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个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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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正确理解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正确理解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正确理解1. 引言说到“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这句话可谓是耳熟能详,听着简单,实际上却隐藏了不少智慧和社会现象。

你要是仔细想想,古代的社会结构就像是一层层的蛋糕,上面那层光鲜亮丽的,下面那层嘛,虽然也有滋味,但总是和最上面的一层差得远。

这话的意思就是说,法律是不能随便拿来治大夫的,而对于普通百姓,礼仪也就不用太过讲究了。

这听着有点不公,但其实道理深着呢,咱们来细细聊聊。

2. 社会等级与法律2.1 大夫的特权首先,我们得说说这些大夫。

古代的“大夫”就相当于现在的高官显贵,身份高贵,家里有矿,话语权大得很。

你想啊,谁都想当大夫,毕竟一口吃肉,二口喝汤。

这些人手握权力,地位超然,身后跟着一堆小弟,仿佛天上掉下来的仙人。

可是,问题来了,这么高的地位,万一干了坏事,难道就不应该受罚吗?这时候就得提到“刑不上大夫”了,听上去像是给他们开了个特权证,其实背后是整个社会的稳定。

2.2 平民的困境再说说咱们普通百姓。

老百姓生活不易,辛辛苦苦一天到晚忙工作,最后捡到的是几分微薄的收入。

你说,哪个人愿意被罚呢?可在一些情况下,礼也不能完全降到他们头上。

因为如果连最基本的礼仪都不讲究,那这个社会就乱套了。

你想想,街头打架的,都是那些没什么身份的人,结果一闹起来,法律就可能先找他们。

大夫们往往是高高在上,干起坏事来,反而能逃避法律,这不是说不公平吗?3. 价值观的碰撞3.1 古今的差异古代的“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反映了那个时代的价值观,而今天的社会呢?法律在进步,人人平等成了大家口中的口号。

可真要落实到生活中,还是有很多人“法外开恩”,谁能不对自己有利的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呢?就像小孩子做错事,爸爸妈妈肯定会心软,不会像老师那样严厉。

这里面就有个心理因素:对于强者,大家都想低头,而对于弱者,大家又不想太过于严苛。

3.2 文化的传承文化传承也是个大话题,许多古老的观念至今还在影响我们的思维。

你看,家长对于孩子的教育,往往也是有偏向的。

简析“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简析“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对 于礼 而言 ,首先考 虑 时代 的发 展 ,要适 时地 抛 弃那 些不合 时宜 的繁 文缛节 ,适应 时代 发展的规律 ,如 “ 礼崩乐 坏 ”之时 ,孔子 门人 已表现 出了对 固守周礼 的动摇 。当然 , 克服那些不适宜 的礼的 同时 ,也要对 “ 真礼 ”进行继承 和发 展 ,这些 中华 民族传 统文化 中的优秀 礼仪应 当也必须保 留传 承 下 去 ,影响 更多 的人 。但 必须 意识 到 ,那些 物质 文 明相 对 更高更富足 的人在 一定程度上会 更知礼 , “ 仓廪 实而 知礼 节 ,衣食足而知 荣辱”说的就是这个 理。而处高位者 以及 受 过 良好教育 的人通 常也更懂礼节 。无 论在精神文化建设 方面 还 是在 公 民意 识的 觉醒 方面 ,也 要采 纳借 鉴小 平 同志 说 的 “ 先富带动后富 ”,讲 “ 礼 ”也应该 是 “ 先知带动后知 ”, 这 是客观规律 ,强制 地 以普世 的标准 来一统礼法 ,最终只会 让 人人 都忘 礼 。让 少数人 首先 践行 较 高的德 行 ,较高 物质 生 活水 平 的人先 实行 更细 致完 备 的真 知、 “ 真 礼 ”,那余 下 的人 便会 自觉 地推 崇 、模仿 、要 求文 明 的礼仪 , “ 从先 进” “ 为尧舜 ”乃是 文明所 向。古有万邦 来朝 ,也是因为蛮 夷 之 国认为 天朝 上 国的文 明先 进优 秀 ,但是 必须 认识 到 的 是 ,误读 的礼应纠偏 ,使 人知道 “ 应然 ”是如 何,但要结合 “ 实然 ”的现状 ,而不 是强制每个人都 回复周 礼;糟粕 的礼 应丢弃 , “ 天下大势 ,浩 浩汤汤 ,顺我者 昌,逆 我者亡 ”, 不该 因固守祖宗礼法而停滞不前 。


“礼不下庶人 ”的初 衷
《 礼记 ・ 曲礼上 》中记载 到: “ 国君抚式 ,大 夫下之 ; 大夫 抚式 ,士下之 。礼不 下庶 人 ,刑 不 上大 夫 。刑人 不在 君侧 。”…在当 时,周礼是非常繁复 的,所涉甚广 ,上及宗 庙 ,下及庶 人,无一人不识 礼,不同等级 的人所 适用的礼是 不 同的 。此 句中的 “ 礼不下庶人 ”是说 国君行 式礼时 ,大夫 应 下车步行 ,而大夫行式礼 时,士则下车步行 。但 这种礼不 要求普通 百姓 实行,实则是 当时的统治者给予 百姓 更多 的仁 慈和宽容 ,是对 庶人的仁爱而非无 礼 。同时 ,也可 以给予那 些 想追求更 高地 位、得到更高礼遇 的庶人一种奋发 向上的动 力,只有努 力突破士农工商 的规制 ,不断往上爬 ,才 能获得 更 高的礼遇 。同时,任何阶级都 只能享受其身份所 可 以享受 的礼,僭越礼仪 是不被允许 的。必须 看到 ,无论是 分封建制 的周,还是一统 天下的秦 ,乃至 于清 ,社会 的等级秩序 是不 容破 坏的 ,不 同的阶级有着不 同的礼 法来约束其行 为,任何 人 都不应僭越礼法 。在当时 的社会历 史背景下 ,以 “ 类 ”礼 之 有其相当 的合理性 和必然性 ,天子威 仪天下 ,应 “ 八佾舞 于庭 ” ;天 子 之 臣 子 ,应 守 士 大 夫 之 礼 , “ 知书达礼 ”; 庶人 多为面朝黄土背朝 天,只需要一些 简单的为人礼节 ,并 不 需要 太多 的如贵族 那样的繁文缛节 ,而 “ 披发左衽 ”的蛮 野之人 ,就更加不需 要以礼相待 了。 “ 制 定礼 的主要 目的是 为 了调 整社会 的宗法 等级秩序 ,不 同的社 会关系使用不 同的 礼进行 调整 ,不 同社会 阶层的人使用不 同等级的礼 ;各 级贵 族享有 的特权性 礼,庶人 以下平 民百姓不得违 法享用 。” 这种强制 性行为规范也表 明 了, “ 礼不下庶人 ”绝不是说 礼 的规 范 要求对 庶 人没 有约 束力 。 “ 然而 由此 形成 了文 野之 分 、劳心与 劳力之别 、贵贱 身份的不 同,因而 也就附带有一 种 尊卑 、雅俗 的感情色彩 ,遂 使 ‘ 礼不下庶人 ’的仁爱初衷 蜕 化为对庶 民的鄙薄和大 不敬 ” ,然 在其衍袭过程 中就逐 渐由 “ 庶人 应免于礼 ”转变成为 “ 庶人不应受礼 ”。

古人说,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为什么这么说?有什么典故吗?

古人说,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为什么这么说?有什么典故吗?

古人说,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句话的背后蕴含着深刻的道德思想和社会。

在古代社会,礼仪和刑法是维护社会秩序和道德规范的两个重要手段。

而这句话则表明了在这两个方面的执行上,应该有所区别和差别对待。

我们来看看“礼不下庶人”这句话的含义。

在古代社会,礼仪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文化现象,它不仅是社交场合中的一种表现方式,更是一种道德规范和社会规范。

由于社会阶层的存在,不同的人在社交场合中所需要遵守的礼仪也不尽相同。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礼仪应该根据不同的人的身份地位来进行区别对待。

对于庶民来说,他们的社会地位较低,因此在礼仪方面不应该要求过高,而对于贵族或者高官显贵来说,则需要更加注重礼仪的规范和执行。

接下来,我们再来看看“刑不上大夫”这句话的含义。

在古代社会,刑法是一种非常严厉的惩罚手段,通常用来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律规范。

在执行刑法时,也应该有所区别对待。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对于地位高的人,不能随便施以刑法的惩罚,而应该更加注重审慎和公正。

因为地位高的人通常有更多的资源和权力,如果刑法执行不当,就可能会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这两句话的背后,有着深刻的道德思想和社会。

它告诉我们,不同的人在社会生活中所需要遵守的规范和要求是不同的,这是由于社会阶层和地位的存在所决定的。

在执行礼仪和刑法时,也应该有所区别和差别对待,以保证社会秩序和道德规范的维护。

在现代社会,这种思想仍然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我们应该尊重不同人群的文化习惯和社会地位,不应该一刀切地要求所有人都遵守同样的规范。

在执行法律和惩罚犯罪时,也应该注重公正和审慎,不应该因为地位高而放任不管,或者因为地位低而施以过重的惩罚。

古人说,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句话虽然是古代社会的产物,但是仍然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我们应该尊重不同人群的文化和社会地位,同时也应该注重公正和审慎,以保证社会秩序和道德规范的维护。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之论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之论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之论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从古至今,人们对于“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释义一直持有争议。

他们根据自身的理解发表了各自的看法。

如,((“礼,是指周宗族的家礼,如祭祀、议政、加冠,酬酢等。

此外,庶人,是指与周族无血缘关系的异族成员。

礼不下庶人,意在排斥异族人享用周人之礼。

凝聚本族人的力量。

而刑,特指宫刑。

”))——马小红著《礼与法:法的历史连接》P115所以,马小红博士认为,“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意为周宗族之礼庶民不配享有,宫刑不施加于士大夫以上身份的人.而((“《礼记》对‘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解释注释为‘大夫以身作则,以礼自防’,而对‘小人’‘贱民’则认为他们没有‘廉耻’,光凭礼教不起作用。

只有刑罚才能使他们产生畏惧之心。

荀悦《申鉴政体》‘君子不犯辱,况于刑乎?小人不忘刑,况于辱乎?’所以‘礼为有知制,刑为无知设’,这种理论认为刑罚对尊贵者本就是不必要的,理由是贵族官吏“有廉耻”,有了罪会自行惩罚,犯罪会慷慨自裁。

”))——摘自钱大群著《中国法律史论考》p205有部分语言自己组织还有许多看法,我就不一一列举了。

我认为对于“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理解需要从周朝的深厚的文化渊源和礼,刑在这个时代的发展状况及其所代表的含义来着手,另外社会发展程度和特征也不可忽视。

宗法等级制对周朝的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自黄帝时代至夏朝一直施行血缘平等制,统治温情。

《礼记》中记载夏有“亲而不尊”“先赏而后罚”,商朝血缘关系比夏朝松散,等级制度森严,虽保留了血缘制度,但是将血缘平等制度改造成血缘等级制,这便是宗法制的雏形。

《礼记·表记》言:“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先罚而后赏,尊而不亲”。

周原来是商朝下面的一个部族,其经济实力不足,所以周人统治用传统来补经济发展的不足,用亲情扩充并加强政权的基础和力量,但在恢复“亲亲”的同时,对商人的“尊尊”并未完全放弃,而是在商人宗法等级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以血缘为划分等级标准的宗法制。

小议“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小议“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小议“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金逸凡3090102170“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这句话可以说已经成为了反映中国古代法律思想的古训,理解它可以帮助我们认识那个时代的法律甚至是延续千年的中华法系的根本法律思想。

但是对于这句话的真正含义无论是学界还是民间仍存在争论。

本文就着眼于“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中的重点词语并结合当时社会情况,法律制度来谈一谈我的理解。

一、“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出处这句话出自《礼记—曲礼》:“国君抚式,大夫下之。

大夫抚式,士人下之。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刑人不在君侧。

”1那么理解这句话所表达的意思对于我们理解“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至关重要。

翻译为:国君坐车和大夫坐车相遇,国君扶式致意,大夫则需下车行礼。

大夫坐车和士坐车相遇,大夫扶式致意,士下车行礼。

而庶人不必拘于这种礼法,污辱性的刑罚不能用在大夫身上,行刑的人不宜适逢国君左右。

这句话的字面上看是君王与大夫乘车相见时的礼仪规范,这种礼仪规范对于庶人来说没有必要,也享受不起,同时下文又介绍了几种车的特点,都属于礼的范畴。

下面我们针对“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中几个重要概念来详细谈谈其中意义。

二、刑和礼的所指中国法律的起源有四大特点,分别是“礼源于祭祀”、“刑起于兵”、“礼刑结合”以及“家族本位”。

“礼源于祭祀”说的是“礼”这种约束人们行为的规范源于祭祀行为,而祭祀行为是由于人们对“天”的敬畏以及信仰,这在当时生产力水平低下,看天吃饭的情况下可以理解。

而之后人们称帝王为“天子”,“天子”之下的人又被分为三六九等,森严的等级制度也在人们所称“礼”的思想中反映了出来。

“刑起于兵”讲的是古代的刑最早来自于军队,对军人违反法纪的惩罚,是一种较为严厉的刑罚,与现在的“刑”意思相近,而又有不同。

古代特别是中国古代法律发展早期,刑多指肉刑,手段较为残忍。

也有一种说法认为这里的“刑”讲的是所有成文法律,当然,这里不下庶人的“刑”自然不是这种意思。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解释为:“刑不上大夫”即大夫以上犯罪,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获得某些宽宥,如他们一般不被处以残损肤体的肉刑,必须处死者在郊外执行等等;所以因为如此,主要是因贵族内部,不同程度上总有一定的血缘关系,为了在广大被统治者面前保持贵族作为一个整体的尊严,也不宜让他们终生带着曾受刑辱的标记。

“礼不下庶人”,即庶人忙于生产劳动,又不具备贵族的身份和礼所要求的物质条件,因而不可能按贵族的各种礼仪行事,这些礼也不是为他们而设立的。

然而,上述解释之后,又自相矛盾的加上:史籍上关于官贵被杀、被刑的记载,是不胜枚举的;“礼不下庶人”绝不意味着庶人可以不受礼的约束。

上和下,不能望文生义,否则就象有的人对“七月流火”所作的解释那样,或者如某报为“刑不上大夫”正名而做的解释“出现误读的原因是错解了这个“刑”字,古人用字是极为精审的,“刑”,肉刑之谓也,它具有特定的内涵,其外延比“法”要小得多,只不过是主张即使士大夫犯法,也不要轻易对他们用肉刑而已。

”其实,上下就是加减。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意思为:刑法不加重于大夫,礼制不减轻于庶人。

实际上,大夫是懂得刑法的,而庶人不一定懂得礼制。

所以,这一句要表达的真实意思是“大夫不因懂得刑法而加重罪责,庶人不因不懂得礼制而减轻罪责。

”对刑法和礼制知道与否,并不能影响罪刑的轻重,不因此而增一分或减一分。

以上观点,蔡先生在其著作中已经写得很清楚蔡枢衡先生所著之《中国刑法史》。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意思为:刑法不加重于大夫,礼制不减轻于庶人。

实际上,大夫是懂得刑法的,而庶人不一定懂得礼制。

所以,这一句要表达的真实意思是“大夫不因懂得刑法而加重罪责,庶人不因不懂得礼制而减轻罪责。

”对刑法和礼制知道与否,并不能影响罪刑的轻重,不因此而增一分或减一分。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句话,出自春秋时期成书的《礼记》。

自秦汉以来,对这句话的解释都是“庶人没有资格受礼遇,大夫拥有特权不受刑”,把“下”作“下到”,“上”作“上到”解。

刑不上大夫

刑不上大夫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意思就是大夫在古代有刑罚的豁免权,如果犯了罪,可以不受到刑罚的处理。

平民老百姓没有资格享受礼遇。

到底是不是这个意思,暂且不说。

谈一谈个人的理解。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出自《礼记·曲礼上》,《礼记》的作者不止一人,其中多数篇章可能是孔子的七十二名高徒及其学生们的作品(类似《论语》)。

编定是西汉礼学家戴德和他的侄子戴圣。

此语出自《孔子家语·五刑解第三十》,后被编入《礼记》。

原文挺长,其中刑不上大夫而大夫亦不失其罪者,其有大罪者,闻命则北面再拜,跪而自裁,君不使人捽引而刑杀(为了照顾其大夫的身份,不用人去抓而杀,让其自裁)。

由此看出,大夫犯大罪有两个层次,一个是向北跪拜,然后自裁。

若不自裁,还需刑法。

或者直接刑法。

看其是否自裁。

后面层次没明说,况且孔子也不是制定法律的人,只是在教育学生时讲的话。

不代表各诸侯的意思,诸侯只是曲解其意为其统治服务。

举例如少正卯,就叫卯是中国春秋时期鲁国的大夫,官至少正,能言善辩,是鲁国的著名人物,被称为“闻人”。

他也办学,因能言善辩,吸引当地不少孔子学生去听课,只有颜回没有去。

这说明学生是缺乏判断力的,其实不单是学生,大多数人都是人云亦云,颜回不愧是孔子弟子中最聪明的,最能继承孔子衣钵的传人,可惜早逝,去世时33岁。

后孔子当上鲁国代理宰相,杀了少正卯。

少正卯是大夫,没有自裁,所以孔子杀了他。

杀他的理由这里不提了,反正是有几条。

本文就《论语》中孔子的话来解释。

《论语》中有巧言令色,鲜矣仁。

孔子认为花言巧语,和颜悦色,口吐莲花,这样的人很少有孔子所说的仁,而且败坏社会风气,孔子很重视舆论导向,认为长此以往社会会不安定,容易引发动乱。

所以杀了他。

至于少正卯是不是那样的人,就不得而知了。

即使生在那个时代,你能保证能够明辨是非吗?这里想到一九九几年,各地都有练习某功法。

社会上人心浮动。

当时的你是怎么想的?和珅封一等忠襄公和官拜文华殿大学士,大夫无疑,嘉庆四年(1799年),乾隆2月7号死了,2月8号嘉庆帝即下旨将和珅革职下狱,抄了其家。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句话,出自春秋时期成书的《礼记》。自秦汉以来,对这句话的解释都是“庶人没有资格受礼遇,大夫拥有特权不受刑”,把“下”作“下到”,“上”作“上到”解。这种解释,与原话的本来意义是违背的,这是“以封建的特权观念去解释带有原始性质的、以天神报这为根据、以血缘宗亲行正义的远古刑礼观的一种误解”。 首先,从先秦人的字句上看,“上”“下”二字,意作鄙视、重视。如“以高下下,以男下女”,其高下之之间的“下”与男女之间的“下”,均为卑贱意。《论语》的“惟上智下愚不移”,其“上”与“下”也作重轻意解。《礼记》的“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其“上”“下”二字取义,与上列句式相同,意为尊卑之意.所以这句话,应为“礼不卑庶人,刑不尊大夫”,与后世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一脉相承的。正确的解释应为:大夫不因懂得刑法而加重罪责,庶人因忙于生计和没有条件置办行礼用的祭品,故而对庶人不作某些礼的要求。
那我们应该如何正确地理解‘刑不上大夫’这一句话?我们来看《孟子.离娄上》中如何说,摘录于下:
原文
“…是以惟仁者宜在高位。不仁而在高位,是播其恶于众也。上无道揆也,下无法守也,朝不信道,工不信度,君子犯义,小人犯刑,国之所存者幸也。”
译文
只有仁人才应该处在高位。不仁的人处在高位,是让他把邪恶传播给众人。在上的不依照公义度量事物,在下的不用法度约束自己,朝廷不信仰道义,官吏不信仰法度,君子(泛指居高位的大夫)触犯理义,小人触犯刑律,国家还能生存的,只是由于侥幸罢了。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解释为: “刑不上大夫”即大夫以上犯罪,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获得某些宽宥,如他们一般不被处以残损肤体的肉刑,必须处死者在郊外执行等等;所以因为如此,主要是因贵体的尊严,也不宜让他们终生带着曾受刑辱的标记。“礼不下庶人”,即庶人忙于生产劳动,又不具备贵族的身份和礼所要求的物质条件,因而不可能按贵族的各种礼仪行事,这些礼也不是为他们而设立的。

浅析“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浅析“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浅析“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摘要:礼与刑是西周奴隶主贵族维护其统治职能的权柄。

而“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出自《礼记·曲礼上》)则是贯穿在西周礼与刑中的最根本的原则。

然而对之加以阐释后,所引起的争论迄今未决。

对此,笔者希望通过深入分析“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内在含义来探究其深层含义。

关键词:礼;刑;礼等级;刑等级一、“刑不上大夫”的由来之礼与刑相伴产生于原始社会,一谈及礼,就要涉及到宗法制度。

宗法制度源于父系氏族社会以血缘为去饰出的族属系统。

那时,调整人们之间相互关系的,不是国家强制力,而是具有很高权威的原始习俗。

由这种原始习俗衍生而来的礼,则是用来调整和维持族属系统中尊卑、长幼关系的一整套道德规范。

进入阶级社会后,宗法制度逐渐演变和扩大成为维护奴隶主贵族统治的一种政治制度,统治者集父权、族权、夫权、政权于一身,国家便是扩大了的族属系统,周王就相当于族长。

礼不仅用以维护统治阶级的特权制度,而且被统治阶级也被强加了他们必须遵守的礼。

在西周奴隶制国家,随着宗法制度在社会各阶层的渗透,礼仪规范也步入千家万户。

在这种深受宗法制度影响的家庭里,由于有父子的辈份差异,兄弟的年龄差异,男女的性别差异,这种亲属间的尊卑、长幼、男女等自然属性,就决定了每个成员在家庭中的不同地位和从属关系。

于是,礼又成为调整家庭成员尊卑长幼等级的规范。

“刑不上大夫”产生于“德以柔中国,刑以威四夷”的时代。

“中国”即指居于国中的同族人。

“四夷”指外族人以及被统治的“野人”。

当时,刑(特指肉刑)是不适用于国人的,以示内外有别。

如果国人犯罪,轻则用鞭、扑、赎,重则处以死刑。

而国人之于野人,即便是军士,也都算是贵族,即“大夫”(“大夫”此处不是官名,而是对贵族,也就是对国人的尊称)。

这就是“刑不上大夫”的由来。

二、“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含义分析“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见《礼记·曲礼》。

贾谊在《新书·阶级》中以“礼不及庶人,刑不至大夫”对之加以阐释。

小议“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小议“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小议“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摘要:刑与礼作为儒家学派所倡导的我国封建社会的两种社会规范,最早起源于我国上古时期,之后经历了由蒙昧到清晰,由简单到复杂的演变过程,其中“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作为封建社会刑礼观的集中体现,一直被理解为阶级社会中统治阶级维护自身特权的手段。

事实上,对此学界有着不同的看法,本文从文义解释、思想背景、现实案例角度出发,认为“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正解为“刑不尊大夫,礼不卑庶人”,是我国古代社会朴素的平等观的体现,但是要明确,此种平等并非现代法律意义上的平等,而是基于封建王权稳固统治秩序的需要。

关键词: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刑礼观“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句话,出自春秋时期成书的《礼记•曲礼》。

自秦汉以来,对这句话的解释都是“庶人没有资格受礼遇,大夫拥有特权不受刑”,把“下”作“下到”,“上”作“上到”解。

由此引申出我国奴隶社会后期整个封建社会法律不平等的结论,为众多学者争论的话题。

但是经过认真的查阅,笔者发现对此句话的解释存在截然不同的一种翻译,并系统的查阅了一下此种意见学者的研究资料,认为此种解释存在一定的合理性,具体论述如下:一、“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新释从先秦人的字句上看,“上”“下”二字,意作鄙视、重视。

如“以高下下,以男下女”,其高下之间的“下”与男女之间的“下”,均为卑贱意。

《论语》的“惟上智下愚不移”,其“上”与“下”也作重轻意解。

《礼记》的“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其“上”“下”二字取义,与上列句式相同,意为尊卑之意。

原本通行的解释中,“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壹为“庶人没有资格受礼遇,大夫拥有特权不受刑”,而这种解释是与原话的本来意义相违背的,是“以封建的特权观念去解释带有原始性质的、以天神报这为根据、以血缘宗亲行正义的远古刑礼观的一种误解”。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中,“不”:意为否定、不能够。

“上”:意为尚、崇尚。

“下”:意为离开,或鄙视、轻视。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其他
刑法不加重于大夫,礼制不减轻于庶人。实际上,大夫是懂得刑法的,而庶人不一定懂得礼制。所以,这一句要表达的真实意思是“大夫不因懂得刑法而加重罪责,庶人不因不懂得礼制而减轻罪责。”对刑法和礼制知道与否,并不能影响罪刑的轻重,不因此而增一分或减一分。
唐初孔颖达疏:“刑不上大夫者,制五刑三千之科条,不设大夫犯罪之目也。所以然者,大夫必用有德,若逆设其刑,则是君不知贤也。”
记载始于《周礼》。大夫以上的贵族犯罪,“不执缚系引,不使人颈盩,不捽抑”,处死刑不“於市”,而“於朝”。
《孟子.离娄上》
原文
“…是以惟仁者宜在高位。不仁而在高位,是播其恶于众也。上无道揆也,下无法守也,朝不信道,工不信度,君子犯义,小人犯刑,国之所存者幸也。”
译文
只有仁人才应该处在高位。不仁的人处在高位,是让他把邪恶传播给众人。在上的不依照公义度量事物,在下的不用法度约束自己,朝廷不信仰道义,官吏不信仰法度,君子(泛指居高位的大夫)触犯理义,小人触犯刑律,国家还能生存的,只是由于侥幸罢了。
解读
‘义’实际上是人的内心标准,而‘刑’(法律)只是人心外的标准。人的内心标准与心外之标准是‘君子与小人’的距离。 我们明确了‘义’与‘刑’概念,再看“君子犯义,小人犯刑,国之所存者幸也”所说的意思?可以这样理解:‘居于高位者的行为违背了义的原则’,国家居然还生存是侥幸。也就是说衡量‘ 居高位的君子’的行为标准是义,不能再是刑法!如果需要用法律来衡量他们的行为时,人品那就太低档了已属人渣,‘大夫必用有德’这是中国文化概念中的公平和正义!是义字的正解,中国古人处事是以义为标准的。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我:刑与礼,是两个不同的标准,不用礼去苛求庶人,而大夫,统治者,用礼,用刑就太低级了。

浅议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浅议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浅议“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是中国古代社会中一项古老的法律原则。

在古代文献资料中,最早记录它的是《礼记》。

据《礼记·曲礼上》记载:“国君抚式,大夫下之;大夫抚式,士下之。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刑人不在君侧。

”谓“礼不下庶人”主要指礼赋予各级贵族的权利,特别是世袭特权,平民和奴隶一律不得享受。

平民和奴隶虽然毫无权利可言,但必须承担礼所加给的各种义务。

“刑不上大夫”主要指刑罚的锋芒不是针对大夫以上的贵族,而是指向广大劳动人民的。

1一、“礼不下庶人”之解析《说文·示部》:“礼,履也,所以事神求福也。

”礼最初的作用是事神以祈福消灾。

而作为最高领袖的国君,同时又是全国的总祭司,代表全体人民向神灵祈求保佑。

因而有殷商统治者“率民以事神”的举措。

“礼”在商代即有了祭祀上帝和祖先的意思。

后来,随着社会的发展,“礼”的含义也逐渐扩展和演变。

所谓“周礼”,已经不是专指礼节仪式这种狭义上的“礼”,而是广义上的“礼”。

它的内容非常宠杂,包括政治、经济、军事、司法、职官、宗教、教育、婚姻家庭、理论道德、风俗习惯等各方面的典章制度和行为规范以及吉、凶、军、宾、嘉等不同的礼节仪式。

《礼记》说:“夫礼不下庶人中的“礼”主要是指周礼。

在西周社会,不同的社会等级适用不同的礼,贵族有贵族的礼,平民有平民的礼,贵族的礼对于平民而言是绝对不可僭越的。

“礼不下庶人”绝不是说“礼”这一规范对庶人不适用,而是强调由礼这一规范确立的等级秩序不容僭越。

这一点,《左传·庄公二十三年》中“夫礼,所以整民也”,就清楚表明,作为具有强制力的“礼”,不仅适用于庶人,而且是治理他们的工具。

如上所述,周礼的内容士分广泛,所谓“分争辩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官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

”2因此,在奴隶制上层建筑“礼乐行政”之中,“礼”居于首位。

它起着“经国家、定社税、序人民、利世嗣”3的重要作用,被看作是“政之舆也”。

礼不及庶人,刑不至大夫名词解释

礼不及庶人,刑不至大夫名词解释

主题:礼不及庶人,刑不至大夫名词解释1. 礼:指的是礼仪、礼节,是一种行为规范和态度修养的体现。

在古代我国,礼是一种重要的社会规范,也是一种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

在《论语》中,孔子曾经说过:“君子不器。

”意思是说,礼仪之举是一种内在的修养,而不是一种外在的工具。

2. 庶人:指的是一般的平民百姓,不属于贵族或者官僚阶层。

在古代我国社会,庶人的地位比较低微,他们在社会上的地位和声望都比较低下。

庶人在面对礼节时,通常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和限制。

3. 刑:指的是刑罚,是一种法律制裁的手段。

在古代社会,刑罚是对犯罪者进行处罚,以维护社会秩序和正义。

在《尚书·虞夏书》中有“刑不上大夫”的说法,意思是说,对于高官显贵的人而言,刑罚的适用会相对宽松一些。

4. 大夫:在古代我国,大夫是指一种特定的贵族阶层,通常是指春秋战国时期的诸侯国贵族。

大夫在古代社会中地位显赫,享有一定的特权和地位。

大夫在受到刑罚时通常会享有特殊待遇。

5. 名词解释:据以上所述,”礼不及庶人,刑不至大夫”这句话体现了古代我国社会中的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

在古代我国社会中,平民百姓受到礼仪的约束和规范,而对于贵族阶层来说,刑罚的适用也会有所偏袒和特殊待遇。

这种现象反映了古代我国社会中的阶级差别和权力不平等的特点。

6. 总结与展望:虽然古代我国已经远去,但这种阶级差别和权力不平等的现象在当代社会依然存在。

我们应当认识到这种现象的存在,努力打破阶级壁垒和权力不平等,推动社会的公平正义发展。

只有通过努力,我们才能真正实现“礼不分贵贱,刑不偏颇”的社会理想。

确实,古代我国社会中存在着严重的阶级差别和权力不平等现象。

这种现象不仅仅在古代存在,而且在当代社会中同样存在着。

社会中的贵族阶层或者上层精英往往能够获得更多的特权和优待,而一般的平民百姓则往往面临着各种不公平待遇。

这种现象反映了社会中的不平等现象,并且也影响着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我们现代人也需要对这种现象进行深刻的认识,努力推动社会的公平正义发展。

怎么理解“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怎么理解“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怎么理解“刑不上⼤夫,礼不下庶⼈”?这两句话源⾃于周代制定的周礼演化⽽来。

周代的社会道德规范统称为“礼”,在举⾏礼仪活动时,常常歌舞相伴。

相传西周的礼乐是由周公制定的。

周公对以前的礼乐进⾏了加⼯和改造,就成为了“周礼”,因此周礼是演化⽽来,并不是周公独创,只不过是被他抢先冠名。

周礼分为五礼:吉礼,⽤于各种祭祀活动;凶礼,⽤于丧葬和哀吊各种灾祸;宾礼,⽤于诸侯朝见天⼦;军礼,⽤于军事及相关领域;嘉礼,⽤于各种吉庆的活动,包括饮⾷、婚冠、宴享、贺庆等。

《礼仪》中记载的各种礼仪则更为详细,有⼠冠礼、⼠婚礼、乡饮酒礼、燕礼、聘礼、⼠丧礼等。

古⼈的⾝份以⼠、农、⼯、商做为划定标准,因此“⼠”的⾝份最受推崇,⽽⼤夫就是“⼠”代表。

周代的礼乐主要通⾏于⼠和⼠以上的贵族阶层,天⼦⽤于约束贵族的⾏为,明确他们之间的尊卑关系。

对于下层⼈民⽽⾔,则以刑罚治之,礼乐是不适⽤的,所以说“刑不上⼤夫,礼不下庶⼈”。

由此可见,刑与礼是针对的不同的两种⼈,但具有同样的约束⼒,只是内容和⽅法有所不同。

这就是封建等级制度下的产物,换句话说,就是统治阶级对待“⽂明⼈”和“野蛮⼈”要⽤两种不同的⼿段,这也是它们把贵族与平民看作是两个世界的⼈,从⽽,分⽽治之。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解读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解读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1解读口薛倩倩世解说#新语《礼记》虽然只是儒家经典的一小部分,且属于后起之书,但它记载的日常礼俗及士人儒者的行为准则,深深地契合了儒家所宣扬的思想,所以它不仅没有因时代的迁移而没落,反而后来居上。

自北宋时起,《礼记》便正式列为礼经之唯一要籍,而且一直相沿到近代。

近年来,由于汉学日盛,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这部书,不的来它。

但由于时代不众多因素,导致后人在某些句时不的理礼不人不上以上多的一句。

“礼不人,不上自《礼记礼上》式,之。

式,士下之。

礼不人,不上,人不在。

这句的来众。

注:礼不人2为于2且不2不上2不者2则在2不在书的为礼不人者2人2为礼2分地是2不2礼不于人行不上者2之2不之所以然者22则是不不2有则以人则礼不人者2不为人礼2礼不人注不者不及2人自2礼不人者2礼人而的,皆礼倒人”这一阶层就到了底线了,人”以下的人民,皆不适,礼缘代以前的学者虽该句的具体定,但他们基本上都认“不为人礼或者人没有用礼的件”这一观点。

但近代以来,这句现了完全相反的,如复学钱忠先生就将该句解为:“礼不把人排斥在外,不因为方是就优待而不他这种观点虽新富有创,但不免有牵强附会,异想天开之嫌。

S字》称:“礼,履也,所以神致福礼最早是一种祭祀祖先和天地的仪式。

后来由于家的,“礼”逐渐扩了它的内涵,除了祭祀时的礼节外,还包括人们婚丧嫁娶以及拜访待客等一系列日常活中所应遵循的礼仪一句话的我们不断章57说取义,必须结合它的上下文,这句话的上文是“国君抚式,大夫下之。

大夫抚式,士下之”,戈说的是“遇见国君据轼而行礼时,大夫应该下车对国君行礼,遇见大夫据轼而行礼时,士人就要下车行礼示敬”,结合上下文意,礼不下庶人”就应该解释为“这样的礼节即遇到上$级抚式,下级要下车行礼的礼节,不适用于庶人”。

很多人看到把“礼不下庶人”解释为“礼$不适用于庶人”时会觉得荒谬,他们认为这种说法不符合史实,因为在古代的许多礼制就吕是为了约束庶人的,怎么可以说“礼不适用于庶人”呢?从表面看的,们结合上下文就,这句话中的“礼”并不是在《礼意义的“礼”,它应该指的是“只用于统治阶级成员之的,庶人不能用说用的礼节即之礼”。

如何理解“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如何理解“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如何理解“刑不上⼤夫,礼不下庶⼈”
由于上古⽂字极度简约,且⼏千年来随着语⾔的发展变化,字词的意义常会发⽣扩展甚⾄异变。

所以我们看上古⽂章时,最忌以现代汉语为标准,从表⾯上去轻率理解古⽂的意思。

 ⽐如这句“刑不上⼤夫,礼不下庶⼈”。

⼀切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后⼈对“上,下”这两个字的认识错误。

“上”和“下”,现代汉语单纯做为⽅位词使⽤,⽽在上古,则涵意要丰富的多,在这句话⾥,则是表⽰“尊”与“卑”的意思,所谓上尊下卑。

刑不上⼤夫,礼不下庶⼈,意思就是“刑不尊⼤夫,礼不卑庶⼈ ”,不会因为⼤夫之尊,就可以免除刑罚,也不会因为庶⼈社会地位底,就将他们排除于⽂明社会之外。

《汉书?司马迁传》:“传⽈:刑不上⼤夫。

此⾔⼠节不可不厉也。

”为什么说⼠⼤夫不可不恪守节操?因为⼠⼤夫是有社会地位、有⾝份的⼈,万⼀犯法,被法制裁了,就是极⼤耻辱,是很丢⼈的,为了避免这样的事情发⽣,所以做为⼠⼤夫,更要恪守节操,谨遵法度!所以《明史.刑法志》有⾔:“古者刑不上⼤夫,以励廉耻也。

”古时候刑不尊⼤夫,⼤夫犯法与民同罪,是⽤来激励⼈民保持廉耻之⼼的。

如果象现代⼈讲的那样,⼠⼤夫犯了法可以不⽤刑事追究,⼠⼤夫阶层享有法外特权,还怎么让他们“厉节操”、“励廉耻”?儒者还宣扬什么“王⼦犯法与庶民同罪”?
“礼不下庶⼈”,即“礼不卑庶⼈”,不因为庶⼈的社会地位卑下,就把他们排斥在外。

这正是儒家“有教⽆类”“以礼化民”之教化思想的具体体现!。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名词解释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名词解释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名词解释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是一个成语,出自汉代戴圣的《礼记·曲礼上》。

这句话的意思是,对于普通百姓,不必要求他们遵守完备的礼节;而对于官僚贵族,不应对其实施严酷的刑罚。

具体来说,“礼不下庶人”是因为庶民忙于生计,没有空闲追求完备的礼节。

而“刑不上大夫”则是因为大夫阶层具有良好的修养,当他们犯下罪行时,应当顾及他们的尊严,通过谦恭自省来纠正错误,而不是简单地施加刑罚。

这句话反映了封建社会中“礼”、“刑”等上层建筑的阶级性,是维护封建统治阶级利益、压迫人民群众的工具。

因此,它得不到人民群众的拥护,政权也就不会有生命力。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解释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解释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解释: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出自西汉戴圣《礼记·曲礼上》。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用作成语,意思是在礼仪方面,庶人(普通百姓)不应该受到歧视或忽视;而在刑法方面,大夫(贵族)也不应该被特权化或豁免惩罚,强调无论是礼法还是刑罚,都应该公平公正对待,不应该因为身份的不同而区别对待。

《礼记》中原文是记载具体的乘车礼仪。

两车相遇,要相互表示敬意。

上级遇到下级,不用下车,但要扶着车前横木,点头行礼;下级遇到上级,就要下车行礼;至于庶人,在先秦人看来,他没有当官食禄,就不必行这套礼数。

对于违反乘车礼仪的下级,如果级别是大夫,国君就不能用刑罚羞辱;国君也不能带着行刑者在身边恐吓下级行礼。

也就是说上级不能暴力逼迫下级对上级礼貌。

简析“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简析“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在封建社会的中国,地位有高低,身份有尊卑,形成了严格的等级制度。而“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一原则,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用以维护这种不平等的社会秩序。然而,这一古代政治文明的精髓却一直被误解和片面解读。其实,“礼不下庶人”并非指庶民不受礼的约束,而是指在礼仪的制定和实施上,不对庶民做过于苛刻的要求,体现了对庶民的宽容和理解。而“刑不上大夫”也并非指大夫犯罪可以不受刑罚护大夫的尊严和地位。这样的理解,才能更准确地把握这一原则的真实含义。然而,由于历史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这一原则在现代社会中已经失去了原有的意义。现代社会强调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地位高低,身份尊卑,都应受到同等的法律约束和保护。因此,在理解和评价“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一原则时,我们应该将其放在历史的长河中,结合当时的社会背景和政治制度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思考,避免片面和误解。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本质思想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本质思想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本质思想西周实行宗法等级制度,奉行“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法律适用原则,这一原则是由氏族时代的“刑不及族人”习惯转化而来的。

自秦汉以来,对这句话的解释都是“庶人没有资格受礼遇,大夫拥有特权不受刑”即大夫以上犯罪,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获得某些宽宥,如他们一般不被处以残损肤体的肉刑,必须处死者在郊外执行等等;而庶人忙于生产劳动,又不具备贵族的身份和礼所要求的物质条件,因此不能享受礼所赋予各级贵族的世袭特权等。

作为一项法律原则,其重心在于强调平民百姓与贵族之间的不平等,强调对于贵族统治阶级的社会特权的维护。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最早见于《礼记·曲礼》。

为了正确理解这句话,就要明白礼与刑的含义。

礼与刑都是随奴隶制国家的形成而产生的,都是奴隶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奴隶制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

礼涉及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司法、宗教、婚姻家庭等各个方面。

对庶民不教之以礼,就无法建立奴隶主阶级实行有效统治所需要的社会秩序。

当然不下于庶人的礼也还是有的,那就是礼所规定的只有统治阶级所能享有的特权。

此外,由于广大庶民长期处于饥寒交迫之中,食不饱腹,衣不遗体,礼的某些方面所规定的繁文褥节,就不能不大大简化或免除了。

刑就是指法,是奴隶主阶级的暴力工具。

大夫以上的奴隶主犯了罪,在诉讼程序,以及适用刑罚上是不同于庶民和奴隶的。

主要表现以下几点:第一、“命夫命妇不躬坐狱讼。

”(《周礼.秋官·司寇》)这里的不躬坐狱讼是说他们可以不像一般人一样出庭受审,而不是犯罪后不负法律责任。

第二、奴隶主犯罪后可以“赅刑”或缴纳罚金而免除其罪。

第三、对奴隶主贵族中的有些人应处死刑的予以“放逐”。

第四、奴隶主贵族即使犯了死罪,在行刑时也有别于常人。

死刑也在常人见不到的地方,如朝廷或其他隐蔽地点行刑。

所谓“大夫尸诸朝”,就是区别于庶民“陈尸于市”。

这是为了维护奴隶主阶级的阶级尊严。

这种礼、刑分野的局面,充分说明西周实行的是一种公开不平等的特权法,即奴隶主贵族享有特权的奴隶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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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不下庶民。

刑不上大夫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句话出自成书于西汉的《礼记·曲礼》。

亦见于《孔子家语·卷七·五刑解第三十》。

《礼记·曲礼上》记有:“国君抚式,大夫下之;大夫抚式,士人下之;礼不下庶人。

刑不上大夫,刑人不在君侧。


这句古训可以说诠释了整个中国古代法律思想,其内涵绵延中华五千年,在历朝历代均有名家作注写评。

东汉郑玄注云:“礼不下庶人,为其遽於事,且不能备物。

刑不上大夫,不与贤者犯法,其犯法,则在八议轻重,不在刑书。

”唐孔颖达正义云:“礼不下庶人者,谓庶人贫,无物为礼,又分地是务,不服燕饮,故此礼不下与庶人行也。

刑不上大夫者,制五刑三千之科条,不设大夫犯罪之目也。

所以然者,大夫必用有德,若逆设其刑,则是君不知贤也。


这句话的该如何解读在现代仍有争议。

一方延续自秦汉以来传统解释,“庶人没有资格受礼遇,大夫拥有特权不受刑”。

而另一方则从先秦的语言习惯理解这句话,古语中“上”和“下”做动词,正确翻译“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应为礼仪不把庶民置于下,刑罚不把士大夫置于上。

这两种解释有着明显冲突的地方。

这里有一个需要注意的地方,原文中,两句之间并不是逗号,而是句号。

也就是说二者并不是一个整体,而是两个单独的部分。

而现代的书中常常将二者连为一句,难免会断章取义。

从原文的出处看,礼不下庶人这句是有他的语言背景的,即“国君抚式,大夫下之;大夫抚式,士人下之;礼不下庶人。

“这整段话作何解释呢?结合当时时代来看,古时候贵族出行都是坐车的,车前面有一条横木,这条横木的名字就叫“式”。

“抚轼”即乘车时,身子前俯,两手倚凭车前横木,以表示敬意。

所以“国君抚式,大夫下之。

”就可以解释为国君在路上遇到大夫,国君行抚式礼,大夫则要恭敬地下车行礼。

以此类推,大夫行抚式礼时,士人下车行礼。

但士人遇到庶民时就不用了,因为庶民是没有车的。

贵族不对庶民行礼,庶民也不需要还礼。

礼不下庶人都能够体现出从当时的时代环境下来讲的一种实事求是的思想和为政以德的价值观。

更多地体现出了一种“礼”上义务的相互性,还有一定意义上
庶民权利与王权的平等地位。

而对“刑不上大夫”之意蕴,孔子曾作出过经典阐释。

《孔子家语》记载,孔子的学生冉有曾求教于孔子:先王制定法律,规定刑不上大夫。

如果大夫犯了罪,就可以不适用刑罚吗?孔子作了这样的解释:对于君子的治理,通常以礼教驾御其内心,从而赋予其廉耻之节操。

古代的大夫,如果有违法犯罪行为,不必直接定其罪名,以避讳不名之耻。

因此,大夫犯了罪,如在五刑范围之内,不必派司法官吏对其加以捆绑羁押,而令其自己请罪;如属于重大犯罪,也不必派司法官吏对其施以死刑,而令其跪拜自裁。

所以,即使刑不上大夫,而大夫也不会因有罪而逃避惩罚,这实际上是礼教在潜移默化地发挥着作用。

“礼不下庶民。

刑不上大夫”这句在古代一直受到曲解,误以为当官就不受法律的约束,而老百姓则得不到任何尊重和保护。

这是封建社会的统治者的思想。

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民主思想是背道而驰的思想。

在现代社会则有必要恢复其本来意思,提倡这种义务的双向性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用强大的道德观念束缚统治阶级,达到社会平等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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