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所得税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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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学原理笔记 第十章 最优税收

税收学原理笔记 第十章 最优税收

第十章最优税收●10.1最优税收理论概述●最优税收:实质上是从公平和效率的意义上使得社会福利最大化的税收,或者说是在社会对公平的期望程度一定的情况下,实现社会公平与经济效率最佳平衡的征税方式。

最优税收理论实际上是对税收效率原则与税收公平原则的综合与深化,它研究的是如何构建能够兼顾效率原则与公平原则的税收制度●10.1.1最优税收理论的产生与发展●10.1.2最优税收理论的基本思想与方法●理想的税收制度,应当能够兼顾效率与公平。

但是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现实中,效率与公平之间都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最优税收理论就是要寻找在政府征税过程中权衡公平与效率的思路和方法,提供让税收扭曲效应或福利损失最小化的途径●最优税收理论的基本方法是,运用个人效用和社会福利的概念,在赋予效率原则和公平原则不同权重的基础上,将这两个原则统一于社会福利标准之中●社会福利概念既可以体现效率原则的要求,也可以反映出公平原则的要求●最优税收实质上是从公平和效率的意义上使得社会福利最大化的税收,或者说是在社会对公平的期望程度一定的情况下,实现社会公平与经济效率最佳平衡的征税方式●最优税收理论分析前提假设◼完全竞争市场假设在这个市场上,不存在垄断、外部经济、公共产品、优值品与劣值品、规模收益递增或其他导致市场失效的因素,市场机制能够有效地配置资源◼行政管理能力假设任何税收工具的使用都不受政府行政管理能力的限制,并且行政管理成本是相当低廉的◼标准福利函数假设标准福利函数给定了衡量最优税制的目标,即实现社会福利极大化●即使在上述假设下,政府也不可能不付出任何代价就能筹集到所需的财政收入,这种代价集中体现为税收干扰资源配置产生的经济效率损失,即所谓的“超额负担”。

也就是说,从效率原则的基本内涵来看,绝大部分的税收都不符合最优原则,因为税收在市场配置资源的过程中加入了一个“税收楔子”●鉴于最优原则是无法实现的,经济学家就开始转用次优原则来研究“最优税收”问题,即致力于寻求一种最优的税收工具,这一工具在能够筹集既定收入量的前提下,产生的超额负担尽可能的小●现代最优税收理论其实就是福利经济学中的次优概念和信息经济学中的信息不对称理论在税收中的具体应用成果,其意义在于为政府制定税收政策和进行税收制度设计时提供一种理想的参照系●最优税收理论主要内容◼应选择怎样的税率结构,才能使商品税的效率损失最小化◼在假定收入体系是建立在所得课税而非商品课税的基础上,如何确定最优的累进或累退程度,以便既实现公平又兼顾效率◼税收制度的征管效率问题●10.2最优商品税●最优商品税:理论研究的是通过商品税取得既定税收收入时,应如何确定应税商品的范围和税率,才能使得政府课征商品税带来的效率损失最小化。

最优所得课税理论

最优所得课税理论

最优所得课税理论1.什么是所得税?所得税又称收益课税,是指以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税类.所得课税可以根据纳税人的不同分为对企业课税和对个人课税两大类.所得税是大多数西方国家的主体税种.2.对“所得”的理解国家对法人或个人所得课征的一类税收。

这里的"所得"是一个有争论的概念。

不过,大多数国家所得税法中所指的“所得”,是法人或个人在一定期间内(通常为一年)的劳动、营业、投资或把财产、权利供他人使用而获得的连续性收入中,扣除为取得这些收入所需费用后的余额。

这样概括的“所得”包括两层含义:①指纯所得而不是总所得,即纳税人在一定期间增加的资产(总所得)减去消耗的资产后所得的余额(纯所得)。

②指有连续来源的所得,如工资、利润、利息、租金收入等项,而不是指偶然所得,如继承财产、接受捐赠等收入。

当然,这些收入也是所得,也应纳税,但它们不是正常的、连续的收入,不应征所得税而应征其他相关的税。

不过,有的国家对偶然所得(如获得诺贝尔奖金)也征所得税。

所得税是按纳税人的负担能力课征的,所以通常把所得税列入直接税。

3.最优所得税理论(1)最优所得税理论旨在分析和解决所得课税在公平与效率之间的权衡取舍问题。

谈及所得税问题,我们立即面临有名的“做蛋糕”与“切蛋糕”之间的权衡问题。

一种观点认为,所得税是为满足公平目标而有效实施再分配的手段;另一种观点认为,所得税的课征是对劳动供给和企业精神的一种主要抑制因素,特别是当边际税率随着所得的增加而增加的时候。

最优所得税理论旨在分析和解决所得课税在公平与效率之间的权衡取舍问题。

(2)最优所得税理论的内容:①斯特恩模型斯特恩(Stern,1976)根据一些不同的劳动供给函数、财政收入的需要和公平观点,提出了最优线性所得税模型。

他得出的结论是,线性所得税的最优边际税率随着闲暇和商品之间的替代弹性的减小而增加,随着财政收入的需要和更加公平的评价而增加。

这意味着,人们对减少分配不平等的关注越大,则有关的税率就应越高,这一点是与我们的直觉相符的。

最优税收理论

最优税收理论
–最优商品税 –最优所得税
4.2 最优税收理论的基本方法
• 理想的税制的三个标准
– 税收公平原则 – 税务行政最小成本原则 – 最小负激励效应原则
• 最优税收理论的基本方法
– 运用个人效用和社会福利的概念,在赋予各个标准不同 权重的基础上,将这些标准统一于惟一的标准之中。 – 能够带来最大社会福利水平的税收就是最优税收 最优税收 (optimal tax)。
4.3 最优商品税
• 次优税收(second-best taxation)
–即在保证一定收入规模的前提下,使课税行为 导致的经济扭曲程度最小化 。 –最优税收理论中的“最优”实际上指的是“次 优”。
• 最优商品税设计的两个法则
– 等比例减少法则 –逆弹性法则
• 等比例减少法则
–要使税收的超额负担最小,税率的设置应当使 各种商品的生产以相等的百分比减少。 –公式表示为: dx dx (12.1) dx
4. 最优税收
• • • • • 4.1 最优税收理论的核心 4.2 最优税收理论的基本方法 4.3 最优商品税 4.4 最优所得税 4.5 最优税收理论的政策启示
4.1 最优税收理论的核心
• 最优税收理论的核心在于对税收的公平与 效率原则的内容进行整合,以便能够在公 平与效率的权衡取舍之间选择一个最优的 组合。 • 最优税收理论主要分为两内在的不公平性。
• 对拉姆齐法则的修正
–戴蒙德和米尔利斯率先在最优商品税率决定中 引入公平方面的考虑。 –在需求独立的情况下,一种商品的最优税率不 仅取决于其需求价格的逆弹性,而且取决于它 的收入弹性。 –对于高收入阶层尤其偏好的商品,无论弹性是 否很高,也应确定一个较高的税率;而于低收 入阶层尤其偏好的商品,即使弹性很低,也应 确定一个较低的税率。

最优所得税的理论基础

最优所得税的理论基础

埃奇沃思模型福利经济学通过效用递减规律来认识累进税率以及累进税率与公平原则之间的关系。

福利经济学认为每个人的经济福利由自身所得到的效用构成,由于效用递减规律的作用,同一件商品和服务对不同的人来说,产生的效用可能不同。

这样,在国民收入既定的情况下,把富人的一部分收入转给穷人,就会增加整个社会的总效用,从而增加一国的经济福利,体现了“分配公平”的原则;而收入的这种由富人到穷人的转移,则需要累进的税率结构才能实现。

1897年,英国经济学家埃奇沃思通过假设累进税率对经济效率和劳动供给没有影响,将效率和公平问题转化为在产出水平一定、取得税收收入一定的约束条件下使社会福利函数取得最大值得问题。

从纯粹公平的角度(采取全然忽略效率的态度),在边际均等牺牲理论的基础上,作出四项假定:(1)社会福利函数是个人效用函数的简单加总,如果用来表示社会中第i个人的效用,那么整个社会的福利为(2)所有个人具有相同的效用函数(3)效用是收入的增函数,且该函数是严格的凹函数,即收入的边际效用递减(4)社会总收入固定不变埃奇沃斯假定累进税对产出(效率)没有影响,从而其所研究的中心问题就转化为在产出水平一定并取得一定的税收收入的约束条件下,使功利主义的社会福利函数取得最大值的问题。

在社会福利最大化的目标下,进行最优的收入分配。

根据假设,每个人具有相同的效用函数,且边际效用递减,要实现使社会福利最大化的最优分配,就要求每个人的效用相等,也就是每个人具有相同的所得。

最优税制应将富人的收入转移给穷人,实现收入均等。

这样,埃奇沃思模型就意味着一个激进的累进税率结构,即课于高收入者的边际税率可高达100%。

其原理阐述如下:如果设高收入者H税前收入效用为,其应纳税额为。

,因纳税造成的效用牺牲为;低收入者L税前收入效用为,其应纳税额为,因纳税造成的效用牺牲为△。

那么,边际均等牺牲:一△=min{一△,}。

图1 边际均等牺牲原则说明图在图1中,总效用曲线上任意一点的斜率是该点的边际效用MU。

最优税制理论

最优税制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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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假定各种商品间的需求是相互独立的,一种商品需 求量的变化不会使得另一种商品需求量也发生变化,排除 了需求和价格之间的相互影响及交叉价格效应。很明显, 这一假定在现实生活中很难实现。 (4) 在完全竞争市场体系中,没有国外部门贸易冲击。假 设每一生产部门只生产一种商品,且生产的规模报酬不变。 其含义为边际成本不变,在完全竞争体系中,边际成本等 于价格。对于每一类产品,生产每一单位产出,便需要增 加一定数量的投入。模型中也不需考虑国外经济行为的影 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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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里斯自60年代便活跃于西方经济学界,以激励经济 理论的研究见长。70年代,他与斯蒂格里茨、罗斯、斯彭 斯等人共同开创了委托——代理理论的研究,并卓有成就。 现在流行的委托——代理的模型化方法就是莫里斯教授开 创的。莫里斯分别于1974、1975、1976年发表的三篇论 文,即《关于福利经济学、信息和不确定性的笔记》、 《道德风险理论与不可观测行为》、《组织内激励和权威 的最优结构》,奠定了委托——代理的基本的模型框架。 莫里斯教授开创的分析框架后来又由霍姆斯特姆 (Holmstrom)等人进一步发展,在委托——代理文献中, 被称为莫里斯-霍姆斯特姆模型方法(MirrleesHolmstromApproa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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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拉姆塞法则 (一)拉姆塞法则的假设前提 1.不考虑转移支付的影响 (1)以效率作为拉姆塞法则的基本前提。转移支付作为一种政府单方面 的、无偿的资金支付,不会从纳税人手中取得相应的报酬,可以看作一种负 的税收,将直接增加纳税人的可支配收入。转移支付对收入分配的影响较大, 执行财政收入分配公平职能的功能较强。而拉姆塞法则主要体现了税收的效 率原则,而把公平视作一个己存的事实,这就要求在分析中忽略转移支付的 影响因素。 (2)财政分配过程要求忽略转移支付的影响。税收所要达到的目的就是 首先把收入从个人手中转移到国家手中,然后再由政府通过转移支付的手段 部分返还给食利者(领取抚恤金、失业救济、贫困补助等社会保险的穷人)。 这种转移支付和税收的征收范围及支出方式密切相关,消费者可支配收入的 变化又直接改变了消费者需求结构和消费偏好,这种变化我们可以忽略不计。

134-演示文稿-最优税收

134-演示文稿-最优税收
的,通常也称单一所得税 最优所得税问题就是一个如何找到 a 和 t 的最佳组
合。 5




t= 边际税率
a=

收入



图 10.13 线性所得 税
6
最优线性所得税
一个最优线性所得税问题,就是找到 α 和 t 的最优组合。
斯特恩的研究表明——
在闲暇与商品的替代弹性较为适中( 0.6 ) 的情形中,
在埃奇沃斯模型中,税收达到公平收入分 配的效率代价为零。
设计最优所得税时要考虑实现公平的效率
代价。
4
2 .现代研究成果
斯特尔( Stern , 1987 )建立了一个类似埃奇沃斯 模型的模式研究最优所得税问题,但不同的是个人 可以在工作和闲暇之间选择,也就是说,收入是可 变的。
税收收入 =-a+t 收入 表示的是一条直线,所以所得税的税率结构是线性
在莫里斯看来,所得税的核心问题是税 收对不同人的劳动供给产生的激励(或 抑制)作用。
这里的关键是,人的能力是不同的,而 且是隐藏的。
一般来说,高能力者获得的收入要比低 能力者高,而且他们的劳动供给弹性比 较大。
从效率的角度讲,社会应该鼓励高能力
者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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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里斯模型 2
基于上述分析,莫里斯给出如下结果:
有人们设想得那么好
2 、最富裕人的边际税率不应该最高, 相反,应该降低到零
3 、最优所得税的税率结构应该近似线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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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3 评价税制的标准
现代社会对一个税制的评价通常从效率 、公平和管理的难易程度等方面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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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率:
政府征税使资源从私人部门向公共部门 转移,在资源的转移过程中会发生效率 (社会福利)的损失,不同的税种、税 率和征收方法所造成的损失会不同,征 税的效率原则就是指在获得既定收入的 情况下,效率损失尽可能的小。

我国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分析-毕业论文

我国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分析-毕业论文

---文档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摘要良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有利于促进消费,提高生产力,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提高国民幸福指数,减少社会矛盾。

由此可见,个人所得税制的正确选择对社会的发展存在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然而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税负不公平,征收手段落后和税源流失严重等问题,税收的收入调节作用越来越弱,贫富差距逐渐拉大。

我国可通过分类所得税制向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所得税制进行转换,并对该模式下的税收征管的配套措施进行完善,包括进行税源管理、优化税法要素、家庭联合纳税申报、提高个人纳税意识、加强信息化建设等,并将这些措施真正落实,达到缩小贫富差距,缓解社会矛盾的作用。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制;贫富差距;对策Analysis on Taxation Mode of personal income tax in ChinaAbstractA good personal income tax system is conducive to promoting consumption, improving productivity, promoting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narrowing the gap between the rich and the poor, raising the national happiness index, and reducing social contradictions. Thus, the correct choice of personal income tax system has important practical significanc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society. However, the current individual income tax system in our country has some problems, such as unfair tax burden, backward means of collection and serious loss of tax sources. The function of tax revenue regulation is becoming weaker and weaker, and the gap between the rich and the poor is gradually widening. China can convert the taxable income tax system to the income tax system that combines classification and integration, and perfect the supporting measures of tax collection and management under this model, including the management of tax sources, optimization of tax law elements, and joint tax declaration.Key words: Personal income tax system, problem, countermeasure目录一、前言 (2)(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2)(二)研究目的 (2)(三)论文的研究方法 (2)1、文献研究法 (2)2、案例分析法 (2)二、参考文献综述 (3)(一)国外文献综述 (3)1.最优所得税理论 (3)2.其他相关理论 (3)(二)国内文献综述 (3)(三)文献评述 (4)三、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分类 (5)(一)分类所得税制 (5)(二)综合所得税制 (5)(三)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5)四、我国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存在的问题 (7)(一)征收模式不合理 (7)(二)隐瞒收入导致个人所得税流失 (7)(三)不合理的费用扣除 (7)(四)利用政策漏洞及转换收入减少交税 (8)五、优化我国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的措施 (9)(一)科学的征收模式 (9)1.根据实际将分类征收和综合征收相结合 (9)2.完善应税项目列举法 (9)(二)加强征管效率和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 (10)(三)合理的费用扣除标准 (10)(四)完善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以减少漏洞 (11)1.适当调整税率 (11)2.阻断过度福利支付给个人 (11)六、结语 (13)参考文献 (14)一、前言(一)研究背景和意义国际上通常把基尼系数0.4作为贫富差距的警戒线,大于这一数值容易出现社会动荡,而2017年中国的基尼系数为0.4670,中国已经连续十几年基尼系数超过警戒线了,而这种长期的贫富差距过大,收入分配不均,则会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如功利主义盛行、阶级固化、积极性低下等。

专题一最优税收理论

专题一最优税收理论

最优商品课税理论一、最优商品课税理论的产生理论上讲,凡是满足一次总付税特性的税制并不是最优税制,因为它不能在收入分配方面发挥调节作用,即不能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但从税收征收效率的角度看,一次总付税的课征效率最高。

一次总付税有两个特性:税收数额固定和纳税人的任何行动(除了移居国外或自杀)都不能改变他或她的纳税义务。

在历史上,具有一次总付税特性的例子是人头税,但人头税是非常不公平的税。

所以,一次总付税性质的税不是最优课税理论所涉及的税。

然而,一次总付税理论在研究最优课税理论时是有用的。

因为在现实生活中,人头税是一次总付税仅有的可行的形式,由于人头税不能与支付能力相匹配,或不能在有一次总付税的性质下用来实现财富收入的再分配,但一次总付税可以做一个参照物,依据它可以测度通常遇到的次于最优的税收,这是一次总付税理论的意义所在。

正因为如此最优商品课税理论就是要阐明,应如何课征商品税,才能使税收额外负担最小。

以个人能力、财富、收入和支出为依据设计的税制显然不具有一次总付税的特性。

因为能力被隐藏;财富被消费;收入和闲暇具有代替关系;储蓄和消费支出也同样具有代替关系。

所以,当人们采取这些行为时,都会使税额发生变化或改变个人的纳税义务。

现在假定财政支出一定,需要用税收收入来满足开支,再假定税收收入必须对不同的商品征税来筹集。

二、最优商品课税理论的发展1、最优商品课税分析假设个人A只消费两种私人物品:X和Y,此外A还享受闲暇。

商品X的价格为Px,商品Y的价格为Py,工资率(也可看成闲暇的价格)为W,A的闲暇时间为I,最高工作时数为T-I,收入为工资率与工作时数之积W(T-I),再假设所有收入都是用来购买商品X和Y,没有储蓄。

这样,A的预算约束线的代数式为:W(T-I)= PxX+PyY等号左边表示收入,右边为支出。

若把式子变形,则有:WT= PxX+PyY+WI等号左边的WT表示,如果一个人除了睡觉之外,其他所有的时间都在工作,能够取得多少收入。

第6章 最优税收与税制设计理论

第6章  最优税收与税制设计理论

6.1 最优税收理论

6.1.1 最优商品税

最优商品税理论,是要论证政府收入若全部 通过商品税筹集该如何课税的理论。它主要 研究的是如何确定商品税税率,才能使整个 社会的超额负担最小化问题。
6.1.1 最优商品税
6.1 最优税收理论

6.1.1 最优商品税

最优商品税理论可以表述为:政府的行动只 是它所能观察到的东西的函数。政府不能观 察到单个消费者的特征,而只能观察到他们 的行为。商品税提供给政府的收入与消费者 选择的购买数量成正比。政策选择考虑了消 费者对税率的反应,即购买数量的变化。所 有这些政策工具都是激励相容的:政府完全 考虑了人们出于自身利益对税制的反应。
本章小结


莫里斯认为,最优所得税的税率结构应该是 “倒U形”,即个人适用的税率应该先是累 进的,尔后转向累退,收入最高的人所适用 的边际税率应该为零。 税制设计理论认为,要找到适用于所有国家 不同时期的具体的最优税制一般方案注定要 失败。
本章小结

在完全竞争条件下,供给方和需求方实际负 担税收的多少取决于供给弹性与需求弹性的 对比关系。
专栏6—1 拉姆齐
拉姆齐(1903—1930)是英国的一个天才,他活在世上不足27年, 但他在经济学、数学和逻辑学上都留下了深深的足迹。他的《对税收理论的 贡献一文,是最优税收理论的经典之作;另一篇文章《储蓄的数学理论》也 是经济学的经典之作。据说凯恩斯只为一位比他年轻的人写过纪念文章,而 此人就是拉姆齐。经济学权威辞典《新帕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用了较多的 篇幅介绍拉姆齐和他的理论。
6.4税收理论:结合中国的比 较分析

6.4.2税制设计理论与中国税收理论的发 展

第4章_最优税收理论.

第4章_最优税收理论.
第四章 最优税收理论
本章提要
简单来说,最优课税理论是研究如何以最经济合理的方法征收某些大宗 税款的理论。站在税制结构的角度而言,即以怎样的方式、方法对应税 行为的合理征税。从课税原则上说,尽管有各种主张,但在公平与效率 原则上存在着共识;最优课税理论就是以资源配置的效率性和收入分配 的公平性为准则,对构建经济合理的税制体系进行分析的学说。围绕着 公平标准与效率标准,学术界对到底应该对哪些商品征税、所得税应当 累进到何种程度、商品课税与所得课税应该如何组合等这些财政学中非 常重要的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分析。 理论的最优课税理论是假定政府在建立税收制度和制定税收政策时,对 纳税人的信息(包括纳税能力、偏好结构等等)是无所不知的,而且政 府具有无限的征管能力。可是,在现实中,政府对纳税人和课税对象等 了解并不完全,同时征管能力也有限。所以,在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 下,最优课税理论研究的是政府如何征税才能既满足效率要求,又符合 公平原则。
二、最优商品税收理论的发展
(一)科利特—黑格规则 科利特和黑格(Corlett and Hague,1953)将闲 暇作为第三种商品纳入模型。 在不能对闲暇直接征税的情况下,可以对与闲暇存 在替代关系的那种商品征收低税率的税收,对与闲 暇存在互补关系的那种商品征收高税率的税收。 结论:对消费弹性高的奢侈品征高税,对弹性低的 必需品征低税。(并不严格遵守逆弹性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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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优商品税收理论的发展
(二)考虑公平后的情况 戴蒙德和米尔利斯(Diamond and Mirrlees,1970)、费尔 德斯坦(Feldstein,1972)、阿特金森和斯蒂格里茨(Atkinson and Stiglitz,1976)、米尔利斯(Mirrless,1976),将收入分配 问题纳入考察视野,表明商品税的效率性目标和公平性目标 难以兼得,在具体税制设计时需要进行权衡。 斯特恩(Stern,1987)指出即使对需求弹性大的商品课税会产 生较大的额外负担,但为达到社会公平起见,也应当对需求 弹性低的商品征收较低的税收,而对需求弹性较高商品征收 较高的税收。 戴蒙德和米尔利斯(Diamond and Mirrlees,1971)证明收入 分配问题的引进实际上改变了等比例减少原则。这表明经典 最优商品税理论现实意义较差。

试论最优税收理论及其对我国税制改革的政策启示

试论最优税收理论及其对我国税制改革的政策启示

最优税收理论及其对我国税制改革的政策启示引言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调控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之一。

税收政策的设计至关重要,直接影响到经济增长、资源配置和社会公平等方面。

最优税收理论是研究税收政策的重要理论框架,对于指导税制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就最优税收理论进行探讨,并分析其对我国税制改革的政策启示。

1. 最优税收理论概述最优税收理论是由经济学家们在对税收政策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的。

最优税收理论的核心思想是在实现财政收入最大化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的税收政策来实现经济效率最大化和社会公平最大化的目标。

最优税收理论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1 税收弹性和税收扭曲税收弹性是指税收相对于税基的变动程度。

它反映了税收政策对经济行为的影响程度。

最优税收理论认为,税收弹性会导致税收扭曲,即税收政策对资源配置产生副作用。

对于资源配置相对灵活的市场经济国家来说,应该尽量减少税收扭曲。

1.2 边际税率和效用最大化最优税收理论将边际税率与效用最大化联系在一起。

边际税率是指每增加一单位的税收所带来的效用损失。

最优税收理论认为,当边际税率等于边际效用时,税收达到最优水平。

1.3 税收公平原则最优税收理论认为,税收公平是税收政策设计的重要原则之一。

最优税收理论主张实现税收公平应该采取税收负担与收入或消费的关联,即税收应按照个人或企业的能力来确定。

2. 我国税制现状及存在问题中国的税制改革进入新阶段后,我国税制逐渐趋于成熟,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主要问题包括:2.1 多层次的税制体系我国税制体系由中央和地方两个层次构成,涉及税种繁多,征收、分配制度较为复杂。

不同税种之间的重叠和交叉使税制更加复杂。

2.2 部分税收扭曲现象由于税制本身的问题,我国税收扭曲现象较为突出。

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的扭曲现象影响了资源的配置效率,使经济增长受到限制。

2.3 税收制度不完善我国税收制度在征收方式、纳税主体、税收征管等方面尚存在一些不完善之处。

最优税收理论课件

最优税收理论课件

评价
埃奇沃斯模型的假设条件非常严格。社会可获得的收 入是固定的假设,意味着即使税率很高,对产出也没 有影响,现实并非如此;最大边际税率100%,说明当 收入达到一定等级时,所得的收入都将用来交税,这 样,非常大的可能性就是高收入者将放弃工作,选择 闲暇;而个人效用仅取决于收入的假定,忽略了闲暇 也是获得效用的一种途径。一旦考虑到个人效用不仅 取决于收入,而且还取决于闲暇,那么所得税就会扭 曲工作决策,带来超额负担。
• 在上述假设条件下,为了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 每个人收入的边际效用必须相等。在个人效用函数 相同的情况下,只有当所得水平相同时,所得的边 际效用才有可能相等,这就要求税收制度应当使税 后所得尽可能地平等。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就应当 对富人的所得课以高税,这是因为政府征税使富人 损失的边际效用小于穷人损失的边际效用。如果在 所得分配已达到完全平等的情况下,政府还要增加 税收收入,增加的税收负担就应平均分配。 • 可见,埃奇沃斯模型意味着,所得税制要实行累进 程度很高的税率结构,即应从高收入一端开始削减 收入,直到达到完全平等。也就是说,最大边际税 率达到100%。
最优税收理论
optimal taxation
刘畅 2012年
最优税收理论概念
最优税收理论是以福利经济学为基础的一种税 制选择理论。该理论在个人效用能够加总、可 供选择的税收工具(税种)既定、政府税收收 入水平既定的约束下,研究如何选择税收工具 ,确定税制,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该理论实 际上是对税收效率与税收公平这两项基本原则 的综合和深化,它研究的是如何构建能够兼顾 效率原则与公平原则的税收制度。
最优税收理论的产生与发展
1776年,亚当斯密《国富论》,平等、确实、便利和最小征收费用 等四项税收原则

最优税收理论

最优税收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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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科利特(E. J. Corlett)和黑格(D. C. Hague)在其论文 《互补性和税收的超额负担》中研究了政府如何对商品征收 间接税以取得收入的情况。文章的思路同拉姆塞,但是放宽 了拉姆塞关于商品之间不存在交叉效应的限制。最后得出 的结论是政府在不能对闲暇直接征税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对与 闲暇存在替代关系的商品征收较低税率的税收, 对与闲暇存在 互补关系的商品征收较高税率的税收,这样可以使征税所造 成的超额负担最小。 3、鲍莫尔(Baumol)和布来福特在《边际成本定价的最优偏 离》中进一步研究了逆弹性规则 。说明依据最优商品税理论, 对各种商品征税的税率应与应税商品的需求价格弹性成反比, 即应对需求价格弹性大的商品征收低税, 而对需求价格弹性小 的商品征收高税。
LOGO
罗森认为解决最优商 品税问题需要对闲暇 课税,他看到了问题 的所在,但是直接对 闲暇本身课税是不现 实的。科 哈的理论较 接近现实,是最优税 收理论的一大进展。
理想税制应当对包括
闲暇在内的所有商品
按照从价税率课税。
但由于不能直接对闲
暇征税,可以提高与
闲暇互补性强的商品
的税率,可以间接地
降低人们对
最优商品税
最优商品税作为最优税收理论的一个方面,主要探讨这样 一个问题:如果政府只能以商品税作为筹集既定收入的工 具,怎样的一套商品税才能使超税负担最小化? 1、最早的解释来自拉姆塞( Ramsey)1927年的论文《对税收 理论的贡献》。拉姆塞在论文中考虑的只是一人经济, 即 只考虑效率, 不考虑公平,因此他也率先给出了如何按照 效率原则来设计税制这一问题的答案。文章的思路同样是 以政府取得既定的税收收入为约束条件, 求在该约束条件 下社会福利函数最大化的解。结论即我们熟悉的拉姆塞规 则和反弹性法则。拉姆塞规则即税率的设定应使得征税前 后消费者的消费结构(或生产者的生产结构)保持相对不变, 反弹形法则即最优商品税率应和该商品需求弹性成反比。 依据反弹性法则, 最优的商品课税应对生活必需品等需求 弹L性OG小O 的商品课以重税, 对奢侈品等需求弹性大的商品则

3 最优税收理论分析

3  最优税收理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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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补之间的关系。如果能够说明无弹性需求 的商品是闲暇的互补品,那么这两个法则就 不会存在矛盾。
总结而言,拉姆齐法则所讨论的基础是基 于完全竞争市场、单个家庭经济。此后,研 究者逐渐放宽拉姆齐研究的限制条件。戴蒙 德(P. Diamond)和莫里斯(J. Mirrlees) 将拉姆齐法则推广,由单一家庭扩大至多个 不完全相同的家庭。由此得出,税收效率的 要求应当对与闲暇互补的商品征收高税率;公 平要求对穷人购买的商品征收较低的税率。税 收制度的设计应当兼顾效率与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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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Y×t(3-14)
T、G、Y和t代表税收收入、政府一次性总额 补助、个人收入和边际税率,政府一次性总 额补助和税率均为正数。利用图示表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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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3 线性税
如图,纵轴表示税收收入,横轴表示个人收入,纳税人收入为0时,他从
政府获得补助G,当纳税人的收入大于0时,每获得1美元所得,他从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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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关最优税收的理论分析中, Vickrey(1947)最早提出了最优收入税的框架, Mirrlees在1971年完善了这个框架,形成了 一般收入税的理论分析和数值模拟结果; Sheshinski在1972年同样完善了这个框架, 形成了一般线性收入税的理论分析。Ebert在 1992年改进了Mirrlees的分析框架,形成了 更一般的理论分析。当能力SH有界时,高收 入者的边际税率为零,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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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逆弹性命题”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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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优商品税的发展
商品税不对劳动所得课征,故一般不会像 所得税那样直接影响劳动供给。然而,若将 闲暇视为一种特殊商品,我们就会发现,由 于一般商品并不把闲暇这种特殊商品作为征 税对象,而闲暇与其他商品之间并不具有弱 可分性,也就是说没有任何商品与闲暇有替 代或互补关系。此时若课征单一商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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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奇沃思模型
福利经济学通过效用递减规律来认识累进税率以及累进税率与公平原则之间的关系。

福利经济学认为每个人的经济福利由自身所得到的效用构成,由于效用递减规律的作用,同一件商品和服务对不同的人来说,产生的效用可能不同。

这样,在国民收入既定的情况下,把富人的一部分收入转给穷人,就会增加整个社会的总效用,从而增加一国的经济福利,体现了“分配公平”的原则;而收入的这种由富人到穷人的转移,则需要累进的税率结构才能实现。

1897年,英国经济学家埃奇沃思通过假设累进税率对经济效率和劳动供给没有影响,将效率和公平问题转化为在产出水平一定、取得税收收入一定的约束条件下使社会福利函数取得最大值得问题。

从纯粹公平的角度(采取全然忽略效率的态度),在边际均等牺牲理论的基础上,作出四项假定:
(1)社会福利函数是个人效用函数的简单加总,如果用U i 来表示社会中第i 个人的效用,那么整个社会的福利为∑U i n i=1
(2)所有个人具有相同的效用函数
(3)效用是收入的增函数,且该函数是严格的凹函数,即收入的边际效用递减
(4)社会总收入固定不变
埃奇沃斯假定累进税对产出(效率)没有影响,从而其所研究的中心问题就转化为在产出水平一定并取得一定的税收收入的约束条件下,使功利主义的社会福利函数取得最大值的问题。

在社会福利最大化的目标下,进行最优的收入分配。

根据假设,每个人具有相同的效用函数,且边际效用递减,要实现使社会福利最大化的最优分配,就要求每个人的效用相等,也就是每个人具有相同的所得。

最优税制应将富人的收入转移给穷人,实现收入均等。

这样,埃奇沃思模型就意味着一个激进的累进税率结构,即课于高收入者的边际税率可高达100%。

其原理阐述如下:
如果设高收入者H 税前收入效用为U H ,其应纳税额为T H 。

,因纳税造成的效用牺牲为△U H ;低收入者L 税前收入效用为U L ,其应纳税额为T L ,因纳税造成的效用牺牲为△U L 。

那么,边际均等牺牲:U L 一△U L =min{U H 一△U H ,U L }。

图1 边际均等牺牲原则说明图
在图1中,总效用曲线上任意一点的斜率是该点的边际效用MU。

因此,相同的边际效用U H,=U L,要求位于效用曲线上的同一点上。

为实现收入再分配,高收入者须承担较高的税负,使其税后收入与低收入者的相同Y H,=Y L,,即要求最大的累进度。

此外还可以证明,按照这一准则征税所导致的全体纳税人的效用总牺牲最小。

实行超额累进税率的个人所得税只要其边际税率不超过100%,那么它的累进度就不可能超过边际均等牺牲准则所允许的累进度。

这样,可以认为,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可以使社会收入公平分配。

埃奇沃思在公平和效率的权衡中,极端强调公平。

因此在税制设计上,累进税率虽然体现了纵向公平原则,但过高的边际税率最终扭曲了效率,导致效率损失。

最优所得税之线性所得税理论
线性所得税因所得税的税率不随应纳税所得额的变化而变化,其边际税率不变,从而使税额与应纳税所得之间呈线性相关关系。

这一税率结构又被称为“线性累进税率制”,即虽然边际税率的累进程度为零,但平均税率仍是累进的,随收入增长而呈现线性递增。

线性所得税只是所得税的特殊形式,更一般的所得税类型是非线性累进所得税。

研究线性累进税率制对现实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可以帮助分析个人所得税最优税率的影响因素;二是对政府决策具有参考价值。

虽然大多数国家采用累进税率,但由于最低税率对应的税基很宽,因此最低税率实际上就是最优线性所得税研究的问题。

斯特恩(Stern)是研究线性累进税率的代表人物。

1、斯特恩模型
斯特恩(Stern,1976)研究了一个与埃奇沃思相似的模型,所不同的是个人在所得与闲暇之间做出选择。

为了简化分析,斯特恩假定对一个人课征的税收
收入用如下公式表示:
T=-a+t×I,其中T为税收收入,a为对个人的补助, t为税率,I为个人总收入,a和t为正数。

图2 线性所得税
在图2中,所得用横轴表示,税收收入用纵轴表示,当所得为零时,个人的“税收负担”是负的,即他从政府取得a美元的定量补助。

而后,对每一美元所得,个人必须向政府缴纳t美元。

这样,t是边际税率,即增加一美元所必须纳税的比例。

因为公式的几何表达是一条直线,就叫它线性所得税曲线。

斯特恩认为最优线性所得税目标就是确定合适的边际税率t和定量补助a,使社会在实现合适的收入再分配目标的同时还能使所得税的效率损失最小化,从而使社会福利函数最大。

研究发现,考虑到闲暇和收入之间的适度替代,在给定政府所需收入约等于社会收入20%的情况下,19%的税率会使社会福利最大化。

更一般的,在其他情况相同时,劳动供给越具有弹性,税率的最佳值就越低。

此外,斯特恩通过假设社会所有个人具有相同的收入—劳动偏好,并且这种相同的偏好表现为相同的劳动—闲暇替代弹性,利用数学模型计算出了对应于不同的替代弹性和平等偏好的最优线性所得税税率。

他认为,最优线性所得税税率与劳动—闲暇替代弹性成反比,即替代弹性越大,对应的最优税率越低。

最优税率与劳动供给的反映灵敏度、财政收入需要和收入分配的价值判断密切相关,假如能确定这些参数值,就可以计算出最优税率。

2、对斯特恩模型的补充
斯特恩模型的局限性在于,他限制了所得税只有一个边际税率。

斯莱姆罗德、梅歇尔考虑了两个边际税率,对斯特恩模型进行了一般化分析。

分析表明:如果在模型中引入两个收入阶层,即高收入阶层和低收入阶层,则高收入阶层将面对
比低收入阶层更低的边际税率。

也就是说:通过降低高收入阶层的边际税率,他们会提供更多的劳动,增加的税收收入可用来降低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

虽然边际税率随着收入的增加而降低,但平均税率随着收入增加而升高。

最优所得税之非线性所得税理论
非线性所得税是指随着应纳税所得额的变化,边际税率随之变化,从而使应纳税额和应纳税所得额之间呈现非线性关系。

在非线性所得税中,边际税率可随应纳税所得额的增加而增加(正的累进税率),也可随应纳税所得额的增加而减少(负的累进税率)。

最优非线性所得税的内容正是确定最合适的边际税率。

米尔利斯(Mirrlees)是此理论的杰出代表。

1、米尔利斯模型(Mirrlees Model)
米尔利斯对个人的效用函数进行假设,它假定消费与闲暇是可以替代的,从而构造出个人效用的无差异曲线,每个能力不同的人会根据自己的效用函数选择不同的工作时间和努力程度,最大化自己的效用。

高能力者多工作,政府可以实现征税目标,因此政府的税收政策必须起正激励作用,税率应该是非线性的。

在劳动力能力分布状况、政府财政收入最大化、劳动者效用最大化以及不确定性、无外部性等一系列严格的假设条件下,米尔利斯模型(Mirrlees Model)的重要结论是:
(1)边际税率应在0~1之间。

如果边际税率是1,人们不会选择工作,税前收入为0,因此,最适边际税率一定小于1。

(2)对具有最高所得的个人(如图3中所指的是所得高于Y2的人)边际税率应为0。

(边际税率)t
0 Y1Y2Y(收入)
图3 边际税率曲线
(3)如果具有最低所得的人(如图3中所指的所得低于Y1的人)按最优状
态工作,则对他们的边际税率应为0。

此外,米尔利斯计算出完整的所得税税率表,非线性所得税的最优边际税率曲线应呈倒“U”字形,随着收入的增加边际税率由接近于0逐渐提高,当收入达到一定水平时,边际税率再逐渐降低,并在极高的收入段降为0。

2、非线性所得税的其他研究
希德(Seade,1982)通过研究非线性所得税,得出了“个人所得税的边际税率应该为非负,劳动能力最差者和劳动能力最强者的边际税率应该为零”的结论,即最优个人所得税的边际税率曲线应该是“倒U型”的。

戴蒙德(Diamond,1998)总结了80年代以来最优所得税理论的最新发展。

他指出,最优所得税的研究假定通常有以下两点:(1)劳动力供给可以连续调整;(2)消费是工资的递增函数,收入非减,最优税结构有非负边际税率(Mirrlees,1971)和在所得分布范围内的正税率。

在此假定下的研究结论是:(1)如果个人能力分布的最大值是有限的,则最大能力的所得水平下的边际税率为零;(2)如果能力分布的最大值是无限的,那么在零边际税率下将税收函数扩大到适用更高的所得水平,将使最高收入者多工作,提高社会福利而又不减少税收收入;(3)如果在能力分布的底部有极少数人不工作,那么在所得起始水平上最优税就有正的边际税率;(4)尽管不同的劳动力供给弹性估计和不同的能力分布形态估计会有不同的工作能力公式,但是边际税率模型对能力的度量反应敏感,即能力分布形态对最有所得税税率非常重要。

塞兹(Saez,2001)指出收入和技能分配的曲线形状、弹性和收入效应以及各收入群体占人口的权重是影响最优税率的三种决定性因素,并对功利主义社会福利函数和罗尔斯主义的社会福利函数做了模拟分析,其结果是“U型”税率结构。

布里斯蒂努(Beresteanu)和达罕(Dahan)对巴拉圭与乌拉圭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进行了研究,在考虑收入再分配因素后,最优所得税税率也应该是U型而非倒U型,这一结论支持了塞兹和戴蒙德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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