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国企改革 加强国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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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国企改革加强国资监管

4月9日下午,刚刚参加完湖北省国企改革会议的湖北省人民政府国资委主任邱思胜,就湖北省今年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的目标和任务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当前湖北省国企改革的形势怎样?

邱主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以来,我省国企改革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实现了“四大转变”:

一是改革对象以国有中小企业的改制为主,转变为以国有大型企业改革重组为重点,特别是省属国有大型企业的改革力度明显加大;

二是改革内容以转机建制为主,转变为以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带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为主的深层次改革;

三是改革方式以破产、兼并为主,转变为以中小企业继续实行“双退”,以大型企业引入战略投资者、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为主;

四是改革的着眼点从单个企业的改革,转变为宏观、微观改革齐头并进,加快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步伐,加快了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增强了国有经济竞争力,发展壮大了民营经济。

记者:湖北省国资委如何行使国资监管职能,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邱主任:我们将按照“理顺体制,完善机制,明确范围,科学构架,分步划转,分类管理”的总体要求,尽快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强化国资监管职能。

一是做好出资人到位工作。省政府明确省国资委监管范围是省级国有资产。省国资委将在全面摸清省属企业以及全省国有资产状况的基础上,确定首批代表省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名单。

二是做好产权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尽快制定和完善国资监管法规和制度体系,加快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三是切实搞好企业经营者队伍建设和绩效考核工作。积极探索用市场办法选聘企业经营者的有效机制;建立和完善企业经营者绩效考核办法和激励、约束机制;积极开展外派监事、独立董事等试点工作;探索有效的国资监管架构。

记者:国企改革是湖北省国资委的主要职责之一,今年省国资委在深化国企改革的主要工作目标是什么?

邱主任:今年国企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加快实施“三个一批”战略,即通过改革调整,使一批大型国有企业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使一批国有骨干企业转制为民营企业,使一批民营企业成为湖北经济发展的排头兵,主要完成以下六项任务:完成15家大型国有企业改制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完成50家国有骨干企业改制为民营企业;基本完成省属工业企业改制改组和管理体制调整任务;积极推进15家大型企业的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和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完善20家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基本完成国有中小企业改革改制任务,实现中小企业民营化。

记者:加快省属企业改革是省国资委的工作重点,今年湖北省国资委对此有什么新举措?

邱主任:省属企业改革是我省国企改革的难点,省委、省政府领导对此非常关心和关注。今年我们重点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方面,对10户省属工业企业,按照既定的思路和方案,一企一策,全力推进改革改组。另一方面,协调指导省直党政机关做好与自办企业或经济实体的脱钩和改制工作。此外,对列入计划破产的7户企业,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完成破产工作。

记者:如何处理好国资监管与企业自主发展的关系?

邱主任:国资委的主要职责是:管国有资产、管国有资产出资人的人、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事,实行“三管合一”。在与企业的关系处理上,省国资委将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两权(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在具体操作上,省国资委主要依据《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行使股东的三大权力,即国有资产的收益权、企业经营者的选聘权、对企业重大事项的管理权,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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