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大学本科教学管理工作规范
大学教学管理人员工作规范
为了适应我院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建立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全校师生的教与学服务,特制定本规范。
1、教学管理人员包括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教务系统工作人员(教务处、教促办)、学院(中心、部)主任、教学秘书等。
2、教学管理人员应该爱岗敬业、公正无私、坚持原则。
3、有较强的管理、协调与沟通能力。
4、要树立“为教学一线服务”的意识,坚持以师生为中心为主体的理念,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
5、要熟悉教学规律,了解学校教学工作各个环节,具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教学管理中浮现的复杂问题的能力。
6、具有撰写教学管理方面调研报告、工作总结和研究论文的能力。
7、具有熟练使用计算机管理的基本操作技能。
1、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董事会的总体安排,拟定全院教学工作计划,制定全院中、长期教改方案,组织编写人材培养计划、教学大纲,制定各项教学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2、根据社会需求和学校发展需要,制定学校专业发展规划,组织全院专业建设工作。
3、组织全校课程建设工作,重点是精品课程、优质课程建设和多媒体课件建设工作。
4、组织全院日常教学工作,安排好各个教学环节。
5、汇同各学院实施学生的学籍管理。
6、建立全院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组织全院教学工作评估。
7、组织全院实验室建设论证,负责实验和实践教学管理。
8、组织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进行教材(含音像、电子教材)建设,并保证教师教学用书和学生教材、讲义的供应。
9、组织全院性教学研究工作,抓好各种教学研究项目的立项工作并组织实施。
10、组织全院性的教学评奖、表彰工作。
11、负责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工作和现代教学管理手段建设。
12、配合团委、学生处抓好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和国家、省部级举办的各种竞赛活动。
13、协助学院或者教师、学生解决教与学过程中遇到的艰难,努力维护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14、完成学校领导安排的其它教学管理工作。
1、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的总体安排,结合本学院(中心、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布置安排本单位的教学工作。
大学教师本科课堂教学工作规范
XXXX大学教师本科课堂教学工作规范为保证本科课堂教学规范化,增强全体教师的工作责任心,树立良好的教风,更好地发挥课堂教学在教育教学中的基础作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为课堂教学的检查和评估提供依据,将《XXXX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程》有关课堂教学部分进一步细化,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包括课堂教学的设计规范、课堂教学的过程规范、课后指导、作业及考核规范等。
一、课堂教学设计规范1. 任课教师在开课前要认真了解专业特点、培养目标、学生的学习基础,了解先行课的教学和后续课的安排情况,处理好课程间的衔接。
2. 课程教学大纲是按照学科人才培养规格和培养计划制定的,在进行教学设计时,要严格执行教学大纲体现出来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杜绝课堂教学的随意性。
3. 根据《XXXX大学教材与管理办法》规定,做好教材及参考资料的工作。
所选教材应符合人才培养目标及本课程教学的要求,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和思想性。
理论内容的广度和深度能够满足实践教学和未来从事岗位工作的需要,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
4. 认真领会教学大纲,钻研教材,查阅相关资料,把握知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前沿性,确定教学内容的框架结构。
写出较为详细的教案,基础课要体现经典及核心的思想,专业课要力争体现时代特色,根据学术动态,及时补充教学内容,以保证教学内容的适用性和先进性。
教案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各教学环节及时间分配;根据本节课的内容特点所采取的教学方法和实施步骤;模型、图表、幻灯、录相、演示(实验)、CAI课件的配合使用;课堂讨论与课外学习的思考题、练习题及作业题;检测教育目标实现程度的具体措施等。
5. 合理使用各种教学媒体,需要用多媒体授课的教师应取得多媒体设备使用资格,并根据学校有关要求,认真制作课件。
6. 认真做好教学安排,结合教学内容的多少、难易、教授方法的差别等做好整体教学安排,体现教学的计划性和目的性。
二、课堂教学过程规范1. 教师上课应衣冠整洁、仪表端正、举止文明,使用规范语言,语言清晰流畅、准确生动,板书工整规范。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基本规范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基本规范校教〔2006〕2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教学工作始终是学校的中心工作。
本科教育是高等教育的主体和基础,是提高整个高等教育质量的重点和关键。
第二条教学工作人员应以育人为天职,具有高尚师德、优良教风和敬业精神,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高度的责任心;教师要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教学工作中;教学工作的好坏是衡量教师工作的主要标准。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的教学工作人员是指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学校、各院(系、部)各级教学管理人员。
第二章培养计划和教学文件第四条认真执行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是保证学校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的核心。
学校职能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我校具体情况编制各专业的指导性计划;各院(系)应根据本专业的特点编制本专业人才培养的长计划和短计划,分解教学任务,落实教学人员。
第五条各专业的培养计划应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对正在执行的培养计划,不得随意更改。
第六条在不改变课程体系、结构和周学时基本平衡的条件下,各院(系)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本院(系)课程的开设学期,并报教务处批准。
第七条各院(系)要遵循教学时数基本平衡的原则编排每学期的教学短计划,每周学时不得超过30学时。
除实验、实习等特殊教学环节外,同门课程讲授不得4节连排,且相邻两次课程的讲授至少间隔一天。
第八条各专业必须对列入培养计划中的课程(含任选课)和教学环节制订教学大纲。
教学大纲包括:课程目标、教材、参考书目、阅读材料、教学内容、教学进度、课后答疑、课程作业、考核方式等。
教学大纲由主讲教师和课程负责人制订,报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批;学科大类基础课程(大平台课程)教学大纲由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批。
第九条所有课程的主讲教师授课前均应填写教学日历。
教学日历应有课程进度、作业、测验、课堂讨论、实验等教学环节的具体安排。
教学日历要在授课前交教师和学生所在院(系)存档备查。
第十条培养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日历均属基本教学文件,各院(系)均应存档。
7.2.2 《 河南师范大学本科教学管理工作规程》
河南师范大学本科教学管理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科教学管理,逐步实现教学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促进本科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教学工作是学校一切工作的中心,必须贯彻教学为本的原则。
教师和各级管理人员要树立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思想,积极为培养人才做好本职工作。
教学管理工作包括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以及教学基本建设的管理。
第三条教学管理队伍的职能。
教学管理队伍的三个职能是管理、改革和协调。
1.教学管理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各项管理工作的中心环节,其基本任务是: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教学的客观规律和我校定位、任务、培养目标的总体要求,对全校教学工作进行规划、部署、组织、协调、检查、监督,以保证人才培养的质量要求。
同时还要加强自身的管理,不断提高管理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
2.教学改革是学校改革的中心环节。
要积极改革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体制,努力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要有科学态度和求实精神,注重调查研究和总结经验。
3.协调是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根本保障。
要调动广大教师、干部和学生的积极性,要重视发挥广大教师特别是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群体力量,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学的精神,积极创造条件,改善办学条件,合理使用和充分发挥现有人力、物力、财力的作用,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教育投资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四条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系统为校、院两级管理。
第二章教学计划管理第五条教学计划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总体设计和实施方案,是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是安排教学内容、组织教学过程,确定教学编制的基本依据,是指导学校组织教学工作、管理教学过程的主要依据和进行教学改革的基本文件。
第六条确定专业培养目标是制定教学计划的前提条件,各专业须遵循国家教育方针和“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导思想,依据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要求,根据社会对专业人才需求情况,结合学校实际、特色和优势及发展规划,确定和调整培养目标。
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程
XX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教学行为,稳定教学秩序,保障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校的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制定本规程。
第二章师德修养第二条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热爱教育事业,以对、学校和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履行教师职责。
增强对学校事业发展的使命感、责任感,将教学工作作为履行岗位职责的第一要务。
第三条勤于教学,精于业务。
坚持以先进的教育理论为指导,遵循教育、教学客观规律,努力学习和运用现代化教学方法和手段。
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及业务能力,加强对所授课程的研究与理解。
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严谨治学,善于协作,保质保量完成教学工作。
第四条关爱学生,教书育人。
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在教学思想上要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同时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
在教学活动中把“育人”放在首位,引导学生掌握学习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第五条遵章守纪,严于律己。
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学院和各基层教学组织的工作安排,主动承担并认真完成教学任务。
第六条坚持真理,守住底线。
既要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又必须守好政治底线、法律底线,努力做到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
第三章任课资格第七条学校新聘任教师均须参加学校举办的岗前培训,系统学习高等教育的科学理论和方法,了解教师的工作纪律、职责与义务,熟悉教学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获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新聘任教师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获得独立承担本科课程的主讲资格:(一)已获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二)通过学校助教培养期的培养与考核。
(三)按照拟开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熟练掌握课程的基本内容、重点和难点,熟悉教材及相关参考资料。
第九条新聘任教师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应担任主讲工作:(一)对拟主讲课程未参与辅导,或虽参与辅导,但效果不好,不具备讲课能力者。
(二)对实验内容较多的课程,不能指导实验或实验技能较差者。
江苏大学本科教学运行管理工作规程
江苏大学本科教学运行管理工作规程江大校〔2016〕14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秩序,实现教学组织及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提高教学运行管理的效率,保障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制定本规程。
第二章培养计划制定(修订)第二条培养计划是人才培养工作的总体设计和实施方案,是学校组织教学工作、管理教学过程、进行教育改革的基本文件,是教师安排教学内容、组织教学活动及落实人才培养过程其他环节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根据人才培养定位、行业标准和社会需求的变化情况,学校原则上每四年组织各专业制定(修订)新一版本科人才培养计划。
第四条专业培养计划的修订包括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设置等方面。
制定(修订)过程应广泛征求校内外专家意见,主动邀请行业专家参与。
第五条培养计划须经专业负责人或系主任组织制定,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审核,教务处审批后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向社会公开。
第六条培养计划一经制定,必须严格执行。
若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应由专业负责人或系主任提出调整申请,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审核,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提交申请,经教务处审定后予以调整。
第三章教学任务落实第七条教务处每学期第九周前根据各专业培养计划编制下一学期教学进程表,向开课学院下达下一学期的教学任务,校公共选修课、重修课及特殊类型课程教学任务根据教学安排需要确定。
第八条开课学院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教学任务,合理安排任课教师和教学班设置。
任务落实后如有变动,相关系(教研室)须填写教学任务变动表,经学院批准后报教务处审核更改教学任务。
第九条预先落实的教学任务安排,需经学生选课后确定课程开课情况及教学班人数。
原则上面向本学院的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每个教学班人数不超过60人,其他课程不超过90人。
如选课人数过多需将该教学班进行拆分,如选课人数过少则停开。
第四章课表编排第十条教务处根据落实的教学任务编排课表。
排课时优先考虑学生每天课程量的均衡分布,同时兼顾教师授课时间的均衡,周学时较多的课程排课间隔时间要合理。
XX大学关于教师教学工作的规范
XX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教师在教学工作中起着主导作用,是影响教学质量的关键因素。
为加强对教师教学工作的管理,进一步明确教师在各个教学环节中的职责,增强全体教师的工作责任心,使教师更好地做好教书育人工作,全面提高我校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基本规范第一条爱国守法,爱岗敬业。
拥护党的路线,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同党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规定;热爱教育事业,尽职尽责,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条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教师应关心和爱护学生,对学生要严格要求、科学管理,引导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使学生具有严谨的治学作风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教师应具备高尚的品德和完善的人格,要严于律已,以身作则,树立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学术道德形象;教师应仪表得体、举止文明,说普通话、用规范字,不散播不利于安定团结和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言论。
第三条严谨治学,勇于创新。
教师应不断学习先进的教育思想,探索教学规律,总结教学经验;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注重实践,勇于创新,积极从事教学研究,努力进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第二章任课要求第四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方有资格从事教学工作。
第五条教学工作包括理论教学、实践教学以及作业、辅导等环节。
此外教师还要积极完成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和教学研究与改革等任务。
第六条本科课程主讲教师实行资格认定制度,具体要求按照《XX大学本科课程主讲教师资格审核办法》执行,公共选修课的任课资格要求按照《XX大学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执行。
第七条教师的教学工作任务由教师所在系、部安排,无特殊原因教师应无条件接受并承担教学任务。
第八条教师开设新课程(含选修课)应符合以下条件:1.教师应具备满足课程开设需要的专业能力和实践能力。
2.熟悉拟开课程的教学大纲和各主要教学环节,全面掌握课程的内容,清楚重点、难点及其处理方法;完成拟开设课程教案撰写;合理采用教材和教学参考书;掌握所开课程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
信息工程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工作规程
信息工程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科教学管理工作,促进我校本科教学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保障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结合学校教育发展和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人才培养是学校的基本职能和根本任务,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本科教学管理在学校管理中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各项管理工作都须围绕本科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来开展,并为本科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服务。
第三条本科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研究教学及其管理规律,不断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研究并组织实施教学建设与改革,调动教师和学生参与教学活动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第四条本科教学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教学研究与改革以及教学基本建设的管理。
第五条学校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结构合理的教学管理人员,并不断提高其政治、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第六条学校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逐步增加对教学工作投入,保证教学经费在全校总经费中占有合理比例,有计划、有重点、分步骤地加强对教学工作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第七条学校采取院、系两级管理,师生员工全员参与的管理模式。
院系两级教学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学校负责宏观决策与管理调控,各系(部)负责教学的组织与实施。
第二章教学管理组织体系第八条院级教学管理组织体系(一)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由院长总体负责。
分管教学副院长主持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并通过职能部门调配教学资源,实现各项教学管理目标。
(二)学校建立教学工作会议制度。
学校每年召开本科教学工作会议,研究、解决人才培养和教育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每学期定期召开由分管副院长主持、有关职能部门及系领导参加的教学工作例会,听取各教学单位情况,并及时解决问题。
有关教学及管理的指导思想、政策、规划、重大改革举措等,须在党政的统一领导下,由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
XX学院本科实验教学工作管理规定
XX学院本科实验教学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实验教学秩序,保障实验教学工作质量,根据《XX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工作规程》、《XX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实践教育的指导性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章实验教学基本要求第三条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中专业培养目标对学生实验能力的要求,系统设置实验课程,优化实验教学体系。
实验课程一般要独立设置,明确开课学期、实验学时及学分。
第四条实验教学大纲是指导实验教学工作的纲领性文件,须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的基本要求制定,明确实验课程对人才培养目标达成度分析、具体任务、实验项目及类型、项目学时数、确定实验教学的考核方式及评分标准等。
第五条实验课程应选用最新的国家统编实验教材或自行组织编写实验指导书。
除设计和研究性实验外,实验指导书内容应包括实验目的、要求、原理、方法、步骤,主要设备的结构原理及使用方法、重要的提示、思考题及参考文献等。
第六条实验项目分为演示性实验、验证性实验、综合性实验、设计和研究性实验。
尽量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数,开设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课程应至少占实验课程总数的50%以上。
确保所有实验项目按要求开出,如有条件应增开一些选做实验。
第三章实验教学准备第七条实验教学任务安排。
学院下达实验教学任务到相关开课院系;院系安排教师承担实验教学任务;实验教学中心(室)(以下简称“实验中心”)根据实验教学任务编制实验课程安排表,根据学生网上选课情况分班、分组,选编实验指导书。
第八条实验物质条件准备。
实验中心检查、整理、调试仪器设备,准备材料、试剂、元器件等,对易燃、易爆、危险剧毒品应严格按照《XX学院化学危险物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确保实验设备台数达到规定的要求,并保证供电、供水线路畅通,自制实验装置和仪器设备要经过试用、验收后方可投入实验教学中使用。
第九条实验课程教学准备。
实验教师必须认真备课,撰写实验教案,明确实验目的、要求,熟悉实验原理、方法、步骤及装置。
XX理工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基本规范
XX理工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基本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本科教学管理,全面落实并高质量地完成学校各项教学任务,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规定教师教学活动和教学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操作规程,教师要严格执行《XX理工大学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的教学工作人员是指从事本科教学的理论和实践教学人员、教辅人员以及校院两级教学管理人员。
第二章教师第四条从事本科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学校对理论课程教学实行主讲教师负责制,对实践环节教学实行责任教师负责制,助教或其他教师在主讲教师或责任教师的指导下完成教学工作。
第五条主讲教师和责任教师原则上应具有讲师(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未从事过本科教学工作的新进教师一年内以及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只能担任助教。
助教期间,学院为其配备指导教师,助教在指导教师(主讲教师或责任教师)的指导下参与教学及辅导答疑等相关工作。
第六条新开课或开新课的教师须经系(教研室)、院、校三级试讲合格后,方可具有课程主讲资格。
具体认定程序参见《XX理工大学教师任课资格认定办法》。
第七条教师在教学中的权利(一)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和学生班级的具体情况,在系(室)或课程小组指导下,按照《XX理工大学课程与教材建设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择优选用教材,合理组织教学内容,采用有个性、有特色的教学方法和手段组织教学。
(二)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
对学生考核成绩进行评定,除接受教学主管部门及其指定的专门人员组织的复查外,拒绝其他任何组织、任何形式的干预。
(三)根据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需要,提出并实施相关的教改方案。
改革幅度较大或涉及面较广的,需经学院和教务处批准后方可执行。
(四)有权了解各种教学评估、评优和业务考核的结果。
对有关结果有异议的,有权提出申诉。
第八条教师的教学职责(一)主讲教师(责任教师)主要职责1.教书育人,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加强课堂纪律的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xxx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基本规范 (2)
郑州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基本规范(校教务〔2016〕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人才培养是高等学校的基本任务,教学工作始终是学校的中心工作。
本科教育是高等教育的主体和基础,是提高整个高等教育质量的重点和关键。
第二条教学工作人员以育人为天职,必须具有高尚师德、优良教风和敬业精神,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和高度的责任心;教学工作人员应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教学工作中去。
第三条本规范中的“教学工作人员”是指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学校各级教学管理人员。
第二章教学文件第四条人才培养方案。
人才培养方案基本内容包括:专业代码、培养目标、基本要求、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主干课程与专业方向、修业年限及授予学位、达到毕业的最低学分要求(含各类课程的学分要求)、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等。
这是学校设定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和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文件,是安排教学任务、组织教学过程、实施教学管理的基本依据。
学校职能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我校具体情况提出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或修订的指导性意见,院(系)组织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或修订,经教务处初审,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终审,报请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批后生效执行。
人才培养方案应具有相对稳定性,对正在执行的人才培养方案,不得随意更改。
如确需调整,应按照《郑州大学教学计划工作条例》要求,填写《教学计划执行调整申请表》,履行相应审批手续。
第五条列入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必须制定教学大纲。
教学大纲由院(系)组织制定,经院长(系主任)审核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
教学大纲内容包括:课程性质、教学目的和任务、教学内容及基本要求、教学方法要求、考核方式、学时学分要求、教材与教学参考书、必要的说明等。
第六条教学日历内容包括:课程进度、作业、测验、课堂讨论、答疑安排、上机、实验等具体安排以及必要的说明。
教学日历是课程教学检查或抽查对照的依据。
所有课程的任课教师都要认真填写教学日历,并于开课3周内通过教学日历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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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大学本科教学管理工作规范
为全面贯彻落实XX大学“十一五”本科教育发展规划,创建世界一流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培养和造就高素质创新人才,进一步明确教学管理人员在本科教育教学中的职责,稳定正常的教学秩序,使本科教学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不断提高本科教学管理水平,特制定XX大学本科教学管理工作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科教学职能部门及管理人员应以“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为指导,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谨、踏实地做好各项教学管理工作。
第二条增强法制观念,依法按章办事。
要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学校本科教学相关文件精神开展各项教学管理工作。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三条各级教学组织管理机构应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第四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重大教学建设与改革工作要有规划,每年度、每学期的各项教学工作要有工作计划。
第五条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就有关教学工作进行研讨,并做好会议记录或纪要,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和解决。
第六条开展教学管理研究,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管理技术和手段,改进各项教学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第七条及时总结教学及管理工作的经验。
要对每学年的教学及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将总结材料以书面形式存档。
第八条做好以下各类教学文件、资料的保存、归档工作:
1.学校、学院印发的本科教学相关文件;
2.各课程的教学大纲、课程简介、教学日历、试卷、实验记录等;
3.各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
4.重要的教学工作会议、教学研究活动记录(或纪要);
5.年度教学数据统计资料;
6.各类工作总结等。
第九条专业介绍、教学计划及学校、学院印发的各类教学文件等信息应完整、准确、及时地在相应网站上公布。
第十条及时做好教学有关数据的统计与分析工作,按要求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有关教学(数据)信息。
第十一条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思想,努力做好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第三章工作纪律
第十二条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迟到、早退、不脱岗。
身兼教学、行政两职的教学管理干部应事先(每学期)向师生公布教学、行政两方面的工作时间表,并准时到岗。
第十三条教学管理人员在接待师生时必须热情、周到,实行首问负责制度,主动帮助师生解决在教学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尽心尽职地为全校师生做好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