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PPT 33页)
中职教育-刑法总论(北大版)课件:第23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ppt
3.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 能力的人。单位不能构成本罪。
4. 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资 金的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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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罪(二)
(二) 信用卡诈骗罪的认定 1. 伪造信用卡后又自己使用的行为的定性问题 2. 本罪的未遂问题 3. 盗窃信用卡的使用问题 (三) 信用卡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竞合问题 3. 本罪的共犯问题 4. 犯罪数额的计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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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三)
(三)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219条和第220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 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上述“两高”司法解释第7条第2款的规定,所谓“造 成特别严重后果”,是指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 额在250万元以上的情形。根据上述“两高”司法解释第 15条的规定,单位犯本罪的,按个人犯本罪认定标准的3倍 认定犯罪和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本罪的规定处罚。
八、 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受贿罪 九、 对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行贿罪 十、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十一、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十二、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十三、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十四、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十五、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低价出售国有资产罪 十六、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二)票据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14
信用卡诈骗罪(一)
(一) 信用卡诈骗罪的概念和构成
假药和劣药的管理PPT课件
202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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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机构因临床急需进口少量药品的,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 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口。进口的药品应当在 指定医疗机构内用于特定医疗目的。个人自用携带入境少量药品,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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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决张士华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犯销售 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 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6万元。查获的药品均予以没收。
202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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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五
• 2010年11月至12月间,被告人蒋春明从张莉(另案处理)处,购买假人用狂犬病疫苗1000盒,并将其中 的200盒销售给被告人李文。被告人康兆电明知是假药的情况下,仍然从李文处购买该200盒假人用狂 犬病疫苗,后通过滕养银(另案处理)将该200盒假人用狂犬病疫苗销售给被告人李海超,李海超在明知系 假药的情况下仍购买,并将该200盒假人用狂犬病疫苗中的10余盒给他人注射,110余盒销售给他人,其 余的70余盒在案发后被李海超销毁。
2010年至2012年杨占强作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伙同被告人杨智勇杨喜平马耐烦等人在公司生产经营期间为谋取非法利益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私自在其生产的中药中添加治疗糖尿病的格列苯脲苯乙双瓜等西药的方法大量生产胰复康消糖康百草清糖等黄精苦瓜胶囊系列产品并利用网络虚假宣传药品疗效在全国范围内招聘代理商将生产的假药通过物流快递方式销往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代理商及糖尿病患者以银行转账汇款等结算货款销售金额达人民币183万余元
• 禁止进口疗效不确切、不良反应大或者因其他原因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
行政法案例分析(ppt 35页)
案例九 装了白撞?
1、分析本案中行政行为的种类? 2、分析本案中行政行为的功能? 3、你如何看待撞了白撞?
四、行政行为的功能
1、赋予权益和剥夺权益
重点
2、设定义务和免除义务
3、确认法律事实和确认法律地位
案例十 政府的“喝酒任务”
这份“喝酒文件”全名为汉川政办发(200 6)11号《关于倡导公务接待使用小糊涂仙 系列酒的通知》。通知称:各乡、镇人民政府, 各农、养殖场,办事处、开发区,市政府各部 门,湖北云峰酒业有限公司是最早来我市落户 的引进企业之一,其生产的“小糊涂仙”酒去 年跻身“中国白酒品牌20强”。2005年 该企业纳税超过1300万元,是我市纳税过 千万元的六家企业之一,而目前该酒在我市的 市场份额却很低,为此,我市公务接待倡导使 用云峰酒业生产的“小糊涂仙”系列酒。
1、什么是钓鱼执法? 2、为什么会产生钓鱼执法现象? 3、钓鱼执法违背哪些行政法基本原则?
4、钓鱼执法的危害。 5、如何遏制钓鱼执法?
案例二 钓鱼执法
1、什么是钓鱼执法?
钓鱼执法,英美叫执法圈套(entrapment), 这是英美法系的专门概念,它和正当防卫等一 样,都是当事人无罪免责的理由。从法理上分 析,当事人原本没有违法意图,在执法人员的 引诱之下,才从事了违法活动,国家当然不应 该惩罚这种行为。
刘燕文认为自己符合大学毕业生的法定条 件,北京大学拒绝给其颁发博士毕业证、学位 证是违法的,遂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 行政诉讼 。
案例五 刘燕文诉北京大学不授予博士学位案
1、本案是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被告应当是 谁?为什么?
2、你认为刘燕文的做法可取吗?
案例六 运输公司不服公路检查罚款案
A市与B市之间的高等级收费公路建成后,因 为收费较高,来往车辆依然选择旧路。于是A 市交通行政管理机关委托当地乡镇临时聘用人 员组成检查站,对旧路来往车辆进行严格检查, 处以巨额罚款。很快,来往车辆选择了新路。 C运输公司对检查站处罚不服,提起了诉讼。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例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一直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它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严重影响了市场秩序和企业的声誉。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些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案例,以便更好地认识和防范这一问题。
案例一,某化妆品公司生产销售伪劣产品。
某化妆品公司为了追求利润,使用了廉价的原料和劣质的配方,生产了一批伪劣化妆品。
这些化妆品在包装上和正品几乎一模一样,但实际上含有大量有害物质,长期使用会对消费者的皮肤造成严重伤害。
这一事件曝光后,该公司的声誉受到严重打击,不少消费者受到了伤害,公司也面临着巨大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案例二,某食品厂生产销售伪劣食品。
某食品厂为了追求高额利润,使用了劣质原料和不符合卫生标准的生产工艺,生产了一批伪劣食品。
这些食品在外包装上标注有机食品或者绿色食品,吸引了不少消费者购买。
但实际上,这些食品含有大量的添加剂和有害物质,严重超标。
消费者食用后出现了食物中毒等严重后果,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案例三,某电子产品厂生产销售伪劣电子产品。
某电子产品厂为了降低成本,使用了劣质的元器件和不合格的生产工艺,生产了一批伪劣电子产品。
这些产品在外观上和正品几乎没有区别,但使用寿命短,易损坏,存在安全隐患。
消费者购买后发现产品质量不过关,维修维护困难,给消费者带来了诸多不便和损失。
这些案例充分说明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严重后果。
企业为了追求利润,不顾消费者的权益和社会责任,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给消费者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身体伤害。
因此,我们应当高度重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问题,加强监管,加大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也要提高警惕,选择正规渠道购买,注意产品的包装和标识,不轻易相信过分夸大的宣传,避免购买到伪劣产品。
只有企业和消费者共同努力,才能有效地减少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现象,维护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
产品质量法课件
(二)产品质量法的调整对象
1、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关系。
2、产品质量检验、认证关系。
3、消费者、用户、其他人与生产者、销售者之间的关 系。
(1)企业质量体系:是指为实施质量管理所需的组织 结构、职责、程序、过程和资源的总称。
质量保证体系
质量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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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法课件
(2)企业质量体系认证,
——是指由企业自愿申请,依据国家质量管理和质 量保证系列标准(GB/T19000-ISO9000),经过独 立的认证机构对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和质量管理水 平进行综合性检查和评定,通过颁发认证证书的形 式,证明企业质量体系符合相应要求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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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法课件
(三)立法目的:NO.1 1、加强质量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2、明确产品质量责任。 3、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 (四)产品质量法的适用范围
1、产品质量法的主体适用范围 (1)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 (2)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 (3)用户。 (4)消费者。 (5)受害者。 (6)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及产品质量认证机构。 (7)产品质量责任(义务)主体。
设置及其职权划分制度的统称。 (二)政府对产品质量的宏观管理 政府宏观管理产品质量的职能: 1、加强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 2、鼓励与奖励。 3、运用法律手段,强化工作人员的个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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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法课件
(三)产品质量监督组织机构——是实现国家宏观管理 调控职能,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的组织保障。
部编人教版道德与法治5.2预防犯罪课件(共18张ppt)
人教新课标八年级上
盗窃罪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非法拘禁罪
了解罪与罚
刑法的作用和内容 刑法是惩治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有力 武器。它明确规定了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对犯罪 应当处什么样的刑罚。
犯罪含义及基本特征是什么? (1)含义:根据刑法规定,犯罪是具有严重的 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 为。 (2)特征:3个特征
驱逐出境
广东省委原常委、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受贿 案,对被告人万庆良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 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上述判决 中属于附加刑的是( )
A.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B.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C.剥夺政治权利、罚金 D.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
解析: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是主刑;罚 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是附加刑,故B符合 题意;ACD与题意不符。
讨论:王某有哪些违法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本案中的犯罪分子犯了故意伤害罪和抢劫罪。 我国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我国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 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②触犯的法律法规不同。一般违法行为违反了 刑法以外的法律,而犯罪是违反了刑法。
③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一般违法行为不受 刑罚处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犯罪是应受 刑罚处罚的。
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 成要件
犯罪客体 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主体 犯罪主观方面
王某在向杜某索要手机打电话遭到拒绝后,对杜某实 施殴打致其轻微伤,并乘机开走其出租车。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第一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1979年的刑法是建立在计划经济背景之下,在这一时期,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犯罪现象并不突出,因此,1979年的刑法没有系统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犯罪。
一般的司法机关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犯罪依投机倒把犯罪、制造、销售假药犯罪、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玩忽职守犯罪等进行论处。
刑法第117条规定:“违反金融、外汇、金银、工商管理法规,投机倒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单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198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第一条对该刑法典第117条条进行了补充,规定:“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985年7月18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当前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试行)》,对于什么是投机倒把行为作出了规定,其中明确指出:“在生产、流通中,以次顶好、以少顶多、以假充真、掺杂使假”为投机倒把的表现形式之一。
国务院1987年9月17日发布的《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第3条规定:“以牟取非法利润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和政策,扰乱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制造、推销冒牌商品、假商品、劣质商品,坑害消费者,或者掺杂使假,偷工减料情节严重的”行为为投机倒把的表现形式之一。
这样,一部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行为实际按投机倒把犯罪处罚了。
1979年刑法第164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制造、贩卖假药危害人民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这一规定可视为刑法关于生产、销售特种伪劣商品罪的直接规定。
1982年《食品卫生法》规定:“违反本法,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致人死亡或者致人伤残因而丧失劳动能力的,根据不同情节,对直接责任人员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一十四条或者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人教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预防犯罪》-(共20张PPT)
它们共同构成了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
案例分析
小强同学爸妈经常出去工作很少在家陪他,因为聊天的朋友 很少,他就通过去网吧打游戏消遣,后来认识了几位所谓的 好朋友,因为游戏装备的事缺钱,于是跟另外两个“朋友” 竟拦路抢劫,在一次打劫中用小刀把对方刺致重伤,最终法 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定小强因抢劫罪、故意 伤人罪处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人民币三万元。
刑事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234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 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 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 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 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犯罪的含义?
根据刑法规定,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如何预防犯罪,做守法公民?
有的同学认为,上面漫画中的行为都是一些小事, 没什么大不了的,你怎么看?假如让你参与,你会怎 么办?
(2)生活在法治社会,我们应增强法治
观念,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我们 要从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习气,自觉遵纪 守法,防范于未然。
课堂总结
预防犯罪
刑法的内容和作用
非法拘禁罪
一、了解罪与罚 刑法的作用、内容 2.筛选性原则。所谓筛选性原则,即命题人所给的材料有几个不同的审题立意角度,在写作时,要对不同角度的立意进行筛选,选取自己占有材料丰富、见解新颖深刻的立意角度
去写。如2006年全国高考卷I,命题人给的是一则寓言故事,牧羊人和牧羊人孩子对模仿老鹰抓羊的乌鸦有不同的认识,写作该材料作文,就有三个立意角度:一是要正确认知自己 ,不要盲目模仿(从牧羊人对乌鸦行为的认识角度);二是要大胆追求,勇于超越自我(从牧羊人孩子对乌鸦行为的认识角度);三是既要正确认知自己,又要有勇于超越自我的精神(综 合牧羊人和牧羊人孩子对乌鸦行为的认识)。那么,选取哪个角度去构思作文,这就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而定,哪个角度占有的材料丰富,能够将问题分析深透,或哪个角度较新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PPT参考课件
三、诉讼时效和请求权期间
• 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 《产品质量法》第45条第2款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
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 消费者满10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 除外。
•27
四、产品质量纠纷的处理办法
• 处理产品质量民事纠纷有4种途径:协商、 调解、仲裁和诉讼。当事人对这4种途径可 以自由选择。
• 一、产品质量管理体制 • 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产品质量标准制度 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 三、产品质量监督制度
产品质量检查制度 产品质量检验制度 产品质量社会监督制度
一、产品质量管理体制
——统一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 合
• 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国家质量 监督检验检疫局);
• 国务院有关部门;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产品质量监督
• 一般产品质量责任,又称瑕疵担保责任,属 于是违约责任 。
•20
一、一般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赔偿责任
•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销售者售出的产 品具有一般质量问题的,即应承担产品质量责 任,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 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 损失。
•21
二、缺陷产品的损害赔偿责任
• 一般产品质量问题是指: •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的性能而事
先未作说明的 • 2.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
产品标准的 •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
明的质量状况的
•19
一、一般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赔偿责任
•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生产者、销售 者对产品内在质量所承担的义务可以概括为 默示担保义务和明示担保义务两类。
刑法学第二十三章.ppt
第 二 编
破 刑坏 法社 各会 论主
义 市 场 经 济 秩 序 罪
目录
刑六对本节相关罪名的修改
(一)将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修改为:“依法负有 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 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 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 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 金。”
义 市 场 经 济 秩 序 罪
目录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
(一)概念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
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 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 较大的行为。
(二)特征 1.主体: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2.客观方面: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 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为他人谋取利益。 3.主观方面:故意。
三、处理走私罪应注意的问题
1.走私毒品的,属于毒品犯罪的内容,不在走私犯罪 之列;如果行为人既走私毒品,又走私其他物品的, 数罪并罚。 2.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与277条 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罪,数罪并罚。 3.武装掩护走私的,从重处罚
第 二 编
破 刑坏 法社 各会 论主
(四)将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为 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 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第 二 编
破 刑坏 法社 各会 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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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 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 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 该标准;
(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 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 的除外;
(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 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 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所以,这种情
况下应按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
罪中的一个重罪定罪处罚选项C正确,选项D也正确。
【真题答案】BCD
我国《刑法》第140条规定,犯生产、销售伪劣 产品罪,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2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 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5万—20万,2年,有期/ 拘役,并/单罚:50%-2倍)
3、偷逃应缴税额在75万元以上不满250万 元的,属情节严重,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 期徒刑
4、偷逃应缴税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属于 情节特别严重,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武装走私
武装掩护走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抗拒缉私
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构成本罪的,按 照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和妨害公务罪数罪 并罚
除数额标准外,根据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一年内曾因走私 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也可构成走私普通货物、 物品罪。
2.区分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与其他有关走私罪的界限。 两者区别的关键是走私对象的不同。走私武器、弹药等特 殊性质的物品分别构成不同的走私罪,走私除特殊性质物 品以外的普通货物、物品的构成本罪。
2、“以假充真”,是指以不具有某种使用性能的产品冒 充具有该种使用性能的产品的行为;
3、“以次充好”,是指以低等级、低档次产品冒充高等 级、高档次产品,或者以残次、废旧零配件组合、拼装 后冒充正品或者新产品的行为;
4、“不合格产品”,是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 质量法》规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
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 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 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
本罪认定:
1.划清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与一般走私行为的界限。 两者区别的关键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关税税款 额是否达到法定的5万元以上,未达5万元的按一般走私行 为处理,5万元以上的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生产、销售 伪劣产品罪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以牟取非 法利润为目的,违反国家产品质量法规,在产品中掺杂、 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 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
1、“掺杂、掺假”,是指在产品中掺入杂质或者异物, 致使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产品明示质量 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降低、失去应有使用性能的行为;
对于上述行为难以确定的,应当委托法律、行 政法规规定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鉴定。
5、“销售金额”,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出售 伪劣பைடு நூலகம்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
6、“货值金额”,以违法生产、销售的伪劣 产品的标价计算;没有标价的,按照同类合格 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
对于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按照《扣押、追缴、 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估价机 构进行确定。
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主观方面是故意, 过失不构成本罪,并且本罪在
犯罪目的上是牟利。
本罪客观方面行为方式表现:
1、非法运输、携带或邮寄武器、弹药等违 禁品以外的其他货物、物品进出境。
2、擅自出售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 捐赠进口货物和物品,以及假借捐赠名义 进口货物、物品
概念: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 管,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等(刑法)已有规定的违禁物 品之外的普通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偷逃应缴税额较 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行为。
本罪构成特征:
客体:为普通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的监管和征收 关税的制度
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走私“普通”货 物、物品,数量较大的行为。
A、应当数罪并罚
B、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C、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
D、应按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 准的产品罪中的一个重罪定罪处罚
【真题解析】甲实施了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行
为,是显而易见的,企业因使用这种电器而导致短路,引
起火灾,不能另行定罪,只能作为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5)认定:(1)符合税收征管法律、法规的 避税行为,既不违法,也不犯罪。(2)无意识漏 税或过失漏税,缺乏主客观要件,不构成犯罪, 应及时补税并给予必要的行政处罚。(3)故意偷 税,但情节不严重,不构成犯罪。但违反税法, 给予行政处罚。
11.关于走私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误将淫秽光盘当作普通光盘走私入境。虽不
产品罪的量刑情节加以考虑。所以,选项A不正确,选项
B正确。销售伪劣产品罪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存在普通法与特别法之间的法条竞合关系。刑法第149条
第2款:“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
八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
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编者注)规定
犯罪形态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伪劣新产品 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刑法》第140条 规定的销售金额3倍以上的,以生产、销售 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共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 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 帐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 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或者提供制假 生产技术的
3、第三档: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 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 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 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 财产。
单位犯本罪的量刑:
1、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
2、单位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 在25万元以上不满75万元的,对直接负责 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处3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行为人的行为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 犯罪、非法经营罪,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 罪处罚。因此本案应定非法经营罪
非法经营罪: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 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 、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 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 严重的行为
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使应纳 税款变少。(3)拒不按税务机关的通知进行纳税 申报,以及逃避税款的行为。(4)向税务机关进 行虚假纳税申报。(5)扣缴义务人采取上述行为 手段,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的行为。
3) 主体:特殊主体,即纳税人、扣缴义务 人,包括个人和单位。
4) 主观方面:故意,且具有逃避税务义务, 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二、行为后果。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销售 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构成犯罪,尚未达到 5万元的,是一般违法行为。
案情: 被告人陈某于2004年7月至8月在 经营某钢铁有限公司期间,组织 工人以废钢铁为原料,生产质量 不合格的钢材,后因被及时查处 而未能销售。经评估,该批钢材 共计价值392535元。
不合格产品:产品质量法第26条第2款
历年真题解析2005/2/66.甲为了获取超额利 润,在明知其所经销的电器产品不符合保障人身 安全的国家标准的情况下,仍然大量进货销售, 销售金额总计达到180万元。一企业因使用这种 电器而导致短路,引起火灾,造成3人轻伤,部分 厂房被烧毁,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下列关于甲 的行为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 、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 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2004年月1月至2006年3月,陈某违 反国家规定,无烟草专卖证先后5次 从他人手中购得假烟4576条,其中 三次售出假烟1550条,经营额 49400元,获利3100元;两次将购 得的假烟3026条﹙经有关部门鉴定 货值金额244760元﹚准备销售,在 运输途中被烟草部门查获。
销售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处15年有期徒刑或者 无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 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0→,15年有期/无期, 并50%-2倍/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依照第140条的规定处罚。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3、间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行为
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 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 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 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3 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 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 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 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 刑,并处罚金。
主体:个人和单位,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 者。
主观方面:故意,同时具有非法牟利的目 的。
本罪与非罪的界限主要是与一般的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违法行为的界 限
区别: 一、主观方面。不具有牟取非法利润目的
的主观意图而进行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 的行为,如在生产中监管不严导致产品质 量有瑕疵,则只能构成一般违法行为,不 能构成犯罪。
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2年以上7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 罚金(20万—50万,2-7年有期,并罚50%-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