规格。

比如颜回死后,颜回的父亲希望孔子卖掉自己的马车给头颜回厚葬,结果孔子说:我是当过大夫的人,出门不坐马车,与礼不合。

这也有些类似孔乙己很穷,连饭都吃不起,依旧要穿破长衫,不肯短衫一样的道理,这是一种礼。

下面的一句“刑不上大夫”不是说刑法不能处罚大夫,关键是后一句,刑人不在君侧。

如果一个人受到了刑罚,就没有资格站在国君身边,也就是说没有资格当大夫了,凡能当站在国君身边的高官都没有受过刑罚。

孙膑当年受了膑刑,魏攻赵时,齐威王想让孙膑当将军,结果孙膑推辞了。

《史记》记载推辞的理由:齐威王欲将孙膑,膑辞谢曰:“刑馀之人不可。

”於是乃以田忌为将,而孙子为师,居辎车中,坐为计谋。

这个理由也算是“刑不上大夫”的一个注脚。

最后一句兵车不式,坐着战车无需这样的礼仪。

因为作战是紧急的,还在那里行礼会误了战机,这同样是“礼”的灵活性。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到底是什么意思?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到底是什么意思?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到底是什么意思?“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大家都很熟悉,这句话传达出和我们喜闻乐见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完全相反的一种态度。

不过中国历史几千年来,由这句话衍生出来的“八议”,一直是在封建王朝中实行的,直到清末民初的进步思想家将西方法制思想传入中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才在中国第一次被规定在宪法中。

何为“八议”?“八议”是指法律规定的以下八种人犯罪,一般司法机关无权审判,必须奏请皇帝裁决。

这八种人是:议亲,指皇亲国戚;议故,指皇帝的故旧;议贤,指依封建标准德高望重的人;议能,指统治才能出众的人;议功,指对封建国家有大功勋者;议贵,指上层贵族官僚;议勤,指为国家服务勤劳有大贡献的人;议宾,指前朝的贵族及其后代。

也就是说,封建王朝的“刑”可不止不上大夫,这八种人都是司法机关无法直接问审的。

从春秋起到清末,都是如此,贵族和高层的特权一直存在,下层老百姓都觉得没有尊卑和特权反而不正常了,不但不痛恨这些特权阶层,反而充满了羡慕。

所以鲁迅先生说中国五千年历史,写得满满的都是吃人。

这实在是一针见血的话语。

只是老百姓们习以为常,摆脱不了奴性思维罢了。

不过“刑不上大夫”这句话本意却非如此,是被有目的曲解了。

我们今天自由民主,和谐昌盛,自然要结合原文上下文重新来理解。

解释句子,不看上下文,都是耍流氓。

这句话出自《礼记·曲礼》:国君抚式,大夫下之。

大夫抚式,士人下之。

礼不下庶人。

刑不上大夫,刑人不在君侧。

礼不下庶人什么是“国君抚式”?“式”通“轼”,就是车厢前面横着的扶手。

国君为什么要抚摸车厢前面的扶手?因为他路遇了大夫,而出于礼节,就像我们今天的领导看见下属,会挥挥手打个招呼。

这是《礼记》,记的就是各种礼节。

而“大夫下之”呢,出于尊卑,领导给你打招呼,你该如何回礼?大夫就得下车,表示对国君的尊重。

所以这几句话实际上是指:国君遇到大夫,国君抚式,大夫下车。

而大夫遇到士人,大夫抚式,士人则下车。

小议“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小议“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小议“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金逸凡3090102170“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这句话可以说已经成为了反映中国古代法律思想的古训,理解它可以帮助我们认识那个时代的法律甚至是延续千年的中华法系的根本法律思想。

但是对于这句话的真正含义无论是学界还是民间仍存在争论。

本文就着眼于“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中的重点词语并结合当时社会情况,法律制度来谈一谈我的理解。

一、“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出处这句话出自《礼记—曲礼》:“国君抚式,大夫下之。

大夫抚式,士人下之。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刑人不在君侧。

”1那么理解这句话所表达的意思对于我们理解“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至关重要。

翻译为:国君坐车和大夫坐车相遇,国君扶式致意,大夫则需下车行礼。

大夫坐车和士坐车相遇,大夫扶式致意,士下车行礼。

而庶人不必拘于这种礼法,污辱性的刑罚不能用在大夫身上,行刑的人不宜适逢国君左右。

这句话的字面上看是君王与大夫乘车相见时的礼仪规范,这种礼仪规范对于庶人来说没有必要,也享受不起,同时下文又介绍了几种车的特点,都属于礼的范畴。

下面我们针对“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中几个重要概念来详细谈谈其中意义。

二、刑和礼的所指中国法律的起源有四大特点,分别是“礼源于祭祀”、“刑起于兵”、“礼刑结合”以及“家族本位”。

“礼源于祭祀”说的是“礼”这种约束人们行为的规范源于祭祀行为,而祭祀行为是由于人们对“天”的敬畏以及信仰,这在当时生产力水平低下,看天吃饭的情况下可以理解。

而之后人们称帝王为“天子”,“天子”之下的人又被分为三六九等,森严的等级制度也在人们所称“礼”的思想中反映了出来。

“刑起于兵”讲的是古代的刑最早来自于军队,对军人违反法纪的惩罚,是一种较为严厉的刑罚,与现在的“刑”意思相近,而又有不同。

古代特别是中国古代法律发展早期,刑多指肉刑,手段较为残忍。

也有一种说法认为这里的“刑”讲的是所有成文法律,当然,这里不下庶人的“刑”自然不是这种意思。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解释为:“刑不上大夫”即大夫以上犯罪,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获得某些宽宥,如他们一般不被处以残损肤体的肉刑,必须处死者在郊外执行等等;所以因为如此,主要是因贵族内部,不同程度上总有一定的血缘关系,为了在广大被统治者面前保持贵族作为一个整体的尊严,也不宜让他们终生带着曾受刑辱的标记。

“礼不下庶人”,即庶人忙于生产劳动,又不具备贵族的身份和礼所要求的物质条件,因而不可能按贵族的各种礼仪行事,这些礼也不是为他们而设立的。

然而,上述解释之后,又自相矛盾的加上:史籍上关于官贵被杀、被刑的记载,是不胜枚举的;“礼不下庶人”绝不意味着庶人可以不受礼的约束。

上和下,不能望文生义,否则就象有的人对“七月流火”所作的解释那样,或者如某报为“刑不上大夫”正名而做的解释“出现误读的原因是错解了这个“刑”字,古人用字是极为精审的,“刑”,肉刑之谓也,它具有特定的内涵,其外延比“法”要小得多,只不过是主张即使士大夫犯法,也不要轻易对他们用肉刑而已。

”其实,上下就是加减。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意思为:刑法不加重于大夫,礼制不减轻于庶人。

实际上,大夫是懂得刑法的,而庶人不一定懂得礼制。

所以,这一句要表达的真实意思是“大夫不因懂得刑法而加重罪责,庶人不因不懂得礼制而减轻罪责。

”对刑法和礼制知道与否,并不能影响罪刑的轻重,不因此而增一分或减一分。

以上观点,蔡先生在其著作中已经写得很清楚蔡枢衡先生所著之《中国刑法史》。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意思为:刑法不加重于大夫,礼制不减轻于庶人。

实际上,大夫是懂得刑法的,而庶人不一定懂得礼制。

所以,这一句要表达的真实意思是“大夫不因懂得刑法而加重罪责,庶人不因不懂得礼制而减轻罪责。

”对刑法和礼制知道与否,并不能影响罪刑的轻重,不因此而增一分或减一分。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句话,出自春秋时期成书的《礼记》。

自秦汉以来,对这句话的解释都是“庶人没有资格受礼遇,大夫拥有特权不受刑”,把“下”作“下到”,“上”作“上到”解。

礼不庶人 刑不大夫名词解释

礼不庶人 刑不大夫名词解释

礼不庶人刑不大夫名词解释
“礼不庶人,刑不大夫”是出自《尚书·虞夏书·洪范》的一句古文,意思是说对于普通人来说,应该用礼来教化他们,而不应该用刑罚来对待他们;对于有高尚品德的大夫来说,也不应该轻易施以刑罚,而应该用名分来规范他们的行为。

这句话反映了古代中国社会的治理理念,强调了礼法教化和名分尊重的原则。

在古代社会中,礼法教化是通过仪式、规范和传统来规范人们的行为,而名分则是指社会地位和身份的等级差别。

这句话的含义是要求统治者对待不同社会阶层的人要有所区别,对待普通人要以礼为主,对待有高尚品德的大夫要以名分为主,避免滥用刑罚,保持社会秩序和稳定。

从历史角度来看,这句话反映了古代中国社会的人治理理念,强调了礼法教化和名分尊重的原则。

这也体现了古代中国治理思想中的仁政理念,即以仁爱之心来治理国家,尊重人民,避免滥用刑罚,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

从道德和伦理角度来看,这句话强调了对人的尊重和保护,提倡以礼待人,以德治国,不轻易施以刑罚,体现了一种温和的治理
理念,注重人文关怀和道德规范。

总的来说,“礼不庶人,刑不大夫”这句话体现了古代中国社会治理的理念,强调了礼法教化和名分尊重的原则,具有深刻的历史、道德和社会意义。

_礼不下庶人_刑不上大夫_简论

_礼不下庶人_刑不上大夫_简论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简论王唯(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253100)摘要:对于“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争议主要是因为“礼”、“刑”、“庶人”、“大夫”等概念理解的差异。

本文认为,“礼”既然作为行为准则,自然要求上至贵族,下至庶人都要学礼守礼。

所谓“礼不下庶人”,只是那些在贵族内部举行、用来巩固贵族组织的“礼”不允许庶人参加而已。

“刑不上大夫”仅指宫刑不及于大夫。

关键词:礼;刑;庶人;大夫中图分类号:D904.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916(2011)03-0044-02The commentary of “Ceremony less than common people ,punishment is not to the doctor ”WANG Wei(Law School ,Shandong University ,Jinan 253100,China )Abstract :The disputes on “The ceremony less than common people ,punishment is not to the doctor.”are mainly be-cause of the “li ”,“punishment ”,“common people ”,“doctor ”and different understanding of the concept.This paper argues that “li ”since ,as the code of conduct to the requirements of natural nobility ;down to the common people have Miller Shurei.The so-called “gift less than common people ”,only those held within the nobility ,the nobility used to consolidate the organization's ritual does not allow common people to participate in it.“Punishment is not to the doctor ,”refers only to castration is less than in the doctor.Key words :ritual ;punishment ;common people ;doctor1有关“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争议“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出自《礼记·曲礼》。

浅析“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浅析“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浅析“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摘要:礼与刑是西周奴隶主贵族维护其统治职能的权柄。

而“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出自《礼记·曲礼上》)则是贯穿在西周礼与刑中的最根本的原则。

然而对之加以阐释后,所引起的争论迄今未决。

对此,笔者希望通过深入分析“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内在含义来探究其深层含义。

关键词:礼;刑;礼等级;刑等级一、“刑不上大夫”的由来之礼与刑相伴产生于原始社会,一谈及礼,就要涉及到宗法制度。

宗法制度源于父系氏族社会以血缘为去饰出的族属系统。

那时,调整人们之间相互关系的,不是国家强制力,而是具有很高权威的原始习俗。

由这种原始习俗衍生而来的礼,则是用来调整和维持族属系统中尊卑、长幼关系的一整套道德规范。

进入阶级社会后,宗法制度逐渐演变和扩大成为维护奴隶主贵族统治的一种政治制度,统治者集父权、族权、夫权、政权于一身,国家便是扩大了的族属系统,周王就相当于族长。

礼不仅用以维护统治阶级的特权制度,而且被统治阶级也被强加了他们必须遵守的礼。

在西周奴隶制国家,随着宗法制度在社会各阶层的渗透,礼仪规范也步入千家万户。

在这种深受宗法制度影响的家庭里,由于有父子的辈份差异,兄弟的年龄差异,男女的性别差异,这种亲属间的尊卑、长幼、男女等自然属性,就决定了每个成员在家庭中的不同地位和从属关系。

于是,礼又成为调整家庭成员尊卑长幼等级的规范。

“刑不上大夫”产生于“德以柔中国,刑以威四夷”的时代。

“中国”即指居于国中的同族人。

“四夷”指外族人以及被统治的“野人”。

当时,刑(特指肉刑)是不适用于国人的,以示内外有别。

如果国人犯罪,轻则用鞭、扑、赎,重则处以死刑。

而国人之于野人,即便是军士,也都算是贵族,即“大夫”(“大夫”此处不是官名,而是对贵族,也就是对国人的尊称)。

这就是“刑不上大夫”的由来。

二、“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含义分析“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见《礼记·曲礼》。

贾谊在《新书·阶级》中以“礼不及庶人,刑不至大夫”对之加以阐释。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小议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小议

作者: 张晋藩;刘海年
出版物刊名: 学习与探索
页码: 41-42页
主题词: 奴隶主贵族;大夫;奴隶制;庶人;伦理道德;社会规范;甲骨文;政治制度;等级制度;继承关系
摘要: <正> 奴隶主时代的礼,是体现奴隶主贵族意志的关于政治制度、伦理道德和社会规范的总和。

早在夏代,礼便随着阶级的出现和王朝的建立而逐渐形成。

《礼记·礼器》:“三代之礼,一也,民共由之,或素或青,夏造殷因”。

孔子也说:“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

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

”这些记载和说法表明,礼渊源于夏代,同时也表明夏、商、周三代的礼,有其内在的联系和发展中的继承关系。

礼在甲骨文中作(?)或(?),是祀神祭祖的一种器皿,表示一种礼仪形式。

至西周,上承殷制,建立了一套更完整的宗法分封等级制度。

为了维护这一制度而制定的礼,无论从内容到形式都比商朝充实和发展。

由于礼是“别贵贱,序尊卑”、调整宗法。

小议“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小议“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小议“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摘要:刑与礼作为儒家学派所倡导的我国封建社会的两种社会规范,最早起源于我国上古时期,之后经历了由蒙昧到清晰,由简单到复杂的演变过程,其中“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作为封建社会刑礼观的集中体现,一直被理解为阶级社会中统治阶级维护自身特权的手段。

事实上,对此学界有着不同的看法,本文从文义解释、思想背景、现实案例角度出发,认为“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正解为“刑不尊大夫,礼不卑庶人”,是我国古代社会朴素的平等观的体现,但是要明确,此种平等并非现代法律意义上的平等,而是基于封建王权稳固统治秩序的需要。

关键词: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刑礼观“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句话,出自春秋时期成书的《礼记•曲礼》。

自秦汉以来,对这句话的解释都是“庶人没有资格受礼遇,大夫拥有特权不受刑”,把“下”作“下到”,“上”作“上到”解。

由此引申出我国奴隶社会后期整个封建社会法律不平等的结论,为众多学者争论的话题。

但是经过认真的查阅,笔者发现对此句话的解释存在截然不同的一种翻译,并系统的查阅了一下此种意见学者的研究资料,认为此种解释存在一定的合理性,具体论述如下:一、“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新释从先秦人的字句上看,“上”“下”二字,意作鄙视、重视。

如“以高下下,以男下女”,其高下之间的“下”与男女之间的“下”,均为卑贱意。

《论语》的“惟上智下愚不移”,其“上”与“下”也作重轻意解。

《礼记》的“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其“上”“下”二字取义,与上列句式相同,意为尊卑之意。

原本通行的解释中,“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壹为“庶人没有资格受礼遇,大夫拥有特权不受刑”,而这种解释是与原话的本来意义相违背的,是“以封建的特权观念去解释带有原始性质的、以天神报这为根据、以血缘宗亲行正义的远古刑礼观的一种误解”。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中,“不”:意为否定、不能够。

“上”:意为尚、崇尚。

“下”:意为离开,或鄙视、轻视。

正解“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丨《群书治要·礼记》

正解“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丨《群书治要·礼记》

正解“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丨《群书治要·礼记》节选自《群书治要・礼记》第二集(全文共1486个字,阅读需8分钟)“尊贤”还体现在另外一句话中,就是中国人有一句话叫“刑不上大夫”。

为什么刑不上大夫呢?很多人说这是古人太讲等级观念了,大夫就是高级领导犯了错误、犯了罪,就可以不受处罚,这个是官官相护,而一般老百姓却要依法惩办,这就是体现了“礼”的不平等。

这实际上是一种错误的误解,这是我们对“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句话有所误解所导致的。

其实,这一句话早在《孔子家语》中,就记载着冉有曾经去问孔夫子,他说,“从前的君王制定法律,规定'刑不上大夫’,就是刑罚不施加于处在上层的大夫;'礼不下庶人’,礼仪也不涉及下层的平民百姓。

如果是这样的话,是不是大夫犯了罪,就不用施行刑罚,普通人办事,就可以不讲究礼仪了吗?”所以你看,冉有对这一句话,他也有误解。

孔老夫子其实在当时就已经给予了很好的解答,孔子说,“不是这样的,大凡整治君子,都是要用礼义来引导他的心智,要从心上让他有知耻之心,是为了用廉洁知耻的节操来勉励他们。

”所以为什么说要让士大夫讲礼呢?就是通过礼仪道德的教育,不仅仅要惩罚人的行为,而是要引导人的心智,让人有羞耻之心、廉洁之心,从根本上不愿意、不想去触犯法律,所以这个是礼和法的一个很重要的区别。

怎么样培养起这些士大夫的廉耻之心呢?古代的大夫如果犯有贪污受贿罪而被罢免流放的,就给他们起了一个名字来避讳,叫“簠簋不饰”。

簠簋都是古代的食器,也是用来放祭品的器皿。

“簠簋不饰”,意思是你这个礼器没有整置好。

你看他犯了贪污受贿的罪,要去被罢免流放了,都不直接说他犯了贪污受贿的罪,而是给他隐讳地称“簠簋不饰”,为什么呢?就是要保持他的羞耻之心。

有犯淫乱、男女不别之罪的,就叫“帷薄不修”,就是帷幔和帘子没有修整;有犯欺骗君主、不忠诚之罪的,就叫“臣节未著”;有犯软弱无能、不胜任工作之罪的,叫“下官不职”;有犯了冒犯国家纲纪之罪的,就叫“行事不请”。

浅议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浅议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浅议“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是中国古代社会中一项古老的法律原则。

在古代文献资料中,最早记录它的是《礼记》。

据《礼记·曲礼上》记载:“国君抚式,大夫下之;大夫抚式,士下之。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刑人不在君侧。

”谓“礼不下庶人”主要指礼赋予各级贵族的权利,特别是世袭特权,平民和奴隶一律不得享受。

平民和奴隶虽然毫无权利可言,但必须承担礼所加给的各种义务。

“刑不上大夫”主要指刑罚的锋芒不是针对大夫以上的贵族,而是指向广大劳动人民的。

1一、“礼不下庶人”之解析《说文·示部》:“礼,履也,所以事神求福也。

”礼最初的作用是事神以祈福消灾。

而作为最高领袖的国君,同时又是全国的总祭司,代表全体人民向神灵祈求保佑。

因而有殷商统治者“率民以事神”的举措。

“礼”在商代即有了祭祀上帝和祖先的意思。

后来,随着社会的发展,“礼”的含义也逐渐扩展和演变。

所谓“周礼”,已经不是专指礼节仪式这种狭义上的“礼”,而是广义上的“礼”。

它的内容非常宠杂,包括政治、经济、军事、司法、职官、宗教、教育、婚姻家庭、理论道德、风俗习惯等各方面的典章制度和行为规范以及吉、凶、军、宾、嘉等不同的礼节仪式。

《礼记》说:“夫礼不下庶人中的“礼”主要是指周礼。

在西周社会,不同的社会等级适用不同的礼,贵族有贵族的礼,平民有平民的礼,贵族的礼对于平民而言是绝对不可僭越的。

“礼不下庶人”绝不是说“礼”这一规范对庶人不适用,而是强调由礼这一规范确立的等级秩序不容僭越。

这一点,《左传·庄公二十三年》中“夫礼,所以整民也”,就清楚表明,作为具有强制力的“礼”,不仅适用于庶人,而且是治理他们的工具。

如上所述,周礼的内容士分广泛,所谓“分争辩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官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

”2因此,在奴隶制上层建筑“礼乐行政”之中,“礼”居于首位。

它起着“经国家、定社税、序人民、利世嗣”3的重要作用,被看作是“政之舆也”。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解释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解释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解释: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出自西汉戴圣《礼记·曲礼上》。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用作成语,意思是在礼仪方面,庶人(普通百姓)不应该受到歧视或忽视;而在刑法方面,大夫(贵族)也不应该被特权化或豁免惩罚,强调无论是礼法还是刑罚,都应该公平公正对待,不应该因为身份的不同而区别对待。

《礼记》中原文是记载具体的乘车礼仪。

两车相遇,要相互表示敬意。

上级遇到下级,不用下车,但要扶着车前横木,点头行礼;下级遇到上级,就要下车行礼;至于庶人,在先秦人看来,他没有当官食禄,就不必行这套礼数。

对于违反乘车礼仪的下级,如果级别是大夫,国君就不能用刑罚羞辱;国君也不能带着行刑者在身边恐吓下级行礼。

也就是说上级不能暴力逼迫下级对上级礼貌。

礼不及庶人,刑不至大夫名词解释

礼不及庶人,刑不至大夫名词解释

主题:礼不及庶人,刑不至大夫名词解释1. 礼:指的是礼仪、礼节,是一种行为规范和态度修养的体现。

在古代我国,礼是一种重要的社会规范,也是一种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

在《论语》中,孔子曾经说过:“君子不器。

”意思是说,礼仪之举是一种内在的修养,而不是一种外在的工具。

2. 庶人:指的是一般的平民百姓,不属于贵族或者官僚阶层。

在古代我国社会,庶人的地位比较低微,他们在社会上的地位和声望都比较低下。

庶人在面对礼节时,通常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和限制。

3. 刑:指的是刑罚,是一种法律制裁的手段。

在古代社会,刑罚是对犯罪者进行处罚,以维护社会秩序和正义。

在《尚书·虞夏书》中有“刑不上大夫”的说法,意思是说,对于高官显贵的人而言,刑罚的适用会相对宽松一些。

4. 大夫:在古代我国,大夫是指一种特定的贵族阶层,通常是指春秋战国时期的诸侯国贵族。

大夫在古代社会中地位显赫,享有一定的特权和地位。

大夫在受到刑罚时通常会享有特殊待遇。

5. 名词解释:据以上所述,”礼不及庶人,刑不至大夫”这句话体现了古代我国社会中的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

在古代我国社会中,平民百姓受到礼仪的约束和规范,而对于贵族阶层来说,刑罚的适用也会有所偏袒和特殊待遇。

这种现象反映了古代我国社会中的阶级差别和权力不平等的特点。

6. 总结与展望:虽然古代我国已经远去,但这种阶级差别和权力不平等的现象在当代社会依然存在。

我们应当认识到这种现象的存在,努力打破阶级壁垒和权力不平等,推动社会的公平正义发展。

只有通过努力,我们才能真正实现“礼不分贵贱,刑不偏颇”的社会理想。

确实,古代我国社会中存在着严重的阶级差别和权力不平等现象。

这种现象不仅仅在古代存在,而且在当代社会中同样存在着。

社会中的贵族阶层或者上层精英往往能够获得更多的特权和优待,而一般的平民百姓则往往面临着各种不公平待遇。

这种现象反映了社会中的不平等现象,并且也影响着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我们现代人也需要对这种现象进行深刻的认识,努力推动社会的公平正义发展。

礼不及庶人,刑不至大夫

礼不及庶人,刑不至大夫

礼不及庶人,刑不至大夫出处:西汉·贾谊《治安策》原文:故古者礼不及庶人,刑不至大夫,所以厉宠臣之节也。

解释:礼不施加于百姓,刑不施加于大夫赏析:《治安策》是贾谊系统地阐述自己治国主张的一篇长文。

他在文中驳斥了“天下已安已治”的观点,从多个方面指陈社会现时危机和潜在隐患,表现了他洞察社会矛盾的能力、见微知著的远见和对国家大事的深切关怀。

文章开篇就说:“臣窃惟事势,可为痛哭者一,可为流涕者二,可为长太息者六。

”一个人为了国家大事而投入如此深厚的感情,其文章的感人自不待言。

而作为一个有着深刻见解的思想家,精辟的论述更使文章增添了说服力的力量。

文章起首开门见山,振聋发聩,在痛斥那些粉饰太平、阿谀奉承的小人的同时,极言当前的危险。

指出眼前的安宁,犹如睡于干柴之上,至于柴下的火种,却视而不见,然而一旦酿成大火,悔之晚矣。

第二段建议文帝施行法制,并陈述法制必将带来的好处。

首先,建立法制无需文帝劳心伤神。

其次,法制能确保汉廷长治久安,能使文帝的美德昭于世人,传之后代。

无论对于汉朝还是文帝本人,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而文帝唯一该做的就是倾听并采纳贾谊的意见。

第三段切入正题,以不久前文帝亲身经历的干戈之争,说明王侯的危险性。

以眼前的事实为例,是力求令文帝触目惊心,促其猛醒。

接着论述即将面临的危险,分析暂时安宁的缘由,指出解决王侯问题的紧迫性。

文中紧扣“强则作乱”这一症结,强调危险正日益逼近。

所以必须趁其羽翼未丰及时下手,否则待到形成气候,即使尧舜再生,也无能为了。

第五段到第七段,以许多无可辩驳的事实,证明“疏者必危,亲者必乱”的道理,借以打消文帝可能存在的一切侥幸心理。

文中颇为大胆地以文帝与高祖相比较,直言不讳地断言文帝缺乏对付诸王作乱的能力,再一次提醒文帝,必须及时设法。

第八段借用屠牛坦宰牛的故事,说明治国的道理。

告诉文帝,治国应切中证结,该狠则狠,快刀利斧,往往奏效。

又一次敦促文帝,不能优柔寡断。

第九段到第十段,在前面的层层铺垫之后,开始出谋划策,指出实际的解决办法。

怎么理解“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怎么理解“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怎么理解“刑不上⼤夫,礼不下庶⼈”?这两句话源⾃于周代制定的周礼演化⽽来。

周代的社会道德规范统称为“礼”,在举⾏礼仪活动时,常常歌舞相伴。

相传西周的礼乐是由周公制定的。

周公对以前的礼乐进⾏了加⼯和改造,就成为了“周礼”,因此周礼是演化⽽来,并不是周公独创,只不过是被他抢先冠名。

周礼分为五礼:吉礼,⽤于各种祭祀活动;凶礼,⽤于丧葬和哀吊各种灾祸;宾礼,⽤于诸侯朝见天⼦;军礼,⽤于军事及相关领域;嘉礼,⽤于各种吉庆的活动,包括饮⾷、婚冠、宴享、贺庆等。

《礼仪》中记载的各种礼仪则更为详细,有⼠冠礼、⼠婚礼、乡饮酒礼、燕礼、聘礼、⼠丧礼等。

古⼈的⾝份以⼠、农、⼯、商做为划定标准,因此“⼠”的⾝份最受推崇,⽽⼤夫就是“⼠”代表。

周代的礼乐主要通⾏于⼠和⼠以上的贵族阶层,天⼦⽤于约束贵族的⾏为,明确他们之间的尊卑关系。

对于下层⼈民⽽⾔,则以刑罚治之,礼乐是不适⽤的,所以说“刑不上⼤夫,礼不下庶⼈”。

由此可见,刑与礼是针对的不同的两种⼈,但具有同样的约束⼒,只是内容和⽅法有所不同。

这就是封建等级制度下的产物,换句话说,就是统治阶级对待“⽂明⼈”和“野蛮⼈”要⽤两种不同的⼿段,这也是它们把贵族与平民看作是两个世界的⼈,从⽽,分⽽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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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从古至今,人们对于“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释义一直持有争议。

他们根据自身的理解发表了各自的看法。

如,((“礼,是指周宗族的家礼,如祭祀、议政、加冠,酬酢等。

此外,庶人,是指与周族无血缘关系的异族成员。

礼不下庶人,意在排斥异族人享用周人之礼。

凝聚本族人的力量。

而刑,特指宫刑。

”))——马小红著《礼与法:法的历史连接》P115 所以,马小红博士认为,“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意为周宗族之礼庶民不配享有,宫刑不施加于士大夫以上身份的人.而((“《礼记》对‘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解释注释为‘大夫以身作则,以礼自防’,而对‘小人’‘贱民’则认为他们没有‘廉耻’,光凭礼教不起作用。

只有刑罚才能使他们产生畏惧之心。

荀悦《申鉴政体》‘君子不犯辱,况于刑乎?小人不忘刑,况于辱乎?’所以‘礼为有知制,刑为无知设’,这种理论认为刑罚对尊贵者本就是不必要的,理由是贵族官吏“有廉耻”,有了罪会自行惩罚,犯罪会慷慨自裁。

”))
——摘自钱大群著《中国法律史论考》p205有部分语言自己组织还有许多看法,我就不一一列举了。

我认为对于“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理解需要从周朝的深厚的文化渊源和礼,刑在这个时代的发展状况及其所代表的含义来着手,另外社会发展程度和特征也不可忽视。

宗法等级制对周朝的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自黄帝时代至夏朝一直施行血缘平等制,统治温情。

《礼记》中记载夏有“亲而不尊”“先赏而后罚”,商朝血缘关系比夏朝松散,等级制度森严,虽保留
了血缘制度,但是将血缘平等制度改造成血缘等级制,这便是宗法制的雏形。

《礼记·表记》言:“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先罚而后赏,尊而不亲”。

周原来是商朝下面的一个部族,其经济实力不足,所以周人统治用传统来补经济发展的不足,用亲情扩充并加强政权的基础和力量,但在恢复“亲亲”的同时,对商人的“尊尊”并未完全放弃,而是在商人宗法等级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以血缘为划分等级标准的宗法制。

并将“亲亲,尊尊”合为一体,形成以嫡长子继承制为核心宗法等级制度,至此以血缘为纽带的宗法等级制度完善。

“亲亲”维护家族的亲情,“尊尊”体现等级的威严。

——内容载自马小红《礼与法:法的历史连接》P106~112 自己进行了语言组织整理我们可以从宗法等级制度及其所包含体现的内容中获取很多有效信息。

首先很直观地,庶人主要指无官爵者,是贵族,官僚和各级领主意外的平民。

处在宗法等级底端。

而大夫作为诸侯的庶子,拥有贵族血缘。

这里泛指大夫以上的贵族。

因为身份的不同,决定了拥有权利的不同。

这个结论暂且放下。

我们来分析周朝最重要的“礼”的含义。

首先,“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是西周法制指导思想。

在"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理论体系中,“实施德”教是第一位的。

关于"德教"的内容归纳为"礼治"。

即要求君臣上下父子兄弟按照"礼"的秩序去生活。

而"礼"的核心在于"亲亲","尊尊"。

曾宪义主编《中国法制史》P32,33我们知道“礼”发轫于祭祀,时至周朝((在国家的行政,司法,军事,宗教,教育乃至伦理道德,家庭生活等等都有礼的规范))
曾宪义主编《中国法制史》P39
所以我在这里总结为周之“礼”指以"亲亲","尊尊"为内容及包括祭祀习俗,礼仪规范等形式为代表的“法”。

而礼不下庶人”中“礼”指的是“贵族礼”,“特权礼","等级礼"。

主要原因如下:1 礼与庶人的对应关系。

由上可知"庶人"主要指无官爵者,处在宗法等级底端,所以以血缘关系为依据,庶人作为一个临界点,将这种礼的对应关系分为贵族与庶人。

因此这里的“礼”指“贵族礼”,“特权礼","等级礼"。

体现了"亲亲""尊尊"的原则。

2 排除“普及式礼仪规范”的含义。

假设礼的意思为“普及式礼仪规范”,那么这种要求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遵守的“礼”不下庶人,其结果很可能是大部分庶人违礼,出礼则入刑,大部分庶人将受到刑罚,与之而来的问题是周朝是否有足够的执法人员和监狱系统。

再者,这样也违背了“礼”最初维护统治的目的。

既然是非普及式的“礼”,那么只能是为特定人群设立的"礼”,不对应庶人的"礼",只能是贵族礼.特权礼.等级礼。

对于刑,((西周时期,其主体刑罚体系,依然是夏商以来代代相传的“五刑”:墨、劓、剕罚、宫、大辟。

按《周礼》的说法,西周时期有“墨罪五百,劓罪五百,宫罪五百,剕罪五百,杀罪五百”。

《尚书。

吕刑》则说西周时“墨罚之属千,劓罚之属千,剕罚之属五百,宫罚之属三百,大辟罚之属二百”,共计“五刑之属三千”。

姑且不论“五百”“三千”之数到底是什么含义,这些资料从一个侧面说明西周时期的主体刑罚,依然是墨、劓、剕罚、宫、大辟五刑。

这五种刑罚的实施,在西周青铜器铭文资料中,也能找到相关的印证))。

曾宪义主编《中国法制史》P45
((《吕刑》是周朝刑的集大成者。

它的制定是有特殊历史背景的。

史载西周经过初年周公的励精图治,造就了周成王、周康王两代盛世,但到周昭王时,国势开始走下坡路,到周穆王命司寇吕侯制作《吕刑》。

因为吕侯又叫甫侯,故《吕刑》又叫“甫刑”。

基于缓和社会矛盾、缓解财政困难这一制刑背景,使它制定了较为完备的赎刑之法,凡犯五种正刑之罪都可以铜赎罪。

))
出自史广全《礼法融合与中国传统律文化的历史演进》P92 理解西周礼刑关系有助于对单独“礼”和“刑”及整个“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理解,总体来说((礼刑共同构成西周法的体系,礼与刑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

统一性:1.礼与刑都是西周法律不可或缺的的方面,都是一定意义上的国家法律。

2.刑主要据而制,刑的指导思想是礼。

3.出礼则入刑,违礼则违法。

即是正面引导人的规范,刑则是繁忙强制人们的规范.差异性:1.礼对于人的规范作用往往通过引导感化人的内在精神世界来起作用,刑对人的规范则往往通过外在强制手段惩罚犯罪,这两种规范对人的切入点不同,2.礼发生作用往往在犯罪行为之前,起预防作用。

刑发生作用往往在犯罪行为之后惩罚犯罪,对于犯罪起预防作用.3.适用对象上也稍有不同,即对于一般老百姓不必要求过严,事事过严,事事拘于礼是办不到的,对于贵族犯罪,只要条件许可,也可以免除刑罚。

内容摘自史广全《礼法融合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历史演进》P93具体整理个人完成
我们可以做以下分析。

1通过礼刑关系可知,礼刑主要适用对象的不同,贵族主礼,庶人主刑。

2 宗法制下深厚的"亲亲""尊尊"原则所体现的贵族特权与尊严,不允许礼的下放。

也不允许具有侮辱性五刑的
处罚,所以才会出现以铜赎政策。

3西周官吏和贵族有知晓法律的特权,他们主张“临事而议罪,不须预以告民”“刑之轻重不可使民知也”通过对司法的垄断来维护统治特权。

所以法的天平偏向了贵族,五刑不可加于大夫以上的贵族。

4西周主体刑罚体系以五刑为主。

现在搞清了两大身份“大夫”和“庶人”,两大关键词“礼”与“刑”,也明白了“礼”与“刑”的关系。

个人认为“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意思为:贵族礼(特权礼,等级礼)庶人不能享有,残酷的五刑不施加于大夫以上的贵族。

集中体现了中国古代的等级特权思想,对后世影响深远。

当今中国社会特权现象仍然或明或暗存在着,中国的法制依旧受到传统不良思想的荼毒,如何抵制这种思想以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仍然是现今法律人所要解决的重大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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