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港港口拖轮作业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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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轮安全操作规程模版

拖轮安全操作规程模版

拖轮安全操作规程模版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拖轮安全操作规程的目的是确保拖轮操作人员的安全,保护拖轮设备和船舶的完整,并提高拖轮操作的效率。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拖轮操作人员。

二、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健康为本。

拖轮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始终将自己的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严守操作规程,做到安全高效。

2. 熟悉和掌握拖轮设备。

拖轮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拖轮设备的使用方法和工作原理,准确掌握各项操作技能,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 遵守规章制度。

拖轮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和国家相关的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违反操作规程,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

4. 合理协调和沟通。

拖轮操作人员需要与其他船员和相关人员保持密切的沟通与协调,确保整个操作过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三、工作要求1. 拖轮设备的检查和维护1.1 操作人员在每次使用拖轮设备之前,必须对设备进行必要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1.2 检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发动机、传动装置、驾驶系统、油液和润滑等部位。

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进行修理。

2. 拖轮操作的准备工作2.1 在进行拖轮操作之前,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船舶的情况和拖轮的布局,制定合理的操作方案。

2.2 根据船舶的不同情况,选择合适的拖轮操作方式,并确保操作过程中船舶的稳定性。

3. 拖轮操作的要点3.1 拖轮操作人员必须保持高度的警觉性,随时关注船舶和拖轮的状态变化,确保操作的安全。

3.2 在拖轮操作过程中,应保持与船舶的良好沟通,密切配合船舶操作人员的指挥,确保拖轮操作的顺利进行。

3.3 拖轮操作人员应掌握拖轮的速度和航向的调整技巧,根据船舶的情况进行灵活调整,避免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

4. 拖轮操作的安全事项4.1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防滑鞋、救生衣等。

4.2 拖轮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紧急情况下的安全逃生措施和应对方法,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4.3 在拖轮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应注意防止碰撞和意外事故的发生,保持操作环境清洁、整齐、安全。

拖轮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拖轮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拖轮安全操作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拖轮的安全操作行为,保护船舶、人员和环境安全,提高拖轮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拖轮的操作人员和有关人员,包括船舶长、拖轮驾驶人员、锚泊工和其他从业人员等。

第三条本规程应遵守航海法、水运法、航行条例、海事法和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拖轮驾驶员的安全操作要求第四条拖轮驾驶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一定的临场处理能力和沟通能力。

第五条拖轮驾驶员应具备以下安全操作要求:(一)熟悉拖轮的操作系统、设备和性能特点;(二)熟悉船舶驾驶原理和手续,掌握正确的舵艏和舵柄操作方法;(三)熟悉拖轮的操纵方法,掌握正确的推进器操纵技巧;(四)熟悉拖轮的锚泊原理和作业流程,掌握正确的锚泊操作方法;(五)熟悉拖轮的应急处理措施,能够处理突发情况和故障,及时报告并采取合理的措施解决;(六)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与其他船舶和相关人员进行有效沟通,确保操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拖轮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以下操作要求:(一)严禁酗酒和吸毒,不得饮酒后驾驶拖轮;(二)严格按照船舶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航行航线和速度;(三)严格按照拖轮的负荷和性能要求进行操作,不得超载、超速或超员;(四)注意天气和水流的变化,及时调整操作策略,确保船舶的安全驶行;(五)严格按照船舶的锚泊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违规操作锚泊设备;(六)依据相关规定参与航道维护,及时报告和处理航道的障碍物和危险情况;(七)在船舶与其他船舶协同作业时,要密切配合,确保作业的安全顺利进行;(八)对于船舶与其他船舶发生碰撞、搁浅或其他事故,应立即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和环境的保护。

第三章锚泊工的安全操作要求第七条锚泊工应经过专门的培训和合格考试,掌握相关锚泊操作知识和技能,具备一定的安全操作意识和经验。

第八条锚泊工应具备以下安全操作要求:(一)熟悉拖轮的锚泊设备和操作原理,了解拖轮动力系统和推进系统;(二)熟悉各种拖轮锚泊设备的使用方法和维护保养要求;(三)了解船舶的型式、结构和特点,能够判断船舶的锚泊位置和锚泊设备的选择;(四)了解拖轮与船舶的配合原则,熟悉拖轮与船舶的协同作业流程;(五)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能够适应高温、寒冷和复杂的工作环境。

拖轮、方驳、水上交通艇安全技术操作规定

拖轮、方驳、水上交通艇安全技术操作规定

拖轮、方驳、水上交通艇安全技术操作规定拖轮、方驳、水上交通艇是水上交通运输中重要的工具和设备,为了确保其操作安全,需要遵守一定的技术操作规定。

一、拖轮安全技术操作规定:1. 拖轮需要遵守航海规则,及时报告船舶间的交通信号,并保持与其他船舶的距离。

在航行过程中,要特别注意航道标志和船舶通信中指明的航行规则。

2. 在拖带船舶时,要确保良好的通讯,及时沟通船舶间的信息和指令,保持稳定的船舶推力和准确的航向。

3. 在拖带大型船舶或特殊货物时,要事先进行详细的计划和准备工作,根据船舶尺寸、重量和水流情况合理选择拖绳和缆绳的长度和材料,确保拖带过程中的安全。

4. 当拖轮在恶劣的天气或复杂的水域环境中工作时,应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和船舶监控系统的信息,谨慎决策是否进行拖带操作,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如加大牵引力、减缓拖带速度等。

5. 拖轮船员应熟悉拖轮设备和工作程序,掌握操作技巧,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定期进行设备巡视和维护保养,并与海事管理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了解相关安全规章和操作要求。

二、方驳安全技术操作规定:1. 方驳船舶各项设备应符合国家航运安全标准,船舶建造制造单位应按照船级社和国际标准进行检验和认证。

2. 在方驳操作过程中,船员要严格遵守航行规则和港口管理规定,确保方驳船与其他船舶和码头设施的安全距离。

3. 方驳船舶要定期进行巡视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和系统的正常运行。

方驳船舶的各项设备都要经过正规的维修和保养,保证其性能和操作的安全。

4. 在装卸货物过程中,要做好货物的固定和保护工作,防止货物滑移或倾倒,确保装卸过程的安全。

5. 方驳船的电气设备、通信设备和消防设备要处于良好的状态,定期进行检修和测试,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能力。

三、水上交通艇安全技术操作规定:1. 水上交通艇在运营前必须接受必要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船员应熟悉船舶设备和驾驶操作,具备相关的证书和资质。

2. 在水上交通艇的运行过程中,船员要严格遵守航行规则,特别是在船舶交会、靠离岸处理、超越船舶等情况下,要根据航行规则和航道标志的要求进行操作。

拖轮安全操作规程

拖轮安全操作规程

拖轮安全操作规程一、全体船员共同遵守部分1.全体船员在执行本规程的同时,还应遵守交通航行部门颁发的有关规章制度。

2.全体船员都应身体健康、不怕风浪、具有良好视力并能游泳才能适应水上工作。

3.全体船员应熟悉救生、消防、堵漏、抢险等应急措施,船上的消防,救生、抢险等设备应配备齐全,并定期检查,以保完好。

4.全体船员应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在舷外及爬高作业时必须穿戴救生衣和安全带,同时要防止工具杂物坠落伤人,并设专人指挥和照顾。

5.全体船员应在船长领导下,分工负责。

工作中应遵守劳动纪律,值班时间不准饮酒。

如发生紧急情况,全体船员要听从指挥,积极抢险,不到十分危急时,不能随意弃船。

必须弃船时,船长应最后离船。

6.全体船员在船上要注意防滑,上下扶梯时,双手不得同时拿物,以防滑倒。

7.全体船员在交接班时应做到交清接明对班内发生的情况都应详细记录。

8.事故发生后船长应及时报告并组织全体船员进行讨论,制订措施以防类似事故发生。

9.船长、轮机长、水手长应对本船的各部位组织检查,并根据修船制度,填报“请修单”,使船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10.全体船员必须经考试合格,持证后才能独立工作。

培训人员必须在负责船员指导下,方可操作。

二、驾驶部船员(船长、驾驶、舵工)应遵守部分1.应熟悉各种航运信号,以保证船舶航行和停泊的安全。

2.开航前,应召开航前、航次会议进行任务和安全措施交底,以保证航行安全。

3.航行时,值班人员应集中精力,加强了望,及时掌握航道、航标、水文、气象等情况。

4.航行中应密切注视来往船舶的动向,尽早表明避让意图,主动作好避让准备。

会船时按航章规定,会让信号统一后,要谨慎用舵,不许临时改变航向。

5.通过大桥时,应遵守各大桥管理规则。

进入大桥水域,船长应亲自指挥,以保安全。

在桥墩附近作业时,要防止从高处落下火源而引起火灾。

6.在拖运浮吊和其它船舶过大桥或高压线时,一定要留有足够净空,绝对保证通过时的安全。

否则,船长有权拒绝通过。

港口船舶拖带基本知识

港口船舶拖带基本知识

福州港港口拖轮作业基本知识第一部分港口拖轮作业概述一、港作拖轮的概念㈠港作拖轮是港口基础设施的组成部分港口为了使船舶能安全进港停泊,除了具备优良的天然条件及适宜的地理位置外,还必须配备一定的生产服务设施。

港口生产服务设施主要包括港口基车,全部需要靠拖轮。

拖轮的尺寸小,但功率大、强度高、稳性好、操作灵活,多用于协助他船进行港内操纵。

大功率拖轮还可以用于海上拖带。

有的港作拖轮兼有消防设施,主要用于扑救港内船舶火灾。

船上设有消防炮,用于喷射泡沫或高压水柱,并设有液压升降台,用于扑救高处火灾。

㈢港作拖轮的选型港作拖轮应根据进出港船舶的载重吨位、船长和拖轮顶、拖作业性质,按下列情况选型:⒈当拖轮需经常变换顶推或拖带船舶不同部位时,宜选用全回转型(Z型)拖轮。

⒉注:⑴对设计船型较小的中小港,可选用普通型式的港作拖轮;指用拖缆将被拖船的船中附近的部位与拖轮连结在一起的拖带方法。

⑶拖尾指用拖缆将被拖船尾部与拖轮连结在一起的拖带方法。

⑷顶尾拖头指先用拖轮船首顶推被拖船的船尾至适当角度后再拖头的一种拖带方法。

⑸顶推指拖轮用船首顶推被拖船的拖带方法。

⑹傍拖指拖轮用首缆、肩缆、尾缆、横缆和被拖船连成一体的拖带方法。

⑺吊拖指被拖船通过拖缆套挂在拖轮钩上或直接连接在拖轮绞缆机上的一种拖带系。

用船惯例⒋按当地港航监督规定显示信号。

⒌按规定要求做好作业前准备。

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作业方案。

⒎作业中随时掌握风速流向,注意周围情况。

三、港作拖轮收费标准㈠港口使费港口管理部门、港口企业向船方或货主征收一定的费用,这种费用统称为拖轮马力×费率(0.48元)/马力·小时×(实际作业时间+辅助作业时间) 注:节假日、夜班附加费按基本费率的50%计收,节假日的夜班附加费按基本费率的100%计收。

②内贸船舶:拖轮马力×费率(0.35元)/ 马力·小时×(实际作业时间+辅助作业时间)⒉根据港口实际情况及被拖船的长度、吨位采取包干协议计收。

拖轮,交通艇、扒杆操作规程5个

拖轮,交通艇、扒杆操作规程5个

拖轮、交通艇、起锚艇驾驶部操作规程1.拖轮接到航行调度命令,在执行任务前,由船长(大副)主持召开船员会,布置航次任务:交代航行计划、要求、方法、范围:制订航行安全注意事项及过桥、闸、电缆等安全措施:航行准备工作及要求:相关船舶的分工等。

种助航仪器、机电设备、排水系统_应急设备、灯光声号等。

确保各仪器设备、灯光声号等处于良好状态。

3.开航前,驾驶部当班负责人督促船员穿救生衣上岗。

检查巡视船体浮态是否正常,拖缆钢丝绳、消防、救生设备是否齐全有效。

4.按时收听气象报告,密切注意江河湖面的气象及其发展情况,及早做好准备。

根据航区情况,采取防范措施,保持船舶的良好稳性。

5.拖带特殊船型船舶,应结合其特点制定安全措施,了解水深情况和周围环境,遇有碍安全拖带问题,应与被拖船驾驶部负责人协调解决。

6.在航行中,驾驶台值班人员要认真了望,正确指挥本船和被拖船舶安全操作。

拖带中遇有复杂情况,需要专人看守系拖设备。

注意观察各类船舶的特点及来往船舶的信号,认真遵守港章和避碰规则。

7.拖带泥驳抛泥作业时,应在指定抛泥区抛泥,无特殊情况不得任意乱抛。

8.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船舶在经过危险航区或大桥时,不得进行交接班。

9.驾驶起锚艇作业,应在挖泥船当班负责人的指挥下拖带泥管、出锚、移锚、接送船员。

10.抛起锚作业时,注意周围动态,避开过江电缆,并有足够回转范围,防止起锚时碰撞和影响他船航行。

抛锚时,应安排熟练水手操作。

在浅水区作业时,应严格掌握水深进行作业。

抛锚时应确认钢丝绳圈内没有站人才能抛锚。

11.拖、顶排泥管时,严防突然加速猛顶、猛拖,以防排泥管上人员落水。

12.当班人必须按要求认真做好航行记录,每班记录不得少于3次,即航行初期、航行中、停航前和停泊前。

遇有特殊情况,在处理完毕后记入航行日记。

13.晚间停泊过夜,应开通航指示灯,泊锚信号。

打扫卫生,做原始记录。

14.每一航次结束后,由船长(大副)召集船员进行航次总结,由船长(大副)负责编制航行总结报告,总结报告经全体船员讨论后上报公司主管部门,总结内容为:安全航行情况以及吸取的经验教训等。

海上拖带安全操作规程

海上拖带安全操作规程

海上拖带安全操作规程第一条:海上拖带时拖轮和被拖船的要求:1、凡接受外单位委托的海上拖带任务时必须签定协议书、写明双方应遵守的安全事宜,以便明确安全责任,原则上被拖船的安全应由拖轮负责,被拖船听从拖轮指挥。

2、拖轮和被拖船只必须持有船检局签发的适航证书,必要时办临时检验,以取得航行风级批准,经港监部门办理签证后方可出海。

3、根据被拖船的阻力,选择足够马力的拖轮,必要时可用两艘拖轮,以确保拖带安全。

4、风级超过经批准的船舶抗风等级时,不得出海作业。

5、拖轮用的拖缆、拖钩、导缆孔及被拖船的拖桩或挽拖缆装置,需经检查,应具备良好的技术状况和足够的强度。

6、被拖船的淡水等各种液体舱应尽量抽空或注满以减少自由液面。

7、被拖船如装有货物时,则不得超过规定的干舷,保持稳性和尾倾,不得有横倾现象。

8、被拖船的强度、水密、抗沉等性能不足时,不准载人出航。

被拖船必须备有符合被拖带要求的、可靠的灯光和号型,必须备有两倍航程的号灯电源。

9、除有足够强度的拖缆外,还须用一根拖缆作备用,以防海上断缆。

第二条:出海前的准备:1、拖轮和被拖船出海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取得海事部门的准拖鉴证后方可从事拖带航行。

2、被拖船货舱口、人孔、通风管、空气管、窗、门等需要水密的进水口、孔,必须关闭灵活,水密性能良好。

如被拖船不载人时应全部封死,并做冲水实验。

3、被拖船甲板以上如有吊杆铁架等高大建筑物,应尽量放下或拆下,捆牢固定。

4、出海前拖轮和被拖船必须商定好通讯联络方法和定好联系时间。

5、拖轮和被拖船应备有足够的储备续航力。

6、仔细检查拖缆及其拖带属具的强度及技术状况,尽量不用尼龙缆。

7、龙须缆的强度不得小于拖缆强度,拖缆和龙须缆摩擦处,必须可靠地包扎衬垫。

8、拖无人船时,被拖船水线处,应用白漆涂宽300毫米,长约1.5米的观察标记。

9、出海前必须校正助航仪器、通讯设备、航行设备。

收听准确的天气预报。

第三条:海上拖航:1、拖航时间,不论日夜双方派人守望拖缆的情况和联络信号。

拖轮、方驳、水上交通艇安全技术操作规定(3篇)

拖轮、方驳、水上交通艇安全技术操作规定(3篇)

拖轮、方驳、水上交通艇安全技术操作规定拖轮、方驳、水上交通艇是水上交通运输中重要的工具和设备,为了确保其操作安全,需要遵守一定的技术操作规定。

一、拖轮安全技术操作规定:1. 拖轮需要遵守航海规则,及时报告船舶间的交通信号,并保持与其他船舶的距离。

在航行过程中,要特别注意航道标志和船舶通信中指明的航行规则。

2. 在拖带船舶时,要确保良好的通讯,及时沟通船舶间的信息和指令,保持稳定的船舶推力和准确的航向。

3. 在拖带大型船舶或特殊货物时,要事先进行详细的计划和准备工作,根据船舶尺寸、重量和水流情况合理选择拖绳和缆绳的长度和材料,确保拖带过程中的安全。

4. 当拖轮在恶劣的天气或复杂的水域环境中工作时,应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和船舶监控系统的信息,谨慎决策是否进行拖带操作,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如加大牵引力、减缓拖带速度等。

5. 拖轮船员应熟悉拖轮设备和工作程序,掌握操作技巧,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定期进行设备巡视和维护保养,并与海事管理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了解相关安全规章和操作要求。

二、方驳安全技术操作规定:1. 方驳船舶各项设备应符合国家航运安全标准,船舶建造制造单位应按照船级社和国际标准进行检验和认证。

2. 在方驳操作过程中,船员要严格遵守航行规则和港口管理规定,确保方驳船与其他船舶和码头设施的安全距离。

3. 方驳船舶要定期进行巡视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和系统的正常运行。

方驳船舶的各项设备都要经过正规的维修和保养,保证其性能和操作的安全。

4. 在装卸货物过程中,要做好货物的固定和保护工作,防止货物滑移或倾倒,确保装卸过程的安全。

5. 方驳船的电气设备、通信设备和消防设备要处于良好的状态,定期进行检修和测试,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能力。

三、水上交通艇安全技术操作规定:1. 水上交通艇在运营前必须接受必要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船员应熟悉船舶设备和驾驶操作,具备相关的证书和资质。

2. 在水上交通艇的运行过程中,船员要严格遵守航行规则,特别是在船舶交会、靠离岸处理、超越船舶等情况下,要根据航行规则和航道标志的要求进行操作。

拖轮操作规程

拖轮操作规程

拖轮操作规程拖轮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拖轮的操作行为,确保拖轮的安全运行,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拖轮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操作规程,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严守各项操作规定和安全操作程序。

第三条拖轮操作人员应熟悉相关法规、航海知识和拖轮操作技术,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和经验。

第四条拖轮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岗前交底制度,确保充分了解拖轮的工作特点和安全要求。

第五条拖轮操作人员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或者不符合规程的情况,有权利立即停止作业,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六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所有拖轮操作人员,并且操作人员应经过相应培训和考核方可上岗。

第二章安全要求第七条拖轮操作人员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工作状态,不得在工作时饮酒。

严禁使用任何精神药物影响工作。

第八条拖轮操作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滑鞋、救生衣等。

第九条拖轮操作人员在离开拖轮时,必须关闭所有电源、阀门和设备,并在不适用时断开电源。

第十条拖轮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速度行驶,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行驶速度和方向。

第十一条拖轮操作人员必须保持与其他船只的安全距离,并注意避免与其他船只发生碰撞。

第十二条拖轮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时刻保持正常航行,不得超速、违规超车或者随意变道。

第十三条拖轮操作人员要随时保持与岸边的沟通,确保及时准确地接收指令并执行。

第十四条拖轮操作人员必须充分了解船舶的结构和相关设备,确保拖轮操作的安全和有效。

第十五条拖轮操作人员在遇到特殊情况时,如恶劣天气、机械故障等,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适当措施。

第三章操作程序第十六条拖轮操作人员在开始工作前,必须进行设备的检查,确保各项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拖轮操作人员在接到作业指令后,要仔细阅读并理解作业内容,明确作业目标和要求。

第十八条拖轮操作人员在拖曳船舶时,应保持与被拖船舶的距离,并避免拖曳过程中发生摩擦和碰撞。

第十九条拖轮操作人员在操纵拖轮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油门和舵角,确保拖轮安全运行。

工程船舶调遣和拖带作业的基本规定

工程船舶调遣和拖带作业的基本规定

工程船舶调遣和拖带作业的基本规定目录1. 概述 (2)1.1. 对调遣船舶的基本要求 (2)1.2. 海上长途拖带作业的一般要求 (2)1.3. 拖航前的准备 (3)1.4. 海上拖航 (4)2. 海上拖带的基本规定 (5)2.1. 海上拖带的基本概念 (5)2.1.1. 航区划分与营运限制 (5)2.1.2. 海区划分 (5)2.1.3. 船舶海上拖带方式 (5)2.2. 海上船舶拖航阻力的计算 (10)2.3. 拖曳设备的配置 (12)2.3.1. 拖曳设备 (12)2.3.2. 非自航船舶拖曳设备的配置 (12)2.4. 拖曳索具的配置 (13)工程船舶种类繁多,用途广泛,是港口工程水上、水下作业的专用船舶。

随着大型码头、深水航道和跨海大桥等工程建设的发展和水域资源开发规模的不断扩大,工程船舶的水上调遣日趋频繁。

为保障船舶、海上设施和人员、财产的安全,防止水域环境污染以及保障海上调遣拖航作业的安全,我国相关部门先后颁发了《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上拖航指南》(中国船级社)等相关的法规。

工程船舶的海上调遣和拖航是水上交通运输和海上施工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国家海事部门相关的法令、法规,结合工程实际,认真制定船舶安全调遣拖航的实施细则并切实遵守、严格执行。

1.1.对调遣船舶的基本要求工程船舶按航行的方式分为自航工程船舶和非自航工程船舶,船舶调遣方式分为自航调遣和被拖带(包括装载)调遣。

调遣出海船舶必须满足船舶的法定检验要求。

在对拖船和被拖物按照规定检验后,由船检部门对拖船和被拖物是否具备安全航行的技术条件出具相应的临时证书,其有效期一般为单程一个航次。

不具备安全航行技术条件的船舶不得调遣出海。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海上拖航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中规定:海上拖航作业中的拖船和被拖船(物),适用于下列的各种形式:(1)船舶(包括驳船及趸船)和在海上各类航区内营运的类似结构;(2)浮船坞、浮式装置和其他水上建筑物;(3)移动平台及其他海上设施。

商船使用港作拖轮口令表

商船使用港作拖轮口令表
静止
或匀速
艏或艉
收缆
大船与拖轮之间有一定的缆绳长度。
微速进
拖轮带在大船右(左)舷,
使向左(右)方向运动
前进一
前进二
前进三
微速退
拖轮带在大船右(左)舷,
使向右(左)方向运动
后退一
后退二
后退三
稍加几转
同前
减速

(常用)
前进三
分别使用减少拖轮产生推(拉)力
或改变拖轮产生推(拉)力方向的各种操作口令。
前进二
前进一
微速进
停车
微速退
后退一
后退二
后退三
稍加几转
同前
稍减几转
拖轮进(倒)车改为倒(进)车
拖带
旋回
艏或艉
向右(左)转
大船向右(左)转向
向右(左)
加速转
大船向右(左)加速转向
向右(左)
慢点转
大船向右(左)减速转向
停止向右(左)转
大船停止向右(左)转向
前进一
拖缆受力后
前进二
拖缆受力后
前进三
拖缆受力后
艏或艉
稍加几转
在原有的转速情况下,增加几转
减速

(常用)
前进二
前进三拖带时
前进一
减少拖力
微速进
减少拖力
停车
减少拖力

(常用)
后退二
后退三拖带时
后退一
减少拖力
微速退
减少拖力
停车
减少拖力
艏或艉
稍减几转
在原有的转速情况下,减少几转
顶带
(拖轮和商船接触并使用拖轮缆绳连接)
商船使用港作拖轮口令表

三用拖轮作业心得体会

三用拖轮作业心得体会

三用拖轮作业心得体会1、靠泊带拖轮时应尽量提前减小对水速度,特别是小型船舶,慢速时利于拖轮系带时的合理摆位,港口防止拖轮由于操作失当对大船的控制产生不利的影响。

2、大型船舶(集装箱船、散货船)带缆时提醒拖轮使用高强度的缆绳,保证拖拉时的安全操作。

福州特别是遇到恶劣天气,更要提醒全回港口3、根据船舶大小、带拖缆位的高低,指挥拖轮送出合理的拖缆长度,既保证拖力的最有效发挥,港口也能使拖轮及时快捷地就位顶推作业。

在小船使用拖轮时经常会有拖轮不松拖缆保持紧贴大船作业,应提防拖轮偷懒参加造成持续的顶推影响。

4、大船、重载船的拖轮使用要充分考虑船舶的惯性运动,避免频繁地拖轮顶拖换向,造成拖轮操港口作的难度,也不利于自己控制好进靠的节奏。

5、避免在港内大船过弯时带拖轮,防止由于系带过程中的不合理操作影响到大船的安全过弯和避大丰让。

在任何带拖轮的时候都要保证自己对大船的运动有安全上的控制,及时用车舵克服由此产生的不利影响。

6、遇到恶劣天气,除提醒拖轮使用高强度缆绳外,也要注意到拖轮使用可能发挥不到最佳状态,在风浪作用下拖缆在受顿力时甚至会有断缆的危险。

7、港内对于船况较差、车舵性能不佳的船舶使用拖轮护航时最好还是在船尾吊拖轮航行,以便在出现意外情况是及时协助制速,也可适当协助转向。

但在正常航行时应提醒拖轮保持拖缆不受力。

8、港内护航拖轮走前方护航时,保持在本船前方偏左约500米距离同步前行,有效地提醒会遇来船及时右转避让。

重载船、大船过港内急弯时可指挥护航拖轮在转向反侧的船首位准备,随时在大船转向不及时或受转向侧险滩影响而发生转向困难时进行及时的顶推,防止压向凹岸。

9、船舶在顶急流靠泊时,往往会有拖轮立不到位的情况,使得拖轮的作用效果大打折扣。

此类靠泊情况最好选择先在泊位外档2~3个船宽处将船稳住再使用拖轮慢慢顶推入泊,在对水速度减小的情况下可能更有利于拖轮的正常使用。

拖轮、污油水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拖轮、污油水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行业资料:________ 拖轮、污油水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1 页共8 页拖轮、污油水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规程规定了拖轮、污油水船安全技术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拖轮、污油水船安全操作。

2安全技术要求2.1船员的基本要求2.1.1拖轮、污油水船上的工作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凡新船员、或者新上岗人员必须经基本岗前安全教育和操作培训,及涉及到海上安全的关键操作项目、消防、求生、应急处理和急救等有关方面专业知识培训,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上船作业。

2.1.2船员必须身体健康,保证良好的身体状态,值班前四小时内禁止饮酒。

2.1.3船员必须经相关的作业培训,取得相应的适任证书后,方可从事该岗位的作业。

2.1.4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防火防爆守则和防污染规则,不得违章作业。

2.1.5严格遵守船舶航行、停泊值班制度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船舶安全。

2.1.6值班时应尽职尽责,坚守岗位,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当班人员向接班人员交代工作应清楚、明了。

2.2拖轮、污油水船的安全要求2.2.1船员除休息室、会议室外,禁止在机舱、储藏室、甲板等部位吸烟。

2.2.2严格遵守与防火防爆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

第 2 页共 8 页2.2.3严禁船员酗酒,值班人员在值班前4小时内禁止喝酒。

2.2.4为确保船舶安全正常运行,拖船、污油水船靠岸后,应对所有机器进行保养和维护,包括机械、电气、液压和空气系统及其控制装置和相关的安全设备:对影响到船舶正常航行的设备及时进行维修工作。

2.2.5日常的机器保养工作应纳入值班日常工作制度之内。

2.2.6船只进行电气检修时,必须将相关的控制开关断开并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电源开关在送电前必须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合闸送电。

拖轮、方驳、水上交通艇安全技术操作规定模版(三篇)

拖轮、方驳、水上交通艇安全技术操作规定模版(三篇)

拖轮、方驳、水上交通艇安全技术操作规定模版一、引言水上交通艇的安全操作是保障船舶和船员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拖轮、方驳和水上交通艇的安全技术操作,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下面将针对这三种船舶分别提出相应的操作规定。

二、拖轮安全技术操作规定1. 保持良好的通讯:- 船舶的通讯设备应保持良好运行并随时可用。

- 在进行拖轮操作时,交流船舶和被拖船舶之间的通讯交流,确保信息的有效传递。

2. 正确掌握平衡点位置:- 在进行拖轮操作时,船舶应掌握被拖船舶的平衡点位置,确保拖轮的牵引力作用在平衡点上,避免对被拖船舶产生额外的力矩。

3. 牵引装置的使用:- 使用牵引装置时,应确保其牢固可靠,不得存在松动或磨损现象。

- 牵引装置的连接应符合相关规定并经过检验合格,以确保拖轮与被拖船舶之间的连接牢固可靠。

4. 环境因素的考虑:- 在进行拖轮操作时,应考虑环境因素如水流、风力等,合理制定操作策略,确保船舶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三、方驳安全技术操作规定1. 负载操纵的平衡:- 在进行方驳操作时,应确保负载平衡,避免因负载不平衡而导致船舶倾覆或滑移。

2. 使用合适的吊装设备:- 在进行方驳操作时,应使用适合的吊装设备,确保其功能正常并符合安全要求。

- 吊装设备的使用人员应经过相应培训,熟悉操作规程和紧急情况的处理方法。

3. 管理货物稳妥:- 在进行方驳操作时,应妥善管理货物,确保其安全固定,防止货物滑动或倾倒的情况发生。

4. 考虑船舶姿态:- 在进行方驳操作时,应考虑船舶的姿态,如倾斜角度、涨潮和退潮等,确保船舶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四、水上交通艇安全技术操作规定1. 船舶安全设备的检查:- 在进行水上交通艇操作前,应仔细检查船舶的安全设备,确保其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

- 安全设备包括救生圈、救生衣、灭火器等,应定期检查并进行维护,确保其功能正常。

2. 航行路线的选择:- 在进行水上交通艇操作时,应选择合适的航行路线,避开障碍物和浅滩,确保船舶的安全航行。

拖轮安全操作规程

拖轮安全操作规程

拖轮安全操作规程拖轮安全操作规程一、前言拖轮是一种重要的船舶,用来拖曳其他船舶或驳船等物品。

拖轮作为一种特殊的船舶,其操作规程比其他船舶更为复杂和严格,需要高度重视。

本文将详细阐述拖轮的安全操作规程,以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二、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防范为先2.尽量减少无谓的人为操作干扰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任务顺利完成4.重视人员培训,提高操作技能5.严格按照操作程序执行,不得任意更改三、拖轮操作安全的具体方案1.检查货物在拖曳货物之前,必须检查货物的性质、形状、大小、净重以及存储位置等情况。

如果有内部或外部物品不稳定或在移动中,则必须先进行清理;如果货物重量过大或长、宽、高超标,应当采取加固措施,以免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

2.检查拖轮在运输之前,必须检查拖轮的状态,以确定其可靠性和安全性。

检查内容包括船体结构、艏艉歪斜、舵口位置、配重、钢丝绳、缆绳、电缆、挂具、速度表、压力表等,并进行相应的维护和检修。

3.驾驶航线在拖轮进入工作区域之前,必须事先进行合理规划。

具体来说,应考虑到船舶、港口和工作区域之间的距离、风浪情况、船舶通行情况、水域深度和其他因素。

相应的措施应当采取,以确保拖轮可以顺利、安全地操作。

4.拖船拖曳在拖曳进程中,注意铁链和缆绳的张力和牵放的情况和看护状态,控制速度和跟随货物运动规律而变更,以确保牵引稳定,并避免拖曳时产生的损坏、打结、断开等事故发生。

5.停靠艏艉锚泊在停泊发生时,需要关注锚泊情况,适当加固锚链的数量,使锚链受力均匀,以确保锚泊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6.应急措施在拖轮操作中,可能会发生突发事件。

为了确保安全,必须制定相应应急措施。

这包括,但不限于:紧急停船、紧急换人、紧急切断缆绳、启动应急设备等。

7. 紧急救援如果发生拖轮事故,需要采取紧急救援措施。

如果人员落水或失踪,首先必须立即进行紧急救援,使人员及时获得救援。

必要时呼叫海上救援队伍行动,同时通知地方海事管理部门。

福州港域船舶靠离泊和引航或移泊使用拖轮艘数配备标准

福州港域船舶靠离泊和引航或移泊使用拖轮艘数配备标准

福州港域船舶靠离泊和引航或移泊使用拖轮艘数配备标准第一条为规范福州港域船舶作业拖轮的使用,更好地服务航运业发展,根据《港口收费计费办法》(交水发[2017)104号)及有关规定,制订本配备标准。

第二条在福州港域内靠泊、离泊、移泊申请引航作业配备辅助拖轮适用本配备标准。

第三条本配备标准遵循“安全、公平、经济”原则,拖轮数量和功率配置符合《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I65-2013)对拖轮配置的基本要求,区别考虑福州港各港区自然特点以及船舶操纵难度,在切实保证船舶作业安全的同时,充分考虑港航企业辅助拖轮使用的经济性。

第四条根据福州港域的通航条件和靠、离泊位船舶实际操作经验,结合国内行业标准和规范,经综合评估制定的福州港域船舶靠离泊和引航或移泊使用拖轮艘数配备标准见附表。

第五条一般情况下以本配备标准为上限配置,作为相关计费的基本依据。

第六条不需要引航且没有相关规定需要配备拖轮进行靠离泊和移泊的船舶,其靠离泊、移泊是否需要拖轮由船公司或其代理人自行决定。

第七条下列情况,不适用于第四条的拖轮配备标准,另按其他要求实施:(一)主管机关有特殊要求的;(二)船方或码头方因特殊地理条件、码头结构等原因要求增配的;(三)受船舶操纵性能异常、设备故障等特殊情况影响需要增加拖轮配备的;(四)受恶劣的气象条件、特殊的水文条件及复杂交通流影响需要增加拖轮配备的;(五)无动力船舶拖带、抢险等特殊作业;(六)大型拖驳、桥吊船等其他类型特种船舶作业;(七)其他出于安全考虑的特殊作业情况。

第八条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原《福州港引航作业辅助拖轮配备和使用规定(试行)》(闽福州港运行(2017)40号)同时废止。

附表:福州港域船舶靠离泊和引航或移泊使用拖轮艘数配备标准表。

拖轮、污油水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拖轮、污油水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拖轮、污油水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拖轮和污油水船是海上作业中常见的船舶类型,在保证安全运营的前提下,需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以下是针对拖轮和污油水船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共____字。

一、拖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 拖轮操作前的准备工作1.1 确认拖轮的机械设备、电气设备是否正常运行;1.2 确认拖轮的燃油、润滑油、水等供给是否充足;1.3 检查拖轮的船体、甲板、设备等是否存在缺陷或损坏;1.4 确认拖轮的通讯设备和救生设备是否正常运行;1.5 与船舶或港口进行必要的沟通和协调。

2. 拖轮操作时的安全注意事项2.1 在进行拖轮操作前,应先与被拖船舶或其他船舶进行有效的通讯,确保双方都清楚运动计划、路线和速度;2.2 在拖轮操作中,遵循船舶的航行法规和导航规则,保持适当的距离,并及时做出应对;2.3 拖轮的操作人员应时刻注意周围水域的船舶、障碍物和浅滩等,及时发现并避免碰撞和搁浅的风险;2.4 拖轮的操作人员应定期检查拖缆、舵机、推进器等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并及时修理或更换。

3. 拖轮的船舶维护保养3.1 定期进行拖轮的船体、甲板和设备等的清洁和防锈处理;3.2 定期检查和维护拖轮的机械设备和电气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3.3 定期检查和维护拖轮的燃油系统、润滑系统和冷却系统,确保其供给充足;3.4 定期检查和维护拖轮的航行设备、通讯设备和救生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拖轮、污油水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二)1. 污油水船操作前的准备工作1.1 确认污油水船的机械设备、电气设备是否正常运行;1.2 确认污油水船的储存设备是否充足,储罐内是否有泄漏或其他异常情况;1.3 检查污油水船的船体、甲板、设备等是否存在缺陷或损坏;1.4 确认污油水船的通讯设备和救生设备是否正常运行;1.5 与船舶管理机构或港口进行必要的沟通和协调,确保作业合规。

2. 污油水船的油污处理作业2.1 在进行油污处理作业前,应先对作业区域进行安全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2.2 污油水船的操作人员应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严禁酒后作业;2.3 污油水船的泄漏与清洗作业应有专人监控,并保证相关作业区域的通风良好;2.4 污油水船的油污处理作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法规进行,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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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港港口拖轮作业基本知识
第一部分港口拖轮作业概述
一、港作拖轮的概念
㈠港作拖轮是港口基础设施的组成部分
港口为了使船舶能安全进港停泊,除了具备优良的天然条件及适宜的地理位置外,还必须配备一定的生产服务设施。

港口生产服务设施主要包括港口基础设施和港口经营设施。

其中,港口基础设施是港口生产的基本条件,是港口竞争力的关键要素。

港口基础服务设施主要包括进港航道、港池、锚地、助航设施和码头泊位等。

港口基础设施决定港口竞争力的因素主要有:航道水深、码头泊位的水深和数量、允许进港船舶大小、助航设施(如雷达、航标)和助航服务(如拖轮服务、引水服务)等。

交通部在〔89〕交工字334号《关于在港口建设中要保证有关配套设施的通知》中明确提出:除码头、仓库、堆场、装卸机械设备等主体工程外,港区航道、锚地、给排水、供电、照明、导航、港作拖轮等也必须根据实际需要,按照配套同步建设的规定执行。

因此,港作拖轮作为港口配套设施的一部分,即为港口基础设施的组成部分,应与码头主体工程同步配套建设,以满足码头建成投入运行需要。

㈡港作拖轮的用途
船舶进出港口或移泊大都用拖轮协助,有的港口因航道狭
窄,船舶不能动车,全部需要靠拖轮。

拖轮的尺寸小,但功率大、强度高、稳性好、操作灵活,多用于协助他船进行港内操纵。

大功率拖轮还可以用于海上拖带。

有的港作拖轮兼有消防设施,主要用于扑救港内船舶火灾。

船上设有消防炮,用于喷射泡沫或高压水柱,并设有液压升降台,用于扑救高处火灾。

㈢港作拖轮的选型
港作拖轮应根据进出港船舶的载重吨位、船长和拖轮顶、拖作业性质,按下列情况选型:
⒈当拖轮需经常变换顶推或拖带船舶不同部位时,宜选用全回转型(Z型)拖轮。

⒉当主要承担顶推或兼有拖轮作业时,宜选用可变螺旋距推进器(C.P.P.)型拖轮。

注:⑴对设计船型较小的中小港,可选用普通型式的港作拖轮;
⑵拖轮应配备与拖力相应的拖缆。

二、港作拖轮作业
㈠港作拖轮作业类型
港作拖轮作业类型有:助泊作业、拖带作业、抢险救助作业、消防监护作业等。

⒈助泊作业
指拖轮协助大轮进行离、靠码头、系解浮筒的一种专业性工作。

⒉拖带作业
指由拖轮拖运非自航船(物)或协助机动船靠离、掉头、护航、抢救等的一种专业性工作。

拖带作业有以下几种方法:
⑴拖头
指用拖缆将被拖船的船首与拖船连结在一起的拖带方法。

⑵拖腰
指用拖缆将被拖船的船中附近的部位与拖轮连结在一起的拖带方法。

⑶拖尾
指用拖缆将被拖船尾部与拖轮连结在一起的拖带方法。

⑷顶尾拖头
指先用拖轮船首顶推被拖船的船尾至适当角度后再拖头的一种拖带方法。

⑸顶推
指拖轮用船首顶推被拖船的拖带方法。

⑹傍拖
指拖轮用首缆、肩缆、尾缆、横缆和被拖船连成一体的拖带方法。

⑺吊拖
指被拖船通过拖缆套挂在拖轮钩上或直接连接在拖轮绞缆机上的一种拖带方法。

⒊抢险救助作业
指对港内因失控、搁浅、操纵能力受限而丧失自航能力的船舶实施救助及拖带的作业。

⒋消防监护作业
指对港内发生火灾及运输危险品的船舶实施消防和监护的作业。

㈡港作拖轮作业流程
报告作业进度
㈢港作拖轮操作基本要求
⒈听从调度指派,并与调度保持联系。

⒉拖轮抵达现场开始作业前,应向用船方签妥有关收费、计费单据或根据本港惯例执行。

⒊做好记录,认真填写航行日志等。

⒋按当地港航监督规定显示信号。

⒌按规定要求做好作业前准备。

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作业方案。

⒎作业中随时掌握风速流向,注意周围情况。

三、港作拖轮收费标准
㈠港口使费
港口管理部门、港口企业向船方或货主征收一定的费用,这种费用统称为“港口使费”或“港口费收”。

港口使费具体可分成以下几种类型:船舶使费、货物使费、使用服务费以及其他费用。

拖轮费(又称拖轮使费)是船舶使费的一种。

㈡拖轮费收费办法
⒈根据交通部《港口收费规则》的有关规定:
使用港方拖轮时,根据“租用船舶、机械、设备和委托其他杂项作业费率表”的规定,按拖轮马力和使用时间,向委托方计收拖轮使用费。

拖轮使用时间为实际作业时间加辅助作业时间。

实际作业时间为拖轮抵达作业地点开始作业时起,至作业完毕时的时间;辅助作业时间为拖轮驶离拖轮基地至作业地点和驶离作业地点返回拖轮基地的时间。

实际作业时间由委托方签认,按实计算;辅助作业时间实行包干,由港口经营人综合测算确定,报港口所在地港口管理部门备案。

拖轮费收费计算公式
①外贸船舶:
拖轮马力×费率(0.48元)/马力·小时×(实际作业时间+辅助作业时间)
注:节假日、夜班附加费按基本费率的50%计收,节假日的夜班附加费按基本费率的100%计收。

②内贸船舶:
拖轮马力×费率(0.35元)/ 马力·小时×(实际作业时间+辅助作业时间)
⒉根据港口实际情况及被拖船的长度、吨位采取包干协议计收。

⒊抢险救助等特殊作业的收费标准由拖轮方与申请使用拖轮方协商计收。

第二部分福州港港作拖轮概况
截止2008年4月,福州港拖轮总马力317880匹,其中,全回旋大马力拖轮8艘、普通船型3艘、消拖两用轮7艘,目前还有1艘4000匹的全回旋消拖两用轮在建,预计将于2009年7月投产。

拖轮业务主要由福州市港务局船务管理处负责。

一、福州市港务局船务管理处(原福州港务局港务船队)
1986年7月7日成建制,现为隶属于福州市港务局的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于2003年2月20日通过了国家ISO9000(2000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其主要职责为:
⒈为来港船舶提供拖带、护航、助靠离码头;
⒉为港区内运输危险品的船舶提供监护、消防;
⒊为港区内船方、货主提供临时性或应急需要的水上交通、抢险救助。

随着福州港“一港四区”的建设和发展,船务管理处的拖轮业务以福州港的闽江口内港区、松下港区为主,同时还覆盖、罗源
湾港区以及江阴港区。

目前的拖轮总马力为15380匹,其中,全回旋大马力拖轮4艘、普通船型3艘、消拖两用轮3艘,目前还有1艘4000匹的全回旋消拖两用轮在建,预计将于2008年4月投产。

二、福州江阴福星拖轮有限公司
2005年4月1日,船务管理处与新加坡港务集团海事私人有限公司在江阴港区共同投资成立了福州江阴福星拖轮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4554万元人民币,其中,船务管理处占51%的股权,新加坡港务集团海事私人有限公司占49%的股权。

目前,该公司拥有3艘4000匹全回旋大马力拖轮。

其主要经营范围:为福州港江阴港区往来船舶提供助离、助靠、拖带、水上交通以及海上救助等与海运相关的各项港口业务。

三、福州港福源船务有限公司
2006年7月13日,船务管理处与中国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华电可门有限公司在罗源湾港区共同投资成立了福州港福源船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4418万元人民币,其中,船务管理处占60%的股权,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占28%的股权,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占12%的股权。

目前,该公司拥有1艘4000匹全回旋大马力消拖两用轮,在建1艘4000匹全回旋大马力消拖两用轮,预计将于2009年7月投产。

其主要经营范围:
为进出罗源湾港区的船舶提供助离、助靠、拖带、水上交通
以及海上救助。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旋回拖轮Turning Tugboat
指螺旋桨能在水中作水平360度旋转的拖轮。

2、大轮 Vessel
指1600总吨以上的被拖推机动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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