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参保及缴费.doc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失业保险参保及缴费

参保条件:

凡属在职的**合同化员工、兴塔员工,均要建立社保关系。

缴费情况:

1、均由工资中代扣代缴。

2、缴费基数由社保中心统一核定。

政策规定:**企业职工个人缴费是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个人缴费基数最高不得超过上年度自治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得低于上年度自治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3、缴费比例

个人1%,企业2%,根据巴州政府文件2019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企业部分收1%。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说明:

参加工作后,由各单位人事部门上报人员名单,社保中心至巴州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完成参保。

相关政策文件号:

参见

1、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85第258号)

2、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