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通知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落实陕北油气开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有关事项的通知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落实陕北油气开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4.07.28•【字号】陕环函[2014]744号•【施行日期】2014.07.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监测正文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落实陕北油气开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有关事项的通知(陕环函〔2014〕744号)延安市、榆林市环保局,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延安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中石化华北分公司:2014年6月19日,省政府在延安召开了陕北油气开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会上省政府与长庆延长两大石油集团签订了《2014-2016年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书》(见附件),为确保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内容顺利实施,油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深入推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长庆油田分公司,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全面分解落实与省政府签订的《2014-2016年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书》中各项目标任务,相应制定《2014-2016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确定支撑项目、落实保障资金、明确任务时限、夯实单位责任、细化考核办法。
二、陕西延安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中石化华北分公司参照两大集团《2014-2016年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书》的各项内容(见附件),制定相应的《2014-2016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三、请长庆油田分公司、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延安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和中石化华北分公司将《2014-2016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于2014年8月15日前报省环保厅,同时抄送延安、榆林市环保局。
四、延安、榆林市环保局对上述企业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执行和进展每年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于当年12月底前报省环保厅,我厅将根据各市检查情况适时开展后督查。
联系人:毛光辉周小榆电话:************附件:《2014-2016年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书》陕西省环境保护厅2014年7月28日附件:2014-2016年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书为了巩固油气资源开发环境整治成效,持续推进油气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工作,促进油气资源开发可持续发展,特签订如下目标责任书:一、油气资源开发企业要切实加强领导,健全环保组织机构,完善环保工作制度和规程;按照本目标任务要求,制定2014-2016年油气开发环境整治方案,全面分解落实目标任务,确定支撑项目,落实保障资金,报省环保厅审核后实施。
[2019]53号关于下发《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通知
横正矿字[2019] 53号横山县正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下发《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通知各单位:为加强公司环境保护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污染,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正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与生产经营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望各部门抓好贯彻执行。
横山县正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6月16日横山县正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环境保护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污染,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正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与生产经营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坚持全面规划、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发展循环经济、创优发展环境、构建和谐矿山为着力点,以统筹兼顾、协调发展为原则。
第三条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到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计划,做到同部署、同安排,合理开发利用煤炭资源,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环境保护工作同矿区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第二章环境监督管理第四条为加强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公司成立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环保矿长孙光贺任组长,全面领导公司环保工作;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分管范围内环保工作的领导职责;成员由各部门(区队)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科,环保科科长王兴光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公司环保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监督考核职责,指导公司各部门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有关地方标准,对超标准排放的污染物要制定治理规划,逐步实现达标排放。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延长石油集团公司需要协调解决有关事项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延长石油集团公司需要协调解决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6.20•【字号】延政办函〔2017〕97号•【施行日期】2017.06.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石油及石油工业正文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延长石油集团公司需要协调解决有关事项的通知延政办函〔2017〕9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今年以来,延长石油集团公司生产经营总体良好,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我市予以协调解决。
各县区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总体部署,切实做好协调服务和环境保障工作,全力支持延长石油集团公司在延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有关事宜。
一、生产经营方面(一)关于油气勘探开发井场手续办理问题2017年延长石油集团公司油气勘探开发钻井主要集中在我市境内,受土地手续办理进度影响,井场获批进度缓慢,严重影响全年钻井进度及投资任务完成。
工作任务:加快井场审批,保障全年计划任务顺利完成。
(牵头领导:童海星,牵头单位:市石油协调办;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二)关于林地手续办理问题延长油田公司部分井场生产及道路用地未取得林业部门审批手续。
工作任务:在手续办理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推动延长油田公司加快产能建设。
(牵头领导:付天平,牵头单位:市林业局)(三)关于油区生产生活用电问题多数油区属于地方电力供电,供电半径长、末端电压低、电费偏高,专线审批难度大,电源接入困难。
工作任务:支持油田建设电力专线,协助清理私拉乱接现象。
(牵头领导:张骁卫,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领导:尤龙,责任单位:地电延安分公司、各县区政府)(四)关于协调跨区域直供电优惠问题延安炼化公司等企业工业用电为黄陵矿业沮河电厂,优惠力度较小。
工作任务:协调发电企业,按照供需关系,给予适当优惠,减少电费支出。
(牵头领导:张骁卫,牵头单位:市发改委)(五)关于油区环境综合整治问题我市境内盗贩原油及盗窃破坏电动机、变压器等生产设施现象屡禁不止,挡路、断水、断电等干扰油田生产秩序的不法行为时有发生,违规使用伴生气问题严重。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19.12.13•【文号】环办环评函〔2019〕910号•【施行日期】2019.12.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油气勘探开发的重要批示精神,推进石油天然气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深化石油天然气行业环评“放管服”改革,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现就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环评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一)各有关单位编制油气发展规划等综合规划或指导性专项规划,应当依法同步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编制油气开发相关专项规划,应当依法同步编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召集审查。
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应当作为规划审批决策和相关项目环评的重要依据,规划环评资料和成果可与项目环评共享,项目环评可结合实际简化。
(二)油气企业在编制内部相关油气开发专项规划时,鼓励同步编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重点就规划实施的累积性、长期性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提出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自行组织专家论证,相关成果向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通报。
涉及海洋油气开发的,应当通报生态环境部及其相应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三)规划环评应当结合油气开发区域的资源环境特征、主体功能区规划、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等要求,切实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稳定性,明确禁止开发区域和规划实施的资源环境制约因素,提出油气资源开发布局、规模、开发方式、建设时序等优化建议,合理确定开发方案,明确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北地区原油管道泄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5〕98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北地区原油管道泄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北地区原油管道泄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5〕98号延安、榆林市人民政府,省级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陕北地区原油管道泄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11月11日陕北地区原油管道泄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今年以来,我省陕北地区连续发生多起原油泄漏事故,虽经及时处置,未造成大的环境污染,却暴露出严重的环境安全隐患。
为有效遏制原油管道泄漏频发态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环境安全,省政府决定立即在延安、榆林两市开展原油管道泄漏专项整治行动。
一、整治目标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政府属地监管、部门行业管理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油田管道检测、维护和运行管理常态化机制,以及适合陕北地区实际的油田管道设计、管道防腐及管道泄漏预警、应急处置体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原油管道泄露导致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二、工作步骤专项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2016年12月底结束,分隐患排查、集中整治、总结评估三个阶段,并与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和陕北地区油田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结合进行。
(一)隐患排查阶段(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1延安、榆林市政府针对前期原油管道泄漏事故中暴露出的县(区)属地监管责任、部门履职不到位以及应急处置不及时、舆论引导不足等问题,认真分析原因,进一步明确责任,严格信息报送制度,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安全监管、国土资源、水利、农业、气象、宣传等多部门联勤联动的事故应急处置机制。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公布日期】2024.02.01•【文号】自然资发〔2024〕29号•【施行日期】2024.0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落实党中央全面加强资源节约工作有关要求,促进矿产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加快推进常态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制度的建立,部组织研究制定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办法(试行)》。
现印发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一)建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制度是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明确要求。
开展常态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有利于及时摸清资源利用家底,更好地统筹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关系,准确把握管理薄弱环节,采取差别化政策措施,提升企业科技创新内生动力,助力推进找矿增储,是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一项重点工作,是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举措,事关国家安全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油气公司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督导,有序推进,确保调查评估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调查数据质量管理(二)调查评估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的公开信息为数据基础,不额外增加企业负担。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勘查开采信息管理责任,采取多种措施推动矿业权人如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加强对公示公开数据质量管理。
(三)充分结合勘查开采信息管理抽查核查工作开展调查评估数据质量核查。
石油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石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提高环境保护管理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石油公司所有分公司、子公司及所属各级单位。
第三条环境保护工作应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为原则,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第二章环境保护目标第四条公司环境保护目标:1. 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2. 减少资源消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3. 逐步淘汰高污染、高能耗的生产工艺和设备;4. 加强环境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环境问题;5. 提高员工环保意识,形成全员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第三章环境保护责任制第五条公司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将环境保护纳入公司发展战略,确保环境保护目标实现。
第七条各部门、单位要明确环境保护职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落实环境保护措施。
第八条员工应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履行环境保护义务,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活动。
第四章环境保护管理措施第九条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确保污染物排放达标。
第十条优化生产流程,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减少污染物产生。
第十一条加强环境监测,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定期对污染物排放、环境质量进行监测。
第十二条对污染源进行整治,对污染物进行分类处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第十三条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实行分类收集、分类存放、分类处置。
第十四条加强水资源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废水零排放。
第十五条加强噪声管理,降低噪声污染,确保厂区噪声达标。
第十六条加强绿化工作,改善厂区环境,提高员工环保意识。
第五章环境保护教育与培训第十七条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环境保护教育,提高员工环保意识。
第十八条对新员工进行环境保护培训,使其了解公司环保制度、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环保知识。
第十九条鼓励员工参与环境保护活动,发挥员工在环境保护中的积极作用。
坚持环保优先 建设生态油田——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靖边采油厂环保工作纪实
坚持环保优先建设生态油田——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靖边
采油厂环保工作纪实
佚名
【期刊名称】《环境教育》
【年(卷),期】2014()4
【摘要】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靖边采油厂隶属被誉为“功臣油矿”的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该厂秉承了延长石油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企业精神,做到了油田开发与环境保护并举,在油区生态建设、环保责任落实、“三废”治理、清洁生产、
【总页数】1页(P102-102)
【关键词】油田开发;有限责任;生态建设;环保工作;采油厂;公司;股份;可持续发展道路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76.6
【相关文献】
1.夯实基础抓安全规范管理促环保——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南泥湾采油厂抓安全环保工作小记 [J], 窦刚
2.加强环境治理打造绿色油田——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靖边采油厂环境治理工作调查 [J], 康延良
3.更新环保理念打造环保油田——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永宁采油厂节能减排文明生产调查 [J], 康延良
4.坚持科学发展打造绿色和谐油田——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靖边采油厂 [J],
5.坚持科学发展打造绿色和谐油田——记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靖边采油厂 [J],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实施细则
【时效性】有效【颁布单位】中国石化集团公司【颁布日期】19991229【实施日期】19991229【失效日期】【内容分类】【标准号或文件号】中国石化[1999]安字758号【章名】全文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石化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在建设和发展的同时,控制好新增污染源,加快治理遗留环保问题实施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石化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新建、扩建、技术改造项目( 包括外资、合资、自筹资金、“三产”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以及项目建设单位和所有承担建设项目的规划、环评、咨询、计划、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
第三条建设项目必须认真执行国家关于污染物总量控制的要求,要从工艺、技术、管理、综合防治、清洁生产等方面,控制和减少污染物的产生、排放。
第四条所有建设项目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严格遵守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简称环境报告书、环境报告表、环境登记表)的编制填报程序和审批制度 ,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要求,严格执行项目竣工验收的环保规定,保证建设项目投产后污染物达标排放。
第五条建设单位的环保部门必须参与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环保管理,并按国家建设项目的环保管理程序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要求,完成各个阶段的环保工作。
第二章项目各阶段的环保要求第六条建设单位必须依照国家建设项目环保管理规定,按下列程序进行项目立项和工程建设 :1、编制项目建议书的环保说明。
2、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建议书阶段向项目授权管理的环保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开展环评工作。
可能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建议书要对环保作专门论述:概述装置构成和污染物特征以及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简述与建设项目配套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方案;结合对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状况(如水文、地质、旅游区、自然保护区、居住区等)的要素概论 , 提出选址结论;对选址有争议的建设项目,可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做进一步论证或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多厂址论证。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18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陕环发〔2018〕11号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18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18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陕环发〔2018〕11号各设区市环保局,杨凌示范区环保局,韩城市环保局:现将《陕西省2018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2018年6月8日陕西省2018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为促进全省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2018年总量减排及治污降霾、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量减排目标2018年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削减6.97%、7.40%、12.10%、9.90%、3.00%,排放量分别控制在45.50万吨、5.15万吨、64.61万吨、56.53万吨、 65.48万吨。
全省共计划实施重点减排项目82个(见附件1)。
2018年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分解表(单位:万吨)市(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比例控制量减排比例控制量减排比例控制量减排比例排放量减排比例控制量西安(含西咸)11.00%10.1812.00%1.1615.00%15.00% 8.23 4.5% 13.70 宝鸡7.20% 4.44 7.20% 0.46 9.00% 3.73 12.00% 5.45 3%5.22 咸阳7.40% 4.75 7.50% 0.42 15.00% 5.12 15.00% 4.91 4%7.92 铜川6.00% 1.520.13 9.00% 1.81 12.00% 3.98 1.8% 1.42 渭南6.00%6.227.00% 0.54 15.00% 11.88 15.00% 8.61 4%6.98 延安6.50% 2.40 5.00% 0.29 6.00% 2.32 6.00% 1.77 4.5% 6.556.00% 4.51 9.00% 0.52 13.80% 15.3313.80%14.10 4.5% 13.82 汉中4.20%3.864.20% 0.64 6.00% 2.69 6.00% 3.08 0%3.89 安康4.20%3.294.20% 0.43 4.80% 1.39 4.80%0% 1.94 商洛4.50%3.234.20% 0.46 4.80% 2.35 4.80% 0.69 0% 1.31 杨凌3.00% 0.50 3.00% 0.035.40% 0.31 5.40% 0.16 0% 0.60 韩城6.00% 0.57 6.00% 0.077.7015.00%2.563%1.69备注:以上减排比例为2018年较2015年排放量减少的比例。
油田公司环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油田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防治环境污染,促进资源合理利用,实现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油田公司所有生产、施工、科研、办公等环节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三条油田公司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第二章环境保护目标第四条油田公司环境保护目标如下:1. 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2. 确保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达标排放。
3.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能耗。
4. 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第三章环境保护责任第五条油田公司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各部门、各岗位应明确环境保护责任,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
第七条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包括:1. 制定和实施生产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
2. 定期对生产设施进行环保检查和维护。
3. 加强对生产员工的环保培训。
第八条施工部门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包括:1. 制定和实施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
2.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
3. 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废弃物处理。
第九条科研部门负责研究开发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提高环境保护水平。
第十条办公部门负责办公区域的环保工作,包括:1. 节约用水、用电,减少办公用品浪费。
2. 加强办公区域的绿化,改善办公环境。
第四章环境保护措施第十一条废水处理:1. 对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进行集中处理,确保达标排放。
2. 推广使用节水设备,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第十二条废气处理:1. 对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进行集中处理,确保达标排放。
2. 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减少废气排放。
第十三条废渣处理:1. 对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渣进行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
2. 推广使用废渣综合利用技术,减少废渣产生。
第十四条节能减排:1. 加强能源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牢固树立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和安全环保红线意识,规范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以下简称安全环保责任制)制定和实施工作,有效落实全员安全环保责任,建立和完善“一岗双责、管行业管安全、管工作管安全”的安全环保责任体系,防止和减少安全环保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企业)。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安全环保责任制制定和落实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二)全面覆盖,全员有责;(三)直线责任,风险管控;(四)管行业管安全环保,管工作管安全环保。
第四条各级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安全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环保责任制负主要领导责任;业务分管领导按照“管工作管安全环保”的原则,对建立健全和落实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环保责任制负直接管理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环保工作的领导对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环保责任制负综合管理领导责任。
第五条各级管理部门应当认真履行直线责任,对建立健全和落实本部门安全环保责任制负管理责任。
第六条集团公司专业分公司应对建立健全本业务的安全环保责任制负直接管理责任,指导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环保责任。
第七条所属企业及其下属单位应当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负责制定和落实所属各岗位的安全环保职责。
第八条所有员工应当参与本岗位安全环保职责的制定工作,并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环保职责。
第二章编制程序和内容要求第九条安全环保责任制应按以下程序编制:(一)成立编制小组,制定安全环保责任制编制工作方案;(二)人事劳资部门明确管理部门及岗位、下属单位及岗位的设置情况;(三)明确牵头部门,根据部门、基层单位和岗位的职责分工,统一编制安全环保职责;(四)各级部门、基层单位参与本部门、本单位及所属各岗位的安全环保职责编制工作;(五)所有员工参加本岗位安全环保责任制的编制工作;(六)各级部门、基层单位和岗位的安全环保职责经直线领导审核后,逐级上报到编制小组;(七)编制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安全环保职责进行审核;(八)通过审核的安全环保职责由主要负责人批准,以行政文件发布。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长庆、延长石油集团三年环保规划进展情况专项检查通报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长庆、延长石油集团三年环保规划进展情况专项检查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2.09.05•【字号】陕环函[2012]798号•【施行日期】2012.09.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长庆、延长石油集团三年环保规划进展情况专项检查通报(陕环函〔2012〕798号)延安、榆林市环保局,长庆油田分公司、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12月,省政府在榆林市召开了“陕北油气开发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会上,省政府分别与长庆、延长集团签订了2011-2013三年环境整治目标责任书,并要求对三年目标任务和规划进展情况每年进行专题检查。
省环保厅下发《关于开展长庆、延长石油集团2011-2013年三年环保规划进展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落实省政府会议精神,做好专项检查工作。
陕北督查中心与延安、榆林两市环保局、两大石油集团组成联合检查组,于2011年7月份,对长庆、延长石油集团2011-2013年三年环保目标任务和规划落实推进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检查统计,长庆油田分公司在陕北境内共有采油井场4419个,油井23257口,生产油井19845口;采气井场984个,气井1122口,生产气井754口。
截至5月底,生产原油493.54万吨,生产天然气261795.16万方,新打油井834口,新打气井80口。
延长集团在陕北境内共有采油井场37248个,油井99645口,生产油井85936口;采气井场742个,气井768口,生产气井101口。
2011年原油产量为1235.04万吨,天然气产量为2129.39万方,新打油井6453口,新打气井146口。
2012年计划原油产量1250万吨,天然气产量2000万方,新打油井4996口,新打气井124口。
二、两大集团目标责任书内容和三年环保规划主要项目两大集团与省政府签订的环保目标责任书内容主要包括:“三同时”和环境监理制度执行率均达到100%;油气开发废水回注率达到100%;炼化废水排放合格率达到100%;清洁文明井场建成率达到100%;已实施管输区块的井场管输率达到100%;从2013年起含油污泥、钻井泥浆和岩屑一律自行处置,处置率达到100%;采油厂、炼油厂清洁生产审核通过率达到100%;油气田林草有效覆盖面积不低于98%;对50%燃煤系统进行综合改造消减SO2等污染物,每年建成2个石油伴生气综合利用项目等10个方面内容。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延长气田延气2―延128井区地面集输一期工程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延长气田延气2―延128井区地面集输一期工程生态环境治理方案审查意见的函
【法规类别】环境保护
【发文字号】陕环函[2015]973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发布日期】2015.11.24
【实施日期】2015.11.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延长气田延气2-延128井区地面集输一期工程生态环境治理方案
审查意见的函
(陕环函〔2015〕973号)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油气勘探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延长气田延气2-延128井区地面集输一期工程生态环境治理方案》收悉,结合陕西省环境管理体系咨询中心2015年9月1日组织的技术审查会评审意见及延安市环保局、宝塔区环保局和延长县环保局参会代表意见,经研究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本方案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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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西安石油化工总厂等20家企业实行限期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西安石油化工总厂等20家企业
实行限期治理的通知
【法规类别】化学工业管理
【发文字号】陕政办发[2002]48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2.06.07
【实施日期】2002.06.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西安石油化工总厂等
20家企业实行限期治理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2]48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环境保护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九五”期间,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号)精神,较好地完成了“九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工业污染源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第五次环保工作会议和省第七次环保工作会议精神,提高全省工业污染治理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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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环保管理制度
石油环保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石油化工企业在生产、储存、运输等过程中的环保行为,确保环境保护措施得到有效执行,促进可持续发展。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石油化工企业及其相关活动。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环保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订环保政策、计划和程序。
2. 设立环保监督部门,负责日常环保活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三、环境影响评估1. 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
2. 定期对现有生产活动进行环境影响评估,以确保持续符合环保要求。
四、污染控制1. 制定和实施污染物排放标准,确保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等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
2. 采用先进的污染治理技术和设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五、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1. 推行清洁生产,优化工艺流程,减少资源消耗和废弃物的产生。
2. 鼓励和实施资源的循环利用,如废水回用、废热回收等。
六、环境风险管理1. 识别和评估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风险因素,并制定相应的预防和应对措施。
2. 建立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
七、环境监测与报告1. 定期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并记录监测数据。
2. 定期向环保部门报告环保工作情况,包括污染物排放、环保设施运行状况等。
八、员工培训与教育1. 对员工进行环保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其环保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定期组织环保宣传活动,增强全员的环保责任感。
九、监督检查与考核1. 定期对环保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将环保工作成效纳入企业绩效考核体系,对违反环保管理制度的个人或部门进行处罚。
十、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环保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需经环保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布更新版本。
请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