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宇金融广场试验计划(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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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CHINA TCATE CONTCRUCTION ENGRG.CORP.

明宇金融广场

试验计划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明宇金融广场项目经理部

2010年3月

工程施工方案审批表

目录

1、编制依据 (1)

2、工程概况 (1)

2.1建筑概况 (1)

2.2结构概况 (2)

3、试验管理工作程序 (3)

4、试验计划 (4)

4.1试验计划范围 (4)

4.2取样方法 (4)

4.3取样部位 (5)

4.4现场试验站 (5)

4.5试验委托机构 (6)

5、试验管理职责 (6)

6、主要试验管理 (7)

6.1 试验取样要求及方法 (7)

附表1 混凝土试验计划 (12)

附表2 钢筋原材试验计划 (16)

附表3 直螺纹套筒试验计划 (16)

附表3 页岩实心砖试验计划 (18)

附表4 页岩空心砖试验计划 (19)

附表5 干混砂浆试验计划 (19)

附表6 防水工程取样计划 (20)

附表7 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厚度检验取样计划 (20)

附表8 回填土检验取样计划 (20)

附表9 建筑节能检测取样计划(挤塑聚苯板) (20)

1、编制依据

2、工程概况2.1建筑概况

2.2结构概况

3、试验管理工作程序

试验管理工作程序详见下页图。

(1)混凝土、砂浆试件应注明成型日期、强度等级、试件编号和养护条件等信息。同一取样批所留置的不同用途的试件可以编号相同,但应按下表所规定的后缀字符予以区别。

试件类型与后缀字符对照表

(2)依据标准需重新取样复试时,复试样品的试件编号应与初试时相同,但应后缀“复试”加以区别。初试与复试报告均应进入工程档案。

(3)施工过程中出现试验结果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时,应在试样(件)委托台帐中注明处理意见,不得删除台帐中的相应内容。试样(件)委托台帐应作为施工技术资料存档。

4、试验计划

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开工前将根据施工段划分以及主要施工方法等,确定本工程结构施工阶段的材料试验计划,详见附表1~12试验计划。

4.1试验计划范围

本工程结构施工阶段需进行试验的项目,包括普通试验和见证取样试验项目。

4.2取样方法

根据不同的试验项目,根据国家有关规范,明确各种试验项目的取样过程和数量。

4.3取样部位

明确施工过程中施工至何部位时进行取样,并具体给出轴线部位。

4.4现场试验站

在本工程项目生活区建立现场试验站,现场试验站设有工作间和标准养护室各一间。根据本工程规模,配备试验工程师以及相应的仪器和设备。

试验所需仪器和设备如下表所示:

施工现场试验站的工作范围如下:

①简易土工试验;

②砂浆、混凝土试件的制作及养护;

③各种原材料和施工过程中要求试验项目的取样及制作。

施工现场的取样、制样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并建立试样(件)委托台帐。现场试验员对取样的真实性、代表性负责。

4.5试验委托机构

根据与“四川华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的《明宇金融广场建设工程检测委托合同》,乙方依据合同内容按国家标准、试验检验规程进行检测并出具公正数据。

对于委托试验机构无法进行的试验项目,另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及条件的试验检测机构完成。

每项试验检测项目进行前由现场试验员给乙方出具相应的检测试验委托书(检测试验委托书由乙方提供标准版本),包括以下内容:

1)委托编号;

2)委托方名称、地址;

3) 工程名称及部位、试样(件)名称、编号、规格和代表数量;

4)测试依据及测试项目;

5)委托试样(件)状态的描述;

6) 抽样方式(见证试验、施工方送样、检测单位抽样等);

7)双方责任;

8)委托人及接收人签字及日期。

5、试验管理职责

5.1项目总工程师

---组织制定工程检验计划

---负责对整个项目的试验管理进行监督控制

---负责对不合格的试验结果进行处理,组织人员召开不合格品处置会议5.2工程部

---负责按照试验计划的规定,通知试验人员进行取样

---随时了解有无不合格试验结果

---负责保证不使用未进行试验、试验过程未完成或检验结果不合格的材料

---负责保证不让未进行试验、试验过程未完成或检验结果不合格的工序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5.3物资部

---负责按照试验计划的规定,对进厂材料通知试验人员进行取样

---负责及时提供各类材料的原始合格证明

---随时了解有无不合格试验结果

---负责保证不发放未进行试验、试验过程未完成或检验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并进行明显标识

---负责清退经试验不合格的材料

5.4试验员

---负责按试验委托单及时进行取样和送样工作

---负责试样制作的正确性

---负责及时向各有关方通报试验结果

6、主要试验管理

6.1 试验取样要求及方法

6.1.1混凝土

6.1.1.1试件的尺寸与数量

试件的尺寸随试验项目与骨料的最大粒径而定,具体要求见下表。

试件尺寸与数量

6.1.1.2试件的成型

混凝土试件在本工程试验室制备,采用用振动台成型,将拌合物一次装入试模,装料时应用抹刀沿试模内壁略加插捣并使拌合物高出试模上口。振动时应防止试模在振动台上自由跳动,振动应持续到混凝土表面出浆为止,刮除多余的混凝土,并用抹刀抹平。

6.1.1.3试件的养护

采用标准养护的试件成型后用塑料布覆盖表面,防止水分蒸发,在温度为20±5℃条件下静置1~2昼夜然后拆模,拆模后的试件应立即放入温度为20±2℃,相对湿度为95%以上的标准养护室中养护。为了确定混凝土施工过程中的实际强度,按照规范要求将试件与结构物在同条件下养护,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进行强度试验。

6.1.1.4普通混凝土

试块的留置:

①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②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③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³时,同一配合比混凝土每200m³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④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⑤对预拌混凝土,当一个分项工程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m³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每200m³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⑥建筑地面的混凝土,以同一配合比,同一强度等级,每一层或每1000㎡为一检验批,不足1000㎡也按一批计。每批应至少留置一组试块。

(1)取样方法及数量

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质量的试件,应在混凝土浇注地点随机取样制作,每组试件所用的拌合物应从同一盘搅拌混凝土或同一车运送的混凝土中取出,对于预拌混凝土还应在卸料过程中卸料量的1/4~3/4之间取样,每个试样量应满足混凝土质量检验项目所需用量的1.5倍,但不少于0.2m³;

(2)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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