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员工管理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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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员工管理技巧
以下是出guo为大家搜集的试用期员工管理技巧,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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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HR部门首先制定了员工试用期管理办法,对员工及各部门职责、员工入职手续、各种约定、合同签订、试用期考核、相关记录、转正条件、试用期延长、各种表格进行了详细规定,并每年进行适当修改,以规定和指导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在试用期的管理。
我认为,制定适合公司试用期管理的制度是最重要的,一是不
能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条款,二是不要追求十全十美,适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便于实施。如果没有相应制度,而是大家凭着经验和感觉来进行,只会乱成一团。
任何职位在入职前,我们都会与员工约定好以下一些内容,如
果没有约定好,一般不会发出OFFER和入职的。
(1) 薪资福利。公司虽然有薪资等级制度,但根据面试情况,
仍然需与面试合格者协定工资(包括具体数额、职等、薪级、加班底薪)、奖金(平时奖金、全勤奖、年终奖、工龄奖、加班奖、质量奖、超产奖、月度优秀奖等)、福利(五险一金的基数、电话费、水电费、住宿费、餐费、劳保用品等),其中涉及不少细节,由相关工作人员
给予解释即可,这里就不罗嗦。
(2) 试用期限。我们目前与员工签订第一次劳动合同期限都是
一年,试用期为一个月,这也合法,给员工讲解后都会同意。我们是不会随意设置试用期限的,因为现在的劳动者都十分清楚法律的规定。
(3) 岗位约定。员工入职部门、岗位、工作内容等约定也是十分重要的,公司会提供岗位说明书,其直接上级并就其内容进行讲解,对可能出现的其他临时工作也会给予说明,以达成基本的共识。
(4) 其他事项。员工根据自己的要求或公司对某岗位有特殊要求,可能还会有一些特别的约定,比如:公司聘用了一些外籍人士,会有护照、社保、出入境、住宿等特殊要求,HR部门也需要与其谈好,以免入职后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当然,有的员工还会针对社保转移、新农合等具体手续如何办理的咨询事项,这时也需要解释清楚。还有的员工会咨询公司管理风格、领导层学历和什么地方人士、组织结构、发展规划、工作有无健康影响等,一样需要给予实话实说。
员工进入试用期后,就开始了一系列的工作开展,这也是试用期管理的核心部分,有许多需要注意的事项,否则将可能引起劳动纠纷。
(1) 劳动合同签订。我们一般不会在入职当天进行劳动合同的签订,一般都是接近一个月试用期快满时给予签订,以留给用人单位和员工一定空间,如果想离职只需提前3天书面提出即可(有不少员工或用人部门认为,一旦签了劳动合同就可能不方便离职,(.)我们虽然给予了解释,但仍有这样的理解和看法,感觉签了合同就“上了套”一样)。我们由员工关系专员专门负责此事,按照员工花名册时间顺序逐一找部门文员联系员工签劳动合同(包括补充协议),嘱咐其看清楚,如果有需要咨询的给予解释,个别难以回答的问题请HR部
门领导解释后再签,员工签名、盖手印,其中一份合同给员工,并让员工签收。
(2) 入职培训管理。入职培训的纪律、考勤、考试情况,以及通过观察和问答,适应或认可公司企业文化情况。这一段时间,其实十分方便考察员工的性格、行为和工作习惯等,员工也可以更加深入了解公司的企业文化,双方相互判断是否是自己“想要的”,以便尽快做出决定,这个时候,既可以抓紧入职当初要求,也可以加深相互了解。需要注意的是,要尽可能的将员工逐渐感化成公司特色的员工,让那些不适合公司的较早做出选择。
(3) 绩效考核实施。员工进入各自岗位后,我们一般制定了按周进行的工作计划考核,如有具体项目的则以项目进展进行考核,包括有KPI内容,也有平时的协调、配合、违纪考核,以方便用人部门及时发现不合格人员,及早做出决定。这些考核,HR部门也会进行抽查,以防止用人部门凭个人爱好或打击报复。
(4) 工作情况跟踪。对于员工个人工作情况,直接上级或师傅要做好必要的记录,员工个人也要做工作日志,记录每天工作计划和完成工作情况,对相互间进行的工作交流也要进行记录,记录形式没有严格规定,只要把事情说清楚即可,HR部门要进行抽查。
(5) 用人部门管理。HR部门和副总要加强对各用人部门的监督和管理,特别是一些重要岗位的试用期管理,绝不能让某些领导由着性子来进行,更不能出现带有严重个人偏见的小团队意识和现象。我们就曾经出现过有的部门领导对不是他家乡的员工进行打击和排挤。
这对公司团队建设和未来发展是极其不利的,一定要运用所有可用的资源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罚。
(6) 各种证据收集。在员工试用期中,我们要求了员工个人、用人部门、直接上级和HR部门一定要注重所有数据、事实的收集,凡事都要以事实说话、讲究诚信。能形成书面、邮件、声音等资料的就要尽量做成,不能形成也要尽量有证人。不管今后能否派上用场,一定都要形成相关记录。
一般情况下,试用期结束前一周,员工个人填写试用期个人评价表,直接上级进行评价,用人部门和HR部门陆续评价,结合周考核,综合评价试用期情况,考核成绩达到70分以上,无重大违纪的给予转正,领导给予批准,HR部门并将转正员工名单进行公布,工资待遇等按预先协商的执行。
如果考核在69分以下或有重大违纪现象(如旷工2天以上、醉酒上班或记过以上处分的等),将被书面告之延长一个月试用(要求其签名)。
如果考核在60分以下或有更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旷工3天以下、受记大过处分的等),将被书面告之试用不合格(要求其签名)而解除劳动关系。
以上情况虽然有试用期管理办法进行规定,员工已然知道应当如此处理,但由于影响其个人职业生涯或员工情绪,用人部门和HR 部门需要与员工进行妥善交流沟通,以免引起其他不必要的纠纷。
对于试用期员工的管理,我们就容易犯以下两种错误,所以提
醒二点。
(1) 不闻不问,任其发展。我们曾经出现过一个员工,经过入
职培训后下午分派到用人部门,安排好岗位后,就看制定、学文件,到第2天上午我巡查时就问他,他说还是安排看制度、学文件,既没安排师傅带他,也没有其他人和他说说话,我将此种给用人部门负责人讲了,他们说马上就改正,结果我下午再去看时,那个员工已经自离了,我叫招聘专员打了电话,结果是“感觉员工关系不好、缺乏沟通和关心,怕今后还是这样,工作没有乐趣,所以就自离了”。以上例子鲜明的告诉我们,用人部门的实际用人情况才是十分重要的。
(2) 过严考核,短期见效。用人部门比较容易要求“新人”早
出成绩。殊不知,再强的新人也需要一段时间熟悉公司的具体情况,包括流程和制度,如果一周或10天内要求出成绩都是不太现实的。
有的工作还需要更长时间才能见到成效。只要跟踪好新人的工作过程,是不是在认真工作,工作方法和技巧恰当否,这才是比较重要的。当然,如果较长时间或者试用期都快到期了,还没有较有起色的成绩也是说不过去的。
从劳动合同法规定来看,第二章第16条到21条都是对试用期
进行了严格的规定,要求用人部门必须守法,否则,将会按照第七章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可以说,用人部门在员工试用期中的自由空间十分有限,原来那些游走在法律空隙的行为将受到员工、劳动部门的共同监督,如果不能及时改正,将受到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