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欧盟与欧共体的区别与联系
欧共体与欧盟
欧共体与欧盟一、欧共体的建立舒曼计划与法德和解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经过战争劫难的欧洲面临着严重的政治与经济危机,昔日试图争夺欧洲乃至世界霸权的欧洲列强已沦为二等或是三等国。
战后的美苏对峙使西欧各国既要面对苏联与东欧的威胁,又要在依赖美国援助的同时面对美国的经济与政治控制。
反思历史,展望未来,欧洲统一成为西欧国家的共识。
实现欧洲统一的最大障碍是近百年来形成的法德矛盾。
其具体表现为法国对德国的怨恨情绪与德国对法国占领其煤矿萨尔的不满。
1949年联邦德国建立后,阿登纳政府主动表示欢迎法国向德国工业投资,对法德和解表示了积极的态度。
1950年3月法国曾试图从经济上兼并萨尔,但是遭到西德和英国及美国的反对,使法国认识到必须以现实可行的态度来处理与西德的关系。
1950年5月,法国外交部长舒曼提出建立煤钢共同市场的“舒曼计划”。
建立一个“超国家”的机构,以便统一计划和领导法国和联邦德国的煤钢生产。
该计划不仅得到了联邦德国的响应,而且激起了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和卢森堡的兴趣。
1951年4月18日,上述6国以“舒曼计划”为基础,在巴黎签订了为期50年的《欧洲煤钢联营条约》,决定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
《罗马条约》与欧洲经济共同体的建立欧洲媒钢共同市场的建立使西欧各国走上了从合作入手,解决矛盾,实现欧洲统一的新途径。
在马歇尔计划与西欧经济合作的推动下,20世纪50年代中期,西欧各国的经济在的基础上得到了发展,随着西欧经济实力的增强,欧洲联合的要求也随之加强。
战后科学技术的发展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生产社会化与国际分工发展与原有的国内市场狭小的矛盾尖锐化,突破生产、商品交流、资本和劳务突破国界成为西欧各国的共同要求。
西欧各国的经济实力与此前的合作也使为欧洲经济联合提供了基础。
此时美国与欧洲的经济矛盾开始显现,西欧国家要求改变受制于美国的呼声也不断高涨,但是西欧各国任何一个国家的实力依然不够强大,因此在经济上联合罗马条约签字仪式。
欧洲联盟(EuropeanUnion,简称欧盟)是由欧洲共同体发展而来的
欧洲联盟(European Union,简称欧盟)是由欧洲共同体发展而来的。
欧盟总部设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法律大街200号一座十字形的大厦内。
1951年4月18日,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在巴黎签订了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并于1952年7月25日生效。
1957年3月25日,这六个国家又在罗马签订了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统称《罗马条约》》,该条约于1958年1月1日生效。
1965年4月8日,六国又签订了《布鲁塞尔条约》,决定将三个共同体的机构合并,统称欧洲共同体,但三个组织仍各自存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布鲁塞尔条约》于1967年7月1日生效,欧洲共同体正式成立。
1991年12月11日,欧共体在荷兰城市马斯特里赫特举行的首脑会议上通过了以建立欧洲经济货币联盟和欧洲政治联盟为目标的《欧洲联盟条约》,亦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简称“马约”)。
1993年11月1日,“马约”生效,欧洲联盟成立。
这标志着欧共体从经济实体向经济政治实体过渡。
但欧共体未就其称谓的变更问题作出决定,在欧共体内和国际上越来越广泛地使用“欧洲联盟”(简称“欧盟”),目前“欧共体”和“欧盟”两种称谓均可使用,但法律文件和对外签署协议仍需用“欧共体”。
欧共体经四次扩大,丹麦、爱尔兰和英国于1973年,希腊于1981年,西班牙和葡萄牙于1986年,奥地利、芬兰、瑞典三国于1995年加入欧共体。
欧盟成员国增至现在的15个。
截至1999年,欧盟总人口达3.764亿,总面积为333.7万平方公里,正式语言是15个成员国使用的11种官方语言,1998年国内生产总值约为88441亿美元。
欧盟统一货币为欧元,1999年1月1日正式启用。
除英国、希腊、瑞典和丹麦外的11个国家于1998年首批成为欧元国。
2000年6月,欧盟在葡萄牙北部城市费拉举行的首脑会议批准希腊加入欧元区。
会议还决定在2003年以前组建一支5000人的联合警察部队,参与处理发生在欧洲的危机和冲突。
欧洲经济共同体与欧洲联盟的发展与变革
欧洲经济共同体与欧洲联盟的发展与变革欧洲经济共同体(EEC)和欧洲联盟(EU)是欧洲大陆上两个重要的一体化机构。
它们分别代表了欧洲国家在经济领域和政治领域的共同合作与发展。
本文将从历史背景、发展过程以及变革议题等角度对欧洲经济共同体与欧洲联盟进行分析和讨论。
欧洲经济共同体成立于1957年,由六个成员国(比利时、法国、意大利、卢森堡、荷兰和德国)组成。
其宗旨是推动成员国之间的经济一体化,通过建立共同市场和共同农业政策等形式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合作,减少贸易壁垒和关税,从而推动和平与稳定的发展。
欧洲经济共同体的成立标志着欧洲国家在共同利益的基础上,形成了一种全新的一体化机制。
随着时间的推移,欧洲经济共同体逐渐成为欧洲一体化的基础。
在1986年,该机构发展成为一个真正的欧洲联盟,扩大了成员国的范围,并且在政治与经济合作方面进行了更广泛的发展。
欧洲联盟的发展不仅加强了成员国之间的经济联系,还拓宽了合作领域,包括环境保护、能源、安全防务等,并逐步向法律、司法、文化和教育等领域延伸,形成了欧洲的共同价值和认同。
这一发展趋势为欧洲国家的统一和互动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然而,欧洲联盟在发展过程中也遇到了不少挑战和变革。
其中最明显的就是欧洲主权危机,尤其是近年来的欧债危机。
欧盟成员国的债务危机使得欧洲经济陷入困境,引发了一系列政治与经济争议。
尽管这一危机暴露了欧洲联盟的一些弱点,但也造就了欧盟成员国在危机面前的紧密合作。
通过共同协商和采取集体行动,欧盟在应对危机过程中逐渐加强了协调和相互援助机制。
此外,欧洲联盟还面临着外部挑战和变革。
全球化与技术进步带来了全球竞争的加剧,面对新兴市场的崛起和全球供应链的重组,欧盟必须加强自身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以保持经济的增长和发展。
欧盟内部也存在着不同国家的发展差异、社会制度差异和文化差异等问题。
这些问题需要欧盟内部进一步加强合作、协调政策,并且寻找更好的解决方案,以确保欧盟的持续发展和进一步一体化的进程。
欧盟与单一制、联邦制的异同
欧盟与单一制、联邦制的异同摘要:本文首先分别介绍了单一制和联邦制,对各个制度进行简单的介绍和代表国家说明,随后对单一制和联邦制性质,法律体系,国家机构,公民国籍,权力来源,对外关系等各个方面进行比较。
随后引入本文重点欧盟。
对欧盟与单一制和联邦制比较,介绍了欧盟、单一制和联邦制的异同。
在文章的最后谈论了下欧盟体制的未来。
1单一制1.1简介单一制是指由若干行政区域单位或自治单位组成单一主权国家的结构形式。
单一制是一种国家结构形式,指由若干不享有独立主权的一般行政区域单位组成统一主权国家的制度,和复合制相对。
在当代国家结构中,单一制与联邦制(复合制的一种)是主要形式。
单一制国家划分为各个地方行政区划,其划分是国家根据统治需要,按一定原则进行区域划分的结果,国家主权先于各个行政区划存在,地方行政区不是一个政治实体,不具有任何主权特征。
国家本身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只是为了便于管理,才把领土划分成若干行政区域,并据以建立起地方政权,即,各地方行使的权力来源于中央授权,并不是地方固有,地方的自主权或自治权是由国家整体通过宪法授予的,各地方政权一般没有单独退出该国的权利。
以按地域划分的普通行政区域或自治区域为组成单位的国家结构形式。
与复合制相对。
在单一制国家,中央政权享有最高权力,地方政权在中央政权统一领导下,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围行使其职权。
在法理上,单一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中央,地方的权力具有中央授权性。
单一制国家的明显外部特征是:全国只有一个中央政权,一部宪法,一种法律体系,是国际交往中的国际关系主体,它的公民只有一个国籍。
按照地方职权的大小,单一制国家又可分为中央集权型单一制国家和地方分权型单一制国家。
在中央集权型单一制国家,地方政权在中央政权的严格控制下行使职权,由中央委派官员或由地方选出的官员代表中央管理地方行政事务,地方居民没有自治权或地方虽设有自治机关,但自治机关受中央政权的严格控制。
法国是典型的中央集权型单一制国家。
浅析欧洲联盟
浅析欧洲联盟【摘要】欧洲联盟简称欧盟,欧洲共同体简称欧共体,由于各种原因,国内很多学者对欧盟的框架是如何构建的以及欧盟和欧共体的关系并没有一个清晰准确的认识,现行许多关于欧盟的流行说法也不完全正确。
本文希望通过介绍,能够较清楚的把欧盟复杂的框架结构展示出来,使人们对欧盟的制度体系以及欧盟和欧共体的关系有一个初步的、正确的认识。
【关键词】欧盟欧洲各大共同体框架结构超国家性欧洲联盟是欧洲一体化进程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所以要剖析欧盟,就不得不从欧洲一体化进程谈起。
一、欧洲一体化进程的沿革1、《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欧洲一体化进程的开端1951年,为了让法国和西德能够达成和解,并为西德重返欧洲大家庭铺平道路,在法国政府的牵头下,德、法、意、荷、比、卢六国签署了《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欧洲煤钢共同体成立。
欧洲煤钢共同体宗旨是在六国间建立取消关税、商品数量限制等措施的煤炭和钢铁统一大市场,该组织的建立标志着欧洲一体化进程的开端。
各国通过把部分主权让渡给煤钢共同体,使其具有超国家的性质,从而可以在统一的大市场内制定并实施统一的有关煤炭和钢铁的经济政策。
2、《罗马条约》1957年,德、法、意、荷、比、卢六国又在罗马签署了《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这两个条约被统称为《罗马条约》。
《罗马条约》于1958年1月1日生效,标志着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和欧洲经济共同体正式成立。
欧洲原子能共同体的宗旨是协调各成员国的核工业发展,促进投资,加强信息交流。
欧洲经济共同体的宗旨是建立全面的关税同盟及统一的经济政策,并在内部统一市场上实现商品、人员、服务和资本的自由流动。
至此,欧洲三大共同体分别依据不同的条约成立了。
这三大共同体有着一个重要的共同特征,就是缔约各国通过让渡部分主权使这三个共同体都成为了具有超国家性质的国际组织。
3、《布鲁塞尔条约》1964年,上述六国签署了《布鲁塞尔条约》,该条约于1967年生效。
欧盟法与成员国法之间的关系
欧盟法与成员国法之间的关系从欧洲联盟法的超国家性看出代国家主权理论的新发展-论文一欧洲联盟法的超国家性及其与成员国法的关系(一)欧洲联盟和欧洲联盟法欧洲联盟是当今世界上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区域性国际组织,它的诞生凝结了欧洲各民族多少代人向往欧洲统一的理念。
早在18世纪,伊曼纽尔•康德仃mmanuel Kanto 1724-1840)在其撰文《永久和平》中就倡导为了追求永久和平,欧洲各国应先废五权,然后在国际法的规范下,建立一个统一自山国家的“联邦”。
进入20世纪,欧洲联合已从理念付诸行动,从思潮变成运动。
欧洲统合的思想在经历了另一场规模更大、历时更长、影响更广、破坏更重的二次世界大战后,才被更多的人的重视接受。
在历史上,法国和德国这两个夙敌一直是欧洲动乱和战争的根源,而煤炭和钢铁既是战争机器得以开动的能源,乂是两国交战的重要LI的。
在法国外长舒曼(R(Schumann)的建议下,联邦德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法国于1951年在巴黎签订《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把作为军工业基础的煤钢资源的生产发展置于一个超国家的共同高级机构领导下,其意义不仅在于在六国境内建立一个自由流通与竞争的煤钢共同市场,更在于煤钢共同体己不同于传统的国际组织,它不单纯是政府间组织,而是各成员国把原属于自己主权范围内的某些权力转移给具有超国家性的共同体,山此,欧洲统一运动迈出了历史性的第一步。
1937年,本着同样的目的,上述六国又在罗马签订两个《罗马条约》,分别成立了“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和“欧洲经济共同体”,通过1967年《合并条约》建立三个共同体单一部长理事会及单一委员会,三个共同体合称为"欧洲共同体” (European Community EC),它标志着欧洲联合运动进入实质阶段。
从1973年至1994年,欧共体成员国范围扩大至15国,欧共体一体化的发展使《罗马条约》不能完全适应形势与任务的发展需要,客观上提出要求修改和补充《罗马条约》的问题,1986年成员国签订了《单一欧洲法令》(Single European Act, SEA),在其序言中重申了欧共体“将成员国的总体关系转化成欧洲联盟”的决心,以法律的形式更加明确了“单一欧洲”的新LI标。
欧盟知识
一,1950年5月9日,法国外长罗伯特·舒曼提出欧洲煤钢共同体计划(即舒曼计划),旨在约束德国。
二,1951年4月18日,法、意、联邦德国、荷、比、卢六国签订了为期50年的《关于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的条约》。
三,1955年6月1日,参加欧洲煤钢共同体的六国外长在意大利墨西拿举行会议,建议将煤钢共同体的原则推广到其他经济领域,并建立共同市场。
1957年3月25日,6国外长在罗马签订了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与欧洲原子能共同体的两个条约,即《罗马条约》,于1958年1月1日生效。
四,1965年4月8日,6国签订了《布鲁塞尔条约》,决定将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和欧洲经济共同体统一起来,统称欧洲共同体。
条约于1967年7月1日生效。
欧共体总部设在比利时布鲁塞尔。
五,1991年12月11日,欧共体马斯特里赫特首脑会议通过了建立“欧洲经济货币联盟”和“欧洲政治联盟”的《欧洲联盟条约》(通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简称“马约”)。
1992年2月1日,各国外长正式签署马约。
经欧共体各成员国批准,马约于1993 年11月1日正式生效,欧共体开始向欧洲联盟过渡。
1993年11月1日“马约”正式生效,欧共体更名为欧盟。
六,2009年12月1日,《里斯本条约》正式生效。
欧盟的主要机构欧盟理事会:欧盟理事会(英语: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法语:Conseil de l'Union européenne,德语:Rat der Europäischen Union,意语:Consiglio dell'Unione Europea)是一个由来自欧盟成员国各国政府部长所组成的理事会,是欧盟的主要决策机构之一。
每一个国家在理事会中都有一名代表(“理事”),在2004年罗马条约签署之后,通常也称之为“部长理事”,目的是为了把他和欧洲理事会的理事即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区分开来。
第十三章 非国家实体政治体系——欧洲联盟
第十三章非国家实体政治体系——欧洲联盟欧洲联盟(简称欧盟)是当今世界一体化程度最高的跨国家政治体系。
它的前身是作为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总称的欧洲共同体。
从二战结束后初期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的六个创始国(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经过近半个世纪的扩大和发展,到目前的欧盟已有15个成员国,面积323.5万平方公里,人口3.68亿,生产总值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位,贸易额占世界的1/5,居第一位,并在经济一体化向政治一体化逐步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套有利于政治和社会进一步整合的政治体系。
当然,它还不能算是主权国家那样的权力机构和基本制度,但它已经是由15个主权国家让予的共享主权权力的政治体系,正是这样,在这里把它定位为非国家实体政治体系。
第一节欧洲联盟的形成和发展欧洲联盟的核心是欧洲共同体(简称欧共体)。
欧共体最初以经济联合发展为主,政治联合为最终目标。
回顾近半个世纪来的历程,虽然艰难曲折,但从经济一体化到政治一体化所取得的成就还是令世人瞩目的。
一、欧共体的建立欧共体建立于二战之后,但欧洲统一的理念并不是战后突然兴起,而是有着深远的历史渊源的。
早在中世纪末期就出现了“欧洲统一”的思想,最著名的是康德提出的“共和国的共和国”理想。
但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欧洲并没有朝这个方向发展,而是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按当时与之并存的“国家主权”理论形成了各自独立的主权国家,直到欧洲蒙受两次世界大战的劫难之后,“欧洲统一”思想才得以复活,并经思想家的设计,由政治家逐步付诸实践。
当然,“欧洲统一”思想的复活只反映了欧洲发展的大趋势。
欧共体的建立还有着二战后特定的政治经济条件。
战争留下的伤痕使越来越多的欧洲人对旧的国际秩序瓦解的原因进行反省,力求寻找保证欧洲国家间不再发生战争、并在经济和社会方面共同发展的途径。
许多有识之士无不拿起“欧洲统一”这个原有的思想武器,用以指导欧洲走联合发展的道路。
欧洲一体化从欧共体到欧盟的发展
欧洲一体化从欧共体到欧盟的发展欧洲一体化是指欧洲国家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等领域展开的一系列跨国合作和一体化进程。
这一进程的发展始于20世纪初,经历了欧共体时期,最终演变成如今的欧盟。
本文将从欧共体的创建和欧洲一体化的动因、欧盟成立以及欧洲一体化的挑战三个方面来探讨欧洲一体化的发展过程。
一、欧共体的创建和欧洲一体化的动因欧共体(European Coal and Steel Community)是欧洲一体化的起点,于1951年成立。
该组织的创立旨在推动战后的欧洲国家在煤炭和钢铁生产上进行合作,以实现战后重建和经济繁荣。
欧共体的创建有两个主要动因:一方面,二战后欧洲严重经济衰退,合作成为重建欧洲的必要手段;另一方面,欧共体的成立是为了通过经济一体化来消除战争的根源,实现欧洲的和平与稳定。
二、欧盟的成立欧洲一体化的进程在1957年迈出新的步伐,六个欧共体创始成员国通过《罗马条约》建立了欧洲经济共同体(EEC)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Euratom)。
随着时间的推移,欧洲一体化进一步加深,合作领域扩展到了农业、运输、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
1993年,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在《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最终形成了欧盟。
欧盟的成立标志着欧洲一体化进程的新阶段。
欧盟不再仅仅局限于经济合作,还涵盖了政治、社会和法律等领域。
欧盟的组成机构包括欧洲议会、欧洲委员会、欧洲理事会等,这些机构共同推动欧盟的决策和政策制定。
三、欧洲一体化的挑战然而,欧洲一体化进程并非一帆风顺,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
首先,欧洲一体化面临着来自于成员国之间的利益差异和国家主权的挑战。
一些成员国对于欧盟的决策可能持有不同的观点,这导致了欧盟内部的协调与合作的困难。
其次,欧洲一体化在经济上也面临一定的压力。
欧债危机的爆发暴露了欧洲经济一体化的不完善和问题。
不同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经济政策协调的难度较大。
再次,欧洲一体化也受到了民粹主义和反全球化思潮的冲击。
欧盟及欧盟发展史
欧盟及欧盟发展史首先,我们来说说欧盟。
依据1993年11月生效的《马斯克里赫特条约》(简称马约)而建立的欧洲联盟,是在欧州共同体的基础上产生的。
欧盟的定义:一组国家,在各自政府逐步转交主权的共同机构下,通过建立一个共同市场、经济与货币联盟和政治联盟,使成员国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结合成为区域经济和政治联盟。
欧盟的三大支柱:⏹共同体支柱(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和欧洲经济共同体)⏹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司法与内政事务合作欧盟的成员国:⏹欧共体创始国为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六国。
⏹至2009年1月止共有27个成员国,他们是: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丹麦、爱尔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奥地利、瑞典、芬兰、马耳他、塞浦路斯、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罗马尼亚、保加利亚。
欧盟发展史⏹1951年4月18日,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6国在法国首都巴黎签署关于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又称《巴黎条约》),1952年7月25日,欧洲煤钢共同体正式成立。
⏹不仅是六国境内建立一个自由流动、自由竞争的煤钢市场,更重要的是,各国从此将管理权交给了具有“超国家”性质的“共同体”,煤钢共同体的成立,大大促进了成员国之间的经济联系,加强了各国资本的相互渗透,从而为西欧实现全面的联合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欧盟经济一体化长达五十年多年的实践历程有了最重要的开端-----欧洲统一运动向历史迈出了决定性的第一步。
⏹1957年3月25日,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6国在意大利首都罗马签署旨在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的条约(又称《罗马条约》)。
1958年1月1日,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正式组建,标志着欧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飞跃。
⏹《罗马条约》为经济共同体确定的主要活动内容包括:建立关税同盟,废除阻挠人员、劳务和资本自由流动的各种障碍,实施共同农业政策,逐步协调经济和社会政策。
欧共体与欧盟、欧元
欧共体与欧盟、欧元作者:毕凤芹来源:《中学政史地·初中》2008年第08期1957年3月25日,欧洲六国领导人在意大利首都罗马市政大楼签署了成立欧洲经济共同体的《罗马条约》。
在学习世界史的过程中,经常有学生问起欧共体与欧盟的关系及欧元的有关问题。
欧共体是欧洲共同体的简称,是欧洲联盟(简称欧盟)的前身,它包括欧洲煤钢共同体(又名欧洲煤钢联营)、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和欧洲经济共同体3个相互独立的组织,其中以欧洲经济共同体最为重要。
欧共体创立于1957年3月25日,创始国为法国、德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和卢森堡6国。
后经过几次扩大,欧盟成员国已增加到27个。
欧洲煤钢共同体成立最早,它是1950年5月9日由当时的法国外长舒曼提出的,目的是通过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来促进欧洲经济发展和欧洲统一,并想以此“套住德国”,防止德国重工业再度发展为战争工业。
法国的倡议很快得到联邦德国、比利时、荷兰、卢森堡和意大利5国的响应和赞同,6国于1951年4月18日在巴黎开会,签订了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的《巴黎条约》。
1952年6月,6国议会批准了这个条约,欧洲煤钢共同体正式成立。
1957年3月25日,上述6国领导人聚会罗马,签署了《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和《建立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等文件,这些文件统称为《罗马条约》。
1958年1月1日《罗马条约》生效。
6国又在布鲁塞尔签订了《布鲁塞尔条约》,决定将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合并,统称欧洲共同体,但原来的3个组织仍继续存在,各以独立的名义活动。
《布鲁塞尔条约》于1967年7月1日生效,欧洲共同体正式成立。
欧洲共同体主要致力于欧洲经济方面的合作与联合,是欧洲区域性的经济组织,对战后欧洲经济的发展和欧洲国际地位的提高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欧共体国家间建立起了关税同盟,统一了外贸政策和农业政策,创立了欧洲货币体系,并建立了统一预算和政治合作制度,欧共体逐步发展成为欧洲国家经济、政治利益的代言人。
欧洲共同体
欧洲共同体百科名片欧洲共同体旗西欧国家推行欧洲经济、政治一体化,并具有一定超国家机制和职能的国际组织。
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和欧洲经济共同体的总称。
又称欧洲共同市场,简称欧共体(Eu ropean Communities)。
目录[隐藏]成立和发展欧洲共同体建立原因欧洲联盟(简称欧盟)五次扩张成形成员宗旨和组织机构政治上合作经济实力主要活动成立和发展欧洲共同体建立原因欧洲联盟(简称欧盟)五次扩张成形成员宗旨和组织机构政治上合作经济实力主要活动∙欧共体共同农业政策三项基本原则∙对外关系方面[编辑本段]成立和发展欧洲统一思潮存在已久,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进入高潮。
1951年,欧洲一体化先驱让·莫内和法国外长舒曼首先提出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即舒曼计划),旨在约束德国。
1951年4月18日,法、意、联邦德国、荷、比、卢6国签订了为期50年的《关于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的条约》。
1955年6月1日,参加欧洲煤钢共同体的6国外长在意大利墨西拿举行会议,建议将煤钢共同体的原则推广到其他经济领域,并建立共同市场。
1957年3月25日,6国外长在罗马签订了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与欧洲原子能共同体的两个条约,即《罗马条约》,于1958年1月1日生效。
1965年4月8日,6国签订了《布鲁塞尔条约》,决定将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和欧洲经济共同体统一起来,统称欧洲共同体。
条约于1967年7月1日生效。
欧共体总部设在比利时布鲁塞尔。
1991年12月11日,欧共体马斯特里赫特首脑会议通过了建立欧洲经济货币联盟和欧洲政治联盟的《欧洲联盟条约》,(通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简称马约)。
1992年2月1日,各国外长正式签署马约。
经欧共体各成员国批准,马约于1993年11月1日正式生效,欧共体开始向欧洲联盟过渡。
1999年1月1日起在奥地利、比利时、法国、德国、芬兰、荷兰、卢森堡、爱尔兰、意大利、葡萄牙和西班牙11个国家开始正式使用欧元,并于2002年1月1日取代上述11国的货币。
国际中的欧盟与欧洲一体化
国际中的欧盟与欧洲一体化欧盟是一个由28个成员国组成的政治和经济联盟,它的成立目的是为了促进成员国之间的合作与一体化。
欧盟的形成与发展对于国际关系和全球经济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探讨欧盟的背景、成立及发展,以及欧盟在国际中的地位和欧洲一体化的进展。
欧盟的背景欧盟的前身是1951年成立的欧洲煤钢共同体,该共同体由法国、德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和卢森堡六个国家组成。
这个共同体的成立旨在通过统一煤炭和钢铁资源的管理来实现对战争贸易的控制和稳定欧洲的经济发展。
欧洲煤钢共同体的成功激发了成员国在其他领域进一步合作的意愿,于是在1957年,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相继成立。
这些共同体的成立不仅推动了欧洲国家之间的贸易和经济一体化,还为成员国提供了一个平台,在政治、经济和社会领域开展合作。
欧盟的成立与发展欧盟正式的成立可以追溯到1993年,当时欧洲共同体与欧洲煤钢共同体合并,共同体改组为欧洲联盟,更为人熟知的名称则是欧洲联盟。
欧盟的成立标志着成员国在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更深层次的一体化与合作。
从成立之初的六个国家到如今的28个成员国,欧盟在过去几十年中一直在扩大。
通过吸引其他欧洲国家作为新的成员国加入,欧盟通过扩大自己的影响力和实力来推动整个欧洲地区的一体化进程。
欧盟在国际中的地位欧盟在国际社会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影响力。
作为一个在政治、经济和法律领域具有统一机构的组织,欧盟在国际关系中能够以一个实体的形式发声和采取行动。
欧盟是全球最大的贸易实体之一,对于全球经济和贸易产生重要影响。
欧盟与其他国家和地区之间的贸易合作,不仅推动了欧洲国家之间的合作与交流,也为其他国家提供了经济合作的机会。
此外,欧盟还在国际安全和冲突解决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通过共同的外交政策和国防合作,欧盟能够在国际上以一个更强大的力量参与和平维护的努力。
欧洲一体化的进展欧盟一直在努力推进欧洲的一体化进程。
欧洲一体化是指成员国之间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上的紧密合作与融合,旨在消除国际关系中的障碍,实现一个统一的欧洲。
欧盟机构介绍
欧盟机构介绍欧盟联盟(European Union,以下简称“欧盟”)的前身是由西欧12国组成的欧洲共同体。
经欧洲共同体各成员国批准,《欧洲联盟条约》(即:《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于1993年11月1日正式生效。
欧洲联盟现在成员国15个,即法国、德国、意大利、英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爱尔兰、丹麦、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芬兰和瑞典。
欧盟是一个超国家的组织,既有国际组织的属性,又有某些邦联甚至联邦的特征。
欧盟的条约使其成为一个高度自主决策机构,赋予立法权限。
欧盟成员国自愿将国家部分主权转移至欧盟,欧盟在机构的组成和权利的分配上,强调每个成员国的参与,其组织体制以"共享"、"法制"、"分权和制衡"为原则。
欧共体还远不是一个国家意义上的联邦,因为至少在政治体制上欧共体各国仍以各政府协调为基础,但一些学者将其称为“超国家组织”,因为其的确具有了某些联邦的特征。
如:一系列基础条约具有共同体宪法的作用;欧共体条约创建了立法、执法机关并赋予它们各种权力;共同体条约、共同体机关的立法在各成员国有直接效力,优先于成员国法律适用;欧共体条约更创设了欧洲法院,并且赋予其解释“宪法”――欧共体条约的权力等等。
[总部所在地]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
[组织机构]根据马约规定,欧盟理事会(European Council)在欧盟组织中占有中心地位,是欧盟成员国首脑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两次,理事会主席由各成员国每6个月轮流担任。
欧盟理事会是欧盟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各成员国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及欧盟委员会主席组成,主要是确定欧盟的内部建设和对外关系的大政方针。
欧盟理事会秘书长兼任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现任主席国、下任主席国和高级代表组成“三驾马车”。
按条约规定,欧盟主要机构如下:1.欧盟部长理事会(Council of Ministers)部长理事会是欧盟的日常决策机构,由成员国外长组成总务理事会,其他部长组成专门理事会,主席亦由成员国轮任,任期6个月。
欧盟
聚焦欧盟欧洲联盟(简称欧盟,European Union -- EU)是由欧洲共同体(European communities) 发展而来的,是一个集政治实体和经济实体于一身在世界上具有重要影响的区域一体化组织。
总部设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
一、欧洲联盟的宗旨欧洲联盟的宗旨是“通过建立无内部边界的空间,加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建立最终实行统一货币的经济货币联盟,促进成员国经济和社会的均衡发展”,“通过实行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在国际舞台上弘扬联盟的个性”。
二、欧盟的诞生过程•1951年4月18日,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在巴黎签订了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
1952年7月25日,欧洲煤钢共同体正式成立。
•1958年1月1日,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正式组建。
•1965年4月8日,六国签订的《布鲁塞尔条约》决定将三个共同体的机构合并,统称欧洲共同体。
1967年7月1日,欧洲共同体正式成立。
•1973年后,英国、丹麦、爱尔兰、希腊、西班牙和葡萄牙先后加入欧共体,成员国扩大到12个。
欧共体12国间建立起了关税同盟,统一了外贸政策和农业政策,创立了欧洲货币体系,并建立了统一预算和政治合作制度,1991年12月11日,欧共体马斯特里赫特首脑会议通过了以建立欧洲经济货币联盟和欧洲政治联盟为目标的《欧洲联盟条约》,亦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简称“马约”)。
1993年11月1日“马约”正式生效,欧共体更名为欧盟。
三、宪法草案欧盟宪法草案分为欧盟宪法、欧盟公民基本权利宪章、欧盟的政策和欧盟条约基本规定4部分。
草案对欧盟条约作出了以下几项重大修改:1、以常设欧洲理事会主席制度取代现行的半年轮值主席国制度;2、欧盟委员会的组成由现在的20名委员减少到15名并确保成员国的平等;3、设立专职的欧盟外交部长;4、在绝大多数领域的决策过程中采取有效多数表决制;5、任何决定都要求至少有半数成员国投赞成票并能够代表60%以上的欧盟公民才能通过;6、成员国在遭到恐怖袭击的情况下应相互援助;7、欧盟将具有能够签署国际条约的“法人”地位;8、成员国有权自愿脱离欧盟等等。
欧洲一体化进程与欧盟的发展
欧洲经济共同体:1958年,6 国签署《罗马条约》,共同建 立关税同盟、共同农业政策等。
欧洲共同体:1973年,英国、 爱尔兰、丹麦加入欧共体,扩 大欧洲一体化范围。
欧盟:1993年,《马斯特里赫 特条约》生效,欧共体演变为 欧盟,实行经济政治一体化。
政治因素:二战后,欧洲国家认识到经 济合作对维护地区和平与稳定的重要性, 开始推动一体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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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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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Part One
Part Two
欧洲煤钢共同体成 立
欧洲经济共同体和 欧洲原子能共同体 成立
欧共体形成
欧盟成立
欧洲煤钢共同体:1950年,法、 意、荷、比、卢6国成立,开 启欧洲一体化进程。
英国脱欧:英国脱欧对欧盟的政 治和经济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需要面对英国脱欧后的各种挑战。
Part Four
欧盟委员会:负责提出欧盟的法律建议和政策提案 欧洲理事会:由成员国领导人组成,负责制定欧盟的政策方向 欧洲议会:代表欧盟公民的利益,对欧盟的法律和政策进行审议 欧洲法院:负责审理涉及欧盟法律的案件
欧盟的社会政策目标: 促进社会公正、平等 和团结,保障公民的
基本权利和福利。
欧盟的社会政策工具: 欧盟层面的社会政策 法规、社会基金、社
会对话等。
欧盟的社会政策领域: 就业、教育、培训、 健康、安全、环境保
护等。
欧盟的社会政策实践: 欧洲社会基金、欧洲 就业战略、职业教育
与培训等。
欧盟社会一体化的 主要挑战:成员国 间社会文化差异、 经济发展水平不均 衡、人口老龄化等。
的生活水平。
提升成员国的国际地位:欧盟 的社会一体化使成员国在国际 舞台上更具影响力,提高了国
从欧共体到欧盟_欧洲一体化的发展过程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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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化 论 坛
中国科技信息 2005 年第 18 期 CHINA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FORMATION Sep.2005
在共同防御方面, 英国、法国、比利时、荷 兰与卢森堡五国于 1948 年签署了《布鲁塞尔 公约》, 结成军事同盟以对抗来自德国与前苏联 的潜在威胁。次年,西欧五国又与美国、加拿大、 丹麦、冰岛、意大利、挪威、葡萄牙等国签署 了《北大西洋公约》( T h e N o r t h A t l a n t i c Treaty, 简称“北约”),北约是一个在军事上 更具国际性, 但不涉及政治与经济发展的组织。 同样,成立于1949年的欧洲委员会致力于在政治 与文化方面实现统一,并召开了著名的保护人权大 会。欧洲委员会获得了更为广泛的支持,为后来 三个欧洲共同体的成立做了铺垫。
务的自由流通。1 9 8 5 年 1 2 月,统一大市场 白皮书得到理事会批准。
为推进“白皮书”的实施,1 9 8 6 年 2 月 1 7 日和 2 8 日分别在卢森堡和海牙举行的首脑 会 议 签 署 了《 单 一 欧 洲 文 件 》,提 出 了 实 施 白皮书 2 8 2 项措施的具体计划和时间表,并提 出最迟在 1 9 9 3 年初正式建立统一大市场。另 外,文件还对《罗马条约》进行了第一次重 要修改,以“有效多数”取代“一致同意” 作为统一大市场有关事务的决策程序,有效 地便利了理事会和委员会建设统一大市场的努 力。1 9 9 3 年 1 月 1 日,欧洲统一大市场宣布 基本建成,并正式投入运作。
欧洲共同体
欧洲共同体百科名片欧洲共同体旗西欧国家推行欧洲经济、政治一体化,并具有一定超国家机制和职能的国际组织。
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和欧洲经济共同体的总称。
又称欧洲共同市场,简称欧共体(Eur opean Communities)。
目录[隐藏]成立和发展欧洲共同体建立原因欧洲联盟(简称欧盟)五次扩张成形成员宗旨和组织机构政治上合作经济实力主要活动成立和发展欧洲共同体建立原因欧洲联盟(简称欧盟)五次扩张成形成员宗旨和组织机构政治上合作经济实力主要活动•欧共体共同农业政策三项基本原则•对外关系方面[编辑本段]成立和发展欧洲统一思潮存在已久,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进入高潮。
1951年,欧洲一体化先驱让·莫内和法国外长舒曼首先提出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即舒曼计划),旨在约束德国。
1951年4月18日,法、意、联邦德国、荷、比、卢6国签订了为期50年的《关于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的条约》。
1955年6月1日,参加欧洲煤钢共同体的6国外长在意大利墨西拿举行会议,建议将煤钢共同体的原则推广到其他经济领域,并建立共同市场。
1957年3月25日,6国外长在罗马签订了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与欧洲原子能共同体的两个条约,即《罗马条约》,于1958年1月1日生效。
1965年4月8日,6国签订了《布鲁塞尔条约》,决定将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和欧洲经济共同体统一起来,统称欧洲共同体。
条约于1967年7月1日生效。
欧共体总部设在比利时布鲁塞尔。
1991年12月11日,欧共体马斯特里赫特首脑会议通过了建立欧洲经济货币联盟和欧洲政治联盟的《欧洲联盟条约》,(通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简称马约)。
1992年2月1日,各国外长正式签署马约。
经欧共体各成员国批准,马约于1993年11月1日正式生效,欧共体开始向欧洲联盟过渡。
1999年1月1日起在奥地利、比利时、法国、德国、芬兰、荷兰、卢森堡、爱尔兰、意大利、葡萄牙和西班牙11个国家开始正式使用欧元,并于2002年1月1日取代上述11国的货币。
欧盟
2013-3-14
欧洲共同体的发展过程
建立成员国6个 法国、荷兰、卢森堡、意大利、比 利时、联邦德国 6个
第一次 扩张 1973年英国 丹麦 爱尔兰加盟 9个
第二次扩张 1981年希腊 10个
反欧洲一体化的浪潮 爱尔兰 通过《里斯本条约》的 过程。 1、2008年6月12日爱尔兰公投高票否决《里斯本条约》 2、2009年10月2日爱尔兰 兰通过《里斯本条约》。
2013-3-14
欧洲一体化受阻原因
1、政治反一体化 2、经济反一体化 原因: 1、集体与个体利益冲突 2、大国与小国利益冲突 3、“先来者”与“后来者”利益冲突 4、精英与民众利益冲突
2013-3-14
3、二者的区别与联系
联系:1、欧洲共同体 是欧盟的前身。是欧 盟成立与发展的基础 。 2、欧洲共同体的成功 运作为后期欧盟的发 展提供了经验。 3、欧盟是欧洲共同体 发展的必然阶段。
2013-3-14
4、如何认识欧洲共同体与欧盟?
欧洲共同体与欧盟都是区域化一体的组织。是 世界政治、经济发展的结果,是顺应时代和历 史潮流的。 加入欧盟的好处 1、 增加专业化生产的可能性,扩大市场,实 现规模经济。在国际市场有更大竞争力。 2、在更大市场上、能产生更高的效率。 3、政治利益。用一个声音说话。保障安全。 4、发达国家与欠发达国家互帮互助、有利于 发展。 5. 。。。。。。。
2013-3-14
第三次扩张 1986年葡萄牙 西班牙加盟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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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联盟
1、成立 1991年12月11日(马斯特里赫特条约) 马斯特里赫特首脑会议 通过了建立欧洲经济货币联盟和欧 洲政治联盟的《欧洲联盟条约》 ,(通称马斯特里赫特条 约,简称马约)。 1992年2月7日 签署马约。马约于1993年11月1日正式生效,欧共体开始向 欧洲联盟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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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1月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联营和法院。
1965年4月,法、西德、意、荷、比、卢6国把三个组织的部长理事会和委员会统一起来签订了条约。1967年7月统一了机构。三个组织的主要共同机构有:部长理事会(最高决策机构设在布鲁塞尔)、欧洲共同体委员会(简称欧洲委员会,最高执行机构设在布鲁塞尔)、欧洲议会(最初为监督机构,以后陆续增加咨询职能和某些立法权,设在卢森堡)、欧洲共同体法院(简称欧洲法院,最高仲裁机构,设在卢森堡)。
简述欧盟与欧共体的区别与联系
欧共体是欧盟的前身。
欧共体最早的起源是1948年法国外长舒曼提出的“舒曼计划”,即以德国的鲁尔工业区为基础,将法国和德国西占区(当时联邦德国还没成立,只能这么称呼)的重工业区域置于两国共同监督之下,以此消除对方重整军备的可能性,以安定民心。这一建议很快得到相应,1950年,法国和联邦德国将舒曼计划付诸实施,并向所有欧洲资本主义国家开放。
1973年起,英国、爱尔兰和丹麦正式加入后,欧洲共同体成员增加到9国。1974年12月,共同体决定把原来不定期举行的成员国首脑会议制度化,规定每年举行3次,定名为欧洲理事会,商议共同体对内对外的重大政策问题。
1975年起,希腊、葡萄牙和西班牙先后向欧洲共同体正式提出申请加入,希腊已于1979年5月28日签署加入共同体的协定,从1981年元旦起成为成员国,其他两国也正在就参加问题与共同体进行谈判,欧洲共同体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1991年底,在冷战行将结束的背景下,欧共体12国首脑云集荷兰边境小镇马斯特里赫特开会,签署了《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也称“单一欧洲法案”。该条约经各成员国议会批准,与1993年生效,欧共体扩大为欧洲经济政治联盟,也就是如今的欧盟。
欧盟的前身是欧洲共同体
1993年11月1日欧洲共同体更名为欧盟
从1979年6月起,欧洲议会的议员从198名增加到410名,全体议员都改为由公民直接选举产生,并继续加强欧洲议会的立法权。实际上,欧洲共同体已经由经济共同体发展成为政治、经济统一的欧洲联盟。
以此为蓝本,1951年,欧洲煤钢共同体成立,成员国包括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共六国,1952年初正式生效;1957年,以欧洲煤钢共同体为基础,六国签署《罗马条约》,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煤钢共同体,1958年初正式生效。1967年三大组织合并,成为统一的欧洲共同体。
如上所述,欧共体主要是一个国家间经济合作的组织。随着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欧洲的政治精英们发现,仅有经济上的合作无法让欧洲以“一个统一的声音说话”,没有政治和法律方面的合作,经济一体化的优势无法充分体现,欧共体开始向统一的政治经济联盟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