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管理案例分析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旅游景区管理》课程论文案例研
究
婺源李坑之困
一、案例描述
从穷乡僻壤到“中国最美乡村”,婺源的村庄旅游开发不过10年,然而村民与景区经营者的纷争却从未停止,其核心无疑是利益分成。随着婺源旅游经济格局从民营资本的单点开发,转变为县政府主导的旅游集团资源整合,村民们的议价能力,在14个景点打包180元的通票制下不堪一击,而村民的抗议方式,还是封堵景区入口的老一套。而为首的李坑村民持续一个月围堵景区入口的代价,是彻底闭门整顿,拆除违章建筑,进行“景区综合整治”。
导火索:突如其来的伤人案件
2011年6月25日晚上10时50分许,5名男子闯入婺源县李坑村叶一青的家。“你爸在家吗?”一个25岁左右的青年操着本地口音问叶一青,手里还攥着一把短刀。“不在家。”其母在楼上睡觉,父亲去了朋友家。然而,5名男子并不相信他。两名男子上楼查看确无所获,突然
说“叫你爸爸不要再插手村里的事”后,一起扑向叶一青,对他的大腿连扎两刀。
当晚,叶一青被邻居们送到了婺源县人民医院抢救,其父叶进宝得
知“并没有伤及要害”。
这一天距离李坑村委会与婺源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婺源旅游公司”)分成费谈判之后的第三天。叶进宝是村民代表之一,他曾在谈判会上“指出了分成计算错误”,并“用手机拍了照”。叶进宝随后得知血案的幕后指使人,是一名当地的私人老板,和他并无恩怨,羁押在外地。
走访的多位村民均表示血案是“对老叶的打击报复”。然而婺源县秋口镇党委书记洪文胜却对此说予以否认。李坑村委会和婺源旅游公司关于“分成费”的谈判在此后的半个月仍未达成共识,终于在7月12日,发生了村民在村口拦堵游客的事件,随后,婺源旅游公司宣布李坑景点紧急关闭。
升级:波及甚广的综合整治
8月13日,婺源暴雨如注。景区入口处,由于有隔离线,几名保安
盯着进出的村民及车辆。景区内,家家闭户,街上只能偶尔遇到几个村民。四处散落着木架子、砖瓦石材,知情人称为“大拆迁后的杰作”。在李坑村主街发现张贴着由婺源县城乡管理监察大队于8月10日发出
的“李坑景区综合整治工作安排”通知,上面表明“8月11日开始拆除文昌阁至村委会老办公楼以及小菇尖的违章建筑”;同时,在一家叫双峰客栈的门前看到了被认定为有“违章建筑”的村民名单及“违章情况”,名单显示,李坑300余户村民中,有90余户建有“违章建筑”。
“他们现在对外解释景区关闭是为了创建国家旅游示范县而进行综合治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说,“可事实上,景区7月12日关闭了,所谓的整治8月初才启动,就是找个理由罢了。”
据李坑多位村民反映,“关闭景区”是“不得已”,因为“分成费至今没有达成协议”。按照惯例,李坑村民每季度可领到门票的分红收入,然而截止到2011年7月底,李坑村的村民均未领到“分成费”,这引发了李坑景区“拦截游客”事件,婺源旅游公司宣布景区紧急关闭。
矛盾:沉疴四年的“分成费”
据当地村民介绍,“拦截游客”、“关闭景点”在婺源并不是第一次发生。2007年4月14日,李坑村曾拒绝对外接待游客长达15天,直到劳动节前夕才真正开放。主要矛盾是,李坑村原住民与婺源旅游开发公司门票分成未能达成一致。4年过去了,门票分成的问题迄今没有彻底解决。
据悉,婺源旅游发迹于2000年,当时各景点由本地或江浙一带的老板承包投资兴建。2007年,江西三清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在婺源当地政府主导的招商引资中入驻婺源,收购婺源当地14个景点后,成立了婺源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随后,李坑村委会与婺源旅游开发公司签订合同:全村村民分成按门票的19%的比例提取,双方通过协商后达成3年(2008年至2010年)一次性给予每位村民1300元。
2011年1月1日起,门票提成问题又重新面临讨论。6月22日,辖区政府秋口镇政府通知李坑村各组长或组代表到秋口镇政府开会协商“门票分成”一事。据村民回忆,据当时婺源旅游公司副总王建红提出的去年门票收入的数字推算,每位村民应得门票分成款为每年2308元。当时,村民都同意,但并未得到镇政府领导正面答复。
突如其来的“李坑血案”、“关闭景点”让婺源旅游开发公司终于决定与村民代表谈判,并最终在8月初给出了“分成费每人每年2100元”的结论,但此标准迄今没有形成书面文字,更未经村民投票认可。
8月8日,李坑景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突然下发通知,称“李坑景区无违章建筑户从今天下午开始发放2011年暂定的门票分成款”,要将生米煮成熟饭。“只要在谈判会上不低头,为老百姓说话的不但像老叶一
样被报复,也都成了违章建筑户,半年的分成费打了水漂,被镇政府以违章建筑罚款的名义没收了。”村民李玉华(化名)愤愤地说。
“发生这些事是婺源旅游的一个偶然,也是一个必然。”一位在婺源当地从事旅游景区开发长达10年之久的知情人士如是总结,“一方面村民担心旅游公司瞒报门票收入,另一方面旅游公司认为村民眼见的旅游兴旺并非为实。”他认为,当初在各种问题都未彻底解决的情况下,就强行将景点捆绑出卖,并非妥当,如今的问题不是关闭景区就能解决。“如果不从机制上入手解决,类似事情还会发生。”
“我们并没有信口开河的要分成费,就是要求旅游公司能按照当初合同约定的19%来分成。”当地多位村民如是说。有一位细心的村民曾看到一份经过婺源县审计局审计核实的分成费公告,其数据显示为每人每年“2308元”。然而这个说法却遭到了婺源旅游公司方面的否认,该公司的一位吴姓相关负责人表示“一直在按照合同履行约定的分成费”,同时又以“不熟悉公司财务”为由拒绝透露景区门票收入。
此外,无论是婺源旅游开发公司还是李坑村委会,从未公开过账务。
二、案例研究
李坑景区之困现状分析:
相对于旅游景区而言,当地居民就是旅游景区所在区域(周边)居住、参与旅游开发、管理和服务等旅游经济活动并与旅游景区有一定利益关系的人们。他们共同构成了带有一定人际交往模式或社团意义的基层组织—社区,故当地居民又称社区居民。本案例主要凸显旅游景区经营者与当地居民关系的鹰鸽博弈。
为了争夺资源( 比如土地、食物、政权、配偶、经济利益等),群体中的成员之间要进行斗争。设每个成员为博弈中的局中人,局中人可以采取恶意强硬进攻的“鹰策略”(不顾一切争斗下去,直到一方失败退出竞争为止);另一种是善意平和宽容的“鸽策略”(允许对方分享利益,不主动争斗,在对方进攻时只是虚张声势地吓唬一番,一旦争斗真正开始就退让,避免两败俱伤,但也可能给予一定的报复)。我们假设有A、B两方局中人,他们的博弈收益矩阵如下表所示,a代表双方争夺的利益,c是双方在争夺中互相消耗所带来的损失。
当地居民
旅游景区经营者对抗合作
对抗a-c,a-c2a,0
合作0,2a a,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