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8.“控规+”——北京中心城控规管理方式转型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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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8.“控规+”——北京中心城控规管理方式转型探索

018.“控规+”——北京中心城控规管理方式转型探索

“控规+”——北京中心城控规管理方式转型探索陈玢,杨贺摘要:北京中心城进入存量空间管控时代,在资源环境的约束条件下倒逼经济转型、城市运营转型,城市 规划管理的转型更为迫切。

在此新形势下,中心城控规管理的方式也面临继续完善优化的需求,并迫切需 要破解管理机制的瓶颈。

本文总结了现行北京中心城控规管理的运行模式与实施成效,剖析了新形势下控 规管理面临的挑战和机遇,提出以“控规+”作为破题和引领中心城控规管理转型的战略方向,探索在“控 规+”的语境下,中心城控规管理转型的具体实施路径,提出了中心城控规管理“六个转型”的战略框架, 并将实施单元作为最重要的承接管理转型的载体,优化控规管理机制,结合北京实际情况提出在实操过程 中可以运用的各种政策工具。

关键词:控规+ ,控规管理,转型,实施单元,政策工具1.研究背景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 )在我国城乡规划管理体系中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 是城乡规划管理的主要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对控规的法定地位和作用以及 管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规规划是城市建设管理的依据, 城乡规 划主管部门会依据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划拨或出让用地的规划条件并核发建设用地 规划许可证。

因此,控规管理工作对城市规划实施与城乡建设至关重要。

当前,北京中心城在资源环境约束条件下倒逼经济转型、城市运营转型,城市规划管理 的转型更为迫切。

在经历了城市增量扩张发展时期中心城控规动态维护制度的创新后, 中心 城进入存量空间管控时代,其发展面临诸多新的挑战和机遇,在此新形势下,中心城控规管 理的方式也面临继续完善优化的需求,并迫切需要破解管理机制的瓶颈。

本论文是笔者基于 2015 年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修改深化专项工作《北京中心城控规管理 方式转型及规划实施单元划分》 的思考与总结, 重点对当前中心城控规管理的机制瓶颈进行 再审视和再思考, 提出中心城控规管理的应对思路与转型创新的方向以及具体实施路径, 为 下阶段中心城控规管理方式的优化完善提供指导。

北京市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的实践与探索样本

北京市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的实践与探索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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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的实践与探索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一、形势和任务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对科学发展观的理念做了进一步阐述: ”科学发展观, 第一要义是发展, 核心是以人为本, 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 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近年来, 北京城市经济快速上升, 建设速度持续加快, 进入了重要的战略机遇发展期。

要贯彻落实胡总书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要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等具有开创性的先进理念在城市规划中加以体现并落实, 城市规划必须以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和统筹兼顾的方法, 去应对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 去满足和适应各种新需求和新事物。

一是要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种需求。

在京中央单位、首都各项事业和功能发展, 以及人民群众生活就业的需求在日益增加, 城市规划在努力满足各方面需求的同时, 需平衡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和长、短期利益, 统筹协调城市发展与资源、能源和环境承载约束的矛盾。

二是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 建设方式和投资渠道更加多元化, 脱胎于计划经济的城市规划必须不断加以改进, 适应市场选择的多样性和灵活性。

三是适应社会民主化、法治化进程的需要。

利益主体和人民群众要求深入参与公共政策制定与传统的”精英”决策模式的矛盾逐渐突显。

《行政许可法》、《物权法》等法律的出台, 要求城市规划进一步加强公众参与和公开透明, 尊重不同利益群体的合理需求, 推进社会和谐公平。

面对新的形势, 我们的任务是: 必须以科学的方法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 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城市规划, 首先是城市规划要尽快完成从技术文件向公共政策的转变。

过去, 城市规划在编制过程中, 主要侧重于解决工程技术问题, 而当前的矛盾往往需要从政治、经济、社会、环境、文化等方面综合解决。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调整的技术管理要求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调整的技术管理要求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调整的技术管理要求北京市区中心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调整是指根据城市发展和规划需要,对中心地区的土地利用、建设控制指标进行修订和调整。

这是一个复杂的工作,需要科学合理地确定指标调整方案,制定技术管理要求,确保调整后的规划指标能够更好地适应城市的发展需求。

首先,指标调整的技术管理要求应基于城市总体规划,充分考虑城市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

对于中心地区,要综合考虑商业、办公、居住、文化等不同功能区域的需求,确定相应的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等指标。

同时,要考虑容量控制、环境保护、交通疏导等方面的要求,确保调整后的指标能够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为中心地区的快速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其次,指标调整的技术管理要求还需要充分考虑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和资源节约利用。

中心地区是城市的核心区域,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和价值的敏感性都比较高。

因此,在指标调整时要注重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的经济效益。

可以通过合理控制建筑高度、提高容积率、增加地下空间开发等方式,实现土地的多层次利用和资源节约利用。

此外,还要注重保护文化遗产和历史风貌,保留和修复具有文化价值的建筑和景观,提升城市的整体品质和形象。

再次,指标调整的技术管理要求还需注重社会公众的参与和意见征集。

中心地区规划的调整涉及广大公众的利益,应充分考虑社会各界的需求和意见。

在制定调整方案时,可以通过召开听证会、征求公众意见、开展社会评估等方式,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增加规划的公正性和可信度。

同时,还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和专家的沟通与合作,形成多方共识,确保规划调整能够得到广泛认可和支持。

最后,指标调整的技术管理要求还需加强监督和评估机制的建立。

监督和评估是指标调整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可以通过制定专门的监督方案和评估指标,对调整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此外,还应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对于未按要求实施调整指标的单位或个人,依法进行处罚和追责,保证规划调整的有效实施。

【规划】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朝阳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

【规划】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朝阳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朝阳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前言一、导语1993年10月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是首都政治、文化、经济等各项事业发展的总蓝图。

依据总体规划确定北京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功能、城市布局、产业结构、发展规模以及建设原则。

为了进一步实施深化总体规划,更具体地控制城市的建设,有必要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制定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朝阳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

二、目标与任务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朝阳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以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体现北京政治、文化中心的功能,对本区的城市用地范围内的建设提出更具体的要求。

其目标与任务,是通过对用地功能进行再细划,对各类的建筑及道路、市政、绿化等各种用地进行合理的安排,建立符合本区特点的产业结构,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保护和弘扬古都风貌,为本区域社会经济、城市建设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创造充分、合理的条件。

第一部分现状分析报告一、朝阳区基本概况1.历史沿革朝阳区有着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

从秦至隋唐,该地区隶属于广阳郡,后属于幽州所辖的蓟县,辽时归属南京(即燕京)道析津府,金时属中都路大兴府,元代将中都路大兴府改为中都路大兴县。

明清属京师顺天府,仍为大兴县辖。

民国14年(1925)设东西南北四个郊区,此为设区之始,时称北京市东郊区。

民国17年(1928)改称北平市东郊区。

1945年将东郊区划分为两个区:以朝阳路为界,以北为郊一区,以南为郊二区。

同年分别更名为第十三区和第十四区,将原通县所辖的驹子房村划归该区。

1950年8月易名第十区,1952年恢复东郊区名,并将原八区所辖的德胜门至清河公路以东地区划入管辖。

1954年将安定门外公路以东、转角楼以西、土城以南地区划出,归入东四区。

翌年6月,将朝阳门关厢、东便门关厢划归东单区;广渠门关厢、福州义园北墙外土道以北地区划归崇文区。

直到1958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东郊区正式更名为朝阳区。

北京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北京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市规划委员会《中心城控制性详尽规划》索引号 :110015/ZK-2008-000667公然责任部门市规划委员会信息名称《中心城控制性详尽规划》公然日期2008-12-09要点词中心城控制性规划公然类型主动公然文号载体种类纸质记录形式文本图表信息有效性有效公然形式公然本次《规划》贯彻落实《城市整体规划(2004 年— 2020 年)》提出的“六个调整、六个优化”,增强旧城的整体保护,为建设“国家国都、国际城市、文假名城、宜居城市”搭建综合平台。

本次规划中容概括心城围为 1088 平方公里。

依照总量控制,区分片区,系统优先,落实城市公共设备,保障城市综合环境质量和城市安全,综合及高效利用土地的原则,逐渐成立新期间城市规划管理体制,增添城市建设的科学性与公正性。

备注公然日期:2008-12-0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跟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进入了新的重要发展阶段。

固然《城市整体规划(1991 年—— 2010 年)》、《市里中心地区控制性详尽规划( 1999 年)》以及最近几年来陆续编制的中心城部分地区的控制性详尽规划对的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使作用,可是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需要新的城市规划管理文件指导的建设。

为实现经济社会的连续快速发展,解决城市发展中面对的诸多矛盾和问题,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达成了《城市整体规划(2004 年—— 2020 年)》,该规划于2005 年 1 月 27 日经国务院批复正式奏效。

依照《中华人民国城市规划法》(1990 年)的有关规定,为落实城市整体规划的有关容,特编制《中心城控制性详尽规划》。

第二条规划指导思想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连续的科学发展观,明确并增强政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职能,保障中心城城市建设的综合协调,促使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第三条规划目标和原则贯彻落实《城市整体规划( 2004 年—— 2020 年)》提出的“六个调整、六个优化”,增强旧城的整体保护,为建设“国家国都、国际城市、文假名城、宜居城市”搭建综合平台。

北京新城细节化规划管控之探索

北京新城细节化规划管控之探索

北京新城细节化规划管控之探索
白劲宇;赵晔
【期刊名称】《城市规划》
【年(卷),期】2008(000)011
【摘要】北京市11个新城已编制完成总体规划和街区控规,为了实现新城未来的精致化、细节化规划管理,建设宜居新城,本文通过国内外经验借鉴及北京市现有规划管控体制的分析,积极探索了下一阶段"规划控制+城市设计控制"式的规划管控体系,完善了规划控制要素库(指标库),从"宏观的体系"和"微观的要素"两个层面来体现对城市的细节化管控.
【总页数】7页(P29-35)
【作者】白劲宇;赵晔
【作者单位】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U984.11
【相关文献】
1.新城色彩规划与管控方法研究--以连云新城色彩研究为例 [J],
2.着眼服务未来标准的新城规划理念与时空管控策略以汉堡港口新城开发为例 [J], 约翰姆·H.福斯特;李建
3.面向世界城市的北京新城规划通州新城运河核心区规划及实施 [J], 杨宝林;何俊乔
4.北京需要一个什么样的通州新城?——“北京通州国际新城规划论坛”上探寻答
案 [J], 本刊编辑部
5.利益博弈下的城乡规划公众参与——北京新城城乡规划公众参与模式的探索 [J], 黄莹;王希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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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控制过程中公众参与制度转型与实证分析—以北京市中心城区控规调整为例

开发控制过程中公众参与制度转型与实证分析—以北京市中心城区控规调整为例
开发 控 制过程 中公众 参 与 制度转 型 与实证分析
以北京市 中心城区控规调整为例
口 张 磊 ,王 心 邑 ,王 紫辰
[ 摘
要] 随着 《 中华人 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和 中华 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的颁布,公众参与已成为我国开发控制过
程 中 的法 定 程 序 之 一 。 然 而 , 目前 国 内城 市 规 划 领域 对 于公 众 参 与 引 入 开 发 控 制程 序 等 问题 的 研 究 仍 有待 加 强 , 已 有 的硼
究方 法仍 以定 性 分 析 为 主 , 缺 乏 系统 定 量 的分 析 。 基 于 此 ,研 究 以北 京 市 中心 城 区控 规调 整 为 例 , 对 控 规 调 整 过 程 中 公 众
参 与 的规 模 和 意 见 进 行定 量分 析 , 系统 评 估 公 众 参 与 在控 规 调 整 中 的实 施 情 况 。 研 究 结 果表 明, 控 规 中的 公 众 参 与 方式 是 规 划 管理 部 门在 权 衡 项 目类型 、 行政 成 本 与 效 率 之 后 的 主 动选 择 结 果 , 而公 众 意 见 内 容 与 项 目类 型 、调 整 内 容 具 有 明 显

m e n t i s y e t t o b e f u t r h e r s t u d i e d . E x i s t i n g me t h o d s a r e q u a l i t a t i v e r a t h e r t h a n q u a n t i t a t i v e . T h e p a p e r t a k e s B e i j i n g c e n t r a l c i t y r e g u l a t o r y

北京市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正文:---------------------------------------------------------------------------------------------------------------------------------------------------- 北京市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各有关单位:为更好地执行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完善调整控规的程序,以及实行社会公众参与,经市政府批准,决定于2002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区范围内试行“北京市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为了严格执行和完善、深化《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市区控规》),依据《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区控规》的规划范围。

市区其他地区陆续被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是《市区控规》实施的主管部门。

各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权限负责本区行政区域内《市区控规》的实施管理。

第四条《市区控规》实施应坚持严格执行的原则,在实施中不断完善、深化和调整,实行《市区控规》调整的社会参与及监督。

第五条凡在《市区控规》规划范围内进行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应依照《市区控规》和本办法进行规划建设,服从规划管理。

第六条《市区控规》文件、图纸及图则,应在不断深化和完善的基础上逐步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各级政府及组成部门、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因城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拟改变《市区控规》规定的规划控制指标的,可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八条申请前应进行规划调整可行性论证,由申请方委托具有甲级和乙级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规划调整可行性论证。

规划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本规定附件《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调整的技术管理要求(试行)》进行论证。

《2024年城市更新背景下的控规编制方法研究——以北京回龙观、天通苑地区街区控规为例》范文

《2024年城市更新背景下的控规编制方法研究——以北京回龙观、天通苑地区街区控规为例》范文

《城市更新背景下的控规编制方法研究——以北京回龙观、天通苑地区街区控规为例》篇一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更新成为提升城市品质、优化城市空间布局的重要手段。

作为首都的北京,其回龙观、天通苑等地区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节点,其控规编制工作的有效实施对于推动城市更新、提升城市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探讨城市更新背景下的控规编制方法,并以北京回龙观、天通苑地区街区控规为例,分析其编制过程中的实际操作与策略。

二、城市更新的背景与意义城市更新是针对城市中陈旧、落后、不适应现代化发展需要的区域进行改造和更新的过程。

在城市化进程中,城市更新对于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北京的回龙观、天通苑地区作为城市扩张的重要区域,其控规编制的合理性与科学性直接关系到区域乃至整个城市的未来发展。

三、控规编制的总体思路与方法控规编制的核心在于对区域的空间布局、交通组织、功能定位、环境优化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与规划。

具体而言,控规编制应遵循以下步骤:1. 空间布局规划:根据区域的地形地貌、历史文化、人口分布等因素,合理规划空间布局,确保空间利用的合理性与高效性。

2. 交通组织优化:通过科学规划道路交通系统,优化交通流线,提高交通效率,缓解交通压力。

3. 功能定位明确:根据区域的发展需求与定位,明确各功能区的功能定位,实现区域内的功能互补与协同发展。

4. 环境优化措施:注重区域内的绿化建设、环境整治等措施,提升区域的环境品质。

四、北京回龙观、天通苑地区街区控规编制实例分析以北京回龙观、天通苑地区为例,控规编制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以下方面:1. 地域特色融入:在控规编制中,应充分挖掘地域文化特色,将历史文化元素融入空间布局中,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空间形态。

2. 人口与产业协同:根据区域的人口结构与产业发展需求,合理规划居住区与产业区的布局,实现人口与产业的协同发展。

3. 绿色交通体系建设:构建绿色交通体系,包括步行道、自行车道、公共交通等,提高区域的交通可达性与便捷性。

中心城控规实施管理工作方案-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中心城控规实施管理工作方案-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中心城控规实施管理工作方案-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工作方案一、工作方案目标和适用范围(一)制定工作方案的必要性和目标中心城位于北京城市的核心,是集中体现首都政治、文化中心功能以及历史文化传统和现代国际城市形象的重要地区,也是做好“四个服务”的关键地区。

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积极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以及《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关于中心城调整优化的发展目标和国务院关于总体规划批复的有关精神,我委组织修编了《北京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中心城控规)。

中心城控规由市政府批准后,将作为规划行政许可的基本依据,全面加以实施。

此项工作仍然存在不足之处,因此,我们制定本工作方案,将以改革的精神和发展的办法解决问题,创造性地做好工作,通过动态维护,使中心城控规不断适应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保障中心城控规的实施管理。

(二)适用范围本工作方案是我委各相关处室、分局和市规划院等规划编制单位在实施和维护中心城控规工作中执行的内部工作办法。

二、工作原则(一)保障总体规划实施以总体规划为指导和依据,深化和落实总体规划对中心城的功能定位和调整优化要求,实现国家首都、国际城市、文化名城、宜居城市的目标。

(二)保障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平衡有效保证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平衡,落实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规划人口、用地总量和空间结构布局等,控制中心城总体规模,合理集约利用土地资源。

(三)保障三大设施的落实保证城市公共利益、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严格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安全设施等三大设施的用地及布局,体现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四)引导经济社会发展的健康需求在政府的调控和引导下,有效平衡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通过控规的动态维护,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北京市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的实践与探索

北京市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的实践与探索

北京市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的实践与探索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一、形势和任务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对科学发展观的理念做了进一步阐述:“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近年来,北京城市经济快速上升,建设速度持续加快,进入了重要的战略机遇发展期。

要贯彻落实胡总书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要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等具有开创性的先进理念在城市规划中加以体现并落实,城市规划必须以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和统筹兼顾的方法,去应对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去满足和适应各种新需求和新事物。

一是要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种需求。

在京中央单位、首都各项事业和功能发展,以及人民群众生活就业的需求在日益增加,城市规划在努力满足各方面需求的同时,需平衡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和长、短期利益,统筹协调城市发展与资源、能源和环境承载约束的矛盾。

二是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建设- 1 -方式和投资渠道更加多元化,脱胎于计划经济的城市规划必须不断加以改进,适应市场选择的多样性和灵活性。

三是适应社会民主化、法治化进程的需要。

利益主体和人民群众要求深入参与公共政策制定与传统的“精英”决策模式的矛盾逐渐突显。

《行政许可法》、《物权法》等法律的出台,要求城市规划进一步加强公众参与和公开透明,尊重不同利益群体的合理需求,推进社会和谐公平。

面对新的形势,我们的任务是:必须以科学的方法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城市规划,首先是城市规划要尽快完成从技术文件向公共政策的转变。

过去,城市规划在编制过程中,主要侧重于解决工程技术问题,而当前的矛盾往往需要从政治、经济、社会、环境、文化等方面综合解决。

其次是城市规划越来越成为多种利益主体的载体和协调者。

第三是城市的快速发展和法规的相对滞后要求城市规划必须不断创新,以适应变化。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对《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8年—2035年)》的批复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对《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8年—2035年)》的批复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对《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8年—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国务院•【公布日期】2020.08.21•【文号】•【施行日期】2020.08.21•【效力等级】其他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对《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8年—2035年)》的批复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你们《关于报请审批〈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8年-2035年)〉的请示》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同意《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8年-2035年)》(以下简称《核心区控规》)。

《核心区控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核心区战略定位,突出政治中心、突出人民群众,注重中央政务功能保障、注重疏解减量提质、注重老城整体保护、注重街区保护更新、注重民生改善、注重城市安全,符合党中央、国务院批复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对首都规划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核心区是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的核心承载区,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点地区,是展示国家首都形象的重要窗口地区。

要深刻把握“都”与“城”、保护与利用、减量与提质的关系,把服务保障中央政务和治理“大城市病”结合起来,推动政务功能与城市功能有机融合,老城整体保护与有机更新相互促进,建设政务环境优良、文化魅力彰显、人居环境一流的首善之区。

三、突出政治中心的服务保障。

结合非首都功能疏解,统筹好北京市搬迁腾退办公用房的承接利用,优化中央党政机关办公布局,稳步推进核心区功能重组,以更大范围空间布局支撑中央政务活动。

从疏解腾退、功能置换、文物保护、服务保障、环境提升等方面制定规划管控与实施措施,抓好中南海及周边、天安门-长安街等重点地区综合整治。

北京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标准化路径探索

北京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标准化路径探索

北京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标准化路径探索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在关于政府职能改革的论述中指出:政府要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这是首次在正式文件中将标准与战略、规划、政策同列,彰显了政府在治理过程中对标准的重视和依赖,极大地提升了标准化工作在政府职能变革中的地位与作用。

十八届三中全会拉开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序幕,在未来的政府职能改革中,运用标准化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将是一个“亮点”,城市精细化管理将主要通过标准化的路径来实现。

一、运用标准化治理城市是精细化管理的世界潮流(一)世界城市精细化管理越来越倾向于运用标准第一,强调自愿性标准体系和强制性标准体系的区别。

对自愿性标准体系大多采取商业化的运作模式,对强制性标准体系多采用技术法规加以规范,建立不同层次的技术法规体系,在法律法规等法律形式文件中引用标准,使标准成为法律法规和契约合同的组成部分。

强制性标准体系通常涉及安全、卫生、健康、环保等方面。

第二,强化使用先进的检验检测手段。

重视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培育,技术法规、检验检测和合格评定一起成为发达国家保障标准实施的三大法宝。

第三,授权民间机构主导标准体系的管理,注重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

(1)政府授权并委托标准化协会或标准化学会统一管理和协调标准化事务,政府负责政策指导、监督和财务扶持;(2)标准化协会或学会在标准起草、审查、批准、发布、出版、发行以及信息服务方面有充分自主权,形成严格高效的工作程序和管理模式,体现了国家标准制定过程中的广泛参与原则和协调一致原则;(3)国家标准研究和标准起草工作一般委托行业协会、学会等民间团体或研究机构负责。

第四,提供现代化的标准服务体系。

利用高技术和现代传媒开设网站使标准信息能够及时、准确、有效地传播给用户;为用户提供标准文本及其电子版销售;提供标准编制出版、发行、培训和咨询“一条龙”服务。

第五,完善标准实施的保障体系。

法律体系、市场准入、合格评定三个环节相互衔接配套,构成标准实施保障体系。

北京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北京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115北京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EGULATORY PLAN FOR THE CENTRAL CITY OF BEIJING为适应北京城市功能定位的要求,落实新总规提出的中心城“六个调整、六个优化”的方针,自2005年初开始,由北京市规划委组织,以北京市规划院为主,其他相关单位和研究机构共同参与开展了《北京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则》的修编工作。

中心城用地功能规划图中心城界一类居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保护区用地配套教育用地行政办公用地商业金融用地文化娱乐用地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教育科研设计用地学生公寓用地文物古迹用地宗教社会福利用地多功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铁路用地道路用地广场停车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林地特殊用地待深入研究用地水域农业用地规划重点● 控制中心城总体规模,逐步向新城疏解人口和产业。

● 保障城市公共利益,维护生态环境和城市安全。

● 实现旧城整体保护,协调保护与发展的矛盾。

● 体现国家政治中心职能,为中央在京单位做好服务。

● 优化产业结构,增强城市经济活力。

● 完善市政及道路交通系统,提高城市运行效率。

● 合理布局居住用地,创建文明居住社区。

● 集约高效利用土地,增加土地资源的综合效益。

● 提升城市综合品质,建设宜居城市。

旧城中心地区(除旧城外)边缘集团绿化隔离地区中心城片区及街区划分图中心城界A类公共设施B类公共设施中心城公共设施用地规划图116117中心城建筑高度控制要素分析图中心城建筑强度分析图世界文化遗产文物气象台控制范围机场行道控制范围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中心城界旧城外机遇区旧城内机遇区中心城更新改造机遇区分布图中心城界规划特色街区中心城特色街区布局规划图118居住人口比车公里容量1.77至5 (9)1.56至1.77 (5)1.27至1.56 (27)0.85至1.27 (81)0 至0.85 (167)中心城居住人口交通承载力分析示意图就业岗位比车公里容量1.39至6 (40)1.22至1.39 (13)1 至1.22 (20)0.67至1 (69)0 至0.67 (147)中心城就业岗位交通承载力分析示意图119120探索实践● 建立分层系统,加强总量控制。

北京市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2005年—2020年)

北京市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2005年—2020年)

北京市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2005年—2020年)
主要内容解读
中心城规划范围分四个区域
此次中心城修编规划范围约1088平方公里,主要包括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海淀(不包括山后地区)、丰台(不包括河西地区)、石景山区等。

根据不同要求,将规划范围分为四个区域:保护区(旧城)、调整优化区(旧城以外中心地区)、适度完善区(边缘集团)和限制建设区(绿化隔离地区)
建筑高度按逆时针分区控制
在提升城市品质方面,修编将对城市重要功能的地区、城市风貌特色的地区、生态保护的地区、城市品位及多样性的特色街道等作为城市特色地区划出,进行特殊规划控制管理。

在满足建筑高度刚性控制(如保密、安全、文物等)前提下,确定合理的高度控制分区。

除旧城为整体保护地区外,将旧城以外中心城地区划为四个区域,考虑功能定位、地质等因素,从西北向东北地区逆时针逐步增高。

旧城不再增加地上建筑规模
旧城保护将坚持调整优化和古都风貌整体统筹原则,严格控制旧城地上建筑规模,规划不再增加建筑规模;降低人口规模,规划常住人口90万。

引导部分中央单位迁往新城
此次修编将优化调整中央单位自有存量土地规划,引导部分中央单位向新城转移,挖潜中心城范围内中央单位存量土地,进行用地功能和布局优化调整。

“控规调整”的再认识——北京“控规调整”的解析和建议

“控规调整”的再认识——北京“控规调整”的解析和建议

“控规调整”的再认识——北京“控规调整”的解析和建议一、引言北京市1999年版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自完成伊始,就颇受关注。

北京市是在上海、广州、深圳等特大城市当中唯一控规覆盖全市,并以控规为主要建设管理依据的城市1。

对于此次控规成果,普遍认为由于时间短、范围大、问题高度复杂,编制深度不会太深,对问题的认识也不可能太全面;尤其是旧城保护问题,吴良镛先生认为北京旧城没有必要“全面开花”地进行“控规”,要在深入继续城市设计和多方案比较的基础上确定控规,要采用“动态的”滚动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允许调整等等2。

控规刚开始实施,突破控规的现象也随之产生——这就是“控规调整”。

“控规调整”管理办法经历了由简单到复杂的演变过程,其中也经历了一些争议。

北京清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在此过程中一度拒绝参与“控规调整论证”,从中可以窥见对“控规调整”的保留态度。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详规处在2003年的总结中认为,在技术层面上,原控规存在“前瞻性和预见性不足”,“指标的科学性、全面性和可实施性不足”,“缺少城市整体经营的观念和措施”,“对城市发展宏观调控和有效引导的力度不足”,和“对城市的快速发展缺乏应对措施”五大问题;在管理程序环节上,存在专家评议制度不完善、公众参与效果不佳、内部工作程序不顺畅等缺陷(这些缺陷在其后的“控规调整”程序中得到一定程度的弥补)。

“控规调整”是一种改良,还是一种证明控规失效的应急措施?“控规调整”的价值和意义到底是什么?各种角色和利益主体通过“控规调整”得到了什么?本文将“控规调整”看作是观察城市规划内外部条件变革的一种现象,并试图对它的得失及意义做出界定。

它所涉及到问题和要素,在城市规划当中具有典型意义。

二、“控规调整”的主体“控规调整”引起社会各界关注的主要原因是,“控规调整”与社会团体的切身利益直接相关。

城市规划的主体在“控规调整”中都有各自的关注角度。

1、建设单位将它作为突破法定条件获得额外建设条件的手段原控规的用地指标赋值大多尊重控规编制时的现状,建设单位提出“控规调整”的理由大致分为几种:原控规指标过低不能满足用地单位自身发展需要;用地现状已经变更或者由于政策等原因即将变更,需要对用地条件重新界定;用地周边已经发生变化,需要对用地条件重新界定才能实现周边的统一协调;“危改”项目资金不能平衡,需要提高建设强度;原有用地被公共设施占用,提出将被占用土地指标转移到剩余用地上进行补偿;政府根据发展需要主动进行“控规调整”,以进一步完善规划;等等。

北京中心城控规编制与实施之背景

北京中心城控规编制与实施之背景

北京中心城控规编制与实施之背景
杨浚
【期刊名称】《北京规划建设》
【年(卷),期】2007()5
【摘要】随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规划编制和实施的背景发生了重大变化,反映在城市规划上,就是规划的内容日益复杂而作用越来越多元化。

这就要求城市规划的技术体系和管理体系随之变化,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

【总页数】2页(P14-15)
【关键词】编制;中心城;城市规划;北京;经济社会发展;体制改革;管理体系;多元化【作者】杨浚
【作者单位】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详规处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U984.1
【相关文献】
1.控规编制的若干新思路--在北京通州07、08片区控规中的实践 [J], 于一丁;黄宁;万昆
2.新疆欠发达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实践——以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中心城区控规编制为例 [J], 吴奕斌
3.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体系和控规管理模式研究r——以长沙大河西先导区控规编制及实施管理办法为例 [J], 何瑛
4.基于“功能复合”理念下探讨控规编制的优化措施——以成都市中心城区控规编
制为例 [J], 肖志刚;宁怡旻
5.从总规到控规,由理念到行动——浅谈昆山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技术与方法 [J], 崔晗;赵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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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规+”——北京中心城控规管理方式转型探索陈玢,杨贺摘要:北京中心城进入存量空间管控时代,在资源环境的约束条件下倒逼经济转型、城市运营转型,城市 规划管理的转型更为迫切。

在此新形势下,中心城控规管理的方式也面临继续完善优化的需求,并迫切需 要破解管理机制的瓶颈。

本文总结了现行北京中心城控规管理的运行模式与实施成效,剖析了新形势下控 规管理面临的挑战和机遇,提出以“控规+”作为破题和引领中心城控规管理转型的战略方向,探索在“控 规+”的语境下,中心城控规管理转型的具体实施路径,提出了中心城控规管理“六个转型”的战略框架, 并将实施单元作为最重要的承接管理转型的载体,优化控规管理机制,结合北京实际情况提出在实操过程 中可以运用的各种政策工具。

关键词:控规+ ,控规管理,转型,实施单元,政策工具1.研究背景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 )在我国城乡规划管理体系中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 是城乡规划管理的主要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对控规的法定地位和作用以及 管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规规划是城市建设管理的依据, 城乡规 划主管部门会依据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划拨或出让用地的规划条件并核发建设用地 规划许可证。

因此,控规管理工作对城市规划实施与城乡建设至关重要。

当前,北京中心城在资源环境约束条件下倒逼经济转型、城市运营转型,城市规划管理 的转型更为迫切。

在经历了城市增量扩张发展时期中心城控规动态维护制度的创新后, 中心 城进入存量空间管控时代,其发展面临诸多新的挑战和机遇,在此新形势下,中心城控规管 理的方式也面临继续完善优化的需求,并迫切需要破解管理机制的瓶颈。

本论文是笔者基于 2015 年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修改深化专项工作《北京中心城控规管理 方式转型及规划实施单元划分》 的思考与总结, 重点对当前中心城控规管理的机制瓶颈进行 再审视和再思考, 提出中心城控规管理的应对思路与转型创新的方向以及具体实施路径, 为 下阶段中心城控规管理方式的优化完善提供指导。

2.现行中心城控规管理的运行模式与实施成效2005 年,依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年) 》 ,北京着手编制中心城控制性详 细规划,2006 年底编制完成后上报首都城乡规划委员会获原则通过,2007 年开始以“动态 维护”的方法实施。

2.1 中心城控规管理的运作方式 2.1.1 一张蓝图《北京市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中心城的发展描绘了一张美好的蓝图,强调了“分 散集团式”的空间格局,以整体把控、系统构建、分区管理为原则,将中心城 1086 平方公 里用地划分为 33 个片区、300 多个街区,统筹行政管理单元及规划管理单元,有利于规划 的实施及“数字北京”的建设。

(见图 1、图 2)图12006 版中心城控规用地功能规划图图 2 中心城规划街区片区示意图2.1.2 一套机制中心城控规动态维护机制从 2007 年开始探索实施,经过多年的实践完善,逐步形成了 一套规范、公开,包括适度范围技术论证、部门联合审查、专家评议、公众多方参与的程序 与机制,具体分为主动深化、申请、受理、论证、审查、上报、办理、评估等八个步骤,逐 步建立了专题会议制度、会商会办制度、公众参与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督察督导制度、季 报年报总结评估制度。

(见图 3)图 3 中心城动态维护机制示意图2.2 中心城动态维护机制的实施成效 2.2.1 增强了控规对 “不确定性”的适应性政治、经济、文化是影响城乡建设活动的三大要素,这三大要素因不同的地区及不同的 时段而表现出不等量的“变化” 。

影响因素众多及建设环境多变是城乡建设所具有的先天属 性,表现为“不确定性” 。

“不确定性”是当前我国城乡建设的重要特征,因此需要我们的 规划编制和管理 “动” 起来。

中心城控规动态维护机制是北京城乡规划管理制度的一种创新, 增强了中心城控规管理的适应性与应对能力。

2.2.2 将动态维护制度的地位提升到法规层面2010 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办法》 (第 7 号令) 提出 “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建立动态维护制度, 有计划有组织的对控制性详细 规划进行评估和维护” ,将动态维护机制的地位提高到法规层面。

2.2.3 形成共性问题管控标准中心城动态维护以典型案例为基础, 研究共性问题的处理原则, 制定了一系列动态维护 制度的执行标准,成为控规管理执行的依据和准则。

3 新形势下面临的挑战与机遇当前北京中心城进入存量用地管控时期,土地资源日益稀缺,同时随着党中央、国务院 颁布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和北京总体规划修改工作开展,中心城未来的发展战 略和控规管理及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3.1 如何应对日益增加的规划实施难度至 2015 年,北京中心城规划而未实施的存量用地总共有 350 平方公里,其中 277 平方 公里(占中心城存量用地总量的 79%)都是未实施的公共产品1,这些公共产品的实施需要 经营性用地或融资资金来带动, 导致城市更新改造面临空间的难度, 我们如何创新规划管理 与实施路径, 去应对未来中心城规划实施所面临的沉重负担, 如何守住中心城规划实施的底 线,是未来控规管理面临的严峻挑战之一。

3.2 如何应对人口功能疏解和优化重组的需求当前,北京超过 60%的常住人口、就业人口、经济总量聚集在中心城,人口与功能高度 集聚、交通拥堵、资源环境恶化,是大城市病的集中体现区域。

无论是 《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 还是新一轮总体规划修改均提出人口和功能的疏解 是中心城未来发展的必由之路, 并明确提出中心城应疏解约 200 万人口和四类非首都功能的 要求。

如何应对人口和功能疏解的繁重任务是一大挑战, 而功能疏解腾退后的空间如何进行 战略优化重组,又是一大机遇。

3.3 如何应对纷繁差异的实施对象1公共产品包括道路、绿地、开敞空间、公共服务设施、市政交通基础设施等。

中心城幅员辽阔, 实施对象纷繁复杂, 在 规划空间圈层上,中心 城包括了旧城、中心地 区、绿隔、边缘集团四 个部分,其资源特色、 政策特征、发展阶段、 主要问题有着明显不 同,需要进行分区差异 化管控。

在资源禀赋方面, 中心城规划未实施的居 住和产业用地以及公共图 4 中心城街乡办存量净地和未实施公共产品情况示意图产品在各区县层面以及街乡层面都存在着禀赋差异。

以两个街道的存量用地情况举例, 酒仙 桥街道范围内未实施的居住和产业用地与未实施的公共产品比值接近 1:1,而马家堡街道 范围内两者的比值竟然为 1:81,存量资源禀赋如此巨大的差异必然要求差异化的管理模式 和实施路径。

(见图 4)3.4 如何加强规划实施的统筹能力目前“解决本部门的困难,促进本部门的发展”是控规调整项目用得最多的理由,所以 因经济不平衡而增加建设规模也是绝大多数项目申请的目标, 由此导致整个中心城整体建设 规模被动的不断攀升。

应对中心城日益增加的更新改造难度, 需要打破原有单一项目资金平 衡的运作模式,建立更加有效的单元统筹平台,通过区域间用地资源、资金、管理模式、开 发时序等方面的统筹,降低局部开发成本,降低对平衡资金用地的需求,将公共产品纳入区 域统筹的建设目标,逐步降低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

3.5 如何应对复杂多变的实施环节城市规划实施包括编制、决策、审批、管理、建设、监管等多个环节,这些环节受各种 实施因素的影响,复杂多变。

进入存量管控时期,中心城控规管理还有以下待优化的环节:3.5.1 前期规划编制加强统筹谋划在存量更新过程中,控规编制需要在实施层面加强谋划,包括统筹城乡用地资源,搭建 增减统筹平台(统筹规划与国土目标) ;统筹投资收益分配,搭建成本核算平台(统筹发改 与财政目标) ;统筹开发建设时序,搭建项目计划平台(统筹规划与发改目标) 。

3.5.2 实施决策过程中加强博弈规则建设存量更新涉及政府与各利益集团、 原有产权人和公众的多重博弈: 政府和开发主体之间 的博弈是在开发规则和开发条件上的博弈; 政府和产权人之间的博弈是在公共利益方面的博 弈;开发主体和产权人之间的博弈在于是否能依赖于市场规则进行公平交易。

因此,如何在 控规管理中设计出好的博弈规则是控规管理优化的关键。

3.5.3 审批过程中加强促进城市品质提升的精细设计管理在提升中心城空间品质方面,控规管理缺乏在建筑控制线、步行系统、建筑色彩、服务 设施、广告标牌、导向标识、照明设施、植物配置、地面铺装等方面的精细管控手段,且城 市规划设计内容与当前规划意见书也缺乏衔接。

3.5.4 审批后加强对建筑使用功能的监管目前管理体制对后续业态功能把控缺位, 已批已建建筑后续管理缺失, 主要靠市场机制 影响,很多建筑出租为低端市场、餐饮、洗浴等功能,聚集大量非正规就业。

这些也是控规 管理需要进一步优化的环节。

3.6 如何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中心城部分地区存在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不足、基础设施滞后、建设时序难协调等问题, 并且社区治理、基层治理、协作规划的呼声越来越高,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迫 在眉睫。

4.破题思路 ——“控规+”传统的控规编制与管理模式在新形势和存量时期面临挑战, 如何破解控规管理机制上的 瓶颈成为当前转型优化的重中之重。

从国内外的经验来看, 存量时代的核心问题是存量更新 的问题,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旧城改造”或“旧城改建” ,这种存量更新是通过一种综合 的、整体性的理念和行为来解决各种各样的城市问题,强调在经济、社会、物质环境等各个 方面对处于变化中的城市做出长远的、持续性的改善和提高。

应对存量更新,国内外城市规 划实施与管理都在尝试突破传统的规划实施模式和机制瓶颈,减少对于土地二级财政的依 赖,加强对城市规划底线要素的管理,吸引更多元的城市建设力量,听取更广泛的城市发展 诉求声音,制定更加可度量、可执行的实施奖惩规则,在城市更新的空间增量配置、投融资 模式、土地财税政策、社会力量与资本引进、多方参与平台等公共政策与机制方面进行创新 突破,以促进城市更新中的“战略需求”和“公共利益”等长远目标的实现。

结合北京中心 城控规管理的实际情况,我们提出“控规+”的理念来引领中心城控规管理方式的转型。

4.1 “控规+”所谓“控规+” ,即是在现有控规技术方案和管理机制上叠加一些新的要求,赋予新的 含义,采取新的形式和技术手段,从而优化完善控规管控的“规则体系” ,逐步建立可度量 的规则、制度和标准体系,构建“面向实施的控规管理机制” 。

针对前面剖析的中心城控规管理面临的新挑战和新机遇, 本次研究提出在现有的控规技 术方案和管理机制上叠加底线约束、战略管控、统筹能力、控制手段、共治举措这样一些管 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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