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校察看开除学籍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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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办介绍
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
a.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 b.学生在本校因有两门课程考试时间冲突
教务办介绍
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
重新学习 1)课程补考成绩不及格 2)旷考者 3)希望通过重新学习取得该课程更好成绩者
可自愿申请重新学习,考试成绩按实记载。重新学习课 程按“学分制管理办法”缴费。
自愿参军,入伍后按国家规定学籍保留至退伍后一年。 自费留学,申请获批后,可申请保留学籍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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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
复学:休学期满,于开学前一周持有关材料向学校 提出书面复学申请。
转专业 转专业:学生在完成第一学期学习后,平均学分绩
点在3.0及以上且在同年级同专业前30%以内,无不及格 课程,无补考、无重修记录,无违纪处分记录。
”专栏;嘉善基础部网站可点击主页上面“嘉善校区”。 2)教务管理系统:登陆学校网站主页,点击顶部“学生
”选择“教务管理系统”相关链接进入。学生可在该系统上 查基本信息、选课、查成绩(用户名是学号,新生初始密码 是身份证号,建议登陆后马上修改密码)。
3)“易班”教务处 4)官方微博:@上海杉达学院教务处微博
2)教学信息员队伍:为加强对教学工作的信息反馈 ,能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教学状况,进一步完善教 学质量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的主体 作用,学校建立教学工作学生信息员队伍。
教学质量管理
学生信息员职责 1.学习领会学校有关教育教学改革政策,了解学校的教 学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学校教育教学的目标和要求。 2.及时、客观地向教务处和学院反馈教学信息;协助教 务处和学院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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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
学生修读的所有课程按“学分制管理办法”规定的 考核和成绩记载办法进行评定和管理,考核合格即取得 该课程的学分,并归入学生本人学籍档案。 1)考核:考试、考查 2)评分以学期末(课程结束时)考试成绩为主 总评成绩=平时成绩(40%)+期末成绩(60%)
包括上课认真记笔记、测验、作 业、课堂练习、讨论、学习态度 及出勤情况(双语教学课程50%)
学生入学后的第一学年,所修读课程由学院统一排 定,不实行选课。 课程设置和分类
在学分制教学计划中,课程分为必修课与选修课。 必修课:通识教育课、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 选修课:限定选修课、任意选修课 学分确定
本科毕业的总学分一般控制在165—175学分 专科毕业的总学分一般控制在130—140学分
教务办介绍
教务处是负责学校教学工作的行政部门。 基础部设有二级教学管理教务办,全面贯彻 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校行政决策,服 务各院系和广大师生,做好学校教育思想建 设、教风和学风建设、教学制度建设;抓好 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质量管理、学籍、考务 、证书、教学秩序管理等各项管理工作。
教务办介绍
教务处发布信息网站: 1)学校网站主页( www.sandau.edu.cn)中“教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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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遗失补办与开具
补办学生证:
学生本人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到学生事务大厅教务办窗 口填写“开具各类证明申请表”并至财务处完成缴费,将收据 交回教务办,随后补填学生证相关信息,教务办在十—十五个 工作日委托外办完成补办学生证的印刷、盖章等事宜。完成后 通知学生本人前来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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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办服务功能介绍:
1)学籍管理 2)学分制管理 3)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 4)考场纪律及违纪处分 5)教学质量管理 6)证件遗失补办与开具 7)跨校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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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
入学与注册 按国家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 关要求和规定缴费,报到办妥全部入学手续并按时 上课者。入学三个月后,入学资格合格者,教育部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 》进行电子注册并取得学籍,新生可登录学信网 查询。
保留入学资格 按照国家招生体检标准,患有疾病的学生,准许 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不享受在校生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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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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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
休学与复学 休学一般以一学年为期,经学校批准可续休,累计不得 超过两学年,休学期间学校予以保留学籍,但不享受 在校生待遇。 1.因伤、病经指定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在一学期 内休养时间占六周及以上的 2.因特殊原因或困难以及创业等须暂时中断学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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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纪律及违纪处分
重点提醒:
1)学生参加考试(包括补考、重新学习),必须携 带本人学生证或居民身份证或校园卡,按考试座位表入 座。无证件者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不得参加考 试,开考40分钟后,才能交卷离开考场。
3)监考老师宣布考试纪律并进行清场工作。学生须 将带入考场的物品(书籍、文字材料、纸张、笔袋/盒 、眼镜盒、计算机外壳以及任何有储存、查询、翻译功 能的电子产品、手机(必须关机)、电子通信设备等) 一并放进书包,放到监考老师指定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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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
退学 1.受到两次退学警示后必修课和指定选修课累计缺失 学分数再次达到15学分及以上者。 2.未经准假连续两周(即10个学习日)未参加学校规 定的教育教学活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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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制管理
学校从2007年9月起试行学分制,管理上实施绩点学 分制、弹性学制和选课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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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
旷考 未按学校规定参加考试,无故缺考或迟到15分钟以上 者,作“旷考”处理。旷考者不得参加补考,必须进 行缴费重新学习。
缓考 缓考手续必须在该课程考试前办理,本人因病不能办 理者,可由辅导员、班长或家长代为办理。缓考与补 考同时进行,缓考成绩的记载与原期末考试相同,并 有一次补考机会,补考成绩最高以65分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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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纪律及违纪处分
4)违纪处分: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 注:留校察看将取消本科学士学位授予 开除学籍:a.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
教学质量管理
1)期中教学检查:根据《上海杉达学院期中教学 检查实施办法》的规定,每学期我们会安排一次期中教 学检查,与学生相关的包括学生信息员座谈会、学生网 上评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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