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向民间资本开放宽带接入市场的通告(含附件)
诸多民企获发宽带接入牌照明确市场定位成首要任务
诸多民企获发宽带接入牌照明确市场定位成首要任务左岸【期刊名称】《通信世界》【年(卷),期】2015(000)022【总页数】1页(P20)【作者】左岸【作者单位】【正文语种】中文对于众多民营宽带运营商而言,如何确立合适的市场定位,与基础运营商和ISP形成优势互补的合作关系,促进“宽带中国”早日实现,是其获牌后首先需要思考的问题。
2014年底,工信部发布了《关于向民间资本开放宽带接入市场的通告》,并附上《宽带接入网业务开放试点方案》。
6月份以来,江苏、黑龙江等省的通信管理局向多家民营企业颁发了宽带运营试点牌照。
试点工作的启动、牌照的陆续发放,标志着我国固定宽带接入市场开始进入多元化竞争的新阶段。
对于民营企业的加入,各方反应并不一致,希望享受质量更稳定、速度更高的宽带服务的最终用户可以说是对此期盼已久;而基础运营商和ISP则多少有些担心竞争者的加入会对自己有所影响。
那么,民营宽带运营商如何确定自己的市场定位,如何与基础运营商和ISP优势互补,共同将市场蛋糕做大?对此,网宿科技助理副总裁孙孝思接受了记者采访。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渗透和普及,用户对于宽带网络“提速降费”的呼声日渐高涨,同时“互联网+”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的出台,又对宽带设施提出了更高需求。
孙孝思认为,政府在这样的特殊时刻开放宽带接入市场,其用意不言自明。
作为民营企业,网宿科技将充分发挥机制体制灵活、创新思维活跃的优势,促进宽带提速提质,夯实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而这也正是民营宽带运营商的使命所在。
目前,移动互联网业务快速发展,各种APP层出不穷,涵盖了人们吃、穿、住、行、休闲娱乐的方方面面,即便足不出户,只要有一部智能手机,就可以实现购物、订餐,还可以预约上门做保洁、做美容等。
同时,各种面向家庭生活的智能应用终端也不断发展,比如海尔推出了智能家居和格力电器打造智能空调。
总之,面向用户侧的业务不断丰富。
从另一个层面来看,为应对经济发展增速放缓的“新常态”,我国政府出台了“互联网+”、“一带一路”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政策,上述政策无一例外都离不开宽带网络作为支撑。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等关于推进光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等关于推进光纤宽带网络建设的意见【法规类别】通信【发文字号】工信部联通[2010]105号【发布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发布日期】2010.03.17【实施日期】2010.03.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光纤宽带网络建设的意见(工信部联通[2010]105号2010年3月17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建设厅(局)、国税局、地税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为落实《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引导推进光纤宽带网络建设,拉动国内相关产业发展,切实发挥光纤宽带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和促进作用,现就推进我国光纤宽带网络建设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光纤宽带网络建设的重要性,共同推进网络建设发展光纤宽带产业是当前信息产业中成长最快、发展空间最大的产业之一。
推进光纤宽带网络建设能升级网络基础设施,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拉动相关产业发展,对应对金融危机影响,实现扩内需、保增长、促就业,以至提升国家长远竞争力均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近几年,我国光纤宽带网络已逐步开始部署,网络覆盖和接入速率不断提高。
但在光纤宽带网络建设中,仍存在小区内网络部署困难、城市农村地区发展不平衡、宽带应用相对匮乏等问题。
同时由于在经济不发达的农村地区开展光纤宽带网络建设投入大、效益差,电信企业缺乏积极性。
上述问题的解决需要相关政策引导和扶持。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光纤宽带网络建设的重要意义,着力解决光纤宽带网络建设和应用中的困难和问题,共同推进光纤宽带网络建设发展。
宽带接入业务拟向民资开放,“最后一公里”是关键
宽带接入业务拟向民资开放,“最后一公里”是关键
罗锦莉
【期刊名称】《金融科技时代》
【年(卷),期】2014(022)005
【摘要】宽带市场的垄断问题—直被社会所诟病。
自国家发改委高举“反宽带垄断”大旗后,电信和联通从2013年1月1日起实行了对等互联互不结算,并大幅下调了互联网专线接入价格。
针对这—垄断现象,工信部拟对民营资本开放宽带接人市场,相关试点方案有望在年内出台,民营企业最快今年下半年可向工信部提出申请。
不过,有专家认为,宽带接人“最后一公里”仍卡在物业手上,即便开放市场也不—定能打破垄断,还需多项配套监管措施出台。
【总页数】1页(P19-19)
【作者】罗锦莉
【作者单位】《金融科技时代》编辑部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N915.6
【相关文献】
1.接入市场向民资开放“宽带中国”战略有望全线提速 [J], 舒文琼
2.工信部:宽带接入业务有望不久后向民资全面开放 [J],
3.银监会:消费金融拟向民资开放 [J],
4.工信部拟向民资开放宽带接入业务 [J],
5.宽带接入业务开放明年3月起试点 [J], 天雨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工信部:发布《关于向民间资本开放宽带接入市场的通告》
和服务 ;水利 投融资体制改革得 到深化 , 2 0 1 4年水
体系、 综合治理体 系和应急能力体系 ; 支持开展治理
工作 ,指导利用矿 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及时 开展治理恢复 ; 指导合理开发利用地质遗迹资源 , 开
利建设投资达到 4 8 8 1 亿元 , 较2 0 1 3 年增长 1 1 %。
国宽带接入市场具体情况 和特点 ,工业 和信息化部
于2 0 1 4年 1 2 月2 5日发布 了《 关 于 向民间资本开放
有 中央财政 专项转 移支付 资金情 况以及 国资委履职
情况 的审计 。审计将通过 回顾全 年各项工作 的实施 情况 ,对 国资委落实 中央要求和部署 ,加强 自身建 设, 完成 国资监管 、 国企改革及相关职能情况进行一 次全面检验和评价 , 具有点多 、 面广 、 量大 、 程度深等 特点 。
立水资源用途管制制度 ; 在水价改革方面 , 深入推进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 建立科 学合理 的水价形成机 制 , 抓好试 点 , 完善政策措施 , 强化 用水计量 ; 在创新水 利投融资机制方面 , 坚持政府和市 场两手发力 , 着力 完善公共财政投入政策 、 落实金融 支持政策 、 鼓励社 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 ;在水利工程建设 和管理 体制 方面 , 创新水利公共 服务提供方式 , 推进水利工 程建 设与管理 的专业化 、 市场化和社会 化。 据悉 , 去 年水 利部大 力推 行简 政放权 , 水 行政
今 年水利部将在 水行政审批制度 改革方 面 , 以 简化 审批手续 、 提高Leabharlann 审批效率为重点 , 推进项 目前置
二次开发利用试点 ;支持 乌蒙 山大力开展土地 整治 及高标准基本农 田建设 ;探索对低效果 园和残 次林 地 的开发利用 ,将坡度 2 5 度 以下 的损毁建设 用地 、 未利用地开发整理成园地 ,经 国土资 源部 门会同有
工信部关系私拉光缆的通报
工信部关于私拉光缆的通报1. 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我国网络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
然而,私拉光缆现象在一些地区和行业中逐渐增多,给网络通信安全和正常运营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维护网络通信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部)对私拉光缆问题高度重视,并发布了相关通报。
2. 私拉光缆的定义与危害2.1 定义私拉光缆是指未经批准、未按规定程序布设或使用的光纤通信线路。
这些线路往往由非授权单位或个人擅自铺设,旨在获取非法利益或窃取他人的信息。
2.2 危害私拉光缆行为对网络通信系统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威胁:•影响正常通信:私拉光缆会干扰正常的网络通信流量,导致数据传输延迟、丢失等问题。
•窃取机密信息:通过私拉光缆,黑客可以窃取企业、个人的敏感信息,造成财产损失和个人隐私泄露。
•破坏网络安全:私拉光缆可能被黑客用于进行网络攻击,如DDoS攻击、病毒传播等,导致网络瘫痪和系统崩溃。
3. 工信部对私拉光缆的态度和措施3.1 工信部态度工信部高度重视私拉光缆问题,认为私拉光缆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并严重损害了网络通信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工信部坚决反对私拉光缆行为,将依法采取措施打击和制止这种非法行为。
3.2 工信部措施工信部采取一系列措施来解决私拉光缆问题:•加强监管力度:工信部将加大对网络通信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强对运营商、建设单位等相关主体的日常监督检查。
•完善法律法规:工信部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私拉光缆行为的违法性,并加大处罚力度。
•提升技术手段:工信部将积极引导企业和研究机构加强技术研发,提升网络安全防护和监测能力,及时发现和阻止私拉光缆行为。
•加强宣传教育:工信部将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对私拉光缆问题的认识和警惕性。
4. 社会各界对私拉光缆问题的反响4.1 政府部门政府部门普遍认为私拉光缆行为严重侵犯了网络通信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支持工信部采取措施打击私拉光缆行为,并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共同维护网络安全。
信息产业部关于开放用户驻地网运营市场试点工作的通知-
信息产业部关于开放用户驻地网运营市场试点工作的通知正文:---------------------------------------------------------------------------------------------------------------------------------------------------- 信息产业部关于开放用户驻地网运营市场试点工作的通知(2001年6月1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为了整顿和规范宽带用户驻地网运营市场,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引导我国的宽带用户驻地网建设和服务向着标准先进、服务优质、竞争有序的方向发展,真正推进我国互联网宽带业务及其应用的发展,我部研究起草了《关于开放宽带用户驻地网运营市场的框架意见》(详见附件1)为完善《关于开放宽带用户驻地网运营市场的框架意见》,同时为制定相应的配套管理政策提供实践依据,我部决定在正式出台和实施此文件之前,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济南、青岛、武汉、南京、杭州、宁波、厦门、重庆、成都等13个城市,由所在省(市)通信管理局组织进行宽带用户驻地网运营市场开放、管理试点工作。
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通信管理局在接到本通知后,通告试点城市之外的已建或在建宽带用户驻地网的单位(经营性计算机互联网络国际联网的互联单位除外)一律停止建设和运营。
其它运营企业不得将未获批准单位的网络接入相应骨干网。
二、参与试点的城市所在省(市)的通信管理局在正式启动试点工作之前,通告试点城市已建或在建宽带用户驻地网的单位(经营性计算机互联网络国际联网的互联单位除外)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当地通信管理局报备。
逾期未报的,在正式办理相关业务许可时将不予受理和批准。
三、在组织试点时,对申请者主体资格审查上,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规定的资本构成要求审核,并参照《关于开放宽带用户驻地网运营市场的框架意见》中规定的原则进行,同时要结合当地情况,提出补充、完善意见(建议具体研究的问题见附件2)。
工业和信息化部通告(2015年第1号)——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通告(2015年第1号)——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法规类别】电信【发文字号】工业和信息化部通告2015年第1号【发布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日期】2015.01.30【实施日期】2015.01.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工业和信息化部通告(2015年第1号)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为推进电信服务质量持续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相关规定,现将2014年全年及第四季度电信服务有关情况通告如下:一、电信服务基本情况(一)行业稳步发展,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截至2014年底,全国固定电话用户2.49亿户,移动电话用户达到12.86亿户;固定宽带接入用户突破2亿户,其中8M以上用户达到8206.7万户;移动宽带用户达到5.83亿户,其中4G用户达到9728.4万户。
“通信村村通”工程年度任务超额完成,电信普遍服务取得新进展,全国通宽带行政村比例达到93.5%,20户以上自然村通电话比例达到95.8%,全国86%的乡镇开展信息下乡活动;全年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1.8万余个行政村实现互联网覆盖和1000余个偏远贫困农村中小学开通宽带。
(二)网络安全畅通,服务水平保持稳定。
2014年,全国电话网和互联网运行安全平稳,通信服务质量整体稳定,电话接通率、互联网可接入率等符合《电信服务规范》指标要求;7个新增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全面建成开通,互联网架构得到优化,网络质量明显改善。
应对地震、台风、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通信行业累计出动应急通信保障人员37.7万人次、保障车辆9.6万台次、应急通信设备9.1万台次,确保救灾指挥畅通和公众通信平稳运行。
(三)业务融合创新,信息消费规模持续扩大。
2014年,新型业务和应用创新活跃,三家基础电信企业IPTV用户达到3363.6万户。
智能终端普及加快,智能手机出货量达到9050.9万部。
互联网流量消费持续高速增长,月户均移动互联网接入流量突破200M,较2013年增长47.1%。
广电有线网络发展现状与分析(下)
渊接上期第 8 版冤 3.3 地面无线数字电视 2013 年 1 月, 工信部、 广电总局等六部委联合 , 下发 《关于普及地面数字电视接收机的实施意见》 要求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境内市场销售的 40 英 寸及 40 英寸以上电视机应具备地面数字电视接收 而 2015 年 1 月 1 日起, 功能; 在境内市场销售的所 有尺寸电视机都应具备地面数字电视接收功能。并 且,在上述截止日期之前生产的不具备地面数字电 视接收功能的库存电视机产品,在销售时都应配送 地面数字电视机顶盒,并鼓励在有线电视网络未通 达的农村地区使用的直播卫星机顶盒中增加地面数 字电视接收模块。 2014 年 11 月 2 日,从广电总局科技司主持召 开的“地面数字电视和数字音频广播设备需求通气 会” 获悉, 总局计划在全国 2562 个无线台站, 每个站 2 部发射机, 共计 6293 部发射机, 实现县级以上发射 台站全覆盖。整个项目资金为 48 亿元, 由中央财政 投入, 预计两年完成, 项目建成后将基本形成地面数 字电视和数字音频广播的全国性覆盖,提供广播电 视公共文化服务。 3.4 网络广播电视 广播电 目前, 全国共有 29 家省级以上 (含省级) 有 24 家城 市 视播出机构获准开办网络广播电视台, 电视台获准联合开办城市网络电视台; 6 家广电机构 开办手机电视 集成播控服务, 24 家 广电机 构开办手 机电视内容服务; 7 家广电机构建设、管理和运营互 联网电视集成播控平台, 14 家 广电机构获 批 提供互 联网电视内容服务。全国省级以上广电机构和部分 微博 、 客户端 等 业 务 ; 市 县 广电机 构都 开办 了微 信、 信息云平台, 一云多 在信息领域科技创新的推动下, 屏、 多屏互动等不断涌现。网络广播电视大大拓展了 主流媒体的覆盖面和传播力影响力,已经成为传统
浅析民企参与宽带接入市场的模式
浅析民企参与宽带接入市场的模式【摘要】探讨民营企业参与宽带接入建设和运营的模式。
对工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向民间资本开放宽带接入市场的通告》提出的民营企业参与宽带接入市场“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宽带接入网络设施建设和运营、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宽带接入网络的投资并与基础电信企业开展合作、鼓励民营企业提供宽带转售服务”这三种业务模式具体建设方式和运营模式展开探讨。
【关键词】民企参与宽带接入模式2022年6月,工信部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营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提出鼓励和引导民营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指导思想。
明确了民营资本进入电信业的八大领域,其中鼓励民营资本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以来,虚拟营运商发展的如火如荼。
作为开放电信业的第二领域“鼓励民营资本开展接入网业务试点和用户驻地网业务”,随着2022年12月工信部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向民间资本开放宽带接入市场的通告》,可以预见未来3年,民营资本参与宽带接入网络设施建设和运营将在首批试点的16个城市得到大力发展。
一、参与模式分析宽带接入网络主要由接入网和驻地网组成。
接入网是在公用通信网络中连接城域网与用户的桥梁。
驻地网是建筑红线内业务集中点到用户终端之间的传输及线路设备等相关设施,用于对外提供公用电信业务。
驻地网是接入网的末端部分,主要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通信。
作为宽带接入的最后一公里,驻地网天然具有垄断性。
目前宽带接入市场基本呈现“南电信,北联通”的状态,随着移动获得固网牌照,广电成立网络公司,各运营商在宽带接入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
民营资本在这个时候进入宽带接入市场,模式的选择尤为重要。
工信部发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向民间资本开放宽带接入市场的通告》明确规划了三类业务模式:第一种是“自建自营模式”,民企自建网络,并以自有品牌经营宽带业务;第二种是“自建他营模式”,民企自建网络,以基础电信企业品牌经营宽带业务;第三种“他建自营模式”,民企不建网络,以自有品牌经营宽带业务。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和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市场准入工作的通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和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市场准入工作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文号】工信部电管函[2012]552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和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市场准入工作的通告(工信部电管函[2012]552号)为促进互联网行业健康发展,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工信部通〔2012〕293号),依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等相关规定,我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因特网数据中心(IDC)业务和因特网接入服务(ISP)业务市场准入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见附件)。
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规范范围及重点内容本次规范范围是因特网数据中心(IDC)业务和因特网接入服务(ISP)业务。
重点内容为明确IDC、ISP两项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和审查流程,同时进一步明确IDC、ISP申请企业资金、人员、场地、设施等方面的要求(具体内容见《实施方案》)。
二、工作安排(一)自2012年12月1日起,拟经营IDC和ISP业务的电信企业,可按照《实施方案》及相关法规要求,向电信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业务经营许可。
电信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并对申请企业是否满足申请条件进行审查,依法做出予以批准或者不予批准决定。
(二)电信主管部门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开展IDC、ISP业务许可申请受理工作后,将视实际情况开展规范、清理IDC、ISP市场工作。
三、其他相关事宜(一)电信主管部门将研究建立IDC和ISP企业信誉评价和机房星级评定管理机制,并将此评价和评定结果作为电信市场监管的重要依据。
定期发布IDC和ISP 企业信誉积分排名,将信誉积分评估与IDC和ISP企业年检相结合。
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1 —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权力清单(2018年版)2018年9月—2—目录一、权力清单 (3)(一)行政职权事项(68项) (4)1. 行政许可(7项) (4)2. 行政处罚(33项) (17)3. 行政强制(无) (80)4. 行政征收(1项) (81)5. 行政给付(无) (82)6. 行政确认(1项) (83)7. 行政奖励(1项) (88)8. 行政裁决(2项) (89)9. 行政检查(17项) (91)10. 其他行政职权(6项) (113)(二)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 (122)权力清单—3——4—(一)行政职权事项(68项)1.行政许可(7项)序号编码行使主体职权类型职权名称职权描述依据监督方式备注1 XK01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行政许可电信业务经营许可1.1 审批本行政区域内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申请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2000年国务院令第291号,2014年国务院令第653号第一次修订,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二次修订)第七条:“国家对电信业务经营按照电信业务分类,实行许可制度。
经营电信业务,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国务院信息产业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第九条第二款:“经营增值电信业务,业务覆盖范围在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须经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取得《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覆盖范围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00年国务院令第292号,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第监督电话:0471-6680813—5 —序号编码行使主体职权类型职权名称职权描述依据监督方式备注七条:“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清理规范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的通知-工信部信管函[2017]32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清理规范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的通知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清理规范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的通知工信部信管函[2017]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中信网络有限公司,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经营者、内容分发网络业务经营者:近年来,网络信息技术日新月异,云计算、大数据等应用蓬勃发展,我国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但无序发展的苗头也随之显现,亟须整治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强化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促进互联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自即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在全国范围内对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开展清理规范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依法查处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业务、互联网接入服务(ISP)业务和内容分发网络(CDN)业务市场存在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层层转租”等违法行为,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经营许可和接入资源的管理,强化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一)加强资质管理,查处非法经营1.各通信管理局要对本辖区内提供IDC、ISP、CDN业务的企业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杜绝以下非法经营行为:(1)无证经营。
即企业未取得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在当地擅自开展IDC、ISP、CDN等业务。
(2)超地域范围经营。
即企业持有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覆盖地域不包括本地区,却在当地部署IDC机房及服务器,开展ISP接入服务等。
宽带接入市场向民营资本敞开 主管部门被指太谨慎
宽带接入市场向民营资本敞开主管部门被指太谨慎电信业民资新入口宽带接入和虚拟运营,成为电信业向民营资本开放的新起点,但主管部门对主导电信运营商垄断利益的过多考虑,将影响民营资本的投资热情民营资本如何进入仍然被垄断的电信领域?相关政策信号释放半年之后,如今逐渐落地。
11月30日,工信部电信管理局在其网站上公布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和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市场准入工作的通告》,在这一长串绕口的文件名称背后,中国宽带接入市场大门正式向民营资本敞开。
文件规定,自2012年12月1日起,拟经营因特网数据中心(下称IDC)和因特网接入(ISP)的企业,可按照相关实施方案及相关法规要求向电信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业务经营许可。
据悉,长城宽带等企业已经向工信部提出了在全国开展因特网接入的申请。
按照工信部今年6月发布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民间资本可以参与移动通信转售、接入网和驻地网、网络托管、IDC和ISP、通信工程、基站设施、参股基础电信以及走向海外市场等八个领域。
作为市场条件最为成熟的两块业务,IDC和ISP向民营资本开放,仅是民营企业进入通信市场的开始。
数日前,《经济参考报》援引一位专家的话称,工信部等相关部委正在加速推进民营资本进入电信行业的试点方案出台,当前已经完成了整体方案的框架和具体的实施细则。
一位接近工信部的人士透露,在IDC和ISP领域向民营资本放开之后,其他电信各领域的开放实施细则会逐渐公布。
虽然市场最关心的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开放细则还没有确定,但开放这一领域已是大势所趋。
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是指民营企业可以从电信运营商手中购买电信服务或租用电信设施,包装成自有品牌的电信服务,再销售给用户,从中获取利润。
新的电信服务可能附加了新的价值,也可能没有附加。
由于有频率资源的限制,传输通道的经营者数量是有限的,因此在移动市场上业务转售有更重要的意义。
IDC、ISP以及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向民营资本开放,将成为中国通信行业向民营资本开放的起点。
2019年互联网接入服务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
2019年互联网接入服务企业发展战略和
经营计划
一、行业发展趋势 (2)
二、公司发展战略 (3)
三、公司经营计划 (4)
四、风险因素 (5)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5)
2、人才流失风险 (6)
2013年,国务院首次提出“宽带中国”战略,针对国内宽带市场用户规模、家庭普及率、宽带网络能力等关键指标制定了详细的发展目标和实现时间表。
2014 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关于向民间资本开放宽带接入市场的通告》,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宽带接入网络设施建设和运营。
2016 年11 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通知提出:构建网络强国基础设施;深入推进“宽带中国”战略,加快构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公司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战略新兴产业中宽带战略定位。
这些重要政策的发布,进一步确定了互联网接入行业的重要性与加大向民营资本开放的力度,在多项政策的积极推动下,国内宽带业务进入发展快车道。
一、行业发展趋势
公司所处行业为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主要为大中型企业及家庭客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
在当下互联网+的经济热潮下,网络正以锐不可当之势影响着人们的工作与生活。
公司作为互联网接入服务商也享受着巨大的行业发展红利。
2013 年国务院颁布《“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国发{2013}31 号)和《关于向民间资本开放宽带接入市场的通告》(工信部通{2014}577 号);2015 年5 月,国务院颁发《关于加快高速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进一步明确有效开放电信市场,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的创新活力,推动形成多。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向民间资本开放宽带接入市场的通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向民间资本开放宽带接入市场的通告【法规类别】电子工业管理【发文字号】工信部通[2014]577号【发布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日期】2014.12.25【实施日期】2015.03.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向民间资本开放宽带接入市场的通告(工信部通〔2014〕577号)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和《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灵活、创新的优势,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鼓励民间资本以多种模式进入宽带接入市场,促进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发展和业务服务水平提升。
有关事项通告如下: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和《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灵活、创新的优势,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鼓励民间资本以多种模式进入宽带接入市场,促进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发展和业务服务水平提升。
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宽带接入网络设施建设和运营。
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宽带接入网业务试点(《试点方案》见附件),试点企业可以建设宽带接入网业务所需的基础网络设施,以自有品牌为用户提供宽带上网服务。
二、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宽带接入网络的投资并与基础电信企业开展合作。
支持民营企业以资本合作、业务代理、网络代维等多种形式和基础电信企业开展合作、分享收益,并以基础电信企业品牌为用户提供宽带上网服务。
三、鼓励民营企业提供宽带转售服务。
支持拥有因特网接入服务(ISP)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民营企业,从基础电信企业租用接入网络资源,以自有品牌为用户提供宽带上网服务。
四、基础电信企业要按照公平合理、平等协商的原则,积极与民营企业进行合作,在合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行业制度及以下规定:(一)基础电信企业不得与民营企业签订含有排他性条款的协议。
国发〔2013〕3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3〕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2013年8月1日“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宽带网络是新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发展宽带网络对拉动有效投资和促进信息消费、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和小康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支撑作用。
从全球范围看,宽带网络正推动新一轮信息化发展浪潮,众多国家纷纷将发展宽带网络作为战略部署的优先行动领域,作为抢占新时期国际经济、科技和产业竞争制高点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我国宽带网络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传输和接入能力不断增强,宽带技术创新取得显著进展,完整产业链初步形成,应用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电子商务、软件外包、云计算和物联网等新兴业态蓬勃发展,网络信息安全保障逐步加强,但我国宽带网络仍然存在公共基础设施定位不明确、区域和城乡发展不平衡、应用服务不够丰富、技术原创能力不足、发展环境不完善等问题,亟需得到解决。
根据《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信息化发展和切实保障信息安全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3号)和《“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特制定《“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旨在加强战略引导和系统部署,推动我国宽带基础设施快速健康发展。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将宽带网络作为国家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加强顶层设计和规划引导,统筹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标准制定、信息安全和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建设,促进网络建设、应用普及、服务创新和产业支撑的协同,综合利用有线、无线技术推动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融合发展,加快构建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下一代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全面支撑经济发展和服务社会民生。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工信部通[2012]293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正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工信部通〔2012〕293号2012年6月27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信建设。
鼓励民间资本以参股方式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
支持民间资本开展增值电信业务。
加强对电信领域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推动资源共享”的要求,促进电信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电信行业特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鼓励电信业进一步向民间资本开放。
引导民间资本通过多种方式进入电信业,积极拓宽民间资本的投资渠道和参与范围。
加快推进电信法制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为民间资本参与电信业竞争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鼓励和引导的重点领域(一)鼓励民间资本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通过竞争促进服务提升和资费水平下降,为用户提供更便捷、优惠和多样化的移动通信服务。
(二)鼓励民间资本开展接入网业务试点和用户驻地网业务,促进宽带发展。
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和手段,保障企业实现平等接入,用户实现自由选择,推动提高宽带接入性价比。
(三)鼓励民间资本开展网络托管业务。
引导电信企业将自有或租用的国内的网络、网络元素或设备,委托民营企业第三方进行管理和维护服务,促进专业化分工,提升服务水平。
(四)鼓励民间资本开展增值电信业务。
支持民间资本在互联网领域投资,进一步明确对民间资本开放因特网数据中心(IDC)和因特网接入服务(ISP)业务的相关政策,引导民间资本参与IDC和ISP业务的经营活动。
固定宽带市场竞争及运营商应对策略
58中国电信业CHINA TELECOMMUNICATIONS TRADE固定宽带业务发展现状及趋势先进国家已步入超高速宽带时代,我国与之差距较大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国家推出宽带战略,英国、美国等国家已步入超高速宽带时代。
我国光纤接入用户和高速率宽带用户占比有所提升,但宽带网速与先进国家差距仍较大,光纤网络建设和提速有待进一步加强。
相关数据显示,2014年第4季度世界宽带平均网速为4.5Mbps,韩国宽带平均网速以25.3Mbps 高居榜首,而我国2014年第4季度宽带下载平均速率仅为4.25Mb/s,未达到世界网速的平均值,世界排名在80位以后。
国家“政策东风”利好宽带发展一是向民间资本开放宽带接入市场将加剧竞争。
2014年12月,工信部下发《关于向民间资本开放宽带接入市场的通告》,鼓励民间资本以多种模式进入宽带接入市场,目前已经有超过100家企业向工信部提出申请。
二是“宽带中国”2015年目标就是推动光纤宽带建设。
2015年2月26日,工信部提出2015年“宽带中国”目标,包括实现新增光纤到户覆盖家庭8000万户、新增光纤到户宽带用户4000万户、使用8Mbps 及以上接入速率的宽带用户占比达到55%等方面。
三是“互联网+”行动计划促进宽带应用大发展。
2015年3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要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
在“互联网+”趋势下,消费互联网必将升级到产业互联网,互联网成为新经济、新常态的主战场。
“泛宽带”竞争日益激烈从“泛宽带”角度来看,宽带发展包括管道+应用,即“宽带建设运营”和“宽带应用发展”两个层面。
在管道层面,目前宽带建设运营的参与方主要包括三大电信运营商和广电系企业以及鹏博士、世纪互联、方正宽带等民营宽带企业。
随着宽带接入市场向民间资本开放,类似于国外互联网巨头Google,国内如互联网企业迅雷、乐视等,IDC 运营企业如蓝汛、阿里、腾讯等,都存在进入宽带接入市场的可能性,潜在竞争者逐渐增多,对运营商宽带网络的建设及运营提出了新的挑战。
关于引导民间资本开展接入网业务若干问题的思考
关于引导民间资本开展接入网业务若干问题的思考
李少晖;陆洋;刘谦
【期刊名称】《电信网技术》
【年(卷),期】2012(000)010
【摘要】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2年6月27日发布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其中接入网业务试点引起了广泛关注。
本文对有关问题进行了梳理研究,从业务的发展现状、业务模式及涉及到的法律法规、行业管理等方面对引导民间资本开展接入网业务中的若干问题进行了思考,提出了问题并给出了相关建议。
【总页数】3页(P39-41)
【作者】李少晖;陆洋;刘谦
【作者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通信标准研究所;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通信标准研究所;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通信标准研究所传送与接入研究部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N915.6
【相关文献】
1.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公益事业发展的思考——以宁波市鄞州区为例 [J], 朱君
2.黔东南州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水保生态建设的实践及思考 [J], 王江荣
3.关于有线城域宽带接入网主要系统指标与开展综合业务关系的思考 [J], 王本彰
4.利用不同用户接入网开展VOD业务 [J], 彭日回;刘中杰
5.利用ADSL接入网开展VOD业务 [J], 刘中杰;郑善贤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向民间资本开放宽带
接入市场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25日】【来源:通信发展司】
工信部通〔2014〕577号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和《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灵活、创新的优势,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鼓励民间资本以多种模式进入宽带接入市场,促进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发展和业务服务水平提升。
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和《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灵活、创新的优势,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鼓励民间资本以多种模式进入宽带接入市场,促进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发展和业务服务水平提升。
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宽带接入网络设施建设和运营。
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宽带接入网业务试点(《试点方案》见附件),试点企业可以建设宽带接入网业务所需的基础网络设施,以自有品牌为用户提供宽带上网服务。
二、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宽带接入网络的投资并与基础电信企业开展合作。
支持民营企业以资本合作、业务代理、网络代维等多种形式和基础电信企业开展合作、分享收益,并以基础电信企业品牌为用户提供宽带上网服务。
三、鼓励民营企业提供宽带转售服务。
支持拥有因特网接入服务(ISP)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民营企业,从基础电信企业租用接入网络资源,以自有品牌为用户提供宽带上网服务。
四、基础电信企业要按照公平合理、平等协商的原则,积极与民营企业进行合作,在合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行业制度及以下规定:
(一)基础电信企业不得与民营企业签订含有排他性条款的协议。
(二)基础电信企业在向民营企业提供相关宽带网络资源时,其服务质量应不低于自身业务服务质量,相应价格应与民营企业平等协商确定。
(三)针对本意见第二条,基础电信企业应积极探索与民营企业互利共赢的合作发展模式,集团公司要加强对其所属公司的管理,切实保障用户合法权益,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制度体系。
及时总结经验和问题,定期向电信管理机构报送与民营企业合作的有关情况。
(四)针对本意见第三条,基础电信企业应积极向民营
企业开放宽带接入网存量资源,向社会公开合作接洽部门和合作事项。
集团公司要积极探索推进宽带转售工作,逐步建立相应的业务合作流程和管理办法,有序组织实施。
对于发现再次转租转售宽带资源的情况,应立即责成合作企业停止转租转售行为,并妥善处理已发展用户的善后工作。
五、民营企业在参与宽带接入网络建设运营及宽带转售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电信行业管理要求及以下规定:
(一)在建设宽带接入网络设施时,应当严格遵守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和有关通信工程建设的规定。
同时应遵守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通信设施保护等政策规定,禁止和房地产商、物业管理公司或业主委员会等第三方签署含有排他性条款的协议,保障用户的自由选择权。
(二)上联互联网骨干网必须经由基础电信企业的城域网接入,不同地市的业务节点不得直连,其接入网络建设范围和连接(汇聚)节点位置要向电信管理机构报告。
(三)以自有品牌开展用户宽带上网服务的,应设有专门的客服部门和客服人员,按照服务规范及相关要求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管理体系。
必须与用户签订服务协议。
协议中要明确约定接入速率、资费以及企业提前终止经营时预付费返还、争议解决的处理方式等,切实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
(四)开展宽带转售服务的民营企业,要与基础电信企
业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在服务质量保障、用户权益和用户信息安全保护等方面的责任划分,租用的接入网络资源严禁再次转租转售。
在开展业务前,向电信管理机构报告,并定期报送宽带转售服务发展情况。
六、电信管理机构要组织好本地开放宽带接入市场相关工作,探索完善事中事后的监管政策,加强对宽带接入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保障用户的自由选择权和企业公平接入,推动资源共享,培育和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附件:宽带接入网业务开放试点方案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4年12月25日附件:
宽带接入网业务开放试点方案
一、试点目的
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基础电信领域,参与宽带网络设施建设和业务运营,促进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发展和宽带业务市场竞争,提升宽带业务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探索宽带接入业务发展模式,逐步建立和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有机结合的监管体系,为正式商用奠定基础。
二、试点业务范围
试点企业按照光纤到户国家标准要求和共建共享的相关原则,可以建设从用户端到网络接入服务器范围内的全部
或部分有线通信网络设施,可以开展相应的网络元素出租、出售,其中取得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试点企业还可以自有品牌向最终用户提供宽带上网服务。
宽带接入网业务属于基础电信业务。
三、试点城市及试点时间
首批试点城市为:太原、沈阳、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厦门、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重庆、成都。
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试点情况适时扩大试点范围。
试点时间3年。
四、试点主体
试点主体为依法设立的民营企业,鼓励有驻地网运营经验的民营企业参加试点。
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一)申请者为依法设立的民营公司。
(二)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认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
(三)有3年以上电信行业从业经验。
(四)有与从事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当有8年以上宽带网络建设和运营管理经验,并具有信息通信及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企业财务负责人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企业具有信息通信及
管理相关专业初级以上(含初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的技术和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
(五)具备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
申请者必须设有专门的客服部门和客服人员,按照服务规范及相关要求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公布用户投诉及服务监督电话,受理用户投诉,有服务保证措施和市场退出善后处理方案。
(六)有必要的场地及设施。
申请者应有固定的办公地点,有与宽带接入网业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或营销渠道。
必须建立客户服务系统、计费管理系统和业务管理系统,能够保障系统运行安全。
(七)具备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申请者应成立安全管理部门,明确安全责任人和联系人,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机制,按照相关要求和技术标准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保障措施。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审批主体
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试点城市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对当地宽带接入网业务试点的申请进行受理、审查,并发放试点批文。
申请试点的民营企业向试点城市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提出申请。
六、试点要求
(一)基础电信企业不得与试点企业签订含有排他性条款的协议。
(二)基础电信企业应向试点企业提供不低于自身业务质量的接入网上联城域网带宽资源。
(三)基础电信企业与试点企业应依据公平合理、平等协商的原则,协商确定上联宽带资源的接入价格。
(四)试点企业建设有线通信网络设施时,应当严格遵守《关于贯彻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通知》、《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等国家有关通信工程建设的规定。
同时应遵守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通信设施保护等政策规定,禁止和房地产商、物业管理公司或业主委员会等第三方签署含有排他性条款的协议,保障用户的自由选择权。
(五)试点企业在向用户提供服务时,应严格遵守行业相关标准和管理要求,并与用户签订服务协议。
协议中要明确约定接入速率、资费以及当企业提前终止经营时预付费返还、争议解决的处理方式。
如提前终止试点经营,应按照《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电信服务规范》等相关要求和用户协议的内容向电信主管部门报告并提前告知用户,妥善处理预付费返还、费用结算、争议解决等善
后工作,切实保障已发展用户的合法权益。
(六)试点企业上联互联网骨干网必须经由基础电信企业的城域网接入,不同地市的业务节点不得直连,租用的接入网络资源严禁再次转租转售,其接入网络建设范围和连接(汇聚)节点位置要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各项工作。
(七)试点企业与用户之间发生的服务质量问题,由试点城市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所属申诉受理中心处理。
七、其他
(一)试点企业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的要求,按月报送业务运营情况。
试点城市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按月向工业和信息化部上报宽带接入网业务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二)试点企业可与基础电信企业同等参与宽带中国工程、宽带示范项目、普遍服务等工作,享受相关政策。
(三)试点企业在试点期间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四)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根据试点开展情况适时调整相关政策,研究宽带接入业务的正式商用事宜。
(五)本《试点方案》自2015年3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