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普通高中实验室建设规范试行
(技术规范标准)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实验室建设标准要求
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实验室建设标准要求注:1.以上高中通用技术实践室的使用面积与间数数量,是教育装备配置必须达到的基本标准。
2.实践室的建设应不低于以上基本要求,平行班较多的学校,实践室数量可适当增加。
2.教学设备和器材本方案教学设备配备数量按照每年级6个平行班、每班50人的标准计算,如果每年级平行班和学生数较多,则应适当增加配备数量。
消耗性试验材料是保证教学试验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学校应根据需要及时补充。
学校可结合所选用的教材和教学活动的实际需要,对目录所列的品种和数量进行调整。
凡是进入学校的教学仪器设备产品,需取得通过计量认证的教学仪器设备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符合相关标准的检测报告。
除必须的试验用化学药品外,不得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材料,要符合国家相关安全和环保标准。
3.相关说明本方案试验室的基本装备不包含设备的辅助器材、配件、线材及各室的装修和维护。
学校可根据本区(校)的办学特色及财力提高配置,创建更为人性化的试验室和功能室以满足普通高中教育对教学的需要。
标准中注明“选配”的指学校要根据财力可能和开展课程改革需要以及师资特点和场地、设施等实际条件发展选择配备,注明“学校自定”的指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
二、功能要求三、建筑要求实践室的建设,必须坚持先规划设计后建设的原则。
规划应有一定的前瞻性,设计方案应便于分步建设;改建、扩建时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已有的设施和设备。
1.地面:各室与走廊的地面不宜设台阶。
地面应防尘易清洁、耐磨、防滑。
2.门窗:应根据人流安全疏散的要求设置前后门,门洞的宽度不应小于l200 mm,门扇上宜设观察窗,门框上部设采光通风窗。
试验室的窗台适宜高度900mm~l000mm,试验室的窗间墙宽度不应大于1200mm。
门窗开启后不应影响室内空间的使用和走廊通行的便利与安全。
3.综合布线系统:室内有水源、电源的应设总控制阀。
试验室内电源插座与照明用电应分路设计、分别控制。
河北省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冀科财字[2001]3号
河北省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正文:---------------------------------------------------------------------------------------------------------------------------------------------------- 河北省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冀科财字[2001]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加强省级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省重点实验室)等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培养和稳定优秀的科技人才,建立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使其建设成为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科研开发基地,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省重点实验室依托我省具有一定科研条件和研究开发实力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企业建立,面向全省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加速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成为全省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的前沿阵地。
第二章立项审批第三条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计委根据我省经济建设和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制定我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审批立项。
第四条申请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应具备的条件:1、符合我省经济和科技发展规划,注重解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关键、迫切的技术问题,推动我省科学研究重点专业和优势学科的建设和发展。
2、现有研究课题方向明确,有较高水平和应用前景,有科研后劲,能面向行业、面向社会、面向经济提供有效服务。
3、有精干的、转化意识和市场意识较强的领导班子和相关学术领域的带头人;有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素质较高的科技开发队伍,并具备培养高级人才和技术培训的条件。
4、有一定的科研工作基础,在本专业、学科、行业的研究和开发工作方面有较高的水平和声誉。
河北省普通高中学校基本办学标准(试行)
河北省普通高中学校基本办学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河北省普通高中学校基本办学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普通高级中学、完全中学。
《标准》既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建设、改造和管理普通高中学校的重要依据和基本标准,也是实现我省普通高中教育学校优化资源配置的基本要求,更是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的基本保障。
第三条实施《标准》应当遵循分级负责、分类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
省教育厅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标准》的实施;各设区市、县(市、区)根据《标准》制定本地普通高中学校实施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章学校设置第四条学校布局应当依据城市或乡镇建设总体规划要求,结合人口密度、人口分布以及生源结构,综合考虑地形地貌、能源、交通、环境等因素,进行合理设置。
第五条学校位置应当选择在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的地段,避开污染源处、地震断裂带、山体滑坡地段,泥石流地区及水坝泄洪区等不安全地带。
高压线缆、易燃易爆市政管线及市政道路等不能穿过校区。
位于交通要道、过境公路旁的学校,应当设立交通安全标识。
学校周边环境应当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
学校的设置应当避开化工厂、烟花爆竹厂、气源调压站、高压变电所、加油站、公共娱乐场所、集贸市场、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殡仪馆)及公安看守所、消防站等场所。
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不得有游戏机室、歌舞厅、台球室、网吧、按摩房等营业性娱乐场所以及其他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出的场所。
教学区的环境噪声应当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
第六条学校校园建设总体规划要按照教学区、体育运动区、生活区等不同功能要求合理布局,做到分区明确、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整体协调,教学、图书,实验用房应当布置在校园的静区,并保证有良好的建筑朝向,同时也应当适应高中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以有利于学生和教师学习、工作、交往,最大限度地提供较为宽裕的活动空间。
河北省普通高级中学分类评估标准(办学条件部分)
5、所有教师都能胜任本职工作。
1、符合a级标准的第1、5条要求。
2、多数学科有在省内有影响的教学骨干。
3、教师学历达标率城市学校93%;县镇学校80%以上。
4、教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占教师总数65%以上,其中中学高级教师占教师总数25%以上。
2、其中:运动场地(包括400米环形跑道和篮、排球场、体操器械场地、体育馆、游泳池等)30000平方米以上。
3、县镇学校有10亩以上农业劳动基地,并有满足劳动技术教育的其他基地,城市学校有校办工厂等比较固定的劳动技术教育基地。
1、学校占地面积城市老学校70亩以上,城市新建学校和县镇学校90亩以上。
2、运动场地(包括400米环形跑道,12条100米直跑道和篮、排球场、体操器械场地、风雨操场用地等)25000平方米以上。
2、与a级标准的第2条要求相同。
1、生均图书40册以上,其中工具书、教学参考书250种以上,报刊杂志150种以上。
2、与a级标准的第2条要求相同。
1、生均图书30册以上,其中工具书、教学参考书200种以上,报刊杂志100种以上。
2、与a级标准的第2条要求相同。
B10
教
学
和
办
公
用
具
1、学生人人有符合卫生标准、桌面平滑、书写方便的课桌凳。
2、电教软件按省《配备标准》一类标准配备。
3、6轨的学校2个语言实验室、8轨及以上的学校3个语言实验室中至少有一个具有视听功能。
4、配备100台以上微机。
5、学校建有校园网(40个点以上)。
1、电教器材按国家颁发的《中学电教设备配备标准》一类标准配备。
实验室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要求
实验室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要求一、实验人员要求(一)实验室人员配备中学:要求有专职实验教师,要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中教二级以上职称。
小学:四轨以上完小至少配一名专职科学教师和一名专职科学实验教师,四轨以下两轨以上(含两轨)完小至少应配一名专职科学教师和一名兼职教师;两轨以下完小至少应配一名专职科学教师兼科学实验教师。
任职教师应具有中专学历。
(二)理科教师及实验教师队伍建设1 、实验教师应熟练掌握本学科仪器设备的功能及大纲所要求的演示和分组实验 , 能维修教学仪器 , 能科学管理仪器.2 、理科教师应熟练掌握本学科、本年级所涉及到的仪器设备、演示和分组实验及本学科通用仪器设备的使用(含小学科学教师 )。
二、实验室配备及管理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须集中组成一个整体,所有房间墙壁粉刷干净,地面用瓷砖或水泥铺设,各室标牌齐全,工整美观,门窗牢固。
各室应整洁、通风、有窗帘、防火、防盗措施电线应暗线铺设,有安全保护装置。
实验室周围环境整洁,无垃圾、杂草、瓦砾。
设展览橱窗、摆放能定期更换的典型实验装置或标本模型等。
1、实验室:物理实验室:应电源到桌,电源开关应装在教师实验台旁或黑板附近,以便需要时能迅速切断电源,并有漏电保护设施。
电线应暗线铺设,有安全保护装置,并有黑、红遮光窗帘。
化学实验室:应水源到桌,室内应设通风橱、防护屏、废液桶,实验台应铺设防腐胶垫,墙上可张贴实验操作挂图。
生物实验室:设专用水源和光源,局部设非白炽光源。
电线应暗线铺设,有安全保护装置。
科学实验室:电源到桌,电线应暗线铺设,有安全保护装置。
各实验室陈列柜,数量、规格及内部格局可根据实际情况设计。
宜设计成透明体,并应采取防潮、防蛀等措施。
实验室后黑板:设计实验、趣味实验、实验操作规范、科技小知识等。
2、准备室:准备室是供教师准备实验、调整维修仪器配制药液的场所,各准备室要有常用的防护用品、急救箱,箱内应备齐烧、烫、割伤等药品。
化学准备室:设备应齐全,一般可设排风扇通风橱、准备台,仪器橱1-2个,烘干箱,蒸馏水发生器。
高级中学实验室装备标准
高级中学实验室装备标准一、实验室建设(一)实验室设置要求说明:8轨以下学校参照8轨,9轨~12轨学校参照12轨,13轨~16轨学校参照16轨,17轨~20轨学校参照20轨,20轨以上学校根据学校情况适当增加。
新建实验楼及整体搬迁的学校在实验室规划上应充分考虑班级数,根据发展的需要和适应课程改革对探究性实验的要求,适当增加实验室个数,并留有一定余地。
(三)实验室通用要求1、实验室的使用面积:90~110㎡/间,生均不小于1.80㎡。
探究实验室使用面积建议在120㎡以上。
(注:老式建筑的实验室面积不宜小于86㎡)2、位置:实验室(楼)应保证最佳建筑朝向,室内避免直射阳光,主要采光面应位于学生座位的左侧。
实验室(楼)要建造在地面较高处(或垫高地平)。
3、照明:采用自然光及辅助照明。
教师演示台面及学生实验桌面的平均照度不应低于300 Lx,书写黑板宜设局部照明,其垂直照度的平均值不应低于200 Lx,黑板面上的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7 。
实验桌面无阳光直射,室内无可见眩光,灯具悬挂高度距实验桌面不应低于1700mm,宜安装窗帘。
4、通风条件:采用自然通风及排气扇强制排风o5、噪声控制:室内环境噪声应低于60分贝。
6、温度:室内温度以不高于30℃为宜,室温过高宜采用器械降温。
7、供水:至少设计一处水源。
供水指标:供水水压不低于2×105P a。
冬季室温低于0℃地区的管道应有防冻措施。
8、供电:用电负荷应留有余地,以满足不断增加的现代化教学设备的需要;按规范敷设强、弱电线,空调专线敷设,安装漏电过载保护器和可靠的接地保护。
配电源型实验桌标准:讲台设单相交流电(220v)、三相四线(380V)和低压交、直流电;其中:低压交流设:2~24V连续可调,额定电流6A;稳压直流1.5~24V连续可调,额定电流5A,设漏电过载保护。
学生实验桌设单相220V二、三孔插座和低压交流:2~16V连续可调,额定电流2A;稳压直流1~16V连续可调,额定电流2A。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冀科平〔2018〕10号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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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印发《河北省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冀科平〔2018〕10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落实省政府《河北省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规范和加强河北省学科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运行和管理,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科研组织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和创新基地布局,省科技厅研究制订了《河北省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学习、积极宣传并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7月16日
——结束——。
河北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河北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通知[来源: | 作者:教育装备网 | 日期: 2019-02-12 15:53:54 | 访问次数:12 ]冀教备中心[2019]3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教学仪器站(装备中心):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教发厅函[2018]216号)精神,全面加强实验室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建设,提升安全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决定在全省开展中小学实验室安全大检查。
(重点对实验室安全教育、实验室的危险品管理使用及其他安全隐患开展检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各地教育装备部门和各学校要深刻认识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不断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
迅速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实验室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实化工作措施,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二、强化管控措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一)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中小学实验用药品特别是危险药品的使用与保管,应符合《教学实验用危险固体、液体的使用与保管》(GB/T 28920-2012)的要求。
实验室的管理、实验仪器的使用、实验操作要严格执行《河北省中小学实验室规章制度》。
实验室装备建设和规划建议要符合《河北省中小学实验室建设方案》(试行)。
各学校要制定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完善安全应急组织、安全急救设施和个人防护器材,不断提高实验室工作人员应急能力。
学校要在用电、用水、消防、防毒、防腐蚀、危险药品贮存、安全防护设备等方面制定详细的安全制度和措施,职责详细并落实到人,做到常抓不懈。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关于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建设和管理的原则意见(试行)》的通知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关于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建设和管理的原则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2.03.12•【字号】•【施行日期】2002.03.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关于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建设和管理的原则意见(试行)》的通知各市教委(教育局)、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社办文凭试点高校:现将教育部《关于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建设和管理的原则意见(试行)》教高厅〔2002〕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加强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建设和管理的重要性积极发展现代远程教育,是加快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构建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途径之一。
加强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的建设和管理,是实施现代远程教育、保证质量的关键环节。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高校和依托建设单位,要提高认识,端正思想,加强领导,保证条件,强化管理,切实做好各项工作,促进我省现代远程教育健康发展。
二、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的基本构成1、自建自用型:依托某一建设单位单独建设,为某一试点高校现代远程教育提供服务的校外学习中心(点)。
2、共建共享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依托同一个建设单位共同建设、共同享用,为一个或多个试点高校服务的校外学习中心(点)。
3、社会化公共服务型: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划,依托某一具备较好条件的单位,建设具有社会化公共服务功能,面向本区域内各试点高校现代远程教育的校外学习中心(点)。
三、依托建设单位资质1、为学历教育服务的校外学习中心(点),应依托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广播电视大学及国家批准的民办高等学校进行建设。
建设单位在承担学历教育服务的同时,也可承担非学历教育服务。
2、具备本文规定建设校外学习中心(点)基本条件的高等学校函授教育教学站(点)、中等职业学校和已经通过审批为非学历教育服务的培训机构,建设为高等学历教育服务的校外学习中心(点),需经省教育厅专门评估。
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实验室建设标准要求
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实验室建设标准要求1. 介绍在现代教育中,通用技术实验室是为了培养学生综合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而建设的重要场所。
为了提供一个安全、环保、科学的实验环境,开展高质量的实验教学活动,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实验室建设标准要求在实验室的设计和设备配置上进行规范。
2. 实验室布局与设计要求2.1 建筑与空间要求•实验室建筑:实验室建筑应符合相关的建筑设计标准,确保建筑结构稳固,地面平整,墙面光滑;实验室门窗应保证严密性,采光良好。
•空间要求:实验室空间应充足,满足各种实验设备的布置和学生活动的需要。
实验室应设置教学区、操作区、存储区、处理区等功能区域,保证安全通道的设置,确保实验室的安全性。
2.2 环境要求•通风:实验室应有良好的通风系统,保证空气流动,及时排除有害气体和异味。
•照明:实验室应有良好的照明设备,确保照明充足、均匀,以满足学生实验需求。
•噪音控制:实验室应采取措施减少实验活动产生的噪音,保持较低的噪音水平。
3. 设备配置要求3.1 实验室基础设施•操作台:操作台应具备耐腐蚀、耐磨损、易清洁等特点,材质应为优质人造石材或耐酸碱的材质。
•座椅:座椅应符合人体工学原理,具备调节高度和角度的功能,保证学生在实验过程中的舒适性。
3.2 通用实验设备•基本设备:实验室应配备实验室常用的设备,如称量仪器、温度计、容器、称量仪等。
•电子设备:实验室应配备一定数量的计算机、投影仪等电子设备,以满足信息化教学需求。
•安全设备:实验室应配置灭火器、安全眼镜、实验室外套、急救箱等安全设备,保障学生在实验过程中的安全。
4. 实验室管理要求4.1 安全管理•实验室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学生和教师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实验室应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修复安全设施的损坏,确保实验室的安全性。
4.2 设备维护和保养•实验室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实验室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记录应详细记录,便于查阅和追溯。
河北省中小学实验室建设标准
标准
项目
2-3个平行班
4-5个平行班
6-7个平行班
8个平行班
功能和要求
实验
人员
配备数量
基本要求
1名兼职
1名专职
2轨以下完小至少应配备一名专职科学教师兼科学实验教师。
任职条件
基本要求
a)中专以上学历;
b)小教三级以上职称。具备条件之一即可。
实
验
用
房
科学实验室
个数
基本要求
1
环保
基本要求
1.室内环境噪声不大于65dB。2.新建、改建、扩建科学教室及附属用房时,甲醛、苯、氡等有害气体和放射性污染应符合相关标准中的限量值。
安全
基本要求
各室应配备有效的消防设施。
固
定
设
施
书写板
基本要求
书写板下沿与讲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850mm~1000mm。
讲台
基本要求
两端与书写板竖直边缘下延长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0mm,宽度不应小于650mm,高度宜为200mm。
演示台
基本要求
尺寸不小于(L×D)1400mm×700mm,外观应平整、无明显缝隙,若采用封边处理的,封边条不应有脱胶、鼓泡。应有良好的稳定性。
准备台
基本要求
尺寸不小于(L×D) 1400mm×700mm,外观应平整、无明显缝隙,若采用封边处理的,封边条不应有脱胶、鼓泡。应有良好的稳定性。
台面材料
基本要求
电源
基本要求
科学实验室电气线路应采用防火要求的暗敷配线方式,安装自动断电保护器,应有可靠的接地措施。
水源
基本要求
各室应设给排水设施,宜设水槽和拖把池,排水口应有水封装置。
河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网络版)
河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河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8号),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一2020)》(中发[2011])12号)和《河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冀发[2011]10号),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巩固提高我省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河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我省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完全小学、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
《标准》既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建设、改造和管理九年义务教育学校的重要依据和基本标准,也是实现我省县城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对学校的基本要求,是评估义务教育学校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实施《标准》应当遵循分级负责、分类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
省教育厅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标准》的实施;各设区市、县(市、区)根据《标准》制定本地义务教育学校实施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章学校设置第四条学校布局应当依据城市或乡镇建设总体规划要求,结合人口密度和人口分布,尤其是学龄人口高峰,综合考虑地形地貌、能源、交通、环境等因素,以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方便学生就学为原则,合理设置。
小学服务半径一般不超过2公里。
为保证学生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学生应当以走读为主,平原地区小学不宜建设寄宿制学校,山区根据情况小学高年级可适当集中建设寄宿制学校,低年级可适当保留必要的教学点;初级中学可建设部分寄宿制学校。
农村地区可适当建设教师周转房。
提倡政府通过校车和公共交通解决学生上学远问题。
第五条学校位置应当选择在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的地段,避开污染源处、地震断裂带、山体滑坡地段,泥石流地区及水坝泄洪区等不安全地带。
表一河北中学试验室建设标准
河北省中学实验室建设标准
初中 8-11 个 平行班 1 不包括兼职人员 3 a) 专科以上学历; b) 中教二级以上职 称。具备条件之一即可。 1-3 3-4 3-5 4-6
2
12-15 个 平行班
16 个平 行班
功能和要求
4-5 4-6
使用面积不小于 96m 或 生均使用面积不小于 1.92m 1-2 2-3 2-3 3-4
8
表二:
标 项 实 验 人 员 目 配备数量 任职条件 基本要求 基本要求 基本要求 规划建议 要求 规划建议 要求 规划建议 要求 基本要求 基本要求 基本要求 基本要求 基本要求 基本要求 规划建议 规划建议 规划建议 基本要求 1 1 1 1 1 1 准 2-3 个 平行班
规划建议 规划建议 规划建议 规划建议
a) 用于进行种植、饲养等。 亦可室内外结合布置。
个数
基本要求
1
1
1
1
b) 南方地区可结合校园绿化在校园空地、楼顶布置设计,北方地区宜设计在暖房里,
3
地面 建 筑 要 求 综合布线系统 用电负荷 采光 基本要求 基本要求 照明 规划建议 遮光 环 境 要 求 通风 换气 基本要求 温度பைடு நூலகம்基本要求 基本要求 门窗
表一:
标 项 目 实 配备数量 验 人 任职条件 员 个 物 理 数 面 要求 积 个 实 验 用 房 实 化 验 学 室 面 要求 积 个 数 生 物 面 要求 积 基本要求 规划建议 1 2-3 数 规划建议 1-2 基本要求 1 基本要求 规划建议 1 2-3 基本要求 规划建议 基本要求 准 4-7 个 平行班
a) 用于存放实验药品。
2
药 品 室
基本要求
河北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设计室、实验室建设装备规范(试行)
河北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设计室、实验室建设装备规范(试行)河北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设计室、实验室建设装备规范(试行)本《规范》依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标准(实验)》制定。
通用技术实验室可分为通用技术设计室和通用技术实验室。
是为学生开辟了解材料的性质和加工方法、学习加工工艺、学会一般工具的使用、完成设计的过程,以提高学生实际动手能力和解决实际技术问题的能力的实验场所。
通用技术实验室装备既要重视规范化和标准化,但也要注意不能搞统一化,学校可以根据特色发展的要求自主选择,学校通用技术实验室装备以实用为主,不可一味追求豪华、先进,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配置数量按每班50人的标准计算。
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以满足通用技术课程教学需要为原则。
教学设备、器材的配置分为必配和选配,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配备。
消耗性材料是保证教学实验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学校应根据教学需要及时配备和补充。
一、通用技术室设置指标表通用技术室设置种类和数量请参照下表执行。
通用技术室设置指标表说明:1、学校规模大于24个班的,以24个班的数据为基准,学校规模每增加6个平行班时相关功能室应相应增加。
2、规模较大的学校需要设置多个功能教室时,可以考虑利用现有的常规理化生实验室共同规划设置,以避免重复配备,造成浪费。
3、有条件的学校可以按照教学需要,设置“技术探究室”和“作品展示室”。
为开展通用技术实践活动创造更加丰富的物质条件。
二、通用技术设计室、通用技术实验室建设规范㈠位置:实验室应保证最佳建筑朝向,室内避免直射阳光,主要采光面应位于学生座位的左侧。
金属制品和木制品制作实验室应在底层,应与其他教室保持一定距离。
㈡实验室平面设计要求(金属制品和木制品制作实验室可不受此限制):第一排实验桌前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小于2500mm,边坐的学生与黑板远端的水平视角不小于300;最后一排实验桌的后沿距后墙不小于1200mm,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大于11000mm。
省普通高中实验室建设规范(试行)
附件1:河北省普通高中实验室建设规范(试行)功能项目标准轨制轨制功能和要求4-7个平行班8-11个平行班12-15个平行班16个平行班实验人员配备数量基本要求 3 不包括兼职人员规划建议 5任职条件基本要求a)本科以上学历;b)取得省教育厅颁发的岗位合格证书;c)中教一级以上职称。
具备条件之一即可。
实验用房实验室/探究实验室物理个数基本要求1-2 2-3 3-5 4-5 a)能够满足实验教学要求,方便学生熟悉并接触一些实验仪器设备,学习掌握基本实验技能。
b)应努力创造条件,便于学生查阅相关资料,制定实验计划和设计实验方案,进行探究性学习和学科实验活动。
c)规模小于6个平行班的高中学校至少配备5个实验室。
示范性高中应按较高标准配备。
规划建议2-3 3-4 4-6 4-6面积要求使用面积不小于96m2或生均使用面积不小于1.92 m2化学个数基本要求1-2 2-3 3-5 4-5规划建议2-3 3-4 4-6 4-6面积要求使用面积不小于96m2或生均使用面积不小于1.92 m2生物个数基本要求1-2 2-3 3-5 4-5规划建议2-3 3-4 4-6 4-6面积要求使用面积不小于96m2或生均使用面积不小于1.92 m2通用技术个数要求不少于2个不少于3个面积要求使用面积不小于96m2或生均使用面积不小于1.92 m2仪器室个数基本要求各1 各2-3 各2-3 各2-3 存放实验仪器等。
面积基本要求不小于60 m2规划建议不小于60 m2通用技术器材个数要求不少于1个不少于2个存放通用技术器材面积要求不小于30 m21 / 5室准备室个数基本要求各1 各1 各2 各2 用于进行实验的准备和简单的仪器维修。
b)应邻近所属实验室。
面积基本要求不小于24 m2规划建议不小于28 m2实验员室个数基本要求各1 各1 各1 各1 用于实验员办公b)可与准备室合并使用,不能与药品室合并使用。
面积基本要求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6 m2药品室个数基本要求化学、生物各1 用于存放实验药品。
河北普通高中实验室建设规范试行
水源
基本要求
各室应设给排水设施,宜设水槽和拖把池,排水口应有水封装置。
气源
规划建议
可根据需要设置气源,并应有一定的安全措施。
通讯
规划建议
可根据实际情况设一处或多处网络接口。
教学电视
规划建议
实验室内设置电视机时,应符合GB8772的有关要求。观看距离以座椅前缘至电视屏幕垂直面间水平距离为电视机屏幕尺寸的4倍~11倍为宜。观看的水平斜视角不宜超过45°,仰角不宜超过30°。
面积
基本要求
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6 m2
药品室
个数
基本要求
化学、生物各1
a)用于存放实验药品。
b)可与准备室合并使用,应采取防潮、通风等措施。
c)6轨及6轨以下的学校生物药品室和化学药品室可合用。
面积
基本要求
不小于23 m2
危险药品室(化)
个数
规划建议
1
1
1
1
a)用于存放危险实验药品。
b)条件不具备的可采用危险药品柜。
规划建议
2-3
3-4
4-6
4-6
面积
要求
使用面积不小于96m2或生均使用面积不小于1.92 m2
化学
个数
基本要求
1-2
2-3
3-5
4-5
规划建议
2-3
3-4
4-6
4-6
面积
要求
使用面积不小于96m2或生均使用面积不小于1.92 m2
生物
个数
基本要求
1-2
2-3
3-5
4-5
规划建议
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实践室(场所)装备标准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教基[2001]17号)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语文等十五个学科课程标准(实验)》(教基[2003]6号)精神,提高我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水平,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求,促进我省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我省普通高中。
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分可按本标准参照执行。
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实践室(场所)装备标准一、建设原则1、本标准根据教育部制订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对学生的培养目标和《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标准(实验)》制定。
2、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是以提高学生的技术素养为主旨,以设计学习、操作学习为主要特征的基础教育课程。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标准(实验)》中课程设置的九个模块,本标准制定了相应的实践室设置要求,具体如下:3、学校应按课程标准必修模块的要求,规划建议和基本要求必配不少于2间实践室,学校还可以根据课程标准选修模块的要求选配实践室。
4、在课程设置的九个模块中,每个模块又由若干个小模块构成。
因此,设备配置方案中的通用部分为该模块必配;其余可根据所选小模块选配相应设备。
5、考虑到经费、场所、设备等因素,各地可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当地职业学校的实验、实习场所资源,也可以以多所学校共建通用技术训练中心等形式进行建设。
6、实践项目学校可根据地区、城乡、学校间的差异自行选择,实践室的建设参照本标准进行。
7、本标准仅为普通高中通用技术教学提供基本实践操作平台,学校可根据实际在此平台上自由拓展为相应的设计与制作活动。
8、实践课教师可充分利用学校已有教师资源,也可通过聘用的方式解决。
二、实践室通用要求1、面积:1991年起建的实践室每间使用面积不小于90 ㎡,2007年5月起立项新建的实践室每间使用面积不小于96 ㎡,改建、扩建的实践室应根据实际情况,在保证达到相关标准对各项距离(净距离)和安全通道要求的前提下可参照执行。
河北普通高中建设标准
河北普通高中建设标准
河北省普通高中建设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建筑标准:普通高中校舍建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建筑规范和标准,包括建筑面积、教 室、实验室、图书馆、多媒体教室、体育场馆等设施的建设要求。
2. 基础设施:普通高中应具备完善的基础设施,包括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风、排 水等设施,并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要求。
3. 教学设备:普通高中应配备适当的教学设备,包括教学用的投影仪、电脑、实验设备、 体育器材等,以支持教学和实践活动的开展。
河北普通高中建设标准
4. 图书馆和实验室:普通高中应建设相应规模的图书馆和实验室,提供丰富的图书和学习 资源,满足学生的学习和研究需求。
5. 教师队伍:普通高中应有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包括具备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学经 验的教师,并提供相应的教师培训和发展机会。
6. 学生服务设施:普通高中应提供学生服务设施,如食堂、宿舍、医疗保健等,以满足学 生的日常需求和健康成长。
河北普通高中建设标准
7. 安全设施:普通高中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设施,包括消防设备、安全出口、安 全防范措施等,确保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安全。
8. 环境设施:普通高中应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包括绿化、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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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议
实验室安装屏幕时,屏幕下沿距讲台面不应低于1100㎜,屏幕的宽度宜为屏幕垂直面至最后一排座椅距离的1/6。
实
验
室
设
备
实验台
基本要求
实验台生均有效操作面积不小于600㎜ⅹ500㎜。外观应平整、无明显缝隙,若采用封边处理的,封边条不应有脱胶、鼓泡,应有良好的稳定性。实验台前沿可设高约50㎜的围板,延伸到两侧的围板长应不大于200㎜。铺设有管线到台的实验室,实验台与地面应采取固定措施。
基本要求
数量、规格及内部格局可根据实际情况设计。
学生凳
基本要求
高度宜可调节,无棱角。
电源
基本要求
a)演示台、准备台和实验台应有220v交流电源;
b)教学电源和学生电源可选用集控电源或分立电源,指标应符合相关标准,充分满足实验教学的需要。
插座
基本要求
交流220v,演示台宜采用电流不小于6A多用插座,演示台、实验台应选用通过国家强制认证的安全插座,设计位置应合理。
数量、规格及内部格局应根据实际情况设计。陈列柜宜设计成透明体,其中,柜中搁板位置应可调节,并应采取防潮、防虫蛀等措施。
通风柜(化学)
基本要求
通风柜用于产生有害气体实验的准备,柜内宜设给排水装置,但电源插座、照明及煤气开关均不得设在通风柜内。
资料柜
基本要求
数量、规格及内部格局可根据实际情况设计。
储物柜
规划建议
1.书写宜设局部照明,书写版面的平均照度应符合GB50034的有关要求不低于5001x,照度均匀度不低于0.7。
2.实验台上若设计局部照明,前排灯不应对后排学生视线产生直接眩光。
遮光
基本要求
窗户可装窗帘。做光学实验用的实验室应设遮光通风帘。
温度
基本要求
室内设计温度应符合GB5701的有关要求宜在16℃~28℃。寒冷和炎热地区应因地制宜地设置暖和降温设施。
b)实验室第一排实验台的前沿与书写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500㎜,边座的学生与书写板远端形成的水平视角不应小于30°。最后一排实验台的后沿距后墙不应小于1200㎜;与书写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1000㎜;
c)实验室两实验台间前后的净距离:双人单侧操作时,不应小于600㎜;四人双侧操作时,不应小于1300㎜;超过四人双侧操作时,不应小于1500㎜;
实验室电气线路应采用防火要求的暗敷配线方式,安装自动断电保护器,应有可靠的接地措施。
水源
基本要求
各室应设给排水设施,宜设水槽和拖把池,排水口应有水封装置。
气源
规划建议
可根据需要设置气源,并应有一定的安全措施。
通讯
规划建议
可根据实际情况设一处或多处网络接口。
教学电视
规划建议
实验室内设置电视机时,应符合GB8772的有关要求。观看距离以座椅前缘至电视屏幕垂直面间水平距离为电视机屏幕尺寸的4倍~11倍为宜。观看的水平斜视角不宜超过45°,仰角不宜超过30°。
综合布线系统
室内有水源、电源的应设总控制阀。实验室内电源插座与照明用电应分路设计、分别控制。新建实验室应预留综合布线系统的竖向贯通井道及设备位置;采用通风到桌的化学实验室,应单独设置三相动力电源,独立控制。
用电负荷
实验室的配电线路和负荷容量应留有余地,以满足不断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及教学设备逐步增多的需要。
标牌
基本要求
各室标牌齐全,工整美观。
信息传输设备
规划建议
宜配置适当的显示装置和播放设备。
a)信息的传送和显示:信息传送部分可由局域网端口等信息源,计算机等信息查询设备和音、视频电子设备组成,并由终端显示装置来实现。设备的功能和技术指标宜适时选择;
b)数据的采集和处理:宜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实验进行实时测量、数据处理和结果分析;
环
境
要
求
采光
基本要求
应保证实验室教学用房的最佳建筑朝向,避免室内直射阳光。主要采光面应位于学生座位左侧。生物准备室应至少有一个向阳的窗户,存放生物标本的仪器室宜为北向布置。
照明
基本要求
1.实验台面的平均照度应符合GB50034的有关要求,不低源自300lx,其照度均匀度不低于0.7。
2.灯具悬挂高度距实验验台面不应低于1700㎜,不宜用裸灯。
仪器柜
基本要求
数量、规格及内部格局应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其中,柜中搁板位置应可调节,对于存放较重仪器的搁板宜做承重加强处理。
药品柜
基本要求
数量、规格及内部格局应根据实际情况设计。柜中搁板宜设计成阶梯式,应设计通风装置;搁板面材应耐酸、耐碱、耐热、阻燃。危险药品柜应防腐,应有必要的安全措施。
陈列柜
基本要求
c)实验资料的查询:装备一套或多套与网络连接的计算机设备,方便查询相关资料,便于师生自主设计实验。
辅助电器
规划建议
根据学科需求配备电冰箱、恒温箱等。
培养室设备
规划建议
宜设置超净工作台、培养架、培养箱、高压灭菌锅、接种环等培养设备。
实
验
室
布
置
基本要求
a)同一学科的实验室宜布置在同一层面;化学实验室宜设置在一层;
水槽及水嘴
基本要求
演示台水槽宽度不小于600㎜,实验台水槽宽度不小于400㎜;深不小于180㎜,排水口应有水封装置,并设高位水嘴。若将水槽置于台面上的,水槽的四周应做密缝处理,无脱胶、漏水现象。
废液收集器
基本要求
化学实验室和生物实验室应配置废液收集器。鼓励配备专门的废液处理装置。
工具
基本要求
应配置制作、修理仪器所用的工具及仪器小车、梯子等。
演示台
基本要求
尺寸不小于(LⅹD)1800㎜ⅹ700㎜。外观应平整、无明显缝隙,若采用封边处理的,封边条不应有脱胶、鼓泡,应有良好的稳定性。
准备台
基本要求
尺寸不小于(LⅹD)1800㎜ⅹ700㎜。外观应平整、无明显缝隙,若采用封边处理的,封边条不应有脱胶、鼓泡,应有良好的稳定性。
台面材料
基本要求
应符合相应材质的力学性能和理化性能要求。其中化学台耐腐蚀、耐污染等要求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
面积
要求
使用面积不小于96m2或生均使用面积不小于1.92 m2
通用技术
个数
要求
不少于2个
不少于3个
面积
要求
使用面积不小于96m2或生均使用面积不小于1.92 m2
仪器室
个数
基本要求
各1
各2-3
各2-3
各2-3
存放实验仪器等。
面积
基本要求
不小于60 m2
规划建议
不小于60 m2
通用技术器材室
个数
要求
安全
基本要求
各室应备有效的消防设施。每个化学实验室应设置一个事故急救冲洗水嘴和急救箱。急救箱中的药品应注意及时更换。
固
定
设
施
书写板
基本要求
书写板下沿与讲台面的距离宜为1000㎜~1100㎜。
讲台
基本要求
两端与书写板竖直边缘下延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0㎜,宽度不应小于650㎜,高度宜为200㎜。
电源
基本要求
c)应采取防潮、通风及必需的安全措施。危险品室(柜)双锁、双人管理。
面积
规划建议
不小于8m2
培养室(生)
个数
规划建议
1
1
1
1
a)用于进行组织培养等。
b)朝阳方向,通风良好。
面积
规划建议
不小于43 m2
生物园地
个数
基本要求
1
1
1
1
a)用于进行种植、饲养等。
b)南方地区可结合校园绿化在校园空地、楼顶布置设计,北方地区宜设计在暖房里,亦可室内外结合布置。
规划建议
若采用排风到桌(化学)装置时,风速应连续可调,各风罩洞口风速应基本一致,最大风速下可实现换气次数不低于10次/h。
环保
基本要求
1.室内环境噪声不大于65dB。
2.新建、改建、扩建实验室及附属用房时,甲醛、苯、氡等有害气体和放射性污染应符合相关标准中的限量值。
3.实验废液应收集并进行委托处理,经处理后方可排放。排放应达到国家废水综合排放水质标准。
附件1:河北省普通高中实验室建设规范(试行)
功能
项目标准轨制
轨制
功能和要求
4-7个平行班
8-11个平行班
12-15个平行班
16个平行班
实验人员
配备数量
基本要求
3
不包括兼职人员
规划建议
5
任职条件
基本要求
a)本科以上学历;b)取得省教育厅颁发的岗位合格证书;c)中教一级以上职称。具备条件之一即可。
实验用房
不少于1个
不少于2个
存放通用技术器材
面积
要求
不小于30 m2
准备室
个数
基本要求
各1
各1
各2
各2
a)用于进行实验的准备和简单的仪器维修。
b)应邻近所属实验室。
面积
基本要求
不小于24 m2
规划建议
不小于28 m2
实验员室
个数
基本要求
各1
各1
各1
各1
a)用于实验员办公
b)可与准备室合并使用,不能与药品室合并使用。
面积
基本要求
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6 m2
药品室
个数
基本要求
化学、生物各1
a)用于存放实验药品。
b)可与准备室合并使用,应采取防潮、通风等措施。
c)6轨及6轨以下的学校生物药品室和化学药品室可合用。
面积
基本要求
不小于23 m2
危险药品室(化)
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