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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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
城市总体规划
第一部分:梧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总述
“十五”期间,是实施西部大开发和接受东部地区产业转移的关键时期,同时也是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城市规模,加快城市化步伐的重要时期。河东、河西防洪堤的建设,全面提升了梧州市抗御洪涝灾害的能力,为城市建设和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护屏障。长洲水利枢纽的建设,除提供电力供应外,还巩固了梧州市“水上门户”的地位,大大加强了河道的推行能力。北部地区随着旺甫外向型工业园区建设启动,将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带动北部道路基础设施的完善和周边物流产业的发展。洛湛铁路的建设将进一步推动城市往西、往南的发展。桂梧、南梧高速公路的建设大大加强了梧州与周边城市的快速交通联系。水路、铁路和公路等交通运输设施的改善,将充分发挥梧州市作为桂东中心城市和交通枢纽的重要职能。为了适应梧州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现代化的目标要求,满足梧州城市建设与规划管理的需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城市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梧州市人民政府于2000年12月邀请了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和梧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共同组织编制了《梧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至2020年)》(以下简程《总规》),编制历时四年。
四年来,在各级领导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帮助指导下,《总规》几易其稿,不断深化完善。2002年8月,国内知名规划专家对《总规》纲要提出了全面的咨询意见;2002年10月,《总规》纲要获市人民政府批复;2003年2月至5月,《总规》成果(初稿)公开征询市民和这个各部门意见,并组织专家审核,报请市人大、自治区建设厅指导;2003年6月,修改后的《总规》成果在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审查;2003年11 月自治区建设厅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在南宁组织区政府各部门及知明规划专家对《总规》进行咨询审查,原则通过评审;2004年4月,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总规》。
与上一轮梧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相比较,《总规》的编制适应了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内容上更为翔实,并增加了总规修编策略,珠三角经济与城市发展、人口论证等专题研究,同时突出了地方特色及生态保护;规划的现实操作更强。
1、在“城市性质”上明确梧州市作为桂东地区的中心城市,强调了岭南山水城市特色及工业的作用。
2、在“城市规模”上,根据城市化水平,十五计划目标及预测,由上一轮总体规划中的100万人调整为75——80万人。
3、城市用地发展方向,由原“向西江两岸发展为主,适当向北扩展”调整为“南拓、西联、东优、北控”,即以南为主,重点发展三龙片区、苍梧片区、优化发展长洲片区,加强河西与三龙、长洲、苍梧等联系。
4、城市总体布局:由上一轮总规的七大大区和三个小区,调整为六大组团六个片区,其中原保德安不作为建设用地,增加旺甫、社学作工业园区。
《总规》是指导梧州市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城市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具法律效力。在城市规划区(市区、近郊区和规划需要控制的区域)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建设工程的选址和布局、建设需要申请用地、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临时建设等)必须符合《总规》。凡因城市建设需要而编制的专项规划、开发区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应符合《总规》的要求。
修编《总规》的指导思想是突出山是城市的规划理念,注重展现梧州城市发
展的历史文脉和地方特色,协调城市布局与重大基础设施的关系,强调生态和保护的原则。《总规》抓住梧州“三江交汇、群山环绕”的特征,在城市建设上要突出“小而俏”的特色,从优化城市空间、改善居住环境、治山理水和营造标志性建筑四个方面入手,展现山水城市的风貌。在城市景观轴线和生态走廊建设中,充分考虑到梧州是个具有2000多年历史文化、内涵深厚的历史古城,保护历史文物,在旧城规划中充分体现历史的延伸,让建筑形式多样并存,突出梧州百年商埠的传统特色,重振梧州商贸城市的声威;在新区规划中则体现现代建筑的特色。
规划期限:2002-2020年,其中近期为2002-2005年;远期为2006-2020年;远景展望二十一世纪中叶。
规划区范围:梧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梧州市三个区(万秀、蝶山、长洲区)及苍梧县的龙圩、大坡、新地、人和等四个乡镇的行政范围,面积1924平方公里。
人口与城镇化水平:2020年梧州市城市总人口350万,城镇化水平预计达50%-55%,城乡居民生活全面达到小康水平,并进入富裕阶段。
梧州市的区域定位为:两广地区的结合部,是承接粤、港、澳经济辐射和产业转移的前沿地带,发挥着“承东启西”的作用;广西现代农业示范区,乡镇工业和外向型加工贸易基地,以及西南地区东向出海的门户和通道;梧州是桂东地区最重要的区域,与玉林、贵港、贺州互为邻居,资源相系,文化相通,在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利用、区域交通网络建设等方面应加强协调。
第二部分:城镇体系规划
城镇体系规划是指一定地域范围内,以区域生产力合理布局和城镇职能分工为依据,确定不同人口规模等级和职能分工的城镇的分布和发展规划。编制城镇体系规划的根本目的就是通过实施规划,提高管理的科学性,促进区域城镇协调有序发展。
一、城镇体系现状:
2001年,梧州市城内城镇61个(包括城市、建制镇、乡驻地集镇),其中地级市1个,辖万秀区(包括旺甫镇)、蝶山区(包括夏郢镇)、长洲区(包括倒水镇),县级市驻地镇一个(岑城),县城驻地镇三个(龙圩、藤城、蒙山),其他建制镇52个,乡驻地集镇7个,城镇人口86万人,城镇化水平30.23%,梧州市域的城镇职能结构可以分为四级。
第一级城市:梧州市区,桂东地区的区域性中心城市,联结两广的“门户城市”,扼西江水路运输咽喉,G207、G321、S20133等国道、省道汇集于此,是广西以轻工业为主导的对外贸易和内河港口中心城市。梧州市2000年底城镇人口37。73万人(包括万秀区、蝶山区、长洲区),属中等城市。
第二级城镇是县(市)城中心城镇,包括岑城、龙圩、藤城、蒙山等四个城镇,是各县(市)农业经济的集散地,工业发展均以农副产品加工为主。
第三级城镇是县城片区中心城镇,主要是藤县太平镇,已经逐渐成为藤县北部片区的经济贸易和文化中心,为藤县第二大工业镇。第四级城镇是地方小城镇,这些小城镇的基本职能是农务管理和镇城集市、贸易中心。
二、城镇体系现状特点
1、城镇发展有利条件:优越的自然环境,区域交通逐步改善,丰富的资源优势、西碧大开发带来的契机。
2、城镇发展制约因素:经济基础比较薄弱,工业花程度较低;城镇职能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