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及加班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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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工时制加班费计算公式

综合工时制加班费计算公式

综合工时制加班费计算公式综合工时制加班费的计算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这可得好好说道说道。

咱先来说说综合工时制是啥。

简单来讲,综合工时制就是不以标准的每天 8 小时、每周 40 小时来计算工作时间,而是以一定的周期,比如月、季、年等,综合计算工作时间。

那综合工时制下,加班费咋算呢?这得看具体的情况。

比如说,以月为周期,如果在这个月里,你的工作总时长超过了法定的月工作时长,那超出的部分就算加班。

计算公式是这样的:假设你的月工资是 M 元,月法定工作时长是 T 小时,实际工作时长是 t 小时。

如果 t > T ,那加班费 = M ÷(T ×月计薪天数)×(t - T)× 1.5这里面要注意,月计薪天数一般是 21.75 天。

给您说个我碰到的真事儿吧。

我有个朋友小李,在一家工厂上班,他们厂实行的就是综合工时制。

有一个月,小李忙得不可开交,实际工作时长达到了 200 小时。

他们厂的月法定工作时长是 166.67 小时。

小李的月工资是 6000 元。

那按照公式来算,他这个月的加班费就是:6000 ÷(166.67 × 21.75)×(200 - 166.67)× 1.5 ≈ 1241.38 元。

这小李一开始还搞不清楚自己到底能拿多少加班费,后来我给他这么一算,他心里就有数了。

不过要注意哦,要是在法定节假日工作,不管在不在综合工时制里,都得按照不低于工资的 300%支付加班费。

还有啊,不同地区对于综合工时制加班费的计算可能会有一些细微的差别,所以在实际计算的时候,还得结合当地的具体规定来。

综合工时制加班费的计算虽然有点复杂,但只要咱搞清楚了原理和公式,也能算得明明白白。

可别让自己的辛苦付出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哟!总之,了解综合工时制加班费的计算公式,能让咱们在工作中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心里更有底。

希望大家都能算清楚自己的加班费,开开心心工作,明明白白拿钱!。

综合工时工资计算方法

综合工时工资计算方法

综合工时工资计算方法目前,加班工资在劳动者的工资构成中的比重日益加大,企业依法选择实施不同的工时制度以降低加班工资的支出,是其必然的合法选择。

一、加班种类及工资待遇加班分为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加班、休息日加班和法定节假日加班。

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命令和要求从事劳动的,才视为加点。

劳动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节假日,根据用人单位的命令或要求从事劳动的,视为加班。

二、加班工资的正确计算方法1、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月计薪天数×200%×加班天数2、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月工资÷〔月计薪天数×8小时〕×150%×延长工作小时时间3、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月计薪天数×300%×加班天数4、计件工资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计件单价×300%×件数〔满足条件B〕5、计件工资在休息日加班工资=计件单价×200%×件数〔满足条件B〕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依据2022年1月3日《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年休息日〔星期六和星期天〕为104天,年法定节假日为11天,月计薪天数21.75天。

三、工时制度种类及内容1、标准工时工作制:是由立法确立一昼夜中工作时间长度,一周中工作日天数,并要求个用人单位和一般职工普遍实行的根本工时制度。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个小时的标准工时制。

所以在标准工时制下,存在延长工作时间加班、休息日加班和法定节假日加班。

有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最长不超过3小时〕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最长不超过36小时〕的限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用人单位以标准工作时间为根底,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可分别以周、月、季、年为周期计算综合计算工作时间。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考勤制度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考勤制度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考勤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公司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的考勤管理,规范员工出勤行为,保障公司运营秩序,确保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二、适用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综合计算工时工作的员工。

2. 公司其他类型工作制度的员工考勤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如有特殊规定,从其规定。

三、工作时间1. 公司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以工作时间为计算周期,具体工作时间如下:- 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周一至周五,每天工作8小时,周六、周日休息。

- 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可对工作时间进行调整,并提前通知全体员工。

2. 员工应根据公司安排的工作时间,按时到岗工作,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3. 公司各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保证员工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合理调整员工工作时间,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4. 公司鼓励员工充分利用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加班情况发生。

如有加班需求,按照公司加班管理制度执行。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 员工每日需按时进行签到,作为出勤记录的依据。

- 签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物理签到机、电子打卡、移动应用签到等,具体方式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员工签到时应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不得代签、伪造签到记录。

2、签到次数和时间- 每日签到次数为两次,分别为上班签到和下班签到。

- 上班签到时间为工作日规定上班时间前15分钟内,下班签到时间为工作日规定下班时间后15分钟内。

- 特殊情况下,如加班等,需按照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进行签到。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 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员工,应在返回工作岗位后立即补签,并在当日内向直接上级报告外出事由。

- 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返回工作岗位,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告,并按照公司请假制度执行。

4、忘记签到处理- 员工如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应在当日内向直接上级报告,并经批准后,可由人力资源部协助查询签到记录,予以核实。

- 忘记签到次数不得超过每月两次,超过次数的,按照未签到处理。

收藏!综合工时制下“加班费”的计算方式!

收藏!综合工时制下“加班费”的计算方式!

收藏!综合工时制下“加班费”的计算方式!对于一些特殊的行业而言,由于企业的生产特性,对于员工的工作时间统计会采用综合工时制的方式。

那么,什么是综合工时制度?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有什么不同呢?首先科普下,什么是综合工时制度。

综合工时制是企业因工作情况特殊或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需要安排职工连续作业,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采用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那么,在综合计算工时中,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又是如何确定的呢?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标准:以年为单位:365天/年-104天/年(休息日)-11天/年(法定休假日)=250天x8=2000小时,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含工作日的加点、休息日和法定假日的加班总数)累计不得超过432小时,周期内必须保证职工至少休息52天。

以季为单位:250天/年÷4季=62.5天x8=500小时,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含工作日的加点、休息日和法定假日的加班总数)累计不得超过108小时,周期内必须保证职工至少休息13天。

以月为单位:250/年÷12月=20.83x8=166.64小时,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含工作日的加点、休息日和法定假日的加班总数)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周期内必须保证职工至少休息4天。

以周为单位:直接以40小时为单位,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含工作日的加点、休息日和法定假日的加班总数)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周期内必须保证职工至少休息1天。

既然明确了相应的标准工作时间,那么加班费的计算又是如何统计的呢?通常来说,如果没有超过核准计算周期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就没有加班费,即便是休息日安排加班(遇到法定节假日除外)。

如果超过(除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以外),综合工时制度的加班就有两种情况:(一)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需要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

(二)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的150%支付。

综合工时制加班费工资计算标准是什么?

综合工时制加班费工资计算标准是什么?

Life is not perfect, if you find it wrong.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综合工时制加班费工资计算标准是什么?综合工时制加班费工资计算标准是:工作日加班的按照150%发放,周末加班的按照200%发放,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照300%发放,需要情况下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来进行发放。

一、综合工时制加班费工资计算标准是什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企业职工,工作日正好是标准工时制周休息日的,属于正常工作;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当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工作日正好是法定节假日的,应依照规定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报酬。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劳动者,工作日正好是休息日的,属于正常工作;工作日正好是法定节假日的,则应按本人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加班加点的时间,均按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二、司法解释按劳部发[1994]503号文件规定,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也有三种:(一)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二)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三)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

实行这一工时形式的企业,无论选用周、月为周期,还是以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职工的平均周工作时间、月工作时间、季度工作时间、年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相同,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应按规定支付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即用人单位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综合工时制加班费计算

综合工时制加班费计算

综合工时制加班费计算综合工时制加班费是指按照综合工时计算加班费的一种劳动制度。

它是以每月工作时间为基础,将工作时间分为标准工时部分和加班工时部分,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计算加班费。

综合工时制的加班费计算方式是首先确定标准工时,一般为每周40小时。

超过标准工时的时间为加班工时。

然后根据加班工时的不同情况,按照一定比例计算加班费。

综合工时制加班费的具体计算方式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 平时加班:指在标准工时内工作时间超过每日工作时间的,按照法定或公司规定的加班费比例计算。

例如,法定加班费比例为每小时工资的150%,则平时加班每小时的加班费为每小时工资的1.5倍。

2. 休息日加班:指在休息日加班的工作时间,根据法定或公司规定的加班费比例计算加班费。

一般来说,法定休息日加班费比例为每小时工资的200%。

这意味着休息日加班每小时的加班费为每小时工资的2倍。

3. 法定节假日加班:指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工作时间,根据法定或公司规定的加班费比例计算加班费。

一般来说,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比例为每小时工资的300%。

这意味着法定节假日加班每小时的加班费为每小时工资的3倍。

除了以上三种情况,综合工时制还可以根据具体需要进行其他加班费计算方式的制定。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加班工时的计算,有的公司会进行舍入处理,例如按照每15分钟为单位计算加班工时,即不满15分钟不计算加班工时,超过15分钟则计算为15分钟。

此外,综合工时制加班费的计算还要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别是对于特殊行业或特殊岗位的加班费计算可能有额外规定。

总之,综合工时制加班费是一种根据工作时间和加班情况来计算加班费的劳动制度。

通过合理的加班费计算方式,不仅可以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还可以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综合工时制中加班工资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综合工时制中加班工资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You don't have that many viewers, don't be so tired.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综合工时制中加班工资计算公式是怎样的?导读:综合工时制中加班工资计算公式是加班工资应当是按照月工资除以21天再乘以加班的小时数乘以1.5倍。

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综合工时制的进行加班的时候不存在公休日的状况,因此是不存在着两倍加班工资的罚款。

一、综合工时制中加班工资计算公式是怎样的?综合工时制中加班工资计算公式是平时加班工资是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综合计算工时在加班费的计算上,不存在公休日加班的情形,即不存在计发200%加班费的情形。

综合计算工时在计算员工的工作时间时,以综合计算周期内总的工作时间除以周期内的工作天数,没有超出法定标准的,无需另行再向员工支付加班费。

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部分按不低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150%支付加班工资,在法定节假日上班的,按不低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二、综合工时制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及工时计算方法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

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1、工作日的计算年工作日:365天/年-104天/年(休息日)-11天/年(法定休假日)=250天/年季工作日:250天/年÷4季=62.5天月工作日:250天/年÷12月=20.83天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2、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怎么计算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加班费

怎么计算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加班费

Make yourself happy every day, happiness is given to yourself.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怎么计算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加班费1、一种是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费,即按照工资的1.5倍计算。

2、另一种是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加班费,按照工资的3倍计算。

3、“综合工时制”是指用人单位经批准,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虽然大多数劳动者都是按照标准工时制来执行的,但现实中也存在部分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情况,此时的情况就比较特殊了,在涉及到加班费的计算上,就与标准工时制的加班费计算有点不一样。

那究竟要怎么计算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加班费呢?下文中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计算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加班费1、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先按同等时间安排其补休.法定节假日不可以补休,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周期内的上班是在法定休假日的.以300%计算,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周期内的总上班时间超过该周内(如一个月.一季度)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以超过部分的时间总数一起计算(不区分是否在休息日).以150%计算,4、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超过36小时的.加班费计算应仍以以150%计算.二、标准工时制的加班费计算〈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三、加班费能计入最低工资吗我国《劳动法》第48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关于综合计时工作制

关于综合计时工作制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的加班费的计算方法如下:原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明确规定:“依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采用的是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也就是说,在综合计算周期内,职工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

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那么,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该如何支付呢?《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1.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按本条第(一)项,即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

2. 另外,实行综合计时工作制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节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本条第(三)项,即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

此外,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2条对此亦有明确规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职工,工作日正好是休息日的,属于正常工作;工作日正好是法定节假日的,要依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支付职工的工资报酬。

”比如,某些单位经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做一天休息一天,在春节长假期间,大年初一、初三、初五、初七都轮到上班,如何计算加班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法定节假日正逢工作日的,应算加班。

因此,如果职工在大年初一和大年初三这两个法定节假日工作,应当计为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另外按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大年初五和大年初七属于休息日,轮到上班属于正常上班,用人单位不用支付加班工资。

综合工时制是指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综合工时制加班费怎么计算

综合工时制加班费怎么计算

综合工时制加班费怎么计算1.加班时间核算:员工在综合工时制下,每月除了正常工作时间外,还会存在一定的加班时间。

加班时间的核算可以按照实际加班时长或者加班时间累积进行。

2.加班费费率:通常情况下,综合工时制下的加班费费率会高于固定工时制。

加班费费率可以根据公司的政策、员工的级别或者劳动法规定进行确定。

3.薪资结构:在综合工时制下,员工的薪资结构通常会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

基本工资包括员工根据合同的约定获得的固定工资,而绩效工资则由实际工作时间和绩效考核结果决定。

4.加班费计算方法:综合工时制下的加班费计算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分别为按小时计算和月度算平均。

按小时计算的方式即将员工加班时间按照加班费率进行换算,最后累加得出加班费金额。

月度算平均的方式则是将员工加班时间按月累积,再将加班费费率乘以每个月的加班时间,最后将总金额除以工作日得出每日的加班费金额。

5.加班费税前税后:综合工时制下的加班费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会以税前和税后两种方式计算。

税前加班费即将加班费金额不扣除个人所得税,而税后加班费则是将加班费金额减去个人所得税后发放。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为一般的加班费计算方法,实际的加班费计算可能会受到各地的劳动法规定、政策规定以及公司的具体规定的影响。

因此,在具体操作中,需要根据自身所在地区和公司的规定进行具体计算。

总的来说,综合工时制下的加班费计算方法相对比较复杂,需要考虑到员工的实际加班时间、加班费费率、薪资结构等多个因素。

为了确保加班费的公平合理计算,建议公司在制定相关政策时要考虑到员工的权益,并遵循当地劳动法规定。

综合工时制加班费基数是怎么算

综合工时制加班费基数是怎么算

综合工时制加班费基数是怎么算(1)标准工时制加班工资基数的确定①工作日加班,工作日加班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工资;②休息日加班,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加班工资;③法定节假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需要指出的是,用人单位如果安排劳动者在工作日和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必须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如果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就不仅影响劳动者休息,也影响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所以不能用安排补休的方式弥补。

如果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加班的,则用人单位有两种选择,可以安排劳动者补休,也可以按照法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选择权掌握在用人单位手中。

(2)综合工时制加班工资基数的确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应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节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3)不定时工时制加班工资基数的确定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在工作日和休息日加班的,不需支付加班工资,按照上海的规定,则在法定休假节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4)计件工资制加班工资基数的确定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根据以上标准工时制中①②③的原则相应调整计件单价。

综合计算工时制,指企业因工作情况特殊或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需要安排职工连续作业,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采用以周、月、年等为周期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综合计算工时制必须经过批准,未经审批,企业无权自行决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

由于综合计算工时制以被批准的计算周期(周、月、季、年)来计算工作时间,所以其工作时间不受标准工时制最高额的限制。

综合工时计算方法

综合工时计算方法

综合计时有以下特点:1. 实行综合计时的工厂,有以下豁免:1)七天有一天休息;2)每天加班不能超过3小时(在工人体力能承受的条件下)2.可以连续工作,直到将全年的综合时间用完为止。

以工厂每周按60小时(每周6天×10小时/天=60小时)计算,在综合计时下,工厂只能工作40周以及40小时的正常工作(40周×60小时+40小时=2440小时)。

这意味工厂一年有11周和20小时不能再上班,无论是否手头有订单。

3.对于超出每周40小时的加班,工厂只需支付平时薪资的150%,而无论该加班时间是在周六或周日;但对于法定假日的加班,工厂必须按平时薪资的300%支付工人。

但是许多欧美客户是不接受七天没有一天休息,也不接受周六或周日的加班工资按150%来支付。

而且一般工厂都不会冒险按以上三点操作。

实行综合加班计时制,必须经劳动部门批准。

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关子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5 条)=实行综合计算工时的,其工时是按全年总工时来计算,以全年正常上班总工时加上加班总时限,为全年的最高工作时间,不可超过。

全年正常上班总工时为:20.83天/月×12月×8小时/天=2000小时;全年加班时限:36小时/月×12月=432小时;全年最大总工时:2000小时+432小时=2432小时;半年最大总工时:(2000小时+432小时)÷2=1216小时;则全年正常上班时间加上加班时间不超过2432小时,则属于合法。

而超过2432小时,则为综合加班超时,属于违规行为。

而不是单独计算加班时间是否超过432小时。

综合计算工时的员工怎么算加班工资

综合计算工时的员工怎么算加班工资

综合计算⼯时的员⼯怎么算加班⼯资
综合计算⼯时⼯作制是指采⽤以周、⽉、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作时间的⼯时制度。

那综合计算⼯时的员⼯怎么算加班⼯资呢?店铺⼩编在下⽂就为⼤家带来问题的解答,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综合计算⼯时的员⼯怎么算加班⼯资
⼯资⽀付暂⾏条例
第⼗三条⽤⼈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作时间以外⼯作的,应按以下标准⽀付⼯资:
(⼀)⽤⼈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作时间以外延长⼯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时⼯资标准的150%⽀付劳动者⼯资;
(⼆)⽤⼈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或⼩时⼯资标准的200%⽀付劳动者⼯资;
(三)⽤⼈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或⼩时⼯资标准的300%⽀付劳动者⼯资。

实⾏计件⼯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单位安排延长⼯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法定⼯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付其⼯资。

经劳动⾏政部门批准实⾏综合计算⼯时⼯作制的,其综合计算⼯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付劳动者延长⼯作时间的⼯资。

实⾏不定时⼯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上述规定。

读者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

加班费计算规则及标准

加班费计算规则及标准

加班费计算规则及标准加班费是指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工作的报酬补偿,是保障员工权益的重要措施之一。

为了明确加班费的计算规则及标准,本文将详细介绍相关内容,以便员工和用人单位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一、计算规则1. 法定加班与额外加班:根据劳动法规定,法定加班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的工作时长。

额外加班是指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工作时长,超过法定工作时长的工作时间作为额外工作时间计算。

2. 加班时间计算:加班时间通常以小时为单位进行计算。

一般情况下,每日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的部分算作加班时间,平时加班和休息日加班的计算方式可能有所不同。

3. 加班时间记录:用人单位应该建立健全加班时间记录制度,并及时记录员工的加班时间。

同时,员工也应主动配合上级或HR部门的工作,准确记录自己的加班时间。

4. 强制性加班: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能以强制加班的方式要求员工,员工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加班,并有权拒绝不合理的加班安排。

用人单位如果需要员工加班,应提前征得员工的同意,并支付加班费。

二、加班费标准1. 基本加班费:基本加班费是指按照员工正常工作时间计算的加班费用。

通常按照员工的基本工资进行计算,并可以按劳动法规定的标准进行适当提高。

2. 加班费倍率:根据不同的加班时间类型,采用不同的倍率进行计算加班费。

例如,平时加班可以按照1.5倍工资计算,休息日加班可以按照2倍工资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可以按照3倍工资计算等。

3. 加班饭贴或报销:有些用人单位为了鼓励员工加班,会提供加班饭贴或报销餐费、交通费等。

这些费用应在合理范围内,适量提供,并符合当地相关规定。

4. 综合计算:有时候,员工可能会有多项福利待遇,如出差补贴、通讯补贴等。

在计算加班费时,应结合相关福利待遇进行综合计算,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合理保障。

三、相关问题与处理1. 加班费支付时间: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员工的加班费用,并在工资条上明确标注加班费的金额。

如用人单位拖欠加班费,员工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合工时制加班费计算方法及标准

综合工时制加班费计算方法及标准

综合工时制加班费计算方法及标准
综合工时制加班费的计算方法及标准具体如下:
1.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先按同等时间安排其补休,法定节假日不可以补休。

2.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周期内的上班是在法定休假日的,以300%计算。

3.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周期内的总上班时间超过该周内(如一个月、一季度)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以超过部分的时间总数一起计算(不区分是否在休息日)以150%计算。

4. 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超过36小时的,加
班费计算应仍以以150%计算。

另外,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企业可以制订与国家法律不相抵触的加班制度,可以规定适当的加班审批程序,对符合加班制度的加班情况支付不低于法定标准的加班工资。

如果不是用人单位安排加班,而由劳动者自愿加班的,用人单位依据以上规定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希望以上信息对你有帮助,如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法律专业人士或权威部门。

加班费计算方法及标准

加班费计算方法及标准

加班费计算方法及标准加班费是指企业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在员工超过正常工作时间后所支付的工资。

加班费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对于企业和员工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合理的加班费计算可以保障员工的权益,也可以规范企业的管理。

本文将就加班费的计算方法及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一、加班费的计算方法。

1. 按小时计算。

加班费的最基本计算方法是按小时计算。

通常情况下,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工作时长会被视为加班时间,按照一定的比例增加员工的工资。

例如,国家规定工作日加班工资为平时工资的1.5倍,休息日加班工资为平时工资的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为平时工资的3倍。

2. 按次数计算。

除了按小时计算外,有些企业也会按照加班的次数进行计算加班费。

这种方式适用于一些灵活性较大的岗位,员工的加班时间不固定,难以按小时计算加班费的情况。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加班次数,并按照一定的比例增加员工的工资。

3. 综合计算。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企业也可以采用综合计算的方式来确定加班费。

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一些特殊岗位或特殊工作情况,难以简单按照小时或次数计算加班费的情况。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员工的工作时长、工作强度、工作环境等因素,综合计算加班费。

二、加班费的标准。

1. 国家规定标准。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国家对于加班费的标准有明确的规定。

企业在计算加班费时,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不得低于法定标准,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2. 企业内部规定。

除了国家规定的标准外,一些企业也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制定内部的加班费标准。

这些标准可能会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以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也可能会根据企业的经济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3. 行业惯例。

在某些行业中,也存在一些行业惯例关于加班费标准的约定。

企业在确定加班费标准时,可以参考所在行业的惯例,以保持与行业的一致性。

三、加班费计算的注意事项。

1. 记录完整。

企业在计算加班费时,应当对员工的加班时间进行完整记录,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综合工时制度的加班

综合工时制度的加班

综合工时制度的加班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单位以标准工作时间为基础,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以下是为你整理的综合工时制度的加班,希望能帮到你。

综合工时制员工如何计算加班综合计算工时制,指企业因工作情况特殊或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需要安排职工连续作业,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采用以周、月、年等为周期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综合计算工时制必须经过批准,未经审批,企业无权自行决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

由于综合计算工时制以被批准的计算周期(周、月、季、年)来计算工作时间,所以其工作时间不受标准工时制最高额的限制。

譬如被批准的计算周期是季度,则在一个季度中,总工作时间为21.75天×3月×8小时=522小时,而没有每天8小时和每周40小时的限制。

但在一个计算周期内,如果工作超过522小时的部分,则应计算加班费。

综合工时制度特殊工时制度的加班问题【案例1:】公司经劳动局审批对销售人员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

2015年10月1日至7日,A公司为了推广其产品,制定了促销计划,要求全体销售人员要参加促销活动。

后来,A公司对全体销售人员进行了调休。

但部分销售人员却认为,节假日加班本身就要支付加班费,调休也必须支付。

A公司却认为,已经调休了,则不用支付加班费。

【案例2:】2015年10月,B公司因接到大批订单且交货时间短暂,B公司决定,从即日起3个月内,每天加班3小时,休息日也不休息,等到交货后,B公司按照国家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标准,给员工放假,让大家集中休息。

经过2个月的赶工,B公司按时交货了。

然后给员工集中放假一个月。

但部分员工认为,B公司应该支付加班费。

B公司却认为,公司已经宣布实行3个月的综合工时制度,而且也给员工放假了,不用支付加班费。

【案例3:】2015年1月,深圳C建筑公司经劳动局审批对部分建筑工种的职工实行1年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制。

张先生也在其列。

张先生与C公司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综合工时制工资计算

综合工时制工资计算

综合工时制工资计算
1.工作时间计算:
2.加班工资计算:
对于加班时间,员工可以拿到额外的工资,这通常称为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也因公司和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常见的计算方法为每小时工资的1.5倍或2倍。

例如,如果员工的小时工资为30元,那么加班时间的每小时工资可能为45元或60元。

3.工作量计算:
综合工时制工资计算通常还会考虑到员工的工作量。

计算工作量可以根据不同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进行分类,如销售职位可以根据销售额进行量化,生产职位可以根据产量进行量化。

根据工作量的具体计算方法,可对员工的工资进行额外加成或扣除。

4.绩效奖金计算:
在综合工时制工资计算中,公司可以设置绩效奖金来激励员工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绩效奖金通常根据员工的绩效评级来确定,评级较高的员工可以获得较高的绩效奖金。

绩效评级可以根据员工的工作成果、质量、效率等因素进行评估。

5.其他福利和津贴:
总结起来,综合工时制工资计算是根据员工工作时间、工作量、绩效等因素综合计算工资的一种方式。

它的优势在于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员工的工作表现,并激励员工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同时,综合工时制工资计算也要考虑到合理的加班工资、工作量计算、绩效奖金和其他福利津贴等。

公司可以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和工作制度来制定适合的综合工时制工资计算方案,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综合工时加班费计算公式是什么

综合工时加班费计算公式是什么

综合工时加班费计算公式是什么1.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2.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3.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如今一般劳动者执行的都是标准工时制,但有的劳动者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执行的是综合工时制。

其与前者是很不一样的,尤其是在计算加班工资方面。

到底综合工时加班工资该如何计算?以下是具体介绍。

综合计算工时在加班费的计算上,不存在公休日加班的情形,即不存在计发200%加班费的情形。

综合计算工时在计算员工的工作时间时,以综合计算周期内总的工作时间除以周期内的工作天数,没有超出法定标准的,无需另行再向员工支付加班费。

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部分按不低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150%支付加班工资,在法定节假日上班的,按不低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延伸知识:综合工时制工资计算方法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及工时计算方法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

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1、工作日的计算年工作日:365天/年-104天/年(休息日)-11天/年(法定休假日)=250天/年季工作日:250天/年÷4季=62.5天月工作日:250天/年÷12月=20.83天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2、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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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及加班界定
综合计算工作时间:指单位以标准工作时间为基础,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因用人单位生产或工作特点,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的部分职工,其工作时间不宜以日计算,需要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长度(小时数)一种工时形式。

其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

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点,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2、地持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3、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加班界定:
企业因生产或工作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作时间,而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其加班的界定认为应该把握以下几个关键点:
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并履行了国家规定的审批程序。

⒉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等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虽不受《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限制,但依据劳动部《审批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采用的是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指出,全体公民的节日假10天,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为20.92天和167.4小时。

因此,在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周期内,具体某一天、某一周、某一月等的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40小时、167.4小时等,但是,在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周期内,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即平均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平均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平均每月工作时间为167.4小时。

如果在综合计算周期内,工作时间超过的,就属于加班加点。

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工作的,应视为正常工作,用人单位无须履行《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延长工作时间的手续,且休息日不作加班处理,
⒊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部分按不低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150%支付加班工资,在法定节假日上班的,按不低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200%、300%支付加班工资。

不定时工作制
定时工作制是相对标准工时工作制而言的一种特殊的工时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9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36条、第38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的规定,不定时工作制是指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

它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

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受《劳动法》第41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但用人单位应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人员不执行加班工资的规定。

但是实行不定时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仍应按照相关法规文件的规定,平均每天原则上工作8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
第四条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第五条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一)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二)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三)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缩短工作时间?其适用范围如何?
缩短工作时间是反映劳动者工作时间少于标准工作时间和周工作时间。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本身就包含了缩短工作时间的意思,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缩短工作时间。

由于劳动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实践活动。

在劳动过程中,劳动力使用数量的多少,劳动强度大小,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的差异,劳动者体能消耗及对劳动者身体的影响的不同,据此,我国对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的劳动者,早就有过适当的缩短工作时间的规定,主要有四种情况:
1、从事矿山井下、严重有毒有害、特别繁重和特别紧张体力劳动的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可以少于标准工作时间。

2、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日工作时间内,可以给婴儿哺乳两次,每次30分钟。

3、化工行业对有毒有害作业的工人,根据生产的特点和条件,分别实行“三工一休制”与“定期轮流脱离接触”相结合的制度,即工作3天休息1天,每年再轮流脱离原作业岗位1个月,或采用6小时至7小时工作制。

4、煤矿井下实行四班6小时工作制,纺织行业也曾实行“四班三运转”制度。

1995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4条规定:“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部1995年颁发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第4条规定:“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在每财工作40小时的基础再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应在保证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的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6条的规定,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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