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家庭病床管理服务规范
医院家庭病床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家庭病床的管理,提高家庭病床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家庭病床是指医疗机构在患者家中设立病床,为符合条件、需要连续治疗的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一种特殊服务形式。
第三条家庭病床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以患者为中心,确保患者安全、舒适、满意;2. 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降低医疗风险;3. 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能力;4. 严格收费标准,合理使用医疗资源。
第二章家庭病床的设立与管理第四条家庭病床的设立应经医院批准,由医院相关部门负责。
第五条家庭病床的设立条件:1. 患者病情稳定,符合住院指征;2. 经医师评估,后续需连续观察治疗;3. 患者及家属同意在家接受治疗;4. 家庭环境符合医疗护理要求。
第六条家庭病床的设立程序:1. 患者及家属向医院提出申请;2. 医院进行评估,确认是否符合设立条件;3. 双方签订家庭病床服务协议;4. 医院安排医护人员上门服务。
第七条家庭病床的管理:1. 医院设立家庭病床管理办公室,负责家庭病床的日常管理工作;2. 定期对家庭病床进行巡查,确保医疗护理质量;3. 对家庭病床的医护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4. 加强与患者及家属的沟通,了解患者需求,及时解决问题。
第三章家庭病床的服务内容第八条家庭病床的服务内容包括:1. 医师定期上门查床、治疗、护理;2. 药物配送、注射、换药等服务;3. 康复指导、健康教育;4. 协助患者办理住院、转诊手续。
第九条家庭病床的医护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2. 熟悉家庭病床的服务规范和操作流程;3.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
第四章家庭病床的收费标准第十条家庭病床的收费标准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公开透明。
第十一条家庭病床的收费项目包括:1. 医疗服务费;2. 药物费;3. 护理费;4. 其他相关费用。
第五章家庭病床的监督管理第十二条医院对家庭病床的设立、服务、收费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病床服务规范手册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病床服务规范手册第一章家庭病床服务概述 (2)1.1 家庭病床服务定义 (2)1.2 家庭病床服务对象 (3)1.3 家庭病床服务意义 (3)第二章家庭病床服务流程 (3)2.1 家庭病床服务申请 (3)2.2 家庭病床服务评估 (4)2.3 家庭病床服务协议 (4)2.4 家庭病床服务终止 (4)第三章家庭病床服务内容 (5)3.1 基础医疗服务 (5)3.2 专业医疗服务 (5)3.3 健康教育与指导 (5)3.4 家庭病床服务延伸 (6)第四章家庭病床服务人员管理 (6)4.1 家庭病床服务人员资质 (6)4.2 家庭病床服务人员培训 (6)4.3 家庭病床服务人员考核 (6)4.4 家庭病床服务人员激励 (6)第五章家庭病床服务质量管理 (7)5.1 服务质量标准 (7)5.1.1 服务流程 (7)5.1.2 服务内容 (7)5.1.3 服务人员 (7)5.1.4 服务设施 (7)5.1.5 服务效果 (8)5.2 服务质量控制 (8)5.2.1 建立质量控制体系 (8)5.2.2 加强服务人员培训 (8)5.2.3 完善服务流程 (8)5.2.4 强化服务设施管理 (8)5.3 服务质量改进 (9)5.3.1 分析服务质量问题 (9)5.3.2 制定改进措施 (9)5.3.3 评估改进效果 (9)5.4 服务质量评价 (9)5.4.1 制定评价指标 (9)5.4.2 实施评价 (9)5.4.3 改进措施 (9)第六章家庭病床服务安全管理 (10)6.1 服务安全意识 (10)6.2 服务安全措施 (10)6.3 服务安全培训 (10)6.4 服务安全监管 (10)第七章家庭病床服务沟通协调 (11)7.1 与患者沟通 (11)7.2 与患者家属沟通 (11)7.3 与医疗机构沟通 (11)7.4 与其他相关部门沟通 (12)第八章家庭病床服务费用管理 (12)8.1 家庭病床服务费用构成 (12)8.2 家庭病床服务费用支付 (12)8.3 家庭病床服务费用报销 (13)8.4 家庭病床服务费用监管 (13)第九章家庭病床服务满意度调查 (13)9.1 满意度调查方法 (13)9.2 满意度调查内容 (13)9.3 满意度调查结果分析 (14)9.4 满意度调查改进措施 (14)第十章家庭病床服务投诉处理 (15)10.1 投诉接收与处理 (15)10.2 投诉原因分析 (15)10.3 投诉整改措施 (15)10.4 投诉预防与预警 (15)第十一章家庭病床服务法律法规 (16)11.1 家庭病床服务相关法律法规 (16)11.2 家庭病床服务法律责任 (16)11.3 家庭病床服务合规经营 (16)11.4 家庭病床服务法律风险防范 (17)第十二章家庭病床服务发展趋势与展望 (17)12.1 家庭病床服务发展现状 (17)12.2 家庭病床服务发展趋势 (17)12.3 家庭病床服务创新模式 (17)12.4 家庭病床服务未来展望 (18)第一章家庭病床服务概述社会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家庭病床服务作为一种新型的医疗服务模式,逐渐受到广泛关注。
医院家庭病床服务规范细则
医保政策宣传与解读
医院应积极开展医保政策宣传工作,让患者及家属充分了解医保政策对家 庭病床服务的覆盖范围和报销标准。
针对患者及家属对医保政策的疑问,医院应设立专门的咨询窗口或咨询电 话,提供详细的政策解读和咨询服务。
医院应定期更新医保政策宣传资料,确保患者及家属能够及时获取最新的 政策信息。
费用结算与报销流程
持续改进方向与目标
A
完善服务流程
进一步优化家庭病床服务的流程,缩短患者等 待时间,提高服务效率。
提升医护人员素质
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医护 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
B
C
加强患者安全教育
加强对患者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患者的 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推动政策与法规完善
积极参与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制定和完善,为 家庭病床服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患者及家属宣传与教育
01
疾病知识宣传
向患者及家属普及相关疾病知识 ,帮助他们了解病情、治疗方案 及注意事项。
02
家庭护理指导
03
心理支持与教育
指导患者家属掌握基本的家庭护 理技能,如日常照护、饮食调整 、康复训练等。
关注患者及家属的心理状态,提 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和教育,帮助 他们积极应对疾病带来的压力。
07 总结与展望
家庭病床服务成果回顾
服务规模扩大
家庭病床服务在过去几年中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和应用,服务规模不 断扩大,为更多需要医疗照护的患者提供了便利。
服务质量提升
通过不断完善服务流程和提高医护人员素质,家庭病床服务的质量 得到了显著提升,患者满意度不断提高。
多学科协作模式建立
家庭病床服务促进了多学科之间的协作,医生、护士、康复师等多 个专业团队共同参与,为患者提供全面的医疗照护。
《家庭病床服务规范》
《家庭病床服务规范》一、服务准备1.学习患者健康状况:提前了解患者病情、病史、治疗方案、医嘱等,确保对患者的需求有深入的了解。
2.环境准备:确保家庭病床周围的环境整洁、安全,以便给予患者一个舒适的住所。
二、基础护理1.个人护理:包括患者口腔护理、洗澡、更换衣物和床上用品等,保持患者整洁舒适。
2.皮肤护理:定期更换体位、按摩,预防和处理患者的压疮,尤其是高风险部位。
3.卫生护理:确保病床、床铺、卫生间等环境的清洁卫生,以防感染传播。
4.营养护理:根据患者的营养需求,制定合理的饮食计划,并提供相应的营养补充品,确保患者获得充分的营养。
三、康复训练1.功能康复:根据患者的身体状况,进行相应的功能训练,包括床上训练、肌肉锻炼、关节活动恢复等,帮助患者恢复日常生活能力。
2.呼吸康复:为需要呼吸功能康复的患者提供相应的训练,如呼吸操、肺活量训练等,以增强呼吸系统功能。
3.感觉康复:通过物理疗法、按摩和理疗等手段,促进患者感觉的恢复和增强。
四、医疗管理1.药物管理:按照医嘱准确给予患者药物,记录药物种类、剂量和服用时间,避免用药错误和漏服。
2.医疗观察:定期观察患者体温、血压、心率等生命体征,及时记录和汇报异常情况,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
3.医学教育:向患者及家属提供相应的医学知识和护理技能,指导他们正确使用家庭病床设备,学习护理知识,提高日常护理水平。
五、心理支持1.沟通交流:与患者进行有效的交流,关心他们的情绪变化,提供心理支持。
3.家庭关怀:与患者的家属进行沟通,关心他们的心理状况,提供相应的心理支持,以减轻他们的负担。
六、服务记录1.日常记录:及时记录患者的生活、康复、医疗情况等,包括用药情况和生命体征等,为医生提供参考依据。
2.异常记录:详细记录患者的异常情况,包括体温升高、意识改变等,以及相应的处理措施和结果,及时报告医生。
总结:《家庭病床服务规范》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家庭病床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通过规范和科学的护理流程,能够提供更加全面、专业和有效的护理服务,帮助患者早日康复。
家庭病床服务规范(示范文本)
家庭病床服务规范
一、定义
家庭病床服务是指对需要连续治疗,又需依靠医护人员上门服务的患者,在其家中设立病床,由指定医护人员 定期查床、治疗、护理,并在特定病历上记录服务过程的一种基层医疗服务形式。家庭病床服务对象是居住在辖区 内提出建床需求,且符合家庭病床收治范围的签约患者。
二、服务原则
(一)根据建床标准及评估规定,对有建床需求的签约居民,建立家庭病床。收治对象应是诊断明确、病情稳 定、行动不便、适合在家庭条件下进行检查、治疗和护理的患者。
(二)严格执行区卫生健康部门有关家庭病床的规章制度、诊疗护理规范,确保医疗安全。
(三)遵守医保、物价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三、服务机构与人员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1.家庭病床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置。
.鼓励养老机构内设家庭医生工作室与设置病床的医疗机构合作,为入住机构的人员开展家庭病床服务,服务过程 中可按规定收取诊疗费,不收取家庭病床巡诊费。
.上述医疗卫生机构中未设置病床的,在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前须经辖市(区)卫生健康部门培训合格后,方可开 展。
(二)从事家庭病床工作的医生、护士应具有合法的执业证书,具有临床工作经历,能独立工作,培训合格, 能胜任家庭病床工作。
(三)医疗卫生机构建床数量应与其配备的医师、护士数和管理、服务能力相适应,以保证家庭病床服务质量 。
四、服务项目
服务项目应为适宜在家中开展的诊疗服务,其提供的服务应以安全有效为准则。应是在家庭中医疗安全能得到 保障、治疗效果较确切、消毒隔离能达到要求、医疗器械能拿到家庭使用、非创伤性、不容易失血和不容易引起严 重过敏的项目。以上服务项目具体见附备有适应工作需要的小型、便于携带的诊断、检查、治疗的器材和必要的通讯设 备。家庭病床服务应配置出诊包、急救箱(含常用急救药品)。出诊包主要包括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手电筒 、压舌板、换药器材及与所开展服务项目相关的器材等。
医院家庭病床服务规范细则
在病人家中直接操作 原则
01
02
6 服务项目
检查项目一般有血常规、尿常规、粪常规三大常规检查、心电图、测血糖、抽血化验等。
1
治疗项目一般有肌肉注射、静脉注射、静脉输液、皮下注射、换药、褥疮护理、导尿、吸氧、康复指导、护理指导、针灸、推拿等。
2
6 服务项目
项目举例为经常开展的、最基本的医疗服务。一般是无创伤的,只有一根针的伤口。
1
涉及康复、护理的范畴广,内容多,这里是指导;
2
换药有很多内容,要看具体情况,应是能适合在家庭做的。
3
要注意避免出现意外,如导尿的出血,针灸的晕针等。
4
6 服务项目
6 服务项目
有人分析国内家庭病床服务范畴目前还是以医疗为主,包括定期上门观察诊治、送药、肌肉注射、静脉输液、针灸按摩、外科换药、鼻饲、导尿、雾化吸入、治疗性灌肠、化疗、小型理疗、取化验标本、测血糖、心电图检查等。
家庭病床服务是指对需要连续治疗,又需依靠医护人员上门服务的患者,在其家中设立病床,由指定医护人员定期查床、治疗、护理,并在特定病历上记录服务过程的一种社区卫生服务形式。家庭病床服务对象是居住在辖区内提出建床需求,且符合家庭病床收治范围的患者。
又只能靠 医生 全程负责
3 定义
4 收治范围
家庭病床的收治对象应是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适合在家庭条件下进行检查、治疗和护理的患者。具体包括:
家庭病床服务规范
单击此处添加文本
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的天津
1958年6月卫生部在天津召开家庭病床现场会议
1984年上半年全国23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建家庭病床20余万张。
1984年9月,卫生部在天津召开全国家庭病床工作经验交流会,
家庭病床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家庭病床规章制度范本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家庭病床患者的安全和健康,加强管理,规范服务,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家庭病床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家庭病床的患者及其家属,严格执行,不得违反。
第三条家庭病床的所有者应当依法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服务和管理。
第四条家庭病床应当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做好预防控制及治疗工作。
第五条家庭病床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保证患者的生活质量和安全。
第六条家庭病床管理应当遵守家庭病床规章制度的要求,提高服务水平。
第七条家庭病床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服务质量。
第二章家庭病床的设置及使用第八条家庭病床的设置应当符合相关规定,保证患者的安全和舒适。
第九条家庭病床的使用应当由专业人员指导,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条家庭病床的使用者应当遵守规定,按照要求配备相关设备和药品。
第十一条家庭病床在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应当及时与相关单位联系,及时解决。
第十二条家庭病床的使用者应当妥善保管设备和药品,禁止私自使用。
第十三条家庭病床的使用者应当尊重专业人员的建议,积极配合治疗。
第三章家庭病床的管理第十四条家庭病床的管理应当符合标准,保障患者的权益。
第十五条家庭病床的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资质和素质,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六条家庭病床的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患者的监督和指导,定期进行检查。
第十七条家庭病床的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家属的宣传和教育,提高服务水平。
第十八条家庭病床的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响应政府的政策,提高服务质量。
第四章家庭病床的服务第十九条家庭病床的服务应当满足患者的需求,保障患者的权益。
第二十条家庭病床的服务应当及时提供,有效解决患者的问题。
第二十一条家庭病床的服务应当保障患者的生活质量,提高患者的生活水平。
第二十二条家庭病床的服务应当加强沟通和交流,建立良好的服务关系。
第五章家庭病床的监督第二十三条家庭病床应当接受政府的监督和检查,定期进行评估。
第二十四条家庭病床应当积极配合政府的监察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广州市社区卫生家庭病床服务管理规范(试行)
广州市社区卫生家庭病床服务管理规范(试行)一、背景与意义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医疗保健需求日益增长,家庭病床服务作为一种新型医疗服务模式,逐渐受到社会的关注和认可。
本规范旨在规范广州市社区卫生家庭病床服务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满足社区居民的医疗需求,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
二、服务对象与条件1. 服务对象:广州市范围内,因疾病、残疾或其他原因导致行动不便,需要在家庭环境中接受持续性医疗服务的居民。
2. 服务条件:申请家庭病床服务的居民需具备以下条件:(1)居住在广州市范围内;(2)持有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3)经医疗机构评估,确需在家庭环境中接受持续性医疗服务。
三、服务内容与标准1. 服务内容:家庭病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病情监测与评估;(2)药物治疗与护理;(3)康复训练与指导;(4)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5)紧急救援与转诊服务。
2. 服务标准:家庭病床服务应遵循以下标准:(1)服务质量:确保服务过程中的医疗安全,提供符合医学伦理的服务;(2)服务效率:及时响应居民需求,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3)服务态度:尊重居民意愿,关爱居民,提供温馨、人性化的服务。
四、服务流程与管理制度1. 服务流程:(1)居民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居民向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出家庭病床服务申请;(2)评估与审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申请人的病情、家庭环境等进行评估,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3)签订服务协议:申请人与服务提供方签订家庭病床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4)提供服务:服务提供方按照协议约定,为申请人提供家庭病床服务;(5)服务结束:服务期满或申请人病情好转,服务提供方终止服务。
2. 管理制度:(1)服务登记制度:服务提供方需建立家庭病床服务登记制度,详细记录服务对象的基本信息、服务内容、服务时间等;(2)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服务提供方应建立服务质量管理制度,确保服务质量符合规定标准;(3)服务反馈制度:服务提供方应建立服务反馈制度,及时了解居民需求和意见,不断改进服务质量;(4)服务监督制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加强对家庭病床服务的监督,确保服务规范、安全、有效。
家庭病床的建立和规范管理
• 到药房取药;到供应室领取输液器、导尿包等相应医疗用 品。
• 到患者家中进行相应治疗。新建家床患者进行首次家居护 理评估,健康宣教等。
• 完成护理记录单等病历书写,对发现问题和管床医生沟通。
康复治疗师工作流程
根据医嘱与需要 进行康复治疗的 患者电话沟通, 约定上门治疗时
间。
根据患者情况与 主管医生进行沟 通,调整治疗方
全科护士工作流程
全科护士按职责分为办公护士和出诊护士
• 办公护士留守科室 1.办理出入院业务,核对医嘱,完成报表等。 2.接电话,对要求出诊、要求办理家庭病床的来电进行 信息登记等。 3.对前来科室了解家庭病床患者或家属进行解答,登记 等。 4.对突发情况通知全科医生进行相应处理。
• 出诊护士负责出巡诊工作。 • 根据医嘱对需要出诊的患者进行医嘱核实。电话通知患者
药物管理
• 外带急救药物 1.药房设立家庭病床急救药物登记本,做好药品登记。 2.每天出巡诊前检查药物是否完好无损,是否过期,如过期
、损坏马上更换。 • 患者药物 1.医师开药后,药房根据发药申请,核对发药清单后发药。 2.用药量急症患者不超过3天;病情稳定慢性病患者不超过2
周;长期用药病情稳定不需要改药患者不超过1月。 毒麻药注射剂如杜冷丁、吗啡等因外带风险大,操作难度 大,暂不开展。
三.规范建床
一.家庭病床服务定义
• 家庭病床服务是指需要连续治疗,有需要依靠医护人 员上门服务的患者,在家中设立病床,由指定医护人 员定期查房、治疗、护理,并在特定病历上记录服务 过程的一种社区卫生服务形式。家庭病床服务对象是 居住在辖区内提出建床需求,且符合家庭病床收治范 围的患者。
二.家庭病床的收治范围
LOREM IPSUM DOLOR
《家庭病床服务规范》
家庭病床服务规范家庭病床服务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重要形式,是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形势要求、方便社区患者获得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的有效方法,是基层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营医疗机构)医护人员走入社区,走进家庭,不断满足辖区居民、特别是老年人医疗服务需求的重要举措。
为进一步规范家庭病床服务和管理,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卫生部《家庭病床暂行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天津市及我区家庭病床现状,我局组织拟订了《家庭病床服务规范》,旨在规范家庭病床服务流程及项目,为社区患者提供安全、规范、连续、便捷的家庭病床服务。
2014年7月20日附件:《家庭病床服务规范》《家庭病床服务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家庭病床服务的定义、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管理要求等。
2定义家庭病床服务是指对需要连续治疗,又需依靠医护人员上门服务的患者,在其家中设立病床,由指定医护人员定期查床、治疗、护理,并在特定病历上记录服务过程的一种基层医疗服务形式。
家庭病床服务对象是居住在辖区内提出建床需求,且符合家庭病床收治范围的患者。
3收治范围家庭病床的收治对象应是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适合在家庭条件下进行检查、治疗和护理的患者。
具体包括:诊断明确,需连续治疗的慢性病患者,因行动不便,到医疗机构就诊确有困难,并经医师,确认病情稳定适合家庭病床治疗者。
经住院治疗病情已趋稳定,出院后仍需继续观察和治疗,并经医师确认适合家庭病床治疗者。
其他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非危、重症患者,需连续观察和治疗,并经医师确认适合家庭病床治疗者。
处于疾病终末期需姑息治疗,并经医师确认适合家庭病床治疗的患者。
4服务机构与人员4.1原则上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具备开设家庭病床资质的民营医疗机构开展家庭病床服务。
4.2从事家庭病床工作的医生、护士,应具有注册执业医师和注册护士资质,并具有2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能独立工作。
4.3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床数量应与其配备的医师、护士数和管理、服务能力相适应,以保证家庭病床服务质量。
家庭病床管理规范
病二中晚期肿瘤等病种为主体. 1、诊断明确或者基本明确,病情稳定的非危、重症病人,由于住院艰难且需连续观察治疗的病人;2、长期治疗、住院花费较高、病情允许在家庭治疗的病人;3、年老体残,行动不便,到医院连续就诊艰难的病人;4、需予以支持治疗和减轻痛苦的中晚期肿瘤病人; 5、经住院治疗病情稳定,出院后仍需继续观察治疗的病人。
心血管疾病等老年性疾病的康复期,可能或者已经遗留后遗症(功能障碍或者残疾),根据病情需进行以社区康复治疗为主的病人。
庭治疗的慢性疾病患者为主要对象。
根据病情制定护理计划,开展心理卫生、营养膳食、功能锻炼、疾病防治、家庭医学保健知识指导,培训家属掌握必要的护理知识 ,作好家庭生活护理 ,预防和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建立健康档案、定期查床、基础护理、输液、注射、输氧(含雾化)、换药、拆线、导尿(含膀脱冲洗)、灌肠(含保留灌肠)、鼻饲、普通穿刺、物理降温、针灸、拔罐、刮莎、中药泡洗治疗、 B 超检查、心电图检查、临床检验及标本采集、医疗康复、心理咨询治疗、营养膳食指导、疾病预防指导和健康保健知识指导等。
1、病情适合在家庭医疗的老年病、常见病、多发病患者 .2、出院后恢复期仍需治疗、康复的患者。
3、老弱病残到医院连续就诊艰难的患者。
4、适合家庭病床治疗的部份妇产科、传染病、职业病、精神病患者。
5、晚期肿瘤需要支持治疗和减轻痛苦的患者。
对在门诊看病艰难而不需要住院的长期慢性病人,要搞好出诊,可不建床。
1、建立家庭病床的病员是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签约病人,建有个人健康档案. 2、建立家庭病床须由患者或者家属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出建床要求,并填写申请表。
3、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在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服务时须有具备彻底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属或者看护人员在场.4、建立家庭病床双方应签定建床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建床原因、服务模式、医务人员责任、病人及家属的责任、查床及诊疗基本方案、收费、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等.1、高血压病 III 期有并发症需要住院治疗、能在家中治疗的病员;2、确诊糖尿病:合并并发症、或者需监测血糖及调整降糖药物用量者;3、慢支急性发作、肺气肿、肺心病(心功能差、行动不便者) ;4、老年衰竭或者各种慢性病伴发各种并发症不愿住院治疗者;需提供临终关心服务者(须家属签字);5、中晚期肿瘤患者姑息治疗(临终关心)、放化疗间歇期支持治疗者;6、心脑血管疾病遗留后遗症(功能障碍或者残疾)须进行肢体康复的;7、骨折患者(长期卧床、需要家庭治疗者)。
家庭病床制度及服务流程浙江
家庭病床制度及服务流程浙江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家庭病床制度是一项为行动不便或不愿前往医院住院的患者,在其家庭环境中提供医疗和护理服务的一项制度。
《家庭病床服务规范》
家庭病床服务规范家庭病床服务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重要形式,是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形势要求、方便社区患者获得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的有效方法,是基层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营医疗机构)医护人员走入社区,走进家庭,不断满足辖区居民、特别是老年人医疗服务需求的重要举措。
为进一步规范家庭病床服务和管理,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卫生部《家庭病床暂行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天津市及我区家庭病床现状,我局组织拟订了《家庭病床服务规范》,旨在规范家庭病床服务流程及项目,为社区患者提供安全、规范、连续、便捷的家庭病床服务。
2014年7月20日附件:《家庭病床服务规范》《家庭病床服务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家庭病床服务的定义、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管理要求等。
2定义家庭病床服务是指对需要连续治疗,又需依靠医护人员上门服务的患者,在其家中设立病床,由指定医护人员定期查床、治疗、护理,并在特定病历上记录服务过程的一种基层医疗服务形式。
家庭病床服务对象是居住在辖区内提出建床需求,且符合家庭病床收治范围的患者。
3收治范围家庭病床的收治对象应是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适合在家庭条件下进行检查、治疗和护理的患者。
具体包括:诊断明确,需连续治疗的慢性病患者,因行动不便,到医疗机构就诊确有困难,并经医师,确认病情稳定适合家庭病床治疗者。
经住院治疗病情已趋稳定,出院后仍需继续观察和治疗,并经医师确认适合家庭病床治疗者。
其他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非危、重症患者,需连续观察和治疗,并经医师确认适合家庭病床治疗者。
处于疾病终末期需姑息治疗,并经医师确认适合家庭病床治疗的患者。
4服务机构与人员4.1原则上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具备开设家庭病床资质的民营医疗机构开展家庭病床服务。
4.2从事家庭病床工作的医生、护士,应具有注册执业医师和注册护士资质,并具有2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能独立工作。
4.3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床数量应与其配备的医师、护士数和管理、服务能力相适应,以保证家庭病床服务质量。
家庭病床业务工作规范
家庭病床业务工作规范一、为了加强社区家庭病床管理,保证医疗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二、提供家庭病床医疗服务的医护人员,应具备5年以上的临床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在本院(站)家庭病床组的统一计划、安排和调配下进行。
三、家庭病床的建床建议,可由本院(站)有权开展家庭病床的医师,在患者门诊病历或者出院小结中提出,或由上级医院在患者的出院小结中提出。
四、社区家庭病床组对有关家庭病床的建床建议进行审核,符合建床条件和要求的,方可同意建床并向患者出具《家庭病床建议通知。
参加医保的患者出具《医疗保健专用凭证》后,为患者建立家庭病床,指派本院(站)医师负责患者的治疗。
五、社区家庭病床组应对本院(站)的家庭病床建立和撤销情况进行登记。
建床登记应由家庭病床组指派的家庭病床治疗医师进行,撤床登记应由指派医师在写好撤床小结,患者结清全部医疗费用后,方可向家庭病床组申报。
六、家庭病床实行床位医师负责制。
其任务有以下几项。
1、接到患者在24小时内,完成首次上门医疗服务,并确定今后每诊周上门诊治的时间.2、在规定时间内,按家庭病床有关要求完成本市统一印制的“家庭病床病历”的填写。
3、按照约定的时间,定期上门完成查床和医疗服务。
4、按时完成病程记录。
5、开展健康心理、咨询等其他能为患者服务的工作。
6、向患者或家属解释病情和治疗方案,进行康复保健宣传教育。
7、结清医疗费用。
8、对患者病情按时作阶段性小结,在撤床时做好撤床记录。
9、家庭病床主治医师负责审核,指导床位医师,任务有两项: (1)新患者建床3日内,上门核查病史、体征,审阅和修正床位医师所写的病历及治疗方案,提出指导意见,并在病历中详细记录。
(2)根据病情安排上门复查。
.10、由本院(站)领导负责“行政查床”,其任务有两项:(1)了解医师查床质量(医德医风、治疗效果),审检建床、撤床是否符合规定。
(2)在《家庭病床行政查床记录簿》上详细记录查床情况。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我省家庭病床管理和服务的通知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我省家庭病床管理和服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公布日期】2021.04.29•【字号】闽卫基层〔2021〕39号•【施行日期】2021.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其他规定正文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我省家庭病床管理和服务的通知闽卫基层〔2021〕39号各设区市卫健委、医保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委直属各医疗单位,福建医科大学、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〇医院:为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开展家庭病床服务,根据国家临床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范等相关规定,结合《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家庭病床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医保〔2020〕100号)要求,现就规范我省家庭病床管理和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服务内涵及主体家庭病床服务是指对需要连续治疗,但因本人生活不能自理或行动不便,到医疗机构就诊确有困难,需依靠医护人员上门服务的患者,在患者家中设立病床,由指定医护人员定期查床、治疗、护理以及康复,并在特定病历上记录服务过程的一种卫生服务形式。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重点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二级及以下医院可开展家庭病床服务:(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与医疗保障部门签订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家庭病床服务相关内容。
(三)开展家庭病床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建床数量应与其配备的医师、护士数量及管理、服务能力相适应。
从事家庭病床服务的医师、护士、康复等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具有2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能独立开展工作。
(四)开展家庭病床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当配置适应工作需要的小型、便于携带的诊断、检查、治疗的器材,其中出诊包包括但不限于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手电筒、压舌板、注射、换药器材、与所开展服务项目相关的仪器设备、药品,以及必要的通讯设备。
基层医疗机构家庭病床管理办法
XX市基层医疗机构家庭病床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工作原则 (2)第三章收治范围 (2)第四章服务机构配置 (3)第五章服务项目 (4)第六章服务流程 (5)第七章医疗安全 (7)第八章收费标准 (8)第九章管理与绩效评价 (8)第十章附则 (1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医改办发〔2016〕1号)、《关于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18〕35号)以及《关于推进我市“互联网+家庭病床”工作的指导意见》,促进家庭病床工作有序开展,加强家庭病床规范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家庭病床服务是在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基础上,利用信息化技术,进一步满足辖区居民医疗服务需求,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的重要举措,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办法所指家庭病床服务是指基层医疗机构对需要连续治疗、又需依靠医护人员上门服务的患者,在其居住场所设立病床,由指定医护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家庭医生团队成员)定期上门提供医疗、康复、护理、临终关怀及健康指导等,并在规定病历上记录服务过程的一种基层医疗服务方式。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基层医疗机构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以及具有家庭病床服务方式的其他医疗机构。
开展家庭病床服务的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主动开展家庭病床服务。
第四条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制定全市家庭病床工作计划、质量控制和监督管理制度,负责全市家庭病床的监督管理。
各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制定辖区家庭病床工作计划,结合辖区实际,细化家庭病床操作规范与管理制度;负责辖区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工作原则第五条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中西医并重、优势互补原则。
在家庭病床服务中,应坚持中西医结合,促进中西医互相补充、协调发展,共同担负起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的作用,创出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中国特色。
卫生院家庭病床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卫生院家庭病床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家庭病床的设立、管理、运行和监督。
三、家庭病床设立条件1. 患者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病情稳定,但仍需持续治疗和护理;(2)行动不便,无法到院接受治疗;(3)病情较轻,但需要定期观察和护理。
2. 家庭病床所在家庭应具备以下条件:(1)居住环境安全、卫生;(2)有专人负责患者的护理和照顾;(3)所在社区(村)卫生服务中心同意提供家庭病床服务。
四、家庭病床设立程序1. 患者或家属向所在社区(村)卫生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社区(村)卫生服务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设立条件后,报卫生院审批。
3. 卫生院对申请进行审批,同意设立家庭病床后,安排医护人员进行评估和确定治疗方案。
4. 家庭病床设立后,患者或家属与卫生院签订家庭病床服务协议。
五、家庭病床管理1. 医护人员定期上门为患者提供治疗和护理服务,确保患者病情稳定。
2. 医护人员应严格按照治疗方案执行,确保用药安全。
3. 定期对患者进行健康评估,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4. 做好家庭病床的消毒和卫生工作,确保患者生活环境的安全和卫生。
5. 家庭病床所在家庭应积极配合医护人员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六、家庭病床监督1. 卫生院设立家庭病床管理小组,负责对家庭病床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2. 定期对家庭病床的设立、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服务质量。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卫生院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卫生院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省家庭病床管理服务规范家庭病床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对病情趋于稳定的住院患者,在适宜的家庭条件下,开展接续性医疗、康复、护理所建立的床位。
根据原卫健委《家庭病床暂行工作条例》,结合XX实际情况,制定《XX省家庭病床管理服务规范(试行)》。
一、服务机构要求(一)服务机构家庭病床服务定点机构主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二)基本条件1.医疗卫生机构申请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应具备以下条件:(1)经卫生健康部门批准,具有相应执业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
(2)尽量选择在医疗卫生机构覆盖区域内。
(3)具有家床患者需要的基本医疗服务设备、足够的药品。
(4)具有与所提供服务匹配的团队,建立有详细的医疗卫生服务管理制度,具有一定的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预案。
(5)遵守医疗保障部门的有关规定。
2.设备要求(1)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应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小型、便于携带的诊断、检查、治疗的器材,包括出诊包、急救箱、便携式心电图、便携式氧气袋或筒等。
出诊包主要包括听诊器、注射器、血压计、体温计、手电筒、压舌板、便携式血糖检测仪、换药包(消毒包)、医疗垃圾袋等。
急救箱包括常用急救药品和急救用物。
(2)视患者需要配置的换药器材、简易康复设备(如电针机、中频机)、中医康复治疗用物、超声雾化机及与所开展服务项目相关的器材等。
(3)各种器材应符合医疗标准GB15980、GB15981要求,保证处于良好状态。
(4)各种设备、器材应保证处于良好状态,定期消毒。
3.人员配置要求(1)家庭病床医生:具有医师资格证、执业(助理)医师证、经全科医师培训有相应资质或通过XX省卫健委组织的家庭病床医生培训并取得合格证,至少有2年从业经历。
(2)护士:具有护士资格证、执业证,经全科护理专科培训或家庭病床护理人员培训结业证。
(3)康复医师或康复技师:具有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或康复技师证。
(4)临床营养师:具有临床营养师资格证。
(三)申请流程需要承办家庭病床医疗服务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向所在辖区医疗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经予以核准后,按规定与其签订服务协议,成为医保家庭病床服务定点机构,并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约定服务范围与内容、服务管理、费用结算等;服务机构应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服务对象1.服务对象为XX省辖区内的常住居民。
三、收治范围(一)经住院治疗病情已趋稳定,但仍需继续观察和康复的患者。
(二)诊断明确的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有住院指征,因行动不便,到医疗机构就诊困难的非危重症患者。
(三)外科手术后可以出院,或等待二期时候书,但仍需进行各种管道或伤口护理或临床操作的患者。
四、服务内容对有建床需求的签约居民,根据建床收治范围及评估结果,建立家庭病床,并提供以下服务内容:(一)定期上门查体、观察病情和进行符合规定的诊疗。
(二)治疗项目包括针灸、推拿等中医服务项目,外科换药、肌肉注射、皮下注射、口服化疗、导尿、物理理疗、导管护理、造口护理、治疗性灌肠、喷雾吸入治疗、压疮的预防及护理等医疗护理服务项目。
(三)检查项目包括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心电图、血糖、动态心电图、动态血压、生化、电解质、床旁超声、射线照片等。
必要时可到医疗机构完成。
(四)康复训练指导、营养膳食配制及指导、临床心理咨询和健康咨询。
(五)家庭病床不提供静脉输液、静脉注射等医疗服务。
五、环境要求指导患者及家属做到患者的居室整洁、安静、舒适、安全。
1.床铺及周围物品放置简洁、有序。
2.定期流通空气,温度、湿度、光线合适。
3.被褥清洁,松软,干燥,厚度适中。
4.居室内家具物品放置稳妥、整洁。
5.相对区分清洁区与污染区。
6.定期用消毒液擦洗家具及地面,并进行空气消毒。
7.指导宜居环境的改造与配置。
六、服务方式(一)上门服务1.由服务提供机构派出医护人员,进入患者家庭提供服务。
(1)医生查床服务:原则上每周查床1次,可根据病情调整查床次数;(2)护理服务:护士按家庭病床医嘱进行护理服务和指导;(3)告知服务:及时告知患者及其监护人,家庭病床诊治的局限性、有关医疗风险、疾病诊断与治疗措施、相关费用情况及撤床手续。
发现患者病情变化时,交代病情,及时转诊。
如拒绝转诊,医生应在病历中记录,要求患者(或法定监护人)签字。
(二)信息服务以服务提供机构与患者建立的信息平台为依托,按照患者需求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建立服务对象医疗、健康信息档案等。
七、服务收费(一)建立家庭病床和提供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按照医疗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医护人员的交通费:由家庭病床患者承担,参照市场价或协议价执行。
八、服务机构管理(一)组织管理1.严格执行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有关家庭病床的法规规章制度、诊疗护理规范,确保医疗安全。
2.家庭病床服务提供机构应建立家庭病床管理部门,负责家庭病床的统筹管理、质量监控、服务信息收集反馈、投诉受理等工作,制定家庭病床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服务。
3.建立家庭病床质量监控评估机制,对家庭病床服务质量、服务对象的满意度等定期评估。
4.建立家庭病床服务信息管理制度,对建床、撤床情况进行登记和统计。
5.相关服务机构建床数量应与其配备的医生、护士数和管理、服务能力相适应,以保证家庭病床服务质量。
6.服务提供机构应按照家庭病床管理规范建立相应的服务流程和技术规范。
7.服务提供机构应建立合理的人员聘用、财务管理、档案管理、考核评价等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对服务资源、服务过程、服务监督与改进进行管理。
(二)人力资源管理1.服务提供机构应聘用满足本规范要求的医护人员。
2.服务提供机构应有计划地对所管辖的医护人员进行业务技能、继续教育及职业道德培训,执行严格的考核规范。
3.家床医护人员应具备工作认真踏实、业务能力强、操作技术熟练、服务态度佳、沟通能力好的素质。
(三)患者信息管理1.服务提供机构应了解患者的需求,并建立患者信息档案。
2.服务提供机构对于患者信息的管理,应符合GB/Z 28828-2012的要求。
3.服务提供机构应只获取满足服务需求的最少信息,不应获取超出服务需求的信息,禁止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患者信息。
(四)档案管理服务提供机构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对患者信息、医护人员信息、机构管理档案等资料统一收集管理。
(五)安全管理服务提供机构应建立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演练,包括:交通事故、患者突发疾病、火灾、爆炸、医护人员受到伤害等。
生活不能自理或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医护人员开展服务时应有法定监护人在场。
(六)信息平台管理1.服务提供机构应依托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平台支持家床服务医护工作记录,发布、更新信息,维护管理制度和应急管理制度,确保平台的日常正常运作。
2.服务提供机构应保障平台传播内容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3.服务提供机构应建立信息平台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患者资料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九、工作制度建床流程图(一)建床制度1.患者或其法定监护人到所在社区家床医保定点机构提出建床申请。
2.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生可对患者进行预评估,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有权拒绝建床,并建议其住院或门诊治疗。
3.确定建床后医疗服务机构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监护人家庭病床诊疗的局限性、有关医疗风险及注意事项,并签订《家庭病床建床知情同意书》(附录1),对于需要提供皮下(或肌肉)注射的患者需签署《家庭病床皮下(或肌肉)注射知情同意书》(附录10);(二)查床制度1.家庭病床实行责任医生负责制。
2.家庭病床一经建立,责任医生及护理人员应于建床24小时内进行首次查床,评估并告知患者及其法定监护人病情情况及注意事项。
3.首次访视医护人员应对建床患者进行生命体征的测量,详细询问病情,分析患者的心理状态、饮食情况、经济条件、家庭卫生环境等因素,对建床患者进行疾病的治疗及护理评估,填写《家庭病床病情告知书》(附录2)《家庭病床医师首次查房记录》(附录3)《家庭病床建床护理评估表》(附录5)。
4.责任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制定查床计划,原则每周查床1次,并及时书写查床记录。
每月应作阶段小结,并按要求填写《家庭病床阶段小结》(附录7)。
5.责任护士根据患者病情制定巡视、护理计划。
6.护理期间做好护理工作、填写护理记录,观察病情,发现问题及时向责任医生报告。
7责任护士在执行医嘱时,应严格遵守各项护理常规和操作规范,执行查对制度,避免差错发生。
(1)治疗使用过的一次性物品及医用垃圾由操作人员在诊疗结束后带回服务机构依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2)对生活不能自理、认知障碍患者,医护人员在进行诊疗护理时,须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属或看护人员在场;(3)需要在家中进行侵入性操作时,必须告知患者或其法定监护人有关医疗风险,于患者(或法定监护人)签订知情同意书后,方可进行治疗。
(4)责任护士应指导家属、患者进行日常生活护理,配合家属做好患者的心理护理。
(5)发现传染病患者应及时报告,做好疫情登记,并指导家属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6)护士长应定期进行护理查床,检查护理质量和医源性感染控制情况,研究解决护理问题。
(7)原则上每周须有至少一名医护人员上门查床。
(8)医护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和各项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范。
(三)转诊制度若患者病情加重,由于技术或设备条件限制等原因需要转诊治疗的,应及时通知家属,开具《家庭病床撤床记录(证明)》(附录8),并建议其转院治疗。
如拒绝转院的,需在病历上记录,并要求患者或其法定监护人签字愿意承担拒绝转院的不良后果。
(四)撤床程序1.对于经治疗后病情好转,无需医疗干预;病情加重需要转院的;患者及其法定监护人要求撤床的患者责任医生开具家庭病床撤床证,办理撤床手续。
2.责任医生、护士应向患者或家属交待注意事项、进行健康指导。
4.撤床后的家庭病床病历,归入健康档案一并保存。
(五)岗位职责1.医生职责(1)家庭病床医疗实行主管医生负责制,由主管医生签署《家庭病床建床知情同意书》(附录1)。
(2)医生应按照签约服务的承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为签约家庭提供协议规定的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
(3)主管医生及家庭病床工作人员有义务向患者介绍家庭病床的相关事项。
(4)家庭病床主管医生负责家庭病床患者在住院期间的医疗计划的制定,医疗文书的书写,疾病的诊治,保证医疗质量及安全。
(5)家庭病床主管医生应规范开具处方,医院质量管理部门应加强病历质量及处方质量的检查。
患者撤床或死亡后,应将所有家床病案资料按规定格式整理完整,交病案室管理。
(6)家庭病床患者建床后,主管医生外出开会、培训及休假等不能保证正常在岗时,应将所管的患者委托其他医生代管巡诊,并向医院家庭病床管理部门报告。
(7)家庭病床患者因病情变化需转诊,主管医生应及时告知患者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