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中层干部聘任制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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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中层竞聘管理制度

医院中层竞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医院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中层干部的竞聘上岗、选拔任用、考核评价、培训教育、职务晋升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2.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3. 逐级选拔、竞争上岗原则;4. 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原则。

第二章竞聘上岗第四条医院中层干部岗位实行竞聘上岗,竞聘范围为医院内部具有相应资格的在职职工。

第五条竞聘岗位及条件:1. 院长助理、副院长、科室主任、副主任等岗位;2. 竞聘者应具备下列条件:(1)热爱医院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4)年龄、学历、工作年限等符合岗位要求。

第六条竞聘程序:1. 发布竞聘公告;2. 竞聘者提交竞聘申请;3. 组织资格审查;4. 进行竞聘演讲、答辩;5. 公示竞聘结果;6. 聘任。

第三章选拔任用第七条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应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注重实绩,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第八条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提出选拔任用建议;2. 进行民主推荐;3. 组织考察;4. 提出任用建议;5. 按规定程序审批;6. 任命。

第四章考核评价第九条医院中层干部考核评价,应坚持客观公正、全面评价的原则。

第十条医院中层干部考核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1. 德育考核;2. 业务能力考核;3. 工作实绩考核;4. 领导能力考核;5. 综合素质考核。

第十一条医院中层干部考核评价,应采取以下方式:1. 定期考核;2. 专项考核;3. 调查了解;4. 民主测评。

第五章培训教育第十二条医院应加强对中层干部的培训教育,提高中层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第十三条中层干部培训教育,应包括以下内容:1. 政治理论培训;2. 业务知识培训;3. 管理能力培训;4. 领导艺术培训。

人民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人民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人民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XX人民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管理机制,严格干部任用管理程序,明确中层干部的责、权、利,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发挥中层干部的组织协调作用,促进医院科学发展,根据干部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院中层管理者(所有领取医院干部津贴的人员)。

第三条中层干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党管干部原则;2.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3.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4.竞聘上岗和组织任命相结合;5.激励和约束相结合;6.坚持民主集中制;7.依法、按制度、按程序办事;8.能上能下。

第二章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及资格第四条中层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及资格:1.政治上坚定,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有关规定,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求真务实,工作作风扎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创新精神。

3.有较好的政策水平,有与岗位相适应的组织协调能力。

4.思想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意识强,能团结同志一道工作,工作业绩突出,群众认可。

5.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和执业资格。

6.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

7.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8.新选拔担任中层干部应该具备以下任职资格:职能科室正职:原则上应当具有二年以上副职或相当于副职的任职经历,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职能科室副职:应当具有3年以上管理岗位工作经历,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科室主任:临床科室主任应当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相应专业正高技术职称;医技科室主任应当具有统招本科以上学历,相应专业副高以上技术职称。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女性不超过42周岁);科室副主任:应当具有统招本科以上学历,相应专业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2周岁;护士长:应当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主管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医院全员聘任制度

医院全员聘任制度

医院全员聘任制度1、管理人员的聘任中层干部聘任上岗,临床、医技科主任、护士长、行政后勤科室负责人、实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

管理人员符合基本任职条件,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通过竞聘演讲,民主测评,院长办公会通过,根据岗位需求进行聘任,每一聘任周期为二年。

管理人员年龄男55周岁以下,女52周岁以下,护士长43周岁以下。

管理人员聘任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临床科室主任必须具备大专学历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行政科室主任(科长)及医技科室主任必须具备中专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护士长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主管护师以上职称人员。

2、科室工作人员的聘任科室双向选择,优化组合,根据医院确定的编制、岗位,科室实行聘任制,科主任、护士长享有聘任权、奖金分配权、人员辞退权。

3、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专业技术职称实行“双轨”聘任,医院根据各科室情况确定中、高级技术岗位职数,实行高职低聘、低职高聘的评聘分开的双轨制。

已取得相应级别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根据岗位数额、岗位职责、聘任条件进行聘任,对申请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考核情况,采取一定竞聘方式,由院评聘委员会确定受聘人员。

专业技术职称聘任期限为二年,特殊情况酌情聘任。

聘任的人员按所聘任的职务兑现工资。

4、工勤人员的聘任技术工种的工人必须有人事部门颁发的技术等级证书,根据岗位数额、岗位职责、聘任条件进行聘任,评聘委员会根据考核组考核情况进行聘任。

5、新职工的聘任不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不包括已从事临床工作),不再分配从事临床医疗工作,不具备中专以上学历(不包括已在岗位人员)不再分配从事医技或护理工作,坚持专业对口原则。

试用期内第一年不定科室,轮转结束后,根据本人表现及临床科室的需要,确定专业岗位;第二年在本专业科系内轮转,试用期满经考试、考核胜任本职工作方可聘用,不合格的不再继续留用。

6、实行末位淘汰制度聘期内按照中层干部、医疗(内、外科系)护理、医技、行政后勤等系列考评,排名靠后实行告诫、降聘、转岗、待聘处理。

医院中层干部聘期管理制度

医院中层干部聘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医院管理水平,保障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职能部门及临床、医技科室中层干部的聘任、管理、考核和任期。

第三条中层干部聘期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四)任期管理、动态调整原则;(五)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

第二章聘任第四条中层干部的聘任应严格按照岗位设置和编制要求,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聘任中层干部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二)熟悉医院业务,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领导能力;(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四)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第六条中层干部聘任程序:(一)公布岗位需求及任职条件;(二)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三)进行竞聘演讲、答辩;(四)组织考察、测评;(五)党委研究决定;(六)公示、聘任。

第三章管理与考核第七条医院党委对中层干部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

党政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中层干部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考核标准由医院党委和相关部门共同制定。

第九条中层干部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

年度考核由党政办公室组织实施,任期考核由医院党委组织实施。

第十条年度考核主要考核中层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等方面。

第十一条任期考核主要考核中层干部在任期内的工作实绩、领导能力、团队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

第十二条中层干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四章任期第十三条中层干部聘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

第十四条任期届满前,医院党委根据考核结果和干部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聘。

第十五条中层干部在任期内如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经调查核实,医院党委有权解除聘任。

第五章保障与激励第十六条医院为中层干部提供必要的培训、学习和交流机会,提高其综合素质。

医院中层干部聘任管理制度

医院中层干部聘任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医院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聘任原则1.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2.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3.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4. 坚持任人唯贤、人岗相适;5. 坚持依法依规、规范操作。

三、聘任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科室、部门的中层干部(主任、副主任、护士长、副护士长等)。

四、聘任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医院工作,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廉洁自律;4. 具有较高的学历和职称,年龄符合医院规定;5. 工作表现突出,群众基础好,群众公认。

五、聘任程序1. 拟聘岗位及职数由医院党委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提出,经医院党委会讨论通过;2. 发布聘任公告,明确聘任岗位、条件、程序等;3. 招募报名,资格审查;4. 组织考察,包括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5. 党委集体研究,确定聘任人选;6. 任命通知,办理聘任手续。

六、聘任期限中层干部聘任期限一般为三年,可续聘。

七、考核与评价1. 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对中层干部进行定期考核;2. 考核内容包括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群众满意度等方面;3. 考核结果作为聘任、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八、解聘与辞职1. 中层干部在聘任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2)年度考核不合格;(3)因工作需要调整岗位;(4)本人提出辞职,并经医院批准;(5)其他应当解聘的情形。

2. 中层干部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需提前一个月向医院提出申请,经医院批准后办理辞职手续。

九、附则本制度由医院党委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及资格管理办法

-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及资格管理办法

成都新都西桥医院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及资格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管理机制,严格干部任用管理程序,明确中层干部的责、权、利,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发挥中层干部的组织协调作用,促进医院发展,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全院中层管理者(各职能科室正、副科长、护士长、副护士长,医技科室正、副主任)。

一、中层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及资格:(一)求真务实,工作作风扎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创新精神。

(二)有较好的政策水平,有与岗位相适应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思想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意识强,能团结同志一道工作,工作业绩突出,群众认可。

(四)有与岗全相适应的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和执业资格。

(五)临床科室拟聘中层干部需具有专业技术职称。

(六)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二、中层干部职责与权利(一)医院管理严格实行院、科两级负责制,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对院长负责,受院长领导管理。

(二)副主任、各诊疗组长、护士长除接受相关职能科管理,行政上对科室主任负责。

(三)护理工作(即护理人员招聘、人力资源调配、人员培训、督查考核、规划制定和实施等)实行院长领导下垂直管理体系,报院长审批,日常业务工作服从护理部统一安排。

(四)保质保量地完成医院下达的各项中心工作任务及临时突击性任务。

(五)严格执行医院质量安全管理各项核心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医疗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积极创造条件,引进新技术开展新项目。

(六)院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信息化建设科、设备科、药剂科、院感科、医保办、等职能科室负责代表医院行使相关条块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等职权。

(七)科主任是科室行政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科室工作计划、岗位职责和有关工作制度,督促、检查科内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八)科主任享有科室业务决策权。

制定并组织实施业务发展规划、新业务开展计划、科研教学计划、人员培训计划及相应配套措施,对其工作数量与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负责协调科室各临时性工作。

医院中层干部管理制度

医院中层干部管理制度

医院中层干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用人机制,根据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医院发展需要和工作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际原则;(四)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五)民主集中制原则;(六)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范围:医院内部各职能科室、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副主任、护士长,及党委实行选举制的党支部书记、团委副书记。

第四条党委会是干部任免的决策机构。

党委书记、院长、副书记和主管院长组成中层干部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中层干部聘任考核名单的审核。

第五条院党委及其组织(党委办公室)和人事(人力资源部)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干部的职责,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第六条科室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优良的思想品德;(二)积极投身于医院的建设和发展中,在学科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得到群众认可;(三)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政策水平、文化素养、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能独当一面,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四)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五)作风民主,顾全大局,乐于奉献;(六)身体健康。

第七条提拔担任科主任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资格:(一)初任临床、医技科室中层干部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或3年以上中级职称,年龄男50岁以下,女45岁以下;初任行政职能部门中层干部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年龄男50岁以下,女45岁以下。

(二)提拔担任中层干部正职,应有2年(含2年)以上中层干部岗位工作经历。

第三章选拔任用程序第八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可采取以下方式:(一)内部中层干部聘任,须经过以下程序:1.发布信息。

公布岗位、职数、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和有关要求。

医院中层干部管理制度办法

医院中层干部管理制度办法

医院中层干部管理制度办法医院中层干部管理制度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管理机制,严格干部聘用管理程序,明确中层干部的责、权、利,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发挥中层干部的组织协调作用,促进医院科学发展,本文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全院中层管理者,中层干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党管干部原则;XXX、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竞聘上岗和组织任命相结合;激励和约束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中层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及资格包括:政治上坚定,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有关规定,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求真务实,工作作风扎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创新精神;有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思想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意识强,能团结同志,工作业绩突出,群众认可;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和执业资格;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在年度考核中,均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

中层干部的任职程序包括:由党组织牵头成立中层干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竞聘实施方案,经党政联席会审核后,公布竞聘信息;根据科室发展需要,由科室推荐、个人报名,全院竞聘,在团政工办、纪委的监督下产生;报名、资格审查、候选人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竞聘答辩与民主推荐。

参加人员范围可设在院领导班子、干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及部分中层干部中进行;在组织考察的基础上,将竞聘结果提交医院党支部及工会集体研究决定;对中层干部拟任职务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无异议并经任前谈话后,由医院党总支下发任命文件,医院行政下发聘任文件,医院对中层以上干部实行聘用制管理,一年一聘,年度述职考核称职者可连续聘用,否则给予解聘,与其相对应的责任和权力解除。

在年度考核中,主要考察的是科室管理和医疗业务过程中的廉洁行为情况以及医德医风。

以下是年度考核评议的程序:首先,每个中层干部年底都需要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并填好《年度考核登记表》,做好述职准备。

(完整版)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完整版)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完整版)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为更好地调动激发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规范完善选人、育人和用人机制,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和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上级党委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依据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旨在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制度,有效促进医院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第二条通过健全完善和认真落实干部管理制度,努力培育打造对党忠诚、个人干净和敢于担当的领导干部,建设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管理得力、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管理团队。

第三条医院中层干部适用范围为受聘于医院行政后勤职能部门的正副主任(科长)、各大科(科系)的正副主任、护士长、各临床医技类科室的正副主任。

临床医技科室正副护士长的选拔任用,参照本办法执行。

党群系统干部的使用管理,在依据本办法的同时,还应履行《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办法》和群团组织章程所规定的任用审批程序。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第四条选拔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任人惟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五)民主集中制原则;(六)依法办事原则。

第五条任职基本条件(一)政治思想坚定,道德品行优良,坚持和维护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高举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行业制度规范,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医德医风良好。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勤奋学习,努力工作,积极完成以医教研防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团结同事,为多数群众认可。

(三)有胜任工作的组织管理才能、专业技术水平和实践能力,以身作则,大局意识、团队意识、奉献意识强,勤政廉洁。

第五人民医院人事聘用管理制度

第五人民医院人事聘用管理制度

第五人民医院人事聘用管理制度第五人民医院人事聘用管理制度职工聘任聘用制度1、医院实行二级聘任聘用制度,即院长聘任中层干部,中层干部聘任聘用所辖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及其它人员。

各职能科室的科长、主任除直接聘任聘用所辖范围内的人员外,医务(科教)科、护理部要积极主动参与并协助各临床业务科室的聘任聘用工作;总务科作为工勤人员的主管部门,同样要深入了解聘用工作情况,积极参与。

各临床业务科室要了解医、护、工三类人员的工作情况,应经常主动与上述三个职能部门加强联系,相互协调配合。

医院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由各分管的医院领导负责,必要时可提请院办讨论。

2、在聘任聘用工作中,必须坚持讲政治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要以是否称职作为衡量标准,注重工作实绩。

一般情况下聘任聘用期为3年(工作需要调动岗位,退休和新分配的除外)。

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有关精神,凡哺乳期、产假期未满的女职工,应由原科室负责聘任聘用;外出进修职工也应由原科室聘任。

其他有特殊情况的,按本规定第5条统一处理。

3、工作人员被聘任聘用后,要尽心尽责按岗位职责做好各自的工作,服从科内的工作安排,对不服从分配或明显不称职的人员,经教育无效的,科室可要求提前终止聘任聘用关系,报院长同意后执行。

4、聘任、聘用工作的基本程序(1)全院职工每人自填一份《工作人员聘用表》,内容包括一般情况、自我小结、要求聘任聘用的职务、科主任(护士长)、职能科室意见、分管副院长、院长意见。

拒绝填表者,作拒聘处理。

(2)各类人员完成填表后,由所在科室主任、护士长签署意见,统一交院人事科;人事科按医、护、工分类,分送各分管领导审阅签字。

(3)本人要求跨科室聘任聘用的,应在所填表格中写明,由原所在科室的负责人送人事科。

人事科则负责分送相关科室阅签意见,并负责做好相关科室的协调工作。

(4)各类人员经分管院领导审阅后,再由人事科集中递交院长审定,尔后由医院统一行文公布聘任聘用名单,医院不单独签发聘书。

医院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

医院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

医院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委(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鄂组通[2016]95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选拔任用院中层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1、坚持党管干部、民主集中制原则;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3、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原则;4、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5、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6、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7、坚持选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原则。

第三条院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医院中层干部的选拔、考察、聘用及考核管理工作。

第四条实行医院中层干部聘任制。

院中层干部的聘任工作每年十二月上旬启动,实行一年一聘制。

如遇机构调整、人事变动等情况,院党总支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当调整在聘干部岗位。

第五条行政职能科室及部分临床医技科室的干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轮岗。

第六条选拔任用院中层干部,必须严格遵守下列纪律:1、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2、不准超职数、超机构规格配备医院中层干部;3、不准以个别征求意见、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院党总支集体讨论决定中层干部任免工作;4、不准在中层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泄露酝酿、讨论中层干部任免的情况;5、严守纪律,不准任人唯亲,不准突击提拔调整院中层干部。

第二章职数标准第七条严格控制中层干部职数,按科室规模配备中层干部:1、医护人员10人以下科室,设主任1名;有护理单元科室,设护士长1名。

2、医护人员10—20人科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有护理单元科室,设护士长1名。

3、科室医护人员20人以上科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有护理单元科室,设护士长1名。

4、特殊情况、特殊科室的职数,经院党总支会议研究同意后职数可作适当的调整。

第三章任用条件第八条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以及管理制度

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以及管理制度

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以及管理制度1. 引言中层干部是医院管理中至关重要的一支力量,其选拔任用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对医院整体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能起着关键性的影响。

为了确保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和公平,医院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办法和制度。

本文将重点介绍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管理办法以及管理制度,以帮助医院建立有效的选拔任用机制。

2.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应当遵循以下几个方面的管理办法:2.1 条件和资格标准医院应当明确中层干部的条件和资格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 学历和专业背景:具备相关学历和专业背景,符合岗位要求; - 工作经验:有一定的工作经验,特别是在相关领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 素质和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具备较强的领导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考核表现:具备良好的绩效和考核表现。

2.2 选拔流程和程序医院应当建立一套科学的选拔流程和程序,确保选拔任用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选拔流程和程序包括以下环节: 1. 参与条件:确定参与选拔的中层干部候选人的范围和条件; 2. 选拔工作公告:发布中层干部选拔的工作公告,明确岗位要求和申请条件; 3. 申请材料提交:候选人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相关证明和推荐信等; 4. 资格初审: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5. 考核评审:通过面试、考核测评等方式对候选人进行全面评估; 6. 终审和选拔:根据考核结果和岗位需求,综合评估选拔最合适的中层干部; 7. 选拔结果公示:公示选拔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2.3 选拔标准和权重医院应当制定明确的选拔标准和权重,根据岗位需求和中层干部职责,确定不同维度的评价标准和权重,以客观、科学的方式评估候选人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选拔标准和权重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专业知识和技能; - 领导能力和团队管理能力; - 沟通和协调能力; - 创新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

医院中层聘期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中层聘期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医院管理水平,确保医院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中层干部的聘用、考核、培训、晋升、调整和辞退等工作。

第三条中层干部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能够带领团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章聘用与任职第四条中层干部的聘用应当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岗位需求和工作实际,采取竞聘、选拔等方式确定。

第五条中层干部的任职资格: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3. 具有相关专业背景或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医院业务,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4. 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第六条中层干部的聘用程序:1. 公布招聘信息,明确岗位需求、任职资格等;2. 应聘者提交个人简历、相关证明材料;3. 人力资源部门组织资格审查,确定面试对象;4. 面试、考核,综合评价应聘者;5. 科室推荐,医院领导审批;6. 签订聘用合同。

第三章考核与晋升第七条中层干部实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制度。

第八条年度考核内容:1. 工作绩效;2. 团队建设;3. 个人素质;4. 工作态度。

第九条聘期考核内容:1. 工作绩效;2. 团队建设;3. 个人素质;4. 职业道德;5. 聘期目标达成情况。

第十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十一条对考核不合格的中层干部,医院将根据情况给予调整、培训或辞退。

第十二条中层干部晋升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2. 逐级晋升,不得越级;3. 绩效优先,兼顾资历。

第四章培训与调整第十三条医院应定期对中层干部进行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

第十四条中层干部因工作需要、个人原因或其他原因,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五章辞退与待遇第十五条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可以辞退: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2. 工作严重失职,造成严重后果;3. 考核不合格,经培训仍不改进;4. 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履行职责。

人民医院中层干部聘任实施方案(附表)精选全文

人民医院中层干部聘任实施方案(附表)精选全文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人民医院中层干部聘任实施方案为提高我院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建立健全能上能下、优胜劣汰的干部队伍管理机制,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择优方针,根据《湖南省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试行)》文件和县编办“三定”方案精神,按现代医院管理要求,根据岗位不同职能、结合医院实际,经院党委研究同意,现将2022年中层干部聘任上岗实施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上岗的基本原则1.党管干部原则;2.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3.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4.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5.民主、公开、择优原则;6.民主集中制原则;7.依法办事原则。

二、组织领导成立**县人民医院中层干部聘任上岗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

负责中层干部聘任上岗工作的领导,对工作方案进行审核,对中层干部聘任上岗工作进行指导把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政工科,由**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聘任范围1.本次干部聘任工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任期叁年。

2.原则上不能完成一个任期的,不参加本次聘任上岗。

原聘任未到期的岗位(医学装备科)不在本次聘任上岗范围内。

四、选拔方式按照不同岗位要求,结合近三年的业绩、平时管理能力、现实表现、专业技术水平、专业技术职称等方式选拔,具体选拔方式由院党委研究确定。

五、聘任岗位及职数(共105个职位,见附件1)1.党政管理内设机构人数3人及以下的科室,一律不设副职。

2.职能后勤科室职位和职数:主任14人,副主任4人,护士长1人。

具体见附表1。

3.临床医技科室及其他职位和职数:主任33人,护士长21人,副主任15人,副护士长17人。

具体见附表1。

六、聘任条件和任职资格及要求(一)基本条件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政治思想素质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能认真执行上级和医院的各项决议和决定,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遵纪守法,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廉洁自律,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爱岗敬业精神,在本职工作中做出了一定的成绩。

医院中高层管理者职务聘任制度

医院中高层管理者职务聘任制度

XX医疗集团中高层管理人员聘任办法为了强化集团内部管理,优化人员配置,实现人力资源的充分开发与利用,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经董事长办公会研究,特制定本办法:聘任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与集团发展目标理念一致,步调一致。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开拓,积极进取,工作业绩突出。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实践经验、组织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医疗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

4、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公正、诚实、廉洁的品质,勤勉尽责,遵纪守法,以身作则,善于团结同志,有全局观念。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二、任职资格:1、岗位为部门负责人及以上级别。

2、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至少具有二级综合医院同岗位管理经验。

4、根据工作需要,特别优秀的人员可以适当放宽任职资格条件。

5、新录用的人员,原则上试用期满后方可聘任为中高层管理人员。

6、提拔聘任中高层管理人员职务,原则上应当逐级进行。

特别优秀的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越级聘任。

聘任程序一、新聘任为中高层管理人员或职务提拔的,按下列程序进行:1、提名。

高层管理人员建议人选由董事长提名方式产生,中层管理人员建议人选由董事长和高层领导(院领导)提名方式产生。

2、考察。

人力资源部对拟聘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全面考核,汇总材料上报董事长办公会。

3、审定。

由董事长确定最终人选。

4、聘任。

由人力资源部按规定程序办理聘任手续。

对拟聘任的中高层管理人员,正式行文予以聘任,并向受聘者颁发聘书。

二、新录用人员聘任中高层管理人员的,试用期满后,人力资源部对其试用期表现进行考察,经董事长办公会审定后办理聘任手续。

聘期管理一、中高层管理人员聘任实行聘期管理,聘期1年。

聘任时间自每年1月起重新计算。

二、中高层管理人员聘期期满后,聘期内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档次,且符合聘任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继续聘任。

医院中层干部聘任制管理规定

医院中层干部聘任制管理规定

中层干部聘任制管理规定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立健全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优化中层干部队伍的整体结构,增加中层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现根据县卫生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医院中层干部实行履职管理,具体规定如下:1. 适用对象:医院临床、医技部门正、副主任、正副护士长以及行政、后勤职能科室正副科长。

不含享受职务待遇和二级科室负责人。

2. 任职最高年龄界定(1)科(长)主任、副(科长)主任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

(2)护士长年满48周岁。

(3)高级职称任职年龄可延长五年。

(4)特殊情况由院长办公会议决定。

3. 职务变动:期内因工作调动,退休、免职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需重新配备中层干部的,均要通过竞争上岗进行选配。

4. 任期管理:由院绩效考核领导组负责,组织每月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

(1)行政、后勤职能科室的正、副科长实行岗位履行职责考核;院领导班子对其工作满意度测评;以及所有中层干部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

(2)临床、医技科室正副主任和护士长以科室的综合目标为依据,由相关职能科室根据综合目标责任量化进行绩效考核及科室民主评测。

5. 任职培训:根据现代医院发展对医院管理队伍的要求,有计划地分类分批对医院中层干部进行全方位培训,以提高其政治素质、依法行政能力、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中层干部每三年内必须参加相应岗位管理培训一次。

6. 任期考核:每月进行工作业绩、院绩效考核领导组对每位中层干部测评、中层干部之间工作质量满意度测评,总成绩与奖金挂钩;月成绩进行,作为年度测评的门槛,结果评出优秀、称职、不称职,决定下年度是否聘任。

7. 解聘:实行任期制的中层干部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解聘职务,终止任期:(1)年度考核不称职者;(2)年度绩效评估考核连续两年未位者;(3)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者;(4)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履行职位职责者;(5)严重违反党纪政纪、廉政纪律、财经纪律、受到法律制裁或受党纪、政纪处分者;(6)部门机构调整、变动、被裁减分流者;(7)违反计划生育条例者;(8)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不能履行职责者。

医院中高层管理干部任免与管理制度

医院中高层管理干部任免与管理制度
3、竞聘:通过PPT竞聘演讲或现场工作报告等方式进行竞聘考核。
4、院务管理委员会讨论:人事部将竞聘人员综合材料报至院务管理委员会讨论,参加会议人员进行充分讨论后,半数以上同意视为通过。参会人员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问题不明确时,可暂缓决定。对影响作出决定的问题要及时查清,避免久拖不决。
5、正式任命:人事部发出正式人事任命公告及任命文件。
(三)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 50 岁,高层管理干部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干部选拔任命程序(一)直接任命
从院外引进的中高层管理人员经院务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可直接任命。
(二)竞聘上岗
1、信息公布:根据岗位需要,人事部公布拟聘岗位信息,包括任职条件、竞聘程序等。
2、 报名与资格审查:个人自荐及科室、领导推荐均可,人事部与用人部门根据报名情况按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资格筛查。
经考核结果达标者按以下标准发放职务津贴,
临床科主任****元/年;临床副主任****元/年;
护士长****元/年;副护士长****元/年;
医技科室主任****元/年;医技科室副主任****元/年。
七、干部管理工作的纪律与监督
(一)董事长、院务管理委员会具有管理干部任免的最终决定权。
(二)对任免干部讨论中的问题严格保密,不予泄漏。
医院中高层管理干部选拔任免与管理制度
一、干部选拔任用原则
(一)德才兼备、任人唯贤。
(二)群众认可、注重实
(一)业务水平高,综合素质好,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管理能力。思想作风正派、敢于担当,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科主任以上管理干部具有主治(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护士长以上管理干部具有护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大专(含)以上学历(特殊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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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层干部聘任制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立健全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优化中层干部队伍的整体结构,增加中层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现根据县卫生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医院中层干部实行履职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1. 适用对象:医院临床、医技部门正、副主任、正副护士长以及行政、后勤职能科室正副科长。

不含享受职务待遇和二级科室负责人。

2. 任职最高年龄界定
(1)科(长)主任、副(科长)主任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

(2)护士长年满48周岁。

(3)高级职称任职年龄可延长五年。

(4)特殊情况由院长办公会议决定。

3. 职务变动:期内因工作调动,退休、免职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需重新配备中层干部的,均要通过竞争上岗进行选配。

4. 任期管理:由院绩效考核领导组负责,组织每月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

(1)行政、后勤职能科室的正、副科长实行岗位履行职责考核;院领导班子对其工作满意度测评;以及所有中层干部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

(2)临床、医技科室正副主任和护士长以科室的综合目标为依
据,由相关职能科室根据综合目标责任量化进行绩效考核及科室民主评测。

5. 任职培训:根据现代医院发展对医院管理队伍的要求,有计划地分类分批对医院中层干部进行全方位培训,以提高其政治素质、依法行政能力、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中层干部每三年内必须参加相应岗位管理培训一次。

6. 任期考核:每月进行工作业绩、院绩效考核领导组对每位中层干部测评、中层干部之间工作质量满意度测评,总成绩与奖金挂钩;月成绩进行,作为年度测评的门槛,结果评出优秀、称职、不称职,决定下年度是否聘任。

7. 解聘:实行任期制的中层干部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解聘职务,终止任期:
(1)年度考核不称职者;
(2)年度绩效评估考核连续两年未位者;
(3)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者;
(4)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履行职位职责者;
(5)严重违反党纪政纪、廉政纪律、财经纪律、受到法律制裁或受党纪、政纪处分者;
(6)部门机构调整、变动、被裁减分流者;
(7)违反计划生育条例者;
(8)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不能履行职责者。

8. 聘期:为一年一聘。

9. 本规定自XX年1月1日起执行。

10. 本规定由人事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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