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市中区重点项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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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列入市重点建设项目表

申请列入市重点建设项目表

2011
15000
15000
竣工。 竣工。
市住建委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 市城乡规划局 颜 明 市国土资源局 市城管执法局
-7-
20112012
49000
36000
市住建委 李新才 市中区政府 开工建设城区保障性住房 唐庆华 4292套 ),其中 其中: 市财政局 4292套(户),其中:市中 任城区政府 1730套 任城区1620 1620套 市城乡规划局 区1730套,任城区1620套, 范德元 济宁高新区682 682套 市国土资源局 济宁高新区682套,北湖度假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 260套 区260套。 颜 明 北湖度假区管委会 饶爱平
20102013
111050
2000
5000
对洸府河红星路橡胶坝至太 白楼路洸府河大桥南500 500米 白楼路洸府河大桥南500米 按三年一遇除涝、 段,按三年一遇除涝、五十 年一遇防洪标准进行河道清 淤、河槽扩挖、堤防加固及 河槽扩挖、 景观工程建设。 景观工程建设。
市水利局 袁文亮 市中区政府 姜永伟 任城区政府 李晓彤 北湖度假区管委会 鲍业军
规划占地270亩 实施9 规划占地270亩,实施9个提水泵 270 北湖度假区 站、管网配套设施及污水泵房建 设。
2011
30000
30000
竣工。 竣工。
市水利局 市住建委 北湖度假区管委会 市城乡规划局 饶爱平 市国土资源局 市城管执法局
北湖U 刘兴河 北湖U型路绿化工程
实施滨河大道南延、 实施滨河大道南延、火炬路南延 北湖度假区 及南二环北湖段景观绿化及园林 小品工程建设。 小品工程建设。
市财政局 市城乡规划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城管执法局 济宁供电公司

山东济宁梁山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要事项 分工明细表

山东济宁梁山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要事项 分工明细表
风景区
1、完成水寨基础设施及引排水系统工程建设;2、完成北宋街两侧建筑物建设;3、扩大影视基地规模;4、完成回迁安置房建设;5、完成水浒大街建设。
秦延信
蒋衍涛(政委)宁瑞峰 张传胜
水泊街道办
住建局 规划局 水利局 执法局 移民办
4
水浒文化广场及梁山抗日纪念馆建设工程
风景区
1、搞好东部片区规划;2、开工建设博物馆;3、8月1日前完成抗日纪念馆建设,年底前完成美化绿化;4、水浒文化节前完成表演馆和广场建设。
附件: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要事项分工明细表
梁山县2011年度重点工程
序号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2011年主要建设内容及目标
指挥
副指挥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1
文体中心 建设工程
新城区
1、完成文体中心、体育馆选址、规划设计、土地收储及地上物清理,开工建设文体中心;2、4月20日前完成体育馆规划设计,9月底前开工建设;3、建设两纵两横四条道路及配套设施。
颜世勤
拳铺镇
经信局
7
元田汽车配件制造项目
2011-2012
33000
新建厂房、办公室、生活及公用动力设施总建筑面积92508平方米,购进设备300多台。
28000
新建厂房及配套设施78508平方米,购进设备200台套。
楚宪海
拳铺镇
商务局
8
太岳弹簧 生产项目
2011-2012
30000
规划建设厂房9000平方米,新上板簧生产线4条,综合办公楼1座,建筑面积8200平方米,职工餐厅一处。
楚宪海
拳铺镇
国土局
经信局
19
水泊焊割新区建设项目
2011-2013

重点项目办公室工作要点

重点项目办公室工作要点

重点项目办公室工作要点重点项目办公室工作要点重点项目办公室是指重大工程、重点任务及国家战略性项目的组织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协调和监管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和达到预期目标。

为了保证工作高效、有序透明和可控,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要点,本文将结合实际情况,针对重点项目办公室工作内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明确职责重点项目办公室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枢纽,要明确其职责、任务和分工。

首先要统筹协调重点项目的各个方面,包括项目合同、招标、合同审批、结算、验收等工作,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合同完成;其次要加强对项目的组织管理和控制,警惕风险和问题,及时解决矛盾和纠纷,严格执行项目管理规范,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最后要协调相关部门和厂家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建立良好的配合关系,确保项目各环节的无缝衔接。

二、建立规范体系为了确保工作有条不紊、井然有序,必须建立科学的工作规范和流程文件,制定适当的工作文件和方案。

首先要建立档案和资料管理系统,包括工作文件、商务资料、技术资料、合同文件等,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保密性;其次要建立标准化的工作程序,包括计划制定、合同审批、工作评估、问题解决等具体操作程序,确保工作合规、工序清晰、责任分明;最后要建立考核和奖惩制度,鼓励员工积极工作,促进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三、加强质量管理重点项目办公室的工作涉及到科技、工程、业务等多个领域,因此必须要强化质量管理,确保项目的实施和成果都符合规范和标准要求。

首先要对工程施工、产品开发等环节加强监管和检验,确保在整个过程中每一步工作都能符合质量标准,各项指标符合规范和要求;其次要建立责任制和信用制,加大成果评审和项目验收力度,对于质量管理工作做出优异贡献的员工和团队要给予表彰,对于造成质量问题的人员要进行纪律审查或调离岗位。

四、推进创新发展中国的重点项目必须采用先进的技术和理念,才能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和达到预期目标,因此重点项目办公室也需要推进创新发展,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模式和方法。

领导视察行程方案

领导视察行程方案

领导视察行程方案为进一步增强“项目立市”意识,树立抓经济就要抓项目、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的观念,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实现科学发展、转型发展、跨越发展。

市政府经研究,决定5月xx日视察部分区(市)重点项目进展情况。

为做好这次视察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视察时间、集合地点5月xx日(星期五)上午8:30在市政大厦北门集合,统一乘车到视查现场。

时间一天。

二、视察人员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xxx,市政府副秘书长xxx,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发改委、市重点办负责人。

三、视察涉及的主要项目及路线市政大厦出发薛城热电联产及炭黑生产项目(薛城区)浙江国际商贸大市场(薛城区)威斯特车业总装、喷涂、车架厂区项目(高新区)华润三九工业园项目(高新区)年产7.5万吨草酸扩建项目(台儿庄区)山东丰源轮胎改扩建项目(峄城区)新型移动电源制造项目(峄城区)枣庄汽车文化贸易产业园项目(市中区)年产5万吨糠醇、2万吨三氯氧磷系列产品项目(市中区)四、具体要求(一)提高认识。

这次市领导视察重点项目进展活动是对我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一次检阅,有关区(市)应将将这次视察活动当成目前各区(市)重要的工作任务,要以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责任感,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优中再优,严中再严,好中更好,确保市了政府领导视察活动顺利进行。

(二)落实责任。

各区(市)要按照视察方案,周密部署,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提前深入项目现场了解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做好视察最佳路线、项目情况简介的准备,全程陪同市政府领导视察,回答市政府领导提出的询问,为市领导视察提供条件。

(三)务求实效。

参加视察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视察活动,针对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20XX年5月8日。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意见-济政办发〔2016〕39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意见-济政办发〔2016〕39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意见正文:----------------------------------------------------------------------------------------------------------------------------------------------------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意见济政办发〔2016〕3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全面提高工程质量监管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和常态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建筑质量的意见》(鲁政办发〔2014〕2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一、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开展建设活动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应按规定办理有关建设手续并接受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以下基本建设程序,确保工程质量。

(一)工程规划许可。

城乡规划部门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许可手续。

对未经批准或手续不全开工建设的项目,要依法严肃追究建设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属于使用财政资金的,要停止资金拨付。

其中,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牵头查处存在的违法用地行为;对取得用地手续、但未按规划许可进行建设的,由城市管理部门牵头负责查处;对取得规划许可、但未取得施工许可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负责查处。

(二)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

工程项目必须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基本原则。

施工图设计文件需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委托具备资质条件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核发《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济宁市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济宁市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济宁市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6.24•【字号】济政办字〔2020〕31号•【施行日期】2020.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济宁市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提升全市政务公开水平,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78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济宁市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在办公室设立专门工作机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要明确工作承担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

各级各部门要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问题,分管负责人直接参与、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公开工作任务完成。

二、强化工作实效。

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牵头单位要结合全市政务公开重点领域工作的开展,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目录、指南,及时精准发布有效信息,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

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制度,优化办理流程,规范办理程序,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答复。

加大工作交流,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工作微信群联系人员。

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和专职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知能力和业务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对新条例的学习和宣传,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1.16•【字号】济政发〔2023〕1号•【施行日期】2023.0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济政发〔2023〕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市《政府工作报告》是指导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市政府对全市广大人民群众作出的庄严承诺。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有力措施,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各牵头单位要逐项分解细化任务,制订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措施得力、有序落实。

各责任单位要立足大局,协同配合,形成合力。

市政府办公室要建立工作台账,按月对账督办,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进度缓慢、工作敷衍、成效不明显的开展专项督查,对不作为、乱作为的坚决依法追责问责,确保《政府工作报告》各项任务目标落到实处。

济宁市人民政府2023年1月16日《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根据市委、市政府2023年工作总体部署和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为做好2023年政府工作,现就《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提出如下责任分工:一、2023年主要预期目标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5%以上、力争6%。

牵头领导:王宏伟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左右。

牵头领导:王宏伟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左右。

济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济宁市棚户区改造和主城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

济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济宁市棚户区改造和主城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

济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济宁市棚户区改造和主城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11.20•【字号】济政办字〔2014〕139号•【施行日期】2014.11.20•【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济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济宁市棚户区改造和主城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济政办字〔2014〕13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切实做好我市棚户区改造和主城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市政府确定,成立济宁市棚户区改造和主城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职责济宁市棚户区改造和主城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改造整治工程的组织领导、协调指导、政策拟定、督导调度等工作。

二、组成人员组长:梅永红(市委副书记、市长)副组长:石爱作(副市长)成员:周凤文(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杜昌华(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张茂如(市政府党组成员、市财政局局长)徐兴华(市政府副秘书长)贺永红(市发展改革委主任)李逢记(市民政局局长)李继凯(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祝清荣(市城乡规划局局长)侯圣军(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田冠军(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孙爱民(市文广新局局长)焦华(市卫生计生委主任)胡良民(市审计局局长)张言申(市环保局局长)闫程稳(市体育局局长)曹旭东(市国资委主任)张庆军(市工商局局长)籍峰(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主任)王美华(市物价局局长)刘晓波(市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孙作利(市公安消防支队政委)岳根才(任城区委副书记、区长)颜明(济宁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陈秋生(太白湖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缪庆庆(国网济宁供电公司副总经理)杜强(市城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黄波(中国电信济宁分公司总经理)张东(中国移动济宁分公司总经理)王学成(中国联通济宁分公司总经理)陈国勇(济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广苏(山东聚源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邱福祥(济宁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总经理)邢金成(济宁四和供热有限公司总经理)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承担协调、指导、督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办公室负责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办公室负责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办公室负责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6.13•【字号】济政办发〔2019〕6号•【施行日期】2019.06.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办公室负责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确定对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办公室负责同志工作分工进行调整。

现通知如下:薛超文同志协助石光亮同志工作,领导市政府办公室工作,分管市政府办公室人事、纪检监察工作。

履行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马树华同志协助于永生同志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工作和市政府办公室印鉴审批工作,分管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和财务工作,分管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电子政务科(大数据管理科)。

协助市政府领导分管市大数据中心、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牵头负责协管领域的政务督查工作,完成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履行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

卞延军同志协助柳景武同志工作,分管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六科。

牵头负责协管领域的政务督查工作,完成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履行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

徐锋同志协助吴霁雯同志工作,分管市政府办公室文电科(保密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和秘书三科。

牵头负责协管领域的政务督查工作,完成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履行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

张发堂同志协助任庆虎同志工作,分管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七科。

牵头负责协管领域的政务督查工作,完成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办好2023年“重点民生实事”的通知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办好2023年“重点民生实事”的通知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办好2023年“重点民生实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1.16•【字号】济政发〔2023〕2号•【施行日期】2023.0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政其他规定正文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办好2023年“重点民生实事”的通知济政发〔2023〕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2023年市政府“重点民生实事”已经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重点民生实事”是市委、市政府向全市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是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

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坚持以群众呼声为第一信号、群众需要为第一选择、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切实把办好“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作为本地区、本部门重中之重工作抓牢抓实,要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压实工作责任,合理把握时序,确保“重点民生实事”各项目标如期兑现,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全力打造美丽幸福典范城市。

市政府各位分管负责同志要对“重点民生实事”工作常抓不懈,纳入分管领域重点工作清单,每旬调度了解推进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或开展一次专题调研,统筹解决好实施过程中的困难问题。

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做好牵头抓总、组织协调、信息汇总等工作,严格落实好“部门工作周盘点”制度,将实事项目纳入重点工作台帐每周更新,作为周例会重点内容及时研究全力推进,每月向市政府督查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各协办单位要认真履职、通力协作,共同抓好民生实事工作。

市政府督查室要发挥好督促检查和综合协调作用,建立工作台帐,强化一线督导,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困难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按时完成。

附件:2023年市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汇总表济宁市人民政府2023年1月16日附件。

济宁市市中区重点项目办公室

济宁市市中区重点项目办公室

第11期济宁市市中区重点项目办公室 2009年6月21日●老运河南岸街改造整治动员会议召开●西南片区指挥部强制清除王母阁回迁区西片区地上附着物●盛泰广场、阳光城市花园项目取得明显进展●国省道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强化现场督导工作●济邹路中区段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重大项目指挥部工作动态(2009年6月9日—6月21日)老运河南岸街改造整治动员会议召开6月11日,我区召开老运河南岸街改造整治动员会。

市长助理、市运河核心景区改造工程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王庆成,区委常委、宣传部长曹广,副区长刘爱琴等市区领导,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运河古城风貌恢复工程项目指挥部成员,改造区域内的房主、经营业户参加了会议。

会上,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曹广宣读了《老运河南岸街改造及经营业态调整实施方案》,经营业户作了表态发言,市长助理、市运河核心景区改造工程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王庆成作了动员讲话。

王庆成在讲话中指出,运河南岸街改造整治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是市运河核心景区改造工程的重点项目之一,该项目的实施对于挖掘济宁历史文化名城深厚的文化内涵,彰显城市品位和特色,提升城市总体风貌和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运河南岸街改造整治的重要性,要按照“高水平、高品位、高标准、高起点、高质量”的总要求,努力打造精品化、高端化、品牌化、特色化、古今风貌融合的多元化的济宁商贸旅游核心区,建设全省著名的文化旅游特色街,济宁城区的不夜街。

王庆成强调,要精心组织,突出重点,深入扎实地抓好运河南岸街改造整治工作。

按照“政府主导、行业管理、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施工责任制,高标准做好施工工作。

按照“成熟一个,签约一个”的原则,做好房主和业主的思想工作、扶持政策的引导工作,尽早签订改造协议书,确保7月1日顺利开工。

要确保施工环境的平安优化,全力保障改造建设。

要好中选优,按照公开竞标、公正透明的原则,做好建设材料的统一采购,使建设改造经得起历史的考验,经得起群众的检验。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报告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报告

第一部分规划报告第一章前言土地开发整理对于缓解人地矛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为更好地开展党家镇土地开发整理,加强对项目区土地开发整理的规划管理,特编制本规划。

1.1 项目来源根据国家制定的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负责保持本辖区内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法定目标和建设占用耕地必须实行“占补平衡”的政策要求,山东省和济南市都制定了一系列鼓励土地开发整理的政策。

基于经济、社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考虑,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从实际着想,扎扎实实地为农民办实事,为经济建设提供土地保障,提出在党家庄镇选择具有一定潜力的土地进行开发整理。

鉴于项目规模较大,投资较多,地方财力难以承担,因此作为市级土地开发整理重点项目申请市财政给予资金扶持。

1.2 项目可行性研究及项目的批复情况为贯彻执行新《土地管理法》,确保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落实济南市以及市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增加的耕地指标,市中区专门成立了土地开发整理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全区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

2005年3月,由市中区国土资源局牵头,在市中区水务局、农业局等有关局委和镇政府的参与下,对项目区进行勘测,收集有关资料,编制完成了《市中区党家镇(杨台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

《可研报告》通过了由区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的论证,上报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得到了批准,被确定为2005年市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重点项目。

项目批复建设规模267.22hm2,其中新增耕地54.04hm2,新增耕地率为20.22%。

1.3 规划目的1、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具体落实《市中区土地开发整理规划》(2001-2010)。

通过土地开发整理,提高耕地质量,增加耕地面积,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土地保障;2、改善项目区基础设施,保证项目区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和生产的稳定性。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济政字〔2018〕91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济政字〔2018〕91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正文:----------------------------------------------------------------------------------------------------------------------------------------------------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济政字〔2018〕9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单位、部门,有关企业:为全面完成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经研究,市政府确定自2018年8月至2019年12月,利用一年多时间开展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集中攻坚行动,现将《济宁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宁市人民政府2018年9月1日济宁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攻坚行动方案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是我市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

2017年,我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全面展开,一年多来按计划推进,按时间节点完成了相关任务。

但对照《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考核验收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我市创建工作仍存在短板,《细则》中116条基本指标,已完成70条,尚有28条未完全达标,18条未启动。

而且,对照“特色鲜明、亮点突出”的要求还存在不少差距,尤其是高质量发展的精品示范典型不够突出,高质量发展的格局还未形成。

为全面完成创建任务,全面提高质量发展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一、总体要求2018年8月至2019年12月,利用一年多的时间开展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集中攻坚行动,实现考核验收《细则》内容全面达标,形成特色鲜明的质量精神,培育一批品质卓越、管理先进、品牌高端的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典型,探索质量提升的新制度、新方法和新机制,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大格局。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棚户区改造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济政办字〔2016〕70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棚户区改造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济政办字〔2016〕70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棚户区改造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正文:----------------------------------------------------------------------------------------------------------------------------------------------------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棚户区改造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济政办字〔2016〕7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2016年3月21日全国棚户区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棚户区改造的有关工作部署,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住房保障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161号)要求,现就开展2016年度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督导检查(简称督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棚户区改造督查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进行,由市政府督查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进驻各县(市、区)开展工作。

二、督查对象及时限督查对象: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承担棚户区改造任务的责任主体。

督查时限:按季度和年度进行督查。

每下一季度第一月开展对上季度督导检查,次年2月底前完成年度督查。

三、督查原则(一)季度、年度督查与日常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督查组对照评分标准,对各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集中进行现场督查并逐项打分。

各县(市、区)平时工作情况,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棚改办公室对照评分标准开展日常督查。

(二)材料认定和实地踏勘相结合。

督查组对各(市、区)出具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等逐一进行认定,并采取实地踏勘在建或入住项目,对照评分标准进行集体评价。

(三)现场督查和审计、财政监督相结合。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市建设管理系列技术导则应用的意见-济政办字〔2017〕65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市建设管理系列技术导则应用的意见-济政办字〔2017〕65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市建设管理系列技术导则应用的意见正文:----------------------------------------------------------------------------------------------------------------------------------------------------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市建设管理系列技术导则应用的意见济政办字〔2017〕6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现就切实加强城市建设管理系列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的应用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导则的重要作用(一)导则是落实先进理念的必要保证。

我市正处于发展方式转型期,城市建设更加关注和追求生态人文理念,城市绿色生态的居住环境、安全舒适的交通空间、均衡优质的公共服务设施、地方特色的城市风貌等需要导则提出总体要求和实施指引,以实现城市发展总体目标。

(二)导则是对既有规范的补充完善。

在城乡统筹的指导下,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国家法规和标准体系处于重新架构之中,既有规范难以更好地指导新形势下的城市发展,同时在指导地方规划建设时也出现一些空白,需要导则对既有规范、规定进行补充和完善。

(三)导则是对项目建设的有效指导。

导则具有实用性、针对性、超前性等特点,可以作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具体详细设计、建设实施之间的纽带,同时有利于保障城市发展理念的贯彻与实施,能够对项目建设进行有效指导。

(四)导则是完善城市管理的重要依据。

城市快速发展对城市公共管理带来诸多新问题,导则对于各个方面的公共管理设施进行专项研究和指引,综合考虑了各类规范、部门规定、先进做法和我市的实际情况,较为便捷、有效地提供了相关管理依据。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济政办发〔2016〕13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济政办发〔2016〕13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正文:----------------------------------------------------------------------------------------------------------------------------------------------------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济政办发〔2016〕1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5〕37号文件加快推进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的意见》(鲁政发〔2015〕23号)等文件精神,完善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政策措施,切实解决棚改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经市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工作目标。

紧抓棚户区改造政策机遇,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需要,以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为出发点,坚持政府主导、科学规划、政策扶持、多种模式运作,创新融资方式,用足用好各类优惠政策,以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为重点,发挥好棚户区改造在推动城市建设管理转型升级、改善民生方面的积极作用。

2016—2018年,市中心城区(任城区、兖州区、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开发区)范围内改造城镇棚户区6.9万户,力争货币化安置比重达到50%以上,使我市中心城区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明显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和形象全面提升。

二、强化资金保障(二)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各区政府(管委会)要认真做好中央和省级棚户区改造专项奖补资金、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的申请、使用和管理工作。

要设立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用于亟需实施改造市场化运作难度较大的项目,做好其他棚改项目的前期基础工作。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在建筑工地配备环保设施的通知-济政办字〔2016〕189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在建筑工地配备环保设施的通知-济政办字〔2016〕189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在建筑工地配备环保设施的通知正文:----------------------------------------------------------------------------------------------------------------------------------------------------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在建筑工地配备环保设施的通知济政办字〔2016〕18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环境保护和扬尘治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我市实际,现就严格在建筑工地配备环保设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筑工地必须在主要出入口安装自动洗车设施,在主要扬尘产生点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在工地内安装空气自动监测微站等必备的环保设施和抑尘措施并保证有效运转,满足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需要。

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筑工地必须配备的自动洗车设施、视频监控设施、空气自动监测微站等环保设施所需费用包含在安全文明施工费中。

三、建设单位要对环保设施实行清单管理,按《济宁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导则》列出环保设施数量和标准清单。

施工单位中标后,经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测算,如安全文明施工费不能满足需要的,可由双方协商,在施工合同中另行约定。

四、建设单位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将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作为安全和环保的具体措施提交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未提交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五、在实施招标时,建设单位不得要求施工单位将安全文明施工费作为优惠条件予以减免,要确保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足额支付。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意见-济政办发〔2016〕7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意见-济政办发〔2016〕7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意见正文:----------------------------------------------------------------------------------------------------------------------------------------------------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意见济政办发〔2016〕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精神,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排水防涝能力,顺利完成水资源结构调整,我市确定加快推进海绵城市的建设工作。

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海绵城市是城市建设的理念和方向,对恢复我市良性水循环、解决城市内涝、治理黑臭水体等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海绵城市的重要性、紧迫性,结合我市煤矿塌陷区治理和水资源结构转变的重大需求,通过规划引领、统筹建设、完善支持政策等有效措施,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各项工作的有序实施和组织落实。

二、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一)基本原则1.坚持生态为本、自然循环。

优先利用自然的力量控制雨水径流,充分发挥山水林田湖等自然地形地貌对降雨的积存作用,及植被、土壤等自然下垫面对雨水的渗透和湿地、水体等对水质的自然净化作用,努力实现城市水体的自然循环。

2.坚持规划引领、统筹推进。

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和要求系统地融入到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各相关专项规划,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建设。

发挥自然生态功能和人工干预功能,通过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统筹提高城市防灾减灾、防污控污能力。

3.坚持安全为重、因地制宜。

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综合采用工程和非工程措施提高海绵城市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切实提高城市排水、防涝、防洪的防灾减灾能力。

济宁市拆迁补偿新标准

济宁市拆迁补偿新标准

济宁市拆迁补偿新标准近日,山东省济宁市发布了新的城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将从非住宅房屋、住宅房屋、搬家补助费三方面进行了具体实施。

据了解,对于非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安置新的标准,据市建委拆迁科负责人称:“对不能退后重建的给予一次性补偿,其中,对商业门面房的补偿,1至5类地段每平方米分别补偿2200元、2000元、1800元、1600元、1400元。

其他非住宅用房,1、2类地段每平方米补偿1200元,3、4类地段每平方米补偿800元,5类地段每平方米补偿650元。

”拆除非国有、集体单位非住宅房屋,依法进行评估。

土地性质为出让的,扣除已使用年限的土地评估价格后给予补偿;土地性质为划拨的,扣除土地评估价格的40%后给予补偿。

对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拆除,一律不予补偿。

因城市建设需要使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集体土地,需依法办理土地征收手续,拆迁该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补偿安置标准应当和同一区位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相一致。

而对于拆迁的住宅房屋用作商业用房,且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并有纳税记录,同时房屋所有权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明的营业地址必须一致。

符合上述条件的房屋,使用1至5年的,按同类住宅房屋评估价格提高30%的标准给予补偿;6至10年的,提高40%;11年以上的,提高50%。

住宅房屋自竣工之日起至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止,不满5年被拆迁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增加补偿金额,具体标准为拆迁房屋评估价的10%。

被拆迁人只有一套住房,且该房屋低于建筑面积50平方米的,拆迁应当按照建筑面积50平方米进行货币补偿。

或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安置房,拆迁人承担增加面积所需费用。

另外,对于市民关切的搬家补助费,则按照拆迁住宅房屋面积每平方米8元,每户补助总额不低于600元。

单位生产经营设备的拆除、运输和安装,按合理费用计发。

选择房屋安置的,住宅房屋按被拆迁房屋有证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6元补助。

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从逾期之月起增加一倍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安排周转房的被拆迁人,应当从逾期之月起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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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期济宁市市中区重点项目办公室2009年6月21日●老运河南岸街改造整治动员会议召开●西南片区指挥部强制清除王母阁回迁区西片区地上附着物●盛泰广场、阳光城市花园项目取得明显进展●国省道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强化现场督导工作●济邹路中区段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重大项目指挥部工作动态(2009年6月9日—6月21日)老运河南岸街改造整治动员会议召开6月11日,我区召开老运河南岸街改造整治动员会。

市长助理、市运河核心景区改造工程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王庆成,区委常委、宣传部长曹广,副区长刘爱琴等市区领导,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运河古城风貌恢复工程项目指挥部成员,改造区域内的房主、经营业户参加了会议。

会上,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曹广宣读了《老运河南岸街改造及经营业态调整实施方案》,经营业户作了表态发言,市长助理、市运河核心景区改造工程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王庆成作了动员讲话。

王庆成在讲话中指出,运河南岸街改造整治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是市运河核心景区改造工程的重点项目之一,该项目的实施对于挖掘济宁历史文化名城深厚的文化内涵,彰显城市品位和特色,提升城市总体风貌和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运河南岸街改造整治的重要性,要按照“高水平、高品位、高标准、高起点、高质量”的总要求,努力打造精品化、高端化、品牌化、特色化、古今风貌融合的多元化的济宁商贸旅游核心区,建设全省著名的文化旅游特色街,济宁城区的不夜街。

王庆成强调,要精心组织,突出重点,深入扎实地抓好运河南岸街改造整治工作。

按照“政府主导、行业管理、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施工责任制,高标准做好施工工作。

按照“成熟一个,签约一个”的原则,做好房主和业主的思想工作、扶持政策的引导工作,尽早签订改造协议书,确保7月1日顺利开工。

要确保施工环境的平安优化,全力保障改造建设。

要好中选优,按照公开竞标、公正透明的原则,做好建设材料的统一采购,使建设改造经得起历史的考验,经得起群众的检验。

要加强领导、统筹兼顾,精心组织,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健全完善齐抓共管机制。

要围绕安全高效施工,集中精良设备、精干力量,按照时间节点,有序加快推进,确保把老运河南岸街改造整治和经营业态调整建设成精品工程、安全工程、和谐工程、廉洁工程和群众满意工程。

老运河南岸街改造整治工程,东起清平桥西至南门桥。

为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区委、区政府针对这一项目专门制定了相关的扶持政策,两级政府将投入3000多万元进行改造,对经营业态进行调整升级。

我区运河古城风貌恢复工程及运河路高架桥拆迁项目指挥部负责工程实施,工程将于7月1日动工,整个工程将于10月1日全面竣工。

西南片区指挥部强制清除王母阁回迁区西片区地上附着物王母阁回迁区西片区包括忠心闸村和博古庄村,土地征用面积约249亩,其中忠心闸村142亩,博古庄村107亩,涉及405户村民土地。

该片区土地收储补偿快慢,直接决定了部分回迁楼的开工建设。

前期,南苑街道和区国土资源分局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王母阁西片区土地征收工作组,在指挥部的配合下,对每户村民种植地块面积进行测量,清点地上种植苗木及相关地上附着物,并按照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兑付。

大多数群众大力支持回迁区建设,积极配合签订协议,已完成兑付402户村民,占总数的99%,仅余少数居民为一己私利而拒不拆除,严重影响了回迁区的开发建设进程,影响了其他居民回迁进度,也影响片区绝大多数群众的利益。

对此,指挥部决定,对王母阁回迁区西片区地上附着物进行一次集中清除活动,确保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片区开发建设任务。

6月17日凌晨5:30分,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西南片区开发建设项目指挥部指挥长夏乾旺亲自指挥公安、综合执法、南苑街道、西南片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和拆迁公司人员共计100余人,对回迁区西片区地上附着物实施清除。

经过简单战前动员,全体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行动迅速,现场秩序井然。

特别是在出现个别阻挠事件后,工作人员果断处置事态,清除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这次集中行动,整个西片区地上附着物全部进行了清理清除,得到周边居民群众的热烈拥护,消除了不良影响,也起到了震慑和教育一些无理纠缠、漫天要价、阻挠工程建设的未搬迁户的效果。

盛泰广场、阳光城市花园项目取得明显进展6月16日上午,张晓平主任携指挥部全体人员到盛泰广场、阳光城市花园项目建设工地查看工程实际进度,并根据前期进展情况对两项目以后工作提出要求。

目前,盛泰广场项目新变更的设计图纸已经市规划部门审批完毕,正在按照新图纸积极组织施工,桩基工程已进入地槽施工阶段,预计9月10日前完工。

前期工程进度慢的主要原因是原设计图纸户型较小,不能满足市场销售需求,经变更户型的设计图纸报批后,市规划部门按程序进行审批。

现在该项目面临的最大困难是招商引资项目不能确定,影响项目的整体进度。

张晓平主任对以上情况作了客观分析,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求指挥部积极与区招商局、市驻区招商团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招商引资项目,按照要求完成该项目的招商引资任务。

阳光城市花园项目目前已完成2.7亿元投资,一期工程地暖施工、外墙保温、楼梯装饰、地下车库屋面防水、断桥铝合金窗框及铝合金窗扇阳台已全部完工,配套水电、内墙腻子施工、消防通风工程、城市煤气管网、自来水管网入户、耐磨地面、楼梯间公共部位镶贴瓷砖、焊接扶手等工程正在施工。

二期工程1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已经动工。

三期工程与山推技校已达成拆迁协议,8月份将进行拆迁,涉及西闸居民动迁问题正在与西闸居委洽谈中。

在区领导的积极协调指导下,该项目一期工程1.3亿元建设资金已经到位,解决了该项目的资金困难。

国省道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强化现场督导工作区国省道铁路沿线和城乡结合部综合整治指挥部督导组强化现场督导,坚持每天深入国省道铁路沿线路段现场巡查督促指导,发现问题拍照留存,建立档案,下发督查令,跟踪督办,想法设法及时解决,收到良好的效果。

6月18日,督导组对安居镇辖区济荷铁路道口和327国道沿线进行现场督查。

先后对济荷铁路安居段的105国道、张桥、张店、朱庄、宫白庄等10个公铁立交口进行了逐个检查督导,对铁路沿线存在的残墙断壁、违章建筑、垃圾堆、柴草堆、白色垃圾等有碍观瞻的现象进行了拍照,现场给随同查看的安居镇工作人员下达了整改要求,提出了整改意见。

指挥部人员现场查看了老327国道安居段两侧环境,对国道沿线,特别是跨国道沿线村居的环境卫生进行了重点督查,对重点路段、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整治要求进行详细的部署,现场与安居镇综合整治工作人员拟定整治意见,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国省道铁路沿线的整治任务。

济邹路中区段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区国省道铁路沿线和城乡结合部综合整治指挥部不断强化检查督导,坚持每日对各责任镇街、各单位现场整治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有力促进了国省道铁路沿线和城乡结合部综合整治工作开展,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初步实现了停车归点、经营归市、街面整洁、绿化合理、文明有序的整治目标,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指挥部根据济邹路中区段两侧实际情况,制定了符合区情、路情的整治方案。

经过各方不懈努力,济邹路中区段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观音阁街道高度重视济邹路中区段整治工作,成立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目标,分解整治任务,建立了与区执法分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以及区卫生部门互动联合机制,形成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运作格局。

该街道宣传发动,争取各方理解支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宣传车、横幅、明白纸、宣传单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发动。

还会同以上多家部门,对济邹路中区段两侧的违章建筑、占道经营、超门头经营、建筑生活垃圾、影响观瞻的广告牌匾、残墙断壁等违章经营、有碍观瞻现象进行了集中突击整治,共拆除违章广告牌120余块,拆除违规商棚40余个,取缔马路摊点60余个,清理超范围经营80余户,清运垃圾95车次,粉刷墙面21500平方米。

重大项目指挥部工作动态(2009年6月9日—6月21日)刘庄百花公园片区及中央商务区项目指挥部:(1)6月17日,市委常委刘明远现场察看百花公园升级改造二期拆迁情况,并主持召开专题办公会研究下步措施,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区领导秦存华、杨乃新参加;(2)地下商城室内施工快速推进,配电室建设、电缆架设基本完成,人防门安装完成,磁砖铺贴完成60%;(3)地下商城地上部分地面硬化基本完成,开始植草砖铺设;(4)主次入口开始基础施工;(5)土地、建设图纸审查等手续继续办理;(6)南组团开发进行拆迁经济测算,已完成南组团土地评估;(7)光耀东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到中央商务区现场察看,全面了解情况。

已明确拆迁机构及摸底人员,召开拆迁培训会,计划下周一开始拆迁摸底。

共青团路、洸河路、秀水城改造及运河城财富广场建设招商项目指挥部:(1)运河城财富广场:正在安装消防设施、空调,开始内部装修工作,二楼已开始地面铺设。

D区1—6楼扶梯已到位,正在安装。

顶楼步行街、景观广场地面已做完防水处理,正在进行景观改造。

小商铺已招商500余家;(2)运河西岸安置房:地槽施工已完成,开始桩基工程。

润景园、盛泰广场及阳光城市花园项目指挥部:(1)现场查看工程进度,帮助协调实际困难;(2)与安徽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到润景园项目工地查看105亩净地,洽谈投资事宜;(3)与山东省济宁浙江商会洽谈润景园105亩土地前期存在问题,磋商下步投资事宜;(4)盛泰广场项目新变更的设计图纸已经市规划部门审批完毕,正在按照新图纸积极组织施工;(5)阳光城市花园项目一期工程1.3亿元建设资金已经到位,解决了该项目的资金困难;(6)与区招商局、市城建投资公司联系,商谈盛泰广场、润景园招商引资事宜;(7)本周六参加润景园经济适用房定房仪式。

西南片区开发建设项目指挥部:(1)召开指挥部全体人员工作会议,重新调整科室,明确责任,确保责任到人;(2)与各施工单位签订6月份工程进度责任书;(3)依法对王母阁回迁区西片区地上附作物进行强制清除;(4)运河佳园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基本结束,准备挖基槽;(5)北区地下桩基工程基本完工,正在进行承台梁、钢筋绑扎及混凝土浇筑工作;(6)南区地下桩基工程正在施工,南区C、D区招标工作开始;(7)公务员小区由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院规划设计中;(6)与设计人员、消防大队共商消防设计事宜;(7)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正式动工实施,燃气管道改造工程已完成;(8)协调、督促用电设计方案,确保施工用电安全;(9)与蓝天园林设计有限公司签订王母阁公园施工图设计合同,王母阁公园工作推进小组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就绪;(10)制定27栋还迁楼具体施工计划及完成的重要时间节点,把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11)土地收储补偿兑付工作和拆迁工作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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