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核心制度(查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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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转抄服药卡、注射卡、护理单等时,必须认真核对患者的床号、姓名,执行医嘱时应注明时间并签全名,若有疑问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
2.每班护士核对上一班医嘱,下班前核对本班医嘱,大夜班查对全天医嘱。每周大查对一次,护士长参加并签名。每次查对后进行登记,参与查对者签名,在查对过程中,发现可疑处和差错及时更改和纠正。3. 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抢救时医师可下达口头医嘱,护士执行时必须复诵一遍,确定无误后执行,并暂保留用过的空安瓿。抢救结束后及时补开医嘱,执行者签全名,执行时间为抢救当时时间。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进行三查七对。
2.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
3.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时间、用法、浓度。
4.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药品外观、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5.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松动、裂缝。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6.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7.对易过敏的药物,给药前需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
8.发药或注射时,如患者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确认无误并向患者解释后方可执行,必要时及时与医生取得联系。
9.观察用药后反应,因各种原因患者未能用药者应及时报告医生,根据情况做好医嘱处理,并在护理记录中有记载。
(三)输血查对制度
1.根据医嘱,输血及血液制品的申请单,需经二人核对患者姓名、病案号、血型(含Rh因子)、肝功,并与患者核对后方可抽血配型。
2.检查血袋上的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或溶血,并检查血袋有无破裂。
3.查对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供血者的姓名、血型(含Rh因子)及血量是否相符,交叉配血报告有无凝集。
4.输血前需两人核对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及血型(含Rh因子),无误后方可输入。
5.输血完毕应将血袋及时送回输血科保留24小时,以备必要时送检。
6.输血单应保留在病历中。
(四)手术患者查对制度
1. 术前准备及交接患者时,应做到六查十二对:
六查:
(1)到病房接患者时查;
(2)患者入手术间时查;
(3)麻醉前查;
(4)消毒皮肤前查;
(5)开刀时查;
(6)关闭体腔前后查。
十二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手术间号、手术名称、手术部位(左、右)、所带物品药品、药物过敏史及有无特殊感染、手术所用灭菌器械、敷料是否合格及数量是否符合。
2、手术患者要佩戴蓝色腕带。
3.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再填写病理检验单送检。
4.当家属面取下假牙和贵重物品(戒指、项链、耳环等),并交由家属保管,无家属在场时需两名护士核对物品并做好记录签字。
(五)、供应室查对制度
1、回收器械物品时:查对名称、数量,初步处理情况,器物完好程度。
2、清洗消毒时:查对消毒液的有效浓度及配制浓度;浸泡消毒时间、酶洗前残余消毒液是否冲洗干净。
3、包装时:查对器械敷料的名称、数量、质量、湿度。
4、灭菌前:查对器械敷料包装规格是否符合要求,装放方法是否正确;灭菌器各种仪表、程序控制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5、灭菌后:查试验包化学指示卡是否变色、有无湿包。植入器械是否每次灭菌时进行生物学监测。
6、发放各类灭菌物品时:查对名称、数量、外观质量、灭菌标识等。
7、随时查供应室备用的各种诊疗包是否在有效期内及保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8、一次性使用无菌物品:要查对批批检验报告单,并进行抽样检查。
9、及时对护理缺陷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改进。
(六)查对要求
1.在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前,应至少要求同时使用两种查对的方法(不包括仅以房号、床号作为查对的依据),并要求患者或家属陈述患者的姓名,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2.在实施任何介入或其它有创高危诊疗活动前,操作者都要用主动与患者沟通的方式,作为最后查对确认的手段,以保证为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3.完善关键流程及查对措施,即在各关键的流程中,均有改善患者查对准确性的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