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住建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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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换热器行业分析报告

2014年换热器行业分析报告

2014年换热器行业分析报告2014年8月目录一、行业概况 (3)1、行业所处生命周期 (3)2、与行业上下游的关系 (3)二、行业壁垒 (4)1、人才、技术和管理壁垒 (4)2、规模和资金壁垒 (4)3、资质壁垒 (4)三、行业监管 (5)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5)2、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6)四、影响行业的重要因素 (10)1、有利因素 (10)2、不利因素 (10)五、市场规模 (11)1、我国换热器行业市场规模 (11)2、下游行业市场规模 (13)(1)中央空调市场规模 (13)(2)空气能热泵市场规模 (15)六、行业风险特征 (16)1、人才流失及技术流失风险 (16)2、市场竞争的风险 (17)3、产品质量风险 (17)七、行业竞争格局 (17)一、行业概况1、行业所处生命周期换热器是化工、石油、电力、动力、制冷、食品及其它许多工业部门的通用设备,在社会生产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同时,换热器在工业二次能源开发利用、余热回收和节能环保等方面的应用,对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

下游产业广阔的市场对换热器产品有着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换热器产品的种类和功能也趋于多样化。

随着国家对节能环保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换热器行业也将发挥出更加重要的作用。

此外,我国换热器产业在技术上与国际先进水平仍有较大差距,在产品功能和技术的创新上有较大的潜力。

因此,我国的换热器产业是一个正处于蓬勃成长期的朝阳产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2、与行业上下游的关系换热器产品的上游主要是不锈钢制品和铜制品的生产行业。

原材料的供需关系影响着原材料的价格,也影响着采购成本。

换热器产品的下游主要是各个工业设备生产厂商。

目前,换热器产品最大的应用领域为中央空调市场和空气能热泵市场。

下游行业市场的繁荣也将对换热器产品产生更大的市场需求。

住建部财政部207号文

住建部财政部207号文

财政部住建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财建[2011]20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建设局:近年来,按照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工作,在部分省市开展公共建筑能耗动态监测平台建设试点,取得了良好效果,为节能量审核、制定能耗定额、建立能效交易机制提供有力支撑,充分激发了节能改造市场需求。

但当前还存在大型公共建筑能耗水平高、增长势头猛、节能改造进展缓慢等突出问题。

为切实加大组织实施力度,充分挖掘公共建筑节能潜力,促进能效交易、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服务机制在建筑节能领域应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进一步开展公共建筑节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十二五”期间公共建筑节能工作目标建立健全针对公共建筑特别是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监管体系建设,通过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及能耗动态监测等手段,实现公共建筑能耗的可计量、可监测。

确定各类型公共建筑的能耗基线,识别重点用能建筑和高能耗建筑,并逐步推进高能耗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实现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下降10%,其中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降低15%。

二、加强新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一)严格执行节能标准。

新建公共建筑应按照节能省地及绿色生态的要求指导工程建设全过程,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节能强制性标准,把能耗标准作为建筑项目核准和备案的强制性门槛,遏制高耗能建筑的建设。

新建公共建筑要大力推广绿色设计、绿色施工,广泛采用自然通风、遮阳等被动节能技术。

(二)实行建筑能耗指标控制。

要强化公共建筑特别是大型公共建筑建设过程的能耗指标控制,应根据建筑形式、规模及使用功能,在规划、设计阶段引入分项能耗指标,约束建筑体型系数、采暖空调、通风、照明、生活热水等用能系统的设计参数及系统配置,避免建筑外形片面追求“新、奇、特”,用能系统设计指标过大,造成浪费。

公共建筑节能先行

公共建筑节能先行
该 项 目未 来 收 益 的一 定 比例 ,提 前 将 该 项 目未 来 的收 益 一 次 或 分 次 发 放 给
为每平方米 2 元 。中央等部门办公建 0 筑 的节能改 造工作 ,还会得到相应 的
资 金 补 助 。 此次 国 家 提 出 对 公 共 建 筑 节 能 改 造给 予财 政 补 贴 ,是 一 项 新 举
能 建 筑 材 料 质 量 不 高 , 有 些 甚 至 是 假 冒 伪 劣 产 品 。 我 国 建 筑 节 能 形 势 较 为严峻 。
纯 节能 ,向节水 、节材 、节地等综合
节 约方 式转变 ;从设计 、施 工环 节节
能 , 向 设 计 、 施 工 、运 行 、监 测 、
日表示 ,国家将 用 “ 强制+自愿”的方
“ 十二五”期间我国力求在节能 1 圃 0 2 6 0 01 1.
基 线 ,识 别 重 点 用 能 建 筑 和 高 能 耗 建 筑 ,并 逐 步 推 进 高 能 耗 公 共 建 筑 的 节
能改造。
推进节能机制创新
《 知 》中 一 个 显 著 的亮 点 是 , 通 加 入 了 对 于 推进 能效 交 易 、合 同能 源 管理 等 节 能机 制 创新 的 内容 。 《 知 》 指 出 ,各 地 应 建 立 基 通
式 推动 绿色建筑 ,强制 的突破 口就是
政 府 投 资 的公 共建 筑 。
报 废 、综 合 利 用 的科 学 管理 系统转 变 。而 正是 在 目前 尚处 于起 步 阶段
的 客 观 背 景 下 ,推 进 节 能 建 筑 工 作
其实这一思路在本次发布 的 《 通 知 》已初见端倪。 《 通知 》表示 ,住 建 部将 确 定 各类 型 公 共建 筑 的 能耗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10.30•【字号】闽建办科函〔2019〕31号•【施行日期】2019.10.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关于进一步做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科函〔2019〕31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城市工作会议、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等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发展目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力争2019年底全省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超过60%,2020年底比例达到65%。

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严格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实施高于国家标准的地方节能标准。

大力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019-2020年全省每年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00万m2以上,每年完成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0万m2以上。

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2019-2020年全省每年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50万m2以上。

提升新建建筑绿色建材应用比例,2019年应用比例达到30%以上,2020年达到40%以上。

二、重点工作(一)推进绿色建筑提质增效1.加大绿色建筑标准执行力度。

认真贯彻《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各设区市应对绿色建筑发展较慢的县(区)进行专项督促指导。

新建民用建筑应严格执行《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13-197),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且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工程项目应按照《福建省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DBJ13-298)进行绿色建筑分部工程验收。

2019年8月1日之后新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需申请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应执行新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简称“新国标”)。

根据《中国土壤氡概况》的相关划分和城市区域调查(评估)报告,对于整体处于土壤氡含量低、中背景区域,且工程场地不存在地质断裂构造的新建民用建筑工程,可不再进行土壤氡检测;对于整体处于土壤氡含量高背景区域的新建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在委托地质勘察时应同步委托土壤氡检测,工程勘察资料应包括土壤氡检测报告。

建筑智能节能行业分析报告2012

建筑智能节能行业分析报告2012

2012年建筑智能节能行业分析报告2012年1月目录一、建筑节能,仍然任重而道远 (4)1、节能指标的达成是多领域协调、分阶段循序渐进的过程 (4)2、“十二五”期间建筑节能仍有大发展 (6)3、减少围护结构热损失和智能节能是建筑节能的两个主要方向 (7)(1)建筑行业传统节能手段:建筑材料节能,减少围护结构热损失 (8)(2)建筑行业节能发展新方向:建筑智能节能,匹配建筑用电供需,减少浪费 . 8二、智能化,有效的建筑节能解决方案 (8)1、建筑智能是节约建筑物全生命周期耗电的优选方案 (8)(1)建筑智能节能是面向建筑机电领域的系统工程 (9)(2)建筑智能系统从无到有,目前约占整体投资额5%-10% (11)(3)智能节能技术对外部环境依赖度低,适用区域广阔 (11)2、中央空调节能:建筑机电设备节能的主要领域 (12)(1)中央空调系统是建筑机电设备能耗的主要部分 (12)(2)中央空调系统运行和能耗分布 (13)(3)中央空调节能之变频节能 (14)(4)中央空调节能之阀门节能 (17)3、行业发展前景:从低端到高端、从设备到服务集成 (17)(1)建筑智能行业市场发展及行业竞争情况 (17)(2)智能节能设备和系统的国产化有利于行业发展 (19)三、节能服务行业:市场广阔,但仍有待规范和整合 (20)1、节能服务行业有望维持30%-50%增速 (20)(1)节能效益分享是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内在因素 (20)(2)建筑节能服务市场:有望维持30%-50%增速 (20)(3)节能服务行业竞争情况:行业分散,集中度低 (21)2、行业发展仍需倚赖制度完善、政策执行和配套的融资措施 (22)(1)能源审计制度和能源监测制度的完善是建筑节能服务行业发展的有效助力22(2)大量初始投资是节能服务企业发展的主要制约 (22)四、公共建筑尤其是城轨站上智能化是强者的舞台 (23)1、看好公共建筑,尤其是轨道交通站上智能化的发展 (23)2、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未来十年增速有望达20% (24)五、设备制造与系统集成 (29)六、相关公司简况 (31)1、建筑智能节能系统集成 (31)(1)达实智能:建筑智能节能华南区域龙头,异地扩张受益于轨道交通建设 (31)(2)泰豪科技:大型公建智能节能龙头,军工和电荒维持下游稳定需求 (32)(3)赛为智能:业务结构调整完成,未来享受水利建设利好 (33)2、中央空调及其配件 (33)(1)双良节能:溴化锂吸收式空调机行业龙头 (33)3、变频器 (34)(1)汇川技术:行业龙头,高速发展 (34)(2)英威腾:低压变频龙头,增长源自新产品上线和产能扩张 (34)七、主要风险 (35)一、建筑节能,仍然任重而道远我国在哥本哈根大会上承诺,到2020 年单位GDP 碳排放较2005 年下降40%-45%,作为当今世界第一大碳排放国家,减排压力非常大。

财政部、科技部、住建部、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组织申报金太阳和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

财政部、科技部、住建部、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组织申报金太阳和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

《 关于组织 申报金太阳和光 电建筑应用示范项 目的通知》
《 通知》称 ,将支持应用条件好的省 ( 区、市 )和市 ( 县)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
范 ,每个省示范市 ( 县)原则上不超过 3个。鼓励与新能源城市、绿色能源示 范县、可再生
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等相结合 申报项 目; 地方应安排配套资金 ,与中央财政支持资金形成合
然地就是我们协会 的重要责任。 前几天 ,我在意大利考察 ,有两点突出的感受。一是那里几乎都是蓝天 白云,二是那里 的 “ 迷你”小型轿车十分普及。而在我 国的大城市阴霾天气太多了,大排量的轿车满街都是。这 就是说 ,相 比发达国家 ,我们无论在节能减排的效果上还是在消费的理念上 ,都存在着很大差 距 。这些差距意味着我国的节能减排的工作还任重道远 ,需要我们不懈地坚持奋斗 。 协会明年的工作 已经 明确 ,我们的事业大有作为。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按这次会员代表
钩。此次批复且于 2 0 1 3 年6 月3 0日前完工 的金太阳以及与建筑一般结合的太阳能光电建筑应
用示范项 目 补助标准原则上为 5 . 5 瓦,建材型等与建筑 紧密结合 的光电建筑一体化项 目补

助标准原则上为 7元/ 瓦, 具体补助标准将根据应用形式和投资成本等情况确定。在规定期 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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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 最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 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党的奋斗 目标。他说 ,我 们的人民热爱生活 ,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 、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 更高水平 的医疗卫生服务 、更舒适 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 ,期盼着孩子们成长得更好 、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21.09.08
•【文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173号
•【施行日期】2022.04.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定额
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2021年第173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15-2021,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

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

本规范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出版发行。

附件:1.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2.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9月8日。

陕西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绿色建筑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绿色建筑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绿色建筑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2.07.11•【字号】陕财办建[2012]231号•【施行日期】2012.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绿色建筑工作的通知(陕财办建[2012]231号)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财建〔2012〕167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我省建筑节能,加快发展绿色建筑,促进城乡建设模式转型升级,现就推进我省绿色建筑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绿色建筑发展的重要意义绿色建筑是指在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我省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

以绿色、生态、低碳理念指导城乡建设,加大绿色生态节能技术的推广力度,发展绿色建筑,能够有效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建筑产业优化升级,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模式,破解资源环境对城镇化发展的约束等难题与矛盾。

各地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绿色建筑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快推进我省绿色建筑工作。

二、推广先进高效的绿色生态技术和产品发展绿色建筑,应当采取适用的工程技术措施。

各地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气候条件,推广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先进高效的绿色生态技术和产品。

当前,要重点支持和推动太阳能光电光热、热泵采暖空调、雨水收集利用等技术产品的应用。

鼓励利用建筑物屋面、墙面建设“自建自用”型分布式太阳能光伏系统。

在城乡道路、广场及学校、政府机关、居住小区等公共区域,优先采用太阳能照明。

鼓励中高层居住建筑及医院酒店等热水日使用量大的公共建筑,建设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相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建科[2012]630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相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建科[2012]630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相关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相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建科〔2012〕630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条例》,提高我省建筑节能设计和施工水平,确保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现就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建筑节能设计管理。

自2013年1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在节能设计和施工图审查中推广使用计算机软件。

设计单位应提供电子版的节能设计计算报告书、全省统一的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表(附后)报施工图审查机构。

施工图审查机构利用计算机审查软件进行审查,并作出审查结论。

工程设计单位须使用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设计主管部门鉴定通过的计算机软件进行节能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应采用相同的计算机软件进行审查、复核。

二、加强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过程监管。

要按照建筑节能法规、文件要求,明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市场主体在执行节能标准中的责任,并加强其执行节能标准过程的监管。

对违反节能管理规定和标准的民用建筑责令改正,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罚。

三、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材料、产品管理。

民用建筑工程使用的节能材料、产品,应符合住建部和省住建厅有关推广应用、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公告及产品目录(可通过省住建厅网站查询)的要求,并取得使用备案证书,不得使用国家和省明令禁止与淘汰,或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材料和产品。

对一些节能新材料和产品,各地要先通过试点、示范工程总结经验后逐步推广。

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01.21•【文号】财建[2011]12号•【施行日期】2011.01.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量正文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通知(财建[2011]12号)北京市财政局、建委、市政管委,天津市财政局、建委,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河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大连市、青岛市财政局、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建设局: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以下简称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实施以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主管部门积极落实改造项目,多方筹措资金,认真组织实施,圆满地完成了国务院确定的“十一五”改造任务,取得了良好的节能减排效益及经济社会效益,得到了地方政府、有关企业和居民群众的广泛支持和积极参与,形成了良好的工作局面。

“十二五”期间,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相关政策,深入开展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十二五”期间改造工作目标进一步扩大改造规模,到2020年前基本完成对北方具备改造价值的老旧住宅的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

到“十二五”期末,各省(区、市)要至少完成当地具备改造价值的老旧住宅的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面积的35%以上,鼓励有条件的省(区、市)提高任务完成比例。

地级及以上城市达到节能50%强制性标准的既有建筑基本完成供热计量改造。

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项目必须同步实行按用热量分户计价收费。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将对以上目标按年度分解,逐年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国务院。

二、尽快落实各省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并签订改造协议为进一步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地方加快节能改造工作,中央财政奖励标准在“十二五”前3年将维持2010年标准不变,2014年后将视情况适度调减。

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

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

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 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建设厅(委、局),新疆建设兵团财务局、建设局: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建筑节能,加快发展绿色建筑,促进城乡建设模式转型升级,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绿色建筑发展的重要意义绿色建筑是指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在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快速发展的历史时期,深入推进建筑节能,加快发展绿色建筑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

目前,我国城乡建设增长方式仍然粗放,发展质量和效益不高,建筑建造和使用过程能源资源消耗高、利用效率低的问题比较突出。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以绿色、生态、低碳理念指导城乡建设,能够最大效率地利用资源和最低限度地影响环境,有效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模式,缓解城镇化进程中资源环境约束;能够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理念,为人们提供健康、舒适、安全的居住、工作和活动空间,显著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人民满意度,并在广大群众中树立节约资源与保护环境的观念;能够全面集成建筑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及环境保护等多种技术,极大带动建筑技术革新,直接推动建筑生产方式的重大变革,促进建筑产业优化升级,拉动节能环保建材、新能源应用、节能服务、咨询等相关产业发展。

重磅!消防审查划入住建部!取消施工许可证、资金到位证明!

重磅!消防审查划入住建部!取消施工许可证、资金到位证明!

重磅!消防审查划入住建部!取消施工许可证、资金到位证明!2018年11月13日中国政府网官网公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划入住建部尘埃落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2018年9月13日) 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经报党中央和国务院批准,现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和编制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划入自然资源部,不再保留城乡规划司,相应核减行政编制20名、司局级领导职数4名(含1名总规划师)。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管理职责,划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相应核减行政编制2名。

三、将公安部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涉及消防部队相关人员编制的划转待转隶后另行核定。

调整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内设机构15个,机关行政编制399名,司局级领导职数57名。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指出,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此后,政策红利密集出台,降税率、简化工程审批、严查新官不理旧账,切切实实为企业解决难题。

2018年11月08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进一步简化企业投资审批。

发展改革委要牵头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2018年底前公布投资审批事项统一名称和申请材料,2019年实现各类投资审批在线并联办理;2019年出台指导地方开展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的文件,实现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有惩戒,大幅压缩投资项目落地时间。

住房城乡建设部要牵头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会同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部等有关部门,在2018年底前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等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规范修订工作,精简取消部分审批前置条件,推动将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等纳入施工图联审,进一步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同时,再提出一批优化精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修改建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3.12•【文号】国办函〔2024〕20号•【施行日期】2024.03.12•【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4〕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2024年3月12日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领域是我国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的主要领域之一。

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节约优先、问题导向、系统观念,以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为引领,持续提高建筑领域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碳排放水平,加快提升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到2025年,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面积比2023年增长0.2亿平方米以上,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比2023年增长2亿平方米以上,建筑用能中电力消费占比超过55%,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取得积极进展。

到2027年,超低能耗建筑实现规模化发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进一步推进,建筑用能结构更加优化,建成一批绿色低碳高品质建筑,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取得显著成效。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23.11.03
•【分类】征求意见稿
正文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

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根据我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开展<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4项标准全面修订工作的函》(建司局函标〔2021〕127号)的要求,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修订了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见附件)。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

2.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

附件: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23年11月3日。

建筑节能将引爆商用中央空调市场

建筑节能将引爆商用中央空调市场
IF R A IN_ N O M TO 资讯 嘣嘲
★ 更多资讯详见 《 中央空调市场》网站 h p/ w 8 n. r. t : w w. t o c t / 6 cn n
建筑节能将 引爆商用 中央 空调 市场
随着 中 小型 商用 空 调在 高 端 住宅 领 域 的迅 速普 及 , 未来 商 用空 调 的技 术 必定 达 到一 个新 高 点 。 目前 中 国商 用 中央 空 调 的使 用率 占空调 行 业 的 4%, 由此 可见 ,我 国商用 空 调依 然 保持 着 5 强 劲 势头 ,市场 前 景广 阔 ,也 是 暖通 市 场 中很 有潜 力 的 市场 之 一 。纵观 市 场 , 中央 空调 的市 场 格局 还 是 以商 用 为主 , 国 目前 有 近 5 r 的大 型公 共建 筑采 用 大 型商 用 空调 。 全 亿 n 预计 到 2 1 年 05
效结合,中央空调为人居 、为公共环境提供 节能舒适体验 的同时,也必然跟随了建筑节能化
的时 代 潮 流 。 据 悉 , 住建 部 目前 已初 步 确 定 全 国近 4 座 城 市 作 为 “ 二 五 ”期 间公共 建 筑 节 能 改造 重 0 十 点城 市 , 要求 每 个 城 市 未 来两 年 内完 成 改造 建 筑 面 积 不少 于 4 0万 m2 0 。据 中 国节 能 协会 节 能 服 务 专 委 统 计 , 目前 全 国 既有 建 筑 面 积 为 4 0亿 m 其 中 公 共 建 筑 面 积 占 5 % 以上 ,节 能 3 , 0
末,建筑节能的市场规模将达到 6 0 0 亿元,中央空调节能的市场规模将达到 2 0 4 亿元。 国家对节 能减 排的大力推进 ,别墅用 中央 空调 是当前到 2 1 0 5年节能服务行业发展的 巨

2014年节能建材行业分析报告

2014年节能建材行业分析报告

2014年节能建材行业分析报告2014年9月目录一、行业概况 (3)1、建筑节能简介 (3)2、节能建材的简介和分类 (4)3、我国建筑节能政策 (7)二、我国节能建材发展的现状 (8)三、市场规模 (9)四、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 (10)五、行业风险特征 (10)六、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1)1、有利因素 (11)(1)节能建材面临良好的发展前景,城镇化是节能建材发展的长期动力 (11)(2)房地产销售情况良好,销售额增速继续扩大 (12)(3)科技进步对行业的促进作用 (13)2、不利因素 (13)(1)成本高是阻碍节能建材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 (13)(2)企业规模不同、数量多,产业集中度不高 (14)七、行业竞争格局 (14)1、市场参与的主体 (15)(1)原材料供应企业 (15)(2)营销渠道 (16)(3)施工企业 (16)2、国内节能建材的领军企业 (17)建筑外墙装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目前,主要生产的产品有三大系列:喷涂仿石系列、贴片石系列和保温装饰板系列。

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所属行业协会为中国建筑节能协会,是由国务院同意、民政部批准成立的国家一级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住建部。

该协会是由建筑用能和生产建筑用能产品的企业以及从事建筑能源管理、科研、设计、施工、咨询、节能服务、教育、信息等单位及有志于建筑节能工作的个人自愿参加的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一、行业概况1、建筑节能简介节能建筑是指建筑在规划、设计、建造和使用过程中,通过采用新型墙体材料,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加强建筑物用能设备的运行管理,合理设计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提高采暖、制冷、照明、通风、给排水和通道系统的运行效率,以及利用可再生能源,在保证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建筑能源消耗,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的活动。

根据住建部的统计,目前我国建筑相关行业在全社会能耗中占比达到了1/3,建筑节能对我国实现节能减排的意义重大。

史上最全的建筑节能相关国家政策文件总结

史上最全的建筑节能相关国家政策文件总结

史上最全的建筑节能相关国家政策文件总结能源短缺己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不争的事实。

我国建设事业发展迅速,建筑能耗在整个能耗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

近年住房制度的改革极大地促进了住宅产业及国民经挤的发展,随着大量的新建建筑,尤其是一些高档公共建筑设施的增加,建筑能耗增长迅猛。

总体看来,我国建筑能耗总量逐年上升,在能源总消费量中所占的比例己从上世纪70年代末的10%,上升到近年的27.45%以上。

而且,我国单位面积采暖能耗是相同气候条件下世界平均值的三倍。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建筑钢材消耗高出10%至25%,水泥用量每拌和1立方米混凝土要多消耗80公斤,卫生洁具的耗水量高出发达国家30%以上,而污水回用率仅为发达国家的25%。

针对以上现象,我国出台了各种建筑节能法律法规与技术规范,旨在推动节能建筑的建造和非节能建筑的改造以及控制非节能建筑的产生。

小编搜集了从国家层面针对建筑节能提供的激励政策供分享学习。

本文为国产建筑节能大师公众号第一次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侵权必究。

表1 我国历年来发布的建筑节能相关政策文件时间政策时间发布机构主要内容1986年《北方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建设部正式启动国内的建筑节能战略1986年《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建设部要求新建居住建筑,在1980年当地通用设计能耗水平基础上节能30%1995年《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修订版建设部将第二阶段的建筑节能指标提高到50%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人大常委会用法律的形式明确了“节能是国家发展经济的一项长远战略方针”,首次给节能赋予法律地位2000年《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明确了建筑节能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对违反建筑节能要求的行为明确了处罚措施2001年《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建设部对夏热冬冷地区建筑从建筑、热工和暖通空调设计方面提出节能措施,对采暖和空调能耗规定了控制指标,标志着我国的建筑节能已经向中部地区推进2005年《关于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指导意见》建设部强制执行建筑节能50%的标准,北京、天津、大连、青岛、上海、深圳六个发达地区率先试点节能65%标准;2020年全国所有城市强制执行节能65%标准2006年《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修订版建设部大力鼓励发展建筑节能新技术和产品、施工工艺、管理技术及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为推动民用建筑节能工作指出了明确的发展方向2006年《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发改委提出单位GDP能耗下降20%的节能目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目标2007年《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对新建建筑实施建筑能效专项测评,节能不达标的不得办理开工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准销售使用2007年《建筑节能管理条例》国务院明确实施节能建筑的重点是地级以上城市,政府办公楼、大型公共建筑(2万m2以上)将率先进行节能改造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版人大常委会调整范围扩大,增加了建设、交通、公共机构等工业之外,强调建筑节能是民用建筑工程的必须内容;法律明确了国家实行促进节能的财政、税收、价格、信贷和政府采购政策2008年《民用建筑节能国务院明确政府应引导金融机构条例》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的应用,以及民用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等项目提供支持。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绿色建筑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绿色建筑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绿色建筑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公布日期】2012.10.17•【字号】市建发[2012]202号•【施行日期】2012.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绿色建筑工作的通知(市建发[2012]202号)各区、县建设、财政、住房保障局,五区一港两基地、纺织城发展办、大兴新区规划建设、财政、住房保障局,各建设(开发)、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及物业管理单位: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快速健康发展,加快转变建设行业发展方式,根据省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绿色建筑工作的通知》(陕财办建〔2012〕2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推进全市绿色建筑工作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推进绿色建筑的重要意义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发展绿色建筑,能够全面提升城乡建设发展质量和效益,有效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能够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理念,为人们提供健康、舒适、安全的居住、工作和活动空间,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能够全面集成建筑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及环境保护等多种技术,极大带动建筑技术革新,直接推动建筑生产方式的重大变革,促进建筑产业优化转型升级,拉动节能环保建材、新能源应用、节能服务等相关产业发展,特别是发展低碳经济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生态城市的迫切需要。

全市建设、财政、房管及建设领域各主体单位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的理念,以提高建筑质量和品质、营造舒适宜居环境为出发点,以新建单体建筑推广和城市新区集中推广为着力点,高度认识推进绿色建筑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为共同推动绿色建筑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初步确定近40座城市跻身全国公共建筑改造重点城市

初步确定近40座城市跻身全国公共建筑改造重点城市

[ 周明华. 2 ] 商品砼 质量事故预防对策. 建筑技术, 0, ) 2 21 0 (
【 GB 00 — 0 2混凝 土 结构 工 程施 工 质 量验 收规 范 3 】 52 4 2 0 ,
f J J 5 2 0, 4 ] G5— 00 普通砼 配合比设计技术规程


.也 舢 5
■合述 综 论
楚 建 村
22 0年 1
受到踩踏变形 , 对踩踏 的钢筋在浇捣前一定要扶 正 , 砼浇捣前
对模板一定要先浇水 , 浇捣砼时一定要震动密实 , 尤其是 四角
苯二 甲荃二丁脂( 增加韧性)并与砂浆}合进行填补 。 , 昆 () 2对板上层裂缝还可以用高压喷浆的方法修补 , 喷浆前
干净 ,然后 布上一层 Q 3 @1o的钢丝网 ,再浇上一层厚 2 56 5
模先后顺序 , 防止板上堆载过重。
( ) 中预埋 电线 导管 目前大都采用 P C管 , 3板 V 由于 P C V
4 5m 的细石混凝土 ( ~c 砼强度等级要 比板 高)覆盖层应 锚固 ,
在 四边支座上。
管直径大 ,弹性较大 ,在浇捣砼时 P C管受到砼 的重压而下 V 沉, 使支撑在底部 的板下层受力筋随着下沉 , 板底钢筋保护层 厚度变薄 , 致使板下 出现裂缝 。
以上 , 节能达标率均不足 1%。 0 在住建部此 次初步确定
的 近 4 公 共 建 筑 节能 改 造 重 点城 市 中 , 0座 以每 座 重 点
标准。 国家将推进公共建筑特别是 重点用能建筑通过
节 能 改 造 或 购 买 节 能 量 的 方 式 实现 能耗 降 低 目标 , 将

城 市未来 2年公共 建筑节 能改造项 目面积 4 0万 m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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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
财建[2011]2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建设局:
近年来,按照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工作,在部分省市开展公共建筑能耗动态监测平台建设试点,取得了良好效果,为节能量审核、制定能耗定额、建立能效交易机制提供有力支撑,充分激发了节能改造市场需求。

但当前还存在大型公共建筑能耗水平高、增长势头猛、节能改造进展缓慢等突出问题。

为切实加大组织实施力度,充分挖掘公共建筑节能潜力,促进能效交易、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服务机制在建筑节能领域应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进一步开展公共建筑节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十二五”期间公共建筑节能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针对公共建筑特别是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监管体系建设,通过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及能耗动态监测等手段,实现公共建筑能耗的可计量、可监测。

确定各类型公共建筑的能耗基线,识别重点用能建筑和高能耗建筑,并逐步推进高能耗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实现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下降10%,
其中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降低15%。

二、加强新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
(一)严格执行节能标准。

新建公共建筑应按照节能省地及绿色生态的要求指导工程建设全过程,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节能强制性标准,把能耗标准作为建筑项目核准和备案的强制性门槛,遏制高耗能建筑的建设。

新建公共建筑要大力推广绿色设计、绿色施工,广泛采用自然通风、遮阳等被动节能技术。

(二)实行建筑能耗指标控制。

要强化公共建筑特别是大型公共建筑建设过程的能耗指标控制,应根据建筑形式、规模及使用功能,在规划、设计阶段引入分项能耗指标,约束建筑体型系数、采暖空调、通风、照明、生活热水等用能系统的设计参数及系统配置,避免建筑外形片面追求“新、奇、特”,用能系统设计指标过大,造成浪费。

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建成后必须经建筑能效专项测评,凡达不到工程建设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有关部门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三、深入开展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
各省(区、市)应以大型公共建筑为重点,深入推进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

(一)推进能耗统计、审计及公示工作。

各省(区、市)应对本地区地级及以上城市大型公共建筑进行全口径统计,将单位面积能耗高于平均水平和年总能耗高于1000吨标煤的建筑确定为重点用
能建筑,并对50%以上的重点用能建筑进行能源审计。

应对单位面
积能耗排名在前50%的高能耗建筑,以及具有标杆作用的低能耗建筑进行能效公示。

(二)加强节能监管体系建设。

中央财政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对重点建筑实行分项计量与动态监测,并建立能耗限额标准,强化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争取用3年左右完成覆盖不同气候区、不同类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监测系统。

要重点加强高校节能监管,提高节能监管体系管理水平。

示范省市及高校节能监管体系补助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7]55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011年度补助资金申请截止时间为6月20日。

(三)实施能耗限额管理。

各省(区、市)应在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耗动态监测工作基础上,研究制定各类型公共建筑的能耗限额标准,并对公共建筑实行用能限额管理,对超限额用能建筑,采取增加用能成本或强制改造措施。

四、积极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十二五”期间,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切实加大支持力度,积极推动重点用能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有效改变公共建筑能耗较高的局面。

(一)实施重点城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各地应高度重视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工作。

为突出改造效果及政策整体效益,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选择在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立健全、节能改造任务明确的地区,启动一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

到2015年,
重点城市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下降20%以上,其中大型公共建筑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30%以上。

改造重点城市在批准后两年内应完成改造建筑面积不少于400万平方米。

对改造重点城市,中央财政将给予财政资金补助,补助标准原则上为20元/平方米,并综合考虑节能改造工作量、改造内容及节能效果等因素确定。

重点城市节能改造补助额度,根据补助标准与节能改造面积核定,当年拨付补助资金总额的60%,待完成竣工验收,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实际工作量及节能效果审核确认后,拨付后续补助资金。

财建[2007]558号文件规定的建筑节能改造贴息政策停止执行。

申请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要制定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见附件1)与资金申请表(附件2)。

2011年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20日。

(二)推动高校等重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要充分发挥高校技术、人才、管理优势,积极推动高等学校节能改造示范,高校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应不低于20万平方米,单位面积能耗应下降20%以上。

申请高校建筑节能改造示范,要编制实施方案(附件3)与资金申请表(附件4),由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论证后确定。

补助标准及资金拨付,按照上述重点城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办法执行。

2011年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20日。

(三)积极推进中央本级办公建筑节能改造。

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共同组织中央本级办公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并给予资金补助,具体补助标准根据改造工作量、节能效果、改造成本等因素核定。

五、大力推进能效交易、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机制创新
公共建筑节能工作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形成政府推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

(一)积极发展能耗限额下的能效交易机制。

各地应建立基于能耗限额的用能约束机制,同时搭建公共建筑节能量交易平台,使公共建筑特别是重点用能建筑通过节能改造或购买节能量的方式实现能耗降低目标,将能耗控制在限额内,从而激发节能改造需求,培育发展节能服务市场。

对能效交易机制已经建立和完善的城市,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在确定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时,向实行能效交易的地区倾斜。

(二)加强建筑节能服务能力建设。

各地要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中大力推广运用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要加强第三方的节能量审核评价及建筑能效测评机构能力建设,充分运用现有的节能监管及建筑能效测评体系,客观审核与评估节能量。

要加强建筑节能服务市场监管,制定建筑节能服务市场监督管理办法、服务质量评价标准以及公共建筑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范本。

要将重点城市节能改造补助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相结合,对投资回收期较长的基础改造及难以有效实现节能收益分享的领域,主要通过财政资金补助的方式推进改造工作。

在节能改造效果明显的领域,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进行节能改造,并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0]249号)的规定执行。

七、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组织管理
各地要加强对公共建筑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住房城乡建设、财政、发改、商务、教育、机关事务等主管部门(机构)参加的议事协调机制,统一研究部署节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抓紧制定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节能改造等方面的技术标准、导则。

各地应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中大力推广应用新型节能技术、材料、产品,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要加强对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及节能改造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在用电分项计量改造、用能设备改造、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工程中,加强安全控制,强化对计量器具、关键设备、保温材料、门窗等关键材料产品的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附件:
1.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实施方案大纲
2.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资金申请表
3.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高校实施方案大纲
4.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高校节能改造申请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一年五月四日
附件1
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实施方案大纲
为了规范、指导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实施方案的编写,特制定本提纲。

实施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基本情况介绍。

包括本地区建筑总体概况(建筑总面积、建筑类型等);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基本情况(建筑、能耗情况、能耗基线等)。

二、前期工作进展介绍。

已完成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情况;建筑分项计量装置安装情况;能耗数据监测中心建设情况;监测平台运行管理情况;配套能力建设情况(组织模式、技术支撑、制度建设等);能耗动态监测及相关制度建设情况;监测平台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三、技术方案。

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采用的技术类型;预计产生的节能量;节能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等。

四、资金筹措情况。

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资金需求总额及分项预算;申请中央奖励资金总额;资金筹措情况,包括地方财政准备补助的资金额度、市场融资情况等。

五、配套措施。

包括配套政策、技术标准、技术研发等。

用计划、资金管理措施等。

包括组织机构、配套规章制度、技术支撑、宣传教育等。

五、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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