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中国妇女儿童博物馆文物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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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省文物征集重点围
. 附件2:
报送省妇联的文物清单一览表
.页脚.
附件3:
全国妇联中国妇女儿童博物馆文物登记表
捐赠凭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4:
文物捐赠凭证表格使用和填写说明
一、使用文物捐赠凭证说明
1、全国妇联中国妇女儿童博物馆捐赠凭证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存根(博物馆存);第二联为收据(给捐赠人);第三联为清单(博物馆保管部门存)。存根和清单随同文物,由各省区市文物小组向博物馆保管部门点交。
2、捐赠凭证是全国妇联中国妇女儿童博物馆委托各省妇联,在征集文物时对捐赠文物的个人或单位使用的一种凭证,不得他用或为其他单位代用。
3、征集人在填写凭证时,不得随意涂改,作废的单据(一式三联),一律交回博物馆保管部,不得自行销毁。
二、填写文物捐赠凭证及文物登记表说明
1、填写凭证时要填写捐赠人或单位的名字或全称,准确填写地址、邮编和联系。
2、文物名称:要简明、确切表述文物的主要容、特征和通称。文献资料要写明手稿或原稿;照片要写明是原版照片、原版底片,还是翻版照片或翻版底片等。
3、年代:填写文物制作或形成和使用时间。如文献类指写作或出版、印发时间;实物类指制造或使用时间,均写公元纪年。
4、数量:一般以“件”为单位。如有以件为单位容易发
生数量误差的,则应以社会习惯通称为单位来填写。如鞋1双,在数量栏填“1双(2只)”。
5、质地:填写文物的基本质料制作方式。一般可简要注明。如纸、铅印、布、刺绣。如一件文物由多种质地制成,择其主要部分填写。如铁、木质地。
6、完残情况:文物完整无损,则填写“完整”。如有残缺,征集人应当面验明并注明残损部位、程度及数量。
7、尺寸、重量:指文物单件的长度、面积、体积、重量。其计量单位长度以厘米(㎝)为基本单位,特大者用米;重量以克为单位,特重者用公斤。
8、附件:指不能与文物脱离的原附物。如随锦旗元原件入馆的丝穗。
9、征集经过:指文物征集的方式和过程。填写此项应将征集文物的来龙去脉(起因、过程、结果)表述清楚。
10、流传经过:指文物入馆前的流传经过。主要填写文物在何时、何地、经何单位、何人使用、保存等情况。
11、备注:凡所设栏目无法填写或上述栏目包括不了而必须注明的,可在此栏填写。如捐赠文物奖金及对方要求(如复制、拍照、限期退还等)在本栏注明。
征集文物后,征集人必须认真填写文物登记表。文物入馆后,应将文物捐赠凭证、文物登记表及文物有关资料随同文物一起及时交博物馆保管部,办理入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