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学工作基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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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学工作基本规范

为全面高质量地完成学校各项教学任务,规范教学管理,严肃教学纪律,强化全体教师的责任意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订本教学工作基本规范。

一、师德修养

1.教师是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主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实施者,应忠实地履行《教师法》的职责,把培养素质高、能力强、有创新意识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和崇高理想。

2.教师的教育观念必须与时俱进。教师要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个性;要自觉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胸襟宽阔,谦虚好学;要积极探索活泼新颖的教学方法;要广思明辩,严谨治学。

3.教师应当追求教学整体目标,倡导协作精神。

二、岗位培训及教学准备

1.教师应通过各种学习方式完成教育心理学、教育研究和专业知识等培训,掌握教育科学理论,了解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2.新聘青年教师必须参加学校主办的《新教师岗前培训》班学习,熟悉教师职责和各种教学管理规定,并通过考核取得上岗资格。

3.新聘青年教师由所属院(系)部、中心安排针对拟开课程助课各环节进行严格训练,一般应一轮以上。

4.新开课教师必须由院(系)部、中心检查其教学准备情况并安排试讲,经相关教研室主评,院(系)部、中心领导认定,试讲效果好的,可视情况安排教学任务。教学准备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按照拟开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课程的内容、重点和难点,并认真阅读相关教学参考书。

2)根据课程具体情况,原则上写出拟开课程的全部讲稿及教案初稿,并完成1/3以上的作业题。

3)在实验室完成拟开课程计划开设的实验项目并有实验记录。

5.开新课教师应对本学科领域有较坚实的理论基础,对拟开课程的教材和参考资料有深入的钻研。

6.开新课教师应提前一学期向教研室提出申请,并填写有关表格,由教研室组织审查新课的教学大纲、教师学期授课计划、讲稿及教案初稿,由教研室组织试讲,经相关教师评议,确认具备开新课的基本条件后报系审定,再报教务处备案。特殊情况经系主任推荐报教务处批准。

三、人才培养计划与教学文件

1.人才培养计划是全校安排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教师是制订人才培养计划的主体,必须以服务学生、承诺社会的高度责任心对待制订人才培养计划的工作。要坚持六条基本原则,即: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原则;课程体系整体优化的原则;拓宽专业口径的原则;加强实践,突出创新能力培养的原则;因材施教,发展学生个性的原则;学时和学分均衡的原则。教师应服从院(系)部、中心安排,积极参与人才培养计划的研讨和制订。

2.教师必须承担人才培养计划中与自己的教学任务相关的各教学环节的教学大纲、各类教学任务书、指导书等制订工作。

3.所有授课教师都要认真填写教师学期授课计划。对不按授课计划安排自行删减课内外内容者,院(系)部、中心或教务处要作相应的处理。如需变动,要提出书面申请。教师学期授课计划要在开课前按规定交教务处和相关院(系)部、中心备案。

四、教材选定与补充教材

1.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要求慎重选用教材,并坚持首选获奖优秀教材和新版教材的原则。教材一经选定使用,除所订教材有原则性的错误外,不得更改。教师更换时,在原订教材未用完之前不应另新订教材,以免造成浪费。

2.对于特色课程,提倡教师自编讲义,自编讲义要提出书面申请。

五、课堂教学

1.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应注意课堂秩序,记录学生到课情况,有责任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2.课堂教学的基本要求是:理论阐述准确,概念清晰,条理分明,论证严密,逻辑性强;突出重点和难点;在传授知识的同时,应将获取知识的方法教给学生,培养学生的科学思维方法和能力。适当更新讲课内容,及时传递本学科和相邻学科的新成果和新进展;语言准确、简练、生动、节奏适当;板书易识,

板图正确;承上启下明显,时间分配恰当。

3.课堂教学教案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每课的教学目的;问题的提出;讲授内容的提要及推导;重点、难点及解决方法;采用的辅助手段;课外学习指导和作业等。

4.两教学班以上开设的同一课程要逐步实现集体备课,统一教师学期授课计划,集思广益,取长补短,提高教学效果。第一次担任辅导任务的教师必须随堂听课,以便辅导有针对性。已经完整地听过该门课的辅导教师,也应在第二次及以后的辅导中定期听课。

5.辅导教师跟班听课要注意收集学生学习中的倾向性问题,并及时向主讲教师反映学生的学习状况、要求和意见,以便改进课堂教学。主讲教师应在业务和教学方法上对辅导教师进行指导。每次习题课和辅导课的教学目的、要求均应由主讲教师和辅导教师共同研究确定。

6.倡导求真活泼的课堂教学过程,积极开展课堂讨论。教师要允许学生发表不同意见,特别要注重具有创新意识的见解,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同时要引导学生正确理解和掌握课程的内容。

7.对于单独设置的习题课和讨论课,教师应重视习题、讨论题的选择,尽量选用与教材相适应的习题集等教学资料,扩大习题类型。

8.第一堂课,教师除了扼要介绍本课程教学计划外,还应详细说明课外作业、考试(以及实验)等在总评中所占的比重。

9.教师在执教中应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提前下课,不自行更改上课时间和地点。特殊情况下,若需他人代课或调课,要事先办理申请手续,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行事。若当时确定无法办理申请手续,事后应立即补办并说明原因。

10.教师去新班级上课前,应主动与所在班级的辅导员、班导师联系,了解学生的基本信息,平时也应保持经常联系,互通信息。

六、辅导答疑

1.辅导答疑是课堂讲授的重要补充环节。目的在于帮助学生吸收课堂讲授的内容,了解学生接受知识的程度,解答疑难问题,指导学生的学习方法和思维方法。内容可扩展到:指导学生制订自学计划、阅读教材和参考书、查阅文献资料、合理安排时间、提高学习效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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