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管法是怎么规定的

合集下载

税务常识:新《税收征管法》对偷税行为是如何规定的?

税务常识:新《税收征管法》对偷税行为是如何规定的?

问:新《税收征管法》对偷税⾏为是如何规定的?偷税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答:新《税收征管法》列举的偷税⾏为包括以下⼏种:1、纳税⼈伪造、变造、隐匿、擅⾃销毁账簿、记账凭证,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

2、纳税⼈在账簿上多列⽀出或者不列、少列收⼊,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

3、纳税⼈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拒不申报或者进⾏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

纳税⼈只要具有上述⾏为之⼀,即可认定其为偷税。

对纳税⼈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的百分之五⼗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税收征管规定

税收征管规定

税收征管规定税收征管规定是国家对税收征收和管理进行具体指导和规范的文件。

它是贯彻税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税收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

本文将从税收征管的重要性、税收征管的原则和方法以及税收征管的改革方向三个方面展开论述。

一、税收征管的重要性税收是国家的重要财政收入来源,也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税收征管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直接影响到税收征收的效果和国家财政的良性运行。

税收征管规定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确保国家税收的全面征收和公平分配,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税收征管的原则和方法1. 税收征管的原则(1)公正原则:税收征管应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个人或企业,不违背公众利益。

公正原则的实现需要建立完善的税收政策和法律环境,强化税收征管的透明度和公开性,确保纳税人和征税机关的公平交互。

(2)合法原则:税收征管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进行,不得进行非法征收和滥用职权行为。

合法原则的落实需要建立健全的税收法律体系,完善税收征收程序,并加强对税收征管人员的监督和内部管理。

(3)效率原则:税收征管应高效、便捷,减少不必要的行政环节和时间成本,提高税收征收效率。

实现效率原则需要借助科技手段,建立现代化征管系统,提高税收信息化水平,强化风险评估和大数据分析能力。

2. 税收征管的方法(1)全面征收:税收征管应对所有纳税人进行全面征收,不得有遗漏或特殊待遇。

全面征收需要建立完善的征管体系,加强对纳税人的登记和核实,确保所有应纳税款都能被征收。

(2)分类管理:税收征管应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税种的特点,采取不同的管理政策和措施。

分类管理需要建立健全的行业税收征管标准和业务指南,提高对不同行业、不同纳税人群体的管理水平。

(3)风险分析:税收征管应通过风险评估和大数据分析,实时掌握纳税人的风险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

风险分析需要建立规范的数据共享机制,强化与其他监管机构的协作,提高对风险企业和高风险行业的监管力度。

2023年税收征管法实施管理细则

2023年税收征管法实施管理细则

2023年税收征管法实施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税收政策,维护税收征管秩序,加强税收征管工作,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税收征管法实施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是根据《税收征管法》制定的,本细则是税收征管法的具体操作指南。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纳税人及其他涉税主体。

第二章纳税申报与缴纳第四条纳税申报应按月、季度或年度进行,纳税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填报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等各项税款,并通过指定的渠道进行缴纳。

第五条纳税申报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

对于填报虚假信息、逃避申报或未按时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对于纳税人申报的税款存在疑义的,税务机关有权要求纳税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财务资料进行核实,纳税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第三章税务稽查第七条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进行税务稽查,包括现场核查和账务核实。

税务稽查的目的是核实纳税人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现税收违法行为。

第八条纳税人应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税务稽查工作,提供相关账务凭证、金融交易记录等证明材料。

对于拒绝配合、抗拒稽查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有权采取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

第九条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稽查应当依法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未发现违法行为的纳税人,应及时解除稽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章税务争议处理第十条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税务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第十一条纳税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期限为60日,自接到税务处理决定书之日起计算。

逾期未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视为放弃诉讼权利。

第十二条纳税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法律依据,并按照规定缴纳逾期税款。

第五章组织协调与监督第十三条税务机关应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健全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实现税务信息的全面管理和共享。

第十四条对于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应依法查处,并对重大税收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

征管法实施细则全文

征管法实施细则全文

征管法实施细则全文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税收征管工作,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要求,制定本《征管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税收征管工作,包括纳税人的登记、认定、申报、核定、征收、处罚等环节。

第三条:纳税人的登记和认定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纳税人应按照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的原则提供有关资料,并按照规定完成相应手续。

第四条:纳税人应按规定按时履行纳税义务,并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资料。

第五条:纳税人应当按照法定规定的税款缴纳期限,按时足额缴纳税款,不得拖欠。

第六条: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提交真实和准确的申报报表,如实反映自己的经济状况。

第七条: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审核纳税人的申报报表,并进行核定,如发现问题,可以要求纳税人提供相关资料进行核查。

第八条: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进行税务检查,包括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方式,也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查。

第九条:税务机关应当确保纳税人的申诉权,对于纳税人的申诉,应及时受理,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第十条:若纳税人违反税法规定,未按时、足额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有权采取罚款、滞纳金等措施予以处罚。

第十一条:税务机关应当做好税收法律宣传和政策宣传工作,向纳税人提供税收咨询和政策解读服务,帮助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

第十二条:纳税人在接受税务检查时,应当予以配合,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资料,不得妨碍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

第十三条: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征管信息系统,提高纳税人的便捷性和征管工作的效率。

第十四条: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公开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认定和处罚等信息,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税务机关对于无法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采取分期缴纳、减免、豁免等相应措施,确保纳税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第十六条:纳税人应当自觉保护税收法律的尊严,自觉遵守税收法律,不得从事偷逃税款等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对于有重大违法行为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吊销纳税人资格、冻结资产等措施予以处罚。

2023年征管法实施细则

2023年征管法实施细则

2023年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征管法,规范征管工作,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税收征管工作的高效运行,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2023年开始实施的征管法。

第三条征管法实施细则的目标是明确各方义务,加强纳税人合规意识,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促进税收稳定增长和经济发展。

第四条征管法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包括:征收管理、纳税登记、税收优惠政策、税务业务办理、税务稽查和处罚、纳税信息管理等方面。

第五条征管法实施细则的制定和修改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并按照法定程序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章征收管理第六条征收管理是税收征管工作的基础和核心内容,主要包括纳税义务的确定、纳税申报、纳税清缴等环节。

第七条纳税人应当按照法定期限和要求,自行申报并缴纳税款。

税务机关应加强纳税申报的监督和管理,对异常情况进行核查,确保税款的准确申报和缴纳。

第八条纳税人申报税款时,应按照税法规定的计税方法和税率进行核算,并提供相应的财务报表和证明材料。

第九条税务机关应加强对纳税清缴情况的检查和核实,对拖欠税款的纳税人依法进行催缴和处理。

第三章纳税登记第十条纳税登记是税收征管的基础工作,纳税人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纳税登记。

第十一条纳税人应当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信息进行纳税登记,并及时更新信息变更。

第十二条税务机关应加强对纳税登记的审核和审批工作,确保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税收优惠政策第十三条征管法实施细则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落实进行规定和解释。

第十四条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和享受相应优惠。

第十五条税务机关应加强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和解释,指导纳税人正确理解和适用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章税务业务办理第十六条税务业务办理是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环节,主要包括税务登记、增值税发票管理、税务申报和汇算清缴等。

第十七条税务登记应当便捷、高效、依法进行,确保纳税人及时完成登记手续。

第十八条税务机关应加强对增值税发票管理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发票的真实合法和有效性。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是对税收征管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进一步解释和详细规定的文件。

税收征管法的实施细则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1. 纳税人登记和管理:包括纳税人的注册、登记、变更、注销等管理事项的具体规定,以及纳税人的身份认定和纳税人信息管理等内容。

2. 税款征收和缴纳:包括税款的计算方法、纳税期限、缴纳方式、税款的减免、减免条件等具体规定,以及对逾期缴税的罚款和滞纳金的相关规定。

3. 税务稽查和执法:包括税务稽查的程序和方法、执法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案件处理的程序和方法等内容。

4. 纳税申报和财务核算:包括纳税人的申报义务、申报期限、申报方式、申报资料的要求,以及财务核算的准则和要求等内容。

5. 税收征管的监督和管理:包括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监督、查处逃税行为的措施和程序、纳税人的申诉和复议等内容。

实施细则的制定旨在更加具体地规范税收征管的相关事项,为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提供明确的操作指南,保证税法的有效实施和税收征管的公正、公平性。

第 1 页共 1 页。

税收征管法对清缴欠税有哪些规定

税收征管法对清缴欠税有哪些规定

税收征管法对清缴⽋税有哪些规定交税现在中国的⼀个⼤制度,在很多职业要交进⾏增值税,,现在有很多税务也有很多相关规定了解,下⾯店铺⼩编带⼤家了解⼀下税收征管法对清缴⽋税的规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相关法律第六⼗条纳税⼈有下列⾏为之⼀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千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四)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改动税控装置的。

纳税⼈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商⾏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纳税⼈未按照规定使⽤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千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相关规定1、严格控制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批权限和期限。

《税收征管法》第三⼗⼀条规定:纳税⼈、扣缴义务⼈按照法律、⾏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纳税⼈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3个⽉。

2、确定税款优先原则。

(1)税收优先于⽆担保的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纳税⼈发⽣⽋税在前的,税收优先于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的执⾏;(3)纳税⼈⽋缴税款,同时⼜被⾏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3、建⽴⼀系列⽋税清缴制度。

包括:(1)⽋缴税款的纳税⼈或者他的法定代表⼈需要出境,未结清税款、滞纳⾦,⼜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其出境;(2)纳税⼈在合并、分⽴前未缴清税款的,合并后的纳税⼈继续履⾏未履⾏的纳税义务,分⽴后的纳税⼈对未履⾏纳税义务承担连带责任;(3)⽋缴税款50000元以上的纳税⼈在处分其不动产或者⼤额资产之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4)税务机关可以对⽋缴税款的纳税⼈依法⾏使代位权、撤销权;(5)对未按规定期限缴纳或解缴的税款,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滞纳税款之⽇起,按⽇加收滞纳税款0.5%。

新税收征管法释义

新税收征管法释义
❖ 3)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第三十八条(九)
❖ 4)其他财产:《实施细则》第五十九条规定《税收征管法》 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所称其他财产,包括纳税人的房地 产、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和动产。
❖ 5)个人及其家属维持生活必须的生活和用品: 《实施细 则》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 字画、豪华住宅或者一处以外的住房不属于税收征管法第 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所称个人及其所扶养家 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
❖ 3.免责条款:下列情形不予赔偿 ❖ 1)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行使与职权无关的个人
行为;
❖ 2)当事人自己的行为; ❖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不可抗力。
第四十条(一)
❖ 一. 法律方面的相关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 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 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 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 扣缴税款; (二)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 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 税款。 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前款所列纳税人、扣缴 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强 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
第四十条(二)
❖ 二.法律释义:
❖ 1.适用范围: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 人,纳税担保人;
❖ 2.前置程序:责令限期缴纳,即告诫在先的原则, 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才能采取强制措 施;
❖ 3.责令限期缴纳的期限:《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 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 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纳税担保人未按 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发 出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责令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 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6.02.06•【文号】国务院令第666号•【施行日期】2016.02.06•【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02年9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公布根据2012年11月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3年7月1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没有规定的,依照其他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一律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应当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纳税人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其签订的合同、协议等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一律无效。

第四条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制定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技术标准、技术方案与实施办法;各级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总体规划、技术标准、技术方案与实施办法,做好本地区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具体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支持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并组织有关部门实现相关信息的共享。

第五条税收征管法第八条所称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保密的情况,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六条国家税务总局应当制定税务人员行为准则和服务规范。

上级税务机关发现下级税务机关的税收违法行为,应当及时予以纠正;下级税务机关应当按照上级税务机关的决定及时改正。

我国税收征管法的主要内容

我国税收征管法的主要内容

在怀孕期间,保持健康身心是至关重要的。

以下是一些秘籍,帮助准妈妈们轻松度过怀孕时光!首先,健康饮食是关键。

尽量选择新鲜水果、蔬菜和坚果作为零食,同时避免油炸食品和高糖食物。

另外,确保摄入足够的蛋白质和纤维,这对宝宝的生长发育至关重要。

其次,保持适当的运动。

虽然怀孕期间需要注意休息,但适当的运动有助于保持身体灵活和强壮。

可以选择适合孕妇的瑜伽、孕妇健身操等活动,保持良好的体态和心情。

此外,情绪管理也十分重要。

怀孕期间情绪起伏较大是正常的,但要学会放松自己,保持愉快的心情。

可以尝试听轻音乐、阅读有趣的书籍或者与朋友聊天,让自己在忙碌的孕期中得到一些放松和愉悦。

最后,定期体检和咨询医生也是维持健康的关键。

及时了解自己和宝宝的健康状况,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是保持健康身心的重要途径之一。

总而言之,怀孕期间保持健康身心并不难,关键在于调整好饮食习惯、保持适当运动、管理情绪并且定期进行体检。

通过这些秘籍,相信所有的准妈妈都能轻松度过美妙的孕期!笑话文案:有一天,一位孕妇走进了一家药店,她对药剂师说:“请给我一些补钙的药,我怀孕了。

”药剂师微笑着说:“当然,我们有多种选择,不过最好的补钙方法是去吃点奶酪。

奶酪中富含钙质,对您和宝宝都很好。

”孕妇皱着眉头说:“可是我怕奶制品会让我胖。

”药剂师笑道:“哎呀,这没关系,怀孕期间增重是正常的,您可以把这段时间称之为‘膨胀期’,就像可爱的小气球一样。

”孕妇听后忍俊不禁,便拿了一块奶酪付了账,然后开心地走出了药店。

就在她提着包包准备离开时,药剂师突然补充道:“记得,气球是要温柔对待的,不要让自己爆炸啊!”孕妇听罢,忍俊不禁,连连点头表示理解。

笑声回荡在药店里,仿佛成了这段孕期的快乐注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单位犯偷税罪的,并处罚金,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刑法201条的规定处罚。

五对偷税罪的处罚。

(一)据第201条、204条及最新司法解释的规定,偷税罪的处罚可分为:(1)典型的偷税漏税。

根据修订后《刑法》第201条规定,偷税罪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数额达到法定起刑标准的行为。

偷税数额占应缴纳税额的10%以上不满3 0%,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缴纳税数额的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偷税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自然人犯本罪的规定处罚。

(2)扣缴义务人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且占应缴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按上述规定刑种、刑度进行处罚。

(3)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在五年内多次偷税行为,但每次偷税数额均未达到第201条规定而构成犯罪而数额较低,且凡未受到行政处罚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最新版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精讲

最新版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精讲

最新版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精讲1.背景介绍税收征管法是国家税收管理的基本法律,对税收征收、征管、征纳等环节进行了规范和统一、中国税收征管法修订于2024年,于2024年起正式实施。

税收征管法的实施细则则对具体的条款和政策进行了详细解释和规定。

2.贯彻税收法治原则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贯彻了税收法治原则,即稳定、公平、简便、透明和可预测。

其中,稳定原则要求税收政策应当稳定不变,不得随意变更;公平原则要求税收征纳应当公平合理,不得歧视特定纳税人;简便原则要求税收征纳过程应当简化,不得增加纳税人的负担;透明原则要求税收信息应当公开透明,确保纳税人的知情权;可预测原则要求税收政策应当合理预测,便于纳税人做出规划。

3.税收征收主体与对象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明确了税收征收的主体和对象。

主体包括国家税务机关和地方税务机关,对象包括居民个人、企业和其他组织等。

征纳主体和对象亦可在具体税收法律中做进一步的明确。

4.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明确了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

纳税人的权利包括纳税人权益保护、纳税人自主决策权、纳税人知情权等。

纳税人的义务包括按时足额缴纳税款、提供真实准确的纳税信息、接受税务机关的监督等。

5.税收征纳程序和方式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规定了税收征纳的相应程序和方式。

纳税申报、核算和清算程序应当按照统一的规定执行。

税款的征收方式可以采取预缴、定期缴纳等形式。

6.税务机关的职责和权限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明确了税务机关的职责和权限。

税务机关管理和监督纳税人的税收行为,对纳税人进行查账、核算、调查等。

税务机关也负责税务登记、税务登记证书的发放等工作。

7.税收执法和纳税争议解决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明确了税收执法的相关规定。

税务机关可以依法采取税收执法措施,包括查封、扣押、罚款等。

纳税人对税收行政处罚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8.税收信息管理和保护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对税收信息管理和保护进行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1986.04.21•【文号】国发[1986]48号•【施行日期】1986.07.01•【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税收征管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发布日期:1992年9月4日实施日期:1993年1月1日)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一九八六年四月二十一日)国发[1986]4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国家税收法规、政策的贯彻实施,加强税收征收管理,确保国家财政收入,充分发挥税收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促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由税务机关主管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者外,都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执行。

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有代征、代扣、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代征人),都必须按照税收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或者代征、代扣、代缴税款义务。

第三条各种税收的征收和减免,必须按照税收法规和税收管理体制的规定执行。

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形式作出同现行税收法规和税收管理体制的规定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对违反税收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揭发。

税务机关应当为检举者保密,并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第五条本条例由税务机关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税务登记第六条凡从事生产、经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其他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税务机关规定不需办理税务登记者外,应当在按照税收法规的规定成为法定纳税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第七条纳税人所属的跨地区的非独立经济核算的分支机构,应当自设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各该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册登记。

第八条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应提出申请登记报告和有关批准文件,同时提供有关证件。

2023年征管法实施细则

2023年征管法实施细则

2023年征管法实施细则根据2023年征管法实施细则,以下是该细则的主要内容和要点(字数为2000字):一、征管目标和原则1.1 目标:征管法的目标是规范和加强税收征管工作,提高税收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国家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

1.2 原则:征管法实施的原则包括公平、公正、便利、透明、依法和高效等。

二、征管主体和责任2.1 征管主体:征管主体包括国家税务机关、税务人员和纳税人等。

国家税务机关负责税务管理工作,税务人员是税务管理的执行者,纳税人是税收的义务承担者。

2.2 责任划分:根据任务划分,国家税务机关负责税收规划和政策制定、税务登记和备案、税款的征收和缴纳管理等工作。

税务人员负责具体的税务征管工作,包括征纳税人员的办税服务、税收咨询和税收征管监督等。

纳税人有义务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申报并缴纳税款。

三、税务登记和备案3.1 税务登记:纳税人应按照规定程序向国家税务机关申请税务登记,并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明文件。

国家税务机关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登记,并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3.2 信息推送:国家税务机关应向纳税人提供税务登记和备案相关的政策和法规,以及办税指南和税务服务指南等信息。

四、税款的征收和缴纳管理4.1 税款征收:国家税务机关应规范税收征收流程,确保税款的准确计算和合规征收。

纳税人应按时向国家税务机关申报税款,并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和相关报税材料。

4.2 缴纳管理:纳税人应按照法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税款。

国家税务机关应提供各种便捷的缴税方式,并建立缴税数据管理系统,确保缴税数据的安全和准确。

五、办税服务和税收征管监督5.1 办税服务:国家税务机关应提供优质高效的办税服务,包括税收咨询、申报辅导和税务审核等。

税务人员应提供专业、礼貌和便捷的办税服务,解答纳税人的疑问和问题。

5.2 税收征管监督:国家税务机关应加强对税收征管的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和风险防控体系。

对于违法行为和失职行为,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征管法与实施细则

征管法与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细则: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一律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应当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纳税人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其签订的合同、协议等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一律无效。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第五条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DOC资料.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

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第六条国家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纳税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信息。

细则: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制定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技术标准、技术方案与实施办法;各级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总体规划、技术标准、技术方案与实施办法,做好本地区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具体工作。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是指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的具体操作细则,旨在规范税收征管行为,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

一、税收征收管理的基本原则1.法定原则税收征收管理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不得侵犯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2.平等原则税收征收的目的是公平、合理地分摊社会财政支出的责任和义务。

税收征收管理应当遵循平等原则,不得歧视纳税人。

3.便利原则税收征纳管理应当遵循便利原则,为纳税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简化办税程序,提高办税效率。

4.公开原则税收征纳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原则,推进税务信息公开,为纳税人提供完备、准确的信息服务。

二、税收征收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1.税务机关税务机关是税收征收管理的主要机构。

税务机关的职责是对纳税人进行税收征收管理,开展税务稽查、征收管理、信用评价、风险防控、创新管理和纳税服务等工作。

2.纳税人纳税人是税收征收管理的主体。

纳税人的主要职责是依法纳税、报告税收信息、配合税务机关进行征税检查工作等。

3.税务干部税务干部是税收征收管理的关键力量。

税务干部的主要职责是遵守法律法规、保持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开展税务管理工作等。

三、税务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1.资料真实纳税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准确。

税务机关在征收管理工作中必须保障纳税人的隐私,不得擅自泄露纳税人的个人身份、财产状况及相关情况。

2.审查严谨税务机关应当严格审核纳税人提供的报表、账簿等资料,妥善保管相关资料,及时处理问题。

3.信用建设税务机关应当根据纳税人的纳税行为和信誉情况以及其它综合因素,对纳税人进行信用评价。

4.纳税服务税务机关应当主动提供有关纳税、办税、税收政策等方面的服务,增强纳税人的税法意识和纳税自觉。

5.风险防控税务机关应当落实贯彻稽查风险防范体系,提高稽查工作质量和效率。

6.法治保障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开展税务管理工作,保证税务管理行为的合法性,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税收征管法解读税收征收与征管程序的法律规定

税收征管法解读税收征收与征管程序的法律规定

税收征管法解读税收征收与征管程序的法律规定税收是国家用于公共事业的重要财政收入来源。

税收征收与征管程序是税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确保税收正常征收与征管的关键环节。

税收征管法对税收征收与征管程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以保障税收征收与征管的公平、公正和合法。

第一章:税收征收程序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税收征收程序主要包括申报、核定、催告、缴纳和追征等环节。

申报是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将其应纳税额告知税务机关的过程。

纳税人应当如实填写申报表,提供准确和完整的纳税信息。

税务机关在收到纳税申报表后,会进行审核,并核定纳税人的应纳税额。

核定是税务机关在审核纳税申报表的基础上,根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应纳税额进行确认和核定的过程。

核定结果一般向纳税人发出通知书,通知纳税人应缴纳的税款金额和截止日期。

催告是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发出催告通知书,要求纳税人按照核定税额和缴款期限缴纳税款的过程。

纳税人应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税款,如未按时缴纳,将会被追加滞纳金。

缴纳是纳税人按照核定的税款金额和截止日期,将应纳税款缴纳到指定的银行账户。

税务机关会核对纳税人的缴款情况,并进行记录。

追征是指在税务机关依法核定应纳税额的情况下,对未及时缴纳税款的纳税人进行追加征收的过程。

追征是一种强制征收措施,可采取罚款、查封扣押等手段。

第二章:税收征管程序的保障措施税收征管程序的规定不仅包括征收的具体步骤,还涉及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的措施。

一是纳税人的申报行为和申报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税务机关有权核查纳税人的申报信息,如发现虚假申报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是税务机关应当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纳税人的申报信息和缴款事项的保密性。

税务机关不得擅自公开、泄漏纳税人的隐私信息。

三是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对税收征管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对于征管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应追究责任,并依法予以惩处。

四是纳税人享有申诉、复议和诉讼的权利。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收决定不服或者认为征收程序存在问题时,可以提出申诉或者请求复议,并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全文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全文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全文(3)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全文第三十九条税务机关应当将各种税收的税款、滞纳金、罚款,按照国家规定的预算科目和预算级次及时缴入国库,税务机关不得占压、挪用、截留,不得缴入国库以外或者国家规定的税款账户以外的任何账户。

已缴入国库的税款、滞纳金、罚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预算科目和预算级次。

第四十条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方便、快捷、安全的原则,积极推广使用支票、银行卡、电子结算方式缴纳税款。

第四十一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所称特殊困难:(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二)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可以参照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批准权限,审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

第四十二条纳税人需要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材料: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

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加收滞纳金。

第四十三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经法定的审批机关批准减税、免税的纳税人,应当持有关文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税、免税手续。

减税、免税期满,应当自期满次日起恢复纳税。

享受减税、免税优惠的纳税人,减税、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不再符合减税、免税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未依法纳税的,税务机关应当予以追缴。

第四十四条税务机关根据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原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并发给委托代征证书。

受托单位和人员按照代征证书的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依法征收税款,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受托代征单位和人员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OO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第五条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

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第六条国家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纳税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信息。

第七条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第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tips】本税法知识是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
税收征管法是怎么规定的
税收征管法是全部有关税收征收管理等规定的税收法律、法规的总称,是国家用法律形式对税收征收管理活动进行界定的一系列制度,其主要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有关的规定。

《税收征管法》于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并于2001年修改,自2001年4月1日起实施,而1986年4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条例》)同时废止。

它是我国第一部以法律形式对国内税收和涉外税收作出统一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法。

《税收征管法》共分为六章62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税务管理;第三章税款征收;第四章税务检查;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

该法是我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依据,它对征纳双方在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的基本权利、义务及基本行为规则作了比较系统的规定,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税务机关依法征税的基本行为规范。

总则部分是全法的纲领性规定,具有导论性质,指出了立法宗旨,说明了该法的适用范围等。

税务管理部分包括税务登记制度,账簿、凭证管理制度,纳税申报制度。

税款征收部分规定了具体税款征收过程中的基本原则、基本程。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