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一级开发的五种模式@开发模式
地产实务┃土地一级开发的主要模式
地产实务┃土地一级开发的主要模式摘要:土地一级开发的主要模式包括土地储备机构自行开发模式、以企业为主体的开发模式,在以企业为主体的开发模式下,房企的盈利模式包括以土地储备机构主导的模式和企业为主导的模式两种。
企业主导的情况下,盈利模式主要有固定收益方式、土地出让收益分成方式、开发企业投资公建配套设施方式和一二级联动开发方式。
土地一级开发的主要内容包括筹措资金、办理规划和项目核准(立项)等各种审批手续、征地、拆迁、组织实施市政基础建设并接受验收等。
一、土地一级开发的主要模式分类根据一级开发实施主体的不同,可以将土地一级开发的主要模式分为两种:一种是土地储备机构自行开发,但是可以委托企业进行管理;另一种是企业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土地一级开发权。
鉴于土地储备机构在资金筹措方面的困难,目前市场上无论是何种模式,参与土地一级开发企业的参与几乎都必不可少。
(一)土地储备机构自行开发模式政府作为土地的所有者代表,将土地一级开发列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的一项职能,由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或其组建机构完成全部的一级开发工作。
土地储备中心一级开发实施机构由政府财政专项拨款(或国有股本)进行土地一级开发,开发完成后将熟地交由土地管理部门,面向市场以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
这种模式中,土地储备机构充当政府土地一级开发机构,开发土地的权属登记在该机构名下。
如《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规定:“土地储备机构围垦滩涂成陆并经验收合格后,或者与有关企事业单位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储备协议后,或者取得储备地块的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并拆除该地块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后,可以向市房地资源局申请土地登记,领取土地储备的房地产权证。
储备地块交付供应时,土地储备的房地产权证应当由市房地资源局收回”。
(二)以企业为主体的开发模式以企业为主的开发模式是指土地储备机构委托开发企业实施一级开发,由开发企业负责筹集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和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
土地一级开发工作流程及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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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一级开发模式及策略
土地一级开发模式及策略作者:姚进孙珺来源:《合作经济与科技》2011年第23期提要对于开发企业而言,参与土地一级开发所带来的赢利具有相当的吸引力。
但为了抵御土地一级开发所面临的资金、政策、违约等风险,又要求土地一级开发主体必须采取相应的策略。
关键词:土地一级开发;模式;风险;策略中图分类号:F293.2 文献标识码:A土地一级开发,是指由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乡村集体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设条件(熟地),再对熟地进行有偿出让或转让的过程。
对于开发企业,介入土地一级开发可以分享二级开发无法企及的利益,同时也面临更大的不确定性,这就要求土地一级开发主体采取有效策略,提高抗风险能力。
一、土地一级开发模式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社会经济活动的不断发展,以及土地的绝对稀缺性,导致了必须科学规划和布局,以合理、高效、经济地开发利用土地。
目前,土地一级开发主要有以下几种典型模式:模式一:一二级联动开发模式。
由于房地产行业明显受制于政策因素,因此大型房地产开发商往往将一级土地整理和二级开发相结合,以获取整体收益最大化。
这种模式由企业主导,所以在开发初期就确定进行土地一级与二级联动开发。
房地产企业通过土地一二级联动开发,在获得一级开发阶段收益的同时,既保证了企业未来的可持续发展,也保证了可获取土地在未来升值给企业带来的二级开发的优厚收益。
但该模式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如不利于政府控制市场地价,政府宏观调控土地市场的能力降低等。
该模式在早期比较普遍,近期可能存在机会,但长远看,其空间越来越窄。
模式二:完全政府控制模式。
完全政府控制模式是指政府通过严格的计划和规划管理,完全控制熟地开发及供应市场,形成“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的“五统一”格局。
该模式完全由政府组织实施土地一级开发,仅以招标方式确定施工企业。
土地一级开发及盈利模式分析
土地一级开发及盈利模式分析一、土地一级开发因何炙手可热,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影响太大了。
不仅是因为项目规模大,少则上千亩,多则数十平方公里,还因为土地一级开发作为房地产产业的最上游,对整个城市各种资源的运用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撬动着整个城市的宏观经济的发展,土地一级开发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城市化的进程、效率和质量。
现在能够参与一级开发的都是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大型企业。
二是诱惑太大了。
越来越多的品牌大开发商热衷于土地一级开发,觊觎的并非是土地一级开发不到10%的利润,随着土地市场的日趋完善及土地政策进一步紧缩后,拿地压力越来越大,开发商凭借一级开发的优势获得二级开发权已成为“曲线拿地”的新途径,三是弹性太大了。
按《宪法》和《土地管理法》对土地征用的规定,土地一级开发的主体应是当地政府,各地也出台了一些相关政策,但究竟谁可以成为操作主体、开发成本如何界定、利润如何分配,基本上依然无法可依,尽管有个约定俗成,即所谓的“谁投资、谁受益”,但一级开发中的交易黑洞、甚至各方共损(而非共赢)的现象时有发生。
土地一级开发涉及三个利益集团:代表土地所有权的政府、一级开发企业(授权、组建或招标)、原驻地企业/居民/农业生产者(一级开发前土地使用者)。
土地一级开发的过程,也是协调、处理和重新调整三者利益关系的过程。
普遍认为,征地和拆迁是土地一级开发的核心问题,也是难点问题,其实,归根结底依然在于利益的分配之上。
只要利益保障了,多难也能征、也能拆。
原驻地企业、居民、农业生产者已经不满足于仅有的征地、拆迁补偿了,但是如果让政府或者一级开发企业在无法预知未来收益的情况下给他们足够的补偿不仅是不现实的,而且也加大了一级开发成本。
在遭遇无法回避的征地和拆迁尴尬时,一方面是因强行拆迁而丢官入狱的闹剧不断上演,一方面是因失地又失业的农民上访旷日持久。
二、土地一级开发模式分析从空间上来讲,土地一级开发主要可分为成片(或连片)开发及分片开发两类。
土地一级开发及其模式
土地一级开发及其模式土地一级开发,是指由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毛地)或乡村集体土地(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设条件(熟地),再对熟地进行有偿出让或转让的过程。
土地一级开发的模式,对房地产投资者获取土地使用权的途径和价格有重大影响。
土地一级开发的模式包括:(一)以政府为主的模式组建“政府土地发展公司”,该公司具有政府背景和政府授予的特殊职能,为非营利性公营事业机构。
公司主要由政府各相关部门抽调主要领导和管理人员组成公司的核心,由政府提供土地开发启动资金和融资担保(可发行土地开发债券),统一征地、统一开发。
1.将开发的熟地以成本价(含管理费用)交土地管理部门,再由土地管理部门组织以招标、拍卖或协议方式出让,这是我国香港特区政府土地发展公司的运作模式,其优点是政府容易控制土地价格,有利于实现政府通过地价调控房地产市场的目标。
2.政府或人大授权,由土地发展公司代行政府职能,将开发成的熟地直接出让,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上地信息产业基地就采用了这种模式,较适合高新技术开发区或工业园区的土地开发。
3。
城市土地管理部门直接以熟地价格向投资者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政府通过其所属的土地发展公司负责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将已出让的待开发土地开发为熟地,交投资者使用。
投资者在±地开发过程中分期缴纳地价款。
政府收取地价的一定比例,专项用于项目用地范围内大市政条件的改善;余款由政府土地发展公司统筹使用,主要用于支付土地开发成本。
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在土地出让过程中普遍采用了这种模式。
(二)以民间为主,政府辅助支持的模式了:,组建土地发展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的启动资金由各级政府投资、开发区域所在单位投资、发行土地债券吸收社会投资等方式筹集。
政府可将一定范围内的待开发土地一次出让给该公司,土地出让金可作为政府投资,在该公司中持有股份。
中国土地一级开发模式一览
中国土地一级开发模式一览从空间上来讲,土地一级开发主要可分为成片(或连片)开发及分片开发两类。
当然,这只是一种约定俗成的说法,在法律上还没有明确的规模指标界定;从时间上来讲,一种是可以先做一级开发、再做二级开发,即一、二级开发分离的形式,另一种是一级开发包含在二级开发之中的形式;从性质上来讲,一类是存量一级开发,包括旧城改造、旧村改造、城中村改造及退二进三(工业厂区改商业、住宅等第三产业)项目,另一种是增量一级开发,包括征用和农转用土地,有些是已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的成片征地开发,有些是总体规划区以外单独立项基建类项目。
根据土地一级开发涉及的类型不同及发展历程,当前土地一级开发的开发模式主要有五种:第一,割腊肉式:谁看上哪一块就割给谁,开发商、用地单位自行做一级和二级开发。
这种方式的好处是政府无需投入,缺点是政府收益也低,城市整体规划难以实施,开发进度无法掌控、保障。
尽管国家三令五申强调,今后经营性城市建设用地将一律先由政府进行一级开发,再进入土地市场,但割腊肉式仍将会延续相当长的时间。
这是无可奈何的事情,在缺乏大额保证资金的情况下,很多制度是苍白的。
第二,指婚式(即五统一):成立土地储备机构或指定专门成立的国有公司承担一级开发,好处是政府收益相对丰厚,缺点是政府需要大量铺垫资金,开发进度慢,没钱的地方玩不起,更等不起。
第三,招亲式:政府公开招标方案优、成本廉的企业承担一级开发,根据土地使用权的转移与否及分利办法不同,在实际操作中又衍生为多种形式,如一级开发不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委托式,实际上相当于工程承包,也可以发生两次土地使用权转移,即政府将生地出让给一级开发商,开发成熟后再由一级开发商转让给二级开发商,另一种叫“生地出让-熟地回购”,即一级开发成熟后再由政府收储统一上市。
在政府与一级开发商的分利办法上有固定收益、溢价分成、固定收益+溢价分成及完全市场操作等几种,在近期的惠州市政府与中信深圳集团一级开发合作中,政府作出了土地增值收益全部归中信的承诺。
房企参与土地一级开发的五种模式
房企参与土地一级开发的五种模式一、我国房企参与土地一级开发的主要盈利模式土地一级开发是指按照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功能定位和经济发展要求,由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乡村集体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建设用地实现宗地平整、市政配套的状态,达到出让标准的土地开发行为。
在土地一级开发过程中,房企通过与当地政府协商,创造了多种盈利模式,目前主要有以下五种盈利模式:1、固定比例收益模式该模式是指土地一级开发企业接受政府的委托,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对确定的存量国有土地、拟征用和农转非土地,统一组织进行征地、农转非、拆迁和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
政府统一支付固定的一级开发利润及保证增值收益底线。
该模式仅从土地一级开发本身获利。
该模式有三种具体形式:一是土地一级开发由土地储备机构主导,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及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
开发企业仅仅作为土地储备机构的受托人,具体执行一级开发相关事务,开发企业的管理费(利润率)为开发成本的2%;二是开发企业自行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和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的,利润率为开发成本的8%。
三是政府承诺收益保底,政府承诺开发企业投入土地一级开发资金每年将获得最低收益(通常为12-15%),所提取的收益不足开发总成本的5%时,政府将补足差额。
北京是采用这一模式的典型。
《北京市土地储备和一级开发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就规定:“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开发企业实施土地开发的……招标底价包括土地储备开发的预计总成本和利润,利润率不高于预计成本的8%。
”此外,这种模式在福建漳州也有实践。
2009年8月,漳州发展在漳州当地拿下了1640亩土地的一级开发权,漳州市龙文区政府与当地城市建设开发中心给该企业承诺:该企业投入土地一级开发资金每年将获得12%的最低收益。
土地一级开发四种模式分析
土地一级开发四种模式简析土地开发一般分为一级开发和二级开发。
土地一级开发,是指政府实施或者授权其他单位实施,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年度土地一级开发计划,对确定的存量国有土地、拟征用和农转用土地,统一组织进行征地、农转用、拆迁和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行为,包含土地整理、复垦和成片开发。
土地二级开发,是指土地使用者从土地市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直接对土地进行开发建设的行为。
本报告通过结合一级、二级市场的开发现状,各主要经济区域土地开发市场发展现状与潜力及土地开发行业外部宏观环境,总结为四种模式并结合公司与土地性质作出简析。
一、固定比例收益模式(BT)该模式是指土地一级开发企业接受政府或土地储备中心的委托,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对确定的存量国有土地、拟征用和农转非土地,统一组织进行征地、农转非、拆迁和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
统一支付固定的一级开发利润及保证增值收益的模式。
该模式有三种具体形式:一是土地一级开发由土地储备中心主导,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及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
开发企业仅仅作为土地储备中心的受托人,具体执行一级开发相关事务,开发企业的管理费(利润率)为开发成本的2%;二是开发企业自行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和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的,利润率为开发成本的8%。
三是政府承诺收益保底,政府承诺开发企业投入土地一级开发资金每年将获得最低收益(通常为12-15%),所提取的收益不足开发总成本的5%时,政府将补足差额。
北京采用这一模式。
《北京市土地储备和一级开发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就规定:“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开发企业实施土地开发的……招标底价包括土地储备开发的预计总成本和利润,利润率不高于预计成本的8%。
”此外,这种模式在福建漳州也有实践。
2009年8月,漳州发展在漳州当地拿下了1640亩土地的一级开发权,漳州市龙文区政府与当地城市建设开发中心给该企业承诺:该企业投入土地一级开发资金每年将获得12%的最低收益。
会计实务:房企参与土地一级开发的五种主要盈利模式
房企参与土地一级开发的五种主要盈利模式近年来,由于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和房企自身战略发展需要,国内一些房地产企业如万科、绿地等纷纷提出转型城市运营商。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研究建立城市基础设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
这对房地产企业有积极的指导意义,企业转型城市运营商后,可以通过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更多进入城市的土地一级开发,甚至可以参与到土地定价。
目前来看,原先从事二级开发的房地产企业向土地一级开发领域延伸已越来越多,但我国土地一级开发仍旧是以政府为主导,市场化还不成熟,运营和盈利模式均存在着诸多风险和制约。
本文通过对房企参与一级土地开发的五种主要盈利模式进行梳理和总结,以期为房企进入该领域提供借鉴意义。
一、我国房企参与土地一级开发的主要盈利模式土地一级开发是指按照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功能定位和经济发展要求,由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乡村集体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建设用地实现宗地平整、市政配套的状态,达到出让标准的土地开发行为。
在土地一级开发过程中,房企通过与当地政府协商,创造了多种盈利模式,目前主要有以下五种盈利模式:1、固定比例收益模式该模式是指土地一级开发企业接受政府的委托,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对确定的存量国有土地、拟征用和农转非土地,统一组织进行征地、农转非、拆迁和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
政府统一支付固定的一级开发利润及保证增值收益底线。
该模式仅从土地一级开发本身获利。
该模式有三种具体形式:一是土地一级开发由土地储备机构主导,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及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
开发企业仅仅作为土地储备机构的受托人,具体执行一级开发相关事务,开发企业的管理费(利润率)为开发成本的2%;二是开发企业自行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和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的,利润率为开发成本的8%。
一级土地开发5大盈利模式
级土地开发5大盈利模式2014-03-24查看更多—〉明源地产研究院近年来,由于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和房企自身战略发展需要,国内一些房地产企业如万科、绿地等纷纷提出转型城市运营商。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研究建立城市基础设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
”这对房地产企业有积极的指导意义,企业转型城市运营商后,可以通过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更多进入城市的土地一级开发,甚至可以参与到土地定价。
目前来看,原先从事二级开发的房地产企业向土地一级开发领域延伸已越来越多,但我国土地一级开发仍旧是以政府为主导,市场化还不成熟,运营和盈利模式均存在着诸多风险和制约。
本文通过对房企参与一级土地开发的五种主要盈利模式进行梳理和总结,以期为房企进入该领域提供借鉴意义。
一、我国房企参与土地一级开发的主要盈利模式土地一级开发是指按照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功能定位和经济发展要求,由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乡村集体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建设用地实现宗地平整、市政配套的状态,达到出让标准的土地开发行为。
在土地一级开发过程中,房企通过与当地政府协商,创造了多种盈利模式,目前主要有以下五种盈利模式:1.固定比例收益模式该模式是指土地一级开发企业接受政府的委托,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对确定的存量国有土地、拟征用和农转非土地,统一组织进行征地、农转非、拆迁和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
政府统一支付固定的一级开发利润及保证增值收益底线。
该模式仅从土地一级开发本身获利。
该模式有三种具体形式:一是土地一级开发由土地储备机构主导,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及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
开发企业仅仅作为土地储备机构的受托人,具体执行一级开发相关事务,开发企业的管理费(利润率)为开发成本的2%;二是开发企业自行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和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的,利润率为开发成本的8%。
土地一级开发模式及策略
土地一级开发模式及策略提要对于开发企业而言,参与土地一级开发所带来的赢利具有相当的吸引力。
但为了抵御土地一级开发所面临的资金、政策、违约等风险,又要求土地一级开发主体必须采取相应的策略。
关键词:土地一级开发;模式;风险;策略土地一级开发,是指由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乡村集体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设条件(熟地),再对熟地进行有偿出让或转让的过程。
对于开发企业,介入土地一级开发可以分享二级开发无法企及的利益,同时也面临更大的不确定性,这就要求土地一级开发主体采取有效策略,提高抗风险能力。
一、土地一级开发模式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社会经济活动的不断发展,以及土地的绝对稀缺性,导致了必须科学规划和布局,以合理、高效、经济地开发利用土地。
目前,土地一级开发主要有以下几种典型模式:模式一:一二级联动开发模式。
由于房地产行业明显受制于政策因素,因此大型房地产开发商往往将一级土地整理和二级开发相结合,以获取整体收益最大化。
这种模式由企业主导,所以在开发初期就确定进行土地一级与二级联动开发。
房地产企业通过土地一二级联动开发,在获得一级开发阶段收益的同时,既保证了企业未来的可持续发展,也保证了可获取土地在未来升值给企业带来的二级开发的优厚收益。
但该模式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如不利于政府控制市场地价,政府宏观调控土地市场的能力降低等。
该模式在早期比较普遍,近期可能存在机会,但长远看,其空间越来越窄。
模式二:完全政府控制模式。
完全政府控制模式是指政府通过严格的计划和规划管理,完全控制熟地开发及供应市场,形成“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的“五统一”格局。
该模式完全由政府组织实施土地一级开发,仅以招标方式确定施工企业。
这种模式可以保证政府完全控制地价,土地开发为熟地后的增值收益不流失,且土地一级开发法律关系单纯,便于政府实施土地一级开发的各项事务。
土地一级开发的运作模式分析
土地一级开发的运作模式分析土地一级开发正在逐步全面推向市场,房地产企业将面临更多的机会。
土地一级开发的业务特性及业务拓展,直接决定了土地一级开发的运营模式与开发主体,根据现在土地一级开发现状以及我国的政策规定,可以把土地一级开发运作模式分为政府主导型和市场运作型两种。
一、政府主导型土地一级开发的政府主导型包括四类:1.政府下属的土地储备作为土地一级开发的主体,全权负责土地一级开发工作的融资、规划、拆迁安置及大市政配套设施建设等手续办理,并由其自行委托或招标开发企业负责项目的具体施工和具体管理。
比如,北京土地一级开发的政府主导模式是指由土地储备机构负责实施土地开发,由土地储备机构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及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
其中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开发企业负责土地开发具体管理的,开发企业的管理费用不高于土地储备开发成本的2%。
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企业后,土地储备机构应当与中标开发企业签订土地一级开发管理委托协议。
2.是政府领导下的市场化运作,即政府授权委托国资控股企业行使土地一级开发的职能,土地开发机构隶属于政府,代表土地储备行使土地储备职能,如重庆市的九大国有控股集团,大部分的城市公司-云南城投、中天建设等。
比如,重庆的土地一级开发模式属于典型的政府主导型模式。
土地一级开发的主体是市政府,代表市政府实行一级开发的机构是若干国有控股集团。
土地一级开发与土地储备紧密联系在一起,国有控股集团公司拥有土地储备和土地一级开发的权利,将纳入储备范围的土地委托一些公司进行一级开发,“生地”变“熟地”后,再到土地交易进行“招拍挂”出让。
出让所得的收入在市政府和企业之间按一定的比例进行分配:出让所得综合价金扣除应支付的土地储备开发成本后的10%,作为土地储备开发发展专项资金存入土地储备开发资金专户;其余上交财政,按市政府颁布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标准,由市与区县政府按规定比例分配;剩余资金集中市里,专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等建设。
最全解读:2018土地一级开发业务模式及市场机会
最全解读:2018⼟地⼀级开发业务模式及市场机会本⽂要点1.两类主体:⼟地⼀级开发的项⽬主体,只能由纳⼊国⼟资源部名录管理的事业单位⼟地储备机构担任,不能由社会资本、城投公司、PPP项⽬主体担任。
但是⼟地⼀级开发项⽬的施⼯主体(⼯程建设承接主体),可以是各类企事业单位,包括含平台公司、房地产企业等实体企业。
2.内涵与模式:⼟地⼀级开发主要包括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地前期开发、棚户区改造、城镇化及园区PPP综合开发、城市更新改造深圳模式等五种业务模式,⼯程建设施⼯主体主要包括地⽅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地⽅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及央企四类企业。
具体业务模式可以采取政府采购⼯程、政府购买服务、政府购买棚改服务、PPP、商业化开发等业务模式。
3.市场机会:(1)政府购买棚改服务——87号⽂例外的政府购买⼯程项⽬,当前⼟地⼀级开发的最⼤市场。
棚改专项债和政府购买棚改服务两者不是替代关系,⽽是并⾏关系。
(2)政府采购⼯程建设——⼟地储备机构在⼟地储备的前期开发环节,采取政府采购⽅式实施七通⼀平等基础设施⼯程建设,社会资本存在⼯程施⼯建设机会。
(3)产业园区PPP综合开发模式——以PPP模式实施城镇综合开发,将⼟地⼀级开发嵌⼊PPP项⽬。
(4)⼀⼆级联动开发模式——城市三旧改造(旧城镇、旧⼚房、旧村庄)中的⼟地⼀⼆级联动开发模式。
(5)拆迁安置补偿服务政府购买——当前较具争议的模式,财综[2016]4号⽂所述的依法取得⼟地过程中的拆迁安置补偿服务政府购买服务模式。
(6)⼟地⼀级开发的红灯区:⼏种违规模式(BT模式、熟化投资⼈模式、政府授权开发模式、⼀级开发PPP模式、⼟储机构委托开发模式)。
更多政信业务⼲货,可参加法询精⼼设计的线下培训,详情请点击下图本⽂纲要⼀、关于⼟地⼀级开发概念和认识⼆、当前可⾏的⼟地⼀级开发业务模式和机会三、当前较具争议的模式四、⼟地⼀级开发的红灯区(四种违规模式)附件:⼟地⼀级开发主要政策最近,经常听到⾦融圈内的朋友抱怨,原来⽐较好做的⼟地⼀级开发业务,在财综4号⽂、⼟储专项债、棚改专项债出台后,已经没有业务机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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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市场
本报告是严格保密的。
模式二:“协议模式”开发企业承担从拆陪谈判 到土地平整成为净地的所有环节,然后获得土地
某公司独立完成从拆陪谈 判到土地平整成为净地的 所有环节,并最后拥有土 地,支付给政府地价款。 该过程并未经过土地出让 环节; “8〃31”大限后该模式 已经失去法律效力,目前 操作该模式的企业为2004 年8月31日前与政府签定的 开发协议。
本报告是严格保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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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集体土地为出发点的土地开发的五种模式
模式一
城投模式
代表政府进行土地的一级开发
“协议”模式
模式二
开发企业通过与政府签订框架协议获得土地控制权,进行一二 级开发
“市场化”模式(“北京”模式)
模式三
“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有相应资质等级 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土地储备和土地一级开发
本报告是严格保密的。
5
模式三: “北京模式”市场化的土地一级开 发模式
开发企业承担从拆陪谈判 到土地平整成为净地的所 有环节,然后交还政府出 让,政府返还其成本和部 分增值收益;
拆赔谈判
签订协议
拆迁补偿
土地平整
净地
该模式仅适用于北京。
返还部分 增值收益
政府
土地一级 开发公司
土 地 出 让 资金流程 土地流程
模式四
“征地出资”模式
开发企业出资政府出力进行征地,开发企业通过出让方式获得 毛地进行二级开发
模式五
“股份公司”模式
开发企业与政府成立政府背景的股份公司进行土地一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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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是严格保密的。
模式一:“城投模式”城投自主进行土地一级 开发
城投单独进行一级开发, 政府将净地出让之后的收 益部分或全额返还给城投; 该模式适用于市场化运作 以城市建设为主的“国字 辈”开发企业。
拆赔谈判
签订协议
拆迁补偿
土地平整
净地
地价款
政府
某公司
资金流程 土地流程
2004年3月31日,国土资源部与监察部联合下发71号文件, 文件严格要求8月31日后各省区市不得再以历史遗留问题为 由采用协议方式出让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否则国家土地 管理部门有权收回土地,纳入国家土地储备体系。
“8〃31”大限后该模式已经失去法律效力。
该模式的开发企业目的在于通过参与一级开发的征 地补偿,取得土地的二级开发权; 资金流程 土地流程 该模式以获得土地二级开发收益为主。 对开发企业而言本模式的风险: 1、无法获取出让土地 2、征地资金无法收回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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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五:“股份公司模式”开发企业与政府成立 政府背景的股份公司进行土地一级开发
拆赔谈判
签订协议
拆迁补偿
土地平整
净地
独立融资 政府注资
政府
城投公司
土 地 出 让 资金流程 土地流程
增 值 收 益
城投(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受政府委托从事城市资源经营运作的经济实体,以城市建设 项目为融资主体,由政府信用为依托,以城市市政设施资产 以及资产相应产生的现金流和未来时期的稳定收益为担保, 对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进行市场化经营。多承担旧城 改造的工作。 4
土地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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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四:“征地出资模式”开发企业通过出让 的方式获得毛地,进行二级开发
开发企业出资,政府负责 征地拆迁后毛地出让给开 发企业; 开发商仅支付征地费用和 相关手续费; 开发企业进行通平及开发 建设工作。
拆赔谈判
签订协议
拆迁补偿
土地平整Biblioteka 净地毛地出让政府征地款+手续费
开发公司
开发企业与政府合资成立 政府背景的股份公司进行 土地一级开发,开发成本 返还开发企业后,土地增 值收益按照股份(或一定 比例)在开发企业和政府 之间分配。
拆赔谈判
签订协议
拆迁补偿
土地平整
净地
政府
根据股份 分配土地 增值收益
开发公司与政府 成立的股份公司 土 地 出 让 增 值 收 益
土地市场
资金流程
世联研究模型
土地一级开发的五种模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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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15
[关键字]: 集体土地、土地一级开发、 开发模式
[简介]: 此模型给出了以集体土地为出发点的土地开发的五种模式,分别 介绍了城头模式、“协议”模式、“市场化”(北京)模式、 “征地出资”模式、“股份公司”模式共5种模式的组织结构模式 及操作时的土地、资金流程。
与政府的责、权、利进行捆绑,拥有土地一级开发的合法性
土地流程 盈利模式:可以获得一级土地开发带来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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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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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 值 收 益
《北京市土地储备和一级开发暂行办法》 —— 土地储备和一级开发可以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有相应资质等级 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 。开发企业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 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和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 利润率不高于预计成本的8%。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开发企业 后,土地储备机构与中标开发企业签订土地一级开发委托协 议。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