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增值税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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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增值税总结
增值税
一、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是指对从事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二、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一)销售货物
销售货物,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又称销售应税劳务,是指在中国境内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三)进口货物
进口货物,是指进入中国关境的货物。对于进口货物,除依法征收关税外,还应在进口环节征收增值税。
(四)视同销售货物应征收增值税的特殊行为
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虽然没有取得销售收入,也视同销售应税货物,征收增值税: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手续费缴纳营业税);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
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五)混合销售行为
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一项销售行为同时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的行为。
特点税务处理
混合销售①同一销售行为
②价款来自同一买方依纳税人的主业只交一个税
兼营非应税①同一纳税人
②价款来自不同消费者依核算交税
两种特殊情况:
(1)如果其设立单独的机构经营货物并单独核算,该单独机构应视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其发生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征收增值税。
(2)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
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
(六)兼营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
兼营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又称兼营行为,是指纳税人的经营范围兼有销售货物和提供非应税劳务两类经营项目,并且这种经营业务并不发生在同一项业务中。
(七)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其他项目
(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
(3)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
(4)集邮商品,如邮票、明信片、首日封等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与个人销售集邮商品;
(5)邮政部门以外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
(6)单独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不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
(7)缝纫业务;
(8)税法规定的其他项目。
此外,《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还规定了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如供应或开采未经加工的天然水;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邮政部门发行报刊;电信局及经电信局批准的其他从事电信业务的单位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
并为客户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融资租赁业务;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等。
三、增值税纳税人
(一)增值税纳税人的基本规定
增值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工业:100万以下:小
经营规模以上:一般
商业:180万以下:小
以上:一般
核算水平:工业(30-100万)
四、增值税税率
(一)增值税基本税率
增值税的基本税率为17%,适用于除实行低税率和零税率以外的所有销售货物或进口货物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二)增值税低税率
纳税人销售或进口下列货物,适用13%的税率:
(1)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
(2)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增值税征收率
1.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有关办法的规定,除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为4%外,其他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增值税的征收率均为6%.
2.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征税,也适合4%和6%的征收率。
五、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增值税应纳税额一般采取税款抵扣的方法,间接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其中,当期销项税额等于增值税销售额乘以适用增值税税率;当期进项税额等于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的关键在于正确计算当期增值税销售额、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
增值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从购买方或承受应税劳务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一切价外费用。
(一)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计算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或:
销项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1)销售包括一般销售、视同销售和特殊销售。
销售额的确定分为:①以售价作为计税依据(含价外收入);②以税务机关核定的价格作为计税依据(按照平均价格、按组成计税价格);③特殊业务的直接规定计税依据。
③特殊业务的直接规定计税依据p117(6)-(9)
(6)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税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以折扣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人以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分为两种:一种是商业折扣,又称价格折扣,是指销货方为鼓励买者多买而给予的价格折让,即购买越多,价格折扣越多。另一种是现金折扣,是指销货方为鼓励买方在一定期限内早日付款,而给予的一种折让优惠。折扣额是不能从销售额中扣减,也是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扣减。
(8)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但税法规定,对金银首饰以旧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