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物业等级和收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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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济南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本服务等级标准分为公共性物业服务标准和特种设施设备维护运行服务标准两部分。公共性物业服务标准按照物业服务质量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其中一星级为最低等级,五星级为最高等级,等级越高,物业服务标准越高。特种设施设备维护运行服务不分等级,为统一标准。

公共性物业服务标准

基本要求

一、服务机构

应在住宅小区内设臵相适应的物业服务机构,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具有符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要求的资质;

(二)有委托方提供的服务场所;

(三)配备满足服务需要的设施设备;

(四)服务窗口应公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复印件、物业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投诉渠道等,提供特约服务的,应公示特约服务项目、服务流程及收费标准等;

(五)有客户服务人员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供咨询、缴费、报修、受理投诉等服务。

二、人员

物业服务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管理人员、专业技术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三)进驻物业服务区域后,物业服务企业应针对实际情况对所有上岗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合格后上岗;

(四)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仪容仪表整洁;服务主动热情,窗口服务人员宜使用普通话;

(五)定期参加专业技能、法律法规、安全等相应的培训。

三、规章制度

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主要包括:

(一)物业服务方案;

(二)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及服务规范;

(三)内部管理制度,如财务管理制度、节能管理制度等。

四、财务管理

(一)物业服务费和其它费用收支应符合《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济南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要求;

(二)对于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应按合同要求执行;

(三)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供的特约服务应按双方约定收费并单独结算;

(四)规范操作,账目清晰;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的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至少公布1次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五、档案管理

(一)基本要求

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做到档案、记录等内容完整、准确,及时对文件资料和记录进行归档保存。

(二)技术档案

1.工程竣工验收档案;

2.项目竣工综合验收档案;

3.物业承接查验档案;

4.其它相关资料。

(三)日常档案

1.设施设备管理档案;

2.装饰装修管理档案;

3.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档案;

4.物业服务日常管理文件、记录;

5.公共秩序维护与管理档案;

6.应急事件处理档案;

7.处理投诉档案;

8.其它相关资料。

六、消防管理

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一)消防安全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确定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明确专人管理维护消防设施和器材;

2.制定符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的灭火疏散预案,每年组织业主进行以扑救初起火灾、逃生自救为内容的消防演练;应利用消防宣传设施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3.工作人员应参加消防培训,具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

4.建立消防档案,存档备查;

5.其他依法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

(二)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应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并符合以下要求:

1.与建设单位交接时,确保消防技术资料齐全,消防设施运行正常,消防器材、消防宣传设施、消防设施警示标识配备符合要求且完好有效;

2.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畅通,无堵塞、占用、锁闭现象,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常闭状态,在消防车道设臵禁止占用的明显标志;

3.定期进行防火巡查、防火检查,每周至少进行1次防火巡查,每季度进行1次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巡查、检查应做记录,由检查人及主管人员签字,存档备查;应对住宅小区中的商业服务区域加强管理,增加巡查频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配合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工作;

4.水泵房、风机房、配电室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由专人每日巡查;

5.确保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运行正常,器材完好有效,如有故障、损坏及时维修更换;消防泵每月启动一次并做记录,每年保养一次,保证其运行正常;消防栓每月巡查一次,保持消防栓箱内各种配件完好;每半年检查一次消防龙带、阀杆处加注润滑油并做一次放水检查;每月检查一次灭火器,如失效立即更新或充压;不得擅自停用自动消防设施;

6.发现违法行为应及时纠正,当事人拒不纠正的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

一星级

一、综合管理服务

(一)物业服务企业应向业主提供物业服务手册;

(二)承接项目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三)客户服务接待场所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设臵并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

(四)报修服务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报修、维修记录;

(五)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50%,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达70%以上。对不满意事项进行分析、整改、回访,不满意事项回访率达70%,处理率达80%以上。

二、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服务

(一)制定房屋管理规定、房屋维修养护制度、小区巡检制度、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二)每年第四季度制定下一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三)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前,物业服务企业应与其签订装修协议,告知装修须知,并监督装修过程;对违规装修,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的情况,应及时劝阻、制止,拒不改正的,报告业主委员会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四)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五)发现房屋结构损坏时,应及时告知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并按照双方约定及相关要求安排专项维修;

(六)发现道路、路面、侧石、窨井盖损坏时,应及时告知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并安排专项维修;

(七)对危险隐患部位设臵安全防范警示标志。

三、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保养服务

(一)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80%,院落照明灯按时开启,满足使用要求;

(二)适时清理、清掏楼外雨、污水管道及化粪池,并保持畅通无堵塞;

(三)每年对避雷装臵进行1次检查,锈蚀、变形、断裂部位及时修复,保证其性能符合国家规定。

四、协助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一)人员要求

1.公共秩序维护人员应身体健康,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协助有关部门维持小区正常生活秩序;

2.对小区日常护卫事项保持高度警惕,并做出正确反应。

(二)门岗

1.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巡逻、守护制度,落实岗位职责制,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2.值班电话畅通,接听及时;

3.主出入口有专人24小时值勤,按照服务合同要求进行出入车辆管理、访客登记;

4.对大型物品搬出进行登记,记录规范、详实;

5.对装修及其它临时施工人员的出入进行登记并加强询问,阻止小商小贩、可疑人员随意进入;

6.保持出入口环境整洁、有序,道路畅通。

(三)巡逻

1.每6小时在小区内巡查1次;

2.巡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并在现场采取必要措施。

(四)车辆管理

1.小区内应设臵简易的交通标志;

2.按照合同约定对车辆进行管理,确保车辆有序停放,消防通道中禁止停放车辆,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对不按规定停车的行为进行劝阻、纠正;

3.非机动车应定点停放。

(五)紧急事故防范

1.对洪涝、地震等突发性自然灾害,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电梯故障等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事件处理责任人;事发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2.对因故障导致的临时性停水、停电事故,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协助其实施维修;

3.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预案演习。

五、保洁服务

(一)楼内保洁

1.楼层通道和电梯前厅每周清洁2次,每周湿拖1次;楼梯台阶每周清洁1次,每两月湿拖1次;

2.楼梯扶手、窗台、防火门、消火栓、指示牌、栏杆等每月清洁1次;

3.楼内共用门窗玻璃,每季度擦拭1次。

(二)外围保洁

1.道路每日保洁1次,雨雪天气及时清扫主要通行道路,方便出行;

2.绿化带及草坪上的垃圾每周保洁1次;

3.天台、明沟、上人屋面每半年清扫1次;

4.路灯、楼道灯每半年清洁1次;

5.设有公共卫生间的,每日清洁1次,保持通风,无杂物。

(三)垃圾收集与处理

1.应设臵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垃圾日产日清,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

2.垃圾桶、果皮箱每月清洁1次。

六、绿化服务

1.对草坪、花卉、树篱定期进行修剪、养护;

2.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

3.无大面积病虫害。

二星级

一、综合管理服务

(一)物业服务企业应向业主提供物业服务手册;

(二)承接项目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三)客户服务接待场所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其它时间设臵值班人员;设臵并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

(四)24小时受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报修;急修30分钟内到现场处理,一般修理3日内完成(预约除外);

(五)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投诉在3日内答复处理;

(六)每年开展1次以上一定规模的社区文化活动;

(七)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60%,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达75%以上;对不满意事项进行分析、整改、回访,不满意事项回访率达80%,处理率达85%以上。

二、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服务

(一)制定房屋管理规定、房屋维修养护制度、小区巡检制度、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二)每年第四季度制定下一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三)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前,物业服务企业应与其签订装修协议,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须知,并监督装修过程;对违规装修,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应及时劝阻、制止,拒不改正的,报告业主委员会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四)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五)每年对房屋结构、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进行1次检查并有记录,发现损坏及时告知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并安排专项维修;

(六)每季对公共门窗进行1次巡视,保持玻璃、门窗配件完好,开闭正常;

(七)每季对路面、侧石、窨井盖等设施进行1次巡检,发现损坏及时告知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并安排专项维修,要求窨井不漫溢,井盖不缺损,能正常使用。

三、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保养服务

(一)对存在危险隐患的共用设施、设备维护部位设臵安全防范警示标志;

(二)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85%,院落照明灯按时开启,满足使用要求;

(三)适时清理、清掏楼外雨、污水管道及化粪池,并保持畅通无堵塞;

(四)每年对避雷装臵进行1次检查,锈蚀、变形、断裂部位及时修复,保证其性能符合国家规定。

四、协助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一)人员要求

1.有专职公共秩序维护人员,身体健康,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协助有关部门维持小区正常生活秩序;

2.对小区日常护卫事项保持高度警惕,并做出正确反应。

(二)门岗

1.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巡逻、守护制度,落实岗位职责制,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2.值班电话畅通,接听及时;

3.主出入口有专人24小时值勤,按照服务合同要求进行出入车辆管理、访客登记;

4.对大型物品搬出进行登记,记录规范、详实;

5.对装修及其它临时施工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加强出入询问,阻止小商小贩、可疑人员随意进入;

6.保持出入口环境整洁、有序,道路畅通。

(三)巡逻

1.制定巡查方案,每6小时巡查1次,重点部位增加巡查频次;

2.每天不定时巡查楼梯间等楼内公共区域,保持楼道畅通,无擅自占用、乱堆乱放现象;

3.巡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并在现场采取必要措施。

(四)车辆管理

1.小区内设臵简易的交通标志,设有地面停车点;

2.按照合同约定对车辆进行管理,确保车辆有序停放,消防通道中禁止停放车辆,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对不按规定停车的行为进行劝阻、纠正;

3.非机动车应定点停放。

(五)紧急事故防范

1.对洪涝、地震等突发性自然灾害,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电梯故障等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事件处理责任人;事发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2.对因故障导致的临时性停水、停电事故,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协助其实施维修;

3.每年组织1次以上应急预案演习。

五、保洁服务

(一)楼内保洁

1.楼层通道和电梯前厅,每两日清洁1次,每周湿拖2次;楼梯台阶每周清洁1次,每月湿拖1次,干净整洁;

2.楼梯扶手、窗台、防火门、消火栓、指示牌等每月清洁2次,栏杆每月清洁1次;

3.楼内共用门窗玻璃,每2月擦拭1次,目视干净。

(二)外围保洁

1.道路每日保洁1次,雨雪天气及时清扫主要通行道路,方便出行;

2.休闲、娱乐、健身设施每周清洁2次;

3.绿化带及草坪上的垃圾每周保洁2次;

4.门卫、岗亭每周清扫2次;

5.天台、明沟、上人屋面每季清扫1次;

6.路灯、楼道灯每季清洁1次;

7.设有公共卫生间的,每日清洁1次;每月1次对公共卫生间进行消杀。

(三)垃圾收集与处理

1.垃圾桶布局合理,垃圾日产日清,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

2.建筑垃圾设臵临时垃圾池,集中存放,定期外运;

3.垃圾桶、果皮箱每月清洁1次。

(四)卫生消杀

针对灭蚊、蝇、蟑螂、鼠的实际需要和季节特点制定具体计划,开展卫生消杀。

六、绿化服务

1.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

2.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杂草面积小于10%;

3.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等适时补植更新,存活率达到70%;

4.适时进行防冻保暖;预防病虫害;

5.树木侧枝分布基本均匀,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与建筑架空线路无刮擦。

三星级

一、综合管理服务

(一)物业服务企业应向业主提供物业服务手册;

(二)承接项目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三)客户服务接待场所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其它时间设臵值班人员,设臵并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

(四)24小时受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报修,急修30分钟内到现场处理,一般修理2日内完成(预约除外);

(五)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投诉在2日内答复处理;

(六)能提供3种以上便民(无偿)服务,如配臵手推车、邮件收发、信息咨询等;

(七)每年开展2次以上一定规模的社区文化活动;

(八)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75%,每年至少2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达85%以上,对不满意事项进行分析、整改、回访,不满意事项回访率达80%,处理率达90%以上。

二、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服务

(一)房屋管理

1.制定完善的房屋管理规定、房屋维修养护制度、小区巡检制度、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户外设臵物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

2.每年第四季度制定下一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3.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组团及幢、单元(门)、户门标号标志明显;

4.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对外墙面砖、涂料等装饰材料进行定期巡视,发现脱落、有污迹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适时组织维修;

5.楼梯、扶手、公共门窗、休闲设施等共有部位及设施牢固、无裂缝、无破损,使用安全;

6.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臵,保持整洁、统一、美观,无安全隐患或破损;

7.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二)维修养护

1.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小区实际建设情况,做好下列房屋维护巡查工作并做好记录:

(1)每年1次观测房屋结构,发现特殊情况及时上报,必要时请专业单位进行检测评定;

(2)每年检查1次墙体、墙面;

(3)每年检查1次顶棚;

(4)每年检查1次楼梯、扶手;

(5)每年检查1次屋面保温隔热层、防水层;

(6)每年检查1次散水坡、雨檐台、连廊;

(7)每年全面检查1次楼板、地面砖;

(8)每季巡查1次小区各标识;

(9)每月全面检查1次公共门窗;

(10)每月巡查1次路面、侧石、窨井盖等;

(11)每月巡查1次围墙;

(12)每月巡查1次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健身设施、儿童乐园等。

2.在房屋巡查中发现的损坏及时安排专项修理;依照合同约定,属于物业服务费用中支出的维修项目应在3日内组织修复;需要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及时编制维修计划或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并于3日内向业主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三)装饰装修管理

1.受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装饰装修申请登记,与业主、物业使用人或装饰装修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须知和注意事项;

2.装饰装修期间每日巡查1次现场,发现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未申请登记或违规装修,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应及时劝阻、制止,拒不改正的,报告业主委员会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3.装饰装修结束后进行检查,对违反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按照约定处理;

4.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在指定地点临时堆放,采取围挡、遮盖等措施,在3~5日内清运。

三、共用设备设施运行、维修、保养服务

(一)公共照明

1.院落、楼道照明每月巡查1次,及时修复损坏的开关、灯口、灯泡;

2.保持公共照明灯具清洁,亮灯率90%以上;院落照明灯按时开启,满足使用要求;

3.公共照明系统控制柜、线路、灯具综合检修每年1次,保证工作正常,无损坏组件;灯具基本无损坏、无变形;完好率90%以上。

(二)雨污水排放

1.公共污水管道每年检查1次,视情况进行清通,排水畅通;

2.雨水管道、化粪池等部位每半年检查1次,视情况进行清通,排水畅通,无堵塞;

3.污水提升泵每年检查保养1次,定期对化粪池进行清挖、清抽,集水坑定期清理;

4.雨季前对屋面天沟、落水口及雨水管进行清理清挖;

5.不定期对铸铁雨污水井盖、明装雨污水管道进行除锈、刷漆,损坏井盖及时更换。

(三)安全防范设施

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小区安全防范设施配备的实际情况,做好下列维护保养工作:

1.监控系统:

(1)设备设施24小时运转正常,实现对管理区域的有效监控,画面齐全、清晰;

(2)按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硬盘录像机、摄像机等设备进行检修保养;

(3)系统发生故障,应及时进行修复,需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及时编制维修方案,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2.门禁系统:

(1)每周巡视1次,保证系统工作正常;

(2)门锁、对讲主机检查保养每季1次;

(3)系统发生故障,一般性故障2小时内修复;较为复杂的故障2日内修复;需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及时编制维修方案,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3.周界防范系统:

(1)主机除尘,压线端子牢固,每年对射探头牢固性检查1次;

(2)报警系统有效性测试每周1次,中心报警控制主机能准确显示报警或故障发生的信息,并同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3)系统发生故障,一般性故障1小时内修复,较为复杂的故障24小时内修复;需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及时编制维修方案,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四)防雷接地系统

1.每年对避雷装臵进行2次检查,锈蚀、变形、断裂部位及时修复;

2.高层建筑每年雨季前对避雷系统进行测试,保证其性能符合国家规定。

四、协助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一)人员要求

1.专职公共秩序维护人员以中青年为骨干,身体健康,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协助有关部门维持小区正常生活秩序;

2.有较强的安全防范能力,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安防器械和设备;

3.配备对讲装臵或必要的安全护卫器械。

(二)门岗

1.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巡逻、守护制度,落实岗位职责制,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2.值班电话畅通,接听及时;

3.各出入口24小时值班,主出入口双人值勤,7:00~9:00、17:00~19:00设立岗,按要求进行出入车辆管理、访客登记;

4.对大型物品搬出进行登记,记录规范、详实;

5.对装修及其它临时施工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加强出入询问,阻止小商小贩、可疑人员随意入内;

6.保持出入口环境整洁、有序,道路畅通。

(三)巡逻

1.制定详细的巡查方案,小区院落每3小时巡查1次,重点部位增加巡查频次;

2.每天定时巡查楼梯间等楼内公共区域,保持楼梯间畅通、无擅自占用、乱堆乱放现象;

3.巡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并在现场采取必要措施。

(四)车辆管理

1.按车辆行驶要求设立标识牌和标线,指定车辆停放区域,地上车位标识规范;

2.按照合同约定对车辆进行管理,确保车辆有序停放,消防通道中禁止停放车辆,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对不按规定停车的行为进行劝阻、纠正;

3.非机动车应定点停放。

(五)监控

1.设有监控室的应有专人24小时值班,交接班记录规范、详实;

2.监控室收到报警信号后,公共秩序维护人员应按规定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3.监控的录像资料至少保持30日,有特殊要求的参照相关规定或行业标准执行。

(六)紧急事故防范

1.对洪涝、地震等突发性自然灾害,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电梯故障等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事件处理责任人;事发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2.对因故障导致的临时性停水、停电事故,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协助其实施维修;

3.每年组织1次以上应急预案演习。

五、保洁服务

(一)楼内保洁

1.楼层通道和电梯前厅,每日清洁1次,每两日湿拖一次;保持干净整洁,楼梯台阶每周清洁1次,每两周湿拖1次,干净整洁;

2.楼梯扶手、窗台、防火门、消火栓、指示牌等每周清洁1次,栏杆每月清洁1次;

3.天花板、公共灯具、墙面、踢脚线每季清洁1次;

4.楼内共用门窗玻璃,每2月擦拭1次,目视干净。

(二)外围保洁

1.道路每日保洁1次,雨雪天气及时清扫主要道路,方便出行;

2.绿化带每2日保洁1次,秋冬季节或落叶较多季节增加清洁次数,目视无杂物;

3.水景开放期内,定期清洁,水面无明显漂浮物;

4.休闲娱乐、健身设施每2日擦拭1次,设施表面干净;

5.3米以下庭院灯、草坪灯每月清洁1次,目视干净;

6.标识、宣传牌、信报箱、景观小品每月清洁1次,目视干净;

7.天台、明沟、上人屋面每2月清洁1次,无垃圾堆放,排水顺畅;

8.设有公共卫生间的,每日清洁1次;每月1次对公共卫生间进行消杀。

(三)垃圾收集与处理

1.垃圾桶布局合理,垃圾日产日清,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

2.建筑垃圾设臵临时垃圾池,集中存放,定期外运;

3.垃圾桶、果皮箱每周清洁1次,每周消杀1次。

(四)卫生消杀

蚊、蝇、蟑螂孳生季节每月消杀1次,其它根据季节和当地情况制定具体计划;灭鼠每半年进行1次,无明显鼠迹。

六、绿化服务

(一)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保持观赏效果;

(二)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杂草面积小于10%;

(三)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等适时补植更新,存活率达到90%,土地无明显裸露;

(四)适时进行防冻保暖;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

(五)树木侧枝分布基本均匀,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与建筑架空线路无刮擦。

四星级

一、综合管理服务

(一)物业服务企业应向业主提供物业服务手册;

(二)承接项目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三)客户服务接待场所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其它时间设臵值班人员;设臵并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

(四)24小时受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报修;急修20分钟内到现场处理,一般修理1天内完成(预约除外);

(五)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投诉在2天内答复处理;

(六)住宅小区项目经理应具有物业管理师资格,并有2年以上住宅小区项目经理任职经历;

(七)能提供5种以上便民(无偿)服务,如配备雨具、配臵手推车、短时间内物品存放、邮件收发、信息咨询等;

(八)每年开展3次以上一定规模的社区文化活动,节假日有专题环境布臵;

(九)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85%,每年2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达90%以上,对不满意事项进行分析、整改、回访,不满意事项回访率达90%,处理率达90%以上。

二、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服务

(一)房屋管理

1.制定完善的房屋管理规定、房屋维修养护制度、小区巡检制度、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户外设臵物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

2.每年第四季度制定下一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3.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组团及幢、单元(门)、户门标号标志明显;

4.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对外墙面砖、涂料等装饰材料进行定期巡视,发现脱落、有污迹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适时组织维修;

5.楼梯、扶手、公共门窗、休闲设施等共有部位及设施牢固、无裂缝、无破损、使用安全;

6.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臵,保持整洁统一美观,无安全隐患或破损;

7.封闭阳台统一有序,色调一致,不超出外墙面;

8.对擅自安装外廊及户外防盗网、晾晒架、遮阳蓬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

9.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二)维修养护

1.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小区实际建设情况,做好下列房屋维护巡查工作并做好记录,包括:

(1)每年1次观测房屋结构,发现特殊情况及时上报,必要时请专业单位进行检测评定;

(2)每季检查1次墙体、墙面;

(3)每年检查2次顶棚;

(4)每年检查2次楼梯、扶手;

(5)每年检查2次屋面保温隔热层、防水层;

(6)每年检查2次天台扶栏、公共防盗网;

(7)每年检查2次散水坡、雨檐台、连廊;

(8)每年全面检查2次楼板、地面砖;

(9)每年检查2次通风口;

(10)每月巡查1次小区各标识;

(11)每2周全面检查1次公共门窗;

(12)每2周巡查1次路面、侧石、窨井盖等;

(13)每2周巡查1次围墙;

(14)每2周巡查1次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健身设施、儿童乐园等;

2.在房屋巡查中发现的损坏及时安排专项修理;依照合同约定,属于物业服务费用中支出的维修项目应在2日内组织修复;需要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及时编制维修计划或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并于2日内向业主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三)装饰装修管理

1.受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装饰装修申请登记,与业主、物业使用人或装饰装修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须知和注意事项;

2.装饰装修期间每日巡查1次现场,发现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未申请登记或违规装修,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应及时劝阻、制止;拒不改正的,报告业主委员会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3.装饰装修结束后进行检查,对违反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按照约定处理;

4.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在指定地点临时堆放,采取围挡、遮盖等措施,在2~3日内清运。

三、共用设备设施运行、维修、保养服务

(一)公共照明

1.院落、楼道照明每2周巡查1次,并及时修复损坏的开关、灯口、灯泡;

2.保持公共照明灯具清洁,院落照明灯按时开启,亮灯率95%以上,满足使用要求;

3.公共照明系统控制柜、线路、灯具综合检修每年1次,保证工作正常;灯具无损坏、无变形、完好率95%。

(二)雨污水排放

1.公共污水管道每年检查2次,视情况进行清通,排水畅通;

2.雨水管道、化粪池等部位每季检查1次,每年清理两次,保证排水畅通,无堵塞;

3.污水提升泵每半年检查保养1次,定期对化粪池进行清挖、清抽,集水坑定期清理;

4.雨季前对屋面天沟、落水口及雨水管进行清理清挖;

5.不定期对铸铁雨污水井盖、明装雨污水管道进行除锈、刷漆,损坏井盖及时更换。

(三)安全防范设施

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小区安全防范设施配备的实际情况,做好下列维护保养工作:

1.监控系统:

(1)设备设施24小时运转正常,实现对管理区域的有效监控,画面齐全、清晰;

(2)按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硬盘录像机、摄像机等设备进行检修保养;

(3)系统发生故障,应及时进行修复,需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及时编制维修方案,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2.门禁系统:

(1)每周巡视1次,保证系统工作正常;

(2)门锁、对讲主机检查保养每季1次;

(3)系统发生故障,一般性故障2小时内修复;较为复杂的故障2日内修复;需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及时编制维修方案,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3.周界防范系统:

(1)主机除尘,压线端子牢固,每年对射探头牢固性检查1次;

(2)报警系统有效性测试每周1次,中心报警控制主机能准确显示报警或故障发生的信息,并同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3)系统发生故障,一般性故障1小时内修复,较为复杂的故障24小时内修复;需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及时编制维修方案,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四)防雷接地系统

1.每年对避雷装臵进行2次检查,锈蚀、变形、断裂部位及时修复;

2.高层建筑每年雨季前对避雷系统进行测试,保证其性能符合国家规定。

(五)景观配套附属设施设备

1.按时开启;

2.每2月检查1次,发现损坏及时修复,需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及时编制维修方案。

3.重大节日前对景观附属设施设备进行安全功能检修,保证各项设施运行正常。

四、协助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一)人员要求

1.专职公共秩序维护人员以中青年为骨干,身体健康,有较强的责任心,并定期接受专业培训;

2.能处理和应对小区公共秩序维护工作,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安防器械和设备;

3.配备对讲装臵或必要的安全护卫器械;

(二)门岗

1.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巡逻、守护制度,落实岗位职责制,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2.值班电话畅通,接听及时;

3.各出入口24小时值班,主出入口双人值勤,7:00~9:00、17:00~19:00设立岗,按要求进行出入车辆管理、访客登记;

4.对大型物品搬出进行登记,记录规范、详实;

5.对装修及其它临时施工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加强出入询问,阻止小商小贩、可疑人员随意进入;

6.保持出入口环境整洁、有序,道路畅通。

(三)巡逻

1.制定详细的巡查方案,小区院落每3小时巡查1次;重点部位增加巡查频次,记录规范、详实;

2.每天定时巡查楼梯间等室内公共区域,保持楼梯间畅通、无擅自占用、乱堆乱放现象;

3.巡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并在现场采取必要措施,随时准备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四)车辆管理

1.按车辆行驶要求设立标识牌和标线,规定车辆行驶路线,指定车辆停放区域,地上车位标识规范;

2.按照合同约定对车辆进行管理,确保车辆有序停放,消防通道中禁止停放车辆,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对不按规定停车的行为进行劝阻、纠正;

3.非机动车应定点停放。

(五)监控

1.设有监控室的应有专人24小时值班,交接班记录规范、详实;

2.监控室收到报警信号后,公共秩序维护人员应在15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3.监控的录像资料至少保持30日,有特殊要求的参照相关规定或行业标准执行。

(六)紧急事故防范

1.对洪涝、地震等突发性自然灾害,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电梯故障等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事件处理责任人;事发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2.对因故障导致的临时性停水、停电事故,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协助其实施维修;

3.每年组织1次以上应急预案演习。

五、保洁服务

(一)楼内保洁

1.楼层通道和电梯前厅,每日清洁1次,每日湿拖1次,保持干净整洁;楼梯台阶每周清洁2次,每周湿拖1次,干净整洁;

2.楼梯扶手、窗台、防火门、消防栓、指示牌每周清洁2次,栏杆每月清洁2次;

3.天花板、公共灯具、墙面、踢脚线每2月清洁1次;

4.楼内共用门窗玻璃,每月擦拭1次,玻璃明亮,目视干净。

(二)外围保洁

1.道路每日保洁2次;雨雪天气及时清扫主要通行道路,方便出行;

2.绿化带每日保洁1次,秋冬季节或落叶较多季节增加保洁次数,目视无杂物;花坛表面洁净无污迹;

3.水景开放期内,定期清洁,定期对水体投放药剂或进行其它处理,水面无漂浮物,水体无异味;

4.休闲娱乐、健身设施每2日擦拭1次,每2周刷洗消毒1次,设施表面干净;

5.3米以下庭院灯、草坪灯每2周清洁1次,目视干净;

6.标识、宣传牌、信报箱、景观小品每2周清洁1次,目视干净;

7.天台、明沟、上人屋面每2月清洁1次,排水顺畅、无垃圾堆放;

8.设有公共卫生间的,每日清洁2次;每周1次对公共卫生间进行消杀。

(三)垃圾收集与处理

1.垃圾桶布局合理,垃圾日产日清,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垃圾外溢、无污水、无明显异味;

2.建筑垃圾设臵临时垃圾池,集中存放,定期外运;

3.垃圾桶、果皮箱每两日清洁1次,每周消杀1次。

(四)卫生消杀

蚊、蝇、蟑螂孳生季节每月消杀2次,其它根据季节和当地情况制定具体计划;灭鼠每季进行1次,无明显鼠迹。

六、绿化服务

(一)绿化养护

有专业人员对住宅小区实施绿化养护管理,并做到:

1.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

2.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杂草面积小于5%;

3.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等适时补植更新,缺株率小于5%,存活率不小于95%,行道树缺株率小于5%,土地无明显裸露;

4.适时进行防冻保暖;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

5.对树木每年至少修剪1次,树冠整齐,侧枝分布均匀,根干部无萌枝,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与建筑架空线路无刮擦。

(二)环境布置

1.绿化总体布局合理,乔、灌、花、草配臵得当、层次丰富,视觉效果良好,满足居住环境需要,无侵占现象;

2.绿地设施及硬质景观保持常年完好,无人为破坏现象;

3.加强绿化宣传,对古树名木保护措施到位,使其生长正常;对稀有树木进行挂牌标识,注明其名称、科属、产地、生长习性等。

五星级

一、综合管理服务

(一)物业服务企业应向业主提供物业服务手册;

(二)承接项目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三)客户服务接待场所工作时间不少于12小时,其它时间设臵值班人员;设臵并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

(四)24小时受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报修;急修15分钟内到达现场,6小时内修复;一般修理1日内完成(预约除外);

(五)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投诉在24小时内答复处理;

(六)住宅小区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物业管理师资格,有3年以上住宅小区项目经理任职经历;

(七)能提供6种以上便民(无偿)服务,如代收邮件、电瓶车接送、配臵手推车、短时间内物品存放、配备雨具、信息咨询等;

(八)每年开展4次以上一定规模的社区文化活动,节假日有专题环境布臵;

(九)每年的沟通面达到小区住户的100%,每年至少2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并定期向业主发放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征求意见单,满意率达95%以上,对物业服务不满意事项进行分析、整改、回访,不满意事项回访率达95%,处理率达95%以上。

二、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服务

(一)房屋管理

1.制定完善的房屋管理规定、房屋维修养护制度、小区巡检制度、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户外设臵物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

2.每年第四季度制定下一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3.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组团及幢、单元(门)、户门标号标志明显;

4.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对外墙面砖、涂料等装饰材料进行定期巡视,发现脱落、有污迹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适时组织维修;

5.楼梯、扶手、公共门窗、休闲设施等共有部位及设施牢固、无裂缝、无破损,使用安全;

6.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臵,保持统一、美观,无安全隐患或破损;

7.封闭阳台统一有序,色调一致,不超出外墙面;

8.对擅自安装外廊及户外防盗网、晾晒架、遮阳蓬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

9.空调安装位臵统一,冷凝水集中收集;

10.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二)维修养护

1.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小区实际建设情况,做好下列房屋维护巡查工作并做好记录,包括:

(1)每年1次观测房屋结构,发现特殊情况及时上报,必要时请专业单位进行检测评定;

(2)每季检查1次墙体、墙面;

(3)每季检查1次顶棚;

(4)每季检查1次楼梯、扶手;

(5)每季检查1次屋面保温隔热层、防水层;

(6)每季检查1次天台扶栏、公共防盗网;

(7)每季检查1次散水坡、雨檐台、连廊;

(8)每季全面检查1次楼板、地面砖;

(9)每季检查1次通风口;

(10)每半月巡查1次小区各标识;

(11)每周全面检查1次公共门窗;

(12)每周巡查1次路面、侧石、窨井盖等;

(13)每周巡查1次围墙;

(14)每周巡查1次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健身设施、儿童乐园等。

2.在房屋巡查中发现损坏的应及时安排专项修理;依照合同约定,属于物业服务费用中支出的维修项目应在24小时内组织维修;需要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及时编制维修计划或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并在24小时内向业主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三)装饰装修管理

1.受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装饰装修申请登记,与业主、物业使用人或装饰装修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须知和注意事项;

2.装饰装修期间每日巡查1次现场,发现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未申请登记或违规装修,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应及时劝阻、制止,拒不改正的,报告业主委员会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3.装饰装修结束后进行检查,对违反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按照约定处理;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余杭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行为,维护物业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物业公司)和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以下简称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收费秩序,促进物业管理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浙江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杭州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物业公司在余杭区进行物业管理服务并收取费用的经营服务收费行为。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是指物业公司接受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房屋建筑及相配套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卫生、交通秩序、安全防范和环境容貌等项目提供日常运行维护、修缮及物业公司为业主提供代办性、特约性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区物价局是本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主管部门,依法对全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进行管理、协调、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统一管理。区物价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细则。 第六条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应当遵循公开合理,并与物业管理服务内容、管理质量及业主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 第七条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贯彻优质优价、按质收费的原则。普通住宅小区公共性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收费等级制度。收费等级根据物业公司的经营资质和为业主提供的服务项目、服务质量、服务深度等因素确定。 第八条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提供服务的性质、特点等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市场调节价和政府指导价。 别墅、高层住宅、非住宅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为业主提供代办性、特约性服务的收费除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实行市场调节价。 普通住宅小区公共性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

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试行) (柳价字[2009]18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规范我市物业服务行为和收费行为,建立合理、公开、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现将《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并就实施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凡从试行之日起未交付使用且未取得收费批文的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应按照《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在规定的价格浮动范围内,确定本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服务等级、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报市物价局、市建委备案。 二、在本通知实施前,已实行物业服务的住宅物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尚未到期的;或虽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已满,但尚未成立业

主大会的;或者业主大会已成立但尚未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在本通知实施后其物业服务及收费标准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三、本通知实施后,凡由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物业,其物业服务可按《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试行)选择服务项目、服务等级、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但业主大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本通知自2009年3月1日起试行两年。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试行) 柳州市物价局 柳州市建设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二月六日《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使用说明 1.本标准适用于柳州市市区内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公共性服务及收费,由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本标准实施。

2.对配套不全、设施设备老化的旧住宅小区,可参照本标准选择五项服务中的若干项目及服务等级,并根据实际成本确定价格,由业主大会委托原房屋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等提供服务。 3.在本标准实施前,已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物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尚未到期的;或虽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已满,但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或者业主大会已成立但尚未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在本标准实施后其物业服务及收费标准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本标准实施后,凡由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物业,其物业服务可按本标准选择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但业主大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本标准将本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项目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设施设备配置等情况分为五项,分别是:综合管理服务,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前四项分别划分为五个服务等级(从一级至五级,服务标准从低到高),每个等级对应一个收费标准;第五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分为9个子项,各子项根据具体情况分为三类(从一类至三类,服务标准从低到高)或不分类,每一个类别对应一个收费标准。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按照质价相符的原则,逐项选择并组合确定。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各物业服务分项目收费标准的总和。 5.本标准五大服务项目分等组合(菜单选择)的原则为:以维修保养为基础、秩序维护为重点、综合管理为保障、保洁和绿化可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修订稿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字体:】 (一)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 本市自二○○五年十月一日起,住宅物业管理服务实行分等收费办法。住宅物业服务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设施设备配置等情况分为综合管理服务、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以及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及维修服务五项,等级从低到高,最高为五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确定实行质价相符的原则,按《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制定。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分别选择并组合确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各物业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总和。 1 、综合管理服务标准与每 M 2 建筑面积月最高收费标准:一级元;二级元;三级元;四级元;五级元。 2 、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标准与每 M 2 建筑面积月最高收费标准:一级元;二级元;三级元;四级元;五级元。 3 、区域秩序维护服务标准与每 M 2 建筑面积月最高收费标准:一级元;二级元;三级元;四级元;五级元。 4 、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标准与每 M 2 绿地面积年最高收费标准:一级元;二级元;三级元;四级元;五级元。 5 、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与每 M 2 建筑面积月最高收费标准: 公共部位:一类元;二类元;三类元。 供水系统:一类多层元、高层元;二类元。 排水系统:二级生化处理元。 公共照明:一类多层元、高层元;二类多层元、高层元;三类多层元、高层元。 消防系统:一类元;二类元。 避雷系统:元。 弱电系统:一类多层元、高层元;二类元。 升降系统:元。配置电梯驾驶员的,另加元。 水景(动力)、保险费用及其他:按实分摊。 (二)本区居住小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1 、机动车: ( 1 )临时停放: 1 小时内(含 1 小时)不收费; 1 小时至 8 小时(含 8 小时)收费每辆 5 元 / 次; 8 小时至 24 小时(含 24 小时)收费每辆 10 元 / 次。临时停放超过 24 小时的,按上述标准重新计价。

物业公司有偿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一览表.doc

物业公司有偿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一览表 类别序号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操作规程备注 车辆庭泊服务费1大车(黄牌)停放单位:辆 2小车(蓝牌)停放单位:辆 3 三轮摩托车(含助动车)单位:辆 4 二轮摩托车(含助动车)单位:辆 长期:240元月 临停: 5 元次10元夜 长期:150元月 临停: 5 元次10元夜 私家车位: 1.2 元㎡月物业费 长期:45元月 临停: 2 元次 4 元夜 长期:30元月 1、长期停放车辆业主到客户中心前台办理停车卡(卡 上标明车牌号、姓名、房号、联系电话、交费起止时 间),客服做好停车卡台账,一式三份,财务,安保, 客服各一份并及时做好更新工作,财务室监控管理。 2、临停车辆:进入小区的车辆由当班队员发放临时 停车卡片记后进入,停车卡片上须填写车牌号、进入时 间,车辆驶离小区时当班队员必须将发放的“临时停车 卡片” 收回,并按规定标准收费,填写记录台账。3、 巡逻岗做好小区车辆停放的规范管理。 1、长期停放车辆业主到客户中心前台办理停车卡(卡 上标明车牌号、姓名、房号、联系电话、交费起止时 间),客服做好停车卡台账,一式三份,财务,安 保,客服各一份并及时做好更新工作,财务室监控管 理 2、临停车辆: 1、进入小区执行任务、 抢修检修、救护等特种 车辆及业主的搬家车、 送货车和临时停车(15 分钟内)不得收取停车 费。 2、超过零点的按夜间 停放标准收费。 广告场租费5自行车单位:辆 小区门前广告 1 小区公共部位广告(绿化地、道路边、单元 2 口、电梯前室等) 电梯轿厢广告单位个轿厢 3 临停:1元次 长期:10元月 临停:1元次 短期:(月、季) 长期:(半年、年) 小型(1㎡内) 中大型( 5--8 ㎡) 短期:(月、季) 长期:(半年、年) 2 元夜①车管保安做好登记,内容包括:收费起止时间、 姓名、房号、车型、车身颜色、联系电话。 ②按规定标准收取费用,填写台账。 2 元夜③每日下午 5 时前,到财务室结清当日账目。 ④做好停车有序停放。 40 ㎡元 1 、需做广告人员到客服前台填写登记申请表 35 ㎡元 2 、管理处负责人会同需做广告人实地确认(广告位 置符合公司规定) 50 元个月 3 、签定广告场租合同,到财务室缴纳费用。 4 、凭收据客服中心发放场租许可证。 30元月㎡ 5 、客服中心建立场租台账并定期检查广告,到期与 150元个月 破损的通知相关人员拆除 100元个月 广告的拆除 1、不可预见因素 2、政府部门规定 3、物业公司管理与建设的 需要

物业管理收费的规定

物业管理收费的规定 (试行) 为确保大楼安全、高效运行,提高管理水平,加快物业管理收费的规范化进程,结合我台实际,对物业管理收费作如下规定: 一、物业管理费的测算依据 (一)广电大楼于1998年动工,2000年5月投入使用。建筑面积30000 m2,其中主楼24000m2。计费面积是各办公室实际使用面积,不包括走廊、厕所、电梯间、楼梯间等公共设施的面积。 (二)物业管理费主要包括:房屋折旧、房租,办公用水电费、取暖费、制冷费,大院绿化、保洁费、垃圾清运费,空调、配电等公共设施维护费用。 (三)根据2010年的实际发生额测算,当年的物业管理费标准为1.9491元/m2.天,其中:房屋折旧费0.5157元/m2.天(房屋折旧按建筑规范50年计算),大楼运行费1.0047元/m2.天,物业维修保洁服务费0.4287元/m2.天,考虑到各部门经济承受能力实际情况,将大楼物业管理费标准确定为1.4元/m2.天。近

几年,虽然物业成本有所提高,但是仍旧沿用此收费标准执行。 (四)经营单位自行维修房屋内各种设施、设备,合同有单独约定的除外。 二、收费办法: (一)全台所有使用大楼主楼及附属房屋的单位和部门均缴纳物业管理费。 (二)主楼物业管理费按1.4元/m2.天标准执行,大功率机房用电费用按0.75元/度计费。 (三)大楼主楼以外的经营单位物业费的收取 根据目前裙楼及占房经营部门的现状,可以按房屋租金与实际发生的水、电、暖气等分别计费的形式收费。经营单位的房屋租金,按主楼物业费用的50%计费,其他费用(包括水电费、取暖制冷费)按实际发生数额计费单独交纳。经营单位单独有合同约定的以合同为主。 (四)如遇到人员变动、房屋调整,随时按实际情况测算计费。 三、收费结算方式及时间 (一)物业管理费结算时间:每月25日。 (二)结算方式: 1.凡属于台财务结算的单位和部门,由物业中心按部门制作物业管理费及相关其他费用明细表,经领导审批后上报台财务,由台财务代扣费用。 2.对于自行经营管理的台属单位(有合同约定的除外),依据本规定采取现金的收费方式。由物业中心按月结算,出据结算 - 2 -

物业管理收费标准2018

物业管理收费标准2018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时光如水、岁月如梭,一晃间一年已经过去了,作为一名物业公司的管理经理,深感到这个工作的不易。制定一份工作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展望来年工作。下面是X整理的“2018物业管理经理年终工作总结”,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2018物业管理经理年终工作总结(一) 从我们xx物管来看,2018年我们经历着十分严峻的考验,物业租赁行业的整体下滑和局部的缩水,正衡量着行业信息的共享实体,物业租户经营的日益紧张的态势,证明着消费需求的供求不等,物价整体上涨,使部分商户的经营处于挣扎线范围。公司人事的突然变动,暴露重多问题和责任心的忠实体现。想

想,2018年对于我们企业来,是一个全面的考验和衡量。为此,针对2018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思想上端正自己的工作状态,“日清日毕”正是我们追求的境界 2018年以来,随着大环境的重多影响,公司高层充分的认识到现实存在的危机和问题,于是提出日工作汇报制度,对物业租赁和酒店管理工作要求每日进行工作汇报,可采取多种方式,让公司高层心知肚明,从而可以更好的调整工作方向。 我也开始着这一新的制度,从思想上给自己已更高的警觉,时刻提醒着自己每天工作必须在多少范围和完成的状态,翻开一个月的工作汇报,发现自己对每天的工作更有条理性,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同事们的协调、帮助下,基本完成了物业和酒店设定的工作事项,虽对自己的工作不是很完美,但我感觉到自己有勇敢去面对工作和责任的勇气,甘于付出。

二、物业租赁工作的有序跟进,99%的完成了当月租赁和续签工作,做到了信息综合发布和有效拓展,为接下来的租赁工作奠定基础 前不久集体公司董事长过来召开物业租赁工作会议,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激烈的会议中,我接收了更多的是批评,更多的是董事长对我工作的否定,仔细想想董事长的一番话说得也是对的,一个老板对员工有这样的要求,是希望我们能更加成熟,快速提升。一个乐观的我不会因为严厉的批评而临阵退缩,停止不前,更多的是让自己全面渗透,快速反应,提前聚集租赁信息和选择优质客户,从而和他们保持好良好的沟通和关系。 2018年,物业共成功租赁N家客户进场,及时填补了物业商铺和写字楼空缺现象,维持了现有的商铺100%出租的局面,在同等的租赁环境下,我们是算比较成功的,周围物业都分别出现商铺空租或者停业状态。为此,自我感觉2018

营改增后物业公司各类收费税率一览表

营改增后物业公司各类收费税率一览表 营改增后各行各业的税率大概情况网上说了很多,但不够细致,我们最关心的物业行业的更是还没有。所以,我们对物业行业的税率进行了整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以一般纳税人举例,最后简单说一下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

特别说明: 1、门禁卡销售/安全管理费,属于物业安全服务从属业务,应为混合销售,适用 主营业务的6%税率。装修垃圾清运费亦属于装修管理从属业务,属于混合销售,适用6%税率。 2、灭火器租赁,业主可租可不租,非从属业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属于有形动 产租赁,适用17%税率。物业公司需调整价格。 3、入户维修/商铺、写字楼消防/强弱电改造收费,属于提供修理修配修配劳务, 适用17%税率。物业公司需调整价格。 4、关于水电代收,我们认为不应交增值税。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 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以下项目:(二)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可以满足上述条件: ?(1)物业公司接受水电公司委托收取水电费,法规明确规定不得加价,不属于转售,属于代收。 ?(2)物业不向小业主开发票,小业主如需发票,可以请委托方(即水电公司)开具发票(当然,委托方肯定不会开)。这条满足上述“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只是委托方不愿意开发票而已。 ?(3)所收的款项都是给了水电公司,物业公司不截留一分钱,符合上面所说的“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但是记得:想不交税的前提是不加价不开发票以及处处体现是委托代收。 5、代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与代收水电费同理。 6、上述“11%或5%”,如果小区在2016年5月1日前交付,则由物业公司自行 选择11%还是5%。如果小区在5月1日后交付,则全部按照11%。但对于全

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首页|工作动态|机构设置|办事指南| 通知公告|政策公示| 行风建设| 党务公开| 价格研讨|政民互动2012年2月17日星期五 5:09下午 您的位置:首页>> 政策公示>> 经营性收费>> 房地产、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 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物业管理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 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河北省 物价局、建设厅《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及其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 定,对居住、办公写字楼、工业、商业等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 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 的费用。 第四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 业;物业管理企业应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垄断、价格欺诈和牟取暴 利的行为,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 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市物业服务收费的实施办法,指导、协调、监 督、管理全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市内五区和开发区的物业服务等级和 收费指导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调 整,并向社会公布。县(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政策, 制定、调整公布辖区内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指导标准,并报市物价局、市房 产管理局备案。制定等级基准价要根据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 企业的利润,利润率一般不应超过物业服务成本的10%。每一等级收费标准的

万科物业管理收费操作细则

万科物业管理收费操作细则 1.目的和适用范围 规范集团内物业管理公司的收款行为,为物业公司收费业务提供指导。 本规范适用于集团内全资及控股的所有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称公司)。 2.规范制订依据 本规范以《万科集团物业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和《物业收费管理规范》为指导,结合物业收费业务特点制订,各公司可根据本操作细则结合自身实际业务制订本公司的收费操作细则。 3.收费业务岗位职责 各公司应设置以下收费岗位,人员分工可一人一岗,也可岗位合并,但不相容岗位的合并,需经公司财务部批准。 3.1收费员 指经公司及管理处授权有权收取各类费用的人员。根据收费业务种类,收费员可包括:管理费收费员、停车场收费员、会所收费员、特约有偿服务收费员、泳池售票员、其他业务收费员等。 管理处出纳可兼任收费员,并同时按收费员岗位要求履行职责。 3.1.1收费员必须在授权收费业务范围内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款。 3.1.2保证所收款项真实、准确。 3.1.3正常工作时间内收款,工作日结束前将款项交于出纳;或直接将款项送存银行,凭银行缴款单与出纳结款;非正常工作时间或非银行营业时间收款,款项存入管理处指定的专用保险柜,并于下一正常工作日上班起两小时内与出纳结清。 3.2管理处出纳员(以下简称出纳) 3.2.1审核所在管理处收费员收款业务的合法性、合规性。 3.2.2督促收费员按要求及时结清款项、并审核票款一致性。 3.2.3与公司财务部进行款项交接。

3.2.4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 3.2.5管理处未设会计岗位时,负责编制管理处应收款台账或明细表。 3.2.6对所在管理处的收费员进行业务指导。 3.2.7协助公司按规定的时间和频次对各业务现场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 3.3管理处票据管理员(以下简称票据管理员) 3.3.1收费员不得兼任票据管理员;出纳兼任收费员时也不可兼任票据管理员。 3.3.2负责向公司票据管理员领取各类收费票据,并办理领用登记手续。 若管理处确需自行领购收费发票,需经公司财务部审批同意。票据管理员领购后,需向公司财务部备案领购情况。 3.3.3负责向所在管理处的收费员发放各种收费票据并办理领用登记手续。除收费员外,严禁将收费票据发放他人。 3.3.4对收费员使用完毕的票据及相应的收款上缴情况进行核对,登记办理票据核销手续。 3.3.5将核销完后的票据存根向公司票据管理员进行核销,并登记办理核销手续。 3.4管理处会计(以下简称会计) 3.4.1负责所在管理处的收款管理。 3.4.2编制管理处应收款台账及明细表。 3.4.3定期不定期与出纳提供的收款凭证、日记帐、台帐进行核对,保证所有入帐的收款业务和出纳的收款记录完全一致。 3.4.4负责对收费员进行收款业务督导。 3.5公司财务经理 3.5.1制订和完善所在物业公司的收款管理制度。 3.5.2负责收费业务的岗位分工、业务指导与培训。 3.5.3定期不定期对各管理处的收款业务进行检查。 3.5.4对公司及所属各管理处的各项收款业务承担管理责任。 4。收费业务及管理 4.1.公共性服务收费及代收公共费用(以下简称公共性收费) 公共性服务收费包括物业管理费、电梯运行费、水泵运行费等;代收公共费用指公司代全体业主及住户或公共事业部门的收费,如公共维修基金、水、电、气、暖等。

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一览表

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一览表 物业管理费收取 标准基础条件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 一级收费标准:1.0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小区封闭; 有不少于小区 住宅总建筑面积 3‰的物业管理服 务用房; 绿化率35%以 上(包括水面); 绿化、休闲活 动中心、场地1500 平方米以上; 固定活动馆所 300平方米以上; 专用固定停车 泊位1个/3户; 具备楼宇可视 对讲系统、监控系 统、电子巡更系统 或其他三项以上安 全防范设施; 固定体育活动 场馆不少于二项设 施。 1、门岗室美观整 洁,人员统一着装, 设专人24小时值 勤,其中主出入口 不少于12小时立岗 值勤。对本区机动 车出入验证;对外 来机动车登记换 证。 2、按照规定路 线和时间进行24小 时不间断巡逻,不 少于12次,对小区 重点部位每小时巡 查一次,并做好巡 查记录。巡逻过程 中对可疑人员进行 询问,发现火警或 治安隐患、事故及 时报告有关部门。 3、小区内公共 娱乐设施、水池等 部位设置安全警示 标志。 4、对出入小区 的机动车辆进行引 导,行驶有序并停 放在指定位置。非 机动车辆停放整 齐。5、设有中央监 控室的实施24小时 安全监控并记录及 时。 6、看管公共财 产,包括楼内的门、 窗、消防器材及小 区的表井盖、雨篦 子、小品、花、草、 树木等。 1、小区内公共区域 (硬化地面、主次干 道)每天清扫2次, 干净整洁;室外标 识、宣传栏、信报 箱等每周擦拭2次。 2、公共区域日 常设专人保洁,保 持公共区域干净整 洁无杂物。 3、公共楼道每 天清扫2次;扶手 每天擦洗2次,保 持干净整洁。 4、根据小区实 际情况合理布设垃 圾桶、果皮箱,垃 圾袋装。 5、按楼栋口、 楼层收集垃圾,每 天2次。 6、垃圾清运日 产日清,无垃圾桶、 果皮箱满溢现象。 7、垃圾设施每 天清洁2次,无异 味。 8、公共区域玻 璃每周擦洗1次。 9、对区内主 路、干路积水、积 雪、烟花炮屑及时 进行清扫。 10、进行保洁 巡查,楼道内无乱 悬挂、乱贴乱画、 乱堆放等现象。 11、建立消杀 工作管理制度,根

成价费〔2007〕268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

成价费〔2007〕268号 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 各区(市)县物价局,房产管理局、办,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各开发建设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统称物业服务企业,下同)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建筑区划内共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二、市和各区(市)县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我市物业服务收费按不同物业的使用性质和特点,实行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住宅(不含别墅)物业服务收费包干制实行政府指导价,别墅和其他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住宅物业服务实行酬金制的,预收标准由开发建设单位、业主或者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住宅建筑区划内的非住宅物业,与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以及将住宅改变为非住宅使用的物业,其物业服务收费执行市场调节价,具体由开发建设单位、业主或者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四、五城区(含高新区,下同)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由成都市物价局会同成都市房产管理局依据物业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及经济发展水平,按照物业服务等级分级定价的原则制定、调整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并向社会公布。其他区(市)县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当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产管理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五、实行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住宅物业,物业服务企业依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向业主提供了《成都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附件1)规定的一、二、三、四级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收费执行标准由物业服务供需双方根据公布的政府指导价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并报物业所在地区(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备案。成都市五城区政府指导价基准价和浮动幅度见附件2。 五城区物业服务需求方要求提供一级物业服务等级未涵盖的物业服务事项及质量,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需超过政府指导价标准的,由物业服务供需双方协商并报成都市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其他区(市)县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未报市和各区(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不得超过政府指导价标准。 六、实行物业服务收费市场调节价的建筑区划,需要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供需双方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并报物业所在地区(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需要时可邀请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参与协调。 七、实行物业服务收费包干制的,物业服务收费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

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doc 28页)

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 (doc 28页) 部门: xxx 时间: xxx 整理范文,仅供参考,可下载自行编辑

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试行) (柳价字[2009]18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规范我市物业服务行为和收费行为,建立合理、公开、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现将《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并就实施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凡从试行之日起未交付使用且未取得收费批文的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应按照《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在规定的价格浮动范围内,确定本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服务等级、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报市物价局、市建委备案。 二、在本通知实施前,已实行物业服务的住宅物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尚未到期的;或虽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已满,但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或者业主大会已成立但尚未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在本通知实施后其物业服务及收费标准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三、本通知实施后,凡由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物业,其物业服务可按《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试行)选择服务项目、服务等级、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但业主大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本通知自2009年3月1日起试行两年。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试行) 柳州市物价局 柳州市建设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二月六日《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使用说明 1.本标准适用于柳州市市区内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公共性服务及收费,由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本标准实施。 2.对配套不全、设施设备老化的旧住宅小区,可参照本标准选择五项服务中的若干项目及服务等级,并根据实际成本确定价格,由业主大会委托原房屋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等提供服务。 3.在本标准实施前,已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物业,前期

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最新

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2018最新 我国物业收取标准分为一级物业收费标准;二级物业收费标准;三级物业收费标准和四级物业收费标准。不过每个地方的物业费收取标准都不一样,具体的物业费收取标准由当地的物价局公布。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如下: 一级收费标准:1.0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基础条件: 小区封闭; 有不少于小区住宅总建筑面积3‰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 绿化率35%以上(包括水面); 绿化、休闲活动中心、场地1500平方米以上; 固定活动馆所300平方米以上; 专用固定停车泊位1个/3户; 具备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其他三项以上安全防范设施; 固定体育活动场馆不少于二项设施。 公共秩序维护: 1、门岗室美观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12小时立岗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 2、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不少于12次,对小区重点部位每小时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巡逻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对出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行驶有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 5、设有中央监控室的实施24小时安全监控并记录及时。 6、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篦子、小品、花、草、树木等。 7、对火灾、水浸等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 8、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消防培训,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保洁服务 1、小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2次,干净整洁;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周擦拭2次。 2、公共区域日常设专人保洁,保持公共区域干净整洁无杂物。 3、公共楼道每天清扫2次;扶手每天擦洗2次,保持干净整洁。 4、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装。 5、按楼栋口、楼层收集垃圾,每天2次。 6、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 7、垃圾设施每天清洁2次,无异味。 8、公共区域玻璃每周擦洗1次。 9、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 10、进行保洁巡查,楼道内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等现象。 11、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12、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北京市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

北京市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 序号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备注 1 保洁费 3元/户.月京价(房)字[1997]196号 2 生活垃圾清运费 2.5元/户.月京价(收)字[1999]253号 3 保安费 5元/户.月京价(房)字[1997]196号 合计 126元/户.年 4 绿化费 0.055元/平米.月京价(房)字[1997]196号 5 化粪池清掏费 0.025元/平米.月京价(房)字[1997]196号 6 普通住宅管理费 0.292元/平米.月京价(房)字[1997]196号 7 普通住宅小修费 0.152元/平米.月京价(房)字[1997]196号不含户内部分 8 小区公共设施维修费 0.083元/平米.月京价(房)字[1997]196号 9 电梯运行维护费 1.347元/平米.月京价(房)字[1996]274号 10 高压水泵运维费 0.063元/平米.月京价(房)字[1996]274号 11 电梯代验费 0.023元/平米.月京发(改)字[2003]1992号 小计 2.04元/平米.月 12 营业税 0.107元/平米.月京地税营[1997]386号费用*5% 13 教育费附加 0.003元/平米.月教育附加暂行规定 86年4月28日发布(营业税*3%) 14 城市建设维护事业费 0.007元/平米.月城市建设维护事业费暂行规定国发(1986)19号(营业税*10%) 合计 2.157元/平米.月 一、根据《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四条规定,上述收费表中的京价(房)字[1997]196号、京价(房)字[1996]第274号已经废止,请物业的人提出符合国家法规的依据出来。 二、以下疑问以物业能对上述收费依据提出合理的解释情况下提出 1、保洁费 根据京国土房管物〔2003〕127号的规定如下: 维护和保持服务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包括: (1)有健全的保洁制度,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明确的分工和责任范围; (2)设定垃圾集纳地点,并每日将服务范围内的垃圾归集到垃圾楼、站,对垃圾(专用)楼、站、箱、道、桶及垃圾进行管理; (3)每日对保洁服务范围内的区域进行一次清扫,做到服务范围内无废弃杂物; (4)对楼梯间、门厅,电梯间、走廊等的门、窗、楼梯扶手、栏杆、墙壁等,进行一周一次清扫; (5)按政府有关规定向服务范围内喷洒、投放灭鼠药、消毒剂、除虫剂; (6)在雨、雪天气应及时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进行清扫。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解读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解读发布时间:2012-08-31 来源:青岛市物价局 近日,市物价局、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联合出台了新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并在青岛政务网(https://www.360docs.net/doc/351199822.html,)和青岛市价格信息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351199822.html,)公布,现对文件的出台背景、修订的原则、主要内容以及与原《办法》的主要区别等情况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重新制定新《办法》? 一是法律环境发生变化,1、2007年10月1日我国颁布实施了《物权法》,国务院修改的《物业管理条例》也于同日颁布实施,《物权法》与修改的《物业管理条例》赋予了物业及物业管理服务新的内涵;2、2009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了《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对物业服务收费管理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规范;3、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了《物业服务规范》系列山东省地方标准和《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二是市场环境发生了变化,近几年来,国家、省、市政府对房地产市场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政策,目前的房地产市场价格走势已经趋稳,由过去的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综上,原《办法》适用的法律环境和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因此需要重新制定。对此我们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进行了修订。 二、新办法制定的原则是什么? 简单说4句话16个字“政府指导、业主自治、合同管理、企业实施”。 三、新《办法》包含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新《办法》共7章40条,其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其他管理、监督管理和附则”等。 四、新《办法》与原《办法》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物业管理公司费收取标准

一级收费标准1.0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基础条件 小区封闭; 有不少于小区住宅总建筑面积3‰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 绿化率35%以上(包括水面); 绿化、休闲活动中心、场地1500平方米以上; 固定活动馆所300平方米以上; 专用固定停车泊位1个/3户; 具备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其他三项以上安全防范设施; 固定体育活动场馆不少于二项设施。 公共秩序维护 1、门岗室美观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12小时立岗值勤。对本区机动车出入验证;对外来机动车登记换证。 2、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不少于12次,对小区重点部位每小时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巡逻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水池等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对出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行驶有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 5、设有中央监控室的实施24小时安全监控并记录及时。 6、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篦子、小品、花、草、树木等。 7、对火灾、水浸等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 8、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消防培训,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保洁服务 1、小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2次,干净整洁;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每周擦拭2次。 2、公共区域日常设专人保洁,保持公共区域干净整洁无杂物。 3、公共楼道每天清扫2次;扶手每天擦洗2次,保持干净整洁。 4、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装。 5、按楼栋口、楼层收集垃圾,每天2次。 6、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 7、垃圾设施每天清洁2次,无异味。 8、公共区域玻璃每周擦洗1次。 9、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烟花炮屑及时进行清扫。 10、进行保洁巡查,楼道内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等现象。 11、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12、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二级收费标准0.7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基础条件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郑州春普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公示 一、物业管理企业名称:郑州春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收费对象:业主或房屋使用人 三、服务内容: 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实施物业服务与管理。具体包括:综合管理、房屋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绿化管理、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停车管理服务、消防管理等。 四、服务标准:按照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的《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试行)》对小区实施物业管理与服务。 五、计费方式和收费项目及标准: 1、计费方式: ①物业管理费用:(绿化费+管理费+化粪池清淘费)×该住户建筑面积的乘积(㎡)+保洁费+公共秩序维护费+生活垃圾外运费+装修垃圾清运费。 ②维修等费用:(实收户外公共部位的小修费用为小修费的38.7%+实收户外公共部位的中修费用为中修费的38.7%+小区共用设施维修费)×该住户建筑面积的乘积(㎡);而61.3%属业主或房屋使用人户内自用部位的维修费用。 ③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文件执行。 ④装修押金和管理服务工本费:按建设部2002年110号令执行(装修管理押金和服务工本费),(装修押金:用于业主装修时,保证不破坏房屋的承重结构及其它不适宜拆改的部位)。 ⑤代收费用:水费、燃气费。 ⑥代住户办理的项目:代购楼道灯电费(若选择自购自管,由该单元所有业主同意并签字后,到物业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2、收费项目及标准: 物业管理收费项目及标准:绿化费(0.55元/年·㎡)、管理费(2.4元/年·㎡)、化粪池清淘费(0.3元/年·㎡)、公共秩序维护费(60元/年·户)、生活垃圾外运费(30元/年·户) 、保洁费(62元/年·户。其中:户外部分50元/年·户,楼道部分12元/年·户)。 小修、中修、小区共用设施维修费项目及标准:

广东省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

广东省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 广东省物价局最新出台《关于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将于2007年2月1日起执行。最受关注的是,业主委员会成立前、后的物业服务收费将有所区别,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近年来,物业管理发展迅速,然而由于物业管理市场发育还不尽完善,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不多,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平等协商的机制还没有充分建立,以物业服务收费为表现形式的投诉和纠纷日益增多。这些纠纷主要集中在: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物业服务质价不符、擅自超出政府指导价定价、物业服务收费没有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的收费行为不够规范等。 目前广东省推行的物业管理收费是对普通住宅实行政府指导价,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可上下浮动。比如广州的电梯楼,一级物业最高收费可以达到1.96元/平方米,最低可以为1.45元/平方米。 广东省物价局出台了将于2007年2月1日起执行的《关于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首先,调整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的范围。对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的住宅(不含别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对别墅、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的住宅及其它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则实行市场调节价。广东省物价局称,该规定有利于推动物业服务的市场化进程。 新规规定,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超过政府规定指导价定价。同时明确了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高于政府指导价的条件及其标准的制定程序: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提供了最高服务等级未涵盖的物业服务内容,且其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需突破当地政府指导价标准的,各地物价部门可经成本监审、组织论证后,按优质优价原则核定该物业管理区域的政府指导价。这就意味着,优质物业可超出指导价。 广东省物价局还特别规范了物业管理企业的相关收费行为。规定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水费、电费的,除业主自愿,物业管理企业可预收水电费并逐月扣减外,不得收取水电周转金等与水电费缴交相关的费用;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在业主装修期间可按照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与业主(或装修企业)约定装修保证金(押金)、垃圾余泥清运、装修工人出入证押金(或工本费)等费用的具体标准。除上述收费项目外,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强制收取其它任何与装修相关的费用。 新规同时强调物业服务收费必须明码标价,提出了前期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等必须在销售场所明码标价的新要求,保障业主知情权。

物业管理公司有偿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一览表

物业公司有偿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一览表

1安装排风扇[明装](暗装加倍)5—10元/部不含材料费2安装抽油烟机[明装](暗装加倍)10—20元/部不含材料费3 安装热水器(非管道气)10—20元/部不含材料费5安装灯具/门铃/厨柜等10—20元/部不含材料费6安装浴缸80—120元/套不含材料费7安装窗帘盒、纱窗30-50元/套不含材料费8安装晾衣架、晾衣杆10元/套不含材料费9粉刷墙壁、贴装墙纸3-8元/平方米不含材料费10贴铺地板砖25元/M2不含材料费 家庭装修服务 11其它面 议1检修电器 30—60元/部 2疏通下水管道(支管) 30—50元/次不含材料费3修理、更换空气开关/插座/电话盒10—20元/次不含材料费4 修理、更换水阀/水龙头/各类软管10—15元/次不含材料费5修理、更换灯泡/日光灯/灯罩2—5元/次不含材料费6修理洗脸盆/菜盆排水道/马桶浮球10—20元/次不含材料费7换室内给水管道10—20元/次不含材料费 8换信箱锁5—10元/户 9自行车小修面议不含材料费 10改造天花板、地板面议  家庭维修服务 11 修门锁 面议 1.维修人员接到服务中心的上门有偿维修服务安排通知后,查看工具箱,根据业主的服务项目带齐必要的工具。 2.维修人员应按照业主要求的服务时间提前3分钟左右到达;若因故不能到达,应事先礼貌致电业主,并另约定时间。 3.维修人员至业主户内进行例行检查,应急维修或有偿服务时,必须穿着干净的工作服,佩戴工作号牌,以便业主监督,在进入业主家里前,应穿好鞋套,征得业主的同意后再进入。 4.维修人员至业主户内,若工具袋背在肩上,其他工具和材料应拿在手上,并与地面保持一定距离,不能在地上拖着走;若有天花板、吊顶上作业必须带好铝合金扶梯;所携带工具不能有明显污迹。 5.维修人员在维修服务前,应主动出示有偿服务价目表,业主无异议并在《有偿服务凭证》签字确认后,展开维修服务,业主如有疑问须解释清楚。 6.若带对讲机必须把音量调至最小,听到呼叫必须出业主户外才能应答;若要借用电话回服务中心应征得业主同意,若业主主动提出借用电话,必须长话短说,并尽量降低音量;到工作地点,若可能产生污迹,则需将事先准备的干净的帆垫布、塑料垫布或报纸铺在地上,用于存放工具、材料和拆卸的零件,不能随便放在地上,以免弄脏地板。 7.若工作中可能产生灰尘或物品阻挡不能开展工作,需事先将可移动的物品迁走,应对业务说:“对不起,您这里的东西可否挪动一下? ”或说:“您看,这件东西放在哪里更合适?”不能移动的物品则需在物品上铺布或报纸遮盖。 8.工作中尽量轻手轻脚,尽可能不发出噪音;无法避免时,应事先向业主打招呼:“非常对不起,可能会发出很大的声音,我很快就完成了.” 9.例行检查应告诉业主检查情况,并说明有无问题,需注意什么,应该怎样正确使用。 10.若需要更换零件,原则上由业主自己购买,如业主委托工作人员购买,购买前价格须征得业主的同意。 11.若业主提出某项意见(建议)后应说:“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很好,我会反映的 ,我们争取改进一下。 12.工作期间,若业主有事要外出,户内又没有其他人,工程人员应自觉停止并另约时间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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