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美国法律体系
美国司法体系
![美国司法体系](https://img.taocdn.com/s3/m/dd25cf46bfd5b9f3f90f76c66137ee06eff94ed4.png)
■ 在美国,由州法院和联邦法院组成了双轨司法体系。联邦法院体系建 立在联邦宪法的基础上,受到国会制定法或者联邦最高法院裁决的制 约。州法院体系建立在州的宪法条款或法令的基础上。
■ US Constitution—create the Supreme court ■ Congress---create a l l lower federal court ■ State Constitution---state court
■ 上诉法院把它们的裁决建立在初级审判法院的程 序和有关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要点的基础上,当上 诉法院发现地区法院以书面形式提交的案件中的 事实情况不充分时,就会把该案件退回,以要求 地区法院对案件提交更完备的诉讼程序。
■ 美国全国50州划分为11个司法巡回区,此外,首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 区作为一个巡回区,每个巡回区circuit 设立一个联邦上诉法院,共12 个上诉法院。
■ 最高法院在联邦司法体系中是最高一级层次的法院,而且对该法院所 作的判决不能再进行上诉。在州或地方辖区内发生的联邦最高法院所 作的有关联邦法律或实际做法的合宪性裁决,仅仅能够通过宪法修正 案或者联邦最高法院在后来作出的判决加以调整或修改。
法官
■ 联邦最高法院由包括一位首席大法官在内的9名法 官组成one chief justice and eight associate justices。如同其他联邦法官一样,他们的任期 是终身的,而且任内的薪水补贴不能被减少。 Can removed by impeachment
■State courts and federal courts—coexistent parallel 州法院和联邦法院具有同时存在的司法管辖权,这为两种 法院体系提供了一种独特的相互作用。
美国法律的结构
![美国法律的结构](https://img.taocdn.com/s3/m/b0eefa0068eae009581b6bd97f1922791788be7b.png)
美国法律的结构美国作为一个联邦制国家,其法律体系也是十分庞大而复杂的。
美国法律的结构由多层次的法律体系组成,其中包括宪法、联邦法律、州法律以及地方法律等。
这些法律的相互关系和权威性呈现出一种特殊的结构,为美国社会的法治奠定了基础。
一、宪法宪法是美国法律的最高法源,也是法律体系的基石。
美国宪法规定了政府机构的组成和职权、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各级政府之间的关系以及法律的修正程序等。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所有其他法律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
同时,宪法还为联邦和州两级政府的权力划定了明确的边界,确保了权力的分立和制衡。
二、联邦法律在宪法下,联邦法律是美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联邦法律由美国国会制定,主要以法案的形式通过,然后由总统签署成为法律。
联邦法律涵盖了许多领域,如刑法、民事法、商法、就业法等。
最高法院是解释和适用联邦法律的最终裁决机构,它通过各类案例为法律提供具体适用的指导。
三、州法律美国是由50个州组成的,每个州拥有相对独立的立法权。
因此,每个州都有自己的法律体系,即州法律。
州法律包括由各个州立法机构制定的法律、州宪法以及州法庭的司法判决。
州法律主要管辖各州内的民事和刑事事务,同时在许多领域与联邦法律相互作用。
州法律与联邦法律的关系由宪法的“合同条款”原则控制,即如果州法律与联邦法律存在冲突,联邦法律具有优先权。
四、地方法律除了联邦法律和州法律,地方法律也是美国法律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地方法律由城市、县和其他地方政府制定,其领域通常涉及城市规划、交通管理、环境保护等。
地方法律由当地政府机构负责执行和维护。
在地方法律与州法律或联邦法律之间存在冲突时,通常会依照法律原则进行权衡和解决。
五、案例法在美国法律体系中,案例法也占据着重要地位。
案例法是以案例和之前的判决作为基础,通过对类似案件的比较和分析,发展法律的一种方法。
最高法院的裁决和其他众多案例通过先例的方式,对未来的法律问题提供了指导。
案例法有助于保持法律的连贯性和稳定性。
从一个案例谈美国复杂法律体系存在的问题
![从一个案例谈美国复杂法律体系存在的问题](https://img.taocdn.com/s3/m/8135e4487f21af45b307e87101f69e314332fac2.png)
从一个案例谈美国复杂法律体系存在的问题复杂性是美国法律制度的一个特点,而复杂的法律体系,又给了律师团队巨大的操作空间。
浪费着大量纳税人的钱的同时,办案效率无比低下,最终肥了律师行业。
美国社会已被律师利益绑架,社会的各种成本太高了,这实在不是一件好事。
自2018年LQD在美国成为“性侵”疑云主角后,这一场世人瞩目的狗血肥皂剧,突然就中止。
双方拉锯了四年多,从刑事案扯到了民事案。
而美国法院也进行大量的取证和非公开庭审,甚至陪审员都找好了,民事诉讼正要开庭时,双方律师团队共同宣布,达成和解。
狗血肥皂剧后面,隐藏着美国司法体系的重大问题,对这一问题的关注,或许有助于我们理解法治社会的真正内涵。
一、和解的代价什么?在美国,90%以上的民事诉讼,都是以和解而告终。
双方之所以和解,必然基于一个原因,就是官司如果打下去,并不利于双方。
LQD此次事件中,刑事问题早已落幕。
2018年12月,事发地检察官办公室在官网发布通告,称经警方彻底调查,以及四名专门处理性侵案件的检察官的仔细审查,认定LQD涉嫌性侵的案件存在严重的证据问题,检方决定不会以性侵罪起诉LQD。
也就是说,当地检方认为LQD无罪,虽然措词就是证据不足,但从当代法律的概念上来说,检方所说的证据不足就是无罪的代名词。
然而女主角LJY并不准备就此放过LQD。
自2019年4月16日,女方当事人LJY提起民事诉讼,“索赔金额5万美元,上不封顶“。
请注意,对方的目的显然不是5万美元,5万美元只不过是一个最低限度。
更有意思的是,女主角还把JD公司列入共同被告,LJY认为,由于LQD当晚组织晚宴和使用豪华车的费用均为JD公司提供,京东也成为连带被告。
美国法院居然还同意了。
这么一场长达三年多的民事诉讼自此展开。
我们先不谈最后和解的代价,仅仅LQD和京东公司为此案花费的律师费用,可能就是一个天价了。
LQD和JD公司聘请了美国知名律师团队来应付此案。
第一位被聘请的律师号称是明尼苏达州的“传奇刑事辩护律师”弗里德伯格,也是LQD案件的第一代辩护律师。
美国联邦税法体系和立法程序
![美国联邦税法体系和立法程序](https://img.taocdn.com/s3/m/ba57db0203d8ce2f006623db.png)
美国联邦税法体系和立法程序美国法律属于英美法系,以案例为中心,税法的构成十分复杂。
本章主要介绍美国联邦政府的税法体系和立法程序。
一、联邦税法体系概述美国联邦税法主要有三个来源:立法机关颁布的法律、执法机关公布的解释和司法机关的判决。
立法机关颁布的法律按其层次的高低分为宪法、税收协定、由美国国会颁布的法律,以及由国会的各类委员会对有关法律内容的解释等几个部分。
由于立法机关颁布的法律的表述只是概括性的,所以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要对其进行必要的解释,并制定实施细则,这些也构成税法的一部分。
在美国,对行政执法负全部责任的行政执法机构是财政部,具体的执行机关是其下属的美国国税局(IRS)。
因此,执法机关的解释包括财政部和国税局制定的财政规章(Treasury Regulation)、税收裁定(Revenue Ruling)等。
各级司法机关在处理执法机关与纳税人的涉税诉讼时形成的判决也构成美国税法的一部分。
1.立法机关颁布的法律(1)美国联邦宪法美国联邦宪法赋予美国国会制定税法、征收税收的权力。
有关这方面的规定主要见诸于美国宪法第I 款(Article I)。
第I款第7节(Section7)规定,“一切征税提案由众议院提出,参议院可以提出修正案。
”“在提案成为税法之前,必须经两院同意,并呈交总统批准。
”如果总统否决该提案,两院可以就该否决进行表决。
如果两院都以三分之二的多数支持该提案,就可以推翻总统的否决,使该法案成为法律。
第I款的第8节规定,国会有权征收税收、关税、捐税(Imposts)和消费税(Excise)用于“偿还债务并提供国防和一般的社会福利”。
并且,“一切税收、进口税和消费税在全美必须统一。
”第I款第9节,在1913年修改宪法以前规定:“除与已进行的人口统计的数字成比例的直接税外,不得课征其他直接税。
”这一规定在很长时间内是造成美国无法开征个人所得税的主要原因。
1913年通过的宪法的第16次修正案规定:“国会有权对任何来源的收入征税,不需要在各州之间按比例征收,也不必考虑人口调查或普查的数据。
美国的立法体制
![美国的立法体制](https://img.taocdn.com/s3/m/edcb8924001ca300a6c30c22590102020640f217.png)
美国的立法体制【摘要】美国的立法体制是由一系列机构和规定组成的,旨在确保政府权力的分立和平衡。
美国的立法机构包括国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分别负责制定和修改法律。
议会制度采用双院制,保证了不同利益的代表能够平衡对立法的影响。
法律制定过程涉及多个步骤,从立法提案到总统签署成为法律。
权力分立制度确保行政、立法和司法权力相互制约,避免任何一方滥用权力。
政治制衡则通过各种机制和程序,确保不同政治力量之间的相互制衡,防止任何一方垄断权力。
美国立法体制的特点体现在其复杂的体系设计和运行机制,旨在保障政府的稳定和民主制度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美国、立法体制、立法机构、议会制度、法律制定过程、权力分立、政治制衡、特点。
1. 引言1.1 美国的立法体制概述美国的立法机构主要包括国会,即参议院和众议院。
参议院由50个州各派两名参议员组成,而众议院则按照各州人口比例选举代表。
国会负责通过法律、监督政府机构和处理国家事务。
美国的议会制度采取两院制,意味着任何法案必须经过参议院和众议院的通过才能成为法律。
这种制度体现了分权与合作的理念,保障了各州和民众的利益。
美国的法律制定过程复杂而民主,法案通常由议员或政府提出,然后经过委员会审查、辩论和投票,最终需要总统签署成为法律。
美国的权力分立体现在行政、立法和司法三大分支之间相互制衡,互相监督,避免了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
政治制衡则在于各政党、利益集团和民众之间的博弈和平衡。
美国的立法体制具有独特的特点,体现了权力分立、政治制衡和民主法治的原则。
通过国会的议会制度和法律制定过程,美国政府能够有效监督和管控国家事务,保障民众权益,促进国家发展。
2. 正文2.1 美国的立法机构美国的立法机构包括国会、参议院和众议院。
国会是美国的最高立法机构,由参议院和众议院两个分支组成。
参议院和众议院分别代表各州和各选区的利益,具有相互制衡的关系。
参议院由每个州的两名参议员组成,任期为6年。
参议院的成员被称为参议员,他们在立法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例如审议和通过法案、认可外交协议等。
美国法与司法体系
![美国法与司法体系](https://img.taocdn.com/s3/m/8bbb909b32d4b14e852458fb770bf78a65293a2d.png)
美国法与司法体系美国是一个以法治为基础的国家,其法律体系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利和权益发挥着重要作用。
美国的法律体系由联邦法律和州法律构成,这些法律由联邦和州法院负责执行和解释。
本文将介绍美国的法律体系以及司法体系的组成和运作。
一、美国的法律体系美国法律体系分为联邦法和州法两个层面。
联邦法适用于整个国家,而州法则适用于各个州内部。
美国的法律体系具有一定的层级结构,最高的权威是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规定了政府组织及其权力的分配、公民权利和政府的职责等。
在宪法之下,联邦法律由国会制定,涵盖了各个领域的法律规定,例如刑法、商法、劳动法等。
而州法律则由每个州的立法机构制定,用来管理各州内部的事务,例如土地使用、婚姻与家庭法、交通规则等。
同时,联邦和州法律之间有一种层级关系,当两者之间存在冲突时,联邦法律优先适用。
二、美国的司法体系美国的司法体系分为联邦司法和州司法。
联邦司法负责解决联邦事务,而州司法则解决州内事务。
在联邦司法中,最高法院是美国最高司法机构,负责解释宪法和联邦法律。
最高法院的判决对全国范围内的法院具有约束力。
除了最高法院外,联邦法院还包括上级法院、地区法院和特殊法院。
上级法院是区域性的联邦法院,负责审理上诉案件。
地区法院则是联邦司法体系的基层法院,主要负责审理刑事和民事案件。
特殊法院则处理特定类型的案件,例如移民法院和海军军事法庭等。
州司法体系由各个州的法院组成,包括州最高法院、上诉法院、地方法院等。
州最高法院是每个州的最高司法机构,负责解释各州法律和宪法。
上诉法院则是各州法院系统的中级法院,负责审理递上来的上诉案件。
地方法院是各州的基层法院,负责审理刑事和民事案件。
三、美国司法体系的运作美国的司法体系采用了审判制度,即通过法官进行裁决的方式来解决纠纷和争议。
审判程序包括起诉、辩论、证据交换和判决等环节。
双方当事人可以聘请律师代表自己,进行法庭诉讼。
在美国司法体系中,法官是关键的执法者和决策者。
美国和中国在法律体系上是否相似?
![美国和中国在法律体系上是否相似?](https://img.taocdn.com/s3/m/24bb7bc1f605cc1755270722192e453610665bf9.png)
美国和中国在法律体系上是否相似?在当今世界,每个国家都有其独特的法律体系。
作为世界上两个最大的经济体之一,美国和中国的法律体系各有其特点。
下面将针对这两个国家的法律特点进行分析。
一、美国的法制体系美国是一个以宪法为基础的共和制国家。
总体上来说,美国的法律体系比较复杂,由联邦法、州法和地方法律构成。
联邦法是全国适用的,并与宪法有关。
州法和地方法律则是在一定限度内赋予各州和地区立法权力。
美国的司法系统也是由联邦和各州法院构成,其中最高法院是联邦法院的最高审判机构。
在美国,司法独立得到高度尊重并得到保护,法官由总统任命,并获得参议院的批准。
美国司法系统非常注重纪律和规则,但是它也非常注重法律文本的灵活解释,使法律得到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和变化。
二、中国的法制体系中国法律体系的特点是集中式的和综合性的,主要由法律和行政法规构成。
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而行政法规则是由行政机关制定的。
中国的司法体系由最高人民法院和各级法院组成。
同时,检察机关在中国的司法体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法院对检察机关所提出的公诉案件进行审理,维护社会公正与稳定。
中国的法律体系对律师的管理也比较严格,律师要经过特定的考试和资格认证,才能在中国开展法律业务。
三、美国和中国在法律体系上相似之处尽管美国和中国的法律体系存在许多差异,但它们也有一些相似之处。
首先,它们都坚持了司法独立的原则。
司法独立是促进社会公正和法治的重要保障。
其次,它们都高度重视法律规则的适用。
不仅在司法实践上,而且在法律教育和培训中也注重这一点。
最后,它们在涉及社会公正和人权等方面都有共同的追求和理念。
无论是美国还是中国,都希望通过法律来推进社会公正和促进人权保障。
总结美国和中国的法律体系各有其特点,但它们也有许多共通之处。
无论是在司法独立、法律规则适用还是追求社会公正和人权方面,它们都有许多相似之处。
这些相似之处反映了全球法律体系发展的趋势,同时也为我们的法治社会提供了很好的范例。
美国法律体系
![美国法律体系](https://img.taocdn.com/s3/m/7522206da45177232f60a208.png)
Executive 行政机关
Judicial 司法机关
爱校园课件
2021/4/6
28
爱校园课件
20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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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2: The principles of government
Three main branches of government are separated and distinct from one another. 三个主要的政府机构相互独立和区别。 The powers given to each are delicately balanced by the powers of the other two. 给予一个机构的权力受到另两个机构的 微妙制约。
联邦最高法院宣布的决定证实并加 强了宪法至上原则。
爱校园课件
2021/4/6
11
Final authority is vested in[赋予, 授予 ] the American people. 最终权力属于美国人民 …change the fundamental law[基本法]
宪法,甚至一条永远适用的法律。 美国总统 托马斯·杰弗逊
爱校园课件
2021/4/6
2
Background
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分类有三种:
Common Law-Equity Law 普通法-衡平法
Substantive Law-Procedural Law
Public Law-Private Law 实体法-程序法
爱校园课件
20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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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e government ,like the federal government, must be republican in form, with final authority resting in the people.
美国的规章制度
![美国的规章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c12816907e192279168884868762caaedd33ba2c.png)
美国的规章制度引言: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之一,其规章制度对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具有深远的影响。
美国的法律体系以及诸多法规和政策,为美国人民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保护了他们的权益和/或提供了支持。
本文将重点介绍美国的规章制度,包括其法律体系、法律的形成和执行记录,以及对其公民和社会的影响。
一、美国的法律体系1.1. 联邦法律系统在美国,联邦法律系统是最高的法律机构。
它由三个部分构成:联邦宪法、联邦法案和最高法院判例。
联邦宪法是美国法律体系的基础,规定了政府的权力以及个人的权利和自由。
联邦法案是由国会制定并通过的法律,为各州提供了法律准则。
最高法院判例则是基于过去的法律案例形成的法律原则,对于解释和定义法律具有重要作用。
1.2. 州法律系统除了联邦法律系统外,美国还有50个州拥有独立的法律体系。
每个州都有自己的宪法、法律和法规,这些法律可以与联邦法律相补充或限制。
州法律系统在诸多方面独立于联邦法律系统,并根据各州的具体需求制定法律。
二、法律的形成和执行记录2.1. 立法过程在美国,立法过程从一个具体的提案到成为法律的过程是复杂且严格的。
立法者通常由国会、联邦政府或州议会选出。
立法者将提出一项法案,该法案经过辩论、修改和投票,最后由立法者对法案进行表决。
如果法案获得了足够的支持,它将被送至总统或州长签署成为法律。
2.2. 法律的执行和司法过程一旦法律通过立法过程并签署成为法律,执行和司法过程便开始。
在美国,执行官员负责确保法律得以执行。
他们可以通过制定具体的政策和指南来解释和执行法律。
司法部门则负责审理违反法律的案件。
当有人被指控违反法律时,他们将经历诉讼过程,最终由法官认定是否有罪并宣判刑罚。
三、美国规章制度对公民和社会的影响3.1. 保护公民权利和自由美国的规章制度强调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联邦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例如言论自由、宗教自由和平等权利。
通过立法和司法程序,美国一直努力确保公民享有这些基本权利。
美国法律体系介绍
![美国法律体系介绍](https://img.taocdn.com/s3/m/1bcfd132b42acfc789eb172ded630b1c59ee9b6a.png)
美国法律体系介绍美国法律体系是指由各州和联邦政府组成的整个法律体系,包括著名的《美国宪法》、联邦法律、州法律和司法系统等。
美国法律体系的特点是法律条文的具体性和明确性,以及系统的司法程序和专业的律师机构。
1. 联邦宪法联邦宪法是美国法律体系的基石,制定于1787年,规定了联邦政府、各州政府和个人之间的权力关系和权利限制。
联邦宪法规定了三个分权分立的政府机构:行政部门、立法部门和司法部门。
联邦宪法规定了政府权力的限制,通过保障公民权利、保障选举权和保护财产权利等基本权利来维护公民的自由。
联邦法律是美国法律体系中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由联邦政府通过立法程序颁布,适用于整个国家。
联邦法律主要由国会通过的法律和由总统颁布的行政命令组成。
联邦法律包括《美国民法典》、《美国刑法典》等,对个人和企业的行为和责任进行规范和限制。
3. 州法律各州的法律体系与联邦法律体系平行运行,各州拥有一定的立法权和司法权。
各州的立法是由各州议会制定,它们制定的法律适用于各州内部。
各州还拥有相应的司法系统,包括州法院和州最高法院,它们负责处理该州的法律纠纷。
4. 司法系统美国的司法系统是基于三级法院体系的,包括联邦法院、州法院和地方法院。
联邦最高法院是美国最高法律机构,其下属的联邦中级法院和联邦地方法院则分别负责处理联邦法律案件和州际法律案件。
州最高法院和州中级法院负责处理各州内部的法律案件。
5. 律师机构美国律师机构分为两个主要的组织:美国律师协会和各州的律师协会。
律师协会是律师在专业领域进行合作和交流的重要组织,它提供各种形式的专业培训和法律资源,帮助律师提高专业水平和个人业绩。
综上所述,美国法律体系是由联邦宪法、联邦法律、州法律、司法系统和律师机构组成的,在不断的完善和发展中,以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进步为其宗旨。
美国法律体系的特点
![美国法律体系的特点](https://img.taocdn.com/s3/m/93a2894a767f5acfa1c7cdbc.png)
美国法律体系的特点1.美国成文法基本上是州一级的法律。
2.除了民事诉讼课程是联邦法,美国法学院第一年的课程几乎都是州法律。
3.陪审团制度是美国法律的一个特征,它是美国法不仅区别于大陆法系甚至区别于英国普通法。
4.两套平行的系统:州法院适用州法律,联邦法院适用联邦法律。
州法院有权力适用州法律,包括州宪法。
所有联邦法院都适用州法律。
5.只有当案件上升到联邦问题的程度,或考虑到某案涉及公民的异籍身份问题,联邦法院才介入。
6.美国法官走的是全方位路线,大陆法系法官走的是专业化路线。
7.美国的司法审判中,实行当事人主义,法官不需要对争议事实进行认证和裁决。
8.美国法律系统的权力是分散的,它的运行依靠的是各个平等权力主体之间的相互协调。
9.上诉案件原则上都是法律审,很少涉及事实审10.美国法学院的教育以培养律师为目的11.案件记录是美国法学院的授课内容之一12.实用主义哲学影响深远,现实精神和经验分析是美国法律思想的基本特征马伯里诉麦迪逊案(1803)确立司法审查制度最高法院首次行使司法审查权并使国会一项法律无效马歇尔确立了由永久性的成文宪法支配临时性的国会的基本原则司法审查已经成为我们宪法机器中绝对必要的部件,抽掉这一个特制的螺栓,这部机器就化为碎片。
罗伊诉韦德Opinion 法官判决意见:The 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 decided that states could regulate abortions only in certain circumstances but otherwise women did have a right to privacy and reproductive autonomy.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判决妇女拥有自主隐私和决定生育的权利,州政府只有在特定情形下才可以立法规范妇女堕胎问题。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把妇女的孕期分为三个阶段,确定了孕妇和州政府各自拥有的权利。
美国的立法、司法、行政体系
![美国的立法、司法、行政体系](https://img.taocdn.com/s3/m/b3b5aad128ea81c758f57830.png)
司法机构
联邦法院由三个不同级别的法院组成: 区域法院、上诉法院和美国最高法院。 除了这些普遍管辖的法院之外,一些 特别的联邦法院也存在,比如破产法 院和税务法院。 联邦法院的法官是由美国总统任命, 再由参议院通过。法官被任命之后享 有终身权利,除非渎职,不得免职。
依法行政
行政机关负责法的实施。 总统是美国最高的行政长官,总统可以 发布行政命令和行政协议。 行政机关只能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任 何超过授权的行为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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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法律的制定
议员提出法律议案 议会的主持官员把法案移交至相关委员会 委员会建议通过法案 议会通过法案 法案送交参议院 法案被提交美国总统
美国的立法、司法、 行政体系
美国法律体系
凡宪法未授予联邦或未禁止各州行使的 权力,均属各州。州立法权是原则,联 邦的立法权是例外。各州法律有所不同。 普通法来源于司法,还来源于立法与行 政。权力以这种方式被分配在三个分支 中,从而能够彼此制衡。
立法机构
国会实行两院制,即:参议院(senate ) 和众议院(house of representative)。 参议院有100个席位,每一个州选两个议 员,每位参议员任期六年。 众议院有435个席位,每个州的代表数量 按人口比例分配,每位众议员任期两年。
依法行政
1991年ISTEA《地面多式联合运输效率法》 (“Intermodal Surface Transportation Efficiency Act”) 1998年TEA-21《21世纪运输公平法案》 (“TransportationEquityActforthe”) 2005年SAFETA-LU《安全、可靠、灵活、有 效的运输法案:给使用者的一个美好的未来》 (“Safe, Accountable, Flexible, Efficient TransportationAct:ALegacyforUsers”)
美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和监管体系
![美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和监管体系](https://img.taocdn.com/s3/m/c39af21dc5da50e2524d7fd5.png)
2010年第6期/美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1.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形成美国关于食品安全的第一部综合性和全国性的法律是1906年颁布的《纯净食品药品法案》,其后是《联邦肉类检验法》。
美国国会将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交给了农业部,农业部将《纯净食品药品法案》的执行权交给了化学局,将《联邦肉类检验法》的执行权交给了畜牧工业局,一直延续至今。
法律颁布后,暴露出越来越多的漏洞。
例如,虽然法律禁止带有虚假标签的食品和药品运出州外,但是如果标签上未说明产品成分,就可以运出州外。
除了标签存在问题以外,在制定法律时因食品行业强烈反对,未对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问题作出规定。
据此食品商在制造传统食品时可以随意添加其他原料。
当时,美国虽然有了全国性的法律,但是与食品药品相关的健康安全事件时常发生。
鉴于此,国会在1938年通过了《联邦食品、药品与化妆品法》。
此后,在长达七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因美国法律体系特点使然,修改食品安全法律是以通过修正案的方式进行的。
如1958年的《食品添加剂修正案》、1960年的《色素添加剂修正案》等建立了食品添加剂和着色剂的安全标准,标志美国食品安全进入了安全评估时代。
“9·11”事件之后,美国国会在2002年通过了《生物反恐法案》,将保障食品安全提高到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提出“实行从农场到餐桌的风险管理”,对食品安全实行强制性管理。
尔后,凡输往美国的食品和动物资料的生产经营和运输单位,在2003年12月12日前,必须为产品溯源,建立记录保持制度。
这个变化预示着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 )将长期以来一直作为重点的事后治理延展到食品安全监管的全过程,确立了食品防护理念。
在美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中,还有2007年布什总统签署的《联邦食品药品与化妆品法》修正案,该修正案主要针对近年来美国不断发生的药品安全事件进行法律上的修改,其用意在于使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及时发现药品潜在的安全风险,完善它对药品上市后的安全监管。
美国法律保护学生的案例(3篇)
![美国法律保护学生的案例(3篇)](https://img.taocdn.com/s3/m/d04fde0ea88271fe910ef12d2af90242a895abfd.png)
第1篇一、引言近年来,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我国学生权益保护问题日益凸显。
美国作为世界教育强国,其法律体系对学生的保护尤为突出。
本文将以美国法律保护学生的案例为切入点,探讨美国在学生权益保护方面的做法和经验,以期为我国学生权益保护提供借鉴。
二、美国学生权益保护法律体系1. 宪法保护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言论自由、宗教自由、集会自由等权利适用于学校。
这意味着学校不能随意限制学生的言论自由、宗教信仰和集会自由。
此外,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规定,学校在调查学生行为时,必须遵循合法程序,保护学生的隐私权。
2. 民权法保护美国民权法旨在消除种族、性别、宗教、年龄、残疾等歧视,保障公民平等权利。
在教育领域,民权法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反歧视法:如《民权法案》(Civil Rights Act)和《平等教育法案》(Equal Educational Opportunities Act),禁止学校在招生、教育、就业等方面对特定群体进行歧视。
(2)反性骚扰法:如《性骚扰法》(Title IX),禁止学校内发生性骚扰行为,包括言语、身体、心理等方面的侵害。
(3)特殊教育法:如《残疾人教育法案》(Individuals with Disabilities Education Act,简称IDEA),保障残疾学生的教育权利,要求学校提供适当的教育支持。
3. 美国教育法保护美国教育法对学生的权益保护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教育机会均等:如《教育机会均等法》(Elementary and Secondary Education Act,简称ESEA),要求学校提供平等的教育机会,消除教育差距。
(2)教育质量:如《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No Child Left Behind Act,简称NCLB),要求学校提高教育质量,确保所有学生达到学业标准。
(3)教育改革:如《每个学生成功法案》(Every Student Succeeds Act,简称ESSA),鼓励学校进行教育改革,提高学生学业成绩。
美国的法律制度
![美国的法律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4cd0741176232f60ddccda38376baf1ffc4fe3ab.png)
美国的法律制度美国的法律制度是基于宪法的法治体系。
宪法是美国最高法律文件,确立了政府权力的分工和限制,保障了公民的权利与自由。
美国的法律体系分为联邦法和州法。
联邦法适用于整个国家,而州法则只适用于各自的州。
联邦法律主要由国会通过,由总统签署成为法律。
联邦最高法院负责解释宪法和联邦法律,并在需要时对其进行审查。
州法律由各州的立法机构通过,并由各州州长签署成为法律。
美国的法律制度是一体化的,并且特别注重司法独立和平衡。
司法分为联邦和州两级,联邦最高法院是最高司法机构。
最高法院由九位大法官组成,由总统提名并经参议院确认任命。
最高法院对于联邦和州法律的解释具有极高的权威性。
其他的联邦和州法院则依次排列,逐级审查和解决案件。
美国的法律制度强调对个人权利和自由的保护。
首修宪法中的前十条修正案,即美国宪法的“权利法案”,明确规定了公民的自由权利,如言论自由、宗教自由、新闻自由、和平集会自由、武器持有权等等。
法律也保护公民免于不公平的对待、违法拘禁和残酷、不人道的处罚。
这些权利通过司法程序得到保障,公民可以通过起诉和上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美国的法律制度注重公正和平等原则。
法律适用于所有公民,不分种族、性别、宗教、国籍等等。
所有人都有平等的机会接受公正的审判,并且法律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
司法系统确保每个人都有权利在法庭上辩护,并有权利获得律师代表。
此外,美国法律制度还包括法律规则和程序,以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透明和高效。
法官和陪审员的中立性和独立性是法治体系的关键原则。
法院在处理案件时遵循严格的程序和证据规则,以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总的来说,美国的法律制度是建立在宪法基础上的法治体系,旨在保护个人权利和自由,追求公正和平等,强调司法独立和平衡,并通过法律规则和程序来确保司法的公正和透明。
这个法律体系为美国社会的稳定和公民的权益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美国法制体系的演变与现代化
![美国法制体系的演变与现代化](https://img.taocdn.com/s3/m/f7f9fd14905f804d2b160b4e767f5acfa1c78329.png)
美国法制体系的演变与现代化美国作为一个以法治国的国家,在其国家体系中离不开法制体系的建设和演变。
自建国以来,美国法制体系的演变历程是一个不断完善和改进的过程。
本文将从美国法制体系的概念入手,对美国法制体系的演变和现代化进行详细探讨。
一、美国法制体系的概念美国法制体系是指由宪法、法律、司法解释和习惯法等多种法律规则构成的法律体系。
自1776年以来,美国先后经历了宪法的起草和修订、联邦制的构建以及各种法律规则的不断打磨,逐渐形成了今天的美国法制体系。
二、美国法制体系的演变1. 近代刑法体系的建立在美国早期,刑法律师主要是依据来自英国的普通法和特殊法规制定的。
在1789年美国宪法公布后,联邦政府主张集中执法权。
随着更多的州和联邦法律的通过,以及司法解释的发展,近代的刑法体系在美国逐渐发展壮大。
2. 逐步建立民事法程序美国法制体系也在民事法律程序方面发生了很大的演变。
在19世纪早期,大多数州都缺乏完整的民事法律程序。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州引入了当时先进的民事诉讼程序,如陪审团制度和计划公正法等。
3. 人权保障机制的逐渐健全在美国,人权保障一直是非常重要的话题。
尽管美国宪法早在18世纪就立下了保护公民自由的规定,但在美国历史的某些时期,这种权利被轻视和忽视了。
直到20世纪初,美国人民才完成了人权保障机制的构建,包括了联邦反歧视法、元首特权规定、权利法案等。
三、现代化的美国法制体系美国法制体系在不断发展之际,也在致力于现代化的进程中。
目前,美国法律制度存在以下几方面的现代化:1. 针对网络犯罪和大规模数据窃取的法律规定随着一系列大规模数据窃取案件的出现,美国法律体系已经充分意识到网络安全的重要性,并通过制定一系列有关网络犯罪和大规模数据窃取的法律,如《网络电信法》和《计算机欺诈和滥用法》。
通过这些法律的制定,美国法制体系在保护人民利益和安全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2. 引入更加现代的司法解释方法在法学中,基于大数据和机器学习的法律方法正在被广泛运用,并引起了美国司法系统的注意。
浅谈美国个人信用体系的法律制度研究和借鉴
![浅谈美国个人信用体系的法律制度研究和借鉴](https://img.taocdn.com/s3/m/6fb346a50342a8956bec0975f46527d3240ca6aa.png)
浅谈美国个人信用体系的法律制度研究和借鉴论文关键词:个人信用信用法律制度论文摘要:个人信用体系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同时,建立健全信用制度和信用体系,既是适应经济新形势的需要,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
个人信用体系的法律制度建设可以借鉴和吸收美国先进立法技术和成果以完善中国的个人信用体系的法律制度建设。
个人信用又称消费者信用,是指零售商、银行金融机构或财务公司向个人提供的与销售货物或借款有关的双方之信用,更侧重于买方、贷方之信用。
随着经济的发展,以个人为主体的消费交易市场行为越来越多,个人信用越发显得重要。
一般认为,个人信用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如身份、居住、职业收入等)、个人信用交易信息(如贷款余额、信用卡透支、信用担保等)、社会公共信息(如社保、纳税、通信缴费等)、特别记录(如有无逃废银行债务、偷税漏税、逃汇骗汇等)。
个人信用体系则是用以载明和验证个人信用状况而建立的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文件资料和相关制度体系的总称,包括个人信用信息记录制度、个人征信制度、个人信用风险管理机制和个人失信惩戒机制等。
整体上以建立一套完整的个人信用体系与法律制度可概括这一内涵。
它们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规范个人以及市场主体信用行为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只有当一个国家的个人信用体系健全,相关法律制度完善,其以信用交易这种交易形式才能有效、安全地运作。
一、关于个人信用信息利用法理学讨论个人信用信息的利用方式国外有两种立法范例,即须经信息主体同意和无须经信息主体同意。
在征信体系中,信息采集与利用的方式上都会涉及到是否须经信息主体同意的问题。
在这两个环节的法律设计上,各国有所不同。
美国是在采集和利用两个环节都采用在符合法定条件下无须征得信息主体同意的原则。
但欧洲则在两个环节上一般都要求征得信息主体的同意。
从各国法律运行的状况分析,两个环节都不限制,比较有利于征信业及电子商务的发展但不利于个人信息隐私权的保护,美国是典型的例子。
美国的法院体系和司法原则
![美国的法院体系和司法原则](https://img.taocdn.com/s3/m/fe083cd8ce2f0066f533220f.png)
美国的法院体系和司法原则一、双重的法律体系和司法体系在美国打官司,首先得知道哪些案件应该向州法院起诉,哪些案件应该向联邦法院起诉。
美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有联邦宪法和联邦法律、州宪法和州法律两个法律体系,但联邦宪法和联邦法律具有最高地位。
法院同样存在联邦法院系统和州法院系统,联邦有最高法院,各州也有州的最高法院(有的州称为州最高上诉法院或上诉法院)。
州法院是州政府的司法部门,联邦法院则是联邦政府的一个部门,这两套法院之间没有上下级关系,但在司法管辖的范围上有所分工。
绝大多数的案件,既可向州法院起诉,也可以向联邦法院起诉。
但州法院审判案件时,在适用法律方面不仅受州宪法和州法律的限制,也要受联邦宪法和法律以及联邦所签定条约的约束,“即使州的宪法和法律的任何条款与之相抵触”。
联邦法院的管辖权受联邦宪法和法律的限制,只能行使由联邦宪法赋予和由国会立法规定的联邦司法权力。
根据美国宪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合众国司法权适用于以下范围的案件:①合众国作为诉讼的一方的案件;②涉及到州的案件,具体包括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州之间的诉讼案件、一个州与另一个州的公民之间的争执案件、不同州的公民之间的诉讼、同一个州的公民之间关于不同州的土地的所有权的诉讼;③涉及大使、公使和领事的一切案件;一州或其公民与外国或外国公民或属民之间的诉讼;④所有涉及到联邦宪法、国会通过的法律和根据联邦权力缔结的条约的一切案件,以及关于通航水域的法律一切案件。
宪法让联邦法院有权审理上述案件,但并没有禁止州法院审理这些案件。
但是,美国国会可以规定某些案件由联邦法院独自行使管辖权,如反对合众国的犯罪所引起的案件,以州为诉讼当事人的案件,涉及大使和其他外交官员的案件等。
这样,在任何一个州里,都既有州法院系统,也有联邦法院系统。
对有些案件,两种法院都可以受理;另一些案件,只有州法院才能受理;还有些案件,只有联邦法院才能受理。
事实上,联邦法院审判涉及联邦法律的一切案件,但宪法对初审管辖权和上诉管辖权作了区别,如联邦最高法院只拥有有限的初审管辖权,但最高法院拥有广泛的上诉管辖权。
美国西部的法律体系与创新
![美国西部的法律体系与创新](https://img.taocdn.com/s3/m/577dd119cdbff121dd36a32d7375a417876fc149.png)
美国西部的法律体系与创新美国的法律体系可以追溯到英国法律体系的基础上。
创新是美国独有的文化,而美国西部和法律体系的联系也为创新提供了独特的发展环境。
西部开拓者的刚毅与独立,经历了历史的重大变革,也让他们成为了法律创新的领先,为美国的法律体系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本文将从两方面阐述美国西部的法律体系和创新。
一、法律体系美国的法律体系以联邦和州政府的法律法规为主。
根据宪法,联邦政府拥有限定的权力,其他权力由各州自主行使。
法律体系的架构使得法律适用和决策可以在州和联邦层面上独立实现,这就导致了一系列问题。
其一是法律的冲突,不同州的法律法规可能存在分歧。
为了弥合这种法律上的分歧,联邦政府颁布了一些法律,如民权法案、移民法等。
其二是法律适用于特定地区或人群。
根据不同地区的文化、习俗和历史背景,法律的适用可能存在差异。
比如说,西部地区的土地管理法律和野生动物保护法规等,就因地制宜地制定了相应的法律。
其三是法律的执行与司法权力。
各州和联邦政府在执行法律和解决纠纷方面具有独立的权力。
常见的法律案件有违反纪律的个人行为,比如行车违法和在公共场合出现醉态等,这些案件通常由各州的法院管辖。
总结来说,美国西部的法律体系与其他地方并没有明显的区别,但其土地管理法律、野生动物保护法规等,随着经济发展和技术创新的进步,不断得到升级和更新,为社会的进步提供了合适的法律保障。
二、法律创新法律创新是指在法律领域新的理念及局部产生的更好的法律,有利于解决新增的问题和挑战。
在美国西部,法律创新得到了充分的发展,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是土地管理和保护方面的法律创新。
西部地区的历史上曾经经过严酷的自然环境考验,受到了不同的地缘环境和气候带的影响,成为了不同的生态系统。
为了协调各州间的土地利用和保护,在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初期,美国政府制定了国家环境政策法和全国森林管理法等保护和管理每个生态系统的法律,很大程度上保护了生态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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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委员会的评议结束以后,法案及其委员会的建议会进一步提交到议会。如果委员会建议通过法案,由议会领导人决定是否在整个议会被考虑。在众议院,法规委员会也会从程序上决定是否提交众议院,他们将地对法案的优点进行辨论并且投票决定是否采纳。法案可以在议院进一步修改。如果法案通过了,它会被送到参议院,然后开始同样的程序。
除了特殊的联邦法院以外,区域法院是联邦系统的审判法院。当事人首先把他们的争议提交到区域法院并且提供证人和提交证据。提起诉讼的人被称为“原告”,被提起诉讼的人被称为“被告”。在很多案件中,当事人可以要求陪审团进行审判。大多数案件是由区域法院的法官独任审判,尽管有一些类型的案件是由三个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审判。
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上诉(“上诉人”)的话,上诉法院必须听取对于区域法院判决的上诉,另一方在文件中被称为“被上诉人”。上诉法院并不进行新的审判。相反,它通过先前区域法院呈堂的证据来进行判决。既然一个新的审判没有产生,就不需要陪审团和证人。相反,原告和被告要提交书面摘要给法院来解释为什么要支持或者推翻区域法院的判决。
如果下一级委员会的报告是有利的,委员会会考虑通过这个法案。像下一级委员会一样,委员会根据公众的意见对法案进行修正。委员会然后决定是否提交议会进行表决。如果委员会决得法案不应该进一步被讨论,它会给出一个不利的报告或者用更加简单的方法:根本就不提法案或者搁置它,这个程序通常会终结大多数法案。如果委员会支持这个法案,委员会会给出一个有利的建议和书面报告包括在讨论期间对法案的详细的分析,有搜集信息的情况和反对意见。如果这个法案涉及到两个以上的委员会的权限,法案会提交到相关的委员会,然后开始同样的程序。
3、 行政部分
行政机关负责法的实施。总统是美国最高的行政长官,有时免除某人的法律责任会创造新的法律。为了这个目的,总统有新的手段来使用,包括行政命令和行政协议。一个行政命令是对一件联邦法律的解释和运用。一个行政协议在另外一方面被用来处理国家之间的关系。两者都有完全的法律效力。
上诉法院通常允许当事人双方在法庭面前进行口头辩论。在口头辩论中,每一方,当事人或其代理律师陈述案情并且回答法官提出的问题。不像审判法院那样,上诉法院主要是通过三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作出的。特别是重要的案件要通过巡回法院的全体法官听审并且作出合议。在一些巡回法院,一些类型的案件甚至连进行听审的法官数量都不够。
如果当事人对于区域法院的判决不服,他们可以就这个判决上诉到联邦上诉法院。在全国一共有十三个这样的机构。像第十一上诉法院并且和哥伦比亚特区巡回法院分别听取来自其地理管辖区内的法院的上诉,这个过程被称为一个“巡回”。举例,正如在地图上标示的那样,第二上诉法院听取来自其区域内的上诉:有康涅狄格州、纽约州、佛蒙特州。另一方面,联邦上诉法院,也听取来自一些特殊法院的上诉,例如国际贸易法院、或者是来自联邦特区法院的一些专门问题,比如专利法问题。
大量复杂的法律必须由行政机关来实施,然而,这是以广泛运用的专门的必要行政手段。因此各种各样的行政行为是被行政机关来实施,比如食品和药品管理署,环境保护署和退伍军人管理署。行政机关只能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任何超过授权的行为是无效的。有趣的是,尽管行政机关全部的权力来自于政府的授权,它仍然可以行使法律没有规定的内容,有执行力和既判力。当基于三权分立概念的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离模式运行,行政机关便具有立法和司法上的权力。
一些在上诉法院败诉的当事人可以通过提交诉讼文件移送命令的诉状诉至最高法院。像上诉法院一样,最高法院并不产生新的判决;案件基于先前法院审理的证据通过法庭的全体法官听审并在法庭面前进行书面要点和口头的辩论。然而不像上诉法院的是,最高法院可以不听取下级法院的决定。如果九个大法官的其中四个投票同意的话,最高法院将会发出诉讼文件移送命令。每年最高法院收到数以万计的请求诉讼文件移送命令的上诉状,但是只有其中很少一部分得到支持。以1994年为例,在最高法院收到8100件上诉状中它只支持了136件,还不到2%。
在联邦法院中,立法权被美国国会所掌握。国会实行两院制,这就是说有两个议院,参议院和众议院。参议院有100个席位。每一个州选两个议员,每位参议员任期六年。另一方面,众议院有435个席位(有时被称作男众议员或者女众议员),每位众议员任期两年。每个州的代表数量由全州人民进行公决。国会通常也含有直接来自于哥伦比亚特区,关岛,萨摩亚群岛,维京群岛的非选举人员。
1、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法部分
联邦政府(哥伦比亚特区)和每一个州都有自己的法院系统。主要的联邦法院由三个不同级别的法院组成:区域法院、上诉法院和美国最高法院。它们也被称为宪法第三款法院,因为它们是依据美国宪法的第三条所创建。在第三款法院的法官被任命之后享有终身权利,除非渎职,不得免职。除开这些普遍管辖的法院之外,一些特别的联邦法院也存在,比如破产法院和税务法院。联邦法院的法官是由美国总统任命,再由参议院通过。
现代美国法律体系.txt2机会靠自己争取,命运需自己把握,生活是自己的五线谱,威慑呢们不亲自演奏好它?现代美国法律体系
翻译自Ann M. Burkhart与Robert A. Stein著《How to Study Law and Take Law Exams》P24-P36页,2005年8月由法律出版社第1次印刷出版
接受法案的这个参议院和它的委员会及其下一级委员会都可以修改这个法案。因此,最终通过的法案与众议院通过的议案可能有语言和内容上的差别。如果这个差别是细微的,众议院会接受它们。如果是实质性的修改,通常会提交到大会委员会,包括参议员和众议员。委员会将试图达成一致意见。如果这种妥协是大多数来自参议院和众议院的委员会成员接受的,委员会会草写一个报告关于它建议的妥协方式。两类议会的成员必须批准这个报告,如果它们不,冲突的法案会重新返回委员会进行审议。
普通法来自于司法的创造,有着丰富的历史和传统的内涵,是美国法律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普通法还来自于政府两个分支:立法与行政的创造,在美国法律体系的发展过程中,二者也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正如如下指出的那样,每一分支都有其独特的权力和实现权力的方式来不断演进。结合到一起,它们构成了政府机关彼此之间相互独立的权力相互制衡的体系,在此之中权力以这种方式被分配在三个分支中,从而使其能够制约彼此的行为。用这种方式,国家的缔造者们找到阻止在这三者中任何一方权利滥用的方法。
通常,最高法院只有在案件引起特别重要的问题或者是上诉法院作出有相互矛盾的决定的情况下发出诉讼文件移送命令。相比通常的简短陈述,最高法院对于诉讼文件移送申请的否决并不意味着对于下级法院判决的同意。通过否定诉讼文件移送申请最高法院只是不作出决定。在你们的民事诉讼课程中,你们将会学到更多的专门的让最高法院进行审理的方法,比如通过上诉法院对于审判的上诉和对于判决本身的上诉。你也会学到最高法院和州法院在权力上的不同。
行政机关通过发布规章来行使行政权力。规章设定标准,比如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他政府行为。和其他立法的模式一样,规章并不是针对特定的个人,而是设定来该行政机构管辖范围内的所有的行为。在颁布有约束力的规定以前,一个行政机关通常通过会召开听证会,印刷法律议案来征求公众的意见,并对建议作出反馈。规章具有法律的效力,如果制定规章的行政机关越权或者违反宪法,法院都可以宣告无效。
一个行政机关可能因为其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受到检控。以这种方式,行政机关有准司法的效力。行政机关可以裁判一个人是否违反了规章或者受到罚款或者是犯罪。行政机关还要决定个人是否有领取行政许可执照的资格或者其他政府利益。行政机关为了行使职权,有权召开听证会,取证,并做出决定。
州行政机关的模式与联邦模式类似,尽管它们在许多方面有着不同。州长是州最高行政长官。在地方行政机关,名称各有不同,但是“市长”这个词被普遍地运用。在联邦政府,很多权力被分解下放到署这一级。通常州的行政机关的设置在形式和职权上与联邦政府差别不大。
在被提交讨论后,议会的主持官员把法案移交至有权提交议会并决定终止对于法律议案讨论的指定(“相关”)委员会。然后由委员会主席决定是否把法案放入议会的议事日程。如果没有进入议事日程,法案就此终止。如果法案进入议事日程,委员会主席通过把法案提交至更专门它的下一级委员会。由下一级的委员会收集关于法案的信息,比如可能会引起公众意见的有影响力的机构的报告。在吸收这些材料的和商议的基础上,下一级委员会可以修正法案。然后就法案给委员会一个书面的报告,这个报告应当包括下一级委员会对委员会的立法建议。如果下一级委员会想终止法案的审议,它会出具一个不利的报告或者根本就不出具报告。
每一个州都有自己的法院系统,大多数向联邦系统一样由区域法院构成(在一些州的权限范围内被称作“审判法院”,“巡回法院”,或者“高级法院”),一个中级上诉法院,和一个州最高法院。在一些州,受理上诉的法院的名字是相反的。举例来说,在纽约州的审判法院和中级上诉法院被称作“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被称为“上诉法院”。一些州并没有中级上诉法院,因此一些失望的当事人只有一个机会来推翻审判法院的判决。很多州也有解决专门问题的法庭,比如家庭法、小额诉讼、青少年犯罪。这些州有不同的手段来选择州法院的法官。在一些州,法官是由选举产生;在另外一些州,法官被州长任命或者议会通过或者由指定产生。
当参议院和众议院都同意法案的条款时,法案会被提交美国总统。即使是到了法案的陈述和妥协阶段,法案仍然不是法律。总统可以否决法案,如果总统否决,非众议院或者参议院重新以三分之二多数投票不能推翻。如果在送交总统的10天之内议会没有会议,总统会丧失签署法案的权利(一个“口袋否决”)也会让法案失效。另一方面,不论总统是否签署法案,如果议会正在开会,在10天内丧失对法案的否决权。
尽管州立法的结构和过程与美国国会立法不同,但是它们在总体上是相似的。除开内布拉斯加州,一般的州有两个议会。内布拉斯加州只有一个议会(一院制)。州的立法通常到立法委员会。在许多州,所有的议员坐下来整体评议法案,而不是把案提交只有少数议会议员组成的委员会。
城市和其他较小的政治单位也常常有立法活动,比如市议会和镇管理委员会。这些立法体制也是一院制。委员会的结构,即使要比州和联邦的稍微粗一点。这些机构出的法律叫做法令,只有同时符合联邦法律、州法律和本地法令才有效。因此,一个人应该遵守三个或者更多的法律调整-联邦法律、州法律、和本地法令-而且必须都要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