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管理员工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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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出租屋及暂住人员管理程序制度

住宅小区出租屋及暂住人员管理程序制度
办理流程
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房屋租赁合同等,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或指定办证机构 申请办理。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格,提交材料并缴纳相应费用,等待审核和制证。
证件有效期
根据当地政策规定,居住证、暂住证等证件具有一定的有效期,过期后需及时办理续期 手续。
居住行为规范
遵守法律法规
暂住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和当地政策规定,不得从事违
验。
环保节能
随着环保意识的提高,未来 的出租屋将更加注重环保节 能,如采用绿色建筑材料、 推广节能设备等。
持续改进方向探讨
加强安全管理
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如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加强消防安全管 理等,确保租户和暂住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
提升服务质量
通过定期收集租户和暂住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提高租户满意度。

02
建立投诉举报处理机制
对收到的投诉举报信息进行及时核实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
投诉人或举报人。
03
保护投诉举报人权益
对投诉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
对恶意投诉或虚假举报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04
信息化建设与应用
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
系统平台搭建
建立出租屋及暂住人员信息化管理系统平台,实现房屋信息、人 员信息、租赁合同等数据的集中管理。
安全检查
定期对出租屋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 完好有效。
租赁合同规范
合同内容
租赁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租金、租期 、房屋用途、违约责任等。
合同签订
租赁合同需由双方自愿签订,确保合同内容真实、合 法、有效。
合同变更
如需变更租赁合同内容,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 协议。

房屋出租工作制度

房屋出租工作制度

房屋出租工作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房屋出租工作流程,并确保各方在合作中遵守相关规定。

该工作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房屋出租的工作人员,包括房产经纪人、物业管理人员等。

遵守该工作制度将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房屋出租交易的顺利进行。

2. 工作职责2.1 房产经纪人•寻找合适的房屋出租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在线平台、房地产中介、朋友介绍等渠道。

•与房东或房屋所有者协商,确定出租条件和价格。

•定期巡视房屋,确保房屋的安全和卫生状况。

•协助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和续签。

•处理租户的投诉和维修请求,并及时解决问题。

2.2 物业管理人员•负责房屋维护和保养工作,包括定期检查设施设备、维修损坏物品等。

•管理租户的入住和搬离手续,确保租赁过程的顺利进行。

•解答租户的疑问,提供相关的咨询和帮助。

•协助处理租赁纠纷,维护房东和租户的合法权益。

•定期向房东提供房屋出租情况报告,包括出租率、租金收入等。

3. 工作流程3.1 房屋信息收集房产经纪人负责收集房屋的基本信息,包括房屋面积、位置、租金要求等。

同时,需了解房东对租户的要求,以便对合适的租户进行筛选。

3.2 租客筛选房产经纪人根据房东要求和房屋情况,对租户进行筛选。

在租客申请入住后,房产经纪人需核实其身份和信用记录,并与租户进行面谈,了解其居住需求和生活习惯。

3.3 租赁合同签订通过与房屋所有者协商,房产经纪人协助签订租赁合同,并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完整。

同时,对租赁合同的条款进行解释,以确保租户和房东都理解并同意合同内容。

3.4 入住和搬离手续物业管理人员负责办理租客入住和搬离手续。

在入住时,需核实租户身份并登记相关信息。

在搬离时,需与租户一同检查房屋状况,确保退还押金或索赔相关费用。

3.5 日常维护和管理物业管理人员负责房屋的日常维护工作,包括设备设施维修、卫生清洁、安全检查等。

同时,需要及时解决租户的维修请求或投诉问题,确保租户的满意度和住房品质。

4. 工作规范4.1 诚信守法所有工作人员应诚实守信,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出租房居住人员管理制度

出租房居住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出租房的管理,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出租房屋的居住人员管理。

三、管理职责1. 出租人职责:(1)出租人应主动了解承租人的身份信息,核实其身份证明,不得向无合法证件、来历不明的人出租房屋。

(2)出租人应与承租人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出租人应定期对房屋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房屋安全、卫生,符合居住条件。

(4)出租人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社区居委会等相关部门开展出租房居住人员管理工作。

2. 承租人职责:(1)承租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并主动向出租人报告个人信息变动。

(2)承租人应遵守租赁合同约定,合理使用房屋,爱护房屋设施。

(3)承租人应自觉维护房屋内外的环境卫生,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

(4)承租人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社区居委会等相关部门开展出租房居住人员管理工作。

四、管理措施1. 登记备案:(1)出租人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将承租人的身份证明、租赁合同等材料报送公安机关备案。

(2)承租人变更或租赁行为变更时,出租人应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公安机关备案。

2. 安全检查:(1)出租人应定期对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

(2)公安机关、社区居委会等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出租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出租人整改。

3. 违规处理:(1)出租人未履行登记备案、安全检查等管理职责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

(2)承租人违反租赁合同约定,损坏房屋设施、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出租人要求其赔偿损失;拒不赔偿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承租人在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XX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出租房管理日常管理制度

出租房管理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出租房的管理,保障房屋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和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小区所有出租房及其租赁双方。

三、出租房管理职责1. 出租方职责:(1)出租方应确保出租房屋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安全、卫生、舒适的条件。

(2)出租方应如实向租赁方提供房屋的相关信息,不得隐瞒房屋的瑕疵和问题。

(3)出租方应按时收取租金,不得擅自提高租金。

(4)出租方应配合物业管理处做好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2. 租赁方职责:(1)租赁方应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2)租赁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3)租赁方应保持房屋的整洁,不得乱堆乱放杂物。

(4)租赁方应按时缴纳水电费等相关费用。

(5)租赁方应配合物业管理处做好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四、房屋租赁合同管理1. 出租方与租赁方应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出租方应将租赁合同报送物业管理处备案。

3. 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续签或终止合同。

五、房屋租赁登记管理1. 出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15日内,向物业管理处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

2. 物业管理处应将租赁登记信息录入系统,并向出租方和租赁方出具登记证明。

3. 租赁期间,房屋租赁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出租方应重新办理登记手续。

六、房屋安全与维修管理1. 出租方应定期对房屋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房屋结构安全。

2. 租赁方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及时维修。

3. 房屋维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具体由租赁合同约定。

七、环境卫生管理1. 出租方和租赁方应共同维护房屋周边环境卫生,不得乱扔垃圾、乱堆乱放杂物。

2. 物业管理处应定期组织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出租方和租赁方应积极参与。

出租屋管理制度和流程模板

出租屋管理制度和流程模板

出租屋管理制度和流程模板1. 引言为了提高企业出租屋管理的质量和效率,保障租客的权益,促进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特订立本《出租屋管理制度和流程模板》。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出租屋的管理和运行,旨在规范出租屋管理的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2. 管理标准2.1 出租屋的日常维护和保养1.每个出租屋的房间、设备和设施必需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和修理,确保正常使用和安全。

2.出租屋内的电器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并保持相关维护记录。

3.维护出租屋的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持环境乾净、无垃圾和异味,定期进行清洁,并保持相关清洁记录。

4.检查出租屋的供水、供气、供电设施,确保正常工作,并定期进行维护和修理和更换。

2.2 租客的入住与退房管理1.租客的入住必需依照公司的规定,进行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相应手续。

2.租客入住前,必需对出租屋进行全面检查和清洁,确保房间设施齐全、正常工作。

3.租客退房前,必需对出租屋进行全面检查和清洁,在租客退房当天检查房间设施是否正常,如有损坏,需相应扣除租客押金,并及时维护和修理和更换。

4.租客退房后,公司必需及时核实房屋设施情况,保证下个租客顺利入住。

2.3 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管理1.每个出租屋必需配备有效的安全防范设施,如防火器、烟雾报警器等。

2.对于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必需建立完满的应急预案,确保能够快速应对并妥当处理。

3.对出租屋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应急管理措施,必需进行定期检查和测试,确保其正常工作。

3. 考核标准3.1 管理标准的考核1.定时完成对出租屋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并保持相关维护记录。

2.确保出租屋的设备和设施正常工作,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

3.定期对公共区域进行清洁,并保持相关清洁记录。

4.及时处理出租屋的供水、供气、供电设施问题,确保正常工作。

3.2 入住与退房管理的考核1.依照流程办理租客入停止续,确保签订合同和办理手续的规范与及时性。

2.入住前对出租屋进行全面检查和清洁,确保租客正常入住。

出租屋租住人员管理制度

出租屋租住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出租屋的管理,保障租住人员的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区域内所有出租屋的租住人员。

三、租住人员的基本要求1. 租住人员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租住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道德品质。

3. 租住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经济能力,能够按时支付租金。

4. 租住人员应当遵守出租屋管理制度,服从出租方和物业管理方的管理。

四、出租屋管理职责1. 出租方:(1)负责出租屋的日常管理,确保出租屋的设施设备完好。

(2)对租住人员进行登记,了解租住人员的身份信息。

(3)对租住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告知租住人员有关法律法规和出租屋管理制度。

(4)对违反出租屋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

2. 物业管理方:(1)协助出租方对租住人员进行登记和管理。

(2)负责出租屋的消防、卫生、绿化等管理工作。

(3)对租住人员进行日常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4)对违反出租屋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

五、租住人员的管理1. 租住人员应当向出租方提供真实、准确的身份信息。

2. 租住人员应当遵守出租屋的消防安全、用电安全、卫生等规定。

3. 租住人员不得擅自改变出租屋的结构、用途和设施设备。

4. 租住人员不得在出租屋内从事违法活动。

5. 租住人员应当按时支付租金,不得拖欠。

6. 租住人员离租时,应当将出租屋内的设施设备恢复原状,并结清相关费用。

六、违规处理1. 对违反出租屋管理制度的行为,出租方和物业管理方有权制止和纠正。

2. 对违反出租屋管理制度,造成损失的,租住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对违反出租屋管理制度,情节严重的,出租方和物业管理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出租方和物业管理方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出租屋综合管理所工作安排

出租屋综合管理所工作安排

出租屋综合管理所工作安排工作安排是一个组织和管理资源的过程,出租屋综合管理所也需要合理的工作安排来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

本文将从出租屋综合管理所的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工作流程以及工作安排的原则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为出租屋综合管理所的工作安排提供参考。

一、出租屋综合管理所的工作内容出租屋综合管理所是负责管理维护出租房屋的机构,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租房管理:负责出租房屋的日常租赁工作,包括审核租房申请、签订租赁合同、收取租金等。

2. 维护工作:负责出租房屋的设施设备和环境的维护工作,及时处理租房过程中出现的故障和问题。

3. 安全管理:负责出租房屋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定期检查房屋的安全隐患、制定安全措施等。

4. 投诉处理:负责处理租户的投诉和纠纷,协调解决租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 营销推广:负责出租房屋的推广和市场营销工作,吸引更多的租户入住。

二、出租屋综合管理所的工作目标出租屋综合管理所的工作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提供优质服务:为出租房屋的房东和租户提供高品质、高效率的服务,满足他们的需求。

2. 保证租赁安全:确保出租房屋的安全性,防范各类事故和意外事件的发生。

3. 维护良好租户关系:建立和谐、稳定的租户关系,促进租户与出租屋综合管理所的互信与合作。

4. 提升品牌形象:通过积极的市场营销和宣传推广,树立出租屋综合管理所的良好品牌形象。

三、出租屋综合管理所的工作流程出租屋综合管理所的工作流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环节:1. 预约与审核:租户预约出租房屋,管理所进行审核,确定租赁资格和条件。

2. 签订合同:租户与管理所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

3. 租金支付:租户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管理所进行核对和收取。

4. 定期检查:管理所定期对出租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和设施设备的维护。

5. 投诉处理:处理租户的投诉和纠纷,妥善解决各类问题。

6. 营销推广:通过合适的渠道宣传推广出租房屋,吸引更多的租户。

物业公司出租屋及暂住人员管理规程

物业公司出租屋及暂住人员管理规程

物业公司出租屋及暂住人员管理规程1.0目的加强管理服务区域出租屋及人员的管理,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维护管理服务区域客户的安全,杜绝因出租屋居住人员而造成的各种安全隐患和商铺违法事件。

2.0范围适用于管理服务区域出租屋及暂住人员管理。

3.0职责:3.1管理处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处的租赁管理工作,并定期向管理处负责人汇报租赁业务和人员居住情况。

3.2管理员应定期对出租屋进行检查、核实,及时掌握租住人员的流动率,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并报派出所处理。

3.3保安员具体负责出租屋居住人员的现场管理工作,熟悉管理服务区域出租屋的具体楼栋和房间号,留意该房屋进出人员是否经常变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4.0程序要点4.1出租屋管理规定4.1.1客户自行出租房屋的需到管理处办理有关房屋出租情况并登记出租人员的详细资料备案。

管理员负责定期对出租房进行检查、核实,及时掌握租住人员的流动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4.1.2通过管理处出租房屋时,租赁必须严格把关,严禁把房屋租给无合法营业执照的公司和三无人员。

承租人员必须提供其本人及其合住人员的身份证、暂住证的原件、复印件、相片等资料,用于办公性及商用出租房必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员工名单,并办理相关手续。

4.1.3不得改变出租屋的用途,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生产、储藏、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行为。

利用出租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发现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1.4对客户自己出租的房屋,提示客户到管理处进行登记手续,带承租人及其有关资料(身份证、暂住证的原件、复印件、相片等)填写《暂住人员情况登记表》。

合肥元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全工作手册章节号主题出租屋及暂住人员管理规程版本/修订1/0 页次2/44.1.5客户必须经常了解其承租人的活动情况,发现有不轨行为,及时报告管理处或派出所。

4.1.6保安员需掌握所管理服务区域域内的出租户情况清单,在日常巡逻中应给予重点关注,并随时对区域内变更的出租户进行更新。

出租房屋管理员工作规程

出租房屋管理员工作规程

出租房屋管理员工作规程出租房屋管理员岗位规程为了规范我单位管辖范围内出租房屋的管理,提高工作质量,现将出租房屋管理员的主要工作内容和岗位规程编订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主要工作内容1、宣传房屋租赁、消防安全、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2、掌握辖区内出租屋及其租住人员的动态情况。

督促出租人和租住人员自觉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责任和义务;3、负责出租屋及其租住人员的信息采集、录入和反馈工作,做好出租屋管理信息化工作;4、做好出租屋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的检查工作,督促出租人和租住人员落实用电、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5、对出租房屋收取出租费、水电费、维修费用等。

6、熟悉和掌握管理辖区内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的基本情况并负责实施管理、使用、保养和维修,对管理范围内的上下管道的铺设位置,各种井、池的位置要熟记,随时可查找出来,基础设施管理。

二、工作规程1、管理员工作时间应按规定穿着工作服,佩带工作证或上岗证。

2、房管员定期巡视租赁房屋管理区域的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如不畅通,立即清理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3、巡视租赁房屋管理区域的各租户房前房后的环境卫生是否达到要求;如达不到标准的,要求租户立即整改。

4、检查租赁房屋管理区域的用电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有安全隐患,请专业电工进行检查维修。

5、入户检查屋内的用电线路是否有乱拉乱设的现象;如有此类现象要求租户恢复原样或6、入户检查租户是否有私自使用的燃气设备,如有如有此类现象要要求租户搬走或是给予没收。

7、入户检查租户房屋内是否有消防器材、消防器材是否在使用期限内,如不符合要求的,要求租户立即整改。

在以上岗位规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及时向房管主任汇报情况。

员工出租屋管理制度范本

员工出租屋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员工出租屋管理,保障员工生活和工作环境,提高员工满意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在租赁房屋过程中,涉及房屋租赁、居住、维护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设立员工出租屋管理部门,负责出租屋的租赁、分配、维护、监督等工作。

第二章租赁管理第四条员工租赁房屋应遵循以下原则:1. 自愿原则:员工根据自身需求,自主选择租赁房屋。

2. 合法原则:租赁房屋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标准。

3. 公平原则:公司对租赁房屋的分配、维护、监督等环节,应公平、公正、公开。

第五条员工租赁房屋,需提交以下材料:1. 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

2. 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 房屋租赁押金:押金金额由公司规定,租赁期满后退还。

第六条员工租赁房屋,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居住。

2. 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设施设备。

3. 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房屋。

4. 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

第三章维护管理第七条公司负责出租屋的日常维护,确保房屋安全、卫生、舒适。

第八条员工应爱护房屋及设施设备,发现损坏及时报告公司。

第九条公司定期对出租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条员工在居住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1. 保持房屋卫生,定期打扫。

2. 爱护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损坏。

3. 不得在公共区域堆放杂物。

4. 不得在房屋内饲养宠物。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一条公司设立员工出租屋监督管理小组,负责出租屋管理的监督工作。

第十二条监督管理小组定期对出租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第十三条员工对出租屋管理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反映:1. 向公司领导反映。

2. 向员工出租屋管理部门反映。

3. 通过公司内部投诉渠道反映。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四条公司对在出租屋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十五条员工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房屋损坏或影响他人正常居住的,公司将依法进行处罚。

租户、施工人员管理作业规程

租户、施工人员管理作业规程

租户、施工人员管理工作规程1.0 目的通过对租户及外来施工人员进行管理,维护本小区居民生活环境安定,保障业主合法权益。

2.0 范围适用于XXXXXXXXX公司所属各物业服务中心、异地分公司租户、施工人员管理工作。

3.0 职责3.1 服务中心前台人员负责登记租户及施工人员信息。

3.2 服务中心前台负责对施工人员办理临时《出入证》。

3.3 客户助理部负责对租户及施工人员进行监控。

4.0 内容4.1 租户管理4.1.1 租户是指与业主签订租赁合同并在房屋租赁所登记备案的租住(驻)人员。

4.1.2 由建设开发单位出租的房屋居住人员或公司,物业服务中心随时与之取得联系,做好变动登记。

4.1.3 凡单位购买做集体宿舍或业主出租的房屋,其居住人员有变动的,应到物业服务中心重新登记备查,并留下单位或业主的联系电话、地址,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方便物业服务中心联系,防止事态恶性发展。

如单位或业主不配合,可请求公安机关协助处理。

4.1.4 居住本小区的租户,必须持以下有效证件,到物业服务中心登记。

4.1.5 物业管理区域内各门岗、大堂岗应及时提醒租住(驻)人员及时到物业服务中心登记。

4.1.6 物业服务中心应及时与房屋租赁所取得联系及时更新资料。

4.1.7 租住(驻)人员变更时应及时与业主取得联系。

4.1.8 在本市工作的港、澳、台和外籍人士,须持有当地公安机关颁发的居住证明,由物业服务中心及时通知辖区派出所。

4.1.9 物业服务中心登记完租户手续后,应向租户发放本小区《临时管理规约》,租户应无条件遵守《临时管理规约》的规定。

4.1.10 出租屋内不得进行违法行为,承租人不得有妨碍邻里正常生活的行为。

4.1.11 承租人搬出物品时,提前通知物业服务中心,物业服务中心可视情况联系业主进行复核。

4.2 施工人员管理4.2.1 外来单位需要进小区临时施工,需要服务中心前台办理《外来单位临时进场施工申请》,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签署《临时施工进场安全管理责任书》,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

出租屋管理工作规程

出租屋管理工作规程
1.登记档案信息完整、清晰;
2.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更新。
2
入住登记
1.租户与业主确定租赁关系后,由业主带领租户到客服中心办理入住登记手续;业主无法到场的应开具委托证明、由他人代办,物管中心(处)核实无异议后准予办理;
2.入住登记需提供租房合同、根据属地要求的外来人员暂住证等资料;
3.物管中心(处)应了解业主与用户约定的租赁期限、租赁用途和费用结算方式等,同时将物业客服中心的电话、服务范围和管理要求等告知租户。
1.登记手续规范、资料齐全;
2.熟悉小区内租户入住情况;
3.服务信息沟通到位。
3
日常管理
3.1
物业费收缴
1.出租屋的物业管理相关费用缴交责任人为业主,如业主已与租户约定由租户缴交的,则由租户缴纳;
2.若出租屋出现欠费,物管中心(处)应通知业主欠费情况,并向业主下发催缴通知书并规定缴款期限;
3.如业主强调由出租户缴交,物管中心(处)宜协助业主向出租户催缴,若欠费超过规定期限,则向业主催缴,必要时宜向当地法院采用诉讼方法讨回拖欠物业管理费用。
2.租户搬出物品管理要求见CMPO/31033-08《物品出入管理工作规程》。
1.搬离手续齐全、规范;
2.物品搬出时应仔细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
6
协办事项
物管中心(处)应协助和配合辖区政府部门做好出租屋承租人信息采集、录入和反馈工作,协助公安、计生、工商、消防等部门做好出租屋的综合管理,收集群众对出租屋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报告。
e)是否有从事不法活动的现象等。
2.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租户提出整改并向业主反映,对违反城市出租屋管理相关法规的现象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并提供协助;
3.对巡查发现问题的处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物业辖区出租房租住人员管理程序

物业辖区出租房租住人员管理程序

物业辖区出租房租住人员管理程序物业管理公司程序文件--物业辖区出租房及租住人员管理程序1.目的协助公安机关加强管理服务区域内出租屋及租住人员的管理,维护管理服务区域的安全,防止因出租屋居住人员造成的各种安全隐患,制止商铺违章事件。

2.范围适用于公司各管理处。

3.职责3.1各管理处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出租屋的治安管理工作。

3.2部门经理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出租屋的租赁及租住人员管理工作,并负责监督、指导。

3.3租赁管理员应定期对出租屋人员资料进行检查、核实,及时掌握租住人员的情况,并定期向经理汇报租赁业务和人员居住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必要时报派出所协助处理。

3.4安全管理员具体负责出租屋居住人员的现场管理工作,熟悉管理服务区域出租屋的具体楼栋和房间号,留意该房屋进出人员是否经常变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租赁管理员或派出所进行处理。

4.定义4.1出租屋:凡小区/大厦内除旅店业外以经营为目的向他人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均为出租屋,含用于居住、办公室、商业用途。

4.2暂住人员:指没有特区常住户口,持有效证件进入特区,并在特区居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

4.3暂住证:在特区居留7日以上的租住人员应当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居留两个月以上的暂住人员应当申办暂住证。

5.方法和过程控制5.1出租屋、承租人的管理5.1.1管理处协助公安机关对出租人进行管理,要求其履行出租屋治安管理义务,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

5.1.2管理处协助公安机关对承租人进行管理,登记承租人及其同住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国籍(或地区)、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服务处所、有效身份证等基本情况。

5.1.3管理处协助承租人及其同住人及时到出租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机构办理租住登记手续或申办有关暂住证件。

5.1.4租赁管理员应及时掌握出租屋的治安情况,必要时将治安隐患向辖区民警及公安机关报告。

5.1.5管理处发现承租人及其同住人员有违法犯罪行为或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举报、制止或协助公安人员将犯罪嫌疑人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出租户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

出租户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总则为了加强出租房屋的安全管理,保障租户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区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制度及流程。

二、管理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安全第一,责任到人;3. 依法管理,公开透明。

三、管理制度1. 出租房屋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相关标准;2. 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必须齐全有效;3. 出租房屋内的电器设备、燃气设备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并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维护;4. 出租房屋内的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不得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5. 出租房屋的租户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非法活动;6. 出租房屋的租户必须遵守社区管理规定,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四、管理流程1. 出租房屋前,出租人应向租户提供房屋安全检查报告,确保房屋安全;2. 出租人应与租户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安全责任;3. 出租人应向租户提供消防设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设施的位置和使用方法;4. 出租人应定期对出租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5. 出租人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燃气安全等;6. 出租人应定期对租户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租户的安全意识;7. 出租人应建立健全安全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

五、安全责任1. 出租人负责出租房屋的安全管理,对房屋安全负责;2. 租户应遵守出租房屋的安全规定,对自身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负责;3.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出租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出租人或社区管理部门报告。

六、监督检查1. 社区管理部门负责对出租房屋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2. 出租人和租户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3.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社区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及流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 本制度及流程的解释权归社区管理部门所有。

通过以上制度及流程的实施,旨在确保出租房屋的安全,为租户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共同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物业园区房屋租赁管理工作规程

物业园区房屋租赁管理工作规程

物业园区房屋租赁管理工作规程一、总则为规范物业园区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加强对租户的监管,保障业主权益和租户权益,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本物业园区内所有出租房屋的租赁管理工作。

二、房屋租赁流程1. 签订租赁合同:物业公司与租户签订租赁合同,明确租期、租金等内容,并确保租赁合同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房屋交付:物业公司在签订租赁合同后为租户交付房屋,并对房屋进行验收。

3. 房屋检查:物业公司对租户所租赁的房屋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房屋的安全和卫生状态。

4. 月租金收取:租费每月提前收取,若租户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缴纳租金,物业公司将对其进行提醒及处罚。

5. 租赁终止:租户违反楼宇管理规定或租赁合同规定的,物业公司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房屋;租期届满未及时续租且未搬离的,物业公司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程序清理租户及其物品。

三、租户义务1. 租户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及时间缴纳租金,不得拖欠租金;2. 租户应当爱护房屋及其设施,如有损坏必须及时通知物业公司进行维修或更换;3. 租户应当遵守楼宇管理规定,保持房屋内部的卫生及环境整洁;4. 租户应当按照规定使用房屋并不得转租、转借、改变用途;5. 租户应当保持良好租户信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

四、物业公司责任1. 为租户提供优质服务,并及时处理其反馈意见及投诉;2. 对租户所租赁的房屋进行定期检查,并及时维修或更换存在问题的设施或器具;3. 对违反租赁合同或楼宇管理规定的租户进行警告或处罚;4. 对违反法律法规的租户及时举报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处理;5. 保护业主和租户的合法权益。

五、违约责任1. 租户违约,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相应的处罚;2. 物业公司违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附则1. 本规程由物业公司制定,并向业主和租户公布;2. 本规程的解释权归物业公司所有。

房产租赁岗位职责规章制度

房产租赁岗位职责规章制度

房产租赁岗位职责规章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房产租赁岗位的职责,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企业的房产租赁业务顺利进行,特订立本规章制度。

二、岗位职责1. 负责物业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定期了解市场房产租赁市场的动态和趋势。

•收集和整理相关物业信息,包含房产租赁标的、租金标准、区域发展情况等。

2. 招募租赁业务员•依据公司的招聘要求,负责招募租赁业务员。

•筛选简历,布置面试,并参加面试过程。

•负责新员工的培训和引导工作。

3. 负责房产租赁业务的洽谈和协调•与房东或房产中介进行租赁业务洽谈,了解房源情况、租金要求等。

•协调租赁方和房东之间的合作事宜,确保租赁协议的签订和执行。

4. 管理房产租赁过程中的合同和文件•负责起草、审核和管理租赁合同,确保合同合法有效。

•维护和管理租赁协议、房产证书、房屋租金缴纳记录等相关文件。

5. 负责租户交接和退租事宜•帮助租户办理入停止续,包含签订租赁合同、收取押金等。

•负责租户退租事宜,包含房屋检查,退还押金等。

6. 跟进房屋维护和修理和设施更新•协调租户和物业维护和修理部门,跟进房屋维护和修理事宜。

•依据需要,及时调整和更新房屋设施,保持房屋的良好状态。

7. 处理租赁纠纷和投诉•帮助解决租赁纠纷,如合同解除、租金争议等。

•及时处理租户的投诉和看法,供应满意的解决方案。

8. 租赁业绩考核和报告•定期进行租赁业务绩效评估,订立考核标准,对业务员进行绩效评估。

•编制租赁业务的月度和年度报告,供应给上级管理层。

三、职责执行1. 协作•搭配其他部门,共同推动租赁业务的顺利进行。

•乐观与上级和同事沟通、协商,供应租赁业务的有效解决方案。

2. 保密•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对租赁业务相关信息保密。

3. 自我学习和提升•连续学习房产租赁相关知识,不绝提升本身的专业本领。

•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

四、岗位职责的增补说明•具体工作内容和职责可以依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适当调整和增补,但需提前报经上级领导批准;•岗位职责的执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执行中显现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并报请处理。

出租房人员动态管理制度

出租房人员动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出租屋管理,保障出租屋内居住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区域内所有出租屋的业主、承租人和居住人员。

三、管理制度1. 业主管理(1)业主在出租房屋前,应当对承租人进行身份核实,确保其具有合法的身份证明。

(2)业主应与承租人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业主应定期对出租屋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房屋设施安全,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2. 承租人管理(1)承租人入住时,必须出示合法的身份证明,并如实填写《出租屋人员登记表》。

(2)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

(3)承租人应遵守租赁合同约定,按时缴纳租金,不得拖欠。

(4)承租人应自觉维护出租屋内卫生,保持环境整洁。

3. 居住人员管理(1)居住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在出租屋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居住人员应尊重他人权益,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3)居住人员应自觉维护出租屋内公共秩序,不得在楼道、公共区域堆放杂物。

四、动态管理1. 业主、承租人和居住人员信息变更(1)业主、承租人和居住人员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7日内向出租屋管理部门报告。

(2)出租屋管理部门应及时更新相关档案,确保信息准确。

2. 出租屋租赁变更(1)出租屋租赁关系变更时,业主和承租人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向出租屋管理部门备案。

(2)出租屋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出租屋租赁情况进行核查,确保租赁关系合法。

3. 出租屋安全管理(1)出租屋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出租屋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通知业主和承租人整改。

(2)出租屋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应对。

五、监督管理1. 出租屋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出租屋的管理,定期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居住人员有义务配合出租屋管理部门开展管理工作,不得拒绝或阻挠。

3.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出租屋管理中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出租屋管理部门应及时查处。

物业租赁管理工作规程word资料16页

物业租赁管理工作规程word资料16页

物业租赁管理工作规程一、租赁管理工作规程1经营部架构和岗位设置(1)经营部架构:(2)职责①经理A主持经营部工作,对总公司委托租赁的物业进行依法租赁经营管理。

B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规程并负责实施及监督。

C有关经营合同的洽谈、制定及实施。

D有关租金的催缴和租赁管理费的交付。

E对业务员的业务培训及指导。

F负责本部门内纠正、预防措施的制定及实施。

G负责与租赁管理部门和房屋管理部门及客户以及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沟通。

H处理有关客户的投诉。

②业务员按工作程序及作业规程具体负责以下工作:A参与房屋、电话等租赁合同的洽谈、起草及实施。

B参与房屋、电话等租赁金的催缴和房屋租赁管理费的缴付。

C参与房屋租赁的广告推介工作。

D负责用户回访、意见征询的工作。

E负责市场信息的调研工作。

F负责工作日志、租金收缴日报表等各种工作记录的填写或编制。

G本部门质量记录的保管。

2房屋租赁工作规程(1)目的规范房屋租赁工作,保障公司经营的良好信誉,便于房屋租赁业务的开展。

(2)适用范围经营部经管的房屋租赁物业(3)职责①经营部负责房屋租赁业务的实施和跟踪。

②财务部负责有关费用的核收。

③公司领导负责租赁工作的监督。

(4)引用文件①《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②《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实施细则》(5)工作程序①根据房屋租赁市场行情及公司闲置的租赁房屋情况刊登招租广告。

②合同洽谈A就房屋的位置、面积、价格、租赁期限等与来访单位进行报价、洽谈。

B对留下联系方式的来访者及来访电话进行记录(记录于《租赁来电来访记录表》),并跟踪直至租赁成功或对方取消租赁意向。

C对要求到现场看房者,积极安排陪同看房。

D未出租的房屋的钥匙由专人负责并做好标识。

③合同的拟定及签订A根据双方洽谈达成的条件,拟定《房屋租赁合同》,并按合同评审程序进行合同审批。

B审批后的合同交承租方按《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件》规定签章。

承租方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承租方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承租方为单位的提交政府批文或工商营业执照),并提供复印件存档。

2021年出租屋管-理-员工作职责

2021年出租屋管-理-员工作职责

If you forget to wake up, then I would rather close your eyes first.简单易用轻享办公(WORD文档/A4打印/可编辑/页眉可删)出租屋管-理-员工作职责为加强出租屋和流动人员的管理,规范租赁秩序,维护本地区的安全稳定,根据《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市政府第2号令)和《广州市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工作职责(试行)》(穗出租屋[20__]6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巡查范围凡在本街辖内暂住或工作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和以营利为目的供他人租用的出租房屋。

二、巡查内容(一)消防情况1、除大门“全封闭”式的出租房屋,窗户、阳台的防盗网是否在适当位置(不在大门附近)设有安全出口,并保持畅通;2、超过60平方的房间是否设置2个出口(“房间”是指该套房屋里的单个房间,2个安全出口的.方向应是不同的);3、是否按建筑面积每50平方米配备灭火器1个,并保持其性能良好;4、出租屋内是否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汽油、煤油、天那水、酒精、液化石油气、氢气等);5、是否乱拉乱接电线和电器设备(包括电线没有穿管保护或在屋内使用电炉煮东西等);6、是否使用可燃材料进行间墙;7、厨房是否单独设置;8、租住人的人均居住面积是否不少于3平方米(居住面积是指住人居室的面积);9、房间内是否设置住人阁楼或3层以上床位;10、超过6层的出租屋是否设置室内消防栓或消防卷盘;11、楼高3层以上且居住50人以上是否设置2座楼梯(有直通楼顶天面的楼梯或通道的视为有2座楼梯)。

否则,该楼房居住人数不得超过50人;12、未设首层直通楼顶天面的楼梯或通道,楼梯宽度不足1米的楼房,是否按人均居住面积不小于6平方米控制居住人数,且每层最多不超过20人。

(二)结构安全情况1、是否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严重损坏房”或“危房”;2、是否已发布房屋拆迁公告,需要拆迁的房屋;3、房屋建造年代砖木及简易结构至今已超过30年、混合结构已超过40年、其它结构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或房屋遭受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火灾事故的要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房屋安全鉴定,经鉴定属危险房屋的,不得出租。

房屋租赁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房屋租赁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房屋租赁人员的管理,保障房屋租赁市场的规范运行,维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区域内所有房屋租赁人员,包括房屋出租人、房屋承租人及房屋中介机构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房屋租赁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开展房屋租赁活动。

第二章房屋出租人管理第四条房屋出租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拥有合法的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3.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第五条房屋出租人应当:1. 依法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 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身份证明或者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3. 不得将房屋出租给不符合租赁条件的承租人;4. 在房屋租赁期间,确保房屋的安全、卫生和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六条房屋出租人应配合政府部门进行房屋租赁市场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第三章房屋承租人管理第七条房屋承租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拥有合法的身份证明;3. 符合租赁房屋的条件。

第八条房屋承租人应当:1. 依法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遵守合同约定;2. 按时缴纳租金及相关费用;3. 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4. 保持房屋的整洁、卫生,合理使用公共设施;5.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按照约定退还房屋。

第九条房屋承租人应积极配合政府部门进行房屋租赁市场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第四章房屋中介机构管理第十条房屋中介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2. 拥有专业的中介人员;3.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第十一条房屋中介机构应当:1. 依法开展房屋租赁中介服务,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2. 不得隐瞒房屋的真实情况,误导租赁双方;3. 为租赁双方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租赁信息;4. 不得利用中介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5. 配合政府部门进行房屋租赁市场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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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管理员岗位规程
为了规范我单位管辖范围内出租房屋的管理,提高工作质量,现将出租房屋管理员的主要工作内容和岗位规程编订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主要工作内容
1、宣传房屋租赁、消防安全、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掌握辖区内出租屋及其租住人员的动态情况。

督促出租人和租住人员自觉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负责出租屋及其租住人员的信息采集、录入和反馈工作,做好出租屋管理信息化工作;
4、做好出租屋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的检查工作,督促出租人和租住人员落实用电、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
5、对出租房屋收取出租费、水电费、维修费用等。

6、熟悉和掌握管理辖区内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的基本情况并负责实施管理、使用、保养和维修,对管理范围内的上下管道的铺设位置,各种井、池的位置要熟记,随时可查找出来,基础设施管理。

二、工作规程
1、管理员工作时间应按规定穿着工作服,佩带工作证或上岗证。

2、房管员定期巡视租赁房屋管理区域的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如不畅通,立即清理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3、巡视租赁房屋管理区域的各租户房前房后的环境卫生是否达到要
求;如达不到标准的,要求租户立即整改。

4、检查租赁房屋管理区域的用电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有安全隐患,请专业电工进行检查维修。

5、入户检查屋内的用电线路是否有乱拉乱设的现象;如有此类现象要求租户恢复原样或
6、入户检查租户是否有私自使用的燃气设备,如有如有此类现象要要求租户搬走或是给予没收。

7、入户检查租户房屋内是否有消防器材、消防器材是否在使用期限内,如不符合要求的,要求租户立即整改。

在以上岗位规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及时向房管主任汇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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