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管法管理概述
税收征管法解读规范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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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法解读规范税收征管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税收征管法作为税收法律的基本法,对于确保税收收入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将对税收征管法进行解读,以规范税收征管工作。
第一章税收征管法的基本概述税收征管法是我国税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税务机关的征管行为,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该法包括了税收征收的一般程序、纳税人的义务和权利、税务机关的职责等内容。
税收征管法的出台对于加强税收征管工作、提高税收征收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税收征收的一般程序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程序,税务机关进行税收征收工作。
首先,税务机关应当依法设立与税收征管相关的内部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和流程。
其次,纳税人在符合税收法律的前提下,自主申报纳税信息。
税务机关要对纳税人的申报信息进行审查核对,并及时向纳税人提供相关税收政策和咨询服务。
最后,纳税人缴纳应纳税款后,税务机关依法进行核算,并及时提供税款缴纳凭证。
第三章纳税人的义务和权利纳税人作为税收征管的主体,有着相应的义务和权利。
纳税人的义务主要包括准确申报纳税信息、按时缴纳税款、保存相关纳税记录等。
纳税人应当依法履行这些义务,否则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税收征管法也规定了纳税人的权利,包括知情权、申诉权、隐私保护权等。
税务机关要保障纳税人的权利,提供便利和支持。
第四章税务机关的职责税务机关是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实施主体,承担着重要的职责。
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履行征收管理职责,加强对纳税人的指导和服务,确保税收征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税务机关还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制度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同时,税务机关还要依法处理税收违法行为,并加强对纳税人的教育和宣传,提高纳税人的自觉性。
第五章税收征管法的监督与保障税收征管法实施过程中需要有有效的监督与保障机制。
一方面,应建立健全税收征管法的执行监督制度,确保税务机关依法履职。
另一方面,要加强纳税人的监督权利,鼓励纳税人积极参与税收征管监督工作。
税收征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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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
宣传税法 保密义务 为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 其他义务
纳税人的权利
一、知情权 纳税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
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包括: 现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办理税 收事项的时间、方式、步骤以及需要提交的资料; 应纳税额核定及其他税务行政处理决定的法律依据、 事实依据和计算方法;与税务机关在纳税、处罚和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纳税人可 以采取的法律救济途径及需要满足的条件。
十三、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 对纳税人作出规定金额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之前,税
务机关会向纳税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 知纳税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证据、行政处罚的法律依 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对此,纳税人有权要求举行听 证。税务机关将应纳税人的要求组织听证。如纳税人认为 税务机关指定的听证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纳税 人有权申请主持人回避。
六、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 如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
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 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计划单列市国家税 务局、地方税务局可以参照省级税务机关的批准权限,审 批纳税人的延期缴纳税款申请。
纳税人满足以下任何一个条件,均可以申请延期缴纳 税款:一是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 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二是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 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此外,纳税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 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依法开具、使用、取得和保 管发票。
三、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软件备案的义务 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
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的财务、 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 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抵触的,应依照国务院 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应纳 税款、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
第13章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13章税收征收管理法](https://img.taocdn.com/s3/m/fc788615d5bbfd0a78567391.png)
三、纳税申报管理
(一)纳税申报的对象——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二)纳税申报的期限——一是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二是结合纳税人实际 情况确定的。 (三)纳税申报方式:直接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 (四)延期申报管理:纳税人因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进行纳税申报的,经 县以上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例题•多选题】(2013年)下列纳税申报方式中,符合税收征收管理法规
7.税收保全措施
主要措施:
①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 税款的存款 ②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
提示: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 施的范围之内
二、税款征收制度
税款征收制度
主要内容
8.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本章内容:
第一节 税收征收管理法概述 第二节 税务管理 第三节 税款征收 第四节 税务检查 第五节 法律责任
19
第四节要点:
税务检查的形式、方法与职责
税务检查的形式、方法与职责
(一)税务检查的形式:重点检查、分类计划检查、集中性检查、临时性检查、专项 检查
(二)税务检查的方法:全查法、抽查法、顺查法、逆查法、现场检查法、调账检查 法、比较分析法、控制计算法、审阅法、核对法、观察法、外调法、盘存法、交叉稽核法
5.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
吊销营业执照
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
6.纳税人依法终止履行纳税义
税务登记管理机关申报办理注 销税务登记
务的其他情形
(三)停业、复业登记 (四)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 《外管证》,《外管证》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章节学习重点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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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章节学习重点归纳第一节税收征收管理概述一、税收法律关系及征纳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税收法律关系重点是: 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征纳双方(1)征税主体。
包括各级税务机关、海关等。
(2)纳税主体。
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提示】在税收法律关系中, 双方当事人虽然是行政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关系, 但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二)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注选择题)征纳双方权利和义务内容税务机关的权利和义务职权(6项)法规起草拟定权、税务管理权、税款征收权、税务检查、行政处罚权、其他(如估税权、代位权、撤销权等)。
【提示】税务检查职权, 包括查账权、场地检查权、询问权、责成提供资料权、存款账户核查权等。
义务宣传税法, 辅导纳税人依法纳税;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守秘密;进行回避的义务;受理减、免、退税及延期缴纳税款申请, 受理税务行政复议等义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与义务权利知情权、要求秘密权、享受减税免税和出口退税权、多缴税款申请退还权、陈述与申辩权、要求税务机关承担赔偿责任权等。
义务按期办理税务登记、按规定设置账簿、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按期缴纳或解缴税款、接受税务机关依法实行的检查等。
二、税款征收管理体制我国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税款征收机关包括各级税务机关及海关, 其各自征收范围的划分注意选择题(一)国家税务局系统主要负责下列税种的征收和管理:①增值税;②消费税;③车辆购置税;④中央企业所得税等。
(二)地方税务局系统主要负责下列税种的征收和管理:①营业税;②个人所得税;③第五章的小税种等。
(三)海关系统主要负责下列税收的征收和管理:①进出口关税;②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的进口关税;③委托代征的进口环节消费税、增值税等。
第二节税务管理一、税务管理概述税务管理主要包括税务登记管理、账簿和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等方面的内容。
二、税务登记管理(一)概述:1.税务登记范围——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企业, 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 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都应当办理税务登记(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国家税收税收征管制度PPT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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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税收征管基本内容
(1)税务登记。 主要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2)账簿及凭证管理。 (3)纳税申报。 按申报时间,可以将纳税申报分为正常申报与延期申报;按申报方式可以分为窗口申报、邮寄申报、电子申报和其他申报。 (4)税款征收。 主要包括自主申报、代扣代缴、委托征收、核定征收和强制征收五种方法。 (5)税务检查。 检查的形式有静态检查、与动态检查。 (6)复议与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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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望理论(Prospect Theory)
期望理论是丹尼尔•卡恩曼(D.Kahneman)与他的合作者特维尔斯基(ersky)提出的。他们把心理学分析法与经济学研究结合在一起,通过大量实验发现人类决策具有不确定性。 期望理论提出了人类行为的确定性效应、表述性效应、参照水平和分离性效应。 假如税制简明易于遵守,并且逃税的或有损失十分巨大,纳税人就易于做出遵从税法的选择;反之,纳税人极有可能选择逃税。表述性效应是指决策受到表述形式的影响。 如果逃税者屡屡成功,那么会助长其风险偏好,重复逃税行为,相反,逃税者就会被强化为风险厌恶者,逃税现象会受抑制。
税收征管的主要任务是实现依法赋予的税收执法权,因此法律是税收征的基本依据。 税收征管依据的法律主要有:《税收基本法》、《税收征管法》和《税收单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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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税收征管活动存在信息不对称
征税人不知道纳税人信息、纳税人不知道征税人信息。 征税活动中信息的不对称对征纳博弈产生重要影响,征纳双方都存在使用信息优势获取信息租金的可能 双方合谋损害国家利益,造成税收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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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纳税人与狭义征税人博弈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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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税收征收管理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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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税收征收管理法(一)第一节税收征收管理法概述一、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立法目的(考的概率很低,自行阅读)1.加强税收征收管理。
(首要目的)2.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
3.保障国家收入。
4.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5.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适用范围1.《征管法》第二条规定:“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2.由税务机关征收的费,如教育费附加,不适用《征管法》,不能采取《征管法》规定的措施。
3.海关征收和代征的税种(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也不适用《征管法》。
4.农税征收机关负责征收的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管理,由国务院另行规定;【例-单选题】下列税费征收管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是()。
(2015)A.关税B.房产税C.教育费附加D.海关代征增值税网校答案:B网校解析:教育费附加属于费用,不适用征管法;海关征收的增值税和关税不适用征管法。
三、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遵守主体(一)税务行政主体——税务机关包括: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和省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二)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有关单位(三)有关单位和部门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在内的有关单位和部门第二节税务管理【本节引言】1.本节知识框架税务管理包括:税务登记管理、账簿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管理一、税务登记管理【税务登记管理引言】1.税务登记管理知识框架税务登记管理包括:开业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注销税务登记、停业复业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一)开业税务登记:1.开业税务登记的对象开业税务登记的对象分为以下两类:(1)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其中包括: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2)其他纳税人。
根据有关法规规定,不从事生产、经营,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2.无需税务登记的对象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无需办理税务登记。
高教社2023(李克桥)税法教学课件第2章 税收征收管理
![高教社2023(李克桥)税法教学课件第2章 税收征收管理](https://img.taocdn.com/s3/m/9c610730fd4ffe4733687e21af45b307e871f96b.png)
(四)税务检查
税务检查,是指税务机关为了减少税款的流失,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的财务 会计制度的规定,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人履行扣缴义务的情况所进行 的检查和监督。
(五)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正确履行义务、发生违法行为时所应承担 的法律后果。
(六)税收争议的解决
(二)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有关单位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 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纳税人、扣 缴义务人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纳税和代扣 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信息。
税收争议的解决,是作为征管方的税务机关在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 等相对人在税款征收过程中所发生的一些争议予以解决的方式。针对不同情形可采 取税务行政复议或税务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当税务机关的行为不当,给纳税相对 人造成损失时,纳税相对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予以赔偿。
三、《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遵守主体
(四)纳税申报的延期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 款报告表确有困难(如受到不可抗力的影响、财务会计处理上有特殊情况等)。需 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书面延期申请;经过税务机关核准,可 以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
(五)纳税申报的方式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关批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 数据电文(指税务机关确定的电话语音、电子数据交换和网络传输等电子方式)或 者其他方式(如委托他人代理)办理纳税申报事宜。
第十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法)
![第十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法)](https://img.taocdn.com/s3/m/4585f9bc700abb68a982fbcd.png)
• (2)邮寄申报。是指经税务机关批准的纳税 人使用统一规定的纳税申报专用信封,通过邮 政部门办理交寄手续,并向邮政部门索取收据 作为申报凭据的方式。
• (3)数据电文。是指采用税务机关规定的电 子数据交换和网络传输等方式办理纳税申报。 目前纳税人的网上申报,就是数据电文申报方 式的常见形式。
• (2)对会计核算的要求。根据我国《税收 征管法》的有关规定,所有纳税人和扣缴 义务人都必须根据合法、有效的凭证进行 账务处理。
•
①纳税人建立的会计电算化系统应当符
合国家有关规定,并能正确、完整核算其收入或
者所得。
•
②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
用前将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
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13.3税款征收
• 13.3.1税款征收的原则 • 1.税务机关是征税的唯一行政主体的原则。 • 2.税务机关依法征税原则。 • 3.税款优先原则。
•
我国《税收征管法》在法律上确定了税款征收在纳税
人支付各种款项和偿还债务时的顺序。
•
(1)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这里所说的税收优先
于无担保债权是有条件的,也就是说并不是优先于所有的
• 2.纳税申报的要求
•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 报表,并根据不同的情况报送下列有关证件、 资料:
• (1)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资料。
• (2)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
• (3)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
• (4)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 凭证。
• (5)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 明文件。
• 5.委托代征税款 • 委托代征税款是指税务机关委托代征人以税务
《税务知识介绍》第十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
![《税务知识介绍》第十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https://img.taocdn.com/s3/m/5d0785706fdb6f1aff00bed5b9f3f90f76c64dc6.png)
税款征收的方式:P530-531
查账征收
查定征收
查验征收
定期定额征收
委托代征
邮寄纳税
其它
税款征收制度(掌握) 代收税款手续费,只能由县以上税务机关统一办理退库,不得在征收税款中坐支P532 延期缴税制度:书面提出、省级税务机关批、最长不超3个月、批准期内免滞纳金 税收滞纳金征收制度(掌握) 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注意:2001.05.01之前是2‰)
第三节 税款征收 (一)税款征收的原则 1、税务机关是征税的惟一行政主体 2、只能依法征税 3、不得违法开、停、多、少征、提前或延缓、摊派税款 4、税务机关必须依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征税。 5、税务机关扣押、查封财产时,必须向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或扣押、查封的收据或清单。 6、税、滞、罚统一由税务机关上缴国库
法律责任(与前一年有较大变动,重点掌握) 对违反税收管理行为的处罚 下列行为之一,限期改正,处2 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 000元以上10 000元以下的罚款: 、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 、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的内容和程序:515-518页,了解一下。 遇下列情况之一,应变更税务登记。P518 改变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改变所有制性质、隶属关系或经营地址;改变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改变经营期限开户银行及账号;改变工商证照等 区别:经营地由南京东北移至城南(县级),不是变更税务登记,而是注销税务登记。
《经济法基础》第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经济法基础》第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2206b7c5ccbff121dc368384.png)
【练一练】
(2015年单选)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
D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税务机关权利的是( )。
A.税务管理 B.税务检查 C.税款征收 D.宣传税法
【练一练】
(2015年单选)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
C 下列各项中,属于纳税人义务的是( )。
1.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 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 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 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 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2.发票领用分类管理制度
税收风险程度 较低 中等
管理制度 按需供应发票 正常供应发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我国同外国缔结的有关税收的条约、协定同《税收征收 管理法》有不同规定的, 依照条约、协定的规定办理 。
三、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征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1.征税主体的权利
包括:参与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提出税 税收立法权 收政策建议,在职权范围内制定、发布关于
税收征管的部门规章等
税务管理权
包括:税务登记管理、账簿和凭证管理、发 票管理、纳税申报管理等
A.申请退还多缴税款 B.宣传税收法律 C.按期办理纳税申报 D.税款征收
第二节 税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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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务管理的概念
税务管理,是指税收征收管理机关为了贯彻执行国家税 收法律制度,加强税收工作,协调征税关系而对纳税人 和扣缴义务人实施的基础性的管理制度和管理行为。
税务管理是税收征收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税款征收的前 提和基础。
A.销售货物开具发票时,可按付款方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B.经单位财务负责人批准后,可拆本使用发票 C.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保存期满后,开具发票的单位可直接
税收征收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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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适用范围
《征管法》是一个综合性的税收征管法律,适 用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企业 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 土地作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固定资产 投资使用方向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屠宰 税、筵席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车船使用牌照税、城市房地产税等由税务机关 负责征收的各种税收 农税征收机关负责征收的农业税、牧业税、耕地 占用税、契税的征收管理,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海关征收的关税及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适 用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采取保全措施的法定程序: 1、 责令纳税人提前纳税税款 2、 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 3、 冻结纳税人的存款 4、 查封、扣制执行措施 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是指当事人不履行法律规定 的义务时,有关国家机关采用法定的强制手段强 迫其履行义务的行为。 《征管法》明确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 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 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①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 中扣缴税款; ②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 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税款强 制执行措施应坚持的原则:告诫在先的原则 。
七、退税和追税制度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 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 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 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 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 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 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 延长到五年。 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 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 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税收征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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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停业、复业登记 纳税人的停(复)手续必须在事先(上1 个月内)办理,不得事后补办;凡未按规定办 理停业手续的,一律视同正常经营户管理。 (5)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 动税收管理证明》,一地一证,有效期一般为 30日,最长不超过180日。在经营地结清税款, 缴销发票。《外管证》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 应回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缴销手续。 4、税务登记证的作用和管理 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临时税务登记 证、扣缴税款登记证
(2)变更登记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 日或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税务登 记。 (3)注销登记 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前,向原税务登记管理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办 理注销登记。 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告终止之日起15 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 地点变更,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
(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1、概念:税务机关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 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解 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 担保的税款,经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 的,采取的强行征收欠缴税款和应缴滞纳金的 行为。 2、适用条件 ① 适用对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 ② 超过纳税期限; ③ 告诫在先,执行在后;
三、账簿、凭证管理 1、账簿、凭证设置的范围及时间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 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设置账簿; 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扣缴 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按照代扣、代收的税 种,分别设置代扣、代收代缴税款账簿。 2、备案制度: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 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 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主 管税务机关备案。 3、账簿、凭证的保管:10年,另有规定除 外
《税收学》 第十六章考点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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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学教程》第十六章税收征收管理071 税收征收管理法概述(——四级考点)1.税收征收管理是指税务机关以税收征收管理法为基础,对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实施依法征税活动及其管理的总称。
它具体包括以下几项内容:(1)税务管理;(2)税款征收;(3)税务检查;(4)税务代理;(5)法律责任。
2.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遵守主体分为以下三个方面:(1)税务行政主体(2)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3)有关单位和部门072 税务管理(★三级考点)1.税务管理是税务机关在税收征收管理中对征纳过程实施的基础性的管理制度和管理行为,与税款征收、税务检查共同构成税收征收管理的重要内容。
2.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并据此对纳税人实施税务管理的一系列法定制度的总称。
税务登记是税收管理工作的首要环节,是征纳双方法律关系成立的依据和证明。
3.税务登记分开业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注销税务登记和停业、复业登记四种。
4.账簿、凭证管理是继税务登记之后税收征收管理的又一个重要环节。
对纳税人的账簿、凭证进行管理,对于依法征税、依率计征,保证税收征收管理过程的连续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5.账簿是纳税人用来连续地登记和反映其各种经济业务的账册或簿籍,是编制报表的依据,也是保存会计数据资料的工具和载体。
6.凭证是纳税人用来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并据以登记账簿的书面证明。
7.对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其处理办法的管理(1)备案制度。
(2)依照税收的规定计算纳税。
8.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账簿、会计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当保存10年。
纳税人不得伪造、变造或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
9.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在发生法定纳税义务后按照税法或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
10.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和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发票一般分为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三个联次,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包括一个抵扣联。
税收征收管理法PPT课件
![税收征收管理法PPT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8868e25af08583d049649b6648d7c1c708a10bfb.png)
纳税义务的确定
纳税义务的确定依据是税法规 定的纳税范围、税种、税率等 税收要素。
纳税义务的确定应遵循公平、 公正、合理原则,确保税收负 担的公平分配。
纳税义务的确定应考虑纳税人 的实际负担能力,避免因税收 负担过重而影响其正常经营和 生活。
纳税期限和地点
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期限。
依据。Biblioteka 保障国家税收权益税收征收管理法有效保障了国家税 收权益,确保了税收收入的及时、 足额入库,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 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促进税收公平
税收征收管理法秉持税收公平原则, 通过规范税收征管行为,确保不同 纳税人在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受到 公平、公正的待遇。
对未来税收征收管理法的展望
完善电子税务管理
纳税地点是指纳税人应当向哪个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的地点。
纳税期限和地点的确定应便于税务机关征收管理,同时也要考虑纳税人的实际情况 和便利性。
税收征收程序
税收征收程序是指税务机关征收税款 的一系列工作流程和规范。
税收征收程序应当规范、透明,确保 纳税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同时也要 提高税收征收效率。
税收征收程序包括纳税人申报、税务 机关审核、征收税款、开具税收凭证 等环节。
概念
税收征收管理法是国家为了规范税收 征收与管理工作,保障国家财政收入 ,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而制定的一系 列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总称。
税收征收管理法的历史与发展
历史
税收征收管理法起源于古代的税收征管制度,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政治制度 的演变,税收征收管理法不断完善和发展。
发展
现代税收征收管理法在各国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吸收和借鉴国际先进经验,逐 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为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 障。
税收征管法的具体内容
![税收征管法的具体内容](https://img.taocdn.com/s3/m/09b72e70a98271fe910ef9d3.png)
税收征管法的具体内容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收税覆盖了几乎所有的商品种类,对每种商品都有些严格的税收标准。
税费的征收有些严格的法律规定,一切征税行为都是依法征收的,税收征管法就是依法征收的依据。
接下来,律伴小编将介绍一下税收征管法的具体内容。
一、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适用范围《税收征管法》只适用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就现行有效税种而言,具体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城市房地产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辆购置税、印花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现已暂停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筵席税、屠宰税、证券交易税等征收管理。
但是,中国同外国缔结的有关税收的条约、协定同该法有不同规定的,则依照有关条约、协定的规定办理。
二、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决定》修正 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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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 行政法规的行为
6、地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 的义务
①、不得违法作出税收开征、停征、 减、免、退、补和其它与税法相低 触的决定
②、收到违反税法检举的机关和负责 查处的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
第二节 税务管理
(三)纳税申报P526
1、办理纳税申报的对象:从事生产经营、行 生应税行为、取得应税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不论是不税务登记)
2、纳税申报的内容和期限
3、申报方式:直接申报、邮寄申报(邮戳为 准)、数据电文
4、延期申报管理:
(1)县级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2)省级税务机关批缓交。
第三节 税款征收 (一)税款征收的原则 1、税务机关是征税的惟一行政主体 2、只能依法征税 3、不得违法开、停、多、少征、提前或延缓、
税,不适用《征管法》
(三)遵守主体:
1、税务行政主体--征税机关
2、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纳税人、扣缴 义务人和其它有关单位
3、有关单位和部门--其它单位和部门 (比如各级政府)
(四)税收征管权利和义务的设定(多选, 3、4、5、6是重点)
1、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权利:
①负责税收征管工作
②依法执行职务
第十七章 税收征管法
• 税收征管法2001.05.01修订,是今年考试 的重点章,学习本章时,不要忽略程序性的 有关规定,今年出题分数在14分左右,综合 题肯定有!!
• 尤其要注意偷税、强制、保全
• 本章作为税法考试中的重点章节,通常是与 其他税法结合运用,重点考核考生综合分析 能力。历年考试中,除以单选、多选、判断 题型出题外,每年综合题中还要涉及实体法 与征管法的题目,难度较大。
2、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义务P511-512共 十条。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P512
①向税务机关了解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与纳 税情况有有关的情况
②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自己保密
③依法享有减、免、退税的权利
④对税务机关的决定,有陈述权、申辩权;依 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 国家赔偿等权利。
②其他纳税人,应自批准之日或在按税法规 定成为法定纳税人之日30日内,向当地税 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③纳税人所属跨地、区的非独立核算的分支 机构,除由其总机构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外, 也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税务 机关申请输注册税务登记。
3、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的内容和程序:515518页,了解一下。
务机关; E、被吊销营业执照; F、其他情况。
②时间:15日内(区别:开业、变更都是30 日内)
③程序:先销税务、后销工商登记(被吊销执 照的除外)
④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 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 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二)账簿、凭证管理
1、账簿、凭证管理
①设置的范围:依法设账,依据合法、 有效的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⑤有权控告有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 违纪行为。
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义务:(多选, 全是重点)
①、依法纳税、依法代扣代缴、代收代缴
②、按规定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纳税和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信息。
③、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
5、地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权利
①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内税收征管工作的领 导(对地税)或协调(对国税),支持税务 机关执法。
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其它纳 税人可到税务所去代开)
③发票的开具:
不得跨省使用,不得跨规定使用地区、进出境携带、 邮寄、运输空白发票。
④发票的保管:分税务机关保管和纳税人保管两个层 次
⑤发票的缴销:只能由税务机关销毁。
3、税控管理(今年新内容,掌握)
不能按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损毁 或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 期改正,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 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4、遇下列情况之一,应变更税务登记。 P518 改变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改变所有制 性质、隶属关系或经营地址;改变经营方 式、经营范围;改变经营期限开户银行及 账号;改变工商证照等
区别:经营地由南京东北移至城南(县级),不 是变更税务登记,而是注销税务登记。
5、注销税务登记 ①、适用范围(多选) :P519 A、经营期满而自动解散; B、企业由于改组、合并等原因而被撤消; C、资不抵债而破产; D、纳税人住所、经营地迁移而脱离原主管税
B、纳税人发生欠税在前的,税收优先于抵押 权、权和留置权的执行。
②备案制度。自领取税务登记证起15日 内,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 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③账簿、会计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及 其他有关资料应当保存10年。
2、发票管理
①发票的印制:
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由国家税务总局(省级国税就不 行)指定企业印制;其它发票由省级国税、地税指 定企业印制
②发票的领购:
第一节 税收征管法概述 (一)税收征管法的立法目的 1、加强税收征收管理; 2、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 3、保障国家税收收入; 4、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5、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二)税收征管法的适用范围P510 1、仅适用18个工商税种 2、不适用的税种:农业税、牧业税、耕地占用税、
契税、关税、消费税。 3、教育费附加:虽然由税务机关代收,但不是一种
(一)税务登记
1、开业税务登记的对象:
(1)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 人;
(2)其他纳税人
注:除临时取得应税收入或发生应税行 为以及只缴纳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的 外,都应按规定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多选)
2、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的时间和地点P515
①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 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摊派税款 4、税务机关必须依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征税。 5、税务机关扣押、查封财产时,必须向纳税人
开具完税凭证或扣押、查封的收据或清单。 6、税、滞、罚统一由税务机关上缴国库
7、税款优先原则(新内容,重点掌握!!!) P530
A、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无论债权的发生 是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之前还是之后,(法 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