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人民民主政权的行政管理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三、干部管理
• • • • • 二、干部的考核和奖励 解放区干部考核和奖励方面有三个特点: (一)把对敌斗争的表现作为干部考核和奖惩的主要条件 (二)重视司法干部的考核和奖励 (三)严厉惩治干部的贪污行为
THANKS
• 一、行政体制
• 二、军事管制委员会 • 中共中央于1948年11月15日发布《关于军事管制问题的指示》,决定在新收复 的大城市中成立军事管制委员会,作为新解放区城市过渡性的政权组织形式。 • 军事管制委员会在人民解放军总部、军区及前线司令部的领导下,为该市军事 管制期间统一的军政领导机关。军管会的任务是:(1)镇压反革命活动,肃清 一切残余敌人;(2)接受并管理一切公共机关、公共产业、公共物资及其他一 切公共财产,没收官僚资本;(3)保障我国人民和守法侨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保护工农商学各界一切正当权益,迅速恢复和建立正常的社会秩序;(4)动员 组织一切公私力量,沟通与建立城乡经济关系,解决城市人民的粮食和燃料供 应;(5)组织革命群众团体,帮助建立系统的人民民主政权机关。
• 二、行政运行与行政监督
• 三、人民监察制度的建立 • 1948年8月华北人民政府设立人民监察院。1949年4月陕甘宁边区政府设立人民 监察委员会。人民监察院或人民监察委员会作为行政监察机关,隶属于同级人 民政府,是解放区行政机关的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检查、检举并拟议处 分各级行政人员、司法人员、公营企业人员的违法失职、贪污浪费、违法政策 、侵犯群众利益等行为;接受人民和公务人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对各级行政、司法及公营企业人 员的控诉与举发,并拟议处理办法;其他有关肃整政风事项。
• 二、行政运行与行政监督
• 三、人民监察制度的建立 • 1948年8月华北人民政府设立人民监察院。1949年4月陕甘宁边区政府设立人民 监察委员会。人民监察院或人民监察委员会作为行政监察机关,隶属于同级人 民政府,是解放区行政机关的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检查、检举并拟议处 分各级行政人员、司法人员、公营企业人员的违法失职、贪污浪费、违法政策 、侵犯群众利益等行为;接受人民和公务人员对各级行政、司法及公营企业人 员的控诉与举发,并拟议处理办法;其他有关肃整政风事项。
• 一、行政体制
• 一、大解放区人民政府 • 大解放区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边区发展而来。1947年以后,随着人民解 放战争的迅猛发展,解放区逐渐连成一片,形成西北、华北、东北、中原、华 东等五大解放区。 • 个大解放区人民政府为该地最高行政机关,统一全区行政领导。大解放区人民 政府设政府委员会,由本大解放区人民代表大会或零时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政府委员由二十一至三十九人组成,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二人,由政府委员 互选产生。大解放区人民政府下设民政、教育、财政、工商、农业、公营企业 、交通、卫生、公安、司法等部及财政委员会、水利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 监察院、银行、秘书厅等机构。
• 一、行政体制
• 三、民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 1947年4月23日在王爷庙召开了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了内蒙古临时 参议会和内蒙古自治政府。5月1日内蒙古自治政府正式成立。 • 内蒙古自治政府以民主集中制为组织原则,实行“议行合一”制。内蒙古临时 参议会为自治区最高权力机关,有人民代表会议选举组成。内蒙古自治政府为 最高行政机关,有临时参议会选举的政府主席,副主席及政府委员组成,任期 三年,自治政府对临时参议会负完全责任。
• 二、行政运行与行政监督
• 二、行政机关办事制度的建立 • (一)会议制度 • 根据行政机关办事通则的规定,大解放区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设置的会议主 要有政务会议,部门工作会议和专门会议。
• 二、行政运行与行政监督
• 二、行政机关办事制度的建立 • (二)办公制度与行政纪律 • 为建立正常的机关工作程序,各级人民政府都制定了严格的办公制度和行政纪 律。其具体内容有:一、在法定的八小时内办公时间不得擅离职守,办公时间 以外如果有紧急公务或群众来访,应随时处理;二、各部门依照职责权限实行 主管制度,其他部门遇有关事宜,应先与主管部门会商处理;三、各部门处理 日常政务和承办公文电报,必须随时检查办法,不得稽延积压;四、凡涉及有 关政策、方针和重要计划及各项法令规章的颁布或复更,各部门必先请示主席 ,事后报告备案;五、各级政府工作人员非经主席批准或政务会议决议,不得 以单独部门或个人名义对外发表谈话和文告;第六、所有工作人员请假、均需 经主管上级批准,工作调动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由主管负责人监交。
• 二、行政运行与行政监督
• 二、行政机关办事制度的建立 • (三)报告制度 • 1948年1月至3月中共中央连续发出《关于建立报告制度》和《关于建立报告制 度的补充指示》,反复强调各地党政军组织必须建立经常的综合的报告和请示 制度。
• 二、行政运行与行政监督
• 二、行政机关办事制度的建立 • (四)公文程式和公文处理 • 通行于解放区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令、命令、指令、训令、通令、决 定、指示、布告、通报、批复、报告、通知、状、函、电、签呈等。
• 三、干部管理
• 一、干部的选拔和任免 • 为了解决政权建设迅速发展和行政干部严重不足的矛盾,人民民主政权采取了 一系列的措施:(1)结合民主选举,大量选拔工农积极分子,充实各级基层政 权;(2)从军队中抽调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干部战士留在新解放区担任行政干部 ;(3)通过增设副职,为夺取全国政权储备干部;(4)通过举办各种干部学校和 培训班,为新政权培养造就干部;(5)争取改造旧政权人员,特别是旧政权中 的专业技术人员,以解决新政权建设的需要;(6)吸收党外民主人士参加民主 政权,发挥民主人士参政议政的积极性。
• 二、行政运行与行政监督
• 一、集中统一的决策体制 • 解放战争时期,由于没有建立全国性的政权机关,各大解放区人民政府、各城 市的军事管制委员会统一由中共中央领导。中共中央不仅决定着各解放区行政 区域的划分、人民民主政府的组建及组织形式,而且决定着人民民主政府的施 政方针和施政活动。为了保证中央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各大解放区均设有中 共中央局,直接领导大解放区人民政府。 • 解放战争时期,各大解放区人民政府的决策机关仍然是政府委员会,其决策内 容和据侧方式大体与抗日战争时期相仿。所不同的是,新解放的城市实行军管 时期,为了加强人民政权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了决策咨询工作。
中国行政史
抗日民主政权的行政管理
壹 贰 叁 行政体制 行政运行与行政监督
行政干部的管理
• 一、行政体制
• 解放战争时期,人民民主政权的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抗战胜利 到1946 年 6 月国民党发动全面内战。这一阶段各根据地只是在管辖区域上有所 变化,民主政权的性质及其行政体制并无大的变动。第二阶段,从1946年7 月 到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由于国民党悍然发动内战,国内阶级关系 发生了重大变化,城乡人民政权有了进一步发现,出现了一些新的政权组织形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