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日常监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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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网络经营管理制度

化妆品网络经营管理制度

化妆品网络经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化妆品网络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化妆品网络经营主体。

第三条化妆品网络经营主体包括在线化妆品店铺、化妆品品牌官方网店等。

第四条化妆品网络经营主体应当依法注册经营,具备相关资质,遵守法律法规和诚实守信,保证网上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网络经营秩序第五条化妆品网络经营主体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在网络经营中制假售假,在广告宣传中夸大虚假宣传。

第六条化妆品网络经营主体应当依法公开其经营主体、经营范围、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及经营者信息等,不得设置或者变相设置虚假店铺。

第七条化妆品网络经营主体不得借助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手段等,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八条化妆品网络经营主体应当依法依规纳税,报送相关经营信息,并依法履行社会责任。

第三章网络经营服务第九条化妆品网络经营主体应当依法合规经营,提供真实、准确的商品信息,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隐瞒重要信息。

第十条化妆品网络经营主体应当明确商品质量承诺和售后服务承诺,不得拒绝履行产品质量承诺和售后服务承诺。

第十一条化妆品网络经营主体应当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格执行7天无理由退货、15天质量问题退换货等相关法定保护措施。

第十二条化妆品网络经营主体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原则,提供真实有效的客服联系方式,便利消费者投诉和求助。

第四章网络经营管理第十三条化妆品网络经营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追溯和安全监管制度,及时回收召回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产品,保障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四条化妆品网络经营主体应当建立完善的商品质量检测机制和结果公示机制,向社会公开产品质量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五条化妆品网络经营主体应当定期对经营网店进行安全规范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化妆品网络经营主体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维护企业和消费者权益。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四)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四)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四)化妆品是近年来消费者非常关注的一个话题,而化妆品的监督管理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

为了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保障化妆品市场的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本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化妆品的监督管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条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条例的要求生产化妆品。

第三条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负有产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在产品上显著位置标注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厂址、联系电话、产品用途、使用方法、预防或减少不良反应的注意事项等信息。

标签应当真实、准确、不误导消费者。

第五条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和质量追溯,并保留必要的记录和样品。

同时接受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第六条化妆品流通企业应当依据本条例规定严格管理化妆品销售流通环节,确保销售的化妆品质量安全。

第七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据本条例规定,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第二章化妆品的安全要求第八条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化妆品质量安全标准,对化妆品的原料、生产技术、生产环境、质量控制、包装、储运等环节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和追溯,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做好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建立化妆品质量安全档案,包括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不良反应监测和应急预案等内容。

第十条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设立质量安全部门,建立化妆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管理,不断提高质量安全水平。

第十一条化妆品中禁用成分的使用,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对于可疑或未被明确禁止或限制使用的新成分,应当按照适当程序进行评估,具备临床安全性和有效性再予以使用,并在产品使用说明中进行明确标注。

第十二条化妆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禁止含有超标、加入违规成分或含有有害物质的化妆品上市销售。

化妆品行业化妆品销售管控措施

化妆品行业化妆品销售管控措施

化妆品行业化妆品销售管控措施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销售市场,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我们制定了一系列化妆品销售管控措施。

以下是具体的措施内容:一、加强化妆品市场监管1. 建立健全化妆品销售许可制度。

所有从事化妆品销售的企业必须获得相关批准证书,确保其产品符合相关法规标准。

2. 加强对专营化妆品零售店和销售业者的监督检查。

对经营活动不符合规定的企业将予以处罚,并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

3. 建立化妆品销售数据监测系统。

监测和分析市场销售数据,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4. 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化妆品行为。

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的打击力度,加强对线上平台的监管,保护消费者权益。

二、完善化妆品销售信息公示制度1. 强化化妆品标签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要求。

化妆品生产企业必须在产品标签上明确标注产品成分、使用方法、生产日期等信息,确保消费者能够获得准确的产品信息。

2. 建立化妆品信息公示平台。

通过在政府相关网站上设立专栏,及时公布化妆品推广信息、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以及质量监测结果等信息。

三、加强化妆品销售人员培训1. 配备专业化妆品销售人员。

各化妆品销售企业应加强内部培训,提高销售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服务意识,使其能够为消费者提供准确、专业的产品指导与服务。

2. 定期开展化妆品销售人员培训活动。

组织专家进行举办化妆品产品知识、市场动态、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培训,提高销售人员的专业素质。

四、加强消费者教育和权益保护1. 加强对消费者的化妆品知识普及。

通过开展公益活动、发布消费提示等方式,提高消费者对化妆品安全知识的认知,增强消费者保护意识。

2. 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举报机制。

明确消费者的投诉与举报渠道,加强对消费者投诉的受理和处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 完善化妆品质量监督体系。

加强对化妆品质量的监测和抽检,对不达标的产品及时下架或召回,确保消费者购买到合格的化妆品产品。

综上所述,我们将采取上述一系列化妆品销售管控措施,以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化妆品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对化妆品监管工作的意见

对化妆品监管工作的意见

对化妆品监管工作的意见引言化妆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由于行业规模庞大、产品种类繁多以及使用人群广泛,对化妆品的监管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化妆品监管工作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以期提高化妆品行业的安全性和可持续发展。

1.加强化妆品安全监测有效的化妆品安全监测是确保消费者使用化妆品安全的关键。

建议加强以下方面的工作:a. 提高监测手段和能力引入先进的技术手段,如化学分析、生物学检测、大数据分析等,提高对化妆品安全的监测能力。

同时,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以及加强与科研机构的合作,利用科技手段提高监测水平。

b. 建立健全化妆品安全数据库建立完善的化妆品安全数据库,对市场上的化妆品进行全面、细致的监测和信息搜集,及时发现并记录不合格产品和安全隐患,以便制定相应的监管措施。

c. 加强抽检工作加大对市场上化妆品的抽检力度,并建立公开透明的抽检结果公布机制,增加监管的可信度和公信力。

同时,对不合格产品严厉处罚,并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以有效遏制不法行为。

2.改进化妆品标识和信息公示化妆品标识和信息公示是消费者了解和选择化妆品的重要依据,建议推进以下措施:a. 提高标签标识的规范性要求化妆品生产企业在产品包装上明确标注产品的主要成分、具体功能、适用对象、生产日期等相关信息,确保标签标识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并加大对标签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b. 强化网络销售的信息公示要求加强对网络销售渠道中化妆品信息公示的监管,要求平台和销售方明确标注产品信息,如功效、成分等,并在页面上设置专门的化妆品安全提醒,引导消费者理性选择。

c. 提高消费者的知识普及加大对化妆品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向公众传递化妆品安全的知识和技巧,提高消费者的化妆品安全意识和辨识能力。

3.加强化妆品生产企业的责任制化妆品生产企业应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相关的监督和管理:a. 完善企业准入制度加强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准入审查,提高准入门槛,扶持和鼓励规模较大、技术实力较强的企业,同时严厉打击无资质企业和小作坊等违规生产企业。

化妆品标签监督管理规定范本

化妆品标签监督管理规定范本

化妆品标签监督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1. 本监督管理规定的制定目的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促进化妆品市场的良性发展,规范化妆品标签的使用和管理。

二、适用范围2. 本监督管理规定适用于生产、流通、销售和使用化妆品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机构。

三、标签内容规定3. 化妆品标签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准确、真实地标注以下内容:3.1 产品名称:应使用商品通用名称或者化妆品的特定名称,不得使用虚假、夸大、误导或者隐含的描述。

3.2 产品用途:应明确标明化妆品的用途,不得涉及或宣传医疗、治疗等功能。

3.3 净含量:应标注产品的净含量,并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计量单位进行表示。

3.4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应标明产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年、月、日表示,并确保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真实性。

3.5 生产企业信息:应标注化妆品的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消费者查询和投诉。

3.6 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应详细标明化妆品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提醒消费者正确使用。

3.7 成分表:应明示产品的主要成分,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按照特定格式进行标注。

3.8 警示标识:针对含有特定成分或适合特定人群使用的化妆品,应进行相应的警示标识,明确提醒消费者注意。

四、标签制作和管理4.1 标签制作要求:化妆品标签应采用清晰、易读的字体和图形进行设计和印刷,确保信息的准确传达。

4.2 标签材料选择:化妆品标签应选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材料,不得使用对人体有害的材料。

4.3 标签附着性能测试:化妆品标签应经过附着性能测试,确保可以稳固地粘贴在产品包装上。

4.4 标签管理制度:生产、流通、销售和使用化妆品的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化妆品标签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流程。

五、标签监督检查5.1 监督机构的权责:相关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化妆品标签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5.2 抽查检验:监督管理机构有权对市场上的化妆品进行抽查检验,以核实标签内容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化妆品行业产品质量监管措施

化妆品行业产品质量监管措施

化妆品行业产品质量监管措施近年来,随着人们对美的追求日益增强,化妆品行业蓬勃发展。

然而,由于产品质量监管措施不到位,该行业也面临着一系列质量问题。

针对这一情况,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对化妆品行业的监管,以确保消费者的安全和权益。

本文将探讨化妆品行业产品质量监管措施,并分析其对行业发展和消费者的影响。

首先,国家加强了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市场准入和监督管理。

针对化妆品生产企业,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准入条件和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和管理能力以及生产设备,同时还要求企业遵循严格的生产标准和质量控制。

只有符合这些条件的企业才能进入市场并进行生产。

此举有效地提高了整个行业的生产质量,防止了一些无资质或违规企业进入市场,提升了整体产品质量水平。

其次,国家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化妆品质量监测体系。

为确保化妆品的质量安全,国家通过建立化妆品质量监测实验室,并制定了一系列化妆品质量监测标准和方法。

这些标准和方法能够全面、系统地检测化妆品的有效成分、微生物污染、重金属含量等各项指标,以确保化妆品的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此举有助于有效监测市场上的化妆品质量情况,发现并排查不合格产品。

此外,国家还加强了对化妆品市场的监督执法工作。

为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国家建立了化妆品产品质量监测体系,监测机构对市场上的化妆品进行定期抽检,并依法监督、检查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生产流程和产品质量控制。

一旦发现不合格产品,国家将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从源头上杜绝质量问题的发生。

这种强有力的监督执法机制有助于提高化妆品产品质量的整体水平,让消费者更加放心地购买和使用化妆品。

另外,国家还加强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针对化妆品市场上出现的虚假宣传、以次充好等行为,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措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如要求退换货、索赔等。

此外,国家还通过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督,督促企业诚信经营,加强产品质量信息公示,提高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知情权。

X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亮点总结

X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亮点总结

X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
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亮点总结
为严查严防严控化妆品质量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用妆安全,近日,X市场监管局以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为契机,采取“三举措”强化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监管,切实规范化妆品经营使用秩序,确保消费者用妆安全。

一是明确重点抓落实。

专项检查采取随机抽取监管对象的方式进行,以辖区内美容美发机构为重点场所,以祛斑美白、烫染发、祛痘类等化妆品为重点检查品种,对美容美发店经营使用的化妆品的进货渠道、标签标识、索证索票、储存条件等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自行配制、经营未经注册备案化妆品等违法行为。

二是宣贯普法增实效。

大力开展“送法上门”,在检查执法中普法,加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配套法规宣传力度,讲解化妆品相关知识及法律责任,对化妆品的购进验收、索证索票落实、化妆品信息公示做进一步检查和指导。

积极宣传推广“化妆品监管”APP,督促美容美发
机构提升主体责任意识、强化守法意识,规范经营使用行为,促进行业诚信自律。

三是排查隐患防风险。

重点对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是否经营未经注册(备案)的化妆品、是否擅自配制化妆品或者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是否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是否依照规定贮存、运输化妆品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抽查美容美发机构X家,针对检查发现未有效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经营(使用)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等问题,督促经营(使用)者立即整改,对存在违法行为美容美发机构予以查处。

下一步,对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坚持常抓不懈,将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积极探索有效方式,充分发挥监管效能,强化法规宣传贯彻,依法规范经营行为,确保百姓用妆安全。

化妆品卫生监督抽检规程

化妆品卫生监督抽检规程

化妆品卫生监督抽检规程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化妆品的需求不断增长,化妆品行业的发展也越来越迅速。

然而,对于化妆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消费者越来越关注。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化妆品卫生监督抽检成为了非常重要的环节。

本文将围绕化妆品卫生监督抽检规程展开论述,从监督抽检的目的、流程和结果公示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

一、监督抽检的目的监督抽检的目的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确保市场上销售的化妆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消费者的健康安全产生负面影响。

另一方面,监督抽检也可以倒逼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工艺,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监督抽检的流程1. 抽样监督抽检首先需要进行抽样工作。

抽样对象的选择应该具有一定的随机性,既要覆盖市面上不同品牌和种类的化妆品,又要兼顾市场销售量较大的产品。

抽样过程中要确保样品的代表性,避免人工干预和操纵。

2. 实验室测试抽样完成后,被选中的化妆品样品将被送往实验室进行测试。

测试内容主要包括对产品成分、安全性、标签标识、细菌、重金属等方面的检测,以确定产品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实验室测试应该依据国家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确保结果的客观准确。

3. 结果判定实验室测试完成后,根据测试结果进行产品的合格与否判定。

对于不合格样品,相关部门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产品的流入市场。

对于合格样品,可以继续销售,并给予相应的认证标识。

三、结果公示与信息公开化妆品监督抽检结果的公示和信息的公开对于提高监督抽检的效果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方面,通过公示不合格产品的相关信息,可以使消费者充分了解市场中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并能够避开不合格产品的选择。

另一方面,通过信息公开,可以促使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标准,避免违规生产和销售行为。

四、建立长效机制和加强监管化妆品卫生监督抽检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建立长效机制和加强监管措施。

一方面,监督抽检应该定期进行,并加大对重点产品和重点企业的监督力度,以确保抽检工作的全面性和连续性。

化妆品生产质量规范

化妆品生产质量规范

化妆品生产质量规范导言:化妆品是现代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关乎人们的外貌和形象。

然而,由于化妆品的种类繁多、市场鱼龙混杂,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人身安全,有必要对化妆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进行规范。

本文将围绕几个关键方面,展开对化妆品生产质量规范的论述。

一、化妆品成分安全规范化妆品中的成分对人体的安全和健康非常重要。

为了确保化妆品的安全性,生产企业应遵循以下规范:1. 使用安全成分:生产企业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只使用经过严格检测并获得批准的化妆品原料。

2. 报告和评估:生产企业应完成化妆品安全评估,并向监管部门提交相关报告,以确保产品的安全性。

3. 过敏性测试:生产企业应进行过敏性测试,排除对消费者可能产生过敏反应的成分,确保产品的安全性。

4. 配方披露:生产企业应向消费者披露化妆品成分和配方信息,以便消费者选择符合自己需求和肤质的产品。

二、生产过程规范化妆品的生产过程也需要进行规范,以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1. 生产环境标准:生产企业应建立严格的生产环境,包括无菌室、净化车间等,确保产品在洁净环境下生产。

2. 良好的工艺控制: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生产过程中每一道工艺环节都符合标准要求。

3. 严格的检验要求:生产企业应对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严格的检验,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4. 相关记录和追溯:生产企业应保留相关生产记录,并能够进行产品追溯,以便在发生问题时快速定位并解决。

三、包装标识规范包装是化妆品产品的第一道防线,合理的包装标识规范有助于消费者了解产品并保证其安全性:1. 正确的产品标识:包装上应包含完整的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和使用方法等信息,以便消费者正确使用产品。

2. 详细的成分表:包装上应清晰显示产品中的成分信息,特别是对可能引发过敏的成分应进行标示,以便消费者选择合适的产品。

3. 防伪设计:包装上可以采用防伪技术,以防止假冒伪劣产品出现,保证消费者的权益和财产安全。

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20230404

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20230404

附件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化妆品网络经营和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服务行为,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化妆品网络经营、提供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包括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经营化妆品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通过自建网站以及其他网络服务经营化妆品的,应当履行本办法规定的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的义务。

第四条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严守底线、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的原则,鼓励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开展监督管理工作,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

第五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国化妆品网络经营、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依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化妆品网络经营、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化妆品网络经营活动、提供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应当遵守化妆品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法诚信经营,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

第七条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与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引导行业组织、消费者组织等共同参与化妆品网络经营市场环境治理,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促进化妆品安全社会共治。

第二章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管理第八条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管理责任,建立实名登记、日常检查、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投诉举报处理等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

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有关要求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其中有关进入和退出平台、商品和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内容应当包括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主体资质审核、产品信息发布规则、违法行为处置等方面的要求。

化妆品标签监督管理规定

化妆品标签监督管理规定

化妆品标签监督管理规定化妆品是现代人们经常使用的日常生活用品,涵盖了多种种类,如洗发水、沐浴露、乳液等。

随着近年来消费者对商品质量提出的要求越来越高,在化妆品市场上,许多商品的标签信息不符合标准或误导消费者成为了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为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化妆品市场秩序,国家不断出台措施,对化妆品标签进行监督管理。

本文就化妆品标签监督管理规定进行详细描述。

一、标签内容的规范化妆品标签内容应当准确、清晰、真实,标注产品的名称、规格、厂名、厂址、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使用方法、注意事项、质量标准和安全性能等。

除此之外,标签还应当列明主要成分和重要的生产加工技术等信息。

标签所标注的信息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标签上的文字和图案要符合国家规定的规范。

标签信息应该是用户购买以及使用产品时了解产品有关信息的重要途径,标签必须是货品的附加部件,不能作为民生产品自己的独立标识,并使其更加易于检验和审查。

二、标签文字的要求化妆品标签字体大小应当清晰适中,易于辨认。

标签上的文字必须为标准的中文,不得使用外来语或方言。

标签应当采取颜色、形状和字体等多种方式,突出标记的重要性和要求。

标签的规定字体应当明确,字号应当适当,不得使用捆绑体或字太小等不能辨认的字体。

三、标签的印刷质量要求化妆品标签的印刷质量要求高,印刷要清晰、完整,不得模糊或虚淡。

标签上的文字和图案应当清晰可辨,不得出现笔画断裂、字母歪曲等情况,同时不得出现晕墨、油渍、斑痕等瑕疵。

四、标签的材料要求化妆品标签材料要求符合国家标准,材料应选用无毒、无害的材料,不得使用有毒有害或对人体有害的材料。

标签材料必须具有较好的防水、防尘、防潮和耐磨损的功能。

五、标签的附着性能要求化妆品标签的附着性能要求高,标签应当能够牢固地附着在外包装上,使用寿命应当与货品的外包装相当,避免在运输和保管过程中发生脱落等问题。

六、标签贴附位置的要求化妆品标签的贴附位置应当规范,标签应当牢固地贴在货品的外包装的合适位置,方便消费者查看和辨认。

化妆品行业规章制度手册

化妆品行业规章制度手册

化妆品行业规章制度手册第一章前言化妆品行业作为一个充满竞争的行业,需要依靠一定的规章制度来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本手册旨在对化妆品行业的规章制度进行系统梳理和介绍,供从业人员参考和遵守。

第二章基本要求1. 法律法规依从:化妆品企业应遵守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并及时更新了解相关政策;2. 产品安全质量:化妆品企业应确保产品的安全可靠,并通过质量监控和检测手段加以验证;3. 信息公开透明:化妆品企业应及时公开产品信息,包括成分、功能、用途等,并保障消费者知情权;4. 保护消费者权益:化妆品企业应尊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

第三章生产与质量管理1. 配方研发与批准:化妆品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配方研发和批准,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效果;2. 原材料供应管理:化妆品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原材料供应商管理制度,确保供应的原材料符合法规要求;3. 生产管理:化妆品企业应建立规范的生产管理流程,包括设备、环境、工艺控制等,确保产品质量;4. 质量检测与监控:化妆品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测和监控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5. 不良事件报告与召回:化妆品企业应建立不良事件报告和召回制度,及时处理产品质量问题,保障消费者权益;第四章安全评估与监督1. 产品安全评估:化妆品企业应进行产品的安全评估,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2. 产前备案与审批:化妆品生产企业应按照规定进行产前备案和审批,确保产品合规经营;3. 日常监督检查:化妆品监督机构应定期进行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对不合规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4. 举报投诉处理:化妆品监督机构应建立投诉举报平台,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5. 抽检及抽样检测:化妆品监督机构应对市场上的化妆品进行抽检和抽样检测,确保产品的合规性。

第五章广告宣传管理1. 广告真实性保证:化妆品企业应对产品广告内容进行真实性保证,不得夸大宣传或虚假营销;2. 广告审查与备案:化妆品广告应经过审查和备案,确保广告内容合规;3. 虚假宣传惩罚:化妆品监管部门应对虚假宣传行为进行处罚,保护消费者权益;4. 宣传材料管理:化妆品企业应建立宣传材料的管理制度,确保材料内容准确合法;5. 线上广告监测:化妆品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线上广告的监测和管理,防止虚假宣传行为。

洗浴化妆品监管内容

洗浴化妆品监管内容

洗浴化妆品监管内容
洗浴化妆品监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检查洗浴用品的来源、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渠道以及相关证明文件,确保产品合格,不存在安全风险。

2. 化妆品成分检测:针对洗浴化妆品的成分进行检测,确保产品中不含有禁用物质或超标物质,符合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3. 化妆品标签检查:检查洗浴化妆品的标签是否规范,包括产品名称、成分、使用方法、保质期等信息是否清晰、准确,不存在虚假、误导消费者的现象。

4. 化妆品广告监管:对洗浴化妆品的广告进行监管,禁止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等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5. 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洗浴化妆品使用后出现的不良反应,保障消费者健康安全。

通过以上监管措施,可以有效保障洗浴化妆品的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同时,对于不合格的洗浴化妆品,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并公开曝光,提高市场监管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化妆品行业化妆品批准与备案管理规定

化妆品行业化妆品批准与备案管理规定

化妆品行业化妆品批准与备案管理规定随着人们对美的追求不断增加,化妆品行业成为当今社会一项蓬勃发展的产业。

然而,由于涉及到人体健康和安全,对于化妆品的批准与备案管理规定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化妆品批准与备案的程序、要求以及监管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化妆品批准与备案的程序与要求化妆品批准与备案的程序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申请材料准备、资质评估、审核审批、公示公告和批准备案。

1. 申请材料准备申请人应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准备包括产品说明、成分配方、产品安全评估报告等在内的申请材料。

这些材料需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出化妆品的成分、功能、特点等信息。

2. 资质评估申请材料提交后,有关部门将对申请人进行资质评估,包括相关企业的注册信息、生产环境、生产设备、人员资质等方面的审核。

只有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才能继续进行后续的审批过程。

3. 审核审批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有关部门将对化妆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控制体系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评估。

此外,还将对化妆品的成分是否合规、标签是否准确等进行审查。

只有经过严格审核的化妆品才能获得批准。

4. 公示公告经过审核审批的化妆品将进行公示公告,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15个工作日。

这一环节的目的是为了让公众了解到化妆品的相关信息,以便监督和维护消费者权益。

5. 批准备案经过公示公告后,有关部门将依据审核结果进行最终的批准备案。

批准备案后的化妆品方可合法上市销售。

化妆品批准与备案的要求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性要求:化妆品成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不能包含任何对人体有害的物质。

2. 效能要求:化妆品应具备相应的功能,并能够达到产品标签所宣称的效果。

3. 质量控制要求: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4. 标识要求:化妆品的标签应明确标注产品成分、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信息。

二、化妆品批准与备案的监管化妆品批准与备案过程中,相关部门将对企业的生产、销售过程进行监管,确保化妆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化妆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2篇)

化妆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2篇)

化妆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化妆品标签和说明书管理,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化妆品,其标签和说明书应当符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化妆品标签是指粘贴、连接或印在化妆品销售包装上的,载有产品相关信息的文字、数字、符号、图案等的说明物。

化妆品说明书是指置于销售包装内的,以文字、图示等形式对产品生产、使用等相关信息进行介绍的说明性材料。

第四条化妆品标签和说明书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化妆品标签和说明书所标注内容应真实科学,清晰完整,书写正确、易于辨认和阅读。

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第六条化妆品标签和说明书所标注的产品使用方法、使用部位、使用目的和用途等内容应符合化妆品定义范畴。

第七条化妆品标签上应标注以下内容:1.产品名称;2.生产企业名称;3.生产企业地址;4.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编号(国产产品);5.原产国或地区(进口产品);6.化妆品批准文号或备案号(如有);7.成分;8.净含量;9.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10.安全警示用语(必要时);必要时,应注明使用方法和储存条件。

除上述必须标注内容外,化妆品生产企业还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标签和说明书中标注其他信息。

第八条对净含量不大于15g或15ml的,或供消费者免费使用并有相应标识(如标识为赠品、非卖品等)的化妆品,在其标签上至少应标注以下内容,其余内容标注在说明书中。

1.产品名称;2.生产企业名称;3.原产国或地区(进口产品);4.化妆品批准文号或备案号(如有);5.净含量;6.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7.安全警示用语(必要时)。

第九条化妆品标签和说明书内容除注册商标、境外企业地址和其他必须使用外文的信息外所用文字应为规范汉字。

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少数民族文字、繁体字及外文,但应拼写正确。

如果同时出现多种文字,化妆品标签同一可视面内规范汉字的字体不得小于对应的其他文字。

化妆品行业产品标准

化妆品行业产品标准

化妆品行业产品标准化妆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于个人形象的美化和保养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了确保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化妆品行业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产品标准。

本文将从产品安全、质量要求、生产管理等方面,探讨化妆品行业的产品标准。

1. 产品安全化妆品行业高度重视产品安全问题,对各产品成分进行了严格的规范。

首先,禁止使用有害成分,如重金属、有毒物质等。

其次,对易致敏物质也有相应规定,化妆品中含有的过敏原物质应该在一定范围内。

此外,还需要进行致敏性测试,确保产品对消费者的肌肤不会产生过敏反应。

2. 质量要求化妆品使用者对产品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

在质量标准方面,化妆品行业需要考虑产品的稳定性、保质期、有效成分含量等。

对于各类化妆品,如面膜、乳液、粉底等,都应该有相应的质量规定。

3. 生产管理为了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化妆品行业需要建立严格的生产管理体系。

首先,确保生产环境符合卫生标准,包括生产车间、设备、员工卫生等方面。

其次,化妆品行业还需要制定生产流程和标准操作规程,对每一个生产环节进行严格控制,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4. 标签标识化妆品行业需要对产品的标签和标识进行规范。

标签上应包含产品的名称、成分、净含量、使用方法、保质期等相关信息。

此外,还需要提醒消费者注意事项和禁止使用人群等要求,在标签上明确标示。

5. 产品检测为了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化妆品行业需要进行产品检测。

检测包括原料检测和成品检测两个方面,通过对原料和成品进行检测,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同时,化妆品行业还需要建立相关的检测机构和检测标准,提高产品检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6. 产品信息公示化妆品行业需要确保产品信息透明和公开。

市场监督部门可以建立相关的化妆品产品信息数据库,消费者可以通过查询产品名称和品牌,了解产品的相关信息。

同时,化妆品企业也需要积极公开产品信息,提高产品的可信度和品牌形象。

7. 售后服务化妆品行业需要建立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使用指南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使用指南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使用指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是国家药监局信息发布、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平台,包括首页以及机构概况、政务公开、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五个二级页面。

该站改版以后,很多用户使用起来很不习惯,北京天健华成国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特转发其网站地图导航,希望能给您提供使用参考。

一、首页(一)信息发布信息发布是指国家药监局主动公开信息,包括机构概况、新闻动态、法规文件、专题专栏等。

1.机构概况(1)局领导:局领导的简历、照片等。

(2)主要职责:国家药监局职能介绍。

(3)内设机构: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4)直属单位:局直属单位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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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场监管要闻:包括市场监管的重大活动、重要工作和文件等,主要来源于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3)药监局要闻:包括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的重大活动、重要工作和文件等。

(4)新闻(视频):包括局新闻发布会、相关新闻报道等视频新闻。

(5)宣传片:局宣传片视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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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地方动态:地方局的重要活动和工作。

(8)图片新闻:配发图片的局重要新闻信息。

(9)媒体报道:指媒体报道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信息。

3.法规文件(1)公告通告:主要是局对外发布的公告通告文件。

(2)法规文件:包括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3)征求意见:指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及综合类文件对外征求意见稿。

(4)政策解读:指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进行细化和解读,包括文字解读、图片解读等。

(5)建议提案:指局对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答复内容。

4.专题专栏(1)预警警示:包括药品安全警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通报等信息。

(2)产品召回:包括药品、医疗器械产品召回信息。

(3)飞行检查: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企业进行飞行检查的情况通告。

2021年《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解读培训材料附原文

2021年《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解读培训材料附原文

2021年《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解读培训材料附原文1989年,《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出台,到2020年为止为化妆品产业服务了30年,贡献了它所有的智慧和光荣。

在《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的30年中,化妆品产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部分条款内容不再适应产业发展,亟待修改完善,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启动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修订工作。

在修订过程中,经过多方论证,很多条款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中的原文保留得并不多。

基于此,我们重新制定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是从当时的监管现状出发制定的,也符合化妆品行业当前的监管需要。

当然,我们也希望《条例》在未来发挥重要的作用。

理解是《条例》落地与发挥作用的重要前提条件之一。

在此,我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条例》的立法特点、重点内容,以及化妆品监管所需要的法规体系。

Part.01《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立法思想《条例》共6章80条,13000多字。

《条例》的制定与出台,充分体现了“坚持人民生命至上”“坚持改革开放,坚持改革创新”的立法思想,贯彻落实了“四个最严”“放服管”的改革要求,为未来开展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指明了方向。

第一,坚持人民生命利益至上。

现在,化妆品市场非常繁荣,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比如非法添加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

目前来看,非法添加很猖狂,假冒伪劣产品也不少。

虽然打击力度很大,但还是屡禁不止。

除此之外,化妆品产业还面临着一个更大的问题——夸大宣传。

在某种程度上,夸大宣传既扰乱了化妆品的市场监管,也扰乱了化妆品的市场销售,无法满足人民群众期待用到放心化妆品的需求。

《条例》即将实施,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落实“四个最严”与“放服管”的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用妆安全。

一是“四个最严”。

“四个最严”是由党中央提出,由化妆品、食品和药品产业共同遵守的要求,即严谨的标准、严格的监管、严厉的处罚、严肃的问责。

化妆品添加剂使用和公示制度

化妆品添加剂使用和公示制度

化妆品添加剂使用和公示制度简介本文档旨在介绍关于化妆品添加剂使用和公示制度的相关内容。

化妆品添加剂的使用和公示制度对于保障化妆品安全、确保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介绍:添加剂的定义和分类、使用要求和限制、公示制度的要求与程序等。

添加剂的定义和分类化妆品添加剂是指为了改善化妆品性能、保护产品稳定性等目的而添加到化妆品中的各类化学、物理、生物等物质。

根据其用途和性质的不同,可以将添加剂分为防腐剂、着色剂、香料、表面活性剂等多个类别。

使用要求和限制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健康,使用化妆品添加剂需要满足一定的要求和限制。

在添加剂的使用过程中,需要遵守以下几个基本原则:1.安全性原则:添加剂的使用不能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2.合规性原则:添加剂的使用须符合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包括注册要求、禁用物质等;3.品质控制原则:添加剂的品质需符合相关标准,确保其在化妆品中的作用可靠有效。

此外,对于一些特殊类别的添加剂,可能存在着更为严格的使用要求和限制,如对于激素类添加剂、防晒剂等。

公示制度的要求与程序为了增加化妆品添加剂使用的透明度和公示度,一些国家和地区实行了公示制度。

具体的公示制度要求和程序依国家和地区而异,但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公示义务:化妆品生产企业需要履行添加剂使用的公示义务,向当地监管部门或公众公示添加剂的种类、用途等信息;2.公示途径:公示途径可包括官方网站、公告牌、产品标签等,以确保消费者能够方便获取相关信息;3.公示内容:公示内容包括添加剂的名称、用途、作用机理、使用限制等重要信息;4.公示时机:化妆品添加剂的公示时机可以是产品上市前、审核批准时、定期更新等。

需要注意的是,公示制度的实施需要与相关法规和规定相结合,确保公示信息的真实准确性。

结论化妆品添加剂使用和公示制度对于化妆品行业的规范和消费者的权益保护起着重要作用。

厂家应遵守添加剂的使用要求和限制,确保产品的安全和质量;同时,及时进行公示,提高产品透明度和可信度。

化妆品行业中的产品安全法律合规心得体会

化妆品行业中的产品安全法律合规心得体会

化妆品行业中的产品安全法律合规心得体会近年来,随着人们对个人形象和美容健康的关注不断增加,化妆品行业得到了迅猛发展。

然而,与此同时,不少化妆品安全问题也开始引起广泛关注。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健康,化妆品行业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产品的安全合规。

本文将从经营许可、产品质量与安全、信息公示等几个方面谈谈我在化妆品行业中的产品安全法律合规的心得体会。

一、经营许可在开展化妆品生产和销售之前,企业必须获得相关的经营许可证件。

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此外,销售化妆品的企业也需要获得相应的销售许可证。

作为经营者,我意识到获得经营许可证对于确保产品安全合规的重要性。

只有通过政府监管部门的审批,企业才能在市场上合法经营。

二、产品质量与安全化妆品是直接接触人体的产品,因此产品质量与安全至关重要。

根据《化妆品生产卫生规范》,化妆品必须符合一系列的质量和安全要求。

首先,化妆品原材料必须严格按照卫生要求进行选用和管理。

其次,化妆品生产需要符合卫生规范,生产场所必须达到相应的卫生标准。

此外,在产品包装和标识方面,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操作,确保产品信息真实可靠。

作为企业,我们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加强产品的质量控制和监督,确保产品的安全合规。

三、信息公示为了提高消费者对化妆品产品的知情权,政府要求化妆品企业进行信息公示。

根据《化妆品标签及说明书》,化妆品包装应当标明产品名称、有效期、生产批号、使用方法等信息。

此外,化妆品企业还要将相关信息上传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指定的平台进行备案。

通过信息公示,消费者可以了解到各种化妆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信息,选择更加可靠的产品。

同时,作为企业,我也认识到信息公示是企业负责任的表现,也是产品安全合规的重要一环。

四、配合政府监管在化妆品行业中,配合政府监管是确保产品安全合规的重要保障。

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规范化妆品行业,企业应积极响应并主动配合政府的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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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部分成品未离墙离地存放。
责令整改。
惠州市美缇化妆品有限公司
2009年6月24日现场检查该企业,发现问题如下:
1、原料仓库库存原料标识内容不齐全;
2、原料的索证索票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原料未索取供应商出示的质量合格证明材料;
3、生产车间二楼更衣室存放半成品,无阻拦式鞋柜,无非触摸式洗手设施;
4、生产车间静置间面积不能满足生产需要,二楼及三楼楼道均存放半成品;
2009年6月23日现场检查该公司,发现问题如下:
一、原料仓库无防鼠、防潮、防虫等设施,卫生状况较差,有蛛网;库存原料摆放混乱,部分原料无明显标识;部分原料未离墙存放;部分原料敞口存放;部分原料已吸潮溶化但未做处理;
二、原料的索证索票制度落实不到位,大部分原料未进行索票索证,未能提供供应商出具的检验报告等;
3、检验室部分仪器已过检定期;检验室无生化/霉菌培养箱;微生物检验原始记录项目不齐全;
4、生产记录对生产工艺中关键控制要素的操作记录不齐全。
责令整改。
惠州市肌缘日用化工有限公司
2009年6月18日,现场检查该公司,发现问题如下:
1、微生物检验无原始记录;
2、祛痘型洗面盐未到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备案;
3、生产记录中复核人签名不及时;
4、位于办公楼一楼的仓库成品区库存成品未离地存放;
5、位于办公楼一楼的仓库库存包装材料区无功能区标识牌;
6、成品留样未集中专区规范摆放。
责令整改。
惠州市博美化妆品有限公司
2009年6月16日,现场检查该公司,发现问题如下:
1、该公司有个别原料的索票索证制度落实不到位;
2009年6月16日,该公司向我局递交整改报告称以上问题已整改完成。2009年6月25日,我局对该公司进行了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该公司对以上问题整改完毕。
上报省局。
3、生产车间四楼更衣室洗手设施为触摸式水龙头,无手消毒设施,换鞋柜未采用阻拦式设计,工作服不够洁净;
4、检验室恒温培养箱已过检定期;检验室无生化/霉菌培养箱;未开展微生物检验工作;
5、企业部分生产记录无复核人签名;
6、企业管理制度无起草、批准、审核、签发人员及日期,无生效日期;
7、企业无专用的留样室;
5、检验室仪器全部超过检定效期;检验记录的复核人签名不及时;
6、留样室内存放有部分内包装材料(塑料瓶),未能提供留样管理制度;
7、该公司持有的批准文号为“卫妆特字(2003)第0311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批件的产品名称为“美缇冷烫夜”,但该公司生产的标注该批准文号的烫发类产品的标签上对应的产品名称为“热塑离子直发烫。
2、库存原料的标识卡填写不完整;
3、成品仓库部分成品未离墙存放。
责令整改。
惠州市百年丽人化妆品有限公司
2009年6月10日,省局对该企业进行了卫生许可证到期换证的现场验收,提出以下整改意见:
1、更衣室配置手消毒器、干手器,按先换鞋再洗手更。
八、成品仓库无防鼠、防潮、防虫等设施,卫生状况较差;成品仓库除存放少量成品外,还存放有原料、包装材料、卫生洁具及摩托车等;
九、生产车间二楼包材仓库库存包材未离地存放;
十、检验室无生化/霉菌培养箱,超净工作台无电源线,未开展微生物检验工作;无任何检验记录;无专职检验人员;
十一、未按要求对成品每批留样;
责令整改。
惠州市韵莉化妆品有限公司
2009年5月13日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如下:
1、检验的原始记录不完整;
2、原料购进的索票索证制度落实不到位,个别原料不能提供供应商出示的质量合格证明材料;
3、“蜂胶焗油护发精华”标签有使用“预防和改善脱发”字样,宣称了特殊功效;
4、生产的抑制粉刺类产品未到省局备案。
化妆品日常监管信息公示(2009年第1号)
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品化妆品监管科依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7年版)等法规规范对我市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现将检查相关情况公示如下(黑名单一栏注“*”者为被列入黑名单企业):
企业名称
监管情况
检查结论
惠州市天品日用化工有限公司
三、生产车间一楼更衣室无衣、鞋、帽,无任何使用迹象;现场车间工人未着工作服及工鞋、帽。
四、生产车间一楼配料间部分原料无任何标识;
五、生产车间一楼配制间墙壁有霉迹;
六、生产车间一楼静置间面积不能满足生产需要且卫生状况较差,地面积存有污水;
七、生产车间一楼灌装间兼做包装间,现场在灌装间正对灌装的产品进行包装;灌装间与外包间未有效隔离,空气直接对流;
3、据员工介绍:该公司曾少量生产过粉类化妆品(属超范围生产),但现场未发现粉类产品及相关记录资料。
责令整改。
惠州市天绿香纯天然日用化工有限公司
2009年6月18日现场检查该公司,发现问题如下:
1、生产车间一楼液体车间更衣室洗手设施不能正常运转,无手消毒设施;
2、生产车间二楼浴盐及沐浴液成品未离墙离地存放,且有部分成品存放于楼道内;
责令整改。
惠州市澳姿化妆品有限公司
2009年6月15日现场检查该公司,发现问题如下:
1、原料仓库无功能间标识牌;库存原料标识内容不齐全,如无供应商、规格及入库时间等项目;对原料购进的索证索票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原料未索取供应商资质证明及质量合格证明材料;
2、生产车间四楼更衣室无手消毒设施,无阻挡式换鞋柜;
十二、生产记录未对生产工艺的关键控制要素进行记录。
责令停产整顿。
博罗县骏禾化妆品有限公司
2009年6月4日现场检查该公司,发现问题如下:
1、部分原料未存放于原料仓库,存放于原料仓库外雨棚下;部分库存原料已过期但未做处理;库存原料的标识内容填写不齐全;
2、静置间面积不能满足生产需要,部分半成品存放于灌装间静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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