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特殊销售方式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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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特殊业务处理(买一赠一等)

增值税特殊业务处理(买一赠一等)

取得对方开具的专用发票,还可按发票所列税额计人进项税额。
四、出售旧固定资产、旧物品和旧货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适用税率不同和出售产品不同,分以下几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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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企业采取还本销售的目的主要是促销或筹资。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
物,其计税销售额就是货物的实际销售价格(还本销售的价格往往高于正常销售的价格),不得从销售额中
减除还本支出。还本销售的会计处理与一般销售基本一致,但每年年末需要预提还本支出,并根据还本销售
的目的不同,分别计入销售费用或财务费用。
额视为促销商品而付出的代价,计入销售费用。
需要说明的是,对买一送一方式销售商品如何处理,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和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并不相同。
新企业所得税法对赠送的商品不做视同销售处理,只按销售商品实际取得的收人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还本销售的会计处理
还本销售是指企业销售货物后,在一定期限内将全部或部分货款一次或分次无条件退还给购货方的一种销售
货物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应纳税额=售价÷(1+17%)×17%,对收取的价款可以开具专用发票。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旧货或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纳税额=销售额÷(1+3%)×2%,对收取的货款只能
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向税务机关申请带未开具专用发票。
例:2010年5月。某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把一台自己使用过的设备对外出售,取得价款3万元,应纳增值税额=
30000/(1+3%)×2%=582.52(元)。

增值税特殊业务处理指南

增值税特殊业务处理指南

增值税特殊业务处理指南一、绪论增值税是一种按照货物和劳务的增值额征税的间接税种,适用于企业的销售、进口等经济活动。

然而,在某些特殊业务中,增值税的征收和处理方式可能会有所不同。

本文将介绍增值税特殊业务处理的相关指南。

二、房地产开发业务在房地产开发业务中,增值税的征收和处理方式与普通销售业务有所区别。

在销售商品房时,开发商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增值税,并填写《商品房销售发票》进行开票。

同时,开发商需要在销售成功后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过户手续。

三、金融服务业务金融服务业务主要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各类金融机构的服务。

对于金融服务的增值税征收,一般遵循"按票据办理"的原则。

即金融机构在提供服务时,按照实际收取的手续费、利息等款项开具票据,并在票据上注明相应的税率和税额信息。

客户在缴纳手续费、利息时,根据票据上的税额进行交纳。

四、进出口业务对于进出口业务,增值税的征收和处理方式也有所差异。

在出口业务中,企业可以适用出口退税政策,即将出口商品的增值税按一定比例返还给企业。

而进口业务中,企业需要根据海关规定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并在进口环节办理完税手续。

同时,对于进口环节已经缴纳的增值税,在企业销售国内时可以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五、特殊行业业务在某些特殊行业中,增值税的征收和处理方式也存在一些特殊规定。

例如医疗、教育、文化、体育等行业,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可以适用免税政策或者简易计税方式。

具体处理方式需要根据行业的具体规定和政策要求予以实施。

六、税务申报与补缴对于特殊业务处理中涉及的增值税申报和补缴,企业需要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进行操作。

一般情况下,企业需要在每月或者每季度的税务申报期内,按照实际经营状况填报增值税申报表,并及时缴纳相应的税款。

对于已经缴纳的增值税,如果发现差错或者需要补缴的情况,企业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应的税务补缴手续。

七、税务合规与风险防范在处理特殊业务时,企业需要注重税务合规和风险防范。

增值税销项、进项税额计算的特殊规定

增值税销项、进项税额计算的特殊规定

一、销项税额的特殊规定一)增值税特殊行为征税的规定1、视同销售货物行为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②销售代销货物;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本项所称的用于销售,是指受货机构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营行为:A、向购货方开具发票;B、向购货方收取货款。

受货机构的货物移送行为有上述两项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未发生上述两项情形的,则应由总机构统一缴纳增值税。

如果受货机构只就部分货物向购买方开具发票或收取货款,则应当区别不同情况计算并分别向总机构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税款。

④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2、混合销售行为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均视为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具体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销售额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数中,年货物销售额超过50%,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不到50%.关于运输行业混合销售行为的确定: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与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

3、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兼营非应税劳务是指增值税纳税人在从事应税货物销售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同时,还从事非应税劳务(即营业税规定的各项劳务),且从事的非应税劳务与某一项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并无直接联系和从属关系。

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

(二)增值税销售额的确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按销售额和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

增值税笔记

增值税笔记

谢谢会计网校论坛的honey 小鱼和烟烟在网校,版权归他(她)所有。

1、视同销售货物类型 用 途 税务处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 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投资;分配;无偿赠送 视同销售,所涉及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符合规定可以抵扣购买的货物 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含交际应酬消费)不视同销售,所涉及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已抵扣的,作进项税转出处理 投资;分配;无偿赠送 视同销售,所涉及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符合规定可以抵扣对内:即用于本企业。

职工福利、个人消费、交际应酬都使得增值税链条中断。

外购的货物买来就用在了与增值税无关的方面,链条断了,无销项;自产的或委托加工的,在本企业主导下通过生产和加工,对货物有了增值,需要在他们进入其他领域之前,确认增值所对应的增值税,视同销售,计销项,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对外:投资、分红、赠送,使得所有权改变,对方拿到货物,增值税链条还在继续延伸,为了保证链条完整性,他们需要计进项,对应的我们就需要计销项,视同销售。

因此:只要是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无论对内、对外,都视同销售,可抵扣进项。

而外购的,对内使用不可抵扣进项,对外仍然视同销售,可抵扣进项。

2、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货物类型 用 途 税务处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 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投资;分配;无偿赠送 视同销售,所涉及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符合规定可以抵扣购买的货物 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含交际应酬消费)不视同销售,所涉及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已抵扣的,作进项税转出处理 投资;分配;无偿赠送 视同销售,所涉及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符合规定可以抵扣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增值税的征税项目:销售或进口的货物。

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2、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几种特殊货物行为的增值税处理

几种特殊货物行为的增值税处理

改变用途 。 于①在建 工程 、 用 管理部 门 、 总分 机构 ; ②赠送 ; 投 资、 ③ 分配 、 职工奖励等 , 都属于增值 税 中“ 同销售” 视 行为 , 至② 事项 , ① 不符合会计 收入 的确认条件 而未体现 为会 计收入 ; 事项 , 计上 ③ 会
需确认 收入 予 以处 理 。 2 外购货 物 : 变用 途 且对 . 改
第一种 情况 : 生“ 发 在建 工 程” 业务
[ 1 1月 , 自产 A产 品 、 例 ] 将 外购 甲材 料 用 于
本 公 司在建 工程 ( 假定 用 于 生产 经 营用 固定 资 产 中 机 器 设 备 ) 自产 A产 品成 本 价 8 0 0元 , 价 ( , 00 售 不
含 税 ) 2 0 O元 ;F 料入 账 价 值 3 0 0元 , 项 l0 0 E材 00 进 税额 5 0 1 0元 。 允价值 3 0 0元 。 公 5 0

特 殊货 物行为 的涉 税处 理原 则
( 1)企 业将 自产 或 外购 货 物用 于 特 殊行 为 , 比
理 由或无销 售 额 的行 为 应按 下列顺 序及方 法进行 .
1 按纳 税人 当月 同类货 物平 均 售价 确定 : . . 2 没有 当
如 : 于 “ 建 工 程 ” 动产 中机 器 设 备 类 或 不 动产 用 在 ( 中房 建 类 ) 职 工 福 利 , 期股 权 投 资 ( 一控 制 下 , 长 同
曼 _ j手都税咨所0 菩 武都务事0— !i 携江税师务60 ! 武 ,无袖04 I 汉让 忧线8 J 财 :协 l 您 热—办 40 3
企业会 计 实务 中.有 时遇 到 一些 应税 货 物 自用
或 移送 的特 殊 业务 .即 自产 或 外购 货 物用 于几 种特 殊 事项 。 一般来 说 , 类交 易或 事项 发 生 以后 , 这 在会 计处 理 ( 增值 税 ) , 些该 确认 收入 、 上 哪 哪些 该按 账 面

特殊销售方式

特殊销售方式

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1、采取折扣折让方式销售(1)折扣销售: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注明的,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2)销售折扣:按照全额计税,折扣额作为财务费用。

(3)实物折扣:按照正品的销售额和赠品的销售额合计作为计税销售额。

(4)销售后返现:按照销售时收取的销售总额计税。

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

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可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政策要点:除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以外,其余以旧换新业务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有偿收回的旧货物,一般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不能抵扣。

3、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销售价格就是货物销售价格,不得扣减还本支出。

4、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以物易物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按规定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政策要点:双方为相互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双方均应计算销项税额,而没有进项税额;双方互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双方均应计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可抵扣以物易物是一种较为特殊的购销活动,是指购销双方不是以货币结算,而是以同等价款的货物相互结算,实现货物购销的一种方式。

会计上应当按照非货币交易原则处理,双方确认收入的实现。

5、包装物押金是否计入销售额(1)包装物租金,在销货是作为价外费用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后,并入计税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2)一般规定:纳税人为销售货物(不包括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时间在1年内又未过期的,一般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包装物押金,应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并入计税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3)对销售啤酒、黄酒所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按押金的一般规定处理。

(4)对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

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

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

额 与 折 扣 额 是 否 在 同 一 张 发 票 上 注 明 。 如 果 是 在 同一 张 发 票 上 分 别 注 明 的 , 折 扣 后 的 余 额 作 为 销 售 额 ; 果 折 扣 额 按 如 另 开 发 票 . 论 财 务 如 何 处 理 . 不 得 从 销 售 额 中 减 除 折 扣 不 均 额 。这 里 的 折 扣 仅 限 于 货 物 价 格 折 扣 . 果 是 实 物 折 扣 应 按 如 视 同销 售 中 “ 偿 赠 送 ” 理 . 物 款 额 不 能 从 原 销 售 额 中 无 处 实 减 除 二 是 销 售 折 扣 ( 计 上 称 之 为 现 金 折 扣 ) 发 生 在 销 货 会 。 之 后 , 于 一 种 融 资 行 为 , 扣 额 不 得 从 销 售 额 中减 除 。 属 折 三 是 销 售 折 让 。发 生 在 销 货 之 后 , 为 已 售 产 品 出 现 品 作 种 、 量 问题而 给予 购买 方 的补偿 , 原 销售 额 的减少 。 质 是 折 让 额 可 以从 销 售 额 中 减 除 。
250 元 ) 50 (
会 计 分 录如 下 :
借 : 行 存 款 ( 现 金 ) l5 0 银 或 15 0
材 料 物 资 — — 旧空 调 6o0 O 0
采 取 简 要 的 归 纳 、 例 或 计 算 形 式 . 下 列 六 种 特 殊 销 售 方 举 对 式 下 ( 定 收 入 都 符 合 确 认 条 件 ) 涉 及 增 值 税 销 售 确 定 或 假 。
维普资讯
帅岛晶
在 日常 经 营 活 动 中 。 于 市 场 竞 争 , 业 往 往 可 能 遇 到 由 企 或 发 生 一 些 特 殊 的应 税 销 售 行 为 .但 有 些 企 业 因规 模 较 小 等 原 因 所 限 , 计 核 算 不 健 全 和 核 算 水 平 高 低 所 制 . 较 为 会 在

增值税征税范围特殊规定之特殊行为(非常重要)

增值税征税范围特殊规定之特殊行为(非常重要)

增值税征税范围特殊规定之特殊行为(非常重要)增值税征税范围特殊规定之特殊行为(必考)一、视同销售行为(非常“8 3”)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②销售代销货物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④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1)销售代销货物—代销中的受托方(2)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代销中的委托方结合案例讲解,前两项视同销售行为:【例题·计算问答题】受托方B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委托方A公司代销货物。

每件产品双方委托价格100元,B公司加价10元,以每件110元对外出售,已经收到A公司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B公司的代销业务每件应纳增值税和营业税是多少?【答案及解析】增值税销项税额=110×17%=18.7(元)进项税额17元应纳增值税=18.7-17=1.7(元)(1)销售代销货物—代销中的受托方【注意】售出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按实际售价计算销项税额取得委托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2)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代销中的委托方【注意】作为委托方,一般收到代销清单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确认收入。

【解释】如果在收到代销清单之前,委托方已收取全部或部分货款,纳税义务就已经发生。

【解释】提前开发票,提前缴税。

【解释】不能以扣除手续费后的款项作为销售收入。

【解释】对于发出代销商品超过180天,仍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视同销售实现。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增值税特殊征税范围与特殊交易行为案例分析

增值税特殊征税范围与特殊交易行为案例分析

增值税特殊征税范围与特殊交易行为案例分析目录01增值税中境内的界定02增值税中的非营业活动03不征收增值税的特殊项目04三种特殊应税行为05一般纳税人适用征收率的特殊交易06特殊销售方式07按照差额征税一、增值税中境内的界定1.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是指销售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

2.在中国境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地在境内。

3.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是指:(1)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购买方在境内;(2)销售或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3)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4.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应税服务;比如,美国酒店向中国游客提供到美国旅游的住宿服务;(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比如,美国甲公司将一项专利技术转让给中国乙公司在美国的子公司使用;(3)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比如,美国甲公司将一台机器设备出租给中国乙公司在美国的子公司使用;(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①为出境的函件、包裹在境外提供的邮政服务、收派服务;②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地点在境外的建筑服务、工程监理服务;③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④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案例】根据增值税有关规定,下列行为是否应缴纳我国的增值税:1.美国A旅游公司承接了小王向我国甲旅游公司购买的美国旅游的套餐收取的旅游费用。

【案例解析】美国A旅游公司提供的是完全在境外的旅游服务,不需要向我国缴税。

2.法国B公司将其在意大利的办公楼出租给我国企业在意大利的子公司使用。

【案例解析】不动产按照属地原则,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第二章 增值税法-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

第二章 增值税法-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

2015年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内部资料税法第二章 增值税法知识点: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 详细描述:1.折扣折让方式销售:2.以旧换新销售:按新货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收购价格(金银首饰除外)。

3.还本销售:销售额就是货物销售价格,不得扣减还本支出。

4.以物易物销售:双方均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5.包装物押金处理: (1)销售货物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如果单独记账核算,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2)因逾期(1年为限)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并入销售额征税。

征税时注意两点:一是逾期包装物押金为含税收入,需换算成不含税价再并入销售额;二是征税税率为所包装货物适用税率。

(3)酒类产品: 啤酒、黄酒:按是否逾期处理; 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押金,无论是否逾期一律并入销售额征税。

6.一般纳税人销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7.直销企业增值税销售额确定: ①直销企业——直销员——消费者:销售额为向直销员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②直销企业(直销员)——消费者:销售额为向消费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特殊销售总结:例题:1.某商店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3年6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24K金项链一条,新项链对外销售价格9000元,旧项链作价2000元,从消费者收取新旧差价款7000元;另以“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燃气热水器一台,新燃气热水器对外销售价格2000元,旧热水器作价100元,从消费者收取新旧差价款1900元。

假如以上价款中均含增值税,该商店应缴纳增值税()元。

A.262.14B.270C.320.39D.360正确答案:A解析: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金锒首饰除外),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

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应该以新金银首饰的同期销售价格扣除旧金银首饰作价后的余额为计税依据。

第6章 增值税知识点归纳表

第6章 增值税知识点归纳表
不准抵扣的进项税额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2)非正常损失
①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4)前3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不能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7)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委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除外),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进口货物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六、增值税的特殊税务处理
商业折扣
(1)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2)未在同一张发票上“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进项税额转出
(1)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事后改变用途(用于不准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应将该项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转出,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2)因进货退出或折让而收回的进项税额,应从发生进货退出或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10)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11)对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会员费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12)增值税的免税项目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②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并入销售额(视为含税收入),按照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征税。

【会计实操经验】增值税征税范围内的特殊行为

【会计实操经验】增值税征税范围内的特殊行为

【会计实操经验】增值税征税范围内的特殊行为(1)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 视同销售货物:①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②销售代销货物;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 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 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④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⑤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 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⑦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上述8种行为应该确定为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均要征收增值税。

其确定的目的主要有三个:一是保证增值税税款抵扣制度的实施, 不致因发生上述行为而造成各相关环节税款抵扣链条的中断;二是避免因发生上述行为而造成货物销售税收负担不平衡的矛盾, 防止以上述行为逃避纳税的现象。

三是体现增值税计算的配比原则, 即购进货物已经在购进环节实施了进项税额抵扣, 这些购进货物应该产生相应的销售额, 同时就应该产生相应的销项税额。

(2)混合销售行为。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 为混合销售行为。

(依纳税人的主业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3)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行为。

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 应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 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结语:会计是一个注重积累的职业, 出纳、会计、主管、经理一路攀升, 是正常的途径, 从简单的账务处理到报表制作、税务处理、到财务分析、到更高层级的管理会计, 应该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大家定要积累大量的知识并且尽量运用到实际的工作当中, 现在只需沉淀, 相信将来会有更大更好的发展, 最后感谢大家的支持!。

特殊销售(买赠、返利、退货).pptx

特殊销售(买赠、返利、退货).pptx

特殊销售(买赠、返利、退货).pptx买⼀赠⼀的财税处理主讲:司马⽼师⼀、什么是买⼀赠⼀⼆、买⼀赠⼀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分析三、实务案例⼀、什么是买⼀赠⼀买⼀赠⼀是企业常见的⼀种促销⽅式。

⼀般是指购货⽅购买指定商品后,销货⽅赠送给购货⽅某种商品的⼀种销售⾏为。

常见的有:买衬衫送领带、买⼤包装⾷⽤油送⼩桶油等等。

那么,对于这种销售⽅式,会计账务怎么处理?发票怎么开?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计算?我们结合实务案例⼀起来学习⼀下。

⼆、买⼀赠⼀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分析1、会计处理分析对于买⼀赠⼀的会计处理,在实务中⽐较常见的观点有两种:第⼀种,是按售价确认主商品的收⼊、结转主商品的成本,所赠商品成本确认为销售费⽤。

借:销售费⽤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第⼆种,是将总的销售⾦额按照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例分摊确认各商品的收⼊,同时结转相应商品的销售成本。

具体应该采⽤哪⼀种处理⽅法呢????《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规定,“企业采购⽤于⼴告营销活动的特定商品,向客户预付货款未取得商品时,应作为预付账款进⾏会计处理,待取得相关商品时计⼊当期损益(销售费⽤)。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明确,“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

企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额确定销售商品收⼊⾦额。

”综上,在实务中,我们将买⼀赠⼀这种销售⾏为,根据其具体的“赠送⽬的”来进⾏分类处理。

(1)买⼀赠⼀过程中,附赠商品的⽬的为宣传、⼴告、客户联系之⽤,则应计⼊销售费⽤。

例如买⾐服赠送商场台历,买化妆品赠送新品⼩样,买啤酒赠送品牌开瓶器等等。

(2)买⼀赠⼀过程中,附赠商品本质上与主商品构成捆绑销售、折扣销售,则应将总的销售⾦额按照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例分摊确认各商品的收⼊,同时结转相应商品的销售成本。

例如买⼀双鞋送⼀双鞋,买指定款西装送衬衫,买电饭煲送铁锅等等。

2、增值税处理的分析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增值税暂⾏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将⾃产、委托加⼯或购买的货物⽆偿赠送他⼈,视同销售货物。

增值税特殊销售有哪些

增值税特殊销售有哪些

增值税特殊销售行为有哪些?1、自产产品用于抵债2、折扣销售(商业折扣):可以扣除折扣额确认收入。

是指企业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为了促进销售,将货物按照一定折扣率(或折扣额)折扣后的价格对外销售采用折扣方式销售时,应该要注意两点:(1)发票的开具,要严格遵循“销售额和折扣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规定;(2)实物折扣,按视同销售处理,实物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扣减折扣。

3、销售折扣(现金折扣):确认收入时不可以扣除折扣额。

现金折扣是销售单位为了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

企业为了鼓励客户提前付款,可能与债务人达成协议,债务人在不同的期限内付款可享受不同比例的折扣,付款时间越早,折扣越大。

所以,现金折扣实际上相当于企业为了尽快向债务人收回债权而发生的融资费用,折扣额即相当于为收回债权而支付的利息,应计入财务费用。

4、销售折让:是因为品种质量问题给予的价格折扣,如果购买方在税务机关开具了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销售方据以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可以冲减收入及销项税金,购货方冲减购货金额及进项税金。

比如:原购进货物10000万元,验收入库时发现质量未达到要求水平,与商家联系退货,后与商家达成协议不退货,将货款减少到9000元,即提供折让10%。

目的:保商业信誉,对已售产品出现品种、质量问题而给予购买方的补偿5、实物折扣:实物折扣,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过程中,当购买方购买货物时配送、赠送一定数量的货物,对于实物折扣,增值税和消费税中都要视同销售计算应纳税金。

6、以旧换新销售:一般: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

特殊: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可以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7、还本销售:指销货方将货物出售之后,按约定的时间,一次或分次将购货款部分或全部退还给购货方,退还的货款即为还本支出。

纳税人采取还本销售货物的,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会计实务:增值税8种特殊销售方式

会计实务:增值税8种特殊销售方式

增值税8种特殊销售方式1.采取折扣折让方式销售 (1)折扣销售 (2)销售折扣 (3)销售折让 2.以旧换新方式销售 按新货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收购价格(金银首饰除外)。

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可以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3.还本销售 销售额就是货物销售价格,不得扣减还本支出 4.以物易物销售 以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 以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5.包装物押金处理 (1)单独记账、没有逾期,不征税 (2)逾期(合同约定或以1年为限)则征税 注意:押金为含税收入、税率为所包装货物适用税率 (3)啤酒、黄酒按上述规定处理,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押金,无论是否逾期一律并入销售额征税 6.直销企业增值税销售额的确定 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直销企业先将货物销售给直销员,直销员再将货物销售给消费者的,直销企业的销售额为其向直销员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直销员将货物销售给消费者时,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直销企业通过直销员向消费者销售货物,直接向消费者收取货款,直销企业的销售额为其向消费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7.提供应税服务中止、折让 因服务中止或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当从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 提供应税服务中止、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扣减销项税额或销售额 发生服务中止、购进货物退出、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当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纳税人提供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税服务,因服务中止或者折让而退还给接受方的销售额,应当从当期销售额中扣减。

扣减当期销售额后仍有余额造成多缴的税款,可以从以后的应纳税额中扣减; 8.其他注意 (1)航空运输企业的销售额不包括机场建设费. (2)客运站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从承运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

史上最全!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含三种计税方法)

史上最全!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含三种计税方法)

史上最全!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含三种计税⽅法)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增值税的计税⽅法⼀、⼀般计税⽅法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简易征收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售额×征收率三、扣缴义务⼈计税⽅法应扣缴税额=接受⽅⽀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般纳税⼈应纳税额计算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转出)-留抵税额+简易征收税额实纳税额=应纳税额-抵减税额第⼀部分:销项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1.⼀般销售:全额2.视同销售:同类价、组价3.特殊销售:折扣、以旧换新等4.营改增销售:全额、差额5.含税销售额的换算6.纳税义务发⽣时间⼀、⼀般销售⽅式下的销售额1.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或征收率)2.销售额中不包括:(1)受托加⼯消费品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代垫运费:发票开具并转交给购货⽅;(3)代收取的政府性基⾦或⾏政事业性收费;(4)销货物同时代办保险等⽽向购买⽅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收取的代购买⽅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视同销售销售额(也适⽤于价格明显偏低或偏⾼且不合理情形)1.按纳税⼈最近时期同类货物平均售价;2.按其他纳税⼈最近期同类货物平均售价;3.按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4.已使⽤过的固定资产视同销售⽆销售额的,以固定资产净值为销售额。

三、特殊销售⽅式下销售额(1)折扣折让⽅式(2)以旧换新销售:按新货同期售价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收购价格(⾦银⾸饰除外)。

【提⽰】增值税消费税以旧换新规定⼀致。

(3)还本销售:销售额就是货物销售价格,不得扣减还本⽀出。

(4)以物易物销售:必做销项,但进项是否可抵要看条件。

等价交换的进项销项⼀致。

(5)直销1.直销企业→直销员→消费者(企业和直销员都计税)2.直销企业→消费者(企业计税)(6)包装物押⾦【提⽰】包装物租⾦收取时直接做价外费⽤计税四、营改增业务销售额(⼀)全额计税1.贷款服务: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2.直接收费⾦融服务:⼿续费、开户费等收⼊(⼆)差额计税:举例⾦融商品转让:销售额=(卖出价-买⼊价)/1.06旅游服务6% :可选择差额计税,扣除向购买⽅收取并⽀付给他⼈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其他接团企业旅游费经纪代理服务6% :扣除向委托⽅收取并代为⽀付的政府性基⾦或⾏政事业收费五、含税销售额的换算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或征收率)什么时候需要价税分离?(1)⼩规模纳税⼈销售(2)零售⾦额(3)普通发票(4)价外费⽤、应税包装物押⾦等有财税问题就问解税宝,有财税难题就找解税宝!。

一般纳税人的六种特殊销售业务的增值税处理方法

一般纳税人的六种特殊销售业务的增值税处理方法

一般纳税人的六种特殊销售业务的增值税处理方法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物易物)税法规定,交易双方以物易物的,双方都应作为货物购销处理。

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案例】友好电机有限公司用15台电机向泰山电机零部件有限公司换取等值生产用原材料,双方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为20000元,原材料已入库,计算本业务应纳增值税额。

【解析】销项税额=20000x17%=3 400(元)进项税额=20000x17%=3 400(元)应纳增值税=3 400-3 400=0二、以存货偿还债务以存货偿还债务的,债务人应作为销售货物处理,按销售价格确认销项税额。

当然,债权人接受存货时,按购进存货处理,确认进项税额。

【案例】甲、乙企业为一般纳税企业,2009年1月6日,甲企业因购买商品而欠乙企业购货款及税款合计234万元。

由于甲企业财务发生困难,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于2009年12月20日,双方经协商,甲企业以其生产的产品偿还债务,该产品的不含税销售价格220万元,实际成本180万元。

则甲企业在本业务中应纳多少增值税额?【解析】销项税额=220x17%=37.4(万元)进项税额=180 x17% =30.6(万元)应纳增值税=37.4-30.6=6.8(万元)三、以折扣方式销售货物(一)折扣销售折扣销售,即会计上的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

根据增值税的有关规定,折扣销售的计税依据要区别对待。

对于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价与折扣价的,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为依据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不论公司在会计上如何处理,税法上不得减除折扣额,而是以销售总额为依据征收增值税。

(二)销售折扣销售折扣,即会计上的现金折扣,是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

企业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会计上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

增值税征税范围最全整理(表格梳理)

增值税征税范围最全整理(表格梳理)

增值税征税范围最全整理(表格梳理)
解税宝 2017-05-17 08:07
1.销售或者进口的货物
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2.提供的应税劳务(受托)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注意】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

3.销售服务(依据财税[2016]36 号文件)
4.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 11%,其他 6%)(依据财税[2016]36 号文件)
5.销售不动产(税率 11%)(依据财税[2016]36 号文件)应税服务的具体范围(依据财税[2016]36 号文件):
【注意1】提供应税服务,是指有偿提供应税服务,不包括非营业活动中提供的应税服务。

其中非营业活动是指:
①非企业性单位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履行国家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收取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活动;
②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应税服务;
③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为员工提供应税服务。

【注意2】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是指应税服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
①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
②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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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对比

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对比

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对比
一、一般规定比较:
增值税: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企业所得税: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增值税: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企业所得税: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增值税: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企业所得税: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增值税: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

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企业所得税: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增值税: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企业所得税: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二、特殊销售方式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收入确认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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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旧换新销售
①一般按新货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减除旧货收购价格;
②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按销售方实际收到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税。
3.还本销售
销售额就是货物的销售价格,不能扣除还本支出。
4.以物易物销售
①双方以各自发出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
②双方是否能抵扣进项税还要看能否取得对方专用发票、是否是换入不能抵扣进项税的货物等因素。
5.包装物押金是否计入销售额
①一年以内且未过企业规定期限,单独核算者,不做销售处理;
②一年以内但过企业规定期限,单独核算者,做销售处理;
③一年以上,一般做销售处理(特殊放宽期限的要经税务机关批准);
④酒类包装物押金,收到就做销售处理(黄酒、啤酒除外,按以上规则)。
【押金属含税方式销售
①折扣销售(商业折扣)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余额计算销项税额;
②销售折扣(现金折扣)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③实物折扣多付出的实物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
④纳税人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由于累计购买到一定量或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可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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