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校察看开除学籍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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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学生违纪处分条例1、对严重违反纪律的学生处分有以下五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

2、学生有以下违纪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1)一学期内旷课60节者;(2)违反纪律,不接受管理教育,影响严重者;(3)参与打架,后果较为严重者;(4)有偷窃行为,影响较严重者;(5)与同学发生矛盾,不依靠学校或家长解决,私下叫无关人员处理,造成较严重后果者;3、有以下严重违纪情况的学生加重处分:犯有第2条中某项的缺点错误,处理时不认错,态度不好,或受到学校警告处分后,不能改正缺点错误,继续违反纪律的,视其违纪情况,给予记过、留校察看处分.4、学生有以下之一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处分:(1)受留校察看处分后,继续违反纪律者;(2)经批准送工读学校者;(3)被公安司法机关收容者;(4)学生受处分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在教育子女问题上极不负责,不进行教育,不和学校合作者。

5、处分严重违纪的学生,由班主任提出意见,经年级审核提出意见,报政教处提交行政会议审议,由校长室批准,并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

6、受处分的学生,对自己的错误有深刻的认识,以实际行动改正错误,一个学期后确有悔改表现,经本人申请,班主任、年级长签出意见。

政教处同意,校长批准,可以撤销处分。

(学校教育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学生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教研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校各项工作州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教委发布的《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学生行为准则》,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处理违纪学生,要做到事实确凿,证据充分,处理适当,坚持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附中在籍的各类学生。

第四条通报批评不属纪律处分,通报后如再违犯校纪校规,即给予纪律处分.第五条损毁他人财物和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其财产赔偿部分和医疗费用等的负担可以调解处理。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和运用第六条学生违反校规校纪,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给予通报批评或下列之一的处分:(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勒令退学,(六)开除学籍。

学生违纪处分细则

学生违纪处分细则

学生违纪处分细则1.不遵守学生公寓(宿舍)作息时间,影响他人休息,经教育仍不改正的,无故晚归3次以上(含3次)或擅自夜不归宿的,视情节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以上处分:2.在寝室留宿异性或在异性寝室留宿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3.未经批准私自调换寝室或床位的,经教育仍不改正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私占出借,出租床位的,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4.在学生公寓(宿舍)内饲养宠物,经教育仍不改正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5.未经批准擅自离校1天(或累计旷课6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擅自连续2天(或累计旷课20学时)者。

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擅自连续离校3天(或累计旷课30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擅自连续离校4天(或累计旷课40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擅自连续离校5天(或累计旷课50学时)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累计3次迟到按1次旷课计算。

6.违反学校消防,用电,用火管理规定的,视其情节,给予如下处分;在寝室内使用酒精炉火各种电热器(如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电饭锅等)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学生请假报告制度1.请假1天以内者(含1天)由辅导员批准2.请假3天以内者(含3天)由系主任批准3.请假4天道7天者,经辅导员同意,由学生处长批准4.请假7天(不含7天)以上者由主管学生院长批准5.事假;学生在校期间一般不准请事假。

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应提交证明,准假全同病假。

6.准假后,学生要到辅导员,舍务登记备案,假满后应立即销假,假满后仍不能参加学习者,须按上述规定续假。

7.在一学期内请假超过1/3者,应休学。

8.凡不按上述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不准而擅自不参加学习和活动者,以旷课论处,原则上不允许学生事后补假。

9.一学期一门课程因事假缺课1/3者或因病假缺课1/2者,取消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同时取消其该门课程评教资格。

开除学籍留校察看什么意思

开除学籍留校察看什么意思

开除学籍留校察看什么意思开除学籍留校察看什么意思开除学籍留校察看是对某些犯错误的学生处罚的方法。

有时候一个人犯错之后,老师只能给他一个小小的惩罚或者警告,但如果这样的话根本没有达到效果,反而让这个人变本加厉地犯错,所以老师才会给这些人开除学籍的惩罚。

对于这些人来说,被开除学籍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别人都能安然无恙,就你一个人受到惩罚,那种滋味是十分痛苦的。

还好,对于这些被开除学籍的同学来说,也不必过于担心,因为只要保证自己不再犯错,回头认真反省,把不足之处改正过来,毕业时还是可以拿到毕业证书的。

被开除学籍之后,就算还在学校里面,但如果经常不去上课,对学校造成影响,学校还是会将这些学生开除学籍的。

我觉得对那些犯了错的同学们的处罚,不仅要注重过程,更要注重结果。

被学校开除学籍留校察看也许并不会对这些同学产生多大的影响,毕竟在离开学校之后,这些同学们也不知道应该干什么,去找一份工作比较困难,没有文凭又不好找工作,甚至连继续学习的想法都不会有了,所以开除学籍留校察看并不能给这些人带来实质性的帮助。

我们只能指望这些学生在这件事情之后,能够进行深刻反省,努力做出改变,即使做不到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最起码也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

如果能够把之前犯下的错误牢牢记住,避免今后不再犯类似的错误,那就已经算是很不错了。

要求被开除学籍的学生在离开学校之后,要好好完成学业,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可以在学校里面乱混,尽快把落下的功课补回来,提高自己的成绩,让学校不要因为这件事而对你失去信心,在有机会的时候,让自己通过考试,重新获得毕业证书。

如果还想着和其他人一样在学校继续混日子,不做任何努力,那等待这些学生的命运只有两种,第一种是彻底地被赶出学校,第二种则是彻底被学校给开除。

虽然学校对这些学生的处罚力度并不算太大,但如果他们还有继续学习的想法,对这样的人来说,未来的前途依旧是光明的。

就算不从自身找原因,也要清楚别人不是自己犯错的理由。

留校察看是什么意思

留校察看是什么意思

留校察看是什么意思一、什么是留校察看(Probation)处分?美国留学生在校期间如果触犯了学校的规定,很有可能受到学校给出的处分,最轻一个级别是学术警告(Warning)处分,第二级别是留校察看(Probation),第三级别的是停学(Supention)处分,最严重一个级别是开除学籍(Dimi)。

如果学生违反校规情况的情节较轻,通常学校会给予学生留校察看处分,如果学生再次发生违纪行为,学校将会给予学生更加严重级别的处分,包括美国大学开除处分。

留校察看处分的大意基本就是:就是同学,你最近的学习劲头不是很对啊,但我觉得你还可以再抢救一下。

来来来,从此以后好好学习,有什么困难我帮你。

当然这只是对留校察看处分的一种非常通俗的理解方式。

正式一点来说,相信同学们都知道,成绩不理想等问题是会给学生带来一些负面影响的。

而留校察看,就是美国大学处理成绩不理想等违规情节较轻的学生的一种方式。

二、何种情况下会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留校察看处分是较轻的一种处罚方式,通常来说学生都是触犯了一些小错误而受到学校的处罚,比如首次出现GPA低等等。

科罗拉多大学博尔德分校学生登记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克里斯提·沃尔德-迈克柯米克(Kriti Wold-McCormick)说:“对于大多数大学来说,留校察看(academic probation)即意味着学生的学术水平没有达到学校的最低要求,通俗点说就是学生的绩点(GPA)没有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分数线。

”如果收到了留校察看处分的通知,那也就是说ta的学术成绩可能亮起了红灯,ta接下来就需要好好想想应该如何提高自己的成绩了。

据专家介绍,学生的GPA如果低于2、0,那就很有可能会被留校察看了。

但是每所美国大学对GPA的最低要求都有可能不同,不同的学术项目甚至还会有不同的最低GPA分数要求。

专家强调,越是有挑战性的专业,对学生的GPA要求的越高。

部分学校对于初次犯错的学生会给予他们留校察看处罚。

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一条为建设优良的校风,创造文明的校园环境,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促进学生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保证培养合格人才,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违反校纪的学生,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

处分分下列六种: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

第三条留校察看以一年为期。

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一年内有显着进步表现的,可按期解除察看;立功者,可提前解除察看;经教育不改的可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四条被判处管制、拘役、徒刑、送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所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属过失犯罪被判处拘役或徒刑而宣告缓期执行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五条对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反动言论和行为,组织和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安定团结者,除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外,学校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下列处分:经教育尚能改正者,给予严重警告、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经教育坚持不改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第六条对肇事、打人、斗殴、打群架、作伪证及私藏或者提供凶器者,分别给予下列处分:肇事者:不守秩序,不听劝阻,用语言侮辱、挑衅或其他方式触及他人,引起事端或激化矛盾造成打人、打群架等后果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打人者:1.动手打人未伤他人者,视其情节和后果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2.致他人伤轻者,视其情节和后果给予记过及其以上处分;3.致他人伤重者,视其情节和后果给予留校察看及其以上处分;4.寻衅报复打人者,视其情节,分别给予以下处分:未伤他人者,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致他人伤轻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致他人伤重者,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策划或为首聚众打人或打群架者:1.凡策划或聚众打人或打群架,经发现制止而未造成后果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2.造成后果者,视其情节,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3.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XXXX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一、制定该条例细则的目的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行为规范》,严肃校纪校规,促进全体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及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制定本条例。

对违纪学生进行处分只是学校的一种教育手段,而不是学校的教育目的。

二、本条例适用对象有违纪行为的在校学生。

三、处分种类适用于有违纪行为的初高中在校生,处分由轻至重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五种。

四、处分程序1.由班主任或有关部门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事实和认错态度,向学生发展中心申报处分材料。

事实要清楚证据要确凿。

2•学生发展中心在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后,根据该生犯错误的事实、性质和认错态度作出处分决定。

3.如果违纪学生和家长对学校的处分决定有异议,可以申请召开听证会。

4•对一些违纪违法、错误性质严重的学生,按照本条例要给予记过以上等级处分时,经学生发展中心核实后,提交校务行政会讨论批准。

5.视处分轻重,将处分结果在班级、年级或全校公布。

6.处分材料在学生发展中心备案。

五、处分撤销程序处分期限分三个月至一年,分别为:警告三个月、严重警告五个月、记过半年、留校察看一年。

受到处分的学生应端正对待错误的态度,认真吸取教训,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改正错误。

处分期限达到规定时间后,本人可提出撤销处分申请表,交给班主任,然后由班委会、班主任签署意见,交学生发展中心审核后,做出撤销处分的决定,在班级、年级或全校公布。

如本人没有提出申请,处分不予撤销。

六、各种纪律处分的具体规定1•警告处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教育帮助外,给予警告处分。

(1)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达10节以上者(含班级、年级或全校规定参加的活动课时)。

(2)违反考场规则、考试作弊或为他人提供作弊条件者。

(3)上课违反课堂纪律,一学期受到教师批评记名达10次以上者。

(4)在校参与赌博,传看不健康的书籍、音像制品,造成不良影响者。

学生违反校规处分条例

学生违反校规处分条例

学生违反校规处分条例1、反对四项基本原则,有明显的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行,搞资产阶级自由化者,给予留校察看、饬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

2、扰乱正常教学秩序,打架斗殴,经教育尚能改正者,给予记过至留校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经教育仍坚持不改者,给予饬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

3、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受到司法部门处罚者,被判处管制、拘役、徒刑或送劳动教养者,给予饬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但缓期执行者(属过失罪)则给予留校察看、饬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被处以行政拘留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被处以警告者,给予警告处分:被处以罚款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4、偷窃,诈骗国家或集体或私人财物者,按一次作案价值的大小及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饬令退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经公安部门确认撬窃但未取得财物,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触犯本条受司法部门处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饬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5、故意损坏公物,被处以罚款者,视情节轻重和对错误认识情况,给予记过、留校察看、饬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6、不守秩序,不听劝阻,用各种方式触及他人身体,用语言挑衅他人打架等,本人虽未动手打人却造成打架后果者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动手打人未致伤者,给予记过处分;致人轻伤或重伤者,除要医治伤者外,并给予留校察看、饬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目击打架而提供伪证词致使调查造成困难者,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打架而又犯此项者,两错并罚;为他人打架提供凶器,未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留校察看,饬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打群架或挑衅唆使纠集他人打群架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留校察看、饬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7、无故旷课者给予如下处分:一学期累计30节,警告处分;60节,记小过一次;80节记小过两次;100节,记大过一次:l30节,记大过两次;l50节,作自动退学处分。

8、对测验、考查、考试作弊者,除取消该科考试(含考查、测验)成绩外,并给予如下处分:测验作弊,警告;考试(考查)作弊,记过;协同作弊,严重警告或记过;代人考试(考查)者,记过。

高中学校处分制度

高中学校处分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处分种类学校对学生的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五种。

1. 警告:适用于违反学校纪律,但情节较轻的学生。

2. 严重警告:适用于违反学校纪律,情节较重,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学生。

3. 记过:适用于违反学校纪律,情节严重,造成一定后果的学生。

4. 留校察看:适用于违反学校纪律,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学生。

5. 开除学籍:适用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学校纪律,造成严重后果,无法挽回的学生。

二、处分程序1. 调查核实:学生违纪行为发生后,由班主任或学校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

2. 通报批评:对于情节较轻的违纪行为,可以采取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通报批评。

3. 提出处分意见:经调查核实后,由班主任或学校有关部门提出处分意见,报学校领导审批。

4. 告知学生及家长:学校将对学生的处分决定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及家长,并告知其申诉权利。

5. 执行处分:学校将对学生的处分决定予以执行,并将处分结果记入学生档案。

三、申诉与复核1. 申诉:学生对学校作出的处分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处分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出申诉。

2. 复核:学校成立处分复核委员会,对学生的申诉进行复核。

复核委员会应在接到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四、处分期限1. 警告:期限为一个月。

2. 严重警告:期限为三个月。

3. 记过:期限为六个月。

4. 留校察看:期限为一年。

5. 开除学籍:不得恢复学籍。

五、其他1. 学生在受处分期间,应认真反省,遵守学校纪律,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2. 学生受处分期间,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剥夺其参加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

3. 学生受处分期满,经学校审核合格,可以解除处分。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学生处负责解释。

学生校内外违纪处分办法

学生校内外违纪处分办法

学生校内外违纪处分办法学生违纪行为在校园中时有发生,这不仅影响了正常的学习秩序和教育环境,也损害了学生自身的健康成长。

为了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学校设立了相应的违纪处分办法。

本文将探讨学生校内外违纪处分办法的相关问题,其中包括处分的种类、程序、评定标准以及可行性等。

一、处分种类学生校内外违纪处分办法通常包括轻度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

其中,轻度警告是对一些行为较轻微的违纪学生进行提醒和教育,严重警告则是对重复违纪或情节较重的学生进行严肃批评和警告。

记过是对严重违纪行为进行记录,留校察看是对违纪行为较为严重的学生暂时离校,以期达到教育和惩戒的效果。

最严重的处分就是开除学籍,通常是对重大违纪事件或多次严重违纪行为的后果。

二、处分程序学生校内外违纪处分办法应有明确的处分程序,确保程序的公正和透明。

一般来说,处分程序包括事实调查、听证、咨询和决定四个环节。

首先,对违纪事实进行详细的调查和了解,在收集到足够的证据后,可以进行听证程序,以听取学生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在听证后,可以征求专家或教师的意见,以便做出更客观公正的判决。

最后,根据实际情况和学校的规定,作出相应的处分决定。

三、处分标准学生校内外违纪处分办法的标准应当明确、公正,并与学生的违纪行为相匹配。

首先,违纪行为应当明确列出,以便学生了解违纪的具体内容。

其次,对于不同的违纪行为应当区分轻重,确保处分的公正性。

例如,对于一次较为轻微的违纪行为可以给予轻度警告,但对于多次违纪或严重违纪的学生,应当采取更严厉的处分。

此外,处分标准也应考虑到学生的背景和情况,避免判决过于偏激或不公正。

四、处分与教育相结合学生校内外违纪处分办法的目的不仅是惩戒,更重要的是教育和引导学生。

处分办法应该有明确的教育目标,并将处分与教育结合起来。

通过处分,帮助学生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引导他们改正错误,并重建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

在处分后,学校应当提供必要的教育辅导,协助学生克服违纪行为并取得进步。

学校关于对违纪学生的处理规定

学校关于对违纪学生的处理规定

学校关于对违纪学生的处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山东省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对违纪学生的处分等级由轻到重的顺序为:点名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劝其退学、勒令退学、开除学籍。

第三条:对违纪学生给予处分的依据是:一看错误的性质;二看认错态度;三看以前的表现;四看对周围或今后造成的影响;五看当时的具体情况。

第四条:违纪学生要写出犯错误过程的书面材料,写出自己犯错误的主要事实和对犯错误的深刻全面的检讨。

要多谈主观因素,少谈或不谈客观因素,深挖根源,表明今后的态度。

第五条:除劝其退学、勒令退学、开除学籍者外,一般都要在全班(必要时在全校)同学面前严肃认真地检讨。

如果师生对犯错同学的检讨不满意,要进行第二次检讨,如果第二次检讨后师生仍不满意,学校将因其认错态度不好考虑加重处分。

第六条:对违纪学生的处理由年级组和综治办负责调查取证,由年级组或校长召开校务委员会研究决定。

处分决定以学校的名义发出布告,必要时由有关负责同志在全体师生大会上宣布。

第七条:处分均通知家长,以便家、校双方配合教育学生。

对于劝其退学、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学生,通知其家长到校将学生领回。

第八条:劝其退学、被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学生,在学校有关负责同志与该生及家长谈话宣布处分决定的当天必须离校。

第九条:劝其退学、被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学生在离校后未经学校允许不准再回学校。

如来校继续违反校规校纪,学校将按校外人员来校扰乱教育教学秩序由校保卫科或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条:劝其退学、被勒令退学的学生,学校可保留学籍,但不能返校复读。

未完成的会考科目多于半数的,不允许返校参加会考和中高考报名,不负责办理毕业证。

第十一条:被开除学籍的学生,不允许返校复读、参加会考和中高考报名,不发毕业证。

学校违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

学校违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

学校违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随着社会的发展,学校违法违纪现象时有发生。

对于这些学校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办法,是保证学校正常秩序和培养健康教育环境的关键措施。

本文将从相关法律法规、教育部门的规章制度和学校自身制定的规章制度三个方面,来探讨学校违法违纪行为处理的办法。

1. 相关法律法规学校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办法首先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都对学校违法违纪行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例如,根据《教育法》第63条,学校可以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理措施。

而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3条,学校在处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时,应当采取教育、矫治、劝导等措施。

2. 教育部门的规章制度教育部门也对学校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办法进行了规定。

例如,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学生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了学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分类和处理办法。

根据这一规定,学校可以对学生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批评教育、约谈学生及其家长、调查核实、进行心理疏导、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3. 学校自身制定的规章制度学校作为教育机构,也需要制定自身的规章制度,来规范学校内部的违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

例如,学校可以制定校规校纪,明确对学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措施及相应责任人。

此外,学校还可以成立纪律委员会,并制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学校对学生、教职员工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标准。

总体而言,学校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办法应当综合考虑法律法规、教育部门规章制度以及学校自身制定的规章制度。

但在实际操作中,也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

4. 对于学生的处理办法在学生违法违纪行为处理中,重点考虑的是对学生的教育和矫正。

批评教育是学校处理学生违法违纪行为时常用的一种方式。

通过与学生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和教育,让学生认识到错误并改正。

在严重情况下,学校可以采取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措施,以给予学生一定的警示和惩罚。

学院学生违纪处罚规定

学院学生违纪处罚规定

学院学生违纪处罚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的育人环境,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其它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对象为我院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和在外临床实习的学生。

第三条学生违反校规校纪行为,视其情节严重,认错态度,悔改表现等,给予下列处分: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开除学籍学生处为学生违纪处分工作的具体协调、管理部门,学生涉及考试违纪的处分由教务处负责协调和认定。

学生有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但情节轻微不足以给予上述处分的,应由学生所在的院(系)给予通报批评。

第四条学生受到处分,同时受到下列处理:(一)取消其自受处分之日起一年(指学年度)内参加省、学院和院(系)各种奖励、奖学金、荣誉称号、助学贷款及其他资助的申请资格。

(二)在当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思想品德考核中,思想品德积分为零。

第五条处理学生违纪必须有证据证明,下列各项均为有效证据:(一)与违纪事实有关联的物证、音像、影像资料等;(二)违纪学生的陈述、检查书等;(三)被侵害人签名的陈述、检举材料等;(四)证人签名的证言;(五)学生所在院(系)及有关单位的综合材料;(六)司法机关的裁决书、鉴定书、判决书和有关部门的仲裁、决定、复议等;(七)学生违纪证据的收集,处分决定建议以及有关资料的整理由院(系)具体办理,涉及学院相关职能部门的由各部门协助办理,学生工作处负责审查。

第六条违反校规校纪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从轻减轻处分:(一)主动如实交待错误事实,认错态度积极诚恳,有立功表现;(二)违纪事件发生后,及时报告并协助学校查清事故,主动检举揭发其他违纪人员;(三)在违纪过程中,主动有效地制止事件(事态)发生、发展者;(四)过失违纪的;(五)其他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分的情形。

第七条违反校规校纪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加重处分:(一)违纪后,态度恶劣,隐瞒真相,相互串供者;(二)对有关人员打击报复、威胁恫吓、诬陷他人;漫骂和殴打执行职责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干部者;(三)多次违反校纪校规、屡教不改者;(四)在校外违纪,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五)集体违纪事件的组织策划指挥者;(六)在校期间曾受过一次处分,再次违纪时从重处分;曾受过两次警告以上处分,第三次违纪时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高校撤销处分管理规定(3篇)

高校撤销处分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高校撤销处分管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及其他学生。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撤销处分,是指学校对学生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纪律处分决定。

第四条撤销处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原则:撤销处分必须依法依规进行,确保程序合法、内容公正。

(二)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原则:撤销处分既要起到惩戒作用,又要注重教育引导,帮助学生改正错误。

(三)公开透明原则:撤销处分程序公开透明,保障学生知情权和申诉权。

第五条学校设立撤销处分管理办公室,负责撤销处分的申请、受理、审核、决定和执行等工作。

第二章撤销处分的条件第六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撤销处分:(一)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在处分决定生效后一年内,表现良好,无违反学校规定的行为。

(二)被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的,在留校察看期间,表现良好,无违反学校规定的行为,且经学校批准提前解除留校察看的。

(三)因特殊原因,如病休、出国(境)等,无法按时完成学业,经学校批准,在规定时间内返校并恢复正常学业,表现良好的。

(四)因学校工作失误,给予学生处分不当的。

第七条申请撤销处分的学生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撤销处分申请表;(二)处分决定书;(三)证明材料,如表现良好的证明、病休证明、出国(境)证明等;(四)其他相关材料。

第三章撤销处分的程序第八条学生申请撤销处分,应当向撤销处分管理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

第九条撤销处分管理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

第十条撤销处分管理办公室对受理的申请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一条撤销处分管理办公室根据审核情况,提出撤销处分的建议。

第十二条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撤销处分的建议进行审议,形成撤销处分决定。

学院学生违纪处罚规定

学院学生违纪处罚规定

学院学生违纪处罚规定学院学生违纪处罚规定第一条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加强校风、学风建设,严肃校纪,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根据国家教育部2005年3月颁布的《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违反国家政策,法令法规、校纪校规,视情节轻重,认识态度和悔改表现等给予批评教育(包括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纪律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五种。

第三条学院严禁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和行为,严禁煽动、组织闹事,严禁扰乱社会秩序和正常教学秩序、破坏安定团结的行为,严禁张贴大、小字报。

违者并造成影响的:(一)为首者,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

(二)参与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1.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2.情节严重,经教育能改正的,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3.情节严重,经教育坚持不改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四条对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受到公安或司法部门处罚者,视情况分别给予下列处分:(一)被处以治安警告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二)被处以治安罚款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三)被处以治安拘留,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四)被处以管制、拘役、徒刑(含判处缓期执行),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五条有严重违反公民道德行为者,视其情节,分别给予下列处分:(一)涂写、勾画淫秽文字、图画或有猥亵行为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二)收看、传阅、传播淫秽书刊、音像制品或其它淫秽物品者,给予严重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三)制作、复制、出租、出售淫秽书刊、音像制品或其它淫秽物品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四)到校外营业性酒吧、舞厅、夜总会从事陪酒、陪舞活动者,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五)卖淫、嫖娼以及介绍或收容卖淫、嫖娼者,或有涉毒行为者,一律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六)学生在校内公共场所言行举止不当,如衣着不整、男女生搂搂抱抱,勾肩搭背等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或态度恶劣、屡教不改者,视其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七)有侮辱、调戏他人,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等行为,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八)在学生宿舍留宿异性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对本寝室同学留宿异性行为不抵制、不反对、不报告者,给予寝室长及其他寝室成员严重警告处分;(九)在校内打麻将或参与赌赙者,赌资、赌具一律没收,因赌赙形成债权、债务一律废除,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分:1.提供赌具、场所,但未参与打麻将或赌赙者,给予记过处分;2.参与打麻将或赌赙,赌资在300元以下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3.参与打麻将或赌赙,赌资在300元以上者,视其情节,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4.屡次参与打麻将或赌赙者,勾结校外人员打麻将或赌赙者,视其情节,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小学生学生处分规定

小学生学生处分规定

小学生学生处分规定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处分规定。

一、处分的种类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留校察看5、开除学籍(义务教育阶段一般不适用)二、处分的适用范围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给予相应的处分: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公安机关处罚的;2、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情节较为严重的;3、破坏学校公共财物,造成一定损失的;4、打架斗殴、欺负同学,影响恶劣的;5、考试作弊,情节严重的;6、多次违反课堂纪律,不服从教师管理,影响教学秩序的;7、有偷窃、诈骗等不良行为的;8、传播不良信息,影响学校声誉和同学身心健康的;9、其他严重违反学校纪律和社会公德的行为。

三、处分的程序1、教师或其他相关人员发现学生的违纪行为后,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向学校德育处报告。

2、德育处接到报告后,应进一步调查了解情况,收集相关证据。

3、根据违纪事实和情节,德育处提出初步的处分意见,并告知学生及其家长。

4、学生及其家长有权进行申辩和陈述。

学校应充分听取学生和家长的意见。

5、学校召开行政会议,对处分意见进行审议和决定。

6、学校将处分决定书面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并在校内公布。

四、处分的期限和撤销1、警告处分的期限一般为一学期;严重警告处分的期限一般为一学年;记过处分的期限一般为一学年;留校察看处分的期限一般为一学年。

2、受处分的学生在处分期间,如能认真改正错误,表现良好,可在处分期满后申请撤销处分。

3、撤销处分的程序: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班级同学进行评议,班主任签署意见,德育处审核,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

五、具体违纪行为及相应处分1、打架斗殴(1)动手打人未造成伤害的,给予警告处分。

(2)致人轻微伤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致人轻伤及以上的,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大学处分分类及解读

大学处分分类及解读

处分对你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一路走来,且行且珍惜进入大学后,学校对于大学生的管理相比高中来说是较为宽松的,但是一旦学生触犯高校所指定的有关条令条例,获得的惩罚也是较为严重的。

在大学期间,我校学生获得处分的严重性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由低到高的处分。

各级处分对于学生的处理方法都是不一样的。

接下来给大家详细的说一下,不同的处分对学生在校发展有何种影响?如果在校期间因违规违纪获得处分,学生对于学校下达的处分该如何应对?一.警告处分(处分期6个月)。

获得警告处分后,说明学生所犯的错误较小,不够严重,有可能也是初犯,所以此项处分并不会有具体的处理办法,学生不需要太过担心。

这个处分可以说是对于学生的口头警告,当然也不能因为没有处理措施就再次犯错,学校会对此持续关注,学生应当予以及时改正,如仍进行或不停止此种违法行为,将直接给予更为严厉的处理。

比如:学生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的,给予学生警告一次。

酗酒滋事,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处分。

二.严重警告处分(处分期6个月)。

高校学生在两次或两次以上被警告处分后,学校将在全校对该学生进行严重警告处分。

严重警告是重于警告的处分,是对犯错误党员的严重告诫。

对于所犯错误性质和程度比受警告处分严重,但还构不成记过的学生,则应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严重警告处分一般是弄虚作假骗取奖(助)学金、困难补助、贷学金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违反消防规定造成责任较轻者、或者各项检查多次不及格等事件。

三.记过处分(处分期12个月)。

记过处分比严重警告更为严重,是最后一次不影响正常毕业的处分。

凡受记过处分的学生期限为一学年,在处分期间有明显改正表现的,可撤销其处分,但处分决定应记入该生档案,处分期间无改正表现,毕业班学生不予毕业,非毕业生学生报请上级机关做出更严厉的处分。

下列情况给予记过处分:作弊一次,赌博、吸毒的,擅自改动成绩、私自伪造、变造、冒领、冒用、转让各种证明或证明文件、私刻公章的,威胁他人安全和干扰别人正常生活的以及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影制品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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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
退学 1.受到两次退学警示后必修课和指定选修课累计缺失 学分数再次达到15学分及以上者。 2.未经准假连续两周(即10个学习日)未参加学校规 定的教育教学活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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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从2007年9月起试行学分制,管理上实施绩点学 分制、弹性学制和选课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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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遗失补办与开具
补办学生证:
学生本人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到学生事务大厅教务办窗 口填写“开具各类证明申请表”并至财务处完成缴费,将收据 交回教务办,随后补填学生证相关信息,教务办在十—十五个 工作日委托外办完成补办学生证的印刷、盖章等事宜。完成后 通知学生本人前来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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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
a.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 b.学生在本校因有两门课程考试时间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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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
重新学习 1)课程补考成绩不及格 2)旷考者 3)希望通过重新学习取得该课程更好成绩者
可自愿申请重新学习,考试成绩按实记载。重新学习课 程按“学分制管理办法”缴费。
2)教学信息员队伍:为加强对教学工作的信息反馈 ,能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教学状况,进一步完善教 学质量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的主体 作用,学校建立教学工作学生信息员队伍。
教学质量管理
学生信息员职责 1.学习领会学校有关教育教学改革政策,了解学校的教 学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学校教育教学的目标和要求。 2.及时、客观地向教务处和学院反馈教学信息;协助教 务处和学院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
学生入学后的第一学年,所修读课程由学院统一排 定,不实行选课。 课程设置和分类
在学分制教学计划中,课程分为必修课与选修课。 必修课:通识教育课、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 选修课:限定选修课、任意选修课 学分确定
本科毕业的总学分一般控制在165—175学分 专科毕业的总学分一般控制在130—140学分
保留入学资格 按照国家招生体检标准,患有疾病的学生,准许 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不享受在校生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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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监考老师宣布考试纪律并进行清场工作。学生须 将带入考场的物品(书籍、文字材料、纸张、笔袋/盒 、眼镜盒、计算机外壳以及任何有储存、查询、翻译功 能的电子产品、手机(必须关机)、电子通信设备等) 一并放进书包,放到监考老师指定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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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学:休学期满,于开学前一周持有关材料向学校 提出书面复学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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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在3.0及以上且在同年级同专业前30%以内,无不及格 课程,无补考、无重修记录,无违纪处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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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考 缓考手续必须在该课程考试前办理,本人因病不能办 理者,可由辅导员、班长或家长代为办理。缓考与补 考同时进行,缓考成绩的记载与原期末考试相同,并 有一次补考机会,补考成绩最高以65分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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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期中教学检查:根据《上海杉达学院期中教学 检查实施办法》的规定,每学期我们会安排一次期中教 学检查,与学生相关的包括学生信息员座谈会、学生网 上评教。
”专栏;嘉善基础部网站可点击主页上面“嘉善校区”。 2)教务管理系统:登陆学校网站主页,点击顶部“学生
”选择“教务管理系统”相关链接进入。学生可在该系统上 查基本信息、选课、查成绩(用户名是学号,新生初始密码 是身份证号,建议登陆后马上修改密码)。
3)“易班”教务处 4)官方微博:@上海杉达学院教务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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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修读的所有课程按“学分制管理办法”规定的 考核和成绩记载办法进行评定和管理,考核合格即取得 该课程的学分,并归入学生本人学籍档案。 1)考核:考试、考查 2)评分以学期末(课程结束时)考试成绩为主 总评成绩=平时成绩(40%)+期末成绩(60%)
包括上课认真记笔记、测验、作 业、课堂练习、讨论、学习态度 及出勤情况(双语教学课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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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籍管理 2)学分制管理 3)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 4)考场纪律及违纪处分 5)教学质量管理 6)证件遗失补办与开具 7)跨校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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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与注册 按国家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 关要求和规定缴费,报到办妥全部入学手续并按时 上课者。入学三个月后,入学资格合格者,教育部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 》进行电子注册并取得学籍,新生可登录学信网 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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