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物风险分析与防范
商业银行贷款抵押品管理存在的风险与对策
商业银行贷款抵押品管理存在的风险与对策近年来,各商业银行为提高资产质量,抵押贷款作为了一种防范贷款风险的有效措施。
由于贷款抵押品管理存在一系列问题,导致商业银行贷款法律追索难度加大或贷款法律追索无望,不良贷款比例上升,影响了商业银行的正常运营。
本文从合法合规角度出发,探究贷款抵押品风险成因,寻求防范抵押风险措施。
一、抵押的概念及抵押财产范围1995年,我国颁布了《担保法》,成为我国担保制度的主要法源,《物权法》的出台则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了担保物权体系。
《物权法》所称抵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二、抵押品管理存在问题风险分析第一,不动产抵押是贷款人采用的最主要的贷款担保方式之一,通过签订合同、资产评估、办理抵押登记,为银行债权的实现提供保障。
在实践中,不动产抵押一般是房地产和土地一并进行抵押,相关法律条文也对此做出了明确规定。
《物权法》第182条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由于房产和土地管理部门分设,因此难免会出现使用权和房产分别设定抵押权的情况,无论是抵押在先的债权人还是抵押在后的债权人,抵押权的实现都面临着巨大的不确定性,这给银行带来了潜在风险。
第二,一手楼抵押贷款未办理抵押(预告)登记,或未在规定时间办理正式抵押登记、取得房屋他项权利证书。
部分经营机构在办理一手楼抵押贷款时,限于某些主、客观原因,未及时办理抵押(预告)登记,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正式抵押登记的现象;有的经营机构虽然办理了抵押(预告)登记,也未在规定时间内督促借款人到当地住房管理部门办理正式抵押登记。
设备抵押合同的风险防范
设备抵押合同的风险防范设备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工程设备或材料款的支付保证,在工程设备或材料出卖人将该设备或材料交付给抵押权人占有时,为该设备或材料提供的担保。
在设备抵押合同中,存在多种风险,本文将对这些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一、设备抵押合同的风险(一)抵押物风险抵押物风险主要表现为:一是抵押物价值风险,即抵押物价值不足以偿还债务,导致债权落空的风险。
二是抵押物处置风险,即由于法律等方面的原因,抵押物不能顺利变现。
(二)债务人风险债务人风险主要表现为:一是债务人破产风险。
二是债务人恶意欺诈风险。
(三)操作风险操作风险主要表现为:一是操作不规范,如未办理抵押登记等手续。
二是信息传递不畅,如双方未及时沟通,导致一方未能及时了解对方的真实情况。
二、风险防范措施(一)明确抵押物的范围和种类在签订设备抵押合同时,双方应明确抵押物的范围和种类,避免因抵押物价值不足或种类不符而导致风险。
同时,应尽可能选择易于变现的抵押物,以降低变现风险。
(二)加强合同审查和监管在签订设备抵押合同时,应对合同内容进行全面审查,确保合同条款完备、内容合法、权利义务明确。
同时,应建立合同监管机制,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为了防范设备抵押合同的风险,应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
首先,应建立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对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情况进行评估。
其次,应建立信息收集系统,及时了解市场动态和政策变化,以便及时调整策略。
最后,应建立应急预案,以便在风险发生时能够迅速应对。
(四)规范操作流程在签订设备抵押合同时,应规范操作流程,确保双方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具体而言,应包括以下步骤:1.双方应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签订合同,确保合同内容合法、有效。
2.双方应明确约定抵押物的交付、保管、使用等事宜,确保抵押物的安全和完整。
3.双方应明确约定债务的偿还方式和期限,确保债权能够得到及时清偿。
房地产抵押贷款的法律风险分析与防范对策
位 、社会 团体的教 育设施 、医疗 卫生设 施和其他社会 公益设施 不得抵押 。 《 ” 担保法》第 3 7条也有 同样规
现 等 阶段 。在 每 个 阶段 ,如 未 履 行 审 慎 注 意 义 务 ,会 引 发 法 律 风 险 。 本 文 在 现 有 的 法 律 、法 规 框 架 内 . 对 银 行 在 办 理 房 地 产 抵 押 每 个 阶 段 可 能 存 在 的法 律 风 险进 行 分 析 ,并 提 出了 防 范措 施 。
、
审 查 阶 段 风 险 与 防范
( )抵押主体资格 的法律风 险与 防范 一 1公益设施的抵押 限制 。 《 . 物权法》第 l4条规 8
定: “ 学校 、幼 儿 园 、医 院等 以 公 益 为 目 的 的事 业 单
规 的规定 ,房屋 和其所 占用 的土地使用权一般应归属 同一 主体所有 。如房屋 和土地使 用权归 属不 同主体 ,
中 图 分 类 号 :F 3 .5 文 献 标 识 码 :B 文 章 编 号 :1 7 .2 5 ( 0 8 1-0 50 8 24 6 42 6 2 0 ) 10 5 .3
房地产抵押贷款是银行 以借款人或第 三人 合法拥 有的房地产作为抵押物发放 的贷 款。银 行在办理房地 产抵押贷款 时一般分审查 、手续 办理 、贷后管理 、实
定 。值得 注意 的是 ,民办 教育 和 医疗等 机构 是 否为
“ 公益性 的单位 ” 《 ? 民办教 育促进法 》第 3条规 定 :
房产抵押贷款的风险及防范对策
房产抵押贷款的风险及防范对策当前,由于信用贷款、保证贷款风险相对较大,机器设备抵押贷款抵押物又难以处置变现,因此,近年来银行发放的房产抵押贷款越来越多。
房产抵押贷款具有抵押物易处置变现、升值潜力大、处置方式灵活等优势,综合分析风险相对较小,但是,由于房产抵押贷款涉及环节较多,专业性较强,内容较复杂,如果不注意办理中存在的风险点,不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也可能形成贷款风险,甚至造成贷款损失。
一、房产抵押贷款存在的风险(一)租赁权对抗的风险1、抵押物难以处置。
按照“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如果“先租后抵”,借款人即使不能按期还贷,由于租赁仍然有效,银行也很难处理抵押房产。
2、租金收入难以获得。
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前,如果与抵押房产承租人签订时间较长的租赁协议,并且要求承租人一次性付清租赁费;或者借款人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租金将房屋出租给关系人,银行将很难获得租金收入用于还贷。
3、抵押物拍卖价格不公正。
如果借款人不按期还贷,银行有权处置抵押房产用来归还贷款。
当银行拍卖抵押房产时,按照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承租人具有优先购买权,将可能采取措施故意压低房产的拍卖价格。
(二)抵押登记权的风险1、“一物多押”的风险。
《担保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借款人将房产抵押给多个银行后,一旦破产倒闭,抵押房产将很难处置变现。
2、土地使用权的风险。
银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时,如果只是办理了房产抵押登记,而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抵押的房产将无法处置变现。
另外,我国法律规定:集体土地不可以用来抵押。
因此,农村的集体土地如果用来办理抵押贷款,必须转化为国有土地。
3、登记期限的风险。
银行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时,如果将贷款的期限与抵押物登记的期限设为一致,一旦贷款到期无法收回,抵押登记也将到期,银行将无法处置抵押房产。
(三)土地性质引发的风险1、土地使用期限。
房产公证抵押风险(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日益繁荣,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通过抵押贷款的方式购买房产。
在房产抵押贷款过程中,房产公证抵押作为一种常见的抵押方式,被广泛运用。
然而,房产公证抵押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本文将详细分析房产公证抵押的风险,以帮助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规避风险。
二、房产公证抵押概述房产公证抵押是指借款人将所购房产抵押给贷款银行,以获取贷款的一种抵押方式。
在房产公证抵押过程中,借款人需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房产公证,公证机构将对房产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确保抵押房产不存在产权纠纷。
三、房产公证抵押风险分析1. 房产真实性风险房产真实性风险是指抵押房产并非借款人真实拥有的房产。
在房产公证抵押过程中,若抵押房产存在虚假信息,将导致抵押无效,借款人可能面临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
(1)房产信息虚假:部分借款人为了获取更多贷款,可能会提供虚假房产信息,如虚假房产证、虚假产权证明等。
(2)房产权属纠纷:部分房产可能存在权属纠纷,如共有房产、夫妻共有房产等,若借款人未如实告知,将导致抵押无效。
2. 房产合法性风险房产合法性风险是指抵押房产存在法律瑕疵,如未缴纳土地出让金、存在违建等。
在房产公证抵押过程中,若抵押房产存在合法性风险,将导致抵押无效,借款人可能面临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
(1)未缴纳土地出让金:部分房产可能未缴纳土地出让金,导致房产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2)违建:部分房产可能存在违建问题,如未经批准擅自改建、扩建等,导致房产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3. 房产价值风险房产价值风险是指抵押房产的价值低于贷款金额,导致抵押物不足以偿还贷款。
在房产公证抵押过程中,若抵押房产价值低于贷款金额,将导致抵押无效,借款人可能面临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
(1)房产价值评估不准确:房产价值评估机构可能存在评估不准确的问题,导致抵押房产价值低于实际价值。
(2)市场波动: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可能导致抵押房产价值下降,若抵押房产价值低于贷款金额,将导致抵押无效。
银行押品管理风险及防范措施
银行押品管理风险及防范措施【摘要】近年来,随着银行信贷业务的不断发展及风险防控意识的不断增强,抵押担保贷款已成为银行信贷业务的主要组成部分,抵质押物在缓释信用风险、支持业务发展、减少银行资产损失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但是,银行在押品管理各环节还存在着许多的问题,部分问题潜在风险较大,对银行抵押权的实现产生一定影响。
因此,银行应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加强信贷业务押品的管理,稳定资产质量。
【关键词】信贷业务;押品;风险管理一、银行押品管理主要风险点在信贷经营过程中,当借款人出现无法偿还银行贷款时,可以通过处置抵质押物来保障银行债权,但是从押品处置效果来看,往往会出现操作难、不易变现、损失率高等问题。
所以,我们要密切关注押品管理中存在的风险隐患。
(一)押品的选择把关不严,造成部分信贷业务风险缓释措施流于形式。
押品选择过程中片面追求形式和审批通过的可能性,忽视押品品质的选择和把关,没有充分重视抵押物的变现能力,接受有瑕疵不利于担保权实现的押品。
未对押品潜在风险进行分析,对机器设备类押品在准入和选择上失当,造成无法变现或者变现价值较低;采用已设定抵押、产权不明晰等存在瑕疵的押品,致使在贷款发生违约时,抵押物无法起到风险缓释和化解作用,无法发挥第二还款来源的保障作用。
(二)抵质押权设立不规范,造成抵押担保的有效性没有保障。
抵押合同存在瑕疵、他项权证登记信息有误、未取得抵押相关方同意的法律要件,导致抵押合同的有效性不足;抵押物未按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屋和土地未同时办理抵押登记;办理回收再贷、借新还旧时,变更抵押登记手续不合规;登记期限与信贷业务期限不一致;未按照规定给抵押物办理财产保险。
抵押登记管理不严格,抵质押登记手续不完备,抵押手续与现行规章制度、法律规范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导致部分抵质押物存在法律瑕疵。
(三)评估管理不规范,造成抵押物评估价值虚高。
经营部门对抵押物价值确定主要依赖外部评估机构,缺乏必要的审核,一些评估机构由于自身利益驱使,迎合客户,出具虚假价值评估报告,虚增资产价值;还有部分信贷人员为了争取客户,完成营销任务,并满足抵押率控制的条件,以达到合规要求和审批通过高估押品价值。
抵债资产的风险分析及防范对策
抵债资产的风险分析及防范对策麓曩:以jlr摄口对于保全盒■口权,蠢少jlr产按失具有■曩曩义,但局时摄口jlr 产也置誓靖多月叠.本文对彪麓行7分析.并从细强金蠢生态环境l设,严格撞|羝曩资产的接收,切实细强羝曩资产的f 理A培予括蛊的蘸繁支持纂方j.提出对l|■坡.关■啊:羝曩资产;A分析;对繁中|分类号:F83o.5文献标识码:B文|I【■号:■■舅|II啊风一分可度啊曩圈一吴志家厉平福吕峰李岩柏(中国人民银行日照市中心支行,山东日照276826)近几年.以资抵债已经成为金融机构盘活不良贷款的重要途径.以资抵债对于保全金融债权,减少资产损失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受市场,政策及金融机构自身等诸多因素影响.通过这种方式真正能够全额收回的现金资产很少,绝大多数都仅仅成为账面资产.处置会遭遇大量信贷资产损失,不处置又因管理等多方面不利因素.使抵债资产实际价值不断"贬值",这就是所谓的.冰棍效应".所以,金融机构如何建立起有效的抵债资产处置机制.对于增强信贷风险防范能力意义重大.一,抵债资产的风险分析1.价值风险.从抵债资产的类别来看.近年来金融机构收回的抵债资产种类繁多.几乎涉及到生产和生活的各个方面,如房产,厂房,土地,车辆,五金杂料,日用百货等.但其中仅有少量的房产和土地有增值的可能,多数房产,土地等所处地段偏僻,有些尚未完工.增值潜力不大.其它包括机器设备,车辆,生产机具,日用百货等物品,有很多是长期库存积压的滞销产品.或者说是以次充好的产品,自然贬值速度较快.如果不及时维护和处置,自取得抵债资产之日起,就在不断贬值.再加上金融机构花费的管理费用,取得的抵债资产可能会出现.负价值". 2.评估风险.目前中介市场发育不健全.市场约束不强,个别评估机构只注重收取费用.而人为高估抵债资产价值,使低债资产评估价值实际上远远高于市场价格和实际价值.比如土地,厂房,设备等回收的固定资产评估价值失真,造成实际收回的抵债资产本身就不足值.一旦收回后,反而还加速贬值,金融机构对评估责任难以追究.以珠宝首饰,艺术品等高档消费品作为抵债资产的.评估鉴定机构少,而且评估鉴定费用高.因而多数金融机构就会选择对抵债资产免于评估.造成无形损失.3.处置风险.有些金融机构对无货币清偿能力的企业依法提起诉讼,银行即使胜诉.但为了节约中间费用.抵押物不过户的现象普遍存在,造成抵债资产无法变现.税费问题始终是制约金融机构处置抵债资产的重要因素.金融机构在办理抵债资产转让时.涉及到财政,税务,工商,房管,土地,法院等多个职能部门.办理手续环节多.并且还要交纳评估费,交易费,营业税,过户费,登记费,执行费,保全费等十余项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银行难以负担.据笔者调查.目前动产类和房产类登记费率,评估费率加上其它一些收费,已经相当于贷款年利率的1.08鬈. 实际上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已经交纳了税费.在处置时再交纳一次税费,造成"二次交纳.另外.目前缺乏有效的资产处置市场,也是制约银行处置抵债资产的重要因素.4.管理风险.重核算轻管理.是目前抵债资产管理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受资金和手段等方面的镧约.银行在抵债资产的管理过程中,注重的只是账务核算的合规性.对于保管维护以及处置的及时性方面重视不够.导致抵债资产久拖不决.大量沉淀.特别是银行接收的抵债资产多数属于质量差,销路差,手续不全的物品.如接收的车辆证章牌照不全,楼房属.半拉子工程,土地尚存在权属纠纷,日用品已超过保质期等,难以处置,反而还要搭上管理费用.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物品变现难度越来越大.增加了银行的经营成本,严重影响银行资产安全.另外.目前的账务管理办法规定.处置抵债资产损失只能列支营业外支出.而且还得报有权行审批.无形中给基层行财务带来压力,也降低了处置的效率.5.道德风险.在抵债资产取得过程中.由于债务人部分已经停产,甚至濒临倒闭,可供抵债的资产很少.但为了逃避贷款责任追究.有些金融机构信贷人员明知抵债资产变现能力差,甚至缺少相应的合法产权证明及许可证明. 还是接收难以处置的抵债资产.以防止J|∈面损失.特别是在内部考核的压力下.多数金融机构为追求不良贷款率的下降和短期利益.将抵债资产作为掩盖不良资产的.避风港",人为放大短期效益.增加长期资产风险.在抵债资产管理过程中衍生的费用.如车辆的维护,机器的保养,物品的存放等,实际上也形成银行经营成本外溢.但基本无人过问.另外.还有银行在抵债资产的收回和处置过程中'济甯金■>第4期【39I二二二二二大搞违规经营.使本单位或个人受益,滋生腐败.如将抵债的交通工具无偿归自己或他人使用,将土地,房屋,设备等出租.租金被单位或个人挪作它用.6.制度风险.现行的政策法规与银行抵债资产的实际状况存在许多冲突.如按照规定,抵债资产只能在"其它资产"科目核算,不能计提折旧,不仅造成资产虚增,而且多交所得税.影响金融机构减亏增盈.新修订的《商业银行法》规定"因行使抵押权,质押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股权.应当自取得之日起二年内变现".尽管变现的时间有所延长.但抵债资产持有的时效性也受到了限制.又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必须按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期一年未动工的征收闲置费,满两年未开发的无偿收回使用权".而实际情况是.银行自行开发的可能性极小,若进行变卖处置的话,按照《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政府要求必须缴纳土地出让金,高额的出让金使本来就难以变现的抵债资产处置难上加难. 二,政策建议1.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由于社会信用环境不佳,以资抵债目前已经成为金融机构保全信贷资产的次优选择. 如何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增强政府和企业的信用意识,杜绝侵害银行利益的行为,也是当前亟需加强的一项工作.笔者建议.一是切实维护金融债权.对企业改制过程中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不仅要加强联合制裁,更重要的是铲除其生存的土壤.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相关民事行为予以约束和限制.如禁止其从事一些高档消费活动,禁止其一定时期任企业法人代表的资格等.二是规范中介机构行为. 要加快中介市场培育,严格市场规则,鼓励公平竞争,提高中介机构的信誉度.中介机构要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对抵债企业进行账表审计和资产评估.凡出现审计,评估不实及其它妨碍执业公正的.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外.还要取消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乃至终身的执业资格.三是加快产权交易二级市场培育.为抵债资产处置提供管理和交易平台.可以考虑发展区域性专业化产权交易市场,建立畅通的产权交易信息网络,金融机构可以凭借这个市场平台.实行抵债资产托管和处置. 提高抵债资产管理的专业化水平和处置速度.减少管理成本和隐性损失.2.严格控制抵债资产的接收.在目前的客观条件下.金融机构应理性看待以资抵债.不能把它当成回收贷款的"救命稻草".而是要采取谨慎原则.严格控制这种贷款回收方式的运用.要严格控制抵债资产的接收数量,除确实不能通过现金等其它方式收回贷款的,才可以考虑通过以资抵债的方式收回.金融机构要建立健全内部信贷管理制度,特别是根据近年来抵债资产回收,管理,处置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健全针对抵债资产的内控机制.使抵债资产的接收规范化.对每一笔抵债资产的接收,无论金额大小,都要建立严格的审核审批制度.明确责任人及相应的管理责任,严禁越权操作.出现责任问题的.要二二0】《济南金融》第4期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3.切实加强对抵债资产的管理.首先,金融机构在办理抵押贷款时,要严格按照《贷款通则》,《担保法》等法律法规办理,特别是对抵押物品的选择和规定,要充分考虑市场变化因素,抵押物品的变现难易程度及抵押物品的权属关系等.超前防范信贷风险.贷款发放后要严格监督贷款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变动情况,对抵押物的变动,变化等情况也要定期不定期地访查,发现抵押物出现减值,毁损,转移等情况,要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必要时要重新设置新的抵押方案.防止企业经营状况恶化,担保能力不足或转移资产,最大限度地维护银行债权.其次,要成立专门的抵债资产管理机构,全面负责抵债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要逐笔分类建立管理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做到账实相符.同时,可以探索通过委托管理,打包拍卖,资产置换,承包返租等方式,实现抵债资产管理和处置的多元化.第三,对抵债资产的处置,要根据市场,风险,收益,资产性质等情况,制定最优处置方案,把信贷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对抵债资产要严格执行会计核算制度规定.认真进行账务核算,对确需转增固定资产的,要按照规定逐级报批.对抵债资产变现收入,除扣除必要的费用外,要全部用于偿还贷款本息.银行监管部门也要把对抵债资产的管理处置情况纳入监管重点.督促金融机构防范内控风险.4.对抵债资产处置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以资抵债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和机构,仅靠金融机构自身的努力,其操作的难度很大,有关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应给予政策支持.一是银行监管部门要制定出台《金融机构抵债资产管理办法》及操作实施细则,对金融机构抵债资产的回收,管理,处置,核算,责任追究等作出明确规定,从制度上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对金融机构以资抵债的约束.二是税务机关及中介管理机构等要尽快出台与金融机构以资抵债相配套的政策,规定.如减免抵债资产回收,过户,登记,变现过程中的有关税费,降低中介评估费用.在抵债资产确实无法变现的情况下,免除或返还金融机构所交纳的各类税费,并在核销该类资产上出台相关优惠政策.三是在损失列支渠道方面.应允许经办行依据自身的财务承受能力自主选择消化方法. 同时,尽快建立"抵债资产减值准备"制度,充分体现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要求,使会计信息能准确反映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编辑张芳洁)口口作者简介:吴志家(1964一),男,中国人民银行日照市中心支行副行长,经济师;厉平福(1966-),男,中国人民银行日照市中心支行,经济师;吕峰(1968一), 男,中国人民银行日照市中心支行,经济师;李岩柏(1974一),男,中国人民银行日照市中心支行,经济师.。
存货抵押合同的风险防范
存货抵押合同的风险防范存货抵押,又称“动产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下面将分析存货抵押合同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风险分析1.抵押物价值波动风险:存货抵押合同的抵押物通常是企业的存货,如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这些物品的市场价值会受到市场供求、竞争环境、政策法规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导致抵押物价值波动较大。
如果抵押物的价值低于债务余额,债权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全额受偿的风险。
2.抵押物保管风险:抵押物的保管涉及到仓储、运输、保险等多个环节,如果仓储方管理不善、货物毁损或被盗,将直接影响抵押物的价值和债权人的权益。
此外,抵押物在仓储期间的市场价值也会受到保管环境的影响,如存储条件、仓储设施等。
3.合同履行风险:在存货抵押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存在违约行为或纠纷。
如债务人违反合同约定,不按期归还借款或提供相应价值的担保物;或由于合同条款不清晰、不明确,导致双方在执行过程中产生争议。
这些风险都会影响合同的履行效果和债权人的权益保障。
4.法律风险:存货抵押合同涉及到多个法律主体和法律关系,如债务人、债权人、仓储方等。
如果合同条款与相关法律法规不符,将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给债权人带来法律风险。
二、风险防范措施1.合理评估抵押物价值:在签订存货抵押合同时,债权人应充分了解抵押物的市场价值和变现能力,并考虑抵押物可能面临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
根据抵押物的实际价值和潜在风险,合理设定抵押率,确保债权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2.选择信誉良好的仓储方:仓储方在存货抵押合同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其信誉和管理水平直接影响抵押物的保管质量和债权人的权益。
债权人在选择仓储方时,应关注其资质、信誉、管理水平等方面,确保仓储方能够为抵押物提供良好的保管环境和服务。
3.明确合同条款和违约责任:在签订存货抵押合同时,双方应明确约定合同条款和违约责任,确保合同条款清晰、明确、具体。
银行抵押物风险分析与防范措施
银行抵押物风险分析与防范措施房地产(含土地、在建工程)因其具有位置不可移动、寿命长久、价值量大等特点,已成为商业银行发放贷款乐于采用和广泛接受的抵押物。
为了保证贷款的安全,银行一般会要求对作为抵押物的房地产进行评估,然后按照估价结果所确定的价值,在一般不超过70%的抵押率范围内确定贷款额度。
理论上讲,按此操作的房地产抵押贷款应该具有较大安全性,但实际结果往往并非如此。
大量的处置抵押物偿债实例表明,房地产变现收入往往并不能按评估价值弥补贷款本息,银行仍承受了相当大的损失。
为什么按照符合估价规范的估价结果确定的抵押物价值并不能保证银行贷款的安全,如何正确理解和使用估价报告,如何测算出能够充分保障贷款安全的抵押权价值,根据工作实践,本文对上述问题作初步的探讨。
一、银行抵押物潜藏的主要风险银行处置抵押物遭遇两大风险在借款人无力归还银行抵押贷款的情况下,抵押人同意以处置抵押物所得用于优先清偿借款人到期贷款,是银行以非诉方式实现抵押权的最快捷简约的途径之一。
但是,银行受抵押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委托拍卖公司以公开方式处置抵押物(或称拍卖标的),容易导致下列两大风险:1、对拍卖标的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的风险。
拍卖标的瑕疵主要有产权方面的瑕疵和实物方面的瑕疵。
根据《拍卖法》“委托人应当向拍卖人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之规定,银行在接受抵押人的委托后,以自己的名义与拍卖人办理委托拍卖抵押物手续前,若由于自己的原因未向拍卖人详尽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从而导致拍卖人未向竞买人披露拍卖标的瑕疵的,则拍卖成交后,一旦买受人发现拍卖标的存在未经披露的瑕疵并主张权利的,作为拍卖标的委托人的银行就容易被诉并应自行对拍卖标的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无法如期交付拍卖标的的风险。
该风险主要来自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抵押人主观方面的原因。
由于银行对抵押人只享有他项权利而不是所有权,对于委托拍卖合同中的交付条款,只要抵押人不配合,银行就无法自行履行。
关于机器设备抵押的风险提示
关于机器设备抵押的风险提示机器设备抵押是银行信贷业务中常见的一种抵押担保方式,但实践中,由于我行自身业务操作及抵押登记部门等多方面原因,机器设备的担保能力受到较大限制,有的甚至形成了法律风险。
本文拟结合银行信贷业务实际及抵押登记管理现状,就机器设备抵押的法律风险作如下提示。
一、风险分析〔一〕因产权不清造成的法律风险机器设备不同于不动产,它无相关的产权证书,无法通过权属登记来确定其产权归属,而且它还存在易转移、易损坏、不易保管等特点。
如果在办理抵押登记前未对其产权状况进行深入的调查确认,极易因产权不清危及我行的抵押权。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方法>假设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三条规定:“向登记机关提出的抵押物登记申请书必须有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申请书要对抵押的财产是否处于被查封、扣押、监管的状态以及抵押物的权属状况、是否已抵押状况作出说明,并申明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五条规定:“登记机关收齐当事人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后,对当事人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进行书面审查。
”按照上述规定,工商登记部门对于提交登记的材料仅进行形式审查,而不做实质审查。
根据我们了解的情况,目前基层工商登记部门在进行机器设备抵押登记时,并不到设备存放地进行实际查验、清点、拍照等,而仅根据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同时,当事人在填写《动产抵押登记书》的同时,还需由抵押权人填写一份《确认书》,确认该抵押机器设备权属清晰,无查封、扣押、监管及法律所禁止抵押的情形存在,并确认抵押物的存放状态等内容。
这就意味着,因抵押财产权属不清导致的抵押无效等风险要由抵押权人自行承担,对银行的信贷调查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受信息不对称等客观因素影响,实践中曾出现过企业以融资租赁的设备设定抵押等情况,形成了担保风险。
船舶抵押贷款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内容摘要:任何贷款都存在风险,船舶抵押贷款的风险也是无时不在。
本文结合工作实际,着重分析了船舶抵押的法律风险,并对船舶抵押贷款的法律风险提出防范建议。
关键词:船舶抵押法律风险防范船舶抵押权制度起源于古代航海冒险事业筹措资金的需要,是船舶所有人取得贷款的一种手段。
我国《海商法》第 11 条规定:“船舶抵押权,是指抵押权人对于抵押人提供的作为债务担保的船舶,在抵押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依法拍卖,从卖得的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
船舶抵押贷款存在着政治风险、经济风险、管理风险、项目风险、法律风险等风险,但本文仅就船舶抵押贷款的法律风险作一分析,并就该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
一、船舶抵押贷款的法律风险的种类1、担保人的主体资格的风险担保人的主体应是在船舶抵押贷款中用于抵押担保的船舶的所有权人。
而在现实贷款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的风险问题。
有的担保人不是船舶所有权人,而是船舶所有权人的配偶、子女或者船舶所有权人的其他共有人;有的虽为船舶所有权人,但船舶却处于限制抵押期间;有的船舶所有权人没有合法的船舶所有权凭证;有的船舶所有权人所持有的身份证明与提交的材料不符等。
2、主合同无效的风险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与因债权债务关系而产生的抵押关系是主债与从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与担保合同之间则是主合同与从合同的关系。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必然无效。
如果主合同内容浮现我国《合同法》第 52 条所规定情形之一的,主合同无效,必然导致担保合同的无效,也使贷款人惨澹经营的船舶抵押合同无效。
3、保险条款的风险有的没有为船舶办理足额保险;有的没有将贷款人作为保险受益人,使保险条款形同虚设;有的保险期限短于船舶抵押贷款期限;有的没有约定船舶在抵押期间发生毁损、灭失的,船舶抵押人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等。
4、在建船舶的风险目前,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在建船舶抵押这一问题尚未详细具体的规定,缺乏完善的立法。
银行抵押物风险分析与防范措施
房地产(含土地、在建工程)因其具有位置不可挪移、寿命长久、价值量大等特点,已成为商业银行发放贷款乐于采用和广泛接受的抵押物。
为了保证贷款的安全,银行普通会要求对作为抵押物的房地产进行评估,然后按照估价结果所确定的价值,在普通不超过70%的抵押率范围内确定贷款额度。
理论上讲,按此操作的房地产抵押贷款应该具有较大安全性,但实际结果往往并非如此。
大量的处置抵押物偿债实例表明,房地产变现收入往往并不能按评估价值弥补贷款本息,银行仍承受了相当大的损失。
为什么按照符合估价规范的估价结果确定的抵押物价值并不能保证银行贷款的安全,如何正确理解和使用估价报告,如何测算出能够充分保障贷款安全的抵押权价值,根据工作实践,本文对上述问题作初步的探讨。
一、银行抵押物潜藏的主要风险银行处置抵押物遭遇两大风险在借款人无力归还银行抵押贷款的情况下,抵押人允许以处置抵押物所得用于优先清偿借款人到期贷款,是银行以非诉方式实现抵押权的最快捷简约的途径之一。
但是,银行受抵押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委托拍卖公司以公开方式处置抵押物(或者称拍卖标的),容易导致下列两大风险:1、对拍卖标的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的风险。
拍卖标的瑕疵主要有产权方面的瑕疵和实物方面的瑕疵。
根据《拍卖法》“委托人应当向拍卖人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 之规定,银行在接受抵押人的委托后,以自己的名义与拍卖人办理委托拍卖抵押物手续前,若由于自己的原因未向拍卖人详尽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从而导致拍卖人未向竞买人披露拍卖标的瑕疵的,则拍卖成交后,一旦买受人发现拍卖标的存在未经披露的瑕疵并主张权利的,作为拍卖标的委托人的银行就容易被诉并应自行对拍卖标的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无法如期交付拍卖标的的风险。
该风险主要来自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抵押人主观方面的原因。
由于银行对抵押人只享有他项权利而不是所有权,对于委托拍卖合同中的交付条款,只要抵押人不配合,银行就无法自行履行。
因此,如果抵押物拍卖成交后,抵押人反悔,不配合办理拍卖标的的产权过户手续或者腾空拍卖标的,银行就构成违约。
抵押房地产风险分析
四、商业地产项目介绍及特殊风险点分析
(3)影响价格的因素 ➢ 区位状况:
地段繁华程度、交通条件、临街状况、楼层 ➢ 实物状况:
建筑品质及内部格局、净高、面积、装饰装修、无形价值(是否有 大型品牌超市、商业企业进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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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商业地产项目介绍及特殊风险点分析
2.商务办公类房地产 (1)定义:俗称写字楼,是指用于公司或企业从事各种业务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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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抵押房地产风险的具体表现和防范措施
2.不能办理抵押登记
表现:相关权证不齐全(划拨地没有房产证、只有房产证没有土 地证)、划拨地、集体地、违章房等 后果:不能办理抵押登记,不能合法变现处置 防范措施:变更抵押物、扣减抵押价值;尽量不要同意委托方进 行非正规渠道的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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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抵押房地产风险的具体表现和防范措施
2.房地产相关政策风险:
宏观调控政策、金融政策、房地产(土地)政策、税收政策等。 常见问题:
➢ 政策稳定性差; ➢ 政策可操作性差; ➢ 政策执行松紧度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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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抵押房地产风险分析
规避方法:
(1)积极把握政策变化,市场分析及时更新 ➢ 最新的房地产政策 (新国五条等) ➢ 房地产与土地市场分析 ➢ 房地产政策法规解读 ➢ 区域房地产市场分析
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和相关场地。 (2)分类: ➢ 按建筑面积分:小型(1万平方米以下)、中型(1-3万平方米)、
大型(3万平方米以上) ➢ 按使用功能分:单纯性写字楼、商住型写字楼、综合型写字楼 ➢ 按所处的位置、自然或质量状况和收益能力分:甲级、乙级、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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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商业地产项目介绍及特殊风险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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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合同的抵押物减值应对
房产抵押合同的抵押物减值应对在房地产抵押合同中,抵押物减值是一个常见的风险,可能导致抵押物的价值下降,影响贷款的偿还能力。
为了应对这种风险,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房产抵押合同的抵押物减值应对策略。
一、抵押物减值风险分析1.抵押物减值的原因抵押物减值的主要原因是市场变化、经济环境变化、政策调整等因素,导致抵押物的价值下降。
此外,抵押物的自然损耗、管理不善等因素也会导致减值风险。
2.抵押物减值的影响抵押物减值会导致贷款风险增加,可能影响贷款机构的资金安全。
同时,抵押物减值也会影响借款人的信用记录,可能导致信用评级下降,增加借款成本。
二、应对策略1.合理评估抵押物价值在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时,应合理评估抵押物的价值,确保抵押物价值能够覆盖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评估时应综合考虑市场状况、抵押物位置、面积、质量等因素,同时参考历史数据和行业标准。
此外,还应定期对抵押物价值进行重新评估,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
2.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房地产抵押合同的管理。
应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对抵押物价值进行评估,及时发现潜在风险。
同时,还应建立风险应急预案,以便在出现抵押物减值时能够迅速采取措施,降低损失。
3.加强贷后管理金融机构应加强贷后管理,定期对抵押物进行实地检查,了解抵押物的使用情况、维修保养情况等。
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如要求借款人加强管理、提前还款等。
此外,还应加强与借款人的沟通,了解其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信息,以便及时发现潜在风险。
4.引入保险机制金融机构可以考虑引入保险机制来降低抵押物减值风险。
通过购买财产保险或信用保险,可以获得风险保障,在发生抵押物减值时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
此外,保险还可以转移风险,降低借款人的还款压力。
5.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借款人应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以应对房地产抵押合同的风险。
可以通过银行贷款、债券融资、股权融资等方式获得资金,降低对单一融资渠道的依赖。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分析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分析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是指通过将自己的住房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取资金的行为。
这种贷款方式在当前社会中非常普遍,因为个人住房拥有相当高的价值,可以用作抵押物,同时又符合人们的住房需求。
但是,与此同时,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也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本文将从风险的角度出发,对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进行分析。
第一章:前言本章主要是对本文的研究背景、目的、意义以及内容进行介绍。
1.1 研究背景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已经成为我国金融业的主要业务之一,也是许多个人购房或经营房产的主要资金来源。
但是,伴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所面临的风险也在不断增加。
因此,对于这一领域的风险进行深入的研究,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1.2 研究目的本文旨在通过深入分析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探究如何减少这一领域的风险并保障借款人和贷款机构的双重利益。
1.3 研究意义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直接关系到金融机构和借款人的安全,同时也关系到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
因此,通过对该领域的风险进行研究,可以提高社会对金融机构的信任度,从而推动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
1.4 研究内容本文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方面展开研究:(1)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概念、特点和分类;(2)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的分析及应对策略;(3)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监管。
第二章: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概念、特点和分类本章主要是对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基本概念、特点以及分类进行介绍。
2.1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概念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将自己的住房作为抵押物,从金融机构借取资金的行为。
借款人必须按照贷款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还款,否则贷款机构有权依法处理抵押物以弥补损失。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是一种形式最基本、最广泛的房地产信贷。
2.2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特点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点:(1)以房产为抵押物。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最大特点是以房产作为抵押品。
借款人的财务状况不是借款的最重要条件,而是房产的价值。
农村承包地、宅基地抵押担保的风险与防范
农村承包地、宅基地抵押担保的风险与防范【摘要】农村承包地、宅基地抵押担保是当前农村金融领域的热点问题,其本身存在一定的风险。
农村承包地抵押担保的风险主要表现在土地流转隐患、信息不对称、管理难度大等方面。
为了降低这些风险,可以采取加强监管、建立健全监测系统、加强信息披露等措施。
而宅基地抵押担保在转让、管理、信用评估等方面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防范,包括建立完善宅基地权属制度、加强监管力度、规范宅基地流转等方面。
未来,需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加大监管力度,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政策上建议加快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宅基地使用权市场,规范抵押担保行为,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确保农村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农民权益的保障。
【关键词】农村承包地、宅基地、抵押担保、风险、防范措施、结论、展望未来、政策建议。
1. 引言1.1 背景介绍农村承包地、宅基地抵押担保是农村金融领域的热门话题,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农民对资金的需求也在逐渐增加。
在这种情况下,农民把自己的承包地、宅基地作为抵押物进行贷款,成为了他们获取资金的一种重要方式。
在这种操作中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比如贷款违约导致土地被银行拍卖、土地流失等问题。
农村承包地、宅基地抵押担保的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等。
政策风险包括政府政策变化可能导致的风险,而市场风险则是土地市场波动可能导致的风险。
农民信用状况不佳也会成为农村承包地、宅基地抵押担保的风险之一。
为了有效防范这些风险,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管制度,加强对农村金融机构的监督,规范土地流转市场,提升农民的金融风险意识等措施。
政府也应积极推动金融机构与农村居民之间的信任建立,为农村承包地、宅基地抵押担保提供良好的环境和制度保障。
1.2 研究目的本文旨在探讨农村承包地、宅基地抵押担保的风险与防范问题,对于农村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农民财产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具体研究目的包括:分析当前农村承包地抵押担保存在的风险因素,探讨可能导致抵押纠纷的原因,为制定相应政策提供依据;探讨农村承包地抵押担保的防范措施,包括加强监管力度、完善制度规范、提高农民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建议;研究宅基地抵押担保的风险与防范策略,以促进宅基地的有效利用和保护。
关于抵押物评估价值的风险提示
关于抵押物评估价值的风险提示在我行小企业贷款贷后检查过程中暴露出抵押物评估价值虚高的风险,例如近期发现一户贷款抵押的商铺,评估价值较我行其它客户在此地段抵押物的评估价值高出一倍。
就此情况做如下风险提示:一、存在的问题评估公司由于利益驱动,有时会按照客户的贷款金额需要进行评估,存在评估价格高于真实价值的现象。
信贷员为了提高自己的贷款增量,忽视对抵押物评估情况的核实,一味的按照评估公司所评的结果办理贷款,给我行的贷款增加了风险,到还款期客户没有能力归还贷款时,借款人的抵押物不足值,就会造成我行贷款资金的损失。
3.抵押物为第三人所有时,第三人不能够积极配合担保义务的履行,将使我行清收工作难度加大,如果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则存在时间长、成本高、手续繁琐的问题,抵押物变现困难。
二、风险防范建议及措施1.加强押品实地勘查,对抵押物认真进行实地勘察并拍照留存。
同时对照各地的地理位置以及周边的环境设施,加以对比分析,选择地理位置好、产权清晰、易变现的贷款抵押物作为贷款担保依据,防止贷款抵押物评估价值虚假,增加我行抵押贷款风险。
2.信贷人员要认真做好贷款的抵押物评估、认定工作。
防止因贷款抵押物调查不深、不细、不透造成我行信贷资产损失,确保抵押品价值足值、有效,贷款第二还款来源充足,保证我行贷款资金安全。
3.对于第三人为抵押人,要落实好第三人是否愿意履行责任以及第三人是否完全意识到由此可能产生的一系列风险和责任。
第三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关系,以确保借款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第三人能够提供足额偿还贷款的支持。
4.严格按照《中国****银行房地产和土地估价机构合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加强对外部评估机构的管理,规范外部评估机构的准入与退出。
3、工作要求通过对中小企业抵押物风险排查筛出部份抵押物明细(见附件1),请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组织对抵押物评估价值进行自查,并据自查结果给出抵押物评估价值自查报告,于**月**日前报风险管理部。
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风险与防范论文
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风险与防范论文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风险与防范摘要: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是指将住房抵押贷款转化为证券产品进行流通交易的金融行为。
尽管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有助于提高流动性和降低融资成本,但在这一过程中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本文旨在分析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以保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投资者的利益。
一、风险分析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1. 市场风险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市场风险主要体现在表现不佳的贷款资产无法出售或交易量不足的情况下出售价格低于其实际价值。
这可能导致投资者在购买证券产品后面临损失的风险。
2. 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产品发行人违约或无法按时支付利息和本金的风险。
若贷款人无力偿还贷款,就会导致证券产品的价值下降,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3. 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持有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产品的投资者在市场上迅速出售该产品时面临的价格下跌风险和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如果市场需求下降,投资者可能很难卖出证券产品或以低于其实际价值的价格卖出。
二、防范措施为了降低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应采取以下防范措施:1. 强化风险管理加强对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审核和审计力度,确保贷款资产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建立风险防范和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风险。
2. 建立信用评级体系建立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产品的信用评级体系,对产品进行严格评级,为投资者提供有关产品信用风险的信息。
同时,要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确保评级的客观公正和准确性。
3. 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加强对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产品信息披露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发行人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使投资者能够充分了解产品的风险和回报。
4. 加强监管和法律保护加强对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市场的监管,制定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明确市场参与者的权责,防范市场操纵和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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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物风险分析与防范
备土地中征地拆迁费等。
对在建工程应要求承包人出具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承诺。
(3)对性质为综合用地的土地,客户经理必须在规划部门核实该地块片区的整体规划用途。
(4)对拟用车位进行抵押的,客户经理必须核实所有权人是否是小区业主;若车库只有一个大证,未对每个车库面积进行分摊的,到房产、规划部门核实具体车位数量。
4、谨慎确认拟抵押资产的评估价值
鉴于国家对房地产价格正在实施调控,全国性房地产价格变数因素较多,支行应结合拟抵押资产的变现能力,谨慎确认评估价值,尤其对不易变现的抵押资产如大宗资产、分层抵押、分割抵押、集体土地上的房产、部分抵押给其他银行的资产等,更应保持谨慎的态度。
对续贷项目的抵押资产更应客观、公正的确认评估价值。
正确确定抵押系数,目前在上级行确定的是一般的系数,各地要根据地域环境、抵押物的具体情况、抵押物变现风险确定系数,要充分考虑风险因素。
5、严格抵押登记办理手续,杜绝虚假登记
每笔抵押登记必须由经办行专人办理登记,杜绝虚假证件、虚假抵押登记、重复抵押登记。
6、加强对抵押物的贷后监控
(1)抵押资产的用途
定期检查抵押资产用途是否改变,尤其是在建工程,若用途改变给银行债权带来不利影响,立即采取措施,置换抵押物或提前还款等防范风险。
(2)抵押资产出租情况
抵押资产用于出租的,定期监控出租情况,租赁人、租期、租金等是否有异常变动。
(3)抵押资产的存在与价值情况
定期监控抵押资产是否存在、有无毁损,使用是否正常,价值是否大幅下降。
(4)商业房产
关注整体经营内容、经营情况,与重要商户所签的租约期限等是否有重大变化。
(5)在建工程或待开发土地
适时跟踪检查在建工程用途是否与批复一致、工程进度是否按期进行、是否会形成烂尾楼、有无拖欠承包人的建筑工程价款等其他法定优先受偿款;监控待开发土地是否按出让合同约定的用途、动工期限进行开发等。
拟抵押资产的价值由经办支行确认,各经办行应在前期调查中核实拟抵押资产的基本情况,参考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结合资产变现能力,合理确认资产价值,对变现能力较差的资产加强风险控制措施。
在贷后做好抵押资产的监控,发现有损我行权益的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降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