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沉降观测的基本要求与监理要点

建筑物沉降观测的基本要求与监理要点

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建筑物的增多,建筑物沉降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关注。建筑物沉降观测是

建筑工程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它能够及时发现建筑物的沉降状况,为工程质量的保证

提供有力的依据。本文将从基本要求和监理要点两个方面,详细介绍建筑物沉降观测的相

关内容。

一、基本要求

1、观测周期

建筑物沉降观测的周期应该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来说,建筑物沉降观测的周期

应该不少于一年。在观测周期内,应该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对建筑物的沉降情况进行观测,以便及时发现问题。

2、观测点的设置

建筑物沉降观测点的设置应该根据建筑物的结构和地基情况而定,一般来说,观测点应该

设置在建筑物的四个角上,以及建筑物的中心位置。观测点的设置应该合理,不能出现遗

漏或重复的情况。

3、观测设备的选用

建筑物沉降观测设备的选用应该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来说,应该选用精度高、

稳定性好的设备。观测设备应该经过校准和检验,确保其准确度和可靠性。

4、观测数据的处理

建筑物沉降观测数据的处理应该依据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数据处理应该准确、完整、及时,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二、监理要点

1、监理人员的资质

建筑物沉降观测的监理人员应该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同时应该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监理人员应该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观测,并及时报告观测结果。

2、监理计划的制定

建筑物沉降观测的监理计划应该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而定,计划应该包括观测周期、观测

点的设置、观测设备的选用、数据处理等内容。监理人员应该根据监理计划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观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3、监理报告的编制

建筑物沉降观测的监理报告应该准确、完整、及时,报告应该包括观测结果、分析和评价、问题和建议等内容。监理人员应该根据监理报告,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

工程质量的保证。

4、监理记录的保存

建筑物沉降观测的监理记录应该完整、准确、清晰,记录应该包括观测点的位置、观测时间、观测数据等内容。监理记录应该保存至少十年,以备日后的参考和查询。

总之,建筑物沉降观测是建筑工程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它能够及时发现建筑物的沉降

状况,为工程质量的保证提供有力的依据。因此,建筑物沉降观测的基本要求和监理要点

应该得到严格的执行,以确保工程质量的保证。

沉降观测监理控制要点

沉降观测监理控制要点 沉降观测的监理控制内容主要分为:1、基准点、沉降监测点布设的要求。2、观测时间及周期要求。3、观测仪器及人员要求。4、实施阶段监理控制工作。5、预警值要求范围。 一、基准点、沉降观测点布设要求: 基准点和沉降观测点设置规范规定不得少于3个。沉降观测点,应布设在建(构)筑物的下列部位:1、建(构)筑物的主要墙角及沿外墙每 10~15m 处或每隔 2~3 根柱基上。2、沉降缝、伸缩缝、新旧建(构)筑物或高低建(构)筑物接壤处的两侧。3、人工地基和天然地基接壤处、建(构)筑物不同结构分解处的两侧。 4、烟囱、水塔和大型储藏罐等高耸构筑物基础轴线的对称部位,且每一构筑物不得少于4个点。 5、基础底板的四角和中部。 6、当建(构)筑物出现裂缝时,布设在裂缝两侧。 7、沉降观测点标志应稳固埋设,高度以高于室内地坪(正负0)0.2-0.5为宜。对于建筑立面后期有贴面装饰的建(构)筑物,宜预埋螺栓式活动标志。 二、观测时间及周期要求:高层建筑施工期间的沉降观测周期,应每增加1-2层观测1次,建筑物封顶后,应每3个月观测一次,观测一年。如果最后两个观测周期的平均沉降速率均小于0.02mm/日,即可终止观测。否则,应继续每3个月观测一次,直至建筑物稳定为止。 工业厂房或多层民用建筑的沉降观测总次数,不应少于5次。竣工后的观测周期,可根据建(构)筑物的稳定情况确定。 三、观测所用仪器及人员要求:一般高层及重要的建(构)筑物在首次观测过程中适用精密仪器的设备(加密水准仪、铟合金尺等),在±0.00 以上部分按二等以上水准仪测量方法,采用放大率倍数较大的S2或S3水准仪进行观测。视线长度宜为20~30m,视线高度不宜低于0.5m,每次观察均需采用环形闭合方法,或往返闭合方法当场进行检查。同一观测点的两次观测之差不得大于1mm。审查检测单位观测人员资质,要求观测人员持证上岗。 四、督促施工单位按方案要求进行日常观测并将观测结果报监理审批,提请监理复核。监理抽查复核应不少于30%观测过程中,依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进展变化,如局部荷载实然增减、基础四周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等,及时调整观测方案。

建筑物沉降观测的基本要求与监理要点

建筑物沉降观测的基本要求与监理要点 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建筑物的增多,建筑物沉降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关注。建筑物沉降观测是 建筑工程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它能够及时发现建筑物的沉降状况,为工程质量的保证 提供有力的依据。本文将从基本要求和监理要点两个方面,详细介绍建筑物沉降观测的相 关内容。 一、基本要求 1、观测周期 建筑物沉降观测的周期应该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来说,建筑物沉降观测的周期 应该不少于一年。在观测周期内,应该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对建筑物的沉降情况进行观测,以便及时发现问题。 2、观测点的设置 建筑物沉降观测点的设置应该根据建筑物的结构和地基情况而定,一般来说,观测点应该 设置在建筑物的四个角上,以及建筑物的中心位置。观测点的设置应该合理,不能出现遗 漏或重复的情况。 3、观测设备的选用 建筑物沉降观测设备的选用应该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来说,应该选用精度高、 稳定性好的设备。观测设备应该经过校准和检验,确保其准确度和可靠性。 4、观测数据的处理 建筑物沉降观测数据的处理应该依据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数据处理应该准确、完整、及时,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二、监理要点 1、监理人员的资质 建筑物沉降观测的监理人员应该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同时应该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监理人员应该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观测,并及时报告观测结果。

2、监理计划的制定 建筑物沉降观测的监理计划应该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而定,计划应该包括观测周期、观测 点的设置、观测设备的选用、数据处理等内容。监理人员应该根据监理计划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观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3、监理报告的编制 建筑物沉降观测的监理报告应该准确、完整、及时,报告应该包括观测结果、分析和评价、问题和建议等内容。监理人员应该根据监理报告,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 工程质量的保证。 4、监理记录的保存 建筑物沉降观测的监理记录应该完整、准确、清晰,记录应该包括观测点的位置、观测时间、观测数据等内容。监理记录应该保存至少十年,以备日后的参考和查询。 总之,建筑物沉降观测是建筑工程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它能够及时发现建筑物的沉降 状况,为工程质量的保证提供有力的依据。因此,建筑物沉降观测的基本要求和监理要点 应该得到严格的执行,以确保工程质量的保证。

13沉降观测监理细则

盘锦万达广场项目 监理实施细则(沉降观测监理细则) 编制人: 编制时间: 审批人: 审批时间: 沈阳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 盘锦万达广场项目监理部 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日

主送:盘锦万达广场置业有限公司页数:11页 抄送:沈阳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编号:XMGL-PJWD-CJGCXZ 建设单位:盘锦万达广场置业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沈阳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 编制日期:二零一四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概述 (4) 第二章监理工作流程 (5) 第三章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 (6) 第四章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9) 一、测量与放样前准备工作的关键控制点和措施: (9) 二、桩基工程的测量放样工作的关键控制点和措施: (9) 三、土建部分的测量放样工作的关键控制点和措施: (10)

第一章概述 1编制说明: 为了更好的在施工阶段做好监理工作,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范技术标准之规定、设计文件,特编制本细则,作为本工程在施工阶段进行沉降观测具有可实施性的监理文件。 2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及有关单位 1.工程名称:盘锦万达广场工程 2.建设单位:盘锦万达广场置业有限公司 3.监理单位:沈阳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 4.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 2.2工程地点: 盘锦万达广场工程项目位于辽宁省盘锦市双兴南路以西,泰山路以已东,友谊路以南,盛市街以北。 2.3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47.7万M2。 2.4工程结构概况: 本项目大商业地下二层,地上四/五层;住宅楼5栋,地下一层共用地下室,地上三十三层;写字间两栋,地上二十七层。

第二章监理工作流程

建筑物沉降观测规范

建筑物沉降观测规范 建筑物沉降观测规范是指规定了建筑物沉降观测的技术要求、观测方式和观测结果评定的一系列标准和规定。建筑物沉降观测是土木工程领域中的重要技术手段,用于监测和评估建筑物的沉降状况,确保建筑物的安全和稳定。下面是建筑物沉降观测规范的一些要点。 1. 观测设备和仪器的选择 建筑物沉降观测需要使用高精度、稳定可靠的测量设备和仪器,例如全站仪、测斜仪、水准仪等。在选择设备和仪器时,应考虑其测量范围、测量精度、稳定性以及对环境因素的适应能力。 2. 观测点的布设 建筑物沉降观测需要选择代表性的观测点,并合理布设观测测点。观测点的选择应考虑到建筑物的结构特点和荷载分布情况,尽量选取在建筑物主要荷载作用区域的位置。观测点之间的布设要均匀,避免集中在局部区域,以反映整个建筑物的沉降情况。 3. 观测参数的测量 建筑物沉降观测的主要参数包括竖向位移、水平位移和倾斜等。这些参数的测量可以通过全站仪进行,也可以利用测斜仪和水准仪进行。观测参数的测量应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和频率进行,以获取连续、准确的观测数据。 4. 观测数据的处理和分析 观测数据的处理和分析是判断建筑物沉降状况的关键步骤。观

测数据应进行去噪、平滑和插值处理,以消除随机误差和异常值的影响。经过处理后的观测数据可以绘制沉降曲线和位移变化图,以直观地反映建筑物的沉降情况。 5. 沉降观测结果的评定 建筑物沉降观测结果的评定应根据规定的评定标准和方法进行。常用的评定方法包括累积沉降、速度沉降和加速度沉降等。评定结果应与建筑物的设计要求和规范进行比较,判断建筑物的沉降是否超出允许范围。若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6. 观测报告的编制 建筑物沉降观测报告是记录观测过程和结果的重要文件,也是后续工程决策和维护管理的依据。观测报告应包括观测目的、观测方法、观测参数和观测结果等内容,并附带观测数据表、图纸和分析计算过程。 以上是建筑物沉降观测规范的一些要点,这些规范旨在确保沉降观测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靠性,为工程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在进行建筑物沉降观测前,应详细阅读和理解相关规范,确保观测工作的规范执行和观测结果的可靠性。

沉降观测要求

关于沉降观测的说明 现场准备: 1、布点: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 单位共同确定沉降观测方案(主要是定点,观测 不少于5次)。 2、提供沉降观测示意图三份,要求A4。 3、基准点做法:用长度不少于2m、直径不小于φ20 的钢筋深埋,上部浇筑不小于500*500*500mm砼, 要求钢筋伸出砼表面约2cm。原则:确保基准点稳 定,便于观测,施工中注意保护,如基准点妨碍 施工须移动的,请提前通知中心进行必要的观测, 做好善后工作。 4、螺栓应出砼柱约1cm,高度应方便观测,与自然地 面的高差宜不大于1.7m,螺栓与基准点的高差不 得大于1.8m。如有外挂大理石的领取25cm长的螺 栓。 5、观测前提前在大厅外检预约单上登记。 流程示意图:

规范参考: 一、沉降观测点的布置,应以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地基变形特征并结合地质情况及建筑特点确定。点位宜设在下列位置: l、建(构)筑物的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10—15米处或每隔2—3根 柱基上。各种构筑物沿四周或基础轴线对称位置上布点,数量不少于4个测 点; 2、高低层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交接处的两侧,不同地质条件,不 同荷载分布,不同基础类型,不同基础埋深,不同地基处理,不同上部结构, 沉降缝,伸缩缝处的两侧,人工地基和天然地基接壤处及填挖方分界处。 3、建筑物宽度大于或等于15米,或宽度小于15米,但地质条件复杂的建 筑物的承重内隔(纵)墙设内墙点,以及框架,框剪, 框筒结构体系的楼,电 梯井和中心筒处。 4、筏基,箱基的四角和中部位置处。 5、多层砌体房屋外纵墙间距6-10m横墙对应墙端处。 6、框架结构建筑物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轴线设点,以及可能产生较大不均 匀沉降的相邻柱基处。 7、高层建筑横向和纵向两个方向对应尽端处。 8、重型设备基础和动力设备基础的四角,基础型式或埋深改变处以及地质条件变 化处两侧。 9、电视塔,烟囱,水塔,油罐,炼油塔,高炉等高耸建筑物,沿周边在与 基础轴线相交的对称位置上布点,点数不少于4个。 二、沉降观测的周期和观测时间,可按下列要求并结合具体情况确定: l、建筑物施工阶段的观测,应随施工进度及时进行。重要建筑,可在基础完工 后或地下室砌完后开始观测。大型、高层建筑,可在基础垫层或基础底部完成 后开始观测,一般建筑,可在一层构造柱脱模后进行观测,按一定的时间段为 一观测周期或按建筑物的加荷情况每升高1—2层为一观测周期,沉降速度≥ 2mm/d应停止施工,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沉降速度≥1mm/d应减缓加载速度并 增加观测次数。观测次数与间隔时间应视地基与加载情况而定。多层民用建筑 宜每加高1—2层观测一次。工业建筑可按不同施工阶段(如回填基坑、安装柱 子和屋架、砌筑墙体设备安装等)分别进行观测。如建筑物均匀增高,应至少 在增加荷载25%、50%、75%和100%时各测一次。施工过程中如暂时停工,在停 工时及重新开工时各观测一次。停工期间,可每隔2—3个月观测一次。封顶后 1-2月观测一次,竣工后观测周期,根据建筑物的稳定情况确定。竣工时总观 测次数不得少于5次。 2、建筑物使用阶段的观测次数,应视地基土类型和沉降速度大小而定。 除有特殊要求者外,一般情况下,可在第一年观测3-4次:第二年观测 2-3次,第三年后每年观测1次,直至稳定为止。观测期限一般不少于如 下规定:砂土地基2年,膨胀土地基3年,黏土地基5年,软土地基10 年。若沉降速度小于0.01mm/d,根据沉降曲线分析,认为已经稳定,可 以停止观测。 3、在观测过程中,如有地基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加、地基四周大量积 水、长时间连续降雨等情况,应及时增加观测次数。当建筑物突然发生 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裂缝时,应立即逐日或几天一次的连续观 测。 三、基准点不应少于3个,距建筑物距离应大于建筑物基础宽 度的3倍,可选用深埋钢筋水准基点标石或混凝土基本水准标 石。标石埋设后,应达到稳定后方可开始观测,一般不少于15d。

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案及规范

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案及规范 高层建筑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 变形控制测量 5.1 一般规定 5.1.1 各类沉降观测的等级和精度要求,应视工程的规模、性质及沉降量的大小及速度进行设计而确定。同一测区或同一建筑物随着沉降量和速度的变化,可以采用不同的观测精度。 5.1.2 布置和埋设沉降观测点(变形点)时,应考虑观测方便、易于保存、稳固和美观。 5.1.3 沉降观测宜采用几何水准测量方法,也可采用静力水准测量方法。 5.1.4 观测记录和成果应清晰完整、准确无误,并符合本规程9.1节的规定。每一周期观测完后,可提供周期或阶段性成果。整个工程结束后,应提供综合性成果资料。 5.1.5 对于深基础建筑或高层、超高层建筑,沉降观测应从基础施工开始,以获取基础和主体荷载的全部沉降量(该建筑的总沉降量)。 5.5 建筑物沉降观测 5.5.1 建筑物沉降观测应测定建筑物及地基的沉降量、沉降差及沉降速度并计算基础倾斜、局部倾斜、相对弯曲及构件倾斜。 5.5.2 沉降观测点的布设应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及地基变形特征,并顾及地质情况及建筑结构特点。点位宜选设在下列位置: 1 建筑物的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 2 高低层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 3 建筑物裂缝和沉降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处、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不同结构的分界处及填挖方分界处。 4 宽度大于等于15m或小于15m而地质复杂以及膨胀土地区的建筑物,在承重内隔墙中部设内墙点,在室内地面中心及四周设地面点。 5 邻近堆置重物处、受振动有显著影响的部位及基础下的暗浜(沟)处。 6 框架结构建筑物的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轴线设点。 7 片筏基础、箱形基础底板或接近基础的结构部分之四角处及其中部位置。 8 重型设备基础和动力设置基础的四角、基础型式或埋深改变处以及地质条件变化处两侧。 9 电视塔、烟囱、水塔、油罐、炼油塔、高炉等高耸建筑物,沿周边在与基础轴线相交的对称位置上布点,点数不少于4个。 5.5.3 沉降观测的标志可根据不同的建筑结构类型和建筑材料,采用墙(柱)标志、基础标志和隐蔽式标志等形式。各类标志的立尺部位应加工成半球形或有明显的突出点,并涂上防腐剂。标志的埋设位置应避开如雨水管、窗台线、暖气片、暖水管、电气开关等有碍设标与观测的障碍物,并应视立尺需要离开墙(柱)面和地面一定距离。隐蔽式沉降观测点标志的型式可按本规程附录D规定执行。当应用静力水准测量方法进行沉降观测,观测标志的型式及其埋设,应根据采用的静力水准仪的型号、结构、读数方式以及现场条件确定。标志的规格尺寸设计,应符合仪器安置的要求。 5.5.4 沉降观测点的施测精度应按本规程第3.0.4条的规定确定。未包括在水准线路上的观测点,应以所选定的测站高差中误差作为精度要求施测。 5.5.5 沉降观测的周期和观测时间应按下列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1 建筑物施工阶段的观测,应随施工进度及时进行。一般建筑可在基础完工后或地下室砌完后开始观测,大型、高层建筑可在基础垫层或基础底部完成后开始观测。观测次数与间隔时间应视地基与加荷情况而定,民用建筑可每加高1~5层观测一次,工业建筑可按不同施工阶段(如回填基坑、安装柱子和屋架、砌筑墙体、

建筑沉降观测规范

建筑沉降观测规范 建筑沉降观测规范是在建筑工程中为了准确测量建筑物的沉降情况而制定的一套规范和方法。沉降观测是建筑工程中一项非常重要的技术工作,能够为工程项目的安全性、稳定性和耐久性提供基础数据和科学依据。下面是建筑沉降观测规范的一些主要内容。 一、沉降观测的目的和要求 沉降观测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掌握建筑物的沉降情况,评估建筑物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补和加固。沉降观测要求观测准确、可靠,结果可比较,对整个建筑物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 二、沉降观测的方法和设备 1. 沉降观测的方法包括重力法、测斜法、水准测量法和电子水准测量法等。 2. 沉降观测的设备主要有自动水准仪、重力仪、测斜仪、激光测距仪等。 三、沉降观测的程序和要点 1. 在进行沉降观测之前,需要进行现场勘测、记录地基情况和固定测点等准备工作。 2. 沉降观测的程序包括观测前的基准测定、观测过程的数据采集和处理,以及观测后的结果分析和评估。 3. 在进行沉降观测时,需要选取合适的测点位置,保证测点稳定,并控制观测时间和频次。

四、沉降观测数据的处理和分析 1. 观测数据的处理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包括数据的录入、检查和整理等。 2. 沉降观测数据的分析主要是对每个测点的沉降量进行比较和评估,分析沉降的趋势和变化规律。 3. 针对沉降超过预定限值的情况,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和评估,确定是否需要采取相应的修补和加固措施。 五、沉降观测结果的报告和存档 1. 沉降观测结果应当及时整理和报告,包括观测数据、处理结果、分析评价和建议等。 2. 沉降观测结果的存档要按照规定进行,保证数据的安全和可追溯性。 建筑沉降观测规范是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文件,能够为工程项目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在进行沉降观测时,需要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确保测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同时,对于沉降结果需要进行合理的分析和评估,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补和加固,以确保建筑物的安全和持久性。

建筑沉降观测规范要求

建筑沉降观测规范要求 建筑沉降观测是评估建筑物沉降情况的一种方法,它能够监测并记录建筑物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沉降变形,为合理评估建筑物的安全性提供重要的依据和参考。为了保证沉降观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建筑行业制定了一系列的观测规范要求。以下是建筑沉降观测规范要求的内容:一、观测前准备 在进行建筑沉降观测前,需进行观测方案的制定和编制观测设计,包括确定观测点的位置和数量、选择测量仪器和仪表、确定观测时间和频率等。观测前还需对建筑物进行必要的检测和修复,确保建筑物结构的完整性和稳定性。同时,要对周围环境进行详细的勘察和记录,评估可能对建筑物沉降产生影响的因素。 二、观测点选取 观测点的选取是建筑沉降观测的重要环节,应选取在建筑物的关键部位,如主承重墙、柱、梁、地基等位置进行观测。观测点的数量应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规模和形式进行合理的确定,通常以不同楼层、不同结构体、不同方向等进行分析。 三、观测仪器和仪表 四、观测时间和频率 五、数据记录和处理 建筑沉降观测的数据应采用电子化手段进行记录和保存,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观测数据的处理要根据观测目的和要求进行合理的处理

和分析,如绘制沉降曲线和等值线图,进行趋势分析和变形评价,判断建筑物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六、结果报告和评价 综上所述,建筑沉降观测规范要求的核心是确保沉降观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障建筑物的安全性和稳定性。这些规范要求包括观测前准备、观测点选取、观测仪器和仪表、观测时间和频率、数据记录和处理以及结果报告和评价等环节。通过严格按照这些规范要求进行沉降观测,可以为建筑物的设计、施工和维护提供科学和可靠的依据。

沉降观测技术要求

项目 沉降观测 技 术 要 求 二○一一年十二月 审批: 审核: 拟制:

沉降观测技术要求 检测单位应根据建设方提供的观测点布置要求、基准点设置要求编写沉降方案。方案的测量方法及仪器选用、观测点数布置不能低于国家规范及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 一、点位的埋设和施测要点 1、基准点应设在建筑物变形影响范围以外且便于长期保存的稳 定位置,作为永久性基准点,并作醒目警示。避开交通干道、地下管线、施工材料堆场、施工材料运输线路、水坑以及施工机械等。 2、在每次观测前均应检核基准点的稳定性,发现高程变异超过允 许精度立即采取处理措施。如观测期间测区发生土体移动、地面或建筑物明显沉降等外界强烈因素时,亦应及时进行检验,分析原因,采取处理措施。 3、根据沉降观测的有关文件规定,布置沉降观测点需在建筑物附 近较隐蔽且土层较稳定的地方设置不少于3个永久性的基准点。 每次观测前先校核基准点的稳定性,选择稳定点作为沉降观测的起算点。基准点的布设是根据现场踏勘的情况,考虑基准点的稳定性和观测精度要求布设的。 4、按规定要求的沉降观测点位置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 位、监理单位、测量单位等共同确定,在建筑物底板及首层完成后进行埋设。

5、沉降观测应从基础施工开始,以获取基础及主体荷载的全部沉 降量。 6、在观测期间对观测点要严加保护,发现变形、损坏或其它因素 影响,要立即采取处理措施。 7、观测时,仪器应避免安置在有空压机、搅拌机、卷扬机等震动 影响的范围内,塔式起重机等施工机械附近也不宜设站。 8、每次观测应记载施工进度、增加荷载量、建筑物变形、地面沉 降及其它有关异常情况。 9、施测过程中要经常检查水准仪和标尺,发现异常应及时校正。 10、每测段往测与返测站数均应为偶数,否则应加入标尺零点差改 正。不得在日出前后半小时、太阳中天前后、风力大于四级气候 恶劣时进行观测。 11、沉降观测的周期和观测时间:首次观测在基础底部完成后开始 观测,主体结构每三层观测一次。使用阶段第一年观测4次,第 二年观测2次,第三年后每年观测1次,直至稳定为止(观测周 期和观测时间且不得低于国家规范要求标准)。 12、检测单位按规定自行编制施工方案,并报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 审核通过后实施。 二、仪器及相关观测要求 1、观测仪器:NA2配GPM3测微器的水准仪及铟钢尺或同等精 度水准仪。 2、观测相邻点高差中误差:≤0.15mm前后视距:≤30m

沉降观测监理实施细则

随着工业与民用建筑业的发展,各种复杂而大型的工程建筑物日益增多,工程建筑物的兴建,改变了地面原有的状态,并且对于建筑物的地基施加了一定的压力,这就必然会引起地基及周围地层的变形。为了保证建(构)筑物的正常使用寿命和建(构)筑物的安全性,并为以后的勘察设计施工提供可靠的资料及相应的沉降参数,建(构)筑物沉降观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愈加明显。现行规范也规定,高层建筑物、高耸构筑物、重要古建筑物及连续生产设施基础、动力设备基础、滑坡监测等均要进行沉降观测。特别在高层建筑物施工过程中,应用沉降观测加强过程监控,指导合理的施工工序,预防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均匀沉降,及时反馈信息,为勘察设计施工部门提供详尽的一手资料,避免因沉降原因造成建筑物主体结构的破坏或产生影响结构使用功能的裂缝,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沉降观测在建筑物的施工、竣工验收以及竣工后的监测等过程中,具有安全预报、科学评价及检验施工质量等的职能。通过现场监测数据的反馈信息,可以对施工过程等问题起到预报作用,及时做出较合理的技术决策和现场的应变决定。 一、工程概述及周边环境概述(根据工程内容补充编制) 二、沉降观测的实施 (一)工作基点和观测点标志的布设(按施工图要求描述) 工作基点(以下简称基点)是沉降观测的基准点,应根据工程的沉降施测方案和布网原则的要求建立,而沉降施测方案应根据工程的布局特点、现场的环境条件制订。依据工作经验,一般高层建筑物周围要布设三个基点,且与建筑物相距50m至100m间的范围为宜。基点可利用已有的、稳定性好的

埋石点和墙脚水准点,也可以在该区域内基础稳定、修建时间长的建筑物上设置墙脚水准点。若区域内不具备上述条件,则可按相应要求,选在隐蔽性好且通视良好、确保安全的地方埋设基点。所布设的基点,在未确定其稳定性前,严禁使用。因此,每次都要测定基点间的高差,以判定它们之间是否相对稳定,并且基点要定期与远离建筑物的高等级水准点联测,以检核其本身的稳定性。 沉降观测点应依据建筑物的形状、结构、地质条件、桩形等因素综合考虑,布设在最能敏感反映建筑物沉降变化的地点。一般布设在建筑物四角、差异沉降量大的位置、地质条件有明显不同的区段以及沉降裂缝的两侧。埋设时注意观测点与建筑物的联结要牢靠,使得观测点的变化能真正反映建筑物的变化情况。并根据建筑物的平面设计图纸绘制沉降观测点布点图,以确定沉降观测点的位置。在工作点与沉降观测点之间要建立固定的观测路线,并在架设仪器站点与转点处做好标记桩,保证各次观测均沿统一路线。 (二)沉降观测的周期及施测过程(施工图及方案要求描述) 沉降观测的周期应能反映出建筑物的沉降变形规律,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对时间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特别是首次观测必须按时进行,否则沉降观测得不到原始数据,从而使整个观测得不到完整的观测结果。其他各阶段的复测,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必须定时进行,不得漏测或补测,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准确的沉降情况或规律。一般认为建筑在砂类土层上的建筑物,其沉降在施工期间已大部分完成,而建筑在粘土类土层上的建筑物,其沉降在施工期间只是整个沉降量的一部分,因而,沉降周期是变化的。根据工作经验,在施工阶段,观测的频率要大些,一般按3天、7天、15天确定观测周期,或按层数、荷载的增加确定观测周期,观测周期具体应视施工过程中地基与

高层建筑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

变形控制测量 5.1 一般规定 5.1.1 各类沉降观测的等级和精度要求,应视工程的规模、性质及沉降量的大小及速度进行设计而确定。同一测区或同一建筑物随着沉降量和速度的变化,可以采用不同的观测精度。 5.1.2 布置和埋设沉降观测点(变形点)时,应考虑观测方便、易于保存、稳固和美观。 5.1.3 沉降观测宜采用几何水准测量方法,也可采用静力水准测量方法。 5.1.4 观测记录和成果应清晰完整、准确无误,并符合本规程9.1节的规定。每一周期观测完后,可提供周期或阶段性成果。整个工程结束后,应提供综合性成果资料。 5.1.5 对于深基础建筑或高层、超高层建筑,沉降观测应从基础施工开始,以获取基础和主体荷载的全部沉降量(该建筑的总沉降量)。 5.5 建筑物沉降观测 5.5.1 建筑物沉降观测应测定建筑物及地基的沉降量、沉降差及沉降速度并计算基础倾斜、局部倾斜、相对弯曲及构件倾斜。 5.5.2 沉降观测点的布设应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及地基变形特征,并顾及地质情况及建筑结构特点。点位宜选设在下列位置: 1 建筑物的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 2 高低层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 3 建筑物裂缝和沉降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处、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不同结构的分界处及填挖方分界处。 4 宽度大于等于15m或小于15m而地质复杂以及膨胀土地区的建筑物,在承重内隔墙中部设内墙点,在室内地面中心及四周设地面点。 5 邻近堆置重物处、受振动有显著影响的部位及基础下的暗浜(沟)处。 6 框架结构建筑物的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轴线设点。 7 片筏基础、箱形基础底板或接近基础的结构部分之四角处及其中部位置。 8 重型设备基础和动力设置基础的四角、基础型式或埋深改变处以及地质条件变化处两侧。 9 电视塔、烟囱、水塔、油罐、炼油塔、高炉等高耸建筑物,沿周边在与基础轴线相交的对称位置上布点,点数不少于4个。 5.5.3 沉降观测的标志可根据不同的建筑结构类型和建筑材料,采用墙(柱)标志、基础标志和隐蔽式标志等形式。各类标志的立尺部位应加工成半球形或有明显的突出点,并涂上防腐剂。标志的埋设位置应避开如雨水管、窗台线、暖气片、暖水管、电气开关等有碍设标与观测的障碍物,并应视立尺需要离开墙(柱)面和地面一定距离。隐蔽式沉降观测点标志的型式可按本规程附录D规定执行。当应用静力水准测量方法进行沉降观测,观测标志的型式及其埋设,应根据采用的静力水准仪的型号、结构、读数方式以及现场条件确定。标志的规格尺寸设计,应符合仪器安置的要求。 5.5.4 沉降观测点的施测精度应按本规程第3.0.4条的规定确定。未包括在水准线路上的观测点,应以所选定的测站高差中误差作为精度要求施测。

沉降观测相关要求

沉降观测相关要求 一、沉降观测的目的 通过对多期的观测数据分析,推断建筑变形的发展趋势,获取可靠的变形信息,为工程安全管理提供信息支持和技术服务。 注:变形:建筑在荷载作用下产生的形状或位置变化的现象。可分为沉降和位移两大类。沉降指竖向的变形,包括下沉和上升。 二、建筑沉降观测 建筑沉降观测:用水准测量的方法,周期性地观测建筑物上的沉降观测点和水准基点之间的高差变化值。 参照规范:《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三、沉降观测点标志(沉降观测钉)的安装 1.符合设计要求 符合施工图结构设计总说明中的施工监测与观测的相关要求,注意图纸上要求的埋入深度及伸出长度。 2.符合规范要求

(1)沉降观测标志应稳固埋设,高度宜高于室内地坪(±0面)0.2~0.5m为宜。对于建筑立面后期有贴面装饰的建(构)筑物,宜预埋螺栓式活动标志。 (2)标志埋设前,要与建设、监理、设计进行沟通,了解建筑外墙装饰方式和使用的材料,并提前考虑建筑外墙装饰后要能够继续观测,使沉降观测资料的连续性不被破坏。 3.常见的沉降观测标志 (1)规范上的 (2)项目上常见的 临时观测标志: 最终完成效果: 四、沉降观测的方法及仪器 1.沉降观测等级(精度等级) 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四等对于建筑基础和上部结构,沉降观测的精度不应低于三等。(以设计图纸上明确要求为准)

2.观测工具:水准仪,全站仪等 3.观测方法 沉降观测应根据现场作业条件,采用水准测量、静力水准测量或三角高程测量等方法进行。 (1)每次观察均需采用环形闭合方法或往返闭合方法当场进行检查; (2)观测时先后视水准基点,接着依次前视各沉降观测点,最后再次后视该水准基点,两次后视读数之差不应超过±lmm; (3)沉降观测的水准路线(从一个水准基点到另一个水准基点)应为闭合水准路线。 4.观测周期和观测时间 规范要求: 5.工作要求 沉降观测是一项长期、连续的工作,为了保证观测成果的正确性,应尽可能做到四定: a.固定观测人员 b.使用固定的水准仪和水准尺

沉降观测监理细则

项目 (沉降观测)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编制人: 审批人: 重庆市永固建设工程监理 二0一七年月日 目录 第一章概述 (1) 第二章监理工作流程 (2) 第三章监理工作限制要点与目标 (3) 第四章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 (6) 一、测量与放样前打算工作的关键限制点和措施: (6) 二、桩基工程的测量放样工作的关键限制点和措施: (7) 三、土建部分的测量放样工作的关键限制点和措施: (8) 第一章概述

1编制说明: 为了更好的在施工阶段做好监理工作,依据本工程的具体状况,结合有关规范技术标准之规定、设计文件,特编制本细则,作为本工程在施工阶段进行沉降观测具有可实施性的监理文件。 2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及有关单位 1.工程名称:盘锦万达广场工程 2.建设单位:盘锦万达广场置业 3.监理单位:沈阳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 4.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 2.2工程地点: 盘锦万达广场工程项目位于辽宁省盘锦市双兴南路以西,泰山路以已东,友情路以南,盛市街以北。 2.3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47.7万M2。 2.4工程结构概况: 本项目大商业地下二层,地上四/五层;住宅楼5栋,地下一层共用地下室,地上三十三层;写字间两栋,地上二十七层。 第二章监理工作流程

Y N Y N Y N Y 第三章 监理工作限制要点及目标 一、建筑物的定位测量 ⑴建筑物定位测量前,应由建设项目法人供应规划测量位测量并确认的建筑物角标的坐标,(包括书面通知和现场坐标移交)角标一般为三点以上,其中两点作为定位测量用,其余点作为校核用。 ⑵所供应的角标施工单位应妥当爱护,当角标位于建内或施工过程可能会破坏时,应在单体定位后,引至平安地方固定好。 ⑶建筑物定位测量时,以所供应的两个角标进行测量定位,然后利用其余角标反向测量校核;属角标有误时,应刚好通知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和项目法人代表进一步证明;属放样本身轴线有误,应重新放样。 ⑷放样后的轴线应标于龙门板上,用于基槽轴线放样,模板定位,地梁轴线复核,以及±0.00以下的墙体轴线放样,每次测量前均应先依据角进行具体放样,并报监理复核 进行下道工序 土建单位在监理监督下移交限制点 土建单位对现场限制点进行加密并 放样主轴线及其他轴线报监理复核 进行下道工序直至工程结束

沉降观测要求

沉降观测要求 1 沉降观测的基本要求 1)仪器设备、人员素质的要求 根据沉降观测精度要求高的特点,为能精确地反映出建(构)筑物在不断加荷下的沉降情况,一般规定测量的误差应小于变形值的1/10—1/20,为此要求沉降观测应使用精密水准仪(S1或S05级),水准尺也应使用受环境及温差变化影响小的高精度铟合金水准尺。在不具备铟合金水准尺的情况下,使用一般塔尺尽量使用第一段标尺。 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学习及技能培训,熟练掌握仪器的操作规程,熟悉测量理论,能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观测方法及观测程序,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能分析原因并正确运用误差理论进行平差计算,按时、快速、精确地完成每次观测任务。 2)观测时间的要求 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对时间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特别是首次观测必须按时进行,其他各阶段的复测,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必须定时进行,不得漏测或补测。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准确的沉降情况或规律。相邻的两次时间间隔称为一个观测周期,一般高层建筑物的沉降观测按一定的时间段为一观测周期(如:30天/次)或按建筑物的加荷情况每升高一层(或数层)为一观测周期,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按施测方案中规定的观测周期准时进行。 3)观测点的要求 为了能够反映出建(构)筑物的准确沉降情况,沉降观测点要埋设在最能反映沉降特征且便于观测的位置。一般要求建筑物上设置的沉降观测点纵横向要对称,且

相邻点之间间距以15-30米为宜,均匀地分布在建筑物的周围。通常情况下,建筑物设计图纸上有专门的沉降观测点布置图。此外,埋设的沉降观测点要符合各施工阶段的观测要求,特别要考虑到装修装饰阶段,是否会因墙或柱饰面施工而破坏或掩盖住观测点,不能连续观测而失去观测意义。 4)沉降观测自始至终要遵循“五定”原则 “五定”:即沉降观测依据的基准点、工作基点和被观测物的沉降观测点,点位要稳定;所用仪器、设备要稳定;观测人员要稳定;观测时的环境条件基本一致;观测路线、镜位、程序和方法要固定。以上措施在客观上尽量减少观测误差的不定性,使所测的结果具有统一的趋向性,保证各次复测结果与首次观测的结果可比性更一致,使所观测的沉降量更真实。 5)施测要求 仪器、设备的操作方法与观测程序要熟悉、正确。在首次观测前要对所用仪器的各项指标进行检测校正,必要时经计量单位予以鉴定。连续使用3-6个月后重新

沉降观测监理细则

沉降观测监理细则 沉降观测监理细则 一、文章类型与主题 本文旨在阐述沉降观测监理细则,为监理人员在执行沉降观测监理工作提供详细的指导和参考。文章主题明确,将围绕沉降观测监理工作的各个方面展开论述。 二、相关资料收集与整理 在撰写本文之前,我们广泛搜集并整理了与沉降观测监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工程案例等资料。通过对这些资料的分析,我们深入了解了沉降观测监理工作的实际应用和具体要求。 三、现状问题分析与风险评估 针对已建或拟建的沉降观测站或桥梁,我们进行了现状问题分析和风险评估。通过调查、访谈和数据分析等方法,我们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和潜在的风险,如观测数据不准确、观测周期不合理等。 四、监理细则的制定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制定了详细的沉降观测监理细则。细则中明确了各项监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和责任,包括观测点的设置、观测周期的确

定、观测数据的记录与分析等。此外,我们还提供了相应的监理表格和记录文件,以便监理人员及时记录并分析沉降观测数据。 五、操作手册的编写 根据制定的监理细则,我们编写了适用于监理人员的操作手册。手册中详细介绍了如何执行沉降观测监理工作,包括观测点设置的原则和方法、观测周期的确定依据、数据记录与分析的具体步骤等。通过阅读操作手册,监理人员可以快速掌握沉降观测监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六、补充说明 在文章末尾,我们对沉降观测监理的其他注意事项进行了补充说明,如安全管理、质量控制等。这些补充说明可以帮助监理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沉降观测监理工作,确保工程安全和稳定运行。 总之,本文通过详细阐述沉降观测监理细则,为监理人员提供了具体的指导和参考。通过阅读本文和操作手册,监理人员可以更好地执行沉降观测监理工作,确保工程的安全和稳定运行。我们也希望读者能够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运用本文所提供的理论和指导,为沉降观测监理工作的发展贡献力量。 沉降观测技术服务合同 沉降观测技术服务合同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