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资料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巨成公司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层以上管理干部

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资料

1、制定《安全生产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2、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3、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4、《安全生产》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5、对于生产安全事故国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6、《安全生产法》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职责之一。

7、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由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

8、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一项重要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是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9、《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一项重要职责是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0、《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和主要负责人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予以保证,并对由其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11、《安全生产法》规定,应当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工程验收结果负责的是验收部门及其验收人员。

12、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

13、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14、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

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15、《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16、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17、《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

18、《安全生产法》规定,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19、《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20、《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证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

21、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不可以免除或者减轻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承担的责任。

22、《安全生产法》规定,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23、《安全生产法》规定,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

24、《安全生产法》规定,工会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

25、生产经营单位的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其未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

顿,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6、《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7、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8、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29、新、改、扩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30、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

31、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3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33、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坚持的基本原则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4、事故应急管理中预防含义是:通过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等手段,尽可能地防止事故发生,以实现本质安全。假定事故必然产生,通过预先采取的措施,达到降低或减缓事故的影响或者后果严重程度的目的。

35、事故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36、安全标志分为禁止(红色)、警告(黄色)、指令(蓝色)、指示(绿色)。

37、《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需要履行的四项义务:(1)劳动者应当完成生产任务;(2)劳动者应当提高劳动技能;(3)劳动者应当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4)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8、《劳动法》在劳动卫生方面赋予劳动者七项权利:(1)劳动者享有选择职业和平等就业的权利;(2)劳动者享有劳动报酬的权利;(3)劳动者享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4)劳动者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5)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6)劳动者享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39、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主要有:(1)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3)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40、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包括五个方面内容:(1)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要求;(2)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程序;(3)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培训要求;(5)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责任。

41、特种作业人员要具备的条件是:(1)年满18周岁;(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生产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4)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的其他条件。

42、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1)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2)工厂、仓库的周围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3)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43、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44、对重大危险源应采取的管理措施:(1)应当登记建档;(2)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