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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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干部人事档案查阅制度范文(2篇)

中学干部人事档案查阅制度范文(2篇)

中学干部人事档案查阅制度范文一、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的人员必须是中共党员,必须持有《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任何人不得查阅本人及其亲属的档案。

二、《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审核批准。

三、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对提供查阅的档案要进行登记,并有查阅人签名。

四、查阅人要爱护干部人事档案,不得在档案材料上划圈、批注、涂改、折叠,不得抽换、拆散档案材料。

五、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复制档案材料,不把档案内容抄在笔记本上。

摘录的材料要仔细核对,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方可使用。

六、干部人事档案一般不借出。

因特殊需要须按查阅干部的审批手续办理并填写借出登记。

借出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交无关人员翻阅,不得复制,用后按期归还,借阅时间不得超过____天。

七、“调查证明介绍信”、“函调证明材料信”及其它联系工作介绍信等,不得用于查阅干部人事档案。

中学干部人事档案查阅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学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和查阅,保障人事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密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学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和查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中学干部人事档案是中学干部工作的重要依据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基本信息、任职资格、绩效考核、奖惩情况等内容。

第四条中学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机构为中学办公室,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归档工作。

第五条中学干部人事档案的查阅范围包括中学领导、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干部本人,并应当遵循必要的申请程序和审批程序。

第二章人事档案的建立与归档第六条中学干部人事档案应在干部就任或离任时建立和归档。

第七条中学干部人事档案的建立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婚姻状况等;(二)任职资格:包括学历、任职资格证书等;(三)工作经历:包括任职职位、任职时间、工作内容等;(四)绩效考核:包括年度考核、成长考核等;(五)奖惩情况:包括表彰奖励、纪律处分等。

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办法

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办法

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办法一、因工作需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时,需填写《干部人事档案查阅审批表》(式样见附件1)由利用单位指派至少2 名在编在职在岗的中共正式党员工作人员到档案保管单位查阅室查阅。

查档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经利用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管档部门批准。

档案管理机构根据相关规定,确定是否提供和提供什么材料。

二、干部人事档案一般不外借。

如必须借出使用时,要说明理由,填写《干部人事档案借阅审批表》(式样见附件2),经本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并报管档部门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并留存借档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备查后借出。

城区内必须在5 个工作日内归还,城区外必须在10 个工作日内归还,不得擅自转接他人。

三、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四、各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制定查阅注意事项。

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

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依纪按规照章给予处理。

五、借用、查阅档案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

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必须请示干部人事档案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复制(拍摄)。

干部人事档案查阅审批表内容项目查档对象姓名单位职务政治面貌查档人员查档事由(如需复制,须明确提出复制要求并列出材料明细)查档内容查档单位意见领导签字:(公章)年月日审核审批意见主管部门意见领导批示年月日年月日注意事项:1.“查档对象”、“查档人员”、“查档事由”、“查档内容”、“查档单位意见”等栏目均须认真填写。

2.查档对象和查档人员在 3 人以上时另附名单,并在所附名单上加盖公章。

3.查档单位领导签批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办理有效。

4.档案管理机构须留存查档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于本表后备查。

附件1干部人事档案借阅审批表内容项目借档对象姓名单位职务政治面貌借档人员借档事由(如需复制,须明确提出复制要求并列出材料明细)借档内容借档单位意见领导签字:(公章)年月日审核审批意见主管部门意见领导批示年月日年月日注意事项:1.“借档对象”、“借档人员”、“借档事由”、“借档内容”、“借档单位意见”等栏目均须认真填写。

干部人事档案专审审批表(样表)

干部人事档案专审审批表(样表)
拟任职务
拟免职务


1979.09-1982.07四川省剑阁师范学校学习
1982.07-2006.07四川省射洪县海棠小学教师
2006.07-四川省射洪县金鹤学校教师
奖惩
情况
年核
度结
考果
2015年度考核为合格,2016年度考核为合格,2017年度考核为合格
任免
理由













称谓
姓名
出生
年月日
审意


关见
此表信息已经认定
(盖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年月日
行任政免机意关见
(盖章)
年月日
填表人:初审人:复审人:
年月
政治
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妻子
文蓉均
1967.03
群众
四川省明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已退休)
女儿
韩娅丹
1991.10.
中共
党员
四川省太和镇子昂家苑
父亲
韩思德
1932.02
群众
四川省射洪县青岗镇万富二村一社(已故)
母亲
邓一秀
1936.02
群众
四川省射洪县青岗镇万富二村一社(务农)




呈报意见:
负责人:XX学校(盖章)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审批表
姓名
韩尚鹏
性别

出生年月(岁)
1962.02
(56岁)
民族
汉族
籍贯
四川射洪
出生地
蓬溪县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电子版(2篇)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电子版(2篇)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电子版一、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1、查阅干部人事档案者,必须是二名以上____员干部,并持有手续完备的《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方可查阅。

其他如持"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或"行政介绍信"要求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的,一律不予提供查阅。

2、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应在阅档室内或指定地点查阅。

阅档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抽取和撤换档案材料;严禁折叠、批注、拆卸、涂改、圈划;严禁边喝水边阅档;严禁在档案室内吸烟。

违者一律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3、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对于确因工作需要利用档案材料取证的,必须经过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复制提供。

4、干部人事档案原则上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借出使用时须申报理由,经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借阅。

借用部门要指定专人专柜保管,不得擅自转借他人。

借阅期限最长为二周,如需延长,必须办理延期借阅手续。

档案送还后,要认真核对并登记,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提出处理意见。

5、外单位欲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应事先联系,征得同意后,按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凭《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前来查阅。

6、公安、安全、检察部门、公证处等需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也应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

因需要而摘录档案内容的,须征得档案管理人员同意。

对其摘录部分,由档案管理人员与原文核对无误后,写明材料出处及日期,加盖部门公章。

对摘录复制的材料除必须留作证据外,一律由查阅单位负责销毁。

7、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阅本人及其亲属的干部人事档案。

二、干部人事档案鉴别归档制度1、按照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等文件要求,注意跟踪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信息,及时将反映干部的德、能、勤、绩、谦等方面的正式材料收集归档,不断充实档案内容。

2、归档的材料必须是正式材料。

材料应完整、齐全、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有承办单位(部门)或个人署名,有形成材料的日期。

干部人事档案查阅制度

干部人事档案查阅制度

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
1.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的单位应派两名中共正式党员干部,持《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到保管档案单位查阅;处内查(借)阅档案需持《处内查(借)阅干部档案审批表》。

2.干部人事档案一般不借出,如有特殊需借出使用时,要经主管干部人事档案的负责人批准,借用单位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注意保密,妥善保管,不得交无关人员翻阅和转借他人。

借阅档案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5天。

3.查阅、借用档案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摘抄、拍摄、复制档案内容。

如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应事先征得主管档案部门的同意,方可摘抄、复制、拍摄。

4.查阅档案时要注意爱护材料,严禁在档案材料附近吸烟、喝水,以免污损档案材料;严禁拆卸、涂抹、勾圈、批注、折叠、撤换档案材料。

5.查阅后需作旁证的,摘录材料应与原文核对无误后,定明材料出处和日期,并加盖有关部门公章。

6.查(借)阅人不得查(借)阅本人及其亲属的档案。

7.编写党史、军史、革命斗争史、地方志、撰写人物传记等,一般不得查阅干部档案,可直接向干部本人采访。

如该干部已经死亡工或因年迈丧失记忆,有病不能口述、书写,可查阅其履历表和自传材料。

8.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对各单位部门查(借)阅档案的情况,应严格履行登记手续。

如何查阅干部人事档案

如何查阅干部人事档案

如何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干部人事档案是记载干部历史情况和现实表现的基本凭证,是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具有现实性、动态性、真实性、完整性和保密性的特点。

借助干部档案,可以全面了解干部的成长经历,把档案记载与现实考察进行综合分析,对干部作出比较全面准确的评价,可见,干部档案在干部工作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干部人事档案是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件细则》进行管理的,《细则》经过了多次修改完善,目前,在职的干部档案是按照黑组通字[1998]44号文件进行分类、整理、装订的。

下面就按现行的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讲一下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归类、排序和查阅三个方面内容。

一、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归类《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细则》对干部人事档案正本的全部内容划分为十大类,材料的具体归类是:第一类:履历材料。

主要以反映干部本人自然状况、经历、家庭和社会关系等基本情况为主要内容的材料。

如:干部、工人、教师、军人、医务人员等各类人员的履历表、登记表、简历表,学生登记表(没有学习成绩);更改姓名的材料。

通过履历表中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可以推算出干部的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学历学位等信息是否合理。

第二类:自传材料。

由本人撰写的叙述自已经历、思想变化过程、家庭和社会关系等情况的材料。

自传的特点是由干部本人撰写的。

第三类:考察、考核、鉴定材料。

由干部本人或组织撰写的主要鉴定材料和组织上作出的反映干部德、能、勤、绩、廉情况的正式考核、考察材料,各年度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干部任免、调动形成的考察材料。

第四类:学历学位材料;职业(任职)资格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材料;反映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培训材料。

包括记载和反映干部学习、技能、科研水平的各种材料等。

《干部任免审批表》中涉及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学习经历、培训等信息都可以在这一类里找到。

第五类:政审材料;更改或认定干部民族、籍贯、国籍、出生日期、入党入团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材料。

干部人事档案查阅制度

干部人事档案查阅制度

干部人事档案查阅制度 干部人事档案是记录和反映干部品德、才干、功过奖惩的个人材料,是对干部个人经历和 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原始记录。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是怎么样实行的呢?以下是为你整理的干部人事档案查阅制度,希望能 帮到你。

干部人事档案查阅制度一.干部人事档案查阅制度 1.查阅干部人事档案者,必须是中共党员,并持有组织部统一印制且手续完备的《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方可查阅。

其他如持"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或"行政介绍信"要求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的,一律不予提供 查阅。

2.干部人事档案是党和国家的机密,查阅者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

干部人事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不得转借他人。

档案内容应严格保密。

不得在案卷内涂抹、勾画及乱加批注。

卷内材料不得拆散,不得任意增删,未经同意不得复制。

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假公济私者按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处理。

3.外省市欲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应事先联系,征得同意后,按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凭 《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前来查阅。

如干部人事档案部分内容能反映被了解人的情况,则提供该有关部分。

4. 公安、安全、检察部门、公证处等需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也应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 审批表》。

因需要而摘录档案内容的,须征得档案管理人员同意。

对其摘录部分, 由档案管理人员与原文核对无误后, 写明材料出处及日期, 加盖部门公章。

对摘录复制的材料必须留作证据外,一律由查阅单位负责销毁。

5.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应在阅档室或指定地方查阅。

干部人事档案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将档案借出使用,查档单位应在审批表上说明理 由,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方可借阅,期限(两周)归还。

6.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阅本人及其亲属的干部人事档案。

二.干部人事档案收集制度 1.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规定,及时将 全面反映干部德、能、勤、绩的材料收集归档,充实档案内容;2.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部 门,在形成材料后的一月内,按要求将材料送往主管干部人事档案的部门归档;3.干部人事档 案管理部门,应掌握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信息,建立联系制度,及时向有关部门收集新形 成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4.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发现有关部门送交归档的材料不符合要求 时,应及时通知形成材料的有关部门补送或补办手续。

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

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

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颁发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组通字[1991]13号)和上海市委组织部《关于查阅干部档案的规定》(沪委组[92]字第8号)以及中组部《关于严格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的通知》组通字[1996]22号)精神,对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作如下规定:一、查阅干部人事档案者,必须是中共党员,并持有市委组织部统一印制且手续完备的《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方可查阅。

其它如持“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或“行政介绍信”要求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的,一律不予提供查阅。

二、干部人事档案是党和国家的机密,查阅者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

干部人事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不得转借他人。

档案内容应严格保密。

不得在案卷内涂抹、勾画及乱加批注。

卷内材料不得拆散,不得任意增删,未经同意不复制。

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假公济私者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处理。

三、外省市欲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应事先联系,征得同意后,按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凭《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前来查阅。

如干部人事档案部分内容反映被了解人的情况,则提供有关部分。

四、公安、安全、检察部门、公证处等需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也应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

因需要而摘录档案内容的,须征得档案管理人员同意。

对其摘录部分,由档案管理人员与原文核对无误后,写明材料出处及日期,加盖部门公章。

对摘录复制的材料除必须留作证据外,一律由查阅单位负责销毁。

五、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应在阅档室内或指定地方查阅。

干部人事档案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将档案借出使用,查阅单位应在审批表上说明理由,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方可借阅,限期(两周内)归还, 逾期须办理续借手续。

六、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阅本人及其亲属的干部人事档案。

干部人事档案查阅流程和规范

干部人事档案查阅流程和规范

干部人事档案查阅流程和规范一、查阅流程及说明
(一)查阅单位填写《干部档案查借阅审批表》,此表可由查档单位复印备用。

填写内容具体为:查阅对象和查阅人姓名、单位、职务、政治面貌、查阅理由、查阅内容等;查阅单位意见栏:由查阅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查阅单位主管部门意见栏:由查阅单位报乡镇(街道)或主管部门领导签批并加盖公章;管档单位意见栏:由人社局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查阅档案。

(二)查阅完成后如需复印档案内容或在复印件上加盖“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签章和人社局人事档案专用章的,需向档案室工作人员提出。

(三)其他如持“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或“行政介绍信”等证明材料要求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的,一律不予查阅。

二、内部查阅
单位内部因相关业务需要查阅其他单位或内部人员档
案的,参照上述步骤执行。

三、注意事项
(一)查阅人必须为查阅单位两名及以上中共正式党员干部(无党员的单位可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主管部门代为查阅),一般情况下,只可查阅本单位人员档案,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本人及直系亲属的档案。

(二)查阅人应在阅档室等待查档,不得进入档案库房内。

(三)查阅档案时禁止抽烟、倒水,以防损坏档案材料;严禁涂改、拆散、抽出、增添、划图、批注、折叠和撤换档案材料;不得翻阅与本次查档无关的其他材料。

(四)查阅档案应在阅档室或指定地点进行,不得私自将档案带离。

(五)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摘抄、拍摄档案内容,不得翻阅其它无关材料,不得给无关人员查看档案,用毕及时存档或销毁材料复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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