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平安县第一高级中学高二语文下学期期末考试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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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学年高二第二学期期末(语文)试卷

第Ⅰ卷

一、现代文阅读(每小题3分共9分)

古代作品中,时有关于某官丁忧、某官守制的记述,如《儒林外史》第四回:“先母见背,遵制丁忧”,《寓圃杂记》:“成化初,(陈)缉熙守制于家”,等等。

什么是“丁忧”呢?《尔雅·释诂》:“丁,当也。”《日知录·期功丧去官》注:“古人凡丧皆谓之忧。”可知丁忧是值丧、居丧的意思。丁忧一词源于《书经·说命》:“王宅忧”。王宅忧就是商王居父丧,宅忧就是丁忧。古时候,不管是兄弟丧、姊妹丧,还是从父母丧、从兄弟丧,都可以称之为“忧”。只是到了后来,丁忧才特指遭父母丧或承重祖父母丧(所谓承重,是指长房长孙)。《日知录·奔丧守制》上说:“《记》曰:奔丧者自齐衰(丧服)以下。以是古人于期功之丧无有不奔者。”“期”,指一年的丧服,可见古人遇有祖父母丧、伯叔父母丧、兄弟姊妹都要奔丧。陶渊明《归去来辞》自序“寻程氏妹丧于武昌,情在骏奔,自免职”即是一例。后来又将奔丧限制在期服(即一年的丧服)的范围之内。至明朝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才废除了期年奔丧的制度,认为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均为一年的丧服,如果都让奔丧守制,有的一个人连遭数丧,或者道路数千里,那就会导致居官日少,更易频繁,旷官废事,于是决定“今后除父母及祖父母承重者丁忧外,其余期服不许奔丧。”自此以后,相沿成习,奔丧丁忧仅限于父母丧或陌生祖父母丧。

那什么是守制呢?所谓守制乃是指遵守居丧的制度,其主要内容是:

一、一般人要谢绝应酬事务,做官的则要解除职务,在家守孝二十七个月(不计算闰月)。官员隐匿亲丧,被认为是“大不孝”,要受到严厉的惩罚。如后唐明宗天成三年(928年)闰八月,滑州掌书记孟升因隐匿母丧被大理寺断为流刑,而明宗则认为“将复投荒,无如去世”,于是赐其自尽。

二、禁止婚娶。丧中婚娶被认为违背礼制的。《春秋》文公二年(前625年)冬记载:“公子遂入齐纳币。”纳币之事照例是不必记载的,史官为什么要大书特书呢?原来这年冬天,文公的父亲僖公死了才不足二十五个月,而文公在居丧期间,竞张罗着送彩礼,所以史官乘笔直书而加以讽刺。

三、禁止饮宴。儒家认为,“夫君子之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论语·阳货》),所以饮宴也是在禁止之列的。在居丧期间因宴饮而被责罚的事例也不少。如唐宪宗元和九年(814年)四月癸未,陆赓故世,其子慎余、其兄博文在居丧期间着华丽的衣裳穿街过市,并饮酒食肉,结果都被打了板子,慎余流放至循州,博文被递解原籍。

四、禁止赴考。起初限制极严,即使是缌丧(是五服中最轻的一种,仅三个月的丧服)也不准赴考。宋天禧年间,举人郭稹冒缌丧赴考,被同辈告发,被交付御史台劾问(见《日知录·缌丧不处赴举》)。到了明朝限制放宽,除了服三年之丧的不得赴考外,余者皆不限。

对于守制在家的官员,皇帝一般都要派遣官员慰问,并赐给钱米等物。明洪武十七年(1384年)正月命吏部:“凡官员丁忧,已在职五年,廉勤无赃私过犯者,照名秩给半禄终制;在职三年者,给三月全禄。”(《日知录·奔丧守制》)清初,只有满族大臣居丧,皇帝才派官赐给茶酒。至康熙年间,汉大臣陈廷敬有母丧,康熙皇帝便命令阁员查阅《明实录》中有关慰问的条例,并派遣内阁学士屯泰、翰林掌院事学士喇沙前往赐给茶酒。从此以后,慰问之典便成为定例。

丁忧和守制,从字面上是有区别的:丁忧就是居丧而言,守制则是就遵守居丧的制度而言。但在具体使用时二者的意思并无严格的区别,既可以说某官丁忧,也可以说某官守制。(张庆《丁忧与守制》)

1、下列关于“丁忧”“守制”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2分)

A、《书经·说命》“王宅忧”,宅忧就是丁忧,王宅忧就是商王居父丧。丁忧一词发源于此。

B、由于奔丧守制有旷官废事之弊,明朝在洪武年间进行了改革,规定除了父母丧和祖父母丧,其余期服不许奔丧。

C、《春秋》文公二年记载:“公子遂入齐纳币”。纳币指的是送婚聘的彩礼,《春秋》之所以直书此事,是因为“公子”违背了当时居丧的制度。

D、《论语·阳货》:“夫君子之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可以看出,在儒家观念里,居丧期间是不应该饮宴的。

2、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2分)

A、古时候,期功之丧,都可以称之为“忧”,都要奔丧。陶渊明“程氏妹丧于武林”,“情在骏奔”,说明了这一点。

B、守制指遵守居丧的制度,其内容包括谢绝应酬、解除职务、禁止婚娶、禁止饮宴、禁止赴考等等。

C、按照居丧的制度,父母之丧,官员须在家守孝二十七个月,但特殊情况下,实际守孝期会更长。

D、对守制在家的官员,皇帝都会遣人慰问,并视情形赐予不等的财物。

3、根据原谅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2分)

A、《儒林外史》第四回:“先母见背,遵制丁忧。”守制和丁忧并提,是由于二者虽然字面上不同,但在实际使用时可以通用。

B、在古代,不遵守居丧的制度,会受到不同程度的责罚或舆论的谴责。

C、明代在丁忧守制上进行了一些改革,相关的制度规定较前代更加务实、开明。

D、清朝,汉族官员居丧,皇帝不会派官员慰问。只有满族大臣居丧,皇帝才派官员赐给茶酒。

二、古代诗文阅读(共25分)

(一)文言文阅读(共17分)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4~7题。

虞集,字伯生。父汲,娶杨氏。集三岁即知读书,是岁乙亥,汲挈家趋岭外,干戈中无书册可携,杨氏口授文,闻辄成诵。比还长沙,就外傅,始得刻本,则已尽读诸经,通其大义矣。

大德初,授大都路儒学教授,虽以训迪为职,而益自充广,不少暇佚。除国子助教,即以师道自任,诸生伺其退,每挟策趋门下卒业,他馆生多相率诣集请益。除博士,监祭殿上,有刘生者,被酒失礼俎豆间,集言诸监,请削其籍。大臣有为刘生谢者,集持不可,曰:“国学,礼义之所出也,此而不治,何以为教!”竟黜刘生。

泰定初,考试礼部,所取每称得人。有旨采辑本朝典故修《经世大典》,命集与赵世延同任总裁。俄世延归,集专领其事,再阅岁,书乃成,凡八百帙。帝以集弘才博识,无施不宜,一时大典册咸出其手。集每承诏,有所述作,必以帝王之道治忽之故从容讽切冀有感悟承顾问及古今政治得失尤委曲尽言。时世家子孙以才名进用者众,患其知遇日隆,每思有以间之。既不效,则相与摘集文辞,指为讥讪,赖天子察知有自,故不能中伤。

论荐人材,必先器识;评议文章,不折之于至当不止,其诡于经者,文虽善,不与也。虽以此二者忤物速谤,终不为动。光人龚伯璲,以才俊为马祖常所喜,祖常为御史中丞,伯璲游其门,祖常亟称之,欲集为荐引,集不可,曰:“是子虽小有才,然非远器。”祖常犹未以为然。邀集过其家,设宴,酒半,出荐牍求集署,集固拒之。

至正八年,以病卒,年七十有七。

《元史•虞集虞刚简虞汲传》

4.对下列句子中加点的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3分 )

A.比还长沙比:等到。 B.不少暇佚佚:丢失。

C.文虽善,不与也与:赞许。 D.虽以此二者忤物速谤速:招致。

5.下列对文中画波浪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 3分 )

A.必以帝王之道治忽之/故从容讽切/冀有感悟/承顾问及古今政治/得失尤委曲尽言/

B.必以帝王之道/治忽之故/从容讽切/冀有感悟/承顾问及古今政治/得失尤委曲尽言/

C.必以帝王之道治忽之/故从容讽切/冀有感悟/承顾问及古今/政治得失尤委曲尽言/

D.必以帝王之道/治忽之故/从容讽切/冀有感悟/承顾问及古今政治得失/尤委曲尽言/

6. 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3分 )

A. 虞集天资聪颖,记忆超群。三岁时他随家人避难岭外,母亲杨氏口授文章给他,他很快就能记诵,返回长沙后得到刻本,终于得以了解经书内容,通晓其大义。

B. 虞集重视师道,捍卫礼义。他在任儒学教授时,自觉充实知识;任国子助教时,诲人不倦;刘生在祭祀上有失礼行为,他坚持主张将其开除。

C. 虞集鸿才博识,深受重用。因赵世延归家,虞集专领修撰《经世大典》之事,完成该书;皇上认为虞集经手之事无所不宜,当时的大典册立之文都出自其手。

D. 虞集评人论文,坚持原则。他评论人才注重器量识见,评议文章重视经义,即使因此触怒他人也不改变;马祖常力荐龚伯璲,虞集却认为他不能担当大事,拒绝签署推荐书。

第II卷

7. 把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8分每小题4分)

(1)诸生伺其退,每挟策趋门下卒业,他馆生多相率诣集请益。

(2)时世家子孙以才名进用者众,患其知遇日隆,每思有以间之,

(二)古代诗歌阅读(8分)

苏幕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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