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轨的思考(改)
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轨的探讨
. 1 必要 性 来 自于国家财政的投入 和其他 投保人 的互助 。因新农合整体 2
由于新农合 和城镇基 本医疗保 险参保人 员身
保障水平不高 ,参保 人患病得 到的补偿 不高,且 办理报销手 份和就业状态的不断变化 ,人们常需要 在几种 医疗保 险制度 续繁琐麻烦 ,一些参保 者认 为在好 处不 大的且报销麻烦 的情 中进行 切换 ,给 医疗保 险制度的长期稳 定运行带来 了波动 , 况下 ,将 自己的保险费拿 去补贴别 人 ,导致对新农合 的参 与 支持度不高 ” 。( 2)保障范围受到一定影 响,稍微大 一点 医 院 的门诊 以及跌打 损伤等导致 的费用 ,新农合均 不予报销 , 同时 ,参保人员在城乡之间 、地区之间进行转移 和续缴保 费 非 常麻烦 ,现阶段人 口的巨大流动性使得很多人放弃继续 缴 费。反过来 , 这些限制措施又对人 口的流动带来 了抑制作用 ,
支医疗费用 , 出院后再报账 ,一些地方可 以直接在医院办理 , 再 由医院集中起来 跟医保结算 ,而有些地方需要直接到 医保 才行。而且同样 的病例,在县与县之 间的报销 比例可能大不
相同 。
了基本 的医疗保 障服务 ,随着 8 0年代农村 生产 方式 的改革 , 这种合作互 助的医疗保 障体 系宣告结束 ,因此 ,新型农村合 作 医疗 制度 ( 简称 新农合 ) 2 0 0 3 年 开始启 动试点 ,2 0 1 0年
6 0 %、6 5 %,其 他人 员 只有 5 0 %、5 5 %、6 0 %。报 销 范 围包
括住 院费用 、符合规定 的门诊费用 、定点药店的购药费用以
及 其他规定 的费用 。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不 同的是 ,城镇居
民基本 医疗保 险的缴 费基数低 ,缴费一年才能享受一年的医
农村合作医疗面临的问题和对策思考
农村合作医疗面临的问题和对策思考随着中国城乡发展差距的不断缩小,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和社会福利逐渐提升,但农村合作医疗仍然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
本文将分析农村合作医疗面临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思考。
一、农村合作医疗问题分析1. 资金不足: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居民的收入水平也较为有限,导致农村合作医疗的基金筹资不足。
2. 医疗资源不足:相比城市地区,农村地区的医疗资源相对匮乏,医疗设备和专业人才缺乏,给农村居民就医带来不便。
3. 报销流程繁琐: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流程繁琐,需要填写大量的表格、证明材料,耗费时间和精力。
4. 欺诈问题:由于农村合作医疗涉及的资金较多,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漏洞进行虚假报销、套取医疗费用等行为,给合作医疗制度造成损失。
二、农村合作医疗对策思考为了解决上述问题,相应的对策思考如下:1.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政府应该加大对农村合作医疗的财政支持力度,增加基金筹措,确保基金供给。
2. 拓宽医疗资源渠道:政府可以加大对农村地区医疗设备和专业人才的投入,提高医疗资源的供给,同时鼓励医疗资源向农村倾斜。
3. 简化报销流程:可以引入信息化技术,建立在线报销平台,实现电子化报销,减少居民的办事时间和成本。
4. 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对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欺诈行为,并建立相应的惩罚机制,从制度上杜绝欺诈。
5. 提高农民参与积极性:通过提高待遇和福利政策,激励农民参与合作医疗,增加他们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6. 发展普惠医疗保险:除了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还可以考虑发展普惠医疗保险,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广泛的医疗保障。
三、总结农村合作医疗面临的问题包括资金不足、医疗资源不足、报销流程繁琐和欺诈问题等。
针对这些问题,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拓宽医疗资源渠道,简化报销流程,加强监管力度,提高农民参与积极性,并发展普惠医疗保险。
通过这些对策的实施,可以逐步解决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问题,提高全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关于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轨的探讨
关于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轨的探讨
姜敏
【期刊名称】《人力资源管理》
【年(卷),期】2013(000)006
【摘要】伴随着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相继开展实施,基本实现了人人享受医疗保险带来的便利。
然而,从全国几十年的运行经验来看,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分开设置、管理以及分块的运行方式都或多或少地出现了一些弊端与不足,矛盾也在渐渐地浮现。
因此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并轨路线以及城乡医疗保险一体化是解决矛盾问题日益凸显的解决手段。
【总页数】1页(P234-234)
【作者】姜敏
【作者单位】山东省菏泽市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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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轨的探讨
2.浅析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的并轨问题探讨
3.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轨的探讨
4.关于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轨问题的思考
5.关于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轨问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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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问题与思考
当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问题与思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目前我国农村医疗保障的重要举措,也是新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谐社会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主要内容。
我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自2022年启动运行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惠农政策着力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抵御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能力,着力破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这一重大难题。
但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监督管理和制度完善方面还存在的诸多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加强合作医疗的监管,让合医资金最大程度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成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当务之急。
为此,本人通过调查走访,对此提出了一些建议:一、基本情况二、工作成效(一)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普遍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党和政府为农民办的一件大好事,是关心农民疾苦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我乡合医办坚持为患大病的参合农民报送合医款项,真正实现了政府得民心、农民得实惠、医院得发展的三赢局面。
(二)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不断得到改善。
从2022年至2022年全乡报销补偿资金来看。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刺激了农民的医疗消费,原来没钱看病、看不起病或放弃治疗的农民能看得起病了,小病及时看,防止进一步发展恶化,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小病拖,大病扛,重病等着见阎王”的恶性循环。
据调查,我乡农民的就诊人次和住院人次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
实施农村合作医疗,是为农民实实在在地减负,也是实实在在地为农民办事,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党和政府对群众的关怀,惠民政策深入人心。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框架和运行机制基本形成。
经过实践,基本形成了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经办机构动作、医疗机构服务、农民群众参与的管理体制,建立了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筹资机制,形成了分类指导、家庭帐户、门诊报销和大病统筹为主要补偿模式的运行机制。
(四)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我们把加强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改善基本条件,提高整体服务功能,作为加快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一环。
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制度和资源的整合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制度资源整合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农合医疗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举措。
是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解决好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为了更好地达到保障目的和提高服务水平,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农合资源的整合是医疗制度改革的必然。
一、制度整合有利于城乡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整合是统筹发展能更好地实现城乡医疗保障的公平性,表现在逐步缩小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制度统筹发展能更好地实现城乡医疗保障的效率性,包括避免重复参保现象、提高经办效率、降低基金风险、有利于参保人员在不同制度之间和城乡之间的流动等,同时也是资源整合。
现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个人缴费比新农合高,新农合正常人缴费70元/人/年,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正常人缴费130元/人/年;待遇水平: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乡镇级起付线为50元、县级200元、市级为400元,非定点医疗机构县乡级为400元,县外定点为300元;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级医院无起付线,二级医院付线为100元,三级医院起付线为300元。
新农合最高封顶线为200000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只有100000元,新农合2014年度报销比率为68,以前年度报销比率为72%,一般,特殊病种报销比率可达到100%,特殊人群报销比率可上调10-20个百分点,而居民医疗的报销比率平均在75%。
主要是按医疗机构等级和药品目录按比例报销,一级医疗机构85%、二级医疗机构75%、三级医疗机构65%。
如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整合后,就能统一缴费、统一补助、统一起付线、统一支付比例。
更好地体现出医疗保障的公平性。
建立城乡统一的医疗保障体系,有助于矫正政府失衡的责任状态,促进社会公平。
由于制度上的差别,同时与传统二元经济结构相适应,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参保对象享受不同的财政补助和社会保障水平。
农村合作医疗面临的问题和对策思考
农村合作医疗面临的问题和对策思考农村合作医疗面临的问题和对策思考1 农村合作医疗面临的主要困难一是认识难统一。
合作医疗的参加对象是农民,农民对合作医疗的认识和接受程度至关重要。
在农村经济条件还不宽裕的地区,农民希望有合作医疗,但对医疗消费又存在着侥幸心理,与吃饭、穿衣、孩子上学等刚性支出相比,看病花钱是次要的、随机的,对潜在的医疗风险缺乏足够认识,没有一种固定的医疗消费投入意识,在一些因管理不善,合作医疗出现过反复的地区,农民还容易对合作医疗的作用产生误解。
合作医疗的组织发动主要靠乡、村基层领导干部,他们对合作医疗的认识和支持程度往往决定了能否办成和巩固与否。
举办合作医疗不加引导,完全靠农民自发形成是不现实的,需要一个有效的组织机构来实施。
在宏观政策不宽松的情况下,如果他们面对困难退缩不前,有怕“麻烦”的思想,合作医疗是很难实施的。
乡村卫生机构是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提供者,他们对合作医疗态度直接影响着合作医疗的操作和运转,其中乡村医生对合作医疗的支持程度非常重要,在一些不能很好落实乡村医生报酬,村医报酬单纯靠业务收入解决的地区,乡村医生对合作医疗的消极抵触情绪就比较严重。
二是资金难筹集。
无论现在,还是将来,国家因财力所限不可能对农村合作医疗有很大的投入,更不可能把农民的医疗问题全部包下来。
随着农村乡镇企业经营机制转换,集体经济的支持水平也很有限。
合作医疗经费除了一部分可来源于政策允许的已列入村提留公益金范围外,其余大部分必然是以农民群众个人交纳为主。
然而广大农民是现实主义者,他们欢迎合作医疗制度,但涉及到交纳费用时,又往往是有选择的接受,从个体内在的需要出发,年老多病的愿意参加。
片面理解遵照“自愿”的原则举办合作医疗,是无法体现出互助共济精神的。
1998年6月4日,国务院发布的《粮食收购条例》,再次重申“不得在粮食收购现场坐收统筹款、提留款及其他任何税费”,采取户缴户结办法,更是加大了合作医疗经费筹集难度。
赣州市统筹城乡医疗保险制度的思考
赣州统筹城乡医疗保险制度的实践与思考随着赣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救助制度的相继建立和完善,在政策体系上赣州市已基本实现了参保人群的全覆盖和医疗保险制度的无缝对接。
但从实践中却发现,赣州市三项保险制度间存在的隐性“三重门”导致了赣州市全面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存在的“四难现象”,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发展的桎梏。
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城乡统筹成了大势所趋。
在各级党委、政府着力改善民生的形势下,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构建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体系已有了较好的基础。
构建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体系,重点是实现医疗保障政策一体化,形成三项基本制度+大病统筹+医疗救助制度的制度模式,逐步将三项制度整合为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开三项保险制度间的“三重门”,是满足城乡居民医疗保障需求、实现医疗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途径。
一、“四难现象”叩问全面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当前,赣州市的医疗保障体系仍实行城乡两元化制度模式,在城镇实施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农村主要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赣州市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是从2001年开始的,2007年开始实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
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都由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医保经办负责。
2003年全国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目前试点工作已经在赣州市全面推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卫生部门所属的经办机构负责。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运行标志着覆盖所有城乡居民的政策体系已经建立。
几年来城镇医疗保险改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行对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解决群众医疗保障问题起到了一定效果。
但从城镇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分开经办运行的实际来看,也产生了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具体表现为“四难现象”:一是城镇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难衔接。
浅析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的并轨问题
浅析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的并轨问题在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发展进程中,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医保的并轨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改革举措。
这一改革不仅关系到广大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也对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医保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新农合是为农村居民提供的医疗保障制度,旨在减轻农民的医疗负担,提高农村地区的医疗服务可及性。
而城镇居民医保则主要覆盖城镇非从业居民,为他们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
长期以来,这两种医保制度在保障范围、筹资标准、报销比例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导致了城乡居民在医疗保障待遇上的不均衡。
首先,从保障范围来看,新农合主要侧重于农村常见疾病和多发病的诊治,而城镇居民医保可能在一些特殊疾病和慢性病的保障方面相对更全面。
这种差异使得部分农村居民在患某些疾病时,无法享受到与城镇居民同等的保障待遇。
其次,筹资标准的不同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
新农合的筹资主要依靠农民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而城镇居民医保的筹资来源则相对多样化,包括个人缴费、财政补贴等。
由于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相对较低,新农合的筹资水平往往有限,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保障的力度和水平。
报销比例的差异也是一个突出问题。
在一些地区,城镇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相对较高,而新农合的报销比例较低。
这意味着农村居民在就医时需要自付更多的费用,加重了他们的经济负担。
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并轨带来了诸多好处。
其一,并轨有助于实现医保制度的公平性。
让城乡居民在医疗保障方面享受同等待遇,不再因为户籍身份的差异而受到不同的对待,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
其二,提高了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
并轨后,城乡居民可以自由选择医疗机构就诊,促进了医疗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减少了医疗资源的浪费。
其三,增强了医保基金的抗风险能力。
整合后的医保基金规模更大,资金的共济能力更强,能够更好地应对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挑战。
其四,并轨简化了医保管理体制。
减少了管理环节和成本,提高了管理效率,为参保居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对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思考与建议
对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思考与建议第一篇:对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思考与建议对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思考与建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完成“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需要,更是广大农村发展生产、摆脱“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本文通过选择性的对农民的参合,资金筹集,报销,监管等问题的思考提出解决此类问题的根本途径,以期为完善该制度提供更多理论参考。
一要通过各种途径,提高农民的参合率,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范围1.政府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各种宣媒体,加强对农民健康权益的维护,开展合作医疗的宣传教育。
要教会农民如何正确分析评价合作医疗制度并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支持,引导农民不断增强自我保障和互助共济意识,并最终形成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
2. 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设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保持其连续性和稳定性消除农民顾虑。
3. 将农民工纳入他们打工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对象的范围,方便他们就医。
目前,外出打工的农民工群体的规模是十分庞大的,因此他们的参合不仅可以有效的解决他们这一弱势群体的医疗保障问题,同时对积累合作医疗基金,提高补偿水平有着重要的意义。
4. 构建多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模式。
从目前来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是以“大病”统筹为主,但对一些病种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如慢性病)。
因此,有条件地区可以提高保障水平扩大保障的范围。
二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筹资标准,多元化的筹资渠道,适宜的筹资层次和筹资模式1. 建立科学的筹资标准。
必须考虑到各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均衡性,要继续坚持农民个人交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原则。
在筹资机制的原则指导下,综合考虑合作医疗资金需求及各筹资渠道的资金供给潜力,据此确定不同筹资主体间,尤其是农民与政府间不同行政级别政府间的筹资比例标准,确保建立科学合理的筹资水平。
山东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的整合并轨
山东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的整合并轨山东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的整合并轨打破城乡居民身份限制,居民可自愿选择个人缴费档次;对门诊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50%;对住院费用,基金平均支付比例不低于70%,最高支付限额达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倍以上;纳入报销范围的药品,由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1000多种,增加到2400多种。
今年1月1日,山东省开始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全省统一、城乡一体、惠民高效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两项制度统一后,城乡参保人员可享受到更高、更公平的医保待遇。
3个地市先行试点今年全省铺开“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之前,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体制分割、制度分设、管理分离、资源分散。
这造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不统一、不衔接,政府管理成本高。
而且,固化了城乡二元结构,强化了户籍观念,不能很好地体现社会保险制度的公平性,不利于社会保障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近日,山东省人社厅厅长韩金峰告诉记者。
近年来,山东省先后建立了新农合制度和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基本实现了对城乡居民的'全覆盖。
但是,居民重复参保、财政重复补贴、信息系统重复建设等现象比较严重;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不贯通,信息不共享,管理不统一……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山东省决定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在东营、威海、淄博三市先行试点,然后再在全省铺开。
试点立竿见影。
整合后,东营市重复参保人数减少8.2万人,节省财政补贴2670万元。
威海市设立了每人每年80元和230元两个缴费档次,前者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后者为30万元,极大减轻了参保患者的经济负担。
在淄博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度残疾人个人,不需缴费就可以享受医保待遇。
在试点取得一定经验的基础上,2013年11月,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全面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建立全省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由省人社厅主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并轨并实施市级统筹的议案
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并轨并实施市级统筹的议案XX区代表团:XXX等XX名代表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施以来,经过几年的发展,参保人数逐年增加,基金规模日益扩大,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切实减轻了参保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的稳步推进,有力地促进了“人人享有医疗保险”目标的实现。
但是,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双轨制”医疗保障模式的运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影响并制约了医疗保障一体化进程。
一、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双轨运行的弊端(一)不利于体现社会公平。
城乡医疗保险制度分设,使广大居民只能根据户籍身份被动加入相应的保障制度,强化了城乡户籍观念,固化了二元社会结构,不能很好地体现社会保险的公平性。
(二)不利于人员的流动。
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人员在城乡间的流动加快,城乡医疗保险制度不贯通、信息不共享、管理不统一,造成这些流动的从业人员医疗保险关系难以接续,待遇无法衔接,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流动时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尤为困难。
(三)不利于医疗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城乡医疗保险制度分别由不同部门管理和经办,无法统筹谋划各项保险制度的长远发展,无法统一、科学评估制度运行的真实绩效,增加了体制成本,造成了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
(四)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双规运行造成人员重复参保。
城镇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与新农合管理经办部门、参保方式、参保缴费时间、数据管理等方面不同,人员基本信息及当年参保信息不能共享,造成部分人员重复参保。
因重复参保而虚增了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造成政府给予重复补贴,增加了财政支出。
重复参保缴纳两次费用,只能报销一次,给参保人员带来不满。
由于我市医疗保险在定点医疗单位住院实行即时结算,经办机构对其住院、出院情况进行日常审核,在外地住院均要求提供原始票据材料留存,杜绝重复领取待遇行为。
因此参保对象重复参保缴纳两次费用,只能报销一次,部分群众因对政策不理解,有不满情绪。
整合城乡医保
整合城乡医保近年来,我国医保制度改革不断推进,城乡医保的整合也成为了重要的改革方向。
城乡医保的整合旨在实现城乡居民享受同等的医疗保障,缩小城乡医保差距,建立全国统一的医保体系。
本文将从城乡医保整合的概念、意义、进程和未来发展四方面进行深入探讨。
一、城乡医保整合的概念城乡医保整合,顾名思义,就是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医疗保险整合为一体,形成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整合后,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障待遇将实现基本一致化,城乡医保管理体制也将逐步实现一体化。
二、城乡医保整合的意义1. 缩小城乡医保差距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城乡医保制度存在差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医疗保险待遇不同,重新整合后,可以使城乡居民的基本医保待遇基本一致,缩小城乡医保差距。
2. 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城乡医保整合后,可以实现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比如,将城市的高端医疗资源向农村延伸,将乡村医疗资源有效地整合到城市医疗体系中,保障全民的医疗卫生权益。
3. 优化医保管理城乡医保整合后,可以建立全国统一的医保管理体系,实行信息联网和电子化管理,便于统计和分析医疗服务情况,更好地维护参保人员的权益。
三、城乡医保整合的进程城乡医保整合的进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启动阶段,主要包括政策和法规的制定和发布,组织机构的调整和组建,信息系统的开发和运行等。
第二阶段是试点阶段,由于不同地区的医保情况不同,试点有利于在小范围内试探城乡医保整合的具体实施办法、经验和问题,为全面推广城乡医保整合积累经验和探索思路。
第三阶段是全面推广阶段,即将城乡医保整合向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广,增强全国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实现全国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一体化。
四、城乡医保整合的未来发展城乡医保整合的未来发展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 尽快实现全国范围内城乡医保整合,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待遇的基本一致化。
2. 加强医疗机构的建设和改造,提升乡村医疗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浅析新农合与居民医保的并轨研究
出于管理简便的考虑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基本 医
疗均采取 了人均负担一定 的相同的金额 的基本缴费方式。 这其实
( ) 一 相同点及存在的问题 。
有点类似 于“ 人头税” 的缴费方式。在税收中 , 人头税 是一种 中性
“ 人头税 ” 的缴费方式 , 虽然 一定程度上 简化了管理 , 但这没有考
作者简介: 李莉( 95 18 年一 ) , 海, , 上 女 经济学学士。
21 0 0年 第9卷 第3期( 总第 15期 ) 4 缴费负担较重 , 相对来 说 , 富裕 群体却更有 可能享受到政府提供
生事业发展 的重要环节 , 也是落实科学 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 谐社会的要求。 二、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城镇居 民基本医疗保 险制度的 比较
贫现象的发生 , 以大病为主的保障机制也存在着一些值得推敲 但 的地方。 同样 , 以大病为主的保障也容易诱发逆 向选择 , 不利于建 立稳定的筹资机制。在 自愿参保的前提下 , 由于重大疾病 和住院 医疗发生的几率 比较小 , 降低参保者 的预期 收益 , 会 健康人则会 低估参保 的重要性 , 而高危人群却非 常愿 意参 加 , 这种逆 向选择
本的 医疗保障。 以大病 为主的保障可以在一定 程度上减少因病致贫 、 因病返
我国的医疗体制存在着种种弊端 以及不完善的地方。
基本医疗保障作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主要
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 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 新
居 民基本 医疗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自 19 年 98
重 人 民意 愿 , 以人 为 本 的执 政 理 念 。
“ 看病难 , 看病贵” 已经成为大家头痛 的问题之一 。 由于高昂的 医疗 费用 , 人们因病致贫、 因病返贫的现象时有发生 , 这些反映 出
医保与新农合的思考与建议
2010 1 前进论坛 QIANJINLUNTAN 3
医海 舰 期
地监 管 ,异地 结算 ,异地 代缴 ,真 正建 立统 一 的社 会 医疗 保 险信 息化 管理平 台。随着 统筹 层次 的提 高 最终 实现 省 、市 、县 、 乡 四级 联 网 ,实 现 医疗 费用 县 内、异地 的实 时监 控与 结算 ,真 正使 医疗 机构 医 疗诊 治行 为置于 医保监 控 范 围 内。信 息化 管 理平 台 应 作 为公共 资源 ,由政府 招标投 资 建设 ,独立 运营 和 维护 ,向医保 定点 医疗机 构免 费提 供 。
各 项 医 疗 保 障制 度 的 同 时,探 讨 新 型 农 村 合 作 医 制 度 和 城 镇 居 民医疗 保 险制 度 的 二 险 合 一,建 立 于 破 城 乡身 份界 限、打 破 部 门利 益界 限 、实 行城 乡 垒 筹 的非 从 业 居 民医疗 保 险制 度 ,实现 由城 乡 二 元 疗 保 障制 度 向城 乡 一体 化 医疗 保 险制度 转 变 已势 必 行 。
一 、 构 建 城 乡 居 民 一 体 化 医疗 保 险 体 系
在 既 定 的 管 理 体 制 下 ,职 工 医保 和 居 民 医保 由人 力 资源 与 社会 保 障 部 门管 理 ,经 办机 构 为 医疗 保 险 中心 ,新 农合 由卫 生 部 门 管 理 , 经 办 机 构 为 合 作 医 疗 管 理 局 (办 公 室 )。三 项 医保 不仅 机 构 重 叠 ,投 入重 复 ,而 且 管 理 分割 ,制 度之 间存在 身 份界 限,相 互 割裂 ,在缴 费 政策 、待 遇 享受 、具 体 措施 、办事 规 程等 方 面均 不 统一 ,医保 和新 农合 各 自设定 医疗 机 构 ,各 自设 定 药 品 目录 , 各 自设 定 计 算 机 网络 , 资 源 不 能共 享 ,运 作成 本 高 昂 ,导致 业 务经 办 资源 分散 。城居 医保和新农合在财政投入力度 、筹资等方面均存在 差 距 ,造成 医 疗保 障待 遇 的差异 , 由于存在 城 乡户 籍 界 限 ,所 以出现 因人 设保 的 问题 。 随着 职 工 医保 、 城 居 医保 和 新 农 合 制 度 的相 继实施,全 民医疗保险体系框架初步建立,医疗保 险 体系 发展 进 入制 度完 善 阶段 。在 继续 巩 固和 完善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引发的理论思考
C ieeJu lo at oiy hn s o ma fHe l P l ,Aoi 2 1 V 13No 4 h c r1 0 0, 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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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题 研 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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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 乡居 民基 本 医疗 保 障 制 度 改 革 引 发 的 理 论 思 考
王禄 生 苗艳青 卫 生部 卫生经济研 究所 北京 10 9 0 11
中图分类号 : 9 . 文 献标 识码 : di 1 . 99 ji n 17 -9 2 2 1 .4 0 2 R17 1 A o: 0 3 6/ . s .6 42 8 .0 0 0 . 0 s
A he r tc lc nc r f u b n. u a a i e lh i s r nc e o m t o e ia o e n o r a r r lb sc h a t n u a e r f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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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医疗保险城乡统筹的建议
黔东南州卫生局(2010年2月14日)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在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方面,要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
目前,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已在全州实施,从理论上已实现全民医保。
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实施时间较短,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不少问题。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探索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现就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轨提出如下意见。
一、我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现状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走向成熟。
我州新农合制度自2007年全面推行以来,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参合率和筹资水平不断提高。
全州参合人数从2007年296.36万人,参合率84.69%,提高到2010年339.35万人,参合率97.51%;人均筹资水平从2007年50元提高到2010年140元。
二是受益面不断扩大。
受益人次从2007年的133.77万人次、受益率45.1%,增加到2010年的439.52
万人次、受益率达129.5%;三是受益程度不断提高,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2010年筹资总额达4.75亿元。
参合农民就医补偿从最初的大病统筹,逐渐扩大到享受门诊报销;报销起付线逐步下降,住院实际补偿比例从2007年的46.3%提高到2010年58%,补偿封顶线从初期1-3万元,提高到2010年的5-8万元;门诊就医补偿从初期的人均10-20元的门诊家庭账户,到2010年的实际补偿比例41%,总额可补偿300元的门诊统筹补偿。
四是新农合管理经办体系构架已经形成,管理能力不断提高。
全州在州、县、乡建立了新农合管理和经办机构,初步完成了新农合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了统筹区域内就医费用即时结报(参合人员住院、门诊就医时只支付个人部分)参合农民报销程序方便快捷。
(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实施。
我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自2009年5月启动实施以来,2010年全州已参保45.83万人,占应参保人数的86%,筹资总额1643万元。
总体来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进展顺利,实施平稳,但目前仍面临着较大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我州多数县参保人数不足2万人,参保人员少导致基金抗风险能力较弱;二是政策吸引力不够。
目前,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助均为人均120元,新农合个人缴费仅需20-30元,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个人出资学生40元,成人80元,人均总筹资160—200元,人均筹资水平比新农合
高,但个人缴费比新农合多,目前门诊无报销,医疗资源供给、住院实际报销比例与新农合基本相同,因此,大多数城镇居民都愿意参加新农合,三是补偿报销医疗费用办法设计较新农合复杂,群众不易理解。
四是相对于的管理参保人员数量,运行成本高,财政投入大。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存的矛盾和弊端逐渐显现
1.不同的主管部门,难以形成制度间无缝对接。
由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两项政策从上到下
分属卫生部门和劳动社会保障两个部门主管,在制度的设计上难免会产生一些不协调。
例如新农合要求农村户籍的居民都要参加新农合,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对城区范围内的在校生不区分户籍统一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造成许多学生重复参保;参加新农合门诊费用可以补偿,同时住院报销比例也高。
因为政策的不一致,我州大多城镇居民选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2.重复投资,增加运行成本。
一是信息化系统重复建设,造成硬软件设施的浪费,而两套信息处理系统运行需设置不同的网络专线,支付双倍的年租金。
二是人力资源浪费。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双轨运行相同岗位均需配备人员,如网络管理员、财会人员、档案管理人员、定点医疗机构监管稽查人员等,而有些岗位平时工作量其实不大,造成人力
资源的闲置浪费。
三是运行成本增加。
两套模式,相应增加人员、办公、宣传、管理等经费。
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资金盘子较小,资金平衡压力较大。
新农合因为参合的群体人多,资金规模相对较大。
而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总体参保人数少,大多数县参保人数在不足1万,筹资总额小。
同时,城镇居民医疗消费能力比农村居民更强,资金平衡压力较大。
4、同属居民医疗保险管理机构,而机构性质不一。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新农合则由卫生部门管理,属非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既不能参公又不能享受专业技术职称待遇,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运行多年,基本稳定,属参公事业单位。
三、实行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障制度有其客观需求和现实可行性
1.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近几年,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稳步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日益明朗,再加上“户籍”观念的淡化,城乡二元结构不断弱化。
在此基础上,建立城乡并轨的医疗保障制度,已成为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重要内容,有利于构建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体现社会公平。
2.制度设计理念有共同之处。
一是制度的内涵是一致的。
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从本质上看是一种互助共济性质的保障体制,是通过互助共济方式来实现抵御大病风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着本质的区别。
二是参保对象没有质的区别,同是除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农村或城镇居民。
三是筹资方式和手段是一致的。
以政府投入为主,个人交费为辅,集中资金,统筹使用。
缴费方式都是通过乡镇、街道、社区统一收缴。
四是待遇享受形式基本一致,都是按照医疗费用支出的一定比例给予报销。
3.信息化技术和管理模式有一致性。
目前在用的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信息化技术基本是一致的,使用药品和诊疗范围是统一的,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模式也是相同的。
统一政策,有利于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上的衔接,使参保人员在职业流动和身份变动时能够在制度上无缝对接。
4.筹资水平的不断提高,为并轨提供可能。
近年来,新农合筹资标准每年都在提高,2011年已达150元。
随着筹资标准的提高,享受待遇也逐步提高,为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现统一补偿办法奠定了基础。
四、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障制度的建议
1、统一管理部门。
明确由一个政府部门主管这项医疗保障业务。
从目前我州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实
施情况看,由卫生行政部门主管较为适宜。
一是我州新农合制度试点到全面推行7年来,卫生部门在新农合制度实施中取得了丰富的管理经验,新农合运行平稳,效果显著。
二是建立了完备的管理经办体系和全省统一的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平台。
已平稳管理着全州340万参合群体和近5亿元基金的卫生部门,对新增加近50万的城镇居民医疗参保人员和1千万余元基金而言,在管理方面完全可以应对,也无需再增加财政投入。
三是我州是经济欠发达的农业地区,分居于各县市、乡镇的城镇居民实质上均为农村居民,他们所能够拥有的以来资源与农民基本相同,就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而言,新农合对他们有着极大的吸引力,大多数人都参加了新农合,这为统一制定制度奠定了基础。
四是新农合实施以来,卫生行政部门认真抓好各项政策落实,在社会上树立良好的口碑,具有较高的公信力(我省毕节地区已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划入卫生行政部门主管)。
2、统一制度。
在管理和经办服务统一的基础上,进行制度的统一。
在基本医疗风险得到公平的基本保障的前提下,允许筹资水平与待遇标准适当挂钩,使得参合(参保)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