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管理工作制度9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制度
居民健康档案建立管理等制度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1、加强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
健康档案要采用统一表格,在内容上要具备真实性、完整性、逻辑性、准确性、严肃性和规范化。
2。
乡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建立专人、专室、专柜保存居民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居民健康档案安全。
居民健康档案要按编号顺序摆放,指定专人保管,转诊、借用必须登记,用后及时收回放于原处,逐步实现档案微机化管理。
3、为保证居民的隐私权,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
在病人转诊时,只写转诊单,提供有关数据资料,只有在十分必要时,才把原始的健康档案转交给会诊医生。
4、健康档案要求定期整理,动态管理,不得有死档、空档出现,要科学地运用健康档案,每月进行一次更新、增补内容及档案分析,对辖区卫生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并总结报告保存。
5、档案柜应存放在合适的地方,便于医护人员取阅使用;要做到“十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
6。
达到保管期限的居民健康档案,销毁时应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办法,禁止擅自销毁。
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制度1、设立健康档案资料室,以户为单位,一人一档的原则为家庭和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2、健康档案要集中档案室保管,按行编号顺序存放,档案专柜存放,保持整洁、美观和规范有序,逐渐实行计算机化管理。
3、居民健康档案应由全科医师负责填写,责任医生要对健康档案进行按照65岁以老人、儿童、孕产妇、慢性病人及重性精神病人等进行分类专册登记,档案盒要设目录和分类信息登记。
4、定期开展随访工作,按疾病分期随访病人,结合参加合作医疗农村居民和育龄已婚妇女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以及儿童预防接种和体检、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常见妇女病检查、临床诊断治疗、职业体检和健康随访服务等资料内容,及时记录在健康档案中,对体检和随访发现的健康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以健康教育为重点的健康指导和干预。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2年版)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2年版)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等。
发病时,患者丧失对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对行为的控制力,并可能导致危害公共安全、自身或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长期患病会严重损害患者的社会功能。
根据《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指导纲要(2008-2015年)》和《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工作规范。
1.机构、职责及保障条件1.1机构与职责1.1.1精神卫生工作领导与协调制度精神卫生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为国家级精神卫生工作领导与协调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
主要职责为:在国务院领导下,研究拟订精神卫生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向国务院提出建议;协调解决推进精神卫生工作发展的重大问题;讨论确定年度重点工作并协调落实;指导、督促、检查精神卫生各项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的精神卫生工作领导与协调组织,负责协调本地区各部门精神卫生工作任务的落实与督导。
1. 1. 2卫生行政部门1.1.2.1卫生部负责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
主要职责为:(1)制订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计划并推动实施,建设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
(2)加强与财政部等的沟通与协调,申请中央转移地方资金开展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
(3)组织开展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师资培训。
(4)组织开展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督导、考核与评估。
(5)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病例报告制度,建设国家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系统。
1.1.2.2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省(区、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
主要职责为:(1)制订全省(区、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计划,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
(2)设立省级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精防机构、承担全省(区、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的组织实施任务。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2年版)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2年版)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等。
发病时,患者丧失对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对行为的控制力,并可能导致危害公共安全、自身或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长期患病会严重损害患者的社会功能。
根据《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指导纲要(2008--2015年)》和《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工作规范。
1.机构、职责及保障条件1.1机构与职责1.1.1精神卫生工作领导与协调制度精神卫生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为国家级精神卫生工作领导与协调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
主要职责为:在国务院领导下,研究拟订精神卫生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向国务院提出建议;协调解决推进精神卫生工作发展的重大问题;讨论确定年度重点工作并协调落实;指导、督促、检查精神卫生各项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的精神卫生工作领导与协调组织,负责协调本地区各部门精神卫生工作任务的落实与督导。
1。
1。
2卫生行政部门1。
1。
2.1卫生部负责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主要职责为:(1)制订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计划并推动实施,建设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
(2)加强与财政部等的沟通与协调,申请中央转移地方资金开展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
(3)组织开展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师资培训。
(4)组织开展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督导、考核与评估。
(5)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病例报告制度,建设国家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系统。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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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省(区、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
主要职责为:(1)制订全省(区、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计划,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
(2)设立省级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精防机构),承担全省(区、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的组织实施任务。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制度范文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制度范文重性精神疾病是指一类严重影响个体心理、思维及行为的精神障碍,包括但不限于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和重度抑郁症等。
这类疾病会给患者和家庭带来巨大的心理、经济和社会负担,因此,建立与完善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在下文中,将重点分析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制度的相关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建立合理的预防机制1. 加强重性精神疾病的宣传教育。
通过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向公众普及重性精神疾病的基本知识,提高社会对重性精神疾病的认识和理解,减少对患者的歧视和排斥。
2. 提供早期干预和治疗服务。
建立健全的重性精神疾病早期干预机制,为有重性精神疾病风险的人群提供心理咨询、社会支持和专业治疗等服务,降低重性精神疾病的发病率和病程的严重程度。
二、完善医疗保障制度1. 提高重性精神疾病的医疗保障水平。
加大对重性精神疾病的保险覆盖力度,降低患者就医的经济负担,确保他们能够获得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2. 加强医疗资源的配置和管理。
根据不同地区和需求,合理分配医疗资源,提高精神科医院和机构的数量与质量,完善重性精神疾病的就诊和康复设施。
三、建立多学科协作机制1. 加强医患之间的沟通和合作。
医疗机构应建立起有效的医患沟通渠道,提高医生对患者的关注度和了解度,帮助患者更好地理解和应对自己的疾病,增加治疗的依从性。
2. 加强卫生健康部门和社会福利机构之间的合作。
卫生健康部门应与社会福利机构合作,建立起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综合管理机制,提供综合的康复和支持服务。
四、推行家庭和社区护理模式1. 建立健全家庭护理制度。
通过培训和指导,提高患者家属对重性精神疾病的认知和应对能力,帮助他们更好地照顾患者,减轻家庭负担。
2. 加强社区护理服务。
建立完善的社区护理体系,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提供长期护理和康复服务,促进他们的社会融入和功能恢复。
五、建立严格的监管和评估机制1. 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病例登记和监测系统。
建立统一的重性精神疾病病例登记与监测系统,及时掌握重性精神疾病的发病情况和分布特征,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规范
(二)、信息登记/填好表格资料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乡镇卫生院,应为患者进 行一次全面评估,为其填写:
⑴《居民健康档案》1次性 ⑵《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基本信息表》 1次性 ⑶《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 1次性
(三)、把表格资料录入网络直报系统
• 填好纸质表格后应及时将患者的相关 信息录入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 信息系统。
• 重性精神疾病是指临床表现有幻觉、妄想、 严重思维障碍、行为紊乱等精神病性症状, 且患者社会生活能力严重受损的一组精神疾 病。
• 重性精神疾病(6个病种):
– 精神分裂症:起病于青壮年,思维、情感、行为等多 方面的障碍,及精神活动不协调。
– 偏执性精神病:以系统妄想为主要症状,若有幻觉则 历时短暂且不突出。
为,或者纵火、爆炸等行为。无论在家里还是公 共场合。
6级评估的分级要点实际并不难,可以 简单记为:
• 0级无,1级骂, 2级3级有打砸; • 2级家内摔东西,别人劝说能听话; • 3级折腾出了家,劝说就是不听话; • 4级毁物还伤人,甚至自伤和自杀; • 5级手中有凶器,想要制止靠警察。 • 想记住更简单的请看:一骂二摔三家外,四、五
级邀警察来。
精神状态评估
1.目前症状:从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期间发生的情况 2.自知力:是患者对其自身精神状态的认识能力
自知力完全:患者精神症状消失,真正认识到自己有病,能 透彻认识到哪些是病态表现,并认为需要治疗 自知力不全:患者承认有病,但缺乏正确认识和分析自己病 态表现的能力 自知力缺失:患者否认自己有病
– 双相障碍:抑郁(心境低落为主)、躁狂(心境高涨 为主),严重时可有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
– 分裂情感障碍:分裂症状和情感症状(躁狂或抑郁) 同时存在又同样突出。
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制度
精神病管理工作制度我国政府自50年代就非常重视重性精神病管理防治工作。
当前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工作竞争激烈、生活压力增加、不同阶层利益格局变化精神疾病越来越受到关注也为精神卫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切实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工作的领导按照《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规范》的要求通过家属自报、社区报告、精神病收治医院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机构反馈等渠道掌握本镇重性精神疾病的线索采取分片包干、进村入户的方式逐一排查确认后建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档案。
二、做好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访视评估工作严格按照《重性精神疾病观者管理服务规范》的要求做好重性精神病患者的随访工作。
精神卫生服务人员应定期与患者接触了解患者近期情况特别是患者的生活自理能力、疾病状况、药物治疗情况、药物副反应并及时进行患者危险行为评估。
对危险行为级别较高者应迅速按照服务流程逐级处理同时加强防范。
三、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治疗管理对已确诊为重性疾病疾病的患者特别是有危险行为的患者协助民政部门送往精神卫生机构住院治疗,对处于稳定期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应制定院外康复计划由卫生院定期随访。
重性精神疾病排查工作制度排查人员在接受培训的基础上必须掌握摸底调查的目的、任务、要求、疾病的识别与确定、统计报告方法等。
1、发现线索通过家属自报、社区报告、精神病收治医院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机构反馈等渠道掌握本镇重性精神疾病的线索。
2、确定病例对于已掌握的线索调查者必须登门与患者接触用精神病诊断学的方法进行确诊登记建档。
同时加强精神卫生机构与社区精防康复机构的联系建立转诊制度。
3、建立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档案排查摸清社区重性精神病患者底数进行危险性评估开展分级随访管理并将病患者信息及时向社区管理部门通报。
对摸排出的重性精神病人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动员、督促送医治疗。
精神病随访工作制度1、Ⅰ类病人每月访视一次Ⅱ 类病人每季度访视一次Ⅲ类病人每半年访视一次Ⅳ类病人每年访视一次记录要规范。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1.对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性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患者进行信息登记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2.每天关注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平台,及时接收新迁入患者,2周内访视并建档管理。
3.按照患者病情稳定、基本稳定、不稳定进行分类干预,针对不同患者采取不同频次访视。
4.每年至少为辖区内在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体检项目包括血常规、血糖、肝功能、心电图等。
5.配合政法、派出所开展严重精神障碍疑似患者筛查工作,及时上报筛查结果。
6.掌握辖区内有肇事肇祸倾向重点人员,辖区发生肇事滋事肇祸事件及时处置、上报。
7.每年对辖区内在档患者家属及监护人集中开展家庭护理和管理教育。
8.为辖区在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制度范本
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制度范本一、目的与依据为了加强对重性精神病患者的防治工作,提高治疗效果和患者生活质量,根据《精神卫生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涉及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的部门和人员。
三、工作流程1. 患者识别1.1 对于入院患者,医务人员应当以专业的医疗设备和技术进行评估和诊断。
1.2 对于社区中发现的患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组织专业团队进行评估和诊断,并及时上报。
2. 监测与干预2.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重性精神病患者的电子健康档案,记录患者的基本信息、病史、治疗情况等重要信息。
2.2 重性精神病患者的康复计划应当细化治疗目标、康复措施和预防措施,并纳入健康档案。
2.3 对于有自杀倾向的患者,应当加强监测,确保患者的安全。
3. 住院管理3.1 重性精神病住院患者应当按疾病严重程度分级管理,并进行心理评估和康复训练。
3.2 医护人员应当加强对患者的行为管理,确保患者不对他人造成伤害。
3.3 重性精神病患者应当定期接受医疗机构的评估和治疗,确定治疗方案的有效性。
4. 出院管理4.1 出院患者应当根据康复情况给予适当的康复建议,并加强社区康复措施的配合。
4.2 医护人员应当对患者的家属进行必要的宣教,提高其对重性精神病的了解和应对能力。
五、人员培训与考核5.1 医护人员应当定期参加相关培训,提高对重性精神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5.2 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应当包括对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的评价,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绩效奖励制度。
六、工作协调与监督6.1 医护人员应当建立科学的工作协调机制,确保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6.2 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加强对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七、制度宣传与建设7.1 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加强对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制度的宣传,提高相关人员的知晓率和遵守程度。
7.2 组织开展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广先进的防治工作方法和经验。
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制度
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制度重性精神病是一种严重的精神障碍疾病,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功能。
为了做好重性精神病的防治工作,建立合理的工作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下面,将介绍一种完善的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制度。
一、重性精神病患者准入管理制度1. 患者登记:所有有重性精神病症状的患者必须进行登记,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居住地、病史等。
2. 评估和分类:对登记的患者进行评估,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分级管理。
3. 家庭医师管理:对于轻度和中度患者,建立家庭医师管理制度,由家庭医师负责患者的日常诊治和康复指导。
4. 住院管理:对于重度患者,建立住院管理制度,确保患者能够接受及时有效的治疗。
二、重性精神病患者住院治疗制度1. 临床诊疗规范:在住院治疗过程中,医务人员必须按照相关的临床诊疗规范进行治疗,包括用药、心理治疗、康复训练等。
2. 医疗记录管理:医务人员对患者的治疗过程必须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用药情况、病情变化、副作用等,以便于后续的评估和调整治疗方案。
3. 家属参与治疗:鼓励患者的家属积极参与治疗过程,了解治疗进展和效果,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4. 定期评估和康复指导:在住院期间,定期对患者进行评估,评估其病情的变化、治疗效果等,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康复指导,帮助患者尽快康复。
三、社区康复管理制度1. 社区康复机构建设:建立完善的社区康复机构,提供必要的康复设施和人员,为患者提供社区康复服务。
2. 康复治疗方案制定:每个患者需要制定相应的康复治疗方案,根据其实际情况和康复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康复计划。
3. 日常康复活动:社区康复机构应组织日常康复活动,包括心理辅导、职业训练、社交技能培训等,帮助患者提高自理能力和社交能力。
4. 定期跟踪评估:对康复患者进行定期跟踪评估,评估其康复进展和效果,及时调整康复治疗方案。
四、重性精神病社会融入管理制度1. 就业扶持:为社区康复患者提供就业扶持,帮助他们融入社会,实现自主就业。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与治疗,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的安全和秩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治疗、康复和社会融入的机构、人员。
第三条: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指那些被临床医生诊断为患有严重精神疾病的人员。
第四条: 重性精神疾病的管理原则是以患者的自愿和利益为基础,注重患者的康复和社会融入。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人员第五条: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机构包括医院、康复中心、社区服务机构等,并设立专业人员进行管理和治疗。
第六条: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康复师、社工等,并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职业道德。
第七条: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机构和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和运作。
第三章: 管理程序和治疗方法第八条: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程序包括入院评估、治疗计划制定、药物治疗、康复训练等,并应当依法进行。
第九条: 重性精神疾病的治疗方法包括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康复训练等,并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需求进行选择和调整。
第十条: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机构和人员应当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和社区的协作,促进患者的康复和社会融入。
第四章: 监督和评估机制第十一条: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机构和人员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定期进行自查和评估,并接受上级监督。
第十二条: 社会各界和公众应积极参与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和康复工作,对管理机构和人员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十三条: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和其家属有权对管理机构和人员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得到及时处理和回应。
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十四条: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机构和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不得侵犯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机构和人员应当及时处理患者投诉和举报,如发现违法行为,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第十六条: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机构和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的,应当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制度范文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和服务,保障他们的人身安全和社会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住院治疗、社区康复和家庭护理等相关管理工作。
第三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指因精神疾病导致病情严重、行为异常,需要长期治疗和护理的患者。
第四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原则是真实、科学、人性化、法治化。
第五条政府部门应当成立专门机构,负责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六条政府应当加大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和服务经费的投入,不断提升相关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第七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治疗和康复应当以医疗为主,辅以心理、社会等多学科综合干预。
第八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应当接受定期的医学检查和评估,确保病情的稳定和康复情况的监测。
第九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应当按照医生的建议进行规范的治疗和康复训练,不得中断或随意更改治疗方案。
第十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应当遵守医院的管理规定,不得违反医院的秩序。
第十一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家属应当积极配合医院的治疗工作,定期了解患者的病情和康复情况。
第十二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对医务人员和其他患者应当保持尊重和礼貌,不得进行侮辱、伤害或其他不良行为。
第三章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社区康复第十三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社区康复应当充分尊重患者的意愿和权利,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康复服务。
第十四条社区康复应当包括药物治疗、心理辅导、职业培训、社交活动等多种形式,帮助患者尽快恢复自理能力。
第十五条社区康复机构应当配备专业人员,提供高质量的康复服务。
第十六条社区康复机构应当与医院、家庭等相关机构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分享康复情况和治疗经验。
第四章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家庭护理第十七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家庭护理应当充分尊重患者的意愿和权益,为其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和护理服务。
第十八条家庭护理应当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进行,确保护理工作的规范和安全。
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制度范文
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制度范文一、总则1.1 本制度旨在规范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确保社会安全和患者权益。
1.2 本制度适用于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的各个环节和相关人员。
二、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组织2.1 设立专门的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组织,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2.2 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组织由政府主管部门、医疗机构、社会组织和专家学者组成。
2.3 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组织应定期召开会议,研讨工作进展、问题与措施。
三、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3.1 重性精神病患者的识别和登记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确保患者信息的准确和私密。
3.2 重性精神病患者应进行定期的评估和筛查,以确保其病情稳定和治疗效果。
3.3 重性精神病患者应接受必要的医疗护理和康复治疗,以提高其生活质量和社会功能。
3.4 对于危险性较高的重性精神病患者,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社会的安全稳定。
四、重性精神病患者康复4.1 重性精神病患者应鼓励参与各类康复活动和社交互动,以提高其社会适应能力。
4.2 重性精神病患者的康复需综合考虑医疗、心理、职业等方面的需求,提供全方位的个性化康复服务。
4.3 重性精神病患者的康复进展应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进行调整和优化康复计划。
五、重性精神病家庭监护5.1 对于无法独立生活的重性精神病患者,应加强家庭监护工作,确保其安全和生活需求。
5.2 家庭监护人应接受相关培训,掌握基本的医疗护理和危机处理知识,提高家庭监护能力。
5.3 对于家庭监护人的违法和虐待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保障重性精神病患者的合法权益。
六、重性精神病社区康复6.1 建立完善的重性精神病社区康复机构和服务网络,提供包括住宿、就业、社交等方面的全方位服务。
6.2 加强对社区康复机构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其按照规范进行管理和服务。
6.3 重视社区康复人员的培训和队伍建设,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
七、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宣传7.1 加强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的宣传,提高社会和公众对于重性精神病患者的认知和理解。
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制度(2篇)
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制度为了做好我镇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____年版)》要求,结合《米易县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1、成立本辖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2、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精神病人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及时准确将相关信息上报相关部门。
3、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服务,早期发现精神疾患病人。
4、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精神病人随访,对发现或疑似病人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
5、建立随访制度,定期走访,按疾病分期随访精神病人,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
6、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观察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病人积极参加康复活动。
7、病人就诊或医务人员到病人家中随访时,应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
8、指导家属加强对重性精神病人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丙谷镇中心卫生院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制度(2)是指为了保障重性精神病患者的权益和提供有效的治疗与康复服务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制度中的内容:1. 患者登记制度:包括对于重性精神病患者基本信息的登记,以便于管理和追踪。
2. 诊断评估制度:包括对患者进行全面的神经心理评估,明确疾病类型和程度,为制定个性化的治疗计划提供依据。
3. 综合治疗制度:包括药物治疗、心理治疗、社会支持等多种治疗方法的综合运用,针对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科学调配。
4. 住院管理制度:包括患者的住院手续、住院费用、住院期限等方面的管理,以确保患者的安全和相关权益。
5. 康复治疗制度:包括康复治疗服务的范围、内容和质量要求,重点关注患者的功能恢复和社会融入能力。
6. 保障措施制度:包括对患者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隐私权进行保护,防范患者可能存在的自残或他残风险。
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计划(重性精神病工作计划12篇)
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计划(重性精神病工作计划12篇)尊师重教演讲稿推举度:三重一大总结推举度:尊师重教的名言推举度:重阳节活动方案推举度:重阳节活动方案推举度:重性精神病工作方案12篇时间的脚步是无声的,它在不经意间消逝,我们的工作又迈入新的阶段,此时此刻我们需要开头做一个方案。
方案怎么写才不会流于形式呢?以下是为大家收集的重性精神病工作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关怀。
重性精神病工作方案1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和《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xx年版》等相关规定,为确保我中心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工作顺当开展,逐步建立综合预防和把握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险行为的有效机制,确保重性精神病患者得到免费治疗,减轻精神病患者家庭负担,排查新发病患者,防止精神病患者造成担忧全行为的发生,结合我中心实际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
依据服务规范和指导方案的要求ё龊么宸辣H嗽迸嘌担制定培训工作方案,有方案有步骤地组织精神病防治专业人员、患者家属等相关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技术水平和管理力气,增加患者家属护理和技能,防止担忧全行为的发生。
二、定期每月一次对所管辖区精神病患者排查。
发觉新患者,接受过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相关培训医师对辖区人口进行调查,收集在医疗机构进行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病患者信息,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双向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重性精神发育迟滞等。
发病时患者丢失对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对行为的把握力,并可能导致危害公共平安和他人人身平安的行为,长期患病者可以造成社会功能严峻损害。
并做初步筛查工作。
收集没有明确重性精神病诊断,但有危险性倾向的人员信息,再建议其立刻到专业机构诊断治疗的同时,上报上级精神病防治专业机构。
三、为精神病人建立健康档案、健康训练、康复指导。
准时为每一名新发觉患者建立健康档案。
建档登记的内容包括患者及监护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基本状况、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发病时间、既往诊断和治疗状况、既往主要症状、生活和劳动力气、目前症状、服药依从性、自知力、社会功能状况、康复措施、总体评价及后续治疗康复看法等。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规范
3、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每 年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管理的确诊重性 精神疾病患者数/所有登记在册的确 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100%。
谢谢!
在征得监护人同意后,将发现的疑似患 者情况填入《重性精神疾病线索调查登记 表》表2 重性精神疾病线索调查登记 表.doc,报县级精防机构。县级精防机构 按照 “精神专科诊断与诊断复核”的原则 组织诊断或复核诊断。
在线索调查中,充分依靠乡镇政府/街 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当地 民政、残联、救助管理站等的力量,提供 搜集信息。
干预、康复指导及家属培训、重性精神疾 病患者健康检查
1、危重情况处置 询问和检查患者有无出现暴力、自杀 自伤等危险行为,以及急性药物不良反 应和严重躯体疾病。若有,对症处理后 立即转诊到上级精神卫生机构,并在2周 内随访转诊情况。
2、分类干预 若无上述危重情况,应进一步对患者原有 的病情进行评估(该评估可在上级精神病防 治机构指导下进行)。检查患者的精神状况, 包括感觉、知觉、思维、情感和意志行为、 自知力等;询问患者的躯体疾病、社会功能 情况、服药情况及各项实验室检查结果等; 并根据患者的精神症状是否消失、自知力是 否完全恢复,工作、社会功能是否恢复,以 及患者是否存在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疾病情 况,对患者进行分类干预。
在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纳入管理的时候, 除需要由家属提供来自原承担治疗任务的 专业医疗机构的疾病诊疗相关信息外,还 应为患者进行一次全面评估,为其建立居 民健康档案。除个人基本信息外,还包括 患者监护人姓名、监护人电话、初次发病 时间、既往主要症状、既往治疗情况、最 近诊断情况、最近一次治疗效果、患病对 家庭社会的影响、关锁情况等。
四、考核指标 1、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所有登记在 册的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辖区内 15岁及以上人口总数×患病率)×100%
精神病管理工作制度
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制度当前,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工作竞争激烈、生活压力增加、不同阶层利益格局变化,精神疾病越来越受到关注,也为精神卫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切实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工作的领导按照《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规范》的要求,通过家属自报、社区报告、精神病收治医院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机构反馈等渠道,掌握本镇重性精神疾病的线索,采取分片包干、进村入户的方式,逐一排查确认后,建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档案。
二、做好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访视评估工作严格按照《重性精神疾病观者管理服务规范》的要求,做好重性精神病患者的随访工作。
精神卫生服务人员应定期与患者接触,了解患者近期情况,特别是患者的生活自理能力、疾病状况、药物治疗情况、药物副反应,并及时进行患者危险行为评估。
对危险行为级别较高者,应迅速按照服务流程逐级处理,同时加强防范。
三、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治疗管理对已确诊为重性疾病疾病的患者,特别是有危险行为的患者,协助民政部门送往精神卫生机构住院治疗;对处于稳定期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应制定院外康复计划,由卫生院定期随访。
排查人员在接受培训的基础上,必须掌握摸底调查的目的、任务、要求、疾病的识别与确定、统计报告方法等。
1、发现线索通过家属自报、社区报告、精神病收治医院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机构反馈等渠道,掌握本镇重性精神疾病的线索。
2、确定病例对于已掌握的线索,调查者必须登门与患者接触,用精神病诊断学的方法进行确诊登记建档。
同时,加强精神卫生机构与社区精防康复机构的联系,建立转诊制度。
3、建立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档案,排查摸清社区重性精神病患者底数,进行危险性评估,开展分级随访管理,并将病患者信息及时向社区管理部门通报。
对摸排出的重性精神病人,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动员、督促送医治疗。
1、Ⅰ类病人每月访视一次,Ⅱ 类病人每季度访视一次,Ⅲ类病人每半年访视一次,Ⅳ类病人每年访视一次,记录要规范。
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服务工作制度
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服务工作制度重性精神病患者是指患有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持久的妄想性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等严重精神疾病的患者。
这些患者由于疾病的特殊性,需要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和管理。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这一特殊群体,我国制定了《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服务工作制度》,旨在为重性精神病患者提供全面、规范、人性化的管理服务。
一、服务对象《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服务工作制度》的服务对象为辖区内所有符合重性精神疾病诊断标准的患者,包括在家居住的患者和住院患者。
二、服务内容1. 患者信息管理为患者建立一般居民健康档案,收集患者的个人信息,包括疾病诊疗相关信息,并按照要求填写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
2. 随访评估对应管理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应对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
检查患者的精神状况,包括感觉、知觉、思维、情感和意志行为、自知力等。
询问患者的躯体疾病、社会功能情况、服药情况及各项实验室检查结果等。
3. 分类干预根据患者的危险性评估结果,对患者进行分类干预。
0级患者无需特殊干预;1级患者需进行口头劝告,提醒患者注意行为举止;2级患者需进行家庭监护,限制患者的行为;3级患者需进行住院治疗;4级患者需进行紧急救治,防止患者伤害自己或他人;5级患者需进行严密监护,防止患者实施暴力行为。
4. 治疗与管理为患者提供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康复治疗等综合治疗措施,以缓解患者的症状,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同时,加强对患者的管理,确保患者按时服药、定期复诊,降低疾病复发率。
5. 关爱与帮扶为患者提供关爱与帮扶,包括家庭关爱、社会支持、志愿者服务等。
帮助患者解决生活中的困难,提高患者的社会功能,促进患者融入社会。
6. 健康教育与宣传开展重性精神疾病健康教育与宣传,提高公众对重性精神疾病的认识,消除歧视,为患者营造一个包容、友善的社会环境。
三、服务流程1. 患者识别通过医疗机构、社区、家庭等多渠道识别重性精神病患者,确保患者得到及时的治疗和管理。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制度范文(4篇)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制度范文重性精神疾病是一种严重影响患者生活和社会功能的疾病。
为了更好地管理这类疾病,制定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下面是一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制度的范文,供参考:目的:1. 为患有重性精神疾病的患者提供全面的治疗和康复服务;2. 保障患者的权益,提高其生活质量;3. 减少患者对社会的不良影响。
范围:适用于所有登记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人群。
管理机构:1. 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2. 确定负责管理患者的专业人员,并提供培训和指导。
登记和评估:1. 患者需在就诊医院或相关部门登记,并提供相关的病史和证明文件;2. 登记后,进行详细的评估,包括疾病类型、严重程度、康复需求等,以确定相应的治疗和康复计划。
治疗和康复:1. 根据患者的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的治疗和康复计划;2. 提供全面的治疗服务,包括药物治疗、心理治疗、社会支持等;3. 定期评估患者的治疗效果,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4. 鼓励患者积极参与康复活动,提高其社会功能。
权益保障:1. 确保患者的基本权益不受侵犯,包括隐私权、尊严权等;2. 加强患者对治疗和康复的知情权,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教育;3. 鼓励患者参与相关决策,尊重其意愿和选择;4. 加强监督和投诉机制,及时处理患者的投诉和纠纷。
社会融入:1. 鼓励患者与社会保持联系,参与适当的社会活动;2. 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和就业支持,帮助患者重返社会;3. 加强社区及家庭对患者的支持和教育,减少对患者的歧视和排斥。
宣传和教育:1. 进行重性精神疾病的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对这类疾病的认识和理解;2. 加强医务人员对重性精神疾病的认识和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
制度执行和监督:1. 定期对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2. 加强对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的监督,确保制度执行的公正和有效;3. 鼓励患者和社会公众对制度提出建议和意见,以改进管理效果。
以上是一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制度的范文,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制度样本(3篇)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制度样本1.成立本辖区重性精神疾病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精神卫生三级管理网络(街道、居委会、监护人),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
2.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精神病人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将相关报表上报。
3.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服务,早期发现精神疾患病人。
4.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精神病人诊治,对新发现或疑似病人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
5.建立随访制度。
定期走访居委会,按疾病分期随访精神病人,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
7.病人就诊或医务人员到病人家中诊疗时,应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
8.做好重性精神病人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9.对“三无”精神病人登记造册并上报;对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患者,帮助申请享受、发放免费药物治疗。
____镇卫生院____年____月____日精神病管理工作制度我国政府自____年代,就非常重视重性精神病管理防治工作。
当前,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工作竞争激烈、生活压力增加、不同阶层利益格局变化,精神疾病越来越受到____,也为精神卫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切实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工作的领导按照《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规范》的要求,通过家属自报、社区报告、精神病收治医院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机构反馈等渠道,掌握本镇重性精神疾病的线索,采取分片包干、进村入户的方式,逐一排查确认后,建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档案。
三、做好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访视评估工作严格按照《重性精神疾病观者管理服务规范》的要求,做好重性精神病患者的随访工作。
精神卫生服务人员应定期与患者接触,了解患者近期情况,特别是患者的生活自理能力、疾病状况、药物治疗情况、药物副反应,并及时进行患者危险行为评估。
对危险行为级别较高者,应迅速按照服务流程逐级处理,同时加强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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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制度
1.成立辖区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精神卫生三级管理网络(乡镇、村、监护人),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
2.开展精神卫生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精神病人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上报精神卫生工作统计报表。
3.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服务,早期发现精神疾患病人。
4.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精神病人诊治,对新发现或疑似病人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
5.建立随访制度。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服务规范(2011年版)》中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规范要求定期走访,按疾病分期随访精神病人,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
6.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观察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病人参加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
7.病人就诊或医务人员到病人家中诊疗时,应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
8.做好重点精神病人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9.对“三无”精神病人登记造册并上报;对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患者,帮助申请享受、发放免费药物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