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谢某某被控贪污罪一案询问(讯问)同步录音录像的质证意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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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谢**被控贪污罪一案

询问/讯问同步录音录像的质证意见

王思鲁律师:我们在2015年3月2日的庭审时指出公诉人将审讯同步录音录像作为证据提交时没有当庭出示和播放,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因此合议庭决定将相关录音录像复制给我们辩方,听取我们对这组证据的意见。随后,我们一共从贵院处得到十四张光盘,其中文件名为201403051947和201403051352的两张光盘无法读取内容,其余十二张光盘有八张对应谢**的笔录,有一张对应周**的笔录,有一张对应陈**的笔录的,有一张对应朱均财的笔录,有一张对应朱泽深的笔录。现就这些同步录音录像有几个总的质证意见。

一、总的质证意见

第一,谢**2014年3月18日的询问笔录没有同步录音录像,违反了《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试行)》第二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是指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每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对讯问全过程实施不间断的录音、录像。”

结合谢**对这份笔录违法性的陈述,以及该份笔录没有记录询问起止时间、内容也与其他口供出入较大等情况,该询问笔录的合法性、真实性没有得到证实。

第二,办案人员在2014年3月7日、2014年3月13日询问谢**的过程中诱供情况明显,办案人员在询问谢**了解基本案情时,手中已

经有现成的稿件,并以此为基础引导谢**陈述,谢**在回答问题时绝大多数时候就像是在背书,区别不大的两个词却会让谢**反复斟酌,经办案人员提示后就知道要怎么说。另外,谢**不时会说自己想不清楚了,希望能够看一看,谢**多次强调笔录内容最好不要和纪委那里陈述的有太大差别,最好是“合一合”(核对一下)。

第三,谢**的笔录中有多处内容为办案人员自行添加,谢**并没有陈述相应的内容。

第四,办案人员没有如实记录谢**的回答和辩解,多处笔录内容其实是办案人员自己对谢**回答内容的理解。

第五,谢**对行为、心态的辩解大多没有如实记录在笔录中。

第六,周**共有7次讯问,但只有2014年3月13日的笔录有同步录音录像。

第七,朱均财共有3次讯问,但只有2014年3月30日的笔录有同步录音录像。

第八,陈**共有2次讯问,但只有2014年3月4日的笔录有同步录音录像。

二、谢**2014年3月7日的询问笔录与同步录音录像比对的情况(一)录音录像在0:27:30~0:30:00时,谢**说到“同时我又,包括我和我的同事对当地征地价格和海珠大学城的征地价格做了了解,基本情况是海珠大学城的价格比较贵,大概是50万元/亩,钟落潭那边就是28万元左右,我们原来了解的情况就是这样。朱均财他提出27万,说一定要按这个价格征,不然就不要征,第一份合同签的就是这个价

格”,上述内容并没有如实记录在笔录中,上述内容证明谢**主观上认为钟落潭镇的土地价格就是28万元左右,定价为30万元并不存在虚高(二)在录音录像中谢**没有说过询问笔录卷3P17页末至18页初的内容“每亩征地价格是先与湴湖村村委委托的广州市白云区华昌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华昌公司)商谈,后分别报村委和省残联同意后确定的。具体是先由我与华昌公司总经理陈**、以及我同意的广州市盈玮潼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玮潼公司)老板周**商谈,听取意见后再由陈**找湴湖村村委,我报省残联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就实施了”,上述内容为办案人员自己加上的,而这个事实细节影响了谢**行为的定性。(三)录音录像在0:33:33时显示,谢**思考了好久之后,指着旁边说:“要看看那个东西,想不大起来了”,办案人员张争年就说:“你先按着你的记忆讲,你说他(周**)有讲过(要给好处你)是吧”,谢**马上回答说:“有讲过。”这说明谢**是按着先前在纪委所作出的那份笔录来陈述案情的,并不是真正自己的记忆。

(四)录音录像0:34:24时显示,办案人员张争年说:“因为你在纪委调查阶段也作了一些陈述……”谢**说:“我现在说的这些话,因为这几天比较乱,最终还是核一核(与纪委笔录)”。

(五)录音录像0:35:40显示,谢**说:“征地价格就不是我和他们谈的了。”上述内容并没有如实记录在笔录中,证明谢**没参与地价讨论,陈**的口供的真实性存疑。

(六)录音录像中,谢**并没有说过卷3P19询问笔录中间的内容“待我和周**聊了几分钟后,陈**也到达了。周**向陈**介绍说我是‘谢理’,

是省残联负责…广东省残疾人教育基地‟项目征地的领导,并向我介绍陈* *是经湴湖村授权委托洽谈征地事项的代表。我当时对陈**说,周**是协助省残联办理征地的,以后你们要多多商量,陈**表示明白。我还对周和陈说,你们的合作可以用你们各自的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来固定双方关系,约定各自分工,共同办好征地工作嘛,征地完成后会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优先考虑将所征用土地的三通一平等工程业务给华昌公司做。周和陈**均表示会好好商量的”,这是办案人员根据先前的笔录模板加上去的。

(七)录音录像在0:43:30时显示,办案人员在问完谢**对2万元/亩的态度后,谢**说:“不过我在这里插一句啊,他说一亩给2万元我,我其实到了这里之后我都记不清的,就是反反复复之后我才形成这种说法……”张争年说:“肯定是要反反复复,结合外围的调查,这个好不好”,谢**说:“好,就这样了,我就默认了这个事了”。张争年说:“就等于默认”,谢**上述辩解没有如实记录在笔录中,笔录中只显示为“等于是默认了”(卷3P20),证明谢**是在按纪委调查时所作的笔录内容陈述案情的。

(八)录音录像0:45:20时显示,谢**表示与周**没再商谈什么事后,张争年引导说:“周有个细节要做的,跟你说”,谢**说:“哦哦哦,周还跟我说一个事,他说陈**不可信,他们要开一个三方银行账号。”张争年继续引导说:“周和陈之间是不是签了什么协议,还是口头?”谢说:“签了协议!他说他和陈**之间有协议关系,不过这个协议我没接触过,他也没给我看。”谢**后来并没有说到询问笔录卷3P20页末“二是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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